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精)
重庆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重庆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室及校外基础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参照本条件执行。
第二条基本申报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术诚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
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条件。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以下资历: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中学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2.聘任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的教师(教研员)。
教研员还必须具有从事教学工作5年且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的经历。
职业中学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个月以上,文化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3次,或有与其它行业联系的经历。
3.完成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所教学科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其中校级正、副职管理人员兼任申报学科或相近学科(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至少连续3年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四分之一和三分之一。
4.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
任教以来,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或企业实习和其他相关教育管理工作)至少6年。
5.任教以来,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有1年及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任教经历。
(四)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五)按照《重庆市中小学正高级、高级教师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相关要求,经上课、说课、评课考评合格。
重庆市(高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2008年
正高级合格
年度
考核
年度
2006
2007
2008
答辩结论
结论
称职
优秀
优秀
同行专家
意见
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
领导签字
校学科组表决结果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校评委表决结果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市学科组表决结果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市评委表决结果
应到人数
2006. 07 — 2006. 07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外语教学出版社举办的“全国大学英语教学研修班”。
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教学、实验、管理方面等)
一、思想政治表现
任现职以来,本人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爱岗敬业,默默奉献,以培养人才为己任;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情操高尚,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同事关系和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时刻自觉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
四、管理工作
从2005年至今,本人一直担任大学外语教研室主任,协助外国语学院领导主抓大学英语教学工作。在教研室主任岗位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带领教研室全体教师大胆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活动,大学英语教学质量逐年稳步提高,使我校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连续每年以5%的速度递增,得到学校、外国语学院领导及学生的好评。
2012年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
2012年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篇:2012年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教委,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人社部〔2012〕362号)精神,现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12月8日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精神和《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12〕271号)的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进修校教师和校外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教研人员。
第三条教学水平考评分为说课、上课、评课三个方面(具体要求见附件)。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教学影响。
(一)教学能力。
主要考察申报者说课、上课、评课的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二)教学效果。
主要考察申报者所教学生知识的获得、能力的形成和健全的人格塑造情况以及学业成绩情况。
(三)教学影响。
主要考察申报者的教学理论、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艺术、教学风格在校、区县(自治县)、市内外同行中的积极影响,特别是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的影响。
第四条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中小学教师,以上课为侧重点,综合考评说课、评课实践能力、效果及影响(其中上课占50%、说课占30%、评课占20%);申报正高级职称(职务)的教研人员,以评课为侧重点,综合考评说课、上课实践能力、效果及影响(其中评课占50﹪、说课占30﹪、上课占20﹪)。
重庆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
重庆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重庆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根据国家人事部、重庆市人事局和重庆市教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国家颁布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条件要求,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专业技术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管理、服务育人,敬业精神强,道德品质好,学风端正,为人正派,能全面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
2、年度考核任现职期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者方能申报高一级职务。
若任现职期间有一次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则任职时间须比规定的任职年限增加一年,依次类推。
若任现职期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或未经批准不参加考核,则申报职务的任职年限从不合格年度或未经批准不参加考核年度的次年重新起算。
3、学历条件(1)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达到大学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已评聘副高级职称的除外)。
2001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须具备硕士研究生(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思政专业、其它师资紧缺专业评聘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批准,在一定年限内,可放宽到本科。
(2)申报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本文所指的学历(学位)为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学位)。
(4)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按破格申报条件掌握。
4、任职年限(1)任职年限的计算:任现职年限起算时间为学校下文聘任的时间,次年相应的时间记为任职年限一年,依次类推。
(2)初级:没有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全日制),见习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具有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渝职改办〔2017〕117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渝职改办〔2017〕117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31号)、《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7号)、《重庆市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技师)“双师”职称评定办法》(渝人社发〔2017〕74号)、《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和《转发〈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229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时间安排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2017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组织开展;中、初级申报评审由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分别确定日程安排并对外公布。
三、有关程序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开展申报评审工作。
其中,教育系统实行网络申报评审的,按市教委职改办规定执行;市属高等学校授权学科评审教授、副教授资格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人申报。
1﹒申报人须向以下单位申报:(1)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2)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3)非公单位人员(含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存档机构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审核推荐报送;(4)在渝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市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由其在渝最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挂靠部门;(5)破格申报的人员需按程序审核签章。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 标准(正高级、高级、一级)
6
学术(科 研)成果
12分 五、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或结合教学实际,参加本地相关社会调 查,写出有一定价值的调查报告。 六、获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七、从事音、体、美等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 县级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奖。 八、能结合教学特点,熟练制作多媒体课件,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效 果,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的肯定。 九、指导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或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教 育学会团体)组织的活动,或县(市、区)级以上奖励。 县、市初审专家意见:
喀什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表(一级)
姓名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评分项目 标准 分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毕业时间 赋分标准 申报专业 最高学历、学位 现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说明 得分
1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 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 思想政治现 13分 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实表现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1.具备硕士学位,任教满一年。2.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4 任职年限计算方法: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之日 学历,资历 10分 年。3.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4年。 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全脱产学习者不计算任职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二级岗位任教满5年。 年限(组织选派人员除外)。 任现职期间 15分 按近5年度的考核等次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3分,合格每年2分。 考核结果 教学岗位 农村学校:5分、 城镇学校不加分 一、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 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满分12分 二、对所教学科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 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地专业知识技 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满分12分 三、具有一定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满分8分 以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
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我市从事高职高专院校(含成人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基本申报条件㈠政治思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风端正,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申报副教授职务须聘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申报教授职务须聘任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㈢外语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㈣计算机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㈤继续教育条件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㈥学术成果鉴定严格按规定进行盲审。
㈦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教师素质、可持续发展基本条件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1.教学条件任现职以来,系统讲授2门(其中1门为实践教学课程)及以上的课程,平均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及以上,课堂授课评价学校考核达到良好及其以上。
2.科研条件申报人应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取得一定成果。
3.教师素质条件(1)具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经验,申报教授职务应已成为本类课程教学或研究团队的带头人,申报副教授职务应已成为本类课程的骨干教师。
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
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
湘职改字[1999]24号
各市、州、省直各单位,省各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一九九三年制定的《高教等二十七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条件》(湘职改字[1993]001号)颁发以后,对于科学评价和不拘一格启用优秀人才,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发挥了较好的激励作用。
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机制,本着重业绩、重成果的原则,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原二十七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条件重新进行了修订、补充,同时增加了林业、土建等四个专业的破格条件,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新修订的“破格条件”,从2000年起执行。
湘职改字[1993]001号文件所附二十七个系列(专业)的破格参评条件(试行)同时废止。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部分系列破格条件,以正式文件为准。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
卫生系列
自然科研系列
社会科研系列
统计系列
工艺美术系列
出版系列(图书编辑部分)
出版系列(期刊编辑部分)
出版系列(地方志编辑部分)
图书资料系列
工程系列
工程系列土建专业
档案系列
会计系列
审计系列。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武汉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
288企业生产经营管理
中学生命安全教育
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
中学劳动与技术
专业课
学前教育
小学生命安全教育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英语
小学道德与法治
小学科学
小学体育
小学音乐
小学美术
小学信息技术
小学劳动与技术
小学综合实践
少先队辅导员
731小学心理健康
注:湖北省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进度不一。
水产专业仍使用2000年条件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鄂职改办[2015]88号
(中级实行全国统考)待省修订印发
年条件;艺术、群文、文博专业2019年7月新修订印发的省文件中明确自2020年1月起施行。
013年重庆市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职称(职务)评审材料审查要点...
013年重庆市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职称(职务)评审材料审查要点...2021年重庆市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职称(职务)评审材料审查要点一、基本任职资格1.任职年限(1)申报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须聘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2021年1月及以前聘任为讲师职务者)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讲师职务1年及以上;兼任教师,如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任现职以来还必须长期(3学年以上)兼任一门完整的课程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教学工作.(2)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必须是聘任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2021年1月及以前聘任为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者),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教研员还必须具有从事教学工作5年且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的经历.职业中学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个月以上,文化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3次,或有与其它行业联系的经历.2.学历(1)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2)中小学高级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市重点中学(含职业中学),市直属小学,示范幼儿园教师,教研机构教研员和区县(自治县)城区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的高中(中职)教师必须具备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毕业前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0年的可视为本科学历合格,专科毕业前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2年的可视为专科学历合格.3.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中学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4.外语、计算机考试(1)取得职称计算机4个模块合格(乡镇基层单位人员考2个模块)、外语考试c级合格.(2)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评聘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可免考职称计算机、外语.(3)博士学位获得者计算机、外语免考.(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或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或重庆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认证考试获得相应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5)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的,可免考外语.(6)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考外语.5.继续教育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任现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90学时.6.班主任工作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在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2年;其他申报人员要承担学生管理工作且工作有成效.任教以来,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企业实习或其他相关教育管理工作)至少3年.或者从事幼儿园工作至少5年,担任幼儿园班级管理工作或相关保教管理工作至少3年.中小学和职业中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至少任教一门学科(或专业)、教研员担任一门学科的教研工作,并完成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申报学科应与所教学科一致或相近).学校(单位)校级管理人员聘任一级教师职务期间必须兼任申报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教学工作(至少连续3年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正副职的教学工作量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四分之一和三分之一.7.年度考核:近5年年度、届满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8.教学水平考评: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职务)者按照《重庆市中小学正高级、高级教师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相关要求,经上课、说课、评课考评合格.9.普通话:申报当年满50周岁的评聘职称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在2021年前下调普通话水平等级(语文教师由二级甲等调整为二级乙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由二级乙等调整为三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有效期为5年.10.农村工作经历:凡45周岁以下教师(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在城区中小学工作未在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教师以及在农村中心小学(有完小、村小的中心校)工作未在完全小学及村小任教1年以上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11.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正、副校(园)长必须完成相应的校(园)长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二、限制条件:1.近5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者,延期2年申报.以此类推.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3.已定性为管理(技术)工作等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有教育教学违规被举报查实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4.凡从事有偿家教的申报者,经查实,2年内单位不得推荐.三、评审条件(一)申报高级讲师1.教育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工作经验,能灵活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班级教育活动,且效果好.担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国家级优秀班级,或市级优秀班级,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优秀班级,或校级优秀班级.2.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任务,担任的班主任被评为国家级优秀班主任,或市级优秀班主任,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优秀班主任.3.能关心学生成长,能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工作有成效.担任班主任的班级学生被评为国家级优秀学生,或市级优秀学生.4.获得国家级优秀表彰,或市级优秀表彰,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优秀表彰.5.所总结的有关教育工作经验获得社会认可或公开发表,或教育工作者所管理的部门(单位)获得市级奖励.6.能够完成好所承担的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在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1次及以上.2.教学工作能力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的规定,专任教师任课,平均周学时12—14节为基本工作量,年教学工作量要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兼任教师任课,平均周学时4节为基本工作量,且必须任1门完整的课程,年教学工作量要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任现职以来,在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⑴能根据教学内容灵活地选择教学方法,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高,学习氛围好,学习者的满意度高.承担市级、区县(主管部门)级示范(公开)课1次及以上.⑵参加赛(说)课:获国家级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主管部门)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一等奖.⑶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国家级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主管部门)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一等奖.⑷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国家级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主管部门)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一等奖.⑸对所教课程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具有很强的教学能力,在学校年度教学考核中获得优秀1次.⑹能具体指导教师或实习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所指导的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专业技能、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的进步.所指导的教师在参加赛(说)课和技能大赛中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主管部门)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一等奖.⑺承担市级教师培训,或区县级(主管部门)教师培训工作任务,或校级教师培训工作任务2次及以上.⑻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⑼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本行业中级考评员证书.3.教研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具有教材开发和教材编写的能力,担任国家规划教材副主编(副主审),或者参编国家规划教材撰写一章及以上,或担任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主编(主审),或参编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撰写一章及以上.⑵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能承担专业教学的改革研究,其教学研究成果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二等奖及以上.⑶具有专业产品生产与开发的能力,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制做的产品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专利证书.⑷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工作,担任国家级课题的主研人员(前9名),或担任市级课题主研人员(前7名),或担任区县(主管部门)级课题主持人,或担任区县(主管部门)课题主研人员(前3名)⑸所撰写的与申报专业相近或相关的文章得到发表或获奖,核心期刊1篇,或一般期刊2篇,或国家级一级学会二等奖及以上1篇,或市一级学会二等奖2篇,或三等奖获奖文章累计3篇.4.行业联系能力任现职以来,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能完成到行业实践的任务(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两个月以上,文化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3次).2.组织、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且取得良好效果,至少完成了学校规定的一次带学生到企业实习的任务.3. 具有较强的行业联系能力和为行业企业培训服务的能力,承担企业培训任务1次,或者在企业实践期间参与了有关的研究与开发取得了成果和经济效益.4. 能撰写参加行业实践的有关报告,能根据行业需要及发展对学校课程改革提出建议,或有1份撰写的参加企业实践报告获得了有关部门认可.5.在本专业相关行业学会(协会)担任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二)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1.教育方面1.学生教育管理⑴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至少在区县内得到认可或推广.⑵所带班级(团队)形成良好风气;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学生的思想素质有明显提高.学生犯罪率为零;班级、教师或学生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2.指导青年教师能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指导、培养1名及以上青年教师开展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绩,在校内得到普遍认可.2.教学方面须具备以下条件至少5项:1.学科专业知识.具有所教学科(或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2.课堂教学⑴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⑵贯彻新课改理念;教学设计合理;教学方法恰当;学生积极性高;课堂驾驭能力强;使用普通话教学;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⑶课堂教学考核良好,在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保教活动、技能竞赛等)竞赛中获区县二等奖及以上.3.命题与监测.具有对本学科(或专业)各种层次的测试题目的命制、评价和分析的能力,能够承担校级试题命制任务,较好地完成各级学业(或专业)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4.教研进修交流.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数量;独立开展或组织校级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学校组织的进修和交流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效.5.指导青年教师.能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切实指导中初级教师开展学科日常教学工作,有明确的对象、目标、具体步骤,并取得明显效果,其成绩至少在校内得到普遍认可;或者指导2名中初级教师,被指导者获得区县级奖项.6.开设选修课或综合实践活动课,其经验或成果(如校本教材、教学经验总结等)在区县级进行交流或获奖或在社会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具有较强的行业联系能力和为行业企业培训服务的能力,撰写的企业实践调研报告能在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级有关部门表彰;或者具有专业产品生产与开发的能力,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专利证书.或者科学开展一日活动,根据幼儿身心特点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科学照料幼儿的日常生活,其保教经验或成果在区县级及以上进行交流或获奖.7.教学效果.所教班级学风好,学生学习兴趣浓,学习能力强;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和欢迎;学生综合素质高;学业(或专业)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居年级前茅.或者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良好发展,班级(团队)在同行、家长中影响大,社会满意度高.3.科研方面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各类学校(单位)校级正副职管理人员除具备以下相应条件外,还应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公开发表过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的论文或在本系统(本行业)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方面优秀或先进等表彰奖励.1.市级重点中学(含市级及以上重点职业中学)、市教委直属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及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教研员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⑴论文发表(论著或教材出版).公开发表论文(含教育管理论文)至少2篇;或在有关内刊上发表论文至少3篇;或参编论著教材2万字以上.⑵论文获奖.参加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教研部门、市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二等奖的论文至少1篇以上;或参加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全国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三等奖的论文至少1篇以上.⑶课题(项目)研究.主研1项国家级课题,或主持1项市级或2项区县级课题,或主研1项市级重点课题且主持1项区县级课题,或主研2项市级或3项区县级教育、教学、教研方面的课题,并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2.城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论文发表(论著或教材出版).公开发表有关教育、教学、教研方面论文(含教育管理论文)2篇;或在有关内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者参编论著教材万字.⑵论文获奖.参加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教研、科研部门、市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二等奖的论文2篇;或参加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全国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三等奖的论文2篇.⑶课题(项目)研究.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或主研市级重点课题1项,或主研市级课题1项和区县级课题1项以上,并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3.乡镇农村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论文发表(论著或教材出版).公开发表论文(含教育管理论文)1篇;或在内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参编或主编论著教材1万字;⑵论文获奖.参加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学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区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至少1项;⑶课题(项目)研究.主研市级课题至少1项并通过结题评审;或主持区县级课题1项以上;或主研区县级课题2项以上;并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1.课题(项目)认定:国家级指国家社科、国家自然科学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市级指市社科、市科委及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区县级指区县科委或教委立项的课题.其它学会课题可视为下一级项目.2.论著论文:含译著、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学案例.教材教参:含教具、教学作品;包括主持、参编和审议教材教参.内刊:《重庆教育》(重庆市教育学会主办)、《电教世界》(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主办)、《教育评估与监测》(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主办)、《基础教育》(西南大学主办)、《重庆招考信息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主办)、《重庆体育科学研究》(西南大学主办)、《三峡教育》(长江师范学院主办).论文清样和用稿通知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3.各学科门类除有特别说明外,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当年)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高质量的论文、项目、奖项或者专著等可否折算为核心期刊以及如何折算,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4.论文、著作、课题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且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成果.论文除特别说明外须为第1作者,著作(各章节作者未署名的著作)须排名前5位,课题须排名前7位.四、上报材料要求1.空岗申报:各校、各单位应在空岗原则下组织申报;超岗学校采取“退二进一”进行申报,必须以申报之日前实际空岗为准,空岗名额可跨年度拉通计算.上报材料时须带最近一次人社局审核通过的《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超岗学校应带最近两次人社局审核通过的《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认定表》原件(可反映空岗情况的两次)及复印件.2.破岗申报:符合(万州教人〔2021〕67号)文件要求的,凡不受单位岗位数额限制的申报者,需填报《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核表》一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其他材料要求:按年度考核、基本任职资格、获奖证书及论文论著三类分别装订成册(a4纸).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只能打印,不能复印),公示表须交电子件同时提供三份纸质件(a3纸打印,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者需填报免试审核表各二份(附相关证明材料),送审花名册以万州教人〔2021〕67号文件附件为准,分学科按样表格式在同一表格内规范填写,并附软盘(用excel表格制作)随材料上交.五、上报材料时间:2021年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职务评审材料由学校统一派专人交我委人事科,上交材料时间为8月27日-8月29日(星期二――星期四),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六、收费标准:仍按文件规定代收高级评审费元/人.说明:未尽事宜请按万州教人〔2021〕6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2021年8月19日。
重师发[2011]59号——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文件重师发…2011‟59号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促进学校的发展,学校对原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经学校同意,现将•重庆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师范大学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重庆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造就一支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202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外语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64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65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实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6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构的组建一、校级机构(一)领导小组学校设立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和人事处处长组成,全面领导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聘任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学校组建高等学校教师(科学研究)职务评审委员会、高等学校实验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高等学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评审委员会。
各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审定和推荐等工作。
评审委员会一般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高等学校教师(科学研究)职务评审委员会均由正高级专家组成;其余评审委员会正高级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各评审委员会中,中青年专家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渝职改办〔2011〕128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渝职改办〔2010〕83号)、《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微型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1-含离退休人员)。
二、时间安排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时间按《2011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进行;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时间由各区县职改办、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对外公布。
三、程序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和《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申报和评审工作:(一)本人申报。
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按《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附件4),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微型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兼职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向各区县(自治县)职改部门提交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和申报(市工商联的会员单位直接向市工商联申报、档案挂靠市人才中心的通过市人才中心申报)。
申报人员学历学位和学术论文(著作)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1.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2-)查询和打印;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进行认证;3.学术论文(著作)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网址:)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
渝教职改〔2010〕50号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渝教职改…2010‟5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在渝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为了顺利开展2010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 83号)、《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 8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教师的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一)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在渝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单位以及其他委托评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务必在10月22日前报送由我委组织评审的教师、实验技术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市属高等学校和委直属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相关评委会关于申报材料和评审条件等要求,及时报送教师、实验技术以外其它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申报材料,经我委职改办进行初审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再报送相关评委会。
2010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一)申报由我委组织评审的教师和实验技术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严格遵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83号)等文件规定,由本人申报并提交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公示并审核、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我委职改办。
对部分特殊情况申报者(如破格申报、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或先评后补等),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报市职改办核准后,再送我委职改办(市属高校和委直属单位仍由我委职改办统一报送市职改办核准)。
(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材料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并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3‟73号)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8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经所在单位纪检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和单位公章后方能上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补报)。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09年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人事处通知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学校各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包括初定、确认和转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申报评审(包括初定、确认和转评)重庆市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申报评审(包括初定)国网公司政工、工程、图教等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申报评审重庆市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等)。
二、有关规定和要求教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国网公司政工、工程、图教等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由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议通过,报重庆市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一) 评审依据1、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执行(见附件)。
2、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条件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教授、副教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教职改…2007‟15号)执行(如当年有新文件则按新文件要求执行)。
3、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实验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教职改…2007‟11号)执行(如当年有新文件则按新文件要求执行)。
4、国网公司政工、工程、图教等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条件按•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确认)办法(试行)‣执行。
(二)任职年限要求1、重庆市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止。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材料的意见(试行)各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委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搞好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根据重庆市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渝职改[1 999]08号)、《关于转发市教委〈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实验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职改办[1999]102号)、《关于转发市教委〈关于规范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材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职改办[1999]103号)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3]73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近几年教师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重庆市教委组建的重庆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各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二、评审材料要求(一)总体要求1、申报人提供的申报除本人签名外均应采用A4复印纸计算机打印,按统一格式,统一要求,分类装订。
凡能复印的材料均要复印(如系发表的论文等须复印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为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凡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认真审查原件,核实后分别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
同类材料按本通知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制作封面并提供相应目录。
所有材料用档案袋按人分装,并将《重庆市申报系列级职务材料目录》(附表一)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
2、申报人应如实提供职称评审所需各类材料、如实填写各种表格。
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供的全部材料是否真实、齐全、规范。
3、各类材料中所涉及的申报人的资格、业绩以及评价等方面情况须附上相应的佐证材料。
重庆市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条件
重庆市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条件第一篇:重庆市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条件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市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普通本科院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申报条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与教师类别本条件适用于我市普通本科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艺术学科除外)。
根据我市普通本科院校学科专业、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与岗位设臵的特点,将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三类。
第三条申报条件申报条件由资格条件、师德师风条件、教育教学条件和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等四个部分组成。
资格条件和师德师风条件是我市所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教育教学条件和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对不同类型的教师提出不同的申报要求。
一、资格条件㈠学历资历条件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1-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其中,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时,同等条件下博士学位获得者优先。
3.正常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正常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不足上述任职资格年限须按破格条件进行申报。
㈡外语、计算机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有关规定执行。
㈢继续教育条件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二、师德师风条件㈠思想品德 1.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渝职改办〔2007〕61号
渝职改办…2007‟61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全市人事局处长会议精神和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为了确保申报评审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序地进行,各地区、各部门须严格按《2007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表)中“评审材料受理时间”派专人报送高级职务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㈠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证书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由本人申报、单位审核、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直接送相关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挂靠部门。
㈡各高级职务评委会挂靠部门在申报材料收齐后,须将全部申报人员《送审名册》(一式二份)集中报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组织专家评审。
㈢对部分特殊情况申报者(如破格申报、“先评后补”等),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再送相关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㈠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并按规定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继续教育登记证(卡)、年度考核表、有关考试合格成绩、业绩成果证明、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不须另搞鉴定)、学术报告等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有关证件上报时可送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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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FWD脱空检测评定方法研究
十一届科协年会山区高速公路建设技术论文集
-
2009.9
2
2
主要科研成果
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承担角色
负责
经费
获奖情况
2009.1-2012.12
沥青混合料统一疲劳损伤模型及其应用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负责人
20万
2006.6-2008.12
锶盐废渣在农村公路中的应用研究
6、沥青稳定基层ATB25混合料疲劳试验研究
重庆交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ISSN1001-716X)
核心
2008.12
4
1
7、Experimental Research on Fatigue Performance of Asphalt-treated Base Mixtures
公路交通科技(英文版)(ISSN1002-0268)
一.政治思想方面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教育为契机,反思自己的思想,克服浮躁心理,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目标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政治思想进步,品德修养优良的好教师,为学生做出了表率。
立足于“学生为本”的思想,以培养好品德、高素质、强能力的学生为己任,将对学生的热爱融入教学和学生管理之中。担任学生班主任,通过主题班会、个别交流等方式,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引导学生积极向上。
10、沥青稳定基层ATB30混合料疲劳试验研究
第四届全国公路科技创新高层论坛论文集
-
2008.5
4
1
11、对工科高校实验课程教学效果的调查分析——以“路基路面工程”为例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ISSN1674-0297)
-
2009.6
3
1
12、柔性基层沥青路面结构设计影响因素正交分析
十一届科协年会山区高速公路建设技术论文集
-
2009.9
3
1
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教学、实验、管理方面等)
13、基于灰熵法的粉煤灰砼耐磨性影响因素分析
郑州大学学报(工学版) (ISSN1671-6833)
核心
2008.2
4
2
自担任副教授以来,我时刻牢记高校教师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政治思想修养,不断改善自己的教学效果,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2005年4月毕业于东南大学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
发表的主要论著及出版教材
论文、著作、教材题目
刊物名称刊号
刊物级别
发表时间
合作人数
作者排名
1、沥青稳定基层混合料疲劳性能试验研究
公路交通科技(ISSN1002-0268)
核心
2007.4
4
1
参加工
作时间
2001年3月
工作部门
党政职务
土木建筑学院
现技术职
务及时间
河北省交通厅2007年优秀科技成果一等奖
外语考试时间、级别、语种、成绩
博士免试
计算机考试时间、级别、成绩
博士免试
年度
考核
年度
2006
2007
2008
答辩
结论
结论
称职
称职
称职
同行专家
意见
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
2009.9.9-2009.9.16
领导签字
校学科组表决结果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二.教学方面
先后承担了《路基路面工程》等本科课程的教学,承担了硕士和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路面力学》的教学,每年授课超过400学时。担任主讲的《路基路面工程》被评为2009年国家级精品课程。
在这些专业课的讲授过程当中,注重教学方法和授课方式的不断改进,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改善教学效果,深受学生的喜爱。注重学生创新素质的培养,通过学术讨论等方式积极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开发学生创新思维,使得学生不但学习知识,更懂得运用知识。利用课余时间指导学生小组进行科技创新项目研究,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授课水平得到学校教学督导组好评。目前指导硕士研究生3名-
2009.9
3
1
主要业务工作及进修简历
1994年9月-1998年7月重庆交通学院学习(本科),
1998年9月-2001年3月重庆交通学院学习(硕士研究生),
2001年3月-2005年4月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学习(博士研究生),
2005年5月-至今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任教。
负责人
0.5万
2007.1-2010.12
基于行车动力作用的沥青路面车辙计算与预估方法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主研
5万
2007.12
高等级沥青路面柔性基层研究
2007年重庆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2008.12
路侧振动带在提高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中的应用研究
重庆市2008年交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007.12
重载交通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柔性基层抗车辙性能研究
副教授,2006.11
拟评审
技术职务
教授
2、基于综合性能的沥青混合料组成结构优化
公路交通科技(ISSN1002-0268)
核心
2007.10
4
1
3、沥青稳定碎石高温稳定性影响因素的灰熵分析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ISSN1003-5060)
核心
2009.7
4
1
现从事专业及专长
专业:交通运输工程
核心
2007.12
4
1
8、FATIGUE MODEL OF ASPHALT MIXTURE BASED ON DAMAGE THEORY
4th China-Japan Workshop of Pavement Technology(Sapporo,Japan)
国际会议
2007.7
3
1
9、复合基层沥青路面结构参数的正交分析
三.科学研究方面
充分认识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性,将科研作为教学的重要技术支撑点。通过科学研究,掌握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和最新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更有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和传授知识的更新。
积极参与科研工作,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沥青混合料统一疲劳损伤模型及其应用研究”等纵向课题2项,横向课题1项,校教育教学改革一级课题1项。主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5项。“高等级沥青路面柔性基层研究”项目获得2007年重庆市科技进步二等奖,还获得重庆市交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河北省交通厅优秀科技成果一等奖各1项。先后发表科技论文20余篇。
14、复合型基层沥青路面基层类型系数取值讨论
路基工程(ISSN1003-8825)
核心
2008.1
2
2
1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预锯缝间距的探讨
重庆交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ISSN1001-716X)
核心
2009.2
4
2
16、水泥锶渣稳定碎石基层的收缩性能
长沙交通学院学报(ISSN1000-9779)
专长:道路与铁道工程
主要社会兼职
无
4、沥青混合料常应变小梁弯曲疲劳试验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ISSN1672-7037)
核心
2009.5
3
1
5、柔性路面沥青稳定基层疲劳准则
中外公路(ISSN1671-2579)
核心
2009.1
4
1
参加学术团体及职务
中国公路学会会员
何时获何
荣誉称号
重庆市高校创新团队主要成员
核心
2008.4
5
2
17、不同级配沥青稳定碎石水稳定性评价
公路与汽运(ISSN1671-2668)
-
2008.1
4
2
18、沥青混合料疲劳性能影响因素研究综述
石油沥青(ISSN1006-7450)
-
2008.2
3
2
19、沥青对沥青稳定碎石水稳定性的影响
公路与汽运(ISSN1671-2668)
-
2009.7
重庆市(高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填表单位(盖章):重庆交通大学学科:交通运输工程填表时间:2009年9月3日
姓名
朱洪洲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76年1月
民族
汉
政治面貌
党员
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主要论著、出版教材、承担的科研项目等
最后
学历
博士研究生
学位
工学博士
毕业时间、
学校、专业
校评委表决结果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市学科组表决结果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市评委表决结果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注:1、本表由申报人填写,使用A3纸打印。2、本表所填写内容,须经单位审核和公示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有效。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
主研
80万
2009.1-2011.6
沥青路面结构评定方法研究
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
主研
50万
2008.10-2009.12
多年冻土区硅藻土改性沥青应用研究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负责人
47万
2006.6-2007.12
应用多媒体技术提高路基路面试验课程教学效果的研究
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一级课题
四.学科建设方面
作为“道路与铁道工程”重庆市重点学科成员,积极投身学科发展和建设。担任“山区道路建设与维护技术”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主持制订和完善了实验室科多项规章制度,提升了实验室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学科建设提供更高层次的服务平台。实验室以优秀成绩通过市教委组织的验收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