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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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信小学食堂营养餐资金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促进廉政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目前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校食堂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坚持“0利润”原则,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做到“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质量、收支平衡”。学校食堂要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伙食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学生营养餐计划的有效实施,让学生满意。食堂财务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教师缴费陪餐和在保障学生供给的前提下教师自愿缴费搭伙就餐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教育发展和师生服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学校和师生个人利益的关系。
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和运行机制
1、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校长助理)、总务主任(副主任)和食堂主管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2、学校食堂必须在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财务(经费)管理。按照上级要求,食堂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必须至银行单独开设基本存款帐户,设置食堂账簿,实行专项成本核算,专款专用,保持收支平衡。学校应定期对食堂每一阶段的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审查,并列入校务公开项目。
3、学校食堂必须按照“0利润”的原则,编制财务收支预算。食堂财务收支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食堂财务预算,应由食堂管理部门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4、学校应在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由中心校对食堂账目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学校食堂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5、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校长在外出开会等特殊情况下,可授权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审批人负责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提交学校办公会或校务会决定。
6、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相应的专(兼)职财会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每学期结束时,必须进行资产清查)。
做到账与实、账与账、账与证相符。
7、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必须加强饭菜的质量、数量、价格、财务监督检查,定期对食堂膳食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中心校每月,对各校食堂财务工作进行一次资金使用结算。
三、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1、学校食堂收入主要是伙食收入,包括国家财政拨付的学生营养餐补助经费收入和教职工自费陪餐伙食费收入等。
2、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饭菜搭配标准,要根据本地市场物价水平,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按每人4元钱一餐的标准,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具体搭配由各校根据本校食堂伙食供应情况合理确定。
3、在食堂就餐(陪餐)的教职工,应与学生同饭菜、同价格,按实(每人3元钱一餐)按月定额收取、结算伙食费。收取伙食费时由学校食堂财务人员出具正式票据,正式票据上必须盖有财务专用章(或学校公章)和开票人签字,并填写收费情况登记表,以便核查。收取的伙食费直接作为伙食收入入帐,记入“教师伙食收入”科目。不得擅自转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3、学校须因地制宜,让学生集中在指定地点统一就餐,并建立就餐台账,详细登记和记录学生的就餐情况。每月末,学校必须以当月食堂供应就餐次数、就餐人数为依据,向师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结算清单必须经中心校审核认可。
4、由社会企业向学生统一提供营养餐服务的,每月末由中心校以企业向学生提供食品的实际数量和就餐人数为依据,统一与企业结算餐费。
四、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1、食堂支出是指食堂为师生提供伙食服务活动所耗的各项费用,包括专项支出和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专项支出为实际伙食支出(包括粮油支出、蔬菜支出、调料支出、肉食品支出、豆制品支出、蛋奶类支出等);生均公用经费支出为设备设施支出(包括食堂专用的各种厨具、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等支出)、燃料支出、、工人工资支出、水电费支出、非正常损失支出、杂项支出等。
2、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开具“入库单”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账簿。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出库单”,出库时以按加权平均后的成本作伙食支出。“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的专项经费支出,须经食堂主管领导审核,报校长审批后向食堂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直接列入当月支出。
(4)食堂使用的房屋、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
(含维修)、燃煤(气)、水电费、工人工资等,由生均公用经费予以保障。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学校办公会审议后,报中心校校长审批,方可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登记入库手续,及时向学校报账员办理报销手续,用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列支。
(5)食堂人员的聘请数应符合上级的规定,其工资标准严格按照教育局的规定执行支付。
(6)所有支出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共同签字后报食堂财务审批人签批,食堂会计据此进行账务处理。
3、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收支进行分析,对学校食堂配餐情况的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进行调整,确保学生伙食质量,并应力求收支平衡。
4、食堂必须建立仓库账,进库物资应填写三联入库单,出库物资应填写三联出库单。
5、食堂必须每周盘点库存实物,并填写盘点清单。会计和保管员应根据盘货清单分别记账调整,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6、食堂购进设备,必须经学校财产保管员验收登记,发票须有经手人和学校保管员验收签章。
7、食堂财物报损报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财产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