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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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监督工作,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财政预算行为,促进和保障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制定街道办事处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街道办事处预算业务管理制度【1】为加强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监督工作,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财政预算行为,促进和保障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街道工委)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承担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决算的初审和预算执行的监督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街道财政预算的审查和批准
1、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编制好本街道的年度财政预算草案,预算草案须由人大街道工委初审,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后,报区财政局。
人大街道工委对街道预算草案的初审重点内容: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预算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支出结构的合理性和保证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的情况;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为实现预算拟采取的各项措施的可行性等内容。
2、街道办事处要主动接受人大街道工委的财政监督,对人大街道工委财政预算的审查意见,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研究,并将采纳意见的情况及时向人大街道工委通报。
3、区财政局要将各街道办事处的年度财政预算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时要说明各街道办事处的财政预算情况。区级预算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区财政局应当及时向各街道办事处批复预算。
4、街道办事处预算如需调整,调整方案应征求人大街道工委意见,由区财政局纳入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告知各街道办事处执行。
二、街道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
1、人大街道工委应在每年的年中和年末组织本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街道财政的预算执行、调整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审计结果向本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通报。
2、人大街道工委应组织财政经济工作组成员对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分析。
人大街道工委要对农业、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实事工程、经济建设、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等专项支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可选择专项支出项目开展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区财政局要加强对街道财政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管;区审计局要按照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要求,对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依法进行审计;区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通报街道财政的有关情况。
4、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应加强对街道财政预算监督工作的指导,及时将各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的督查情况整理汇总,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报告。
请区财政局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
街道办事处预算业务管理制度【2】为配合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进一步调动街道发展经济和建设社区的积极性,促进全区社会事业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20*年度街道办事处收支预算控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预算控制的原则
按照《预算法》和公共财政的要求,以街道办事处年初收支预算为依据,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规范管理,确保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具体原则如下:
(一)确保运转。理顺有关街道公安派出所和小学(含幼教)教育的管理体制,其经费支出纳入区财政统一管理。区别收入的不同性质,保障重点支出。财政补助收入优先保障人员和事业经费支出,确保街道办事处的正常运转。
(二)规范管理。全部收支全额纳入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区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支出按照年初支出预算各项目预算数列支。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跟踪检查。
(三)加强考核。除人员经费外的各项事业经费支出,区各相关部门应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经费的拨付与考核结果挂钩,即人员经费每月按1/12拨付,其它各项事业经费每月按80%的1/12拨付,剩余的区财政20%的事业经费年终根据各有关部门的考核结果拨付,确保各项社会事业支出的资金需求。
二、预算控制的内容
(一)收入预算的调控
街道办事处的收入分四类,分别下达预算调控数。
1、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在街道财政管理体制中核定的基本支出和完成区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应得的工作奖励。
2、非税收入。包括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区政府要下达非税收入增长的目标任务。各部门的赞助收入,街道办事处集中一定比例后,可以返回各部门用于补充部门经费的不足。
3、转移支付收入。按照支出预算与街道财政管理体制中核定的财政补助收入和非税收入合计数的差额确定。转移支付收入由总公司于每月初5日前按1/12缴存区财政指定专户。区财政局根据转移支付收入到帐情况签发街道办事处用款计划。
4、“参与式”预算项目收入。按照《区政府20*年度进一步深化“参与式”预算试验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列收列支。
(二)支出预算的控制
街道办事处的支出分为二类,分别支出的不同性质进行控制。
1、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事业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在编在职人员支出,根据区核定编制70人和实有领导人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列支,其中领导奖金由区核定,其他人员奖金控制在比上年增长10%以内。其他聘用人员要进行全面清理,聘用人员工资原则上不超过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
(2)商品服务支出(事业经费支出)。各项事业经费年初预算为区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列支,除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低于年初预算的安排。
(3)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维修费、一般招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