(完整版)1.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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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资料:1.4.72 对起重机械设计环节通过什么方式控制? 答:起重机械的设计,主要是通过对制造单位采用的设
计文件提出具体要求的形式实现的。 即要求制造单位应当采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起重
机械设计文件。其设计文件应当接受质检部门的监察以及型 式试验机构、鉴定评审机构、制造鉴检机构对其符合性、正 确性、统一性的检查。
复习资料:1.4.3
结构不可拆分: 构成起重机的结构件在设计图纸中明确规
定了为整体焊接的结构、拆分后不能保证整体 稳定性和安全性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如桥门式、 门座起重机的主梁、吊臂、主支撑腿等),一 般指的是大型起重机。
运输超限: 结构超出铁路、公路和水上运输部门关于结
构尺寸和重量的限制。
复习资料:1.4.66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赵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92 号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已经2006年11月 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 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李长江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 作,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财 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 定本规定。
复习资料:1.4.75主要受力结构件包括哪些构件?
主要受力结构件 桥式起重机:主梁 门式起重机:主梁、支腿 塔式起重机:吊臂、平衡臂、标准节(塔身) 流动式起重机:主副吊臂 门座起重机:吊臂、支腿 铁路起重机:主吊臂 桅杆起重机:主桅杆、起重桅杆 缆索起重机:支架 旋臂起重机:立柱、吊臂 施工升降机:标准节
2、起重机械事故知识
特种设备事故常识 起重机械常见事故类型与典型案例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基本知识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3、检验检测监督源自文库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复习资料:1.4.74
设计文件主要指哪些? 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安装维修使用说
明书等;
对设计文件有什么要求?
制造单位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 规范的要求,对其正确性负责。
第七条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 进行型式试验的起重机械产品、部件或者试制 起重机械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整机或者 部件的型式试验。
第十条 制造单位不得将主要受力结构件 (主梁、主副吊臂、主支撑腿、标准节,下同) 全部委托加工或者购买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
主要受力结构件需要部分委托加工或者购 买的,制造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起重机械类 型和级别资质的制造单位加工或者购买其加工 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
复习资料:1.4.7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实施分级 管理,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取得安装、改造、 维修许可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具体要求按照有 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从事起重机械改造活动,应当具有相应类 型和级别的起重机械制造能力。
复习资料:1.4.11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证有效期为4年。
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 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书面换证申请;经审查后, 许可部门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做出准予许可或者 不予许可的决定。
复习资料:1.4.9
第八条 起重机械制造过程应当按照安全 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范围、项目和要求,由制造 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复习资料:1.4.10
第九条 制造单位应当在被许可的场所内 制造起重机械;但结构不可拆分且运输超限的, 可以在使用现场制造,由制造现场所在地的检 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监督 检验。
第五条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制造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 提出书面换证申请;经审查后,许可部门应当 在有效期满前做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 定。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未换证 的,不得继续从事起重机械制造活动。
第六条 制造单位应当采用符合安全技 术规范要求的起重机械设计文件。
第二条 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 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 本规定。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 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执行。
复习资料:1.4.72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包括哪几个环节? 建筑和市政工地起重机的哪些环节适用于《起重机械安 全监察规定》?
第十一条 起重机械出厂时,应当附有设计 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 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产品质量合 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 有关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等文件。
复习资料:1.4.68
第三章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 位应当依法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方可 从事相应的活动。
课表 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知识
1.1安全监察基础知识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 《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
1.2 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 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起重机械安全 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 起重机械制造
第四条 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起重机械 制造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动。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制造单 位取得制造许可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具体要求 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复习资料:1.4.75 何为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制造单位提供设计图样委托其 他单位按照设计图样加工制作的行为;
复习资料:1.4.75 如何对委托加工进行制造监检? 由委托或购买单位事先通知加工单位所在地的监检机
构对相关构件实施监检,出具主要受力构件的单项监检证 明,交委托单位所在地的监检机构,最终由委托单位所在 地的监检机构出具整机监检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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