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助学金发放实施方案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方案(2024)
引言概述:
学前教育是孩子们人生重要的起点,也是培养他们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关键阶段。
由于各种原因,仍然有许多家庭无法提供给孩子良好的学前教育资源和经济支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方案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方案的目的,措施和效果。
正文内容:
一、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教育资源
1.政府资助计划提供免费教育资源
2.合作机构提供低收费教育资源
3.将教育资源注入社区资源中心
二、支持贫困家庭的经济援助
1.设立奖学金计划,资助符合条件的学生
2.提供补助金用于支付学费和学杂费
3.合作机构提供兼职工作机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三、提供专业的教育培训
1.培训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制定个性化教育计划,满足每个幼儿的需求
3.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提升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能力
四、构建完善的学前教育体系
1.建立学前教育网络平台,提供在线学习资源
2.建立评估机制,监控教育质量和效果
3.与其他教育阶段建立衔接机制,确保学前教育的连贯性
五、加强社区合作,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1.与社区资源中心合作,共同推动学前教育
2.开展义工活动,提供社区服务机会
3.建立家长学习社群,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和支持
总结: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方案的实施可为贫困家庭的孩子提供良好的学前教育资源和经济支持,有利于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通过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教育资源、经济援助、专业的教育培训、完善的学前教育体系以及社区合作,我们可以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为每个孩子的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这将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化素质和人力资源质量。
5福建省学前教育助学金申请发放流程
附件5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发放流程“助学金”申请发放工作由幼儿园资助工作人员,按“家访摸底→分类建档→预审公示→注册激活→以劵拨款”顺序,分学期进行。
一、秋季学期“助学金”秋季学期“助学金”申领工作于每年4月至9月开展,具体操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1.家访摸底:每年6月至8月,幼儿园指派专人对片区内拟入园(预报名)适龄幼儿家庭进行家访摸底调查,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家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内容,填写《福建省学前教育资助家访记录表》(见附件2),对需要资助的幼儿在入园前分发并收回《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2.分类建档:每年8月中旬,幼儿园资助工作人员根据家访情况,登录“系统”填列《福建省学前教育资助家访记录表》后自动分类生成“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数据库”;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提交的申请情况在“系统”中填报《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交主管的教育资助部门审核。
3.预审公示:每年8月下旬,幼儿园主管教育部门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为主、联合幼教、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辖属幼儿园提交的“助学金”申请情况予以审核,形成拟资助名单,并经“系统”生成公示名单,在“福建省学生资助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4.注册激活:每年9月初,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幼儿名单,由幼儿园资助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激活并生成“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券”(详见附件4),在幼儿入园注册时,由监护人签字领取,用于抵缴幼儿入园所需的保教费和伙食费。
5.以券拨款:每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幼儿园主管教育资助管理部门根据“系统”汇总的“资助券”数量及相应标准,确定资助经费额度并拨付下达至幼儿园。
二、春季学期“助学金”春季学期“助学金”申领工作流程参照以上秋季学期做法,3月中旬前要完成相关工作流程,3月底前资助经费要拨付至幼儿园。
以上工作流程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后予以实施。
幼儿园资助制度实施方案
幼儿园资助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幼儿专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
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
二、补助的标准:每生每年XXX元。
三、资金来源:
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4:3:3的比例进行分担。
四、资金拨付:
教科文股依据预算指标,用款计划等审核无误后按资金支付程序办理。
五、有关要求:
1、教育部门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办法,科学设计认定程序,并按照全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要求,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2、要加强对幼儿资助奖补资金使用监督,督促相关幼儿园做好资助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
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XXXX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陕西省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篇:陕西省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号)和《陕西省学前一年免费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0】60号)精神,加强学前一年教育资助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前教育的公办(包裹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村民自治组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学前一年在园幼儿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困难家庭的幼儿;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第四条: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资金面原则上不低于全省学前一年在园幼儿总数的20%。
各市(区)结合实际,可适当扩大覆盖面,并向农村地区、困难地区和边远地区倾斜。
第五条:家庭经济宽难幼儿认定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第二章资助标准和资金分担第六条: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50元(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50天计算),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
第七条: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5:5的比例分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各市(区)自行确定。
对于扩大覆盖面增加的资金,由本级财政承担。
中央驻陕单位办幼儿园及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队办幼儿园的资助实行属地管理。
第三章资助名额与预算下达第八条:每年年初,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根据全省学前一年幼儿人数,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各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资助名额,分配下达省级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助学金经费预算。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方案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方案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方案,让孩子们快乐成长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方案。
我们要明确一点,这个方案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让他们在快乐中茁壮成长。
那么,具体的资助方案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我将为大家一一道来。
1. 学前教育补贴我们要了解的是学前教育补贴。
这可不是一般的钱哦!政府会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给予一定的补贴。
这样一来,家里条件不太好的孩子们也能上得起幼儿园了。
而且,这个补贴还不是一笔小数目,足以让家长们吃上一惊。
所以,家长们不用担心自己的孩子上不起幼儿园啦!2. 免费幼儿园政策除了补贴之外,政府还推出了免费幼儿园政策。
这意味着,只要你住在规定的范围内,你的孩子就可以免费上幼儿园。
而且,这些幼儿园的质量也是非常好的,有专业的教师和完善的教学设施。
所以,家长们可以放心地把孩子们送去这些幼儿园。
3. 学前教育优惠政策除了补贴和免费之外,政府还为有特殊需求的孩子提供了一些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那些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或者智力障碍的孩子,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资助。
这样一来,这些孩子也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了。
4. 学前教育基金除了以上的政策之外,政府还设立了学前教育基金。
这个基金的主要作用是为那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孩子提供资助。
家长只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就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
而且,这个基金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既可以用于支付学费,也可以用于购买学习用品等。
5. 学前教育公益项目我们要介绍的是学前教育公益项目。
这个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孩子能够接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
政府会联合各种社会组织,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帮助。
比如,有的组织会为家长提供免费的育儿培训,有的组织会为孩子们提供免费的学习用品等。
这样一来,那些家庭条件不好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更多的关爱了。
总结一下,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方案涵盖了多种形式,包括补贴、免费、优惠政策、基金和公益项目等。
2023年幼儿园学前教育助学金工作实施方案(详细版)
为进一步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难,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难幼儿资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3、资助育人活动方面:
开展相关资助主题活动,发动班级开展宣传画创作,拍摄资助工作者事迹视频。
三、工作措施
做好、做严、做实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工作,层层上报,确保幼儿信息真实性,确保每一位家庭贫困的幼儿都能享受到国家扶贫资助。
1.调查摸底:
学校开展建档立卡等重点困难群体学生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困难学生信息,确保应助尽助。
二、加强宣传
1、政策宣传环节:
加大宣传,确保让每一个家庭都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包括政策宣传和开展资助育人活动;
2、资助政策宣传方面:
一是发放《资助政策团扇(资助指南二维码)》,《致经济困难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023年资助政策明白纸》宣传彩页。二是将教育公众号发布一封信(资助政策明白纸)电子版广泛转发家长微信群;三是各根据省中心下发的宣传海报模板制作版面,摆放于学校显要位置;四是通过班会、校会、黑板报等形式宣传资助政策,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4.名单公示、数据上报:审核无误后对拟资助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打印花名册、汇总表上报区教体局。
5.资助金发放:本学期新增困难幼儿批量开卡,资助金由教体局通过建行裕农通卡统一集中发放。
6.发放情况告知:资助资金发放完毕,向学生家长发放《扶贫资助金发放到位告知书》。
7.发放情况备案、材料归档:将发放项目及金额登记到扶贫台账,同步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数据。按照资助档案管理办法归类整理资助档案。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切实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促进农村幼儿、学前教育的发展,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据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下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各班班主任老师以园长为组长组成资助贫困生管理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工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贫困生数据录入及材料的收集整理。
二、资助对象优先资助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1、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2、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5、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三、申报评审评审基本条件凡是本园在园幼儿都可申请资助,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优先考虑招收范围内、适龄、本地户籍幼儿,外籍幼儿。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评审程序个人申请:符合资助评选条件的幼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班级评议。
由班主任查实上报学校评审小组。
评选小组审查:严格按申请条件对上交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
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学校资助生名单,接受广泛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对资助生补助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国家贫困生补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四、监督和检查1、幼儿园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界定政策以及享受资助的儿童基本情况和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2、严格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幼儿,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
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023幼儿园关于学前国家助学金的实施方案详细版
二、组织领导
幼儿园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保障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组长:XXX(园长)
副组长:XXX(后勤主任)
成员:XXX(保教主任)
XXX(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贯彻上级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公开落实帮扶资助,监督管理班级资助评选活动的开展,确保让资助款项真正发放到确实需要帮扶的贫困幼儿手中。
2023
案(详细版)Leabharlann 一、指导思想2二、组织领导2
三、资助对象2
四、资助额度3
五、资助程序3
六、工作要求4
为了进一步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教育厅《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园实际情况使最需要帮助的幼儿家庭受到资助,具体工作安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四、资助额度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比例不低于普惠性幼儿园3岁到5岁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
TTjo
五、资助程序
1宣传:将学前资助政策应利用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2.严格按照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学生资助管理标准《SDZZ30-2018高中及以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拟申请学生填写《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进行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注:上述四份材料新申请认定的学填写,往年已经认定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无需重复填写)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通用6篇)如果我们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
当决定做某个项目时,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领导参考决策,一起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1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豫财教〔20xx〕477号)和《济源市财政局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济财〔20xx〕42号)等文件精神,自20xx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为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前教育资助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二、资助范围对全市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有全国统一的46位机构代码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等教育机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园儿童,均可列入受助范围,并适当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三、资助标准和对象(一)资助标准按照在园时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00元。
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资助不得超过三年。
(二)资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和残疾幼儿。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目录一、总则 (3)二、资助对象与标准 (4)1. 资助对象 (4)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5)其他需要资助的幼儿 (6)2. 资助标准 (6)免费教育 (7)学费减免 (8)生活补助 (10)三、资助申请与审核 (11)1. 申请材料 (1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13)学生学籍证明 (13)2. 申请流程 (14)提交申请 (15)审核公示 (16)3. 审核内容 (16)家庭经济状况 (17)学生的学籍和表现 (18)四、资助资金管理与发放 (19)1. 资金来源 (20)政府财政拨款 (20)社会捐赠 (22)2. 资金管理 (23)财务管理制度 (24)预算编制与执行 (25)3. 资金发放 (26)发放时间 (28)发放方式 (28)发放对象 (29)五、监督检查与评估 (30)1. 监督检查 (31)资金使用情况监督 (32)申请与发放过程监督 (33)2. 评估机制 (34)设立评估小组 (35)制定评估标准和方法 (36)组织实施评估工作 (37)六、附则 (38)1. 解释权 (38)2. 实施日期 (39)一、总则目的明确:本方案旨在规范和加强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确保经济困难家庭的孩子能够得到必要的教育支持和保障,促进教育公平。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在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但不限于农村留守儿童、城市低保家庭儿童等。
突出重点:优先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特别是那些面临辍学风险的儿童。
强化监督:建立健全资助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
资助方式:本方案资助方式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免费教育等多种形式,具体根据儿童的实际需求和家庭经济状况确定。
资金来源:资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以及幼儿园自筹资金等渠道。
实施主体:本方案的组织实施由幼儿园负责,同时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政策宣传:幼儿园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家长和社会对资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一、资助范围和对象1.资助范围:资助范围包括各类公立与非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
2.资助对象:针对学前教育年龄段儿童,资助对象主要为低收入家庭、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家庭、农村家庭、少数民族家庭等有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资助方式和标准1.资金资助:a)政府资助:政府应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学前教育机构的设施建设、师资培训、教育资源购置等方面。
资助金额应根据机构规模、地域差异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b)社会资助: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学前教育资助,设立专项基金,募集资金用于资助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学前教育。
资助标准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政策支持:a)政府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学前教育服务,并且提供免费的学前教育教材和用品。
b)公立及非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享受政府给予的税收减免政策,以减轻其经营负担。
c)对于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上门办理相关手续的便利服务,帮助他们顺利享受资助。
三、资助管理和监督1.资助评估:建立学前教育机构的资助评估工作机制,定期对资助学校进行评估,确保资助资金的使用与教育质量的提升相适应。
2.资助监督:成立专门部门对学前教育资助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使用情况的检查,防止资金浪费和滥用。
3.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学前教育资助的政策、标准、申请流程等信息,方便有资助需求的家庭了解相关政策,提高资助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四、配套措施1.健全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前教育资助的政策依据,确保资助工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3.增加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和质量,完善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和覆盖面。
综上所述,学前教育是幼儿发展的关键时期,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提升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资助管理和监督,配套相应的措施,能够更好地满足低收入家庭等困难家庭的需求,推动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山东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鲁财教〔〕号),年秋季学期起,山东省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以下简称“政府助学金”)。
为加强政府助学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
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第三条学前教育资助实行属地管理,由幼儿园所在地的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实施,所需资金由省与市(省直管县)财政按比例分担。
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标准第四条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惠普性幼儿园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第五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元。
具体分为档,档元,档元,档元。
政府助学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
第六条平均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岁在园幼儿的。
各地可结合当地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扩大资助比例,提高资助标准,加大资助力度。
第七条各地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对孤儿、残疾幼儿、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幼儿、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童要优先予以资助,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第三章经费落实与拨付第八条省按各市(省直管县)上一年在园儿童人数的测算下达省补助资金。
各级要严格按照省财政补助资金数额同比例落实地方应承担的资金。
各级安排的政府助学金资金要专款专用,在确保达到平均资助面和资助标准的基础上,如有结余,结余资金全部用于提高资助比例,确保助学金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第九条每年月中旬以前,省财政厅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在园儿童人数,将省补助资金分别下达各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月底之前,市以下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将上级下达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应分担的资金下达辖区内所有幼儿园。
第四章申请和发放程序第十条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第十一条幼儿园于每年月开园时受理资助申请。
、申请资助儿童提交《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幼儿园学前资助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入园问题,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助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资助对象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应需资助原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资助标准。
3. 分类资助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采取差异化的资助措施。
三、资助对象1. 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以下几类:(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3)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5)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7)烈士子女;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8)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2. 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困难家庭的幼儿;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四、资助标准1. 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每人每学期500元。
2.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每人每学期500元。
3. 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困难家庭的幼儿;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人每学期750元。
五、资助流程1. 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调查认定表》。
2.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特困供养证等。
3. 幼儿园资助评审小组组织评审,确定资助对象。
4. 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范文
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范文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或各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革命烈士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农村计生家庭、被征地农民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第二条资助项目及标准资助项目为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
保育教育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元,生活费为每生每年400元。
第三条办理程序1、申请:每学期开学后,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幼儿园(或学校)提出申请,领取《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由乡镇或村(居)委会签字盖章确认。
申请人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证件,如低保证、残疾证、农村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证,以及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等证明。
2、审核和公示:①幼儿园(或学校)接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立即成立由幼儿园(或学校)负责人、资助管理人员、班主任、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儿童家庭经济状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步确定享受资助儿童名单。
②初步评审的受助儿童名单,要在所在街道、居委会及园(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若有异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程序重新进行评定。
③经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由幼儿园填写《大方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公示材料,经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签字认可后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条资金发放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拨付至幼儿园(或学校),幼儿园(或学校)再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或现金发放形式,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监护人在《大方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签字确认。
第五条监督管理1、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负总责,幼儿园园长(或校长)直接负责。
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幼儿园(或学校)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教育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幼儿资助实施方案3篇
幼儿资助实施方案3篇幼儿资助实施方案1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我园领导高度重视幼儿资助工作,严格依据《训练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的指导看法》等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幼儿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比,关怀品学兼优的贫困幼儿得到资助,顺当完成学业。
1、成立了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我园成立了以园长牟华桂为组长,以班主任为成员的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由办公室全面负责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
2、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组,各班都成立起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组。
负责建立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管理和资助体制。
由评定小组对各班评定小组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将认定出困难幼儿名单上报学校评审领导组审定。
3、上榜公示,公开透亮。
贫困幼儿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正,对贫困幼儿名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宽阔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二、建立、健全幼儿档案:1、我校对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家庭状况调查,要求每名幼儿都填写幼儿家庭状况调查表,并由幼儿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取确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2、秉承公开、公正、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精确无误将急需救助的困难幼儿评定出来,平常还要做到把握幼儿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准时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
三、主动落实、关怀到位:1、依据上级支配,第一时间落实好各种资金的评定、发放,使有困难的幼儿得到关怀,并且准时领取到资金。
2、被资助的幼儿老都是家庭困难,父母有病,生活困难的幼儿对他们进行了救助,使他避开了辍学的命运,感恩的他们深深体会到了社会的温和和老师的关怀,激励着他们不断努力,面对困难绝不低头。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9篇)
幼⼉园学前教育资助⼯作实施⽅案(精选9篇) 学会从不同⾓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作⽅案。
当⼀个项⽬被提出时,提前准备多种⽅案,可以更好的帮助领导做决策,现在你是否对⼯作⽅案⼀筹莫展呢?下⾯是店铺整理的幼⼉园学前教育资助⼯作实施⽅案(精选9篇),欢迎⼤家分享。
幼⼉园学前教育资助⼯作实施⽅案1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解决⽣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积极进取、勤俭⾃强的优良品质。
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的资助与管理⼯作,结合幼⼉园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成⽴⼯作领导组 组长:许珍珍 副组长:程芹应晓红 宣传、调查组:鲍慧、王淑群、姚美芳、各班班主任、 ⼆、贫困⽣资助对象 1、家庭⼈均年收⼊在1500元以下或家庭⽣活困难,家庭⼈均收⼊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中下⽔平的; 2、孤⼉; 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4、家庭贫困的烈⼠⼦⼥、优抚家庭⼦⼥、残疾幼⼉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 6、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活的家庭⼦⼥,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7、家庭⽣活⽔平⼀般,家庭因疾病、多⼦⼥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活开⽀⾮常困难的“留守⼉童”。
三、贫困⽣资助范围 贫困⽣资助⽐例按照在园幼⼉总数的10%以内予以资助, 四、贫困⽣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通过深⼊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情况、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组,进⾏初审; 2、调查⼩组⼊户调查、了解,请社区、村委会核实。
3、领导⼩组根据调查⼩组各⽅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资助⼈选,并进⾏不少于5个⼯作⽇的公⽰。
并报教育局备案。
五、资⾦管理 贫困⽣资助⾦按照每⽣每学期的保教费600元的3%按学期提取,按学期发放,资助⾦实⾏专户管理。
六、贫困幼⼉的管理 1、幼⼉园建⽴贫困幼⼉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常表现进⾏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的⽃志,使其树⽴艰苦奋⽃、⾃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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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助学金发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好我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准确公开学前教育儿童资助政策,公平公正确定资助对象,及时面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二)坚持科学严格管理原则。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数据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时足额资助。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既要落实好政府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积极性,既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儿童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及时资助。
(四)坚持突出重点原则。
以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和残疾儿童为主要资助对象。
二、主要内容
(一)资助范围
中心校下属XXX幼儿园及各小学学前家庭贫困学生。
(二)资助对象
孤儿和残疾儿童;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家庭的学生;家庭贫困单亲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乡镇精准扶建档立卡户的贫困儿童。
(三)资助标准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标准给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进行资助。
(四)资助资金来源
区财政局、教育局安排的专项资金,上级补助资金。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资助对象根据上级文件,及时评定,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均可以提出申请。
1.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各校园通过告家长书、校讯通或公示栏等将政府资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告知各家长,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校园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贫困资助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孤儿证、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所在村委会(社区)、学校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中心校进行评审。
2.中心校评审:以中心校为单位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家长提交的申请材料、实际调查情况,按下达的名额认真组织
评审,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3.公示汇总:受助名单确定后,将评审结果在校园内、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复议,并做出答复。
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心校统计汇总资助学生信息,填报《XXX小学贫困生资助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审批。
(六)发放形式
根据已审批受助学生的信息,将助学金直接发放或以银行代发的形式支付给学生家长。
三、工作要求
1. 落实政策,加强宣传。
各校园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园长负责制,严格按照政策发放资助金,不得擅自广大发放范围违规发放。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公开资助政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确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完善信息,夯实基础。
各校园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可靠。
要对申报表、资金发放记录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按照档案、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3. 通力合作,狠抓监督。
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编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应追回资
助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资助资金的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各校园不得因免除资助学生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不得将资助金当成奖学金、人情发放。
4.加强对资助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培训,下属各校园尽快成立学校资助管理机构,明确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