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规定的检测项目与方法
牧产品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结果判定
牧产品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结果判定牧产品检测是保障当今牧业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
针对不同的牧产品,需要定制不同的检测项目及方法。
下面将以牛奶为例,介绍牛奶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结果判定。
一、检测项目1.蛋白质含量:蛋白质是牛奶中重要的营养成分之一,其含量直接影响牛奶的品质。
蛋白质含量的检测可以采用Kjeldahl法或低温燃烧法。
2.脂肪含量:脂肪是牛奶中的重要营养成分,不同种类的牛奶其脂肪含量也会有所不同。
脂肪含量的检测可以采用Babcock法或Gerber法。
3.细菌总数:牛奶中存在细菌,但细菌的数量不能超过一定限度,否则会影响牛奶的品质和卫生安全。
细菌总数的检测可以采用平板计数法、MPN法或生物膜检测等。
4.乳清酸含量:乳清酸是牛奶中常见的酸性物质,其含量较高会导致牛奶变酸变质。
乳清酸含量的检测可以采用挥发性酸测定法或高效液相色谱法。
二、检测方法1.样品准备:从待检牛奶中取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稳定性。
2.检测设备和试剂的准备:根据不同的检测项目选择相应的检测设备和试剂,并按照说明书进行准备。
3.实验操作:按照检测方法进行实验操作,严格控制实验条件,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结果记录和分析:将实验结果记录在相应的检测表格中,并进行分析和总结。
三、结果判定1.蛋白质含量:一般来说,蛋白质含量越高,牛奶的品质就越好。
如果蛋白质含量达到标准值,则牛奶合格;否则牛奶不合格。
2.脂肪含量:不同牛奶脂肪含量标准不同,一般来说,如果脂肪含量达到标准值,则牛奶合格;否则牛奶不合格。
3.细菌总数:细菌总数越低,牛奶的品质和卫生安全就越高。
在国家标准范围内的牛奶可以认为是安全的;如果细菌总数超出标准限制,则牛奶不合格。
4.乳清酸含量:乳清酸含量越低,牛奶的品质就越好。
一般来说,如果乳清酸含量达到标准值,则牛奶合格;否则牛奶不合格。
总之,牧产品检测是保障牧业健康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正确选用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严格执行检测操作流程,进行科学的结果判定和分析,都能够提高牧产品的品质和卫生安全水平。
奶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抽查方案.
奶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抽查方案一、产品名称奶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奶粉指所有的乳粉类产品。
二、抽样方法1. 抽样地点: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2. 抽样方式及其他条件:随机抽取近期产品,当场封存样品。
三、抽样数量1. 抽样基数:抽样基数要求应少于100个销售包装。
2. 抽样数量:为3个包装。
其中2个包装用于检验,1个用于备样。
备样封存在质检机构。
四、检验依据1. GB 10767-1997 《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性);2. GB 10765-1997 《婴儿配方乳粉Ⅰ》(强制性);3. GB 10766-1997 《婴儿配方乳粉Ⅱ、Ⅲ》(强制性);4. GB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5. 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担保值。
五、检验项目1. 奶粉2.婴幼儿配方乳粉— 2 —六、综合判定原则1. 合格品:所有检验指标全部符合标准和产品明示保证值要求的产品综合判定结果标注为“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要求”。
2. 不合格品:所检项目凡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和产品明示保证值要求,则判产品为不合格。
七、抽样检验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1. 标签标识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为GB10767-1997的产品,要以产品标识中标明的适用年龄段,按标准中4.3中表1或表2的规定进行判定。
2. 标签标识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为企业标准的产品,抽样时必须要索取有效的企业标准,检验时要审查企业标准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GB10767-1997的要求,如符合要求,则按企业标准进行判定;如不符合要求,则按GB10767-1997的要求进行判定。
3. 标签明示值以平均值表示的产品,按GB13432-2004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判定。
4. 微生物指标不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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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奶粉蛋白质标准
中国奶粉蛋白质标准中国奶粉蛋白质标准是指中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奶粉产品中蛋白质含量的规定。
蛋白质是人体生命活动所必需的营养成分之一,对于婴幼儿来说尤为重要。
奶粉作为婴幼儿的主要食品之一,其蛋白质含量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生长发育。
因此,中国奶粉蛋白质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蛋白质标准》(GB 10765-2010),中国奶粉蛋白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蛋白质含量。
中国奶粉蛋白质标准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蛋白质含量应不低于1.8%。
这一标准是根据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求以及国际上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蛋白质含量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
保证奶粉中蛋白质含量达到标准要求,可以有效地满足婴幼儿对蛋白质的需求,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氨基酸组成。
除了蛋白质含量外,中国奶粉蛋白质标准还对氨基酸组成提出了要求。
其中,必需氨基酸组成应符合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营养标准》(GB 10765-2010)中的相关规定。
合理的氨基酸组成可以提高蛋白质的生物利用率,对于婴幼儿的生长发育具有重要意义。
三、蛋白质品质。
中国奶粉蛋白质标准还对蛋白质的品质提出了要求,包括蛋白质的溶解性、氧化性等指标。
这些指标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奶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保障婴幼儿的健康至关重要。
四、其他标准。
除了上述内容外,中国奶粉蛋白质标准还包括了其他一些相关的标准要求,如对于奶粉产品中其他营养成分的规定、生产加工工艺的要求等。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全面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营养安全。
总的来说,中国奶粉蛋白质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促进奶粉产品的质量提升。
遵循中国奶粉蛋白质标准,生产出符合标准要求的奶粉产品,对于保障婴幼儿的营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能够重视中国奶粉蛋白质标准,共同致力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和安全。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表8 搭配婴幼儿面条的营养包微生物指标要求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以CFU/g表示) 检验方法n c m M菌落总数 5 2 1000 10000 GB 4789.2大肠菌群 5 2 10 100 GB 4789.3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 5 0 0/25g - GB 4789.4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执行。
第四十六条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水果、蔬菜类原料应使用未腐败变质的优质原料或其制品,必要时去除粗纤维;畜肉和禽肉类、鱼类原料应使用新鲜或冷冻的优质原料或其制品,应去掉骨、鳞、刺等不适宜婴幼儿食用的物质,不应使用香辛料。
第四十七条辅食营养补充品的食物基质应为可即食的食物原料。
第四十八条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材料,包装材料在特定贮存和使用条件下不应影响婴幼儿辅助食品的安全和产品特性,包装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第四十九条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建立防止微生物污染、化学污染、物理污染的控制制度。
第五十条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及电子信息化管理记录系统,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出厂销售都应有记录,保障各个环节可有效追溯。
第五十一条所有物料应规定适当的贮存期限,遵循“先进先出”或“近有效期先出”的原则制定物料的使用计划,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且不得使用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
对贮存期间质量容易发生变化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营养强化剂进行原料合格验证,必要时进行检验,符合原料规定要求的方可使用。
物料的发放和使用应当有可追溯的清晰发放记录,经收发双方核实在相应记录上签字确认。
产品放行前应当有明确的待检标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批准放行。
第五十二条应制定工作服清洗保洁制度,生产中应注意保持工作服干净完好,必要时及时更换。
婴幼儿奶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依据和检测项目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本次抽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包括乳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豆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乳基婴儿配方食品和豆基婴儿配方食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之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含)之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之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含)之后)、《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比、亚油酸、α-亚麻酸、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反式脂肪酸与总脂肪酸比值、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水分、灰分、杂质度、铅(以Pb计)、硝酸盐(以NaNO3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黄曲霉毒素M1、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左旋肉碱、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三聚氰胺、二十二碳六烯酸(22:6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叶黄素、核苷酸、脲酶活性定性测定等63个指标。
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与欧盟标准比较 表
可选配料
单位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 准—欧盟
备注
国标GB 10765— 2010
牛磺酸
毫克/100千卡 最多12
NS-13
二十二碳6稀 脂肪酸中%含
酸DHA
量
0.5*
如果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二十二碳六 稀酸(22:6 n-3) ,花生四稀酸 (20:4 n-6) 的含量应至少达到DHA 的同等浓度。存在于LC-PUFA源中的 NS-0.5 二十碳五稀酸(20:5 n-3)含量不应超 过二十二碳六稀酸。国家官方机构可 根据以上条件,确定营养需要量。
1-100* 1-9*
35-120* 0.5-1.5*
7-50* 4-40* 1.2-NS
在供水中含有高含量铜的地区生产的 婴儿配方食品,可能需要调整这些值
5.0-100.4 2.01-7.95
35.6-121.3
0.5-1.51 10.5-58.6 7.1-50.2 4.2-39.7
1.3-NS
可选配料标准对比表
总碳水化合 物
克/100千卡
视黄醇当量 维生素A
微克/100千卡 维生素D3/D 微克/100千卡
a-生育酚当量 维生素E
毫克/100千卡 维生素K/K1 微克/100千卡
维生素B1 微克/100千卡 维生素B2
核黄素 微克/100千卡 烟酸 微克/100千卡
维生素B6 微克/100千卡 维生素B12 微克/100千卡
备注同右 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应≥ 90%
同右
表
可选 可选 可选
备注
如果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了二 十二碳六烯酸(22:6 n-3),至 少要添加相同量的二十碳四烯 酸(20:4 n-6)
60-180 1-2.5 0.5-5* 4-27* 60-300*
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各项指标的检测
碳水化合物: 提供能量,维
持正常代谢
维生素和矿物 质:保证婴幼 儿的健康和发
育
检测项目:铅、汞、砷等重金属
检测方法: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 原子吸收法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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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标准:符合国家及国际安全 标准
检测频次:每批次产品均需进行 检测
检测目的:确保婴幼儿配方奶粉中不含致病菌,保障婴儿健康
营养成分不达标:可能 由于生产过程中配方比 例不当或原材料质量不 达标导致。
微生物污染:生产环境 或包装过程中未能有效 控制微生物污染,导致 奶粉中存在有害细菌或 霉菌。
化学物质污染:生产设 备或原材料中存在的有 害化学物质可能污染奶 粉,如重金属、农药残 留等。
存储不当:婴幼儿配方 奶粉在存储过程中若受 潮、光照、高温等因素 影响,可能导致营养成 分流失或变质。
检测机构需具备 相应的检测资质 和认证
检测机构需通过国 际权威认证机构如 ISO 17025的认证
检测机构需具备 相应的专业团队 和技术设备
检测机构需遵循 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和标准要求
检测报告的内容:包括营养成分、污染物、添加剂等检测结果 检测机构的资质:确保检测报告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认证的重要性:通过认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更安全可靠 如何使用检测报告:为消费者选择安全可靠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提供依据
运输:确保样品在运 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和 变质
预处理:根据检测项 目的要求,对样品进 行必要的预处理,如 粉碎、混合、过滤等
采集样品
制备试剂
预处理样品
检测指标
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检测流程包括取样、检测和结果分析三个步骤。
结果分析是对检测数据的解读和评估,包括合格与否的判定和原因分析。
2段奶粉乳铁蛋白含量标准
2段奶粉乳铁蛋白含量标准
奶粉是婴儿食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乳铁蛋白则是其中的重要营养成分之一。
乳铁蛋白是一种铁载体蛋白,能够帮助婴儿吸收铁元素,对于婴儿的生长发育至关重要。
根据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0765-2010《婴幼儿配方乳粉》,奶粉中乳铁蛋白的含量应符合一定的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乳铁蛋白含量应在每100克奶粉中不低于4.0毫克。
这是为了确保婴儿在食用奶粉的过程中能够获得足够的乳铁蛋白,从而满足其对铁元素的需求,促进健康的生长发育。
这一标准是经过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得出的,旨在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营养成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婴儿在关键时期获得充分的营养支持。
除了国家标准外,不同品牌的奶粉可能会有自己的乳铁蛋白含量标准,一些品牌甚至会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乳铁蛋白的含量。
消费者在购买奶粉时,可以参考产品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了解乳铁蛋白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以此来选择适合自己宝宝的奶粉产品。
总的来说,乳铁蛋白含量标准是为了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营养质量,确保宝宝能够获得充分的营养支持,促进其健康成长。
婴幼儿a类标准
婴幼儿a类标准
婴幼儿A类标准是指符合国家婴幼儿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
这些标准包括婴幼儿食品、婴幼儿乳制品、婴幼儿个人护理品等方面的相关标准。
婴幼儿A类标准要求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
1. 食品安全标准:婴幼儿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GB 10765《婴幼儿配方乳粉》、GB 10767《婴幼儿营养辅助
食品》等。
2. 产品成分标准:婴幼儿A类标准要求产品中的成分必须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如GB 26373《婴幼儿配方奶粉中四氢呋喃
的限量要求》等。
3. 环境污染物标准:婴幼儿产品不能含有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相关的标准包括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要求》等。
4. 产品包装标准:婴幼儿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
GB 11806-89《塑料婴幼儿用品的毒性生物学试验方法》等。
总之,婴幼儿A类标准是保障婴幼儿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一套
标准,旨在提供高质量、安全的婴幼儿产品,确保婴幼儿健康成长。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
附件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一、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一)申请人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网站()进入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系统,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并打印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附表1)、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附表2)、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变更注册申请书(附表3)、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变更注册申请书(附表4)、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延续注册申请书(附表5)、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延续注册申请书(附表6)。
(二)申请人应当在注册申请书后附上相关申请材料,按照注册申请书中列明的“所附材料”顺序排列。
整套申请材料应有详细材料目录,目录作为申请材料首页。
(三)整套申请材料应当装订成册,每项材料应有封页,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材料名称。
各项材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材料名称或该项材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
(四)申请材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用宋体且不得小于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五)除注册申请书和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申请材料应逐页或骑缝加盖申请人公章或印章,境外申请人无公章或印章的,应加盖驻中国代表机构或境内代理机构公章或印章,公章或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
加盖的公章或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法律效力。
(六)申请材料中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应当与申请人主体资质证明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申请材料中同一内容(如申请人名称、地址、产品名称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
加盖的公章或印章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驻中国代表机构或境内代理机构除外)。
(七)申请人主体资质证明材料、原辅料的质量安全标准、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检验报告、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有关证明文件等申请材料中的外文,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外文参考文献(技术文件)中的摘要、关键词及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有关部分的内容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外国人名、地址除外)。
婴幼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
婴幼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4.9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和GB14880的规定。
4.10脲酶活性表10中规定了大豆产品的脲酶活性要求,应注意表中的脚注,在测定脲酶活性时,对于液态产品的取样量应根据干物质含量进行折算,以免取样量过少带来检测误差。
5.其他主要规定了标签和包装等方面的要求,共有7个条款。
5.1.1产品标签应符合GB13432的规定,营养素和可选择成分含量标识应增加“100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
该条款应注意:由于在GB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中规定的营养素标示方法是每百克产品中某种营养素的含量,而本标准中的营养素含量是以能量形式标示的,因此,在执行GB13432的同时,还应增加“100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
5.其他对于条款5.2.1-5.2.2说明了婴儿配方食品的特殊要求,对于婴儿这个特殊人群,配方食品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婴儿的健康和安全,使用不当可能会对婴儿的健康造成伤害,因此上述条款很重要,是保障婴儿安全的相关条款。
(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标准共包括5个章节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技术要求(原料要求,感官要求,必需成分、可选择成分、其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强化剂、脲酶活性)5.其他(标签、使用说明、包装)GB10767-2010部分条款说明1.范围适用于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3.术语和定义较大婴儿:指6-12个月龄的人。
个人理解:该标准的适用范围和GB10767-2010的适用范围有交叉,建议适用在较大婴儿时套用此标准。
4 .3必需成分主要规定了产品在即食状态下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含量和相关要求。
其中规定反式脂肪酸含量不得超过总脂肪酸的3%。
中心动态——婴幼儿配方奶粉中蛋白质和三聚氰胺的检测
中心动态——婴幼儿配方奶粉中蛋白质和三聚氰胺的检测XX王女士想要检测家中婴幼儿奶粉是否添加三聚氰胺有害成分,遂致电消费者体验中心,沟通过后,建议检测蛋白质含量和三聚氰胺,随后王女士快递送检。
检测样品:婴幼儿配方奶粉检测项目:三聚氰胺、蛋白质含量检测仪器:三聚氰胺速测卡、多功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检测结果:奶粉中不含三聚氰胺,蛋白质含量为蛋白质含量为19.4g/100g,符合国家标准。
(婴幼儿配方奶粉蛋白质限量标准≥12g/100g)以下为实验过程:一、检测项目:三聚氰胺实验仪器:三聚氰胺检测卡1、称取1g奶粉2、用干燥、洁净的比色管或适当容器盛放奶粉,用纯净水1:10 稀释(1 份奶粉+10 份纯净水),溶解后用于检测。
3、吸取待测样品溶液,缓慢滴加80~100μl(约3~4 滴)样品液于加样孔中,开始计时,在3~5 分钟内读取结果。
检测结果:位置C 显示出条带,位置T 同时出现条带,判为阴性,不含三聚氰胺。
二、检测项目:蛋白质含量实验仪器:多功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1、称取奶粉1g于50mL三角瓶中,加40~50℃蒸馏水50mL,摇匀,备用。
2、样品管:取1mL样品液于10mL比色管中,加入4mL显色剂,摇匀,静置30min,离心,上清液用微孔滤膜过滤到比色皿中。
3、空白管:空白管:取1mL蒸馏水于10mL比色管中,加入4mL显色剂,摇匀。
4、放入检测仪器中检测。
5、检测结果:蛋白质含量为19.4g/100g,符合国家标准。
(婴幼儿配方奶粉蛋白质限量标准≥12g/100g)来自:.china12315../html/2014/zxdt_0806/42416.html。
检验奶粉合格的标准
奶粉检验标准一、简介奶粉是婴儿从出生到3岁期间摄入的主要营养来源,检验奶粉合格是保障婴儿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
因此,制定了奶粉检验标准,严格控制奶粉的质量,以确保婴儿获得安全、有营养的奶粉。
二、检验标准1、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奶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检验标准,并经过相关检测机构的检验认证。
2、检验奶粉的营养成分,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添加剂、可溶性固形物等,其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检验奶粉的微生物指标,检验项目包括:大肠杆菌、霉菌、酵母菌、大肠埃希菌、致病性大肠杆菌等,其中大肠杆菌、霉菌、酵母菌的含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检验奶粉的有害物质指标,检验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汞、镉、砷、铅、铝、放射性物质等,其中重金属、农药残留的含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5、检验奶粉的添加剂指标,检验项目包括:抗氧化剂、糖精钠、乳糖、碳酸钙、维生素、酶等,其中抗氧化剂、糖精钠、乳糖、碳酸钙、维生素、酶的含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6、检验奶粉的外观指标,检验项目包括:色泽、气味、粒度、溶解性等,其中色泽、气味、粒度、溶解性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实例为了保证奶粉质量,检验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比如,2016年,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了一批湖南省生产的婴儿奶粉,结果发现,这批奶粉的蛋白质含量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因此,被认定为不合格。
四、结论奶粉是婴儿从出生到3岁期间摄入的主要营养来源,检验奶粉合格对于保障婴儿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因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标准,对奶粉进行检验,以确保婴儿获得安全、有营养的奶粉。
GB 1076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
检测方法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维 生 素 B6/μg 维生素 B12/μg
11.0 41.8
46
175 GB5009.154
0.041 0.478 0.17 2.00 GB5413.14
烟酸(烟酰胺)d/μg 叶酸/μg 泛酸/μg 维生素 C/mg
110
359
460 1500 GB500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犌犅1076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
20210222发布
20230222实施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犌犅10767—2021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1076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适用于12~36月龄 幼儿食用的配方食品的内容。
3.5 其他指标 应符合表5的规定。
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监测计划说明
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监测计划说明一、食品分类情况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2个品种,分为乳基婴儿配方食品、豆基婴儿配方食品、乳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豆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4个细类。
二、获证企业及任务分配情况婴幼儿配方食品获证企业共有92家,计划转移地方抽检1200批次。
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均属于高风险食品,其中婴儿配方食品(92家),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92家),共抽检1200批次。
三、标准及检验项目婴幼儿配方食品共涉及7个标准及部门公告,其中4个食品安全标准,0个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0个推荐性产品质量标准,3个公告。
抽检计划中涉及GB 2762、GB 2761、GB 10765、GB 10767共4个食品安全标准,涉及公告3个。
食品安全标准覆盖率100%,没有涉及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和推荐性产品质量标准。
计划中抽检项目60项,全部为食品安全指标,质量指标为0。
其中非食用物质1项,金属污染物2项,其他污染物2项,禁用农药0项,农药残留0项,品质指标48项,致病微生物3项,其他微生物2项,生物毒素2项。
抽检的食品安全指标覆盖率100%。
监测项目20项,全部为食品安全指标,质量指标为0。
其中非食用物质0项,兽药残留9项,金属污染4项,其他污染物4项,禁用农药0项,农药残留0项,品质指1项,致病微生物1项,其他微生物0项,生物毒素0项,食品添加剂1项。
特殊膳食食品监测项目主要有三部分组成,一是国际标准中有限量,国内有检验方法但没有限量规定的列为了监测项目,如蜡样芽胞杆菌(定量)、镉等;二是曾经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或者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项目,如苯甲酸、总汞、β-内酰胺酶、双酚A、壬基酚、苯甲酸等;三是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如邻苯二甲酸酯(DBP、DEHP)、激素类(黄体酮、雌二醇、雌三醇、氟氢可的松、氢化可的松)、喹诺酮类(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
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课件(1)
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课件一、教学内容本节课我们将探讨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的相关知识。
内容主要涉及教材第十五章“食品安全”的第三节“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技术”。
具体内容包括:婴幼儿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相关法规和标准、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以及家庭如何选择安全的婴幼儿食品。
二、教学目标1. 理解婴幼儿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到保障婴幼儿食品安全对儿童健康成长的意义。
2. 掌握我国婴幼儿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了解常见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
3. 培养学生在生活中选择安全、健康婴幼儿食品的能力。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教学难点: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的具体内容和检测技术的应用。
教学重点:婴幼儿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相关法规和标准、家庭选择安全食品的方法。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多媒体课件、婴幼儿食品样品。
2. 学具:笔记本、笔。
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5分钟)通过展示一则关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报道,引发学生对婴幼儿食品安全的关注。
2. 知识讲解(15分钟)(1)婴幼儿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2)我国婴幼儿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3)食品安全检测技术。
3. 例题讲解(15分钟)选取一道关于婴幼儿食品安全检测的例题,讲解解题思路和方法。
4. 随堂练习(10分钟)让学生根据所学知识,分析并解答随堂练习题。
5. 家庭选择安全食品方法讨论(10分钟)六、板书设计1. 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重要性法规与标准检测技术家庭选择方法七、作业设计1. 作业题目:(1)简述婴幼儿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2)列举我国婴幼儿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3)介绍一种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并说明其原理。
2. 答案:(1)婴幼儿食品安全关系到儿童的生长发育和生命安全,是家庭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2)我国婴幼儿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3)例如:气相色谱法,原理是利用气相色谱仪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
彭 涛
博士/副研究员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一、婴幼儿食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
中国:
“阜阳奶粉”——“量”;
“三聚氰胺”、“圣元奶粉”——“质”。
美国:
有11%的10~13岁的美国儿童患有后天性高血压。这些儿 童在婴幼儿时期基本上食用过咸食物,如油炸薯片、三明 治、蛋糕、饼干等食品,含盐量均偏高。
七、我国对婴幼儿食品的其他规定
原料要求
所有婴幼儿食品中不得使用氢化油脂和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GB 10765)
婴儿(0-12月龄)配方食品中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谷 蛋白。(GB 10765)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不应使用香辛料。(GB 10770)的生长期是人一生中身心健康发展的重 要时期,婴幼儿食品是维系婴幼儿生命和健康的“ 粮食”,不同于普通的食品,其营养成分的选择和 配比是根据不同年龄段或月龄段婴幼儿的生长发育 对营养素的需求而设计的,对奠定婴幼儿一生的体 格和智能极为重要。
三、婴幼儿食品分类
我国 主要是婴儿配方奶粉和配方米粉, 此外还有少量新开发 的儿童强化食品、儿童保健食品和特殊儿童食品等。 发达国家 主要是婴儿配方奶和婴儿配方奶粉, 医用特殊婴儿配方 奶和奶粉(大豆基质、铁强化、低过敏源等), 断奶婴儿 谷物食品(谷物为基料, 加入水果蔬菜、肉、鱼等的婴幼 儿辅食),冷冻婴幼儿辅食, 有机婴幼儿食品等。
婴幼儿食品中使用的营养强化剂
在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是一类非常重要的食品添加剂,其品种、使 用量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 卫生部相关公告。 在GB14880中, 营养强化剂包括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及含氮化 合物、脂肪酸等类别,涉及的使用范围既有普通人群消费的乳与乳制品 、谷物制品、饮料、面粉等, 又有专供特殊人群食用的婴幼儿食品、孕 妇乳母专用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