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015年四川成都新工伤赔偿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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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伤赔付标准

成都工伤赔付标准

成都工伤赔付标准成都工伤赔付标准主要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和《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对成都市的工伤赔付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下面会简要介绍一下成都市的工伤赔付标准。

一、工伤基本赔偿费工伤基本赔偿费是指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核定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的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的规定,工伤基本赔偿费按照被保险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九十四之间的比例确定,具体比例根据工伤发生时被保险人的工资水平确定。

二、丧葬费发生工伤导致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丧葬费。

成都市的丧葬费标准为人民币三万元。

三、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程度,被保险人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标准如下:1. 一级伤残:伤残程度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九,月度伤残津贴为人民币一千元;2. 二级伤残:伤残程度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六十九,月度伤残津贴为人民币一千二百元;3. 三级伤残:伤残程度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七十九,月度伤残津贴为人民币一千四百元;4. 四级伤残:伤残程度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八十九,月度伤残津贴为人民币一千六百元;5. 五级伤残:伤残程度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九十九,月度伤残津贴为人民币一千八百元。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该补助金用于补偿工伤者因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成都市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五、康复费工伤者在医疗康复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康复费。

康复费的支付标准根据工伤者的康复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成都市的工伤赔付标准的基本要点,具体的赔付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

如果您遇到工伤事故,建议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获取准确的赔付标准和程序。

四川成都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政策

四川成都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政策

四川成都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政策四川成都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政策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的规定,结合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精神,现就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下同)、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不包含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二、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三、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四、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规定标准领取。

待各地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颁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月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014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五、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130元。

六、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1800元。

七、各地在执行本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17号)调整相关待遇时,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通知规定的调待总额进行对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2015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2015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第45条规定:“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46条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根据该规定,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第五、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停工管理。

四、护理费(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四川工伤赔偿标准一、引言工伤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工伤权益,确保职工在工作场所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

本旨在提供四川省内工伤赔偿标准的详细说明,以便相关方面能够准确了解和合用相关规定。

以下是四川工伤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

二、职工工伤的定义和范围职工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

工伤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伤医疗费:包括住院治疗费、手术费、康复费、药品费等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

2.工伤护理费: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期间定期护理的费用。

3.残疾赔偿金:根据职工残疾程度和工资等级进行计算。

4.丧葬费:包括丧葬事宜所需的费用。

5.一次性津贴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等级进行计算。

三、工伤赔偿标准详解1.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赔偿标准根据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核定,但最高不超过省内相关规定的最高限额。

2.工伤护理费工伤护理费是指职工在丧失劳动能力期间所需的定期护理费用,赔偿标准根据护理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核定,但最高不超过省内相关规定的最高限额。

3.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根据职工的残疾程度和工资等级进行计算的,具体计算公式为:赔偿金 = 工资基数 × 伤残等级 × 赔偿比例。

4.丧葬费丧葬费用是在职工因工伤去世时,支付给其家属的一次性费用,具体数额由相关政府部门规定。

5.一次性津贴金一次性津贴金是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工资等级进行计算的,具体计算公式为:津贴金 = 工资基数 × 伤残等级 × 赔偿比例。

四、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表;2.工伤医疗费用明细表;3.职工伤残等级表。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伤:指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

2.工伤医疗费:指与工伤相关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手术费、康复费、药品费等。

3.工伤护理费:指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期间所需的定期护理费用。

2015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2015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2015四川工伤赔偿标准【正文】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2015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在四川省范围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并对各类工伤事故的赔偿提供具体指导。

第三条: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亲属抚恤金。

第二章:一次性医疗补助标准第四条:一次性医疗补助是指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一次性支付给受伤职工。

第五条:一次性医疗补助标准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医疗费用的实际需要等因素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1、重度受伤:一次性医疗补助为人民币20,000元;2、中度受伤:一次性医疗补助为人民币10,000元;3、轻度受伤:一次性医疗补助为人民币5,000元。

第三章:伤残津贴标准第六条: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减退或丧失,支付给伤残职工。

第七条:伤残津贴标准根据伤残程度和受伤职工的工资等级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享受伤残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2、二级伤残:享受伤残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3、三级伤残:享受伤残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4、四级伤残:享受伤残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5、五级伤残:享受伤残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6、六级伤残及以下:享受伤残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5%。

第四章:因工死亡亲属抚恤金标准第八条:因工死亡亲属抚恤金是指因工死亡而支付给受害职工家属的抚恤金。

第九条:因工死亡亲属抚恤金标准根据受害职工的工资等级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1、一级工资标准:享受受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倍;2、二级工资标准:享受受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8倍;3、三级工资标准:享受受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6倍;4、四级工资标准:享受受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4倍;5、五级工资标准:享受受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倍;6、六级工资标准:享受受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倍。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一、工伤赔偿概述工伤赔偿是指因工作所导致的职业伤害或者职业病引起的伤害赔偿制度。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规定了各种职业伤害和职业病的赔偿标准及基本计算方法,以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工伤赔偿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费征缴办法》,工伤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一级伤残赔偿:对于因工作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一级的职工,根据伤残等级赋予相应的赔偿金。

2. 二级伤残赔偿:对于因工作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二级的职工,根据伤残等级赋予相应的赔偿金。

3. 三级伤残赔偿:对于因工作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三级的职工,根据伤残等级赋予相应的赔偿金。

4. 四级伤残赔偿:对于因工作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四级的职工,根据伤残等级赋予相应的赔偿金。

5. 伤残津贴:对于因职业伤害或者职业病导致的劳动能力减损,但尚未达到一级伤残程度的职工,按照伤残程度赋予一定期限的津贴。

6. 医疗费用:对于因工作引起的职工职业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诊疗治疗费用,按照像关规定进行赔偿。

7. 丧葬费:对于因工作引起的职工死亡,支付其丧葬费用。

8. 护理费: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职工,由雇主按照一定费用标准支付护理费。

9. 交通费:对于因工作引起的职工诊疗期间的交通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

三、工伤赔偿标准详细表格下面是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的详细内容:(这里具体列出各项赔偿标准,包括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丧葬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内容,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细化描述,确保覆盖所有可能的赔偿情况。

)四、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伤保险条例》:国家关于工伤保险赔偿制度的法律法规。

2. 《工伤保险费征缴办法》:国家关于工伤保险费用征缴的法律法规。

五、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保险:是指为了保护因工作引起的职工职业伤害和职业病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014年-2015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2015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6月3日市统计局发布公告显示,2013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644元(月均为3970元),比上年增长17.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4.1%。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5365元,增长15.7%;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778元,增长18.4%。
18月
解除合同的14月(医疗补助金)加60月(由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70%(难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2948月(就业补助)(由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65%(难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每月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孤儿上浮10%。
备注:
1、伍-陆级经确诊为职业病的人员,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需延长治疗的,增加6个月的医疗补助金;
2、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4级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5-6级由用人单位补足;
39700元
工伤死亡赔偿金额
1、丧葬费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工资;四川成都为3970 X6个月=23820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X20=539100元.
[ 23820元+ 539100元= 562920元]
3、“本人工资”指职工工伤事故发生前12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工资300%的按月平工资300%计,低于职工月平工资60%的按60%计,其余就实计;

工伤保险赔付9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保险赔付9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需支付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合同期届满或员工本人提出,可 以解除劳动关系,但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
业补助金。
2015年成都市平均工资:57480, 2016年成都市平均工资:61330, 2017年成都市平均工资:65098,
申请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成都市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
60个月 48个月 26个月 18个月 10个月 6个月
备注
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 定可延长,但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合同期届满,也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由用 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75%
70%
60%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成都市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
14个月 12个月 10个月 8个月
6个月
4个月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单位向社 保经办机构提出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
成都市工伤保险赔付标准一览表
项目 标准
待遇基数
工伤各伤残等级待遇标准
支付渠道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பைடு நூலகம்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备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
27个月 25个月 23个月 21个月 18个月 16个月 13个月 11个月 9个月 7个月
伤残津贴(按月支 付)
本人工资

2014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2014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2014四川工伤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者因长期从事有毒、有害、高风险作业导致的职业病,给劳动者身体造成的伤害。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伤赔偿标准,其中包括了2014年四川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

以下将对这些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对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医疗费、工伤医疗补助、工伤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具体来说,对于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诊断符合国家有关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工伤医疗补助和由保险公司支付工伤伤残赔偿金。

其次,对于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一百来支付。

对于工伤伤残赔偿金,按照劳动者伤残程度和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十级标准,从一级到十级,对应的赔偿金也有所不同。

而对于死亡赔偿金,则根据劳动者的工资和工龄来确定。

另外,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四川地区对于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也有一定的规定。

在四川地区,工伤医疗期内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外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而对于工伤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也有所规定,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工资来确定。

总的来说,2014年四川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工伤医疗补助、工伤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这些赔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赔偿,从而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

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能够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工伤赔偿标准,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014-2015年四川省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范文)

2014-2015年四川省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范文)

2014-2015年四川省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范文)第一篇:2014-2015年四川省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范文)2014-2015年四川省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四川省2013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四川省2014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受害人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343元(用于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3、农民人均纯收入7895元(受害人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127元(用于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第二篇: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丧葬费(一)概念: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亲属为了处理其丧葬后事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二)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2858.25(元/月)×6个月 = 17149.5元2、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8245元× 20年= 36490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028元× 20年= 100560元(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824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02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被抚养人生活费(一)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783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496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4、精神损害抚慰金(一)概念: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成都市工伤赔偿标准

成都市工伤赔偿标准

成都市工伤赔偿标准一、工伤赔偿的总体原则(一)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1999)第24号和全国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工伤赔偿标准。

(二)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给治病和伤残抚恤补助标准和职工工伤保险金标准结合地确定工伤赔偿标准。

(一)职工确定为工伤病人时,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1、对死亡职工的家属,应发放一次性死亡赔偿金,其中:(1)国家规定的200000元的超过部分,按照工伤病人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按 24 小时计算,每小时给付人民币1.25倍为标准,给予职工生前家属;(2)其余应由用人单位5万元医疗费补偿,由工伤保险给付生前家属;2、拥有严重伤残的工伤病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月给付伤残津贴,按月给付根据被认定的伤残程度给付,最高每月按月给付50元/小时;3、根据司法部和工伤保险局的规定,确定的残障程度:重度残障程度(肢体受损)每月按月给付50元/小时,一级残障程度(肢体受损)每月按月给付45元/小时,二级残障程度(肢体受损)每月按月给付35元/小时,轻度残障程度(肢体受损)每月按月给付30元/小时;4、休养期内,工伤病人停止工作时,其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中:由用人单位支付休养期内工资的比例应按国家规定执行,比例小于国家规定者,按国家规定给付;1、因工作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而发生的慢性病,应按照鉴定的慢性病程度对病人给予联合赔偿,比例为30%由用人单位负担,其余由工伤保险中心支付;2、慢性病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比例,由工伤保险机构给付,有余者,由用人单位支付;(四)因工伤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按司法部规定,由用人单位给付工伤抚恤补助金,金额按司法部规定,最高每月给付50元/小时;(五)工伤病人以及其家属在旅行期间的出行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按成都市规定标准给付;(六)用人单位支付伤残等级诊断费及疗养费用,应按照成都市规定标准给付,但伤残等级诊断费不得超过1000元;(七)用人单位应按《特殊扶助制度》规定,对残疾职工工伤后生活困难的家属,给予特殊扶助,最高金额每月按月给付50元/小时;(八)伤残护理费,每月给付50元/小时,给予本人还有3个以上Al等级伤残的家庭成员;(九)抚恤金,每月按月给付50元/小时,家属抚恤金按司法部规定;。

成都市八级工伤最新赔偿明细

成都市八级工伤最新赔偿明细

成都市⼋级⼯伤最新赔偿明细由于⽹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泛,当⼈们在⽣活、⼯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店铺⼩编就给⼤家来讲解关于成都市⼋级⼯伤最新赔偿明细⽅⾯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家清楚这⽅⾯的内容,下⾯我们⼀起来看看吧。

⼀、成都⼋级⼯伤赔偿标准依据《⼯伤保险条例》第三⼗七条规定,职⼯因⼯致残被鉴定为⼋级伤残的,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残补助⾦,标准如下:⼋级伤残:本⼈⼯资×11第三⼗七条 职⼯因⼯致残被鉴定为七级⾄⼗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伤保险基⾦按伤残等级⽀付⼀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的本⼈⼯资,⼋级伤残为11个⽉的本⼈⼯资,九级伤残为9个⽉的本⼈⼯资,⼗级伤残为7个⽉的本⼈⼯资;(⼆)劳动、聘⽤合同期满终⽌,或者职⼯本⼈提出解除劳动、聘⽤合同的,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次性⼯伤医疗补助⾦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级⼀次性⼯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1、⼀次性⼯伤医疗补助⾦:由⼯伤保险基⾦⽀付;2、⼀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由⽤⼈单位⽀付;上述两⾦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可以在各省的⼯伤保险条例或⼯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三、停⼯留薪期⼯资在停⼯留薪期内,原⼯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付。

停⼯留薪期⼀般不超过12个⽉。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注:成都地区的⼯伤可以参照《成都市⼯伤职⼯停⼯留薪期分类⽬录》。

四、停⼯留薪期护理⽣活不能⾃理的⼯伤职⼯在停⼯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付护理费,成都地区⼀般为60-80元/天。

五、住院伙⾷补助费、交通费、⾷宿费职⼯住院治疗⼯伤的伙⾷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伤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宿费⽤从⼯伤保险基⾦⽀付,基⾦⽀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民政府规定。

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2015)

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2015)

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2015)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4年-2015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2015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2015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2014年-2015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1、引言工伤赔偿标准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雇主应向受伤员工支付的赔偿金额的标准。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2014年-2015年成都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并提供附件和相关法律名词的注释。

2、工伤赔偿标准概述2.1 医疗费用2.1.1 住院治疗费用2.1.2 门诊治疗费用2.1.3 康复费用2.2 一次性伤残补偿金2.2.1 伤残等级与补偿比例2.2.2 伤残补助金2.2.3 伤残津贴2.3 死亡赔偿金2.3.1 死亡赔偿金的受益人2.3.2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2.4 丧葬费2.4.1 丧葬费的金额标准2.4.2 丧葬费的支付对象3、附件附件一、2014年-2015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详细表格4、法律名词及注释4.1 劳动保障法劳动保障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规定了工伤赔偿的相关原则和范围。

4.2 工伤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者死亡的情况。

4.3 伤残等级伤残等级是根据工伤造成的身体伤害程度进行评定的等级。

4.4 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工伤损失进行计算的一次性补偿款项。

4.5 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工伤损失进行计算的每月补助款项。

4.6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工伤损失进行计算的每月津贴款项。

4.7 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根据工伤造成的死亡情况进行计算的一次性补偿款项。

4.8丧葬费丧葬费是指根据受害人丧葬所需支出进行计算的费用。

2014年度成都市一、二、三、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及依据

2014年度成都市一、二、三、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及依据

2014年度成都市一至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及依据1、医疗费:元(依据发票,据实计算)(社保基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的治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5元/天×天(住院天数)= 元(社保基金)【不低于16元/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成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3、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元(社保基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的治疗】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康复性治疗费:元(社保基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的治疗】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元(社保基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配置辅助器具】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成都工伤赔偿标准2023

成都工伤赔偿标准2023

成都工伤赔偿标准2023摘要:1.成都工伤赔偿标准的基本内容2.成都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时间和对象3.成都工地受伤赔偿标准的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4.工伤赔偿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正文:一、成都工伤赔偿标准的基本内容成都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二、成都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时间和对象自2015 年1 月1 日起,成都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

调整对象主要包括2015 年12 月31 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的工伤退休人员)。

三、成都工地受伤赔偿标准的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 或者30%。

四、工伤赔偿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个月;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个月;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个月;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个月;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个月。

2.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5%。

【法规】工伤-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法规】工伤-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法规】工伤-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法规】工伤-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以便为相关工伤赔偿案件提供参考。

以下是该标准的详细内容:一、工伤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1.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的工伤事故赔偿案件。

2. 工伤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补助金、丧葬费等内容。

二、工伤医疗费1. 工伤医疗费包括诊疗费、药费、康复费等,根据受伤程度划分为七个等级。

2. 不同等级的工伤医疗费标准详见附件1。

三、伤残津贴1. 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能力减退,而由单位按月支付给受伤职工的补贴。

2. 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伤残津贴分为十级。

3. 不同等级的伤残津贴标准详见附件2。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根据受伤职工残疾程度,由单位一次性支付的补助金。

2. 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为十级。

3. 不同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详见附件3。

五、死亡补助金1. 死亡补助金是指因工伤事故导致职工死亡,其家属可以获得的补助金。

2. 死亡补助金标准根据死亡职工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详见附件4。

六、丧葬费1. 丧葬费是指因工伤事故导致职工死亡,其家属可以获得的用于丧葬的费用补助。

2. 丧葬费标准详见附件5。

七、其他补助根据受伤职工的实际情况,还可以获得康复费、交通费等其他补助。

具体标准请参考相关法律文件。

附件1:工伤医疗费标准一览表附件2:伤残津贴标准一览表附件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览表附件4:死亡补助金标准一览表附件5:丧葬费标准一览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

2. 职工:指在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其他用工合同下从事工作的人员。

3. 工伤医疗费:指因工伤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

4. 伤残津贴:指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能力减退,由单位按月支付给受伤职工的补贴。

2014年工伤赔偿项目

2014年工伤赔偿项目

2013年工伤赔偿项目表
一:成都工伤处理需要参考的法律,法规,及办法,通知
1: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工》
2:社会保险法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还可以查四川省统计局发布的关于上一年度四川省统筹地区的数据。

----以下简称《川高》
4: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噶《成都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暂行》(2005)74----以下简称《社保》
5: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川社保》
备注: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工资地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社保,而且自己很难有证据证明其是公司,或企业单位正式员工的只能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农民工,临时工: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高解》
人身损害索赔项目
四川省201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依然参照《川高》或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度,统筹地区的数据。

2015年成都地区工伤赔付标准(表格)

2015年成都地区工伤赔付标准(表格)

2015年成都市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医疗费医疗费发票记载的金额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住院天数(30元/天×住院天数)交通费正式票据为凭住宿费正式票据为凭康复性治疗费用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费用金额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8844×20=575880(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4307×6=25842(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公死亡或者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配偶职工本人工资的40%/月孤寡老人、孤儿职工本人工资的40%/月其他亲属职工本人工资的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月工资×停工留薪月(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再延长12个月)护理生活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307×50%×月数经鉴定机构鉴定一次性:(74.75-解除劳动关系时年龄×0.7≥14)×4307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307×40%×月数一次性:(74.75-解除劳动关系时年龄×0.5≥10)×4307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307×30%×月数一次性:(74.75-解除劳动关系时年龄×0.3≥6)×430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本人月工资×27个月伤残津贴及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90%一次性:(74.75-解除劳动关系时年龄)=A)×3.3≥100×4307+(A×3.3÷12×0.3)≥6)×4307)二级伤残本人月工资×25个月本人月工资×85%一次性:(74.75-解除劳动关系时年龄)=A)×3≥90×4307+(A×3.3÷12×0.3)≥6)×4307)三级伤残本人月工资×23个月本人月工资×80%一次性:(74.75-解除劳动关系时年龄)=A)×2.7≥80×4307+(A×3.3÷12×0.3)≥6)×4307)四级伤残本人月工资×21个月本人月工资×75%一次性:(74.75-解除劳动关系时年龄)=A)×2.4≥70×4307+(A×3.3÷12×0.3)≥6)×430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本人月工资×18个月保留劳动关系的本人月工资×70%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307×14个月(需长期治疗经鉴定可以延长6个月)=60298元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307×60个月=258420元六级伤残本人月工资×16个月保留劳动关系的本人月工资×60%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307×12个月(需长期治疗经鉴定可以延长6个月)=51684元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307×48个月=206736元七级伤残本人月工资×13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综合计算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307×36个月=145332元八级伤残本人月工资×11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综合计算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307×26个月=111982元九级伤残本人月工资×9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综合计算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307×16个月=64592元十级伤残本人月工资×7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综合计算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307×10个月=43070元2014年度成都市分行业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2014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51681批发和零售业41661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80164 2014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30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462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8771农、林、牧、渔业40591住宿和餐饮业3413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31945采矿业6186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0851教育业63266制造业45708金融业105747卫生和社会工作69800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3122房地产业4986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0445建筑业4356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473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62232015年成都市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基数支付渠道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待遇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按照标准报销工伤保险基金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 因工出差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停工留薪及康复待期待遇辅助器具费(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工伤康复费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用人单位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按需要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月,二级25月,三级23月,四级21月,五级18月,六级16月,七级13月,八级11月,九级9月,十级7月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本人受伤前收入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工资的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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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每月本人工资30% 孤寡老人、孤儿上浮10%。
备注:
1、伍-陆级 经确诊为职业病的人员,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需延长治疗的,增加6个月的医疗补助金;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见上表计算方式以成都市3970元/月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25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85%
3级
23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80%
4级
21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75%
5级
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保费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1、医疗费(凭发票有设备基金报销、单位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5元/天× 天(住院天数)(社保基金)
2014年-2015年四川成都新工伤赔偿一览表
2014年6月3日成都市统计局发布公告显示,2013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644元(月均为3970元),比上年增长17.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4.1%。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5365元,增长15.7%;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778元,增长18.4%。
伤残等级
劳动关系
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基金)、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业补助金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岗位、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理疗保险
27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90%(本人)
2级
18月
解除合同的14月(医疗补助金)加60月(由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70%(难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29,(3780)
6级
16月
解除合同的12月(医疗补助金)加48月(就业补助)(由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65%(难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23,(8200)
7级
原劳动合同履行的
13月
36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26)
14,(2921)
8级
11月
26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18)
10,(3220)
9级
9月
16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10)
6,(3520)
10级
7月
10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
2、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壹-肆级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伍-陆级由用人单位补足;
3、“本人工资”指职工工伤事故发生前12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工资300%的按月平工资300%计,低于职工月平工资60%的按60%计,其余就实计;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
3,(9700)
工伤死亡赔偿金额
1、丧葬费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工资;四川成都为3970X6=23820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X20=539100元。
3、外地就医的交通费: 元(社保基金)
4、康复性治疗费: 元 (社保基金)
5、、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 元 (社保基金)
6、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 元/月× 月= 元(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元/天× 天= 元(单位)【按60元/天-80元/天】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见上表计算方式,以本人的实际月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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