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复方制剂临床开发指导原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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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注册指导原则

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注册指导原则

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注册指导原则缩写98绪论 991.适用范围 1002.总体考虑 1003.定义 1104.注册分类 1135.衡量衡量固定剂量复合剂型的优缺点 1136.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上市许可所需要的数据 1167.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产品信息或说明书 1358.上市后研究和上市后的变动变更136参考文献 138 附件1 组合包装的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指导原则 139 附件2 判断科学文献数据是否可以被接受的原则 140附件3 药品研发(或处方前研究) 142 附件4 优效性、等效性和非劣效性临床试验 144缩写AIHW Australian Institute of Health and Welfare (澳大利亚卫生与福利研究所)API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 (活性药物成分)BCS Biopharmaceutics Classification Scheme (生物药学分类系统)BCS #1 Biopharmaceutics class number 1(the most favourable) (生物药学分类系统第一类)(受欢迎最有利的一类)CHMP Committee for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Use; see also CPMP (人用医疗产品委员会)(参见CPMP)CPMP Committee for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Use (CHMP), formerly the Committee for Proprietary Medicinal Products (人用医疗产品委员会(CHMP), 前身为专利药品委员会)CPP Certificate of pharmaceutical product (药品证书)EMEA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formerly the European Medicines Evaluation Agency (欧洲药品局, 前身为欧洲药品评审局)EU European Union (欧盟)FD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of the USA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C Fixed-dose combination (固定剂量复方治疗)(见词汇表)FDC-FPP Fixed-dose combination finished pharmaceutical product (固定剂量复方药品)(见词汇表)GCP Good clinical practice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TDP Good trade and distribution practice (药品贸易和分销管理规范)GSP Good storage practice (药品贮存管理规范)IC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sation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IUTLD International Union of Tuberculosis and Lung Disease (国际抗结核病和肺病联盟)MIC Minimum inhibitory concentration (最低抑菌浓度)PP Per-protocol (a form of clinical trial design and analysis) 符合方案集符合方案集(临床试验设计和分析的一种形式)SPC Summary of product characteristics (产品特点总结药品说明书)(见词汇表)TGA Therapeutic Good Administration (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WH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世界卫生组织)绪论随着固定剂量复方治疗(fixed-dose combinations, FDCs)的发展,它们在保护公众健康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固定复方制剂临床开发指导原则介绍

固定复方制剂临床开发指导原则介绍

固定复方制剂的临床开发指导原则 Fixed Combination Medicinal Products2009年9月欧盟EMEA发布2010年10月药审中心组织翻译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翻译药审中心最终核准目 录概述 (3)1.介绍(背景) (3)2.定义 (3)3.范围 (3)4.法律依据 (4)5.评估 (4)6.一般原则 (5)6.1适应症 (5)6.2药效学与药代动力学研究 (6)6.2.1药效动力学研究 (6)6.2.2药代动力学研究 (6)6.3疗效与安全性 (7)6.4剂量和治疗方案 (8)6.5治疗性试验 (8)6.6安全性方面 (9)固定复方制剂的临床开发指导原则执行概述本指南涵盖了包含两种及以上活性物质的固定复方制剂,这些活性物质可能是已知的,也可能尚未在欧盟获得批准用于预期的适应症。

固定复方制剂的开发要反映预期用途(复方中的单个成份不足以控制的患者的一线或二线治疗)和预期适应症(治疗一种疾病或者两种密切相关的疾病,如高血脂和高血压,或者替代适应症)。

1. 介绍(背景)所提出的复方制剂申请应基于有根据的治疗原则。

固定复方制剂的应用越来越多,我们得益于药物同时服用时的附加作用,但同时,我们还需要评价每种固定复方制剂及其各种剂量在临床使用中潜在的优势(如药物起效迅速,疗效更好,或者疗效相同但更安全)和可能的劣势(如蓄积毒性)。

固定复方制剂的潜在优势还包括一种活性成份的不良反应可能被另一种活性成份抵消,以及简化治疗(改善依从性)。

临床开发应符合各种情况/拟定的适应症。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固定复方制剂里面每种活性物质的剂量。

每种剂量组合应当经过认真的论证并且临床相关(例如,如果固定复方制剂里面的每种成份都有几种可能的剂量,那么显示出确实临床效果的剂量比那些仅对替代终点有效的剂量更可取。

)2. 定义几种活性物质组合在一个单独的药物制剂中就称为“固定复方”药品。

“组合包装”药物是指包含一种以上药物,或者同种药物的多种制剂形式,以单一(独创的)名称表示并且放在同一个包装(如盒,泡罩包装)中,该包装中的单个产品/剂型用于同时或者序贯服用。

复方制剂的药代动力学指导原则

复方制剂的药代动力学指导原则

复方制剂的药代动力学指导原则
复方制剂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组合而成的制剂。

药代动力学是研究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的科学。

对于复方制剂的药代动力学,以下是一些指导原则:
1. 药物相互作用:复方制剂中的各种药物可能会相互影响,导致药代动力学参数发生变化。

因此,在制备复方制剂时,应特别注意各个组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尤其是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途径。

2. 药物相互作用对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的影响:不同药物的相互作用可能会影响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一些药物相互作用可能会增加副作用的风险,或者减弱主要药物的疗效。

因此,在制备复方制剂时,应该特别注意不同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并评估其对疗效和安全性的影响。

3. 药物代谢途径和消除速率:不同药物具有不同的代谢途径和消除速率。

在制备复方制剂时,应考虑各个组分的代谢途径和消除速率的差异,以便在药物给予和剂量选择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4. 药物剂型和给药途径的选择:复方制剂的剂型和给药途径应根据各个组分的药代动力学特性进行合理选择。

药物剂型的选择应考虑到溶解性、生物利用度、口服吸收速率等因素,同时还应考虑药物组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对吸收过程的影响。

5. 个体差异的考虑:个体差异是指不同个体对药物的吸收、代
谢、分布和排泄的差异。

在制备复方制剂时,应考虑不同个体之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并据此进行剂量调整和个体化治疗。

总之,复方制剂的药代动力学指导原则包括考虑药物相互作用、药物代谢途径和消除速率、药物剂型和给药途径的选择,以及个体差异的考虑。

这些原则有助于确保复方制剂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在临床应用中得到合理的应用和调整。

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中药新药复方制剂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中药新药复方制剂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一、概述恶性肿瘤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命的常见病、多发病,随着临床诊断及治疗的不断发展,慢性病特征更加明显,肿瘤患者往往期待有获益的治疗能够减轻相关症状、恢复体能、控制肿瘤、降低复发转移、延长生存期等。

中医药是恶性肿瘤治疗药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越来越多的数据显示中医药参与了肿瘤全过程治疗,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模式临床应用广泛,中医药在控制某些肿瘤患者病情发展,改善肿瘤并发症及其关联症状改善方面具有一定作用或独特优势。

如针对由恶性肿瘤引起的症状,包括疼痛、发热、疲乏,及合并症如胸腔积液、腹腔积液等;以及因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等治疗所致的血细胞下降、消化道症状、皮疹等,通过中医药治疗,可以改善症状、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增强患者对恶性肿瘤治疗的耐受性。

如何以患者为中心,基于临床疗效,找准研发方向、通过中医药理论和人用经验探索确定中医药治疗优势、明确临床定位、采用更为灵活多样的设计开展必要的临床试验、通过可靠的数据验证临床疗效是目前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中药新药复方制剂研发中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

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以下简称“三结合”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为中药研发提供了新的路径。

“三结合”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鼓励研究者在临床实践过程中,有意识地基于探索多数病人的获益(临床价值),挖掘中药用于恶性肿瘤的疗效,充分发挥中医药理论和人用经验在中药新药研发中的作用。

鼓励临床医生、科研工作者、制药企业等自主开展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研究,而不拘泥于经典的新药临床研究模式,在实践中发现、探索和确认中药的疗效,并基于研究数据与药审中心进行沟通交流。

本技术指导原则在“三结合”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下,侧重阐述中药复方制剂用于恶性肿瘤的临床应用现状、中医药理论以及对人用经验研究和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

2015年发布实施的《中药新药治疗恶性肿瘤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未涉及“三结合”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研发的中药复方制剂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研究的特点,对于按照“三结合”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研发的中药复方制剂,其临床研究的相关要求可参照本技术指导原则。

WHO 复方指导原则

WHO 复方指导原则

6.5 临床前药理学和安全性 6.5.1 注册分类1 和分类2 的药品一般不要求临床前数据。但是在有些情况可 能需要临床前数据,比如制剂处方中使用了一种不常用的辅料或者制剂中的杂质情 况与对照药品有显著的差异。 6.5.2 属于注册分类4 的任何新化合物需要临床前数据。与新化合物临床前数 据的要求是一致的。 6.5.3 属于注册分类3 的药品,如果制剂中所有的活性成分已经按照同样的组 合进行了长期广泛的使用,上述活性成分组合后的安全性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证明, 可不需要提供临床前数据。在有些情况下需要进行桥接试验(bridging studies), 比如对活性成分之间以新的比例混合的制剂。 6.5.4 如果还没有证明活性成分组合后对人体的安全性(比如注册分类3 和注 册分类4),就要对药物活性成分按比例混合后的给药开展临床前研究,考察有可 能出现的附加毒性或协同毒性作用。 根据已经获得的数据,注册分类3 和分类4 中需要的临床前数据也不相同。比 如:根据注册分类3的定义,每个活性成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应该已经得到证明, 但不明确活性成分混合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注册分类4 中,也许已经证明了 一个或多个活性成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但并不是所有的活性成分或这些活性成分 混合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了证明。 6.5.5 当需要临床前数据时,试验的重点应该是研究制剂(药物活性成分混合 物)在临床使用时预期会出现的药理作用和不良反应。
6.4.4 对两个药剂学等效的制剂来说,通常在以下两种情况中,很可能需要生 物等效性数据: 6.4.4.1 制药公司已用某个处方进行了关键临床试验,但希望把本公司的另一 处方投放到市场上(比如因为第二个处方比第一个处方更稳定或更容易上市); 6.4.4.2 某药品的有关专利已过期,已经研发出了与该药品相当的多来源药品 (multisource pharmaceutical equivalent)。 6.4.5 注册分类1 和分类2 的制剂需要提供生物等效性证据,注册分类3 和分类 4 的制剂有时也需要提供生物等效性数据。比如当用于关键临床试验的制剂和用于 注册的制剂处方之间存在重大差异和/或生产工艺有重大差异时。 16 6.4.6 如果在生物等效性试验表明两个相比较的制剂之间具有生物等效性,就 可以认为药物活性成分之间的任何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相互作用都是相同的。即使是 试验中一方是固定剂量复方制剂,而另一方是单组分制剂的组合。 6.4.7 属于注册分类4 的制剂,通常需要提供绝对生物利用度试验数据。即比 较静脉注射制剂和将要投放到市场上的剂型(比如口服片剂1 )给药后的血浆药时 曲线下面积。 6.4.8 对于一个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来说,要根据已知的食物对其中每个药物活 性成分的影响作用和每个单一药物活性成分制剂产品信息中的有关建议,决定是否 有必要测试食物对固定剂量复方制剂生物利用度的影响研究。属于注册分类4 的制 剂通常要进行食物的影响作用研究。

抗高血压复方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抗高血压复方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H】GCL6-1抗高血压复方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第二稿)二○○六年一月目录一.概述 (3)二.组成固定剂量复方的总体考虑 (3)(一)各单药之间药代动力学方面的相互影响 (3)(二)单药之间不良反应的相互影响 (4)(三)单药之间药效学上的相互影响 (4)(四)制剂中单药之间理化上的相互作用 (4)三.对抗高血压复方药物临床研究的考虑 (4)(一)临床药理学研究 (5)(二)剂量探索研究 (5)(三)确证性临床研究 (6)1.由治疗剂量单药组成的复方 (6)2.由低于最低治疗剂量单药组成的复方 (8)(四)生物等效性试验 (9)(五)长期给药的临床研究 (9)四.组成抗高血压的复方药物上市前必须符合的条件 (9)五.名词解释 (10)六.参考文献 (10)七.附录 (11)八.起草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抗高血压复方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一.概述本文旨在为抗高血压复方药物临床试验提供一般性的指导。

本文涉及的复方限定为已上市的抗高血压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

临床实践中,半数以上的高血压患者需要联合用药。

复方抗高血压药物通常应由不同作用机制药物按一定配比组成,因此应该具有提高疗效和/或减少不良反应的优点,同时增加患者的依从性。

另一方面,由于复方中单药的比例是固定的,剂量的调节不如单药方便,同时,由于作用机理之间或剂量配比等问题组成的不合理复方也不能起到研发复方降压药所要达到的目的,因此抗高血压复方药物必须经过系统、严格的临床试验,以确定复方中各成分的最佳比例、给药方案、适用人群、短期和长期的安全性、有效性,并确定复方的特点。

二.组成固定剂量复方的总体考虑与各自的单药比较,复方通常应该显示出更好的疗效和/或安全性。

在组成固定剂量的复方时,应有如下总体考虑:(一)各单药之间药代动力学方面的相互影响要通过文献资料和/或试验资料证明单药之间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方面是否存在相互影响和相互影响的程度。

复方制剂研发原则

复方制剂研发原则

糖尿病药复方制剂
1、 GSK 复方马来酸罗格列酮/格列美脲片(商品名:Avandaryl), 一线和二线治疗2型糖尿病。剂量规格有罗格列酮/格列美脲4mg /1mg,4mg /2mg,4mg /4mg
2、武田制药北美公司 复方盐酸吡格列酮/盐酸二甲双胍片(商品名:ACTOplus ) 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本品将两种广泛使用的糖尿病治疗药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制成单一片 剂。盐酸吡格列酮直接作用于胰岛素耐受性,盐酸二甲双胍主要减少肝脏产生的葡萄糖量。两种药 物结合有助于控制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浓度。剂量:15mg/500mg,15mg/850mg 3、GSK:复方马来酸罗格列酮/盐酸二甲双胍片(商品名:Avandamet) 将两种治疗糖尿病重要药物制成服用方便的1片,结合罗格列酮和二甲双胍治疗糖尿病不同的作用 机制,然而是互补的。罗格列酮作用于2型糖尿病的胰岛素耐受性,而二甲双胍减少由肝脏产生的 血糖(或葡萄糖)量。当两药合用较单独服用二甲双胍可更好地控制血糖。
1、 POZEN:复方萘普生钠/甲氧氯普胺口服片(商品名:MT 100),
用于紧急治疗偏头痛。本品开发作为治疗偏头痛的一线口服片剂,含有消炎镇痛 的萘普生钠和促进萘普生吸收和解除偏头痛的甲氧氯普胺。 2、 Cornerstone BioPharma:复方萘磺酸右丙氧酚/对乙酰氨基酚100mg/325mg片(商品名: Balacet 325),
心血管药物复方制剂
1、Bayer:复方依普罗沙坦/氢氯噻嗪片(商品名:Teveten HCT)
本品对大多数高血压患者,不管年龄、种族、性别和高血压严重程度均有疗效 两种剂量规格:600mg/12.5mg,600mg/25mg 2、三共制药:复方奥美沙坦 (olmesartan medoxomil)/氢氯噻嗪片(商品名:Benicar HCT), 作为治疗高血压的二线药物。 有3种剂量规格:奥美沙坦/氢氯噻嗪 20mg/12.5mg, 40mg/12.5mg, 40mg/25mg 3、Pfizer:复方苯磺酸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商品名:Caduet), 用于同时治疗高血压和高胆固醇。 剂量规格5mg/10mg,5mg/20mg,5mg/40mg,5mg/80mg,10mg/10mg,10mg/20mg,10mg/40mg, 10mg/80mg。含氨氯地平5mg的复方片为白色薄膜包衣,含氨氯地平10mg的复方片为蓝色薄膜包衣。 Caduet是辉瑞公司开发的首个1片片剂同时含有两种治疗不同症状(高血压和高胆固醇)活性成分部

化药复方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化药复方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化药复方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化药复方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一、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医疗需求的提高,药物开发越来越趋向于多方组合复方药物。

然而,许多复方药物的临床试验存在一些技术指导不够明确的问题,为此,本文旨在探讨化药复方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以促进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确定试验设计1. 明确试验目标:在设计复方药物临床试验时,要明确试验目标和所需的指标,以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选择适当的对照组:对照组的选择应确保与试验组相匹配,并符合科学与道德伦理要求,以准确评估复方药物的疗效。

3. 确定样本量:通过统计学方法计算所需的样本量,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并避免样本量过大或过小所带来的问题。

三、试验方案的设计与实施1. 药物剂型和给药途径选择:根据目标疾病的特点和治疗要求,合理选择药物剂型和给药途径,以提高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和疗效。

2. 定义终点指标:根据试验目标和病情的临床表现,选择合适的终点指标来评估复方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如主要疗效指标、次要疗效指标和安全性指标等。

3. 随机化和盲法:采用随机化和盲法的设计,可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试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4. 制定试验执行计划:在试验实施过程中,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和试验执行计划,确保试验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5. 严格监控试验过程: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监控试验药物的质量、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四、数据收集和分析1. 数据收集:根据试验方案和操作规范,采集临床试验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数据分析:采用合适的统计学方法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并进行合理的结果解读,以评估复方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五、临床试验报告1. 编写试验报告:编写试验报告时,应符合国家和国际的规范和要求,报告的内容应详实、客观、完整,包括试验目的、方法、结果和讨论等。

2. 提交与发表:将试验报告提交给药监部门进行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决定是否发表报告。

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概况及申报中常见问题思考

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概况及申报中常见问题思考

发布日期20070206栏目化药药物评价>>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标题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概况及申报中常见问题思考作者熊燃赵明部门正文内容熊燃赵明摘要:分析国内外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方制剂研发情况,对国内申报该类制剂中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为开发此类制剂提供一些思考。

1 背景结核病目前在我国仍是发病率、耐药率较高的传染性疾病。

抗结核治疗大多为联合治疗,而服药依从性差是结核治疗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自1994年开始,WHO推荐使用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方制剂(fixed-dosecombination,FDC)进行抗结核治疗。

因其与单方制剂相比存在很多优点:如大大提高病人依从性,减少耐药产生,利于运输等,直到目前为止,WHO仍推荐使用FDC。

国内FDC品种在申报中尚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只对这些常见问题进行探讨。

而对于开发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方制剂的临床试验等有关问题不在此赘述,另文讨论。

2 结核病治疗概况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2000年全国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显示,我国结核病疫情为高感染率、高耐药率、死亡人数多。

WHO提出阻止结核病流行的有效控制策略DOTS(directly observed treatment short-course,DOTS)是我国结核病规划的核心内容,我国从1993年起开始实施DOTS策略。

我国抗结核治疗一直以来遵循WHO的指导原则。

WHO推荐方案结核治疗方案(2005年):H:异胭肼;R:利福平;S:链霉素;Z:吡嗪酰胺;E:乙氨丁醇WHO推荐的一线抗结核药物服药剂量(mg/kg):R:日服量及每周3次每次均为10(8-12);H:日服量5(4-6),每周3次每次10(8-12);Z:日服量为25(20-30),每周3次每次35(30-40);S:日服量及每周3次每次均为15(12-18);E:日服量15(15-20),每周3次每次30(25-35)。

复方制剂 研发指导原则

复方制剂 研发指导原则

复方制剂研发指导原则复方制剂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药物混合而成的药物制剂。

相比于单一药物制剂,复方制剂具有多种药物成分,可以同时发挥不同的药理作用,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药物使用的数量和频率,降低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研发复方制剂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指导原则,以确保制剂的安全有效性和临床应用的可行性。

研发复方制剂需要明确药物的相互作用和药理学特性。

不同药物之间可能存在相加、相乘或相反等不同的相互作用。

研发人员需要深入了解每个药物的药理学特性,包括药物的作用机制、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性等,以便合理选择药物组合,并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不良反应或药物失效。

研发复方制剂需要进行药物相容性和稳定性研究。

不同药物成分的相容性是制剂研发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如果药物成分之间存在相容性问题,可能导致药物的降解、沉淀或不稳定等现象,从而影响制剂的质量和稳定性。

因此,在研发过程中需要进行相容性和稳定性研究,确保药物成分之间的相容性和制剂的稳定性。

研发复方制剂还需要进行药物配伍研究。

不同药物的配伍性是制剂研发中需要考虑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药物配伍不当可能导致药物的相互作用或反应,影响药物的疗效或安全性。

因此,在研发过程中需要进行药物配伍研究,确保药物成分之间的配伍性,避免不良的药物相互作用或反应。

研发复方制剂需要考虑制剂的给药途径和剂型选择。

不同的给药途径和剂型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过程有不同的影响。

因此,研发人员需要根据药物的药理学特性和临床应用需求,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和剂型,以提高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和治疗效果。

研发复方制剂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和评价。

临床试验是评价复方制剂疗效和安全性的关键环节。

通过临床试验,可以评估复方制剂的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相互作用和药代动力学等特性,为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还需要进行药物的质量控制和标准化研究,确保复方制剂的质量和稳定性。

总结起来,研发复方制剂需要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和药理学特性、药物的相容性和稳定性、药物的配伍性、给药途径和剂型选择以及临床试验和评价等因素。

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注册指导原则

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注册指导原则

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注册指导原则缩写98绪论 991.适用范围 1002.总体考虑 1003.定义 1104.注册分类 1135.衡量衡量固定剂量复合剂型的优缺点 1136.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上市许可所需要的数据 1167.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产品信息或说明书 1358.上市后研究和上市后的变动变更136参考文献 138 附件1 组合包装的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指导原则 139 附件2 判断科学文献数据是否可以被接受的原则 140附件3 药品研发(或处方前研究) 142 附件4 优效性、等效性和非劣效性临床试验 144缩写AIHW Australian Institute of Health and Welfare (澳大利亚卫生与福利研究所)API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 (活性药物成分)BCS Biopharmaceutics Classification Scheme (生物药学分类系统)BCS #1 Biopharmaceutics class number 1(the most favourable) (生物药学分类系统第一类)(受欢迎最有利的一类)CHMP Committee for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Use; see also CPMP (人用医疗产品委员会)(参见CPMP)CPMP Committee for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Use (CHMP), formerly the Committee for Proprietary Medicinal Products (人用医疗产品委员会(CHMP), 前身为专利药品委员会)CPP Certificate of pharmaceutical product (药品证书)EMEA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formerly the European Medicines Evaluation Agency (欧洲药品局, 前身为欧洲药品评审局)EU European Union (欧盟)FD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of the USA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C Fixed-dose combination (固定剂量复方治疗)(见词汇表)FDC-FPP Fixed-dose combination finished pharmaceutical product (固定剂量复方药品)(见词汇表)GCP Good clinical practice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TDP Good trade and distribution practice (药品贸易和分销管理规范)GSP Good storage practice (药品贮存管理规范)IC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sation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IUTLD International Union of Tuberculosis and Lung Disease (国际抗结核病和肺病联盟)MIC Minimum inhibitory concentration (最低抑菌浓度)PP Per-protocol (a form of clinical trial design and analysis) 符合方案集符合方案集(临床试验设计和分析的一种形式)SPC Summary of product characteristics (产品特点总结药品说明书)(见词汇表)TGA Therapeutic Good Administration (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WH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世界卫生组织)绪论随着固定剂量复方治疗(fixed-dose combinations, FDCs)的发展,它们在保护公众健康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复方制剂 研发指导原则

复方制剂 研发指导原则

复方制剂研发指导原则复方制剂是由两个或更多的活性成分组合而成的药物制剂。

研发复方制剂需要遵循一定的指导原则,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

研发复方制剂需要充分了解每个成分的药理学特性和相互作用。

这包括了解每个成分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药效学特点以及适应症和禁忌症等。

只有了解每个成分的特点,才能合理地确定复方制剂的组分比例和配伍原则,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不良反应或疗效降低。

研发复方制剂需要考虑药物的相容性。

不同的成分可能会发生化学反应,导致药物的稳定性降低或产生有害物质。

因此,在选择复方制剂的成分时,需要进行相容性测试,确保各个成分之间没有不良的化学反应。

研发复方制剂需要考虑给药途径和制剂形式。

不同的给药途径和制剂形式对药物的吸收、分布和代谢都有影响。

因此,在选择给药途径和制剂形式时,需要根据药物的性质和目标疾病进行合理的选择,以提高药物的疗效和患者的便利性。

研发复方制剂还需要进行临床试验。

通过临床试验可以评估复方制剂的安全性和疗效,确定最佳的剂量和给药方案。

临床试验需要符合伦理要求,并进行统计学分析,得出科学可靠的结论。

研发复方制剂需要进行质量控制。

复方制剂的质量控制包括原材料的选择和检验、制剂工艺的控制以及最终产品的质量评价等。

只有确保药物的质量稳定和一致性,才能保证疗效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在研发复方制剂的过程中,需要与多个学科进行合作,包括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等。

同时,还需要遵循相关的法规和规范,确保研发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研发复方制剂需要综合考虑药物的药理学特性、相互作用、相容性、给药途径和制剂形式等因素,进行临床试验和质量控制,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

同时,还需要遵循相关的法规和规范,进行合法、规范的研发工作。

WHO技术报告 No.929 2005 附件5 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注册指导原则

WHO技术报告 No.929 2005 附件5 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注册指导原则

WHO技术报告 No.929 2005附件5 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注册指导原则缩写 1绪论 21.适用范围 22.总体考虑 23.定义 84.注册分类 105.衡量固定剂量复合剂型的优缺点 106.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上市许可所需要的数据 127.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产品信息或说明书 248.上市后研究和上市后的变更 25 参考文献 26 附件1 组合包装的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指导原则 27 附件2 判断科学文献数据是否可以被接受的原则 28 附件3 药品研发(或处方前研究) 30 附件4 优效性、等效性和非劣效性临床试验 32缩写AIHW Australian Institute of Health and Welfare (澳大利亚卫生与福利研究所)API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 (活性药物成分)BCS Biopharmaceutics Classification Scheme (生物药学分类系统)BCS #1 Biopharmaceutics class number 1(the most favourable) (生物药学分类系统第一类)(最有利的一类) CHMP Committee for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Use; see also CPMP (人用医疗产品委员会)(参见CPMP)CPMP Committee for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Use (CHMP), formerly the Committee for Proprietary Medicinal Products (人用医疗产品委员会(CHMP), 前身为专利药品委员会)CPP Certificate of pharmaceutical product (药品证书)EMEA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formerly the European Medicines Evaluation Agency (欧洲药品局, 前身为欧洲药品评审局)EU European Union (欧盟)FD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of the USA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C Fixed-dose combination (固定剂量联合用药)(见词汇表)FDC-FPP Fixed-dose combination finished pharmaceutical product (固定剂量复方药品)(见词汇表)GCP Good clinical practice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TDP Good trade and distribution practice (药品贸易和分销管理规范)GSP Good storage practice (药品贮存管理规范)IC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sation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IUTLD International Union of Tuberculosis and Lung Disease (国际抗结核病和肺病联盟)MIC Minimum inhibitory concentration (最低抑菌浓度)PP Per-protocol (a form of clinical trial design and analysis) 符合方案集(临床试验设计和分析的一种形式)SPC Summary of product characteristics (药品说明书)(见词汇表)TGA Therapeutic Good Administration (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WH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世界卫生组织)绪论随着固定剂量联合用药(fixed-dose combinations, FDCs)的发展,它们在保护公众健康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复方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复方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复方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22年8月目录一、背景和目的 (1)二、适用范围 (1)三、组方合理性的整体考虑 (2)四、临床证据的整体考虑 (3)五、临床试验设计的考虑 (3)(一)加载治疗 (4)1、药物相互作用研究(DDI) (4)2、药效学研究/探索性试验 (4)3、确证性临床试验 (5)(二)初始治疗 (6)1、药物相互作用研究(DDI)、药效学研究/探索性研究 (6)2、确证性临床试验 (6)主要参考文献 (9)复方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一、背景和目的复方药物是指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已知活性成份的药物。

与单药治疗相比,复方药物应具有明显的临床优势。

复方药物的明显临床优势具体包括:①经单药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使用复方药物可提高疗效,或在提高疗效的同时能够更快速的起效。

②由于复方药物中一种活性成份可抵消另一种活性成份的不良反应,或复方中活性成份的剂量低于其单药治疗的标准剂量,因此可提高复方药物的安全性。

③对于需要接受两种或两种以上单药联合治疗、并经联合治疗病情得到充分控制的患者,复方药物可作为联合用药的替代治疗,进而改善依从性。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开发新复方药物的临床试验提供技术建议。

在应用本指导原则时,还应同时参考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niz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ICH)和其他相关技术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仅代表当前建议,将基于科学研究进展进一步更新。

如有本指导原则未涵盖的情形,应与监管机构沟通交流。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化学药品,其一般原则也适用于治疗用生物制品。

在体内分解为两种或以上活性成份的药物研发也可参考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中药复方药物以及由维生素、微量元素和矿物质组成的复方药物。

中药复方制剂生产工艺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中药复方制剂生产工艺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附件中药复方制剂生产工艺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申请人开展以中药饮片为原料的中药复方制剂生产工艺研究。

申请人应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处方组成、药物性质及剂型特点,尊重传统用药经验,结合现代技术与生产实际进行必要的研究,以明确工艺路线和具体工艺参数,做到工艺合理、可行、药品质量均一稳定可控,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

本指导原则涉及以下内容:前处理研究、提取纯化与浓缩干燥研究、成型研究、包装选择研究、中试研究、商业规模生产研究、工艺验证等。

由于中药复方组成复杂、化学成份众多以及存在多靶点作用等特点;不同处方药味组成不同,相同的药味针对不同的适应症和临床需求,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处理工艺;制剂制备工艺、技术与方法繁多,新技术与新方法不断涌现;不同的制备工艺、方法与技术所应考虑的重点,需进行研究的难点,要确定的技术参数,均有可能不同。

因此中药复方制剂生产工艺的研究既要遵循中医药理论,尊重传统用药经验,又要遵循药品研究的一般规律,利用现代研究成果,在分析处方组成和各药味之间的关系、各药味所含成份的理化性质和药理作用的基础上,结合制剂工艺和生产实际、环保节能等要求,综合应用相关学科的知识,采用合理的试验设计和评价指标,开展相关研究。

鼓励采用符合产品特点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辅料。

二、基本原则及要求(一)尊重传统用药经验中药复方制剂的研究是基于中医药对生命、健康、疾病的认识,是以既往古籍及现代文献记载以及实际临床应用过程中的研究探索和数据积累为基础的。

中药复方制剂工艺研究应遵循中医药理论,尊重传统用药经验。

因此前期的文献研究工作越系统、深入,临床应用中积累的数据越充分,越能更好地把握研究的核心和重点。

(二)质量源于设计中药复方制剂研究应基于“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

中药复方制剂工艺研究初期就应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在了解药物配伍、临床应用等情况的基础上,设计工艺路线和药物剂型,通过试验研究,理解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和量质传递,确定关键工艺参数;根据物料性质、工艺条件等,建立能满足产品质量设计要求且工艺稳健的设计空间,如确定工艺参数控制范围等,并根据设计空间,开展质量风险管理,确立质量控制策略和药品质量标准体系。

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指导原则

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指导原则

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指导原则?
答: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药物活性成分研究:对中药复方制剂中的各种药物活性成分进行深入研究,包括化学成分、生物活性和相互作用等。

这有助于了解药物的药理学特性和作用机制。

2.药效评价与安全性研究:进行中药复方制剂的药效评价,包括药理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学等方面的研究。

同时也需要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急性和慢性毒性、致畸性、致突变性等。

3.药物配伍规律研究:通过对中药复方制剂中各种组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进行研究,揭示其药物配伍规律。

这有助于优化药物组方,提高药物疗效,减少不良反应。

4.制剂工艺研究:研究中药复方制剂的制剂工艺,包括提取、纯化、制粒、包衣等步骤的优化与改进。

同时,研究制剂工艺对药物质量的影响,确保制剂的稳定性、一致性和可控性。

5.药物评价方法研究:开发适用于中药复方制剂的评价方法,包括质量标准、指纹图谱、药效学评价等。

这有助于评估制剂的质量和疗效,并为其规范生产提供依据。

6.临床研究与应用:结合中医药理论和现代医学原理,进行中药复方制剂的临床研究和应用。

通过临床实践验证其疗效和安全性,推动中药复方制剂的临床应用和推广。

以上原则是在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中的基本指导,具体研究还需根据不同药物、目的和研究领域的具体要求进行深入和细化。

中药复方制剂生产工艺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模板】

中药复方制剂生产工艺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模板】

中药复方制剂生产工艺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20年8月目录一、概述 (1)二、基本原则及要求 (2)(一)尊重传统用药经验 (2)(二)质量源于设计 (2)(三)整体质量评价 (3)(四)工艺持续改进 (3)三、主要内容 (4)(一)前处理研究 (4)(二)提取纯化、浓缩干燥研究 (4)(三)成型研究 (8)(四)包装选择研究 (12)(五)中试研究 (12)(六)商业规模生产研究 (14)(七)工艺验证 (14)四、参考文献 (15)五、著者 (16)中药复方制剂生产工艺研究技术指导原则1(征求意见稿)23一、概述4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申请人开展以中药饮片为原5料的中药复方制剂生产工艺研究。

申请人应在中医药理论指6导下,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处方组成、药物性质及剂型特点,7尊重传统用药经验,结合现代技术与生产实际进行必要的研8究,以明确工艺路线和具体工艺参数,做到工艺合理、可行、9可控和药品质量的均一稳定,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

10本指导原则涉及以下内容:前处理研究、提取纯化与浓11缩干燥研究、成型研究、包装选择研究、中试研究、商业规12模生产研究、工艺验证等。

13由于中药复方组成复杂、化学成分众多、基础研究薄弱、14有效成分不明确,以及存在多靶点作用等特点;不同处方药15味组成不同,相同的药味针对不同的适应症和临床需求,可16能需要采用不同的处理工艺;制剂制备工艺、技术与方法繁17多,新技术与新方法不断涌现;不同的制备工艺、方法与技18术所应考虑的重点,需进行研究的难点,要确定的技术参数,19均有可能不同。

因此中药复方制剂生产工艺的研究既要遵循20中医药理论,尊重传统用药经验,又要遵循药品研究的一般21规律,利用现代研究成果,在分析处方组成和各药味之间的22关系、各药味所含成分的理化性质和药理作用的基础上,结23合制剂工艺和生产实际、环保节能的要求,综合应用相关学24科的知识,采用合理的试验设计和评价指标,开展相关研究。

EMA关于固定复方药物临床开发指导原则介绍

EMA关于固定复方药物临床开发指导原则介绍

EMA关于固定复方药物临床开发指导原则介绍
周誉;任曼茹;宫新江
【期刊名称】《药学研究》
【年(卷),期】2018(037)009
【摘要】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于2017年3月发布了关于固定复方药物临床开发的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讨论了固定复方药物临床开发过程中的考虑要点和基本技术要求.我国目前尚无类似文件,通过对该指导原则的介绍,希望对我国固定复方药物的研发和审评工作提供参考.
【总页数】4页(P548-551)
【作者】周誉;任曼茹;宫新江
【作者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北京10002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北京10002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北京10002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951
【相关文献】
1.美国FDA《特定药物的生物等效性指导原则》高变异性药物生物等效性指导原则调研 [J], 朱凤昌;王爱国;韩凤;张华吉;丁丽霞
2.2009年美国波多里奇质量奖获奖企业介绍之四退伍军人事务部——联合研究项目药物临床开发研究协调中心(非盈利组织类) [J], 曲扬;王为人
3.EMA关于固定复方药物临床开发指导原则介绍 [J], 周誉; 任曼茹; 宫新江
4.FDA新近发布的药物开发期间睾丸毒性评价指导原则介绍 [J], 王玉珠;萧惠来
5.卫生部印发《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和《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修订版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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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复方制剂的临床开发指导原则 Fixed Combination Medicinal Products2009年9月欧盟EMEA发布2010年10月药审中心组织翻译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翻译药审中心最终核准目 录概述 (3)1.介绍(背景) (3)2.定义 (3)3.范围 (3)4.法律依据 (4)5.评估 (4)6.一般原则 (5)6.1适应症 (5)6.2药效学与药代动力学研究 (6)6.2.1药效动力学研究 (6)6.2.2药代动力学研究 (6)6.3疗效与安全性 (7)6.4剂量和治疗方案 (8)6.5治疗性试验 (8)6.6安全性方面 (9)固定复方制剂的临床开发指导原则执行概述本指南涵盖了包含两种及以上活性物质的固定复方制剂,这些活性物质可能是已知的,也可能尚未在欧盟获得批准用于预期的适应症。

固定复方制剂的开发要反映预期用途(复方中的单个成份不足以控制的患者的一线或二线治疗)和预期适应症(治疗一种疾病或者两种密切相关的疾病,如高血脂和高血压,或者替代适应症)。

1. 介绍(背景)所提出的复方制剂申请应基于有根据的治疗原则。

固定复方制剂的应用越来越多,我们得益于药物同时服用时的附加作用,但同时,我们还需要评价每种固定复方制剂及其各种剂量在临床使用中潜在的优势(如药物起效迅速,疗效更好,或者疗效相同但更安全)和可能的劣势(如蓄积毒性)。

固定复方制剂的潜在优势还包括一种活性成份的不良反应可能被另一种活性成份抵消,以及简化治疗(改善依从性)。

临床开发应符合各种情况/拟定的适应症。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固定复方制剂里面每种活性物质的剂量。

每种剂量组合应当经过认真的论证并且临床相关(例如,如果固定复方制剂里面的每种成份都有几种可能的剂量,那么显示出确实临床效果的剂量比那些仅对替代终点有效的剂量更可取。

)2. 定义几种活性物质组合在一个单独的药物制剂中就称为“固定复方”药品。

“组合包装”药物是指包含一种以上药物,或者同种药物的多种制剂形式,以单一(独创的)名称表示并且放在同一个包装(如盒,泡罩包装)中,该包装中的单个产品/剂型用于同时或者序贯服用。

3. 范围本文件为在开发“固定复方”药品时需要考虑的临床策略提供指导。

适用于固定复方制剂的科学原则也将用于评价“组合包装”药物。

考虑到本指南第5节所规定的条件,组合包装只能用于特殊情况,即对当前的治疗方案和/或主诉有明确的公共健康益处。

因此建议申请人在提交之前先就拟定的组合包装的可接受性咨询国家主管当局/EMEA。

本指南所制定的科学原则同样适用于在体内分解为2种及以上已知活性物质的新化合物。

需要给出理论根据。

本指南的解读应结合欧盟颁布的其它相关的治疗学指南。

4. 法律依据依照指令2001/83/EC的条款10b:“ 如果药品含有的活性成份已在批准的药物制剂中使用,但尚未用于治疗目的的复方制剂中,依据条款8(3)(i)应当提供该复方制剂的新的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的研究结果,而单个活性物质的科学文献不是必需的。

致申请人的通知1第1章5.5节提供了对“固定复方制剂”申请人的法律文件要求的解释。

按照指令2001/83/EC的条款10b提交的固定复方制剂的申请,应当与已经在欧洲经济区通过共同认可程序或者国家程序获得批准的单个药物有关联。

如果固定复方制剂中包含一种或多种未在欧洲经济区获得批准的药物,则需要根据指令2001/83/EC条款8.3提出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提供单个药物以及复方制剂的非临床实验和临床试验的结果,就像在非临床和临床综述中所论述的和适用的科学建议支持的那样。

5. 评估要求申请人对拟用于预期适应症的特殊的活性物质的复方进行论证。

固定复方产品只有在拟定的复方是基于有效的治疗原则的情况下才能被考虑接受。

来自国家主管当局或者EMEA的科学建议在这方面可能会有帮助。

对于任何一种单独的复方制剂,都需要评估临床使用的潜在优势和可能的劣势,以判断该产品是否符合疗效和安全性方面的标准和方案要求。

固定复方制剂的潜在优势列出如下:a:)基于以下原因,对获益/风险的改善:i.其组成物质在治疗中的附加或协同作用,导致:1致申请人的通知,欧洲委员会网站发布:http://ec.europa.eu/enterprise/pharmaceuticals/eudralex/homev2.htmz联合使用能够达到与单药较大剂量单独使用时近似的疗效水平,并且有更好的安全性z疗效超过单药所能达到的效果,安全性在可接受范围内。

ii.中和效应:一种药物质可以抵消另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严重和常见的)。

b)通过降低病人摄入的单药的剂量来简化治疗,简化治疗可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这也就是所说的“替代适应症“。

当有可能减少耐药发生(如:抗艾滋病药,抗结核病药)时,患者依从性的改善尤其重要。

固定剂量复方制剂的劣势包括:i.即使该复方制剂能满足一般患者的需求,也不太可能调整到理想的适合每个个体的需求;ii.复方制剂中每个成份带来的不同不良反应的加和。

6. 一般原则一般情况下,需要对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中每种活性成份的选择,以及复方制剂所依据的基本原理的整体概念进行充分的论证;可以通过考虑作用模式,药代动力学,在临床中的治疗建议来论证。

原则上,如果各成份的作用持续时间存在显著差异,这个复方是不合理的。

如果该复方尽管存在这样的差异,但表现为临床有效,则此原则不一定适用。

例如,其中一种成份预期可增强另一组份的吸收,或者预期这些成分相互作用使各自发挥最好药效。

复方制剂中每种活性成份在复方中的疗效贡献都必须有相应的文件来证明。

如果一种活性成份的不良反应可以通过加入一种药物进行中和,则该复方制剂是合理的,但前提是该不良反应严重或经常发生。

如果某种活性成份的加入是用来产生不适反应以避免滥用,这个开发复方制剂的理由不能被接受。

如果某些活性成份有临界剂量范围或者治疗指数较窄,则也不适合开发复方制剂。

6.1 适应症固定复方制剂所申明的适应症应该是它含有的活性成份都对该适应症有疗效贡献,或者是所含有的活性成份能够通过减轻副作用来改善整体效益风险比。

产品的处方应当明确,以确保每种活性成份的剂量和比例都适合于预期用途。

适应症必须是一个得到充分认可的疾病状态,或是两种紧密相关的疾病,或是生理学的改变或功能障碍,或是症状或病理实体。

固定复方制剂中的单独成份可能用于减轻上述疾病状态的并发症,在这种情况下,前提条件是这些症状规律性地以一定的临床相关的强度同时发生,并且会持续一段时间。

将每一个单独症状作为固定复方制剂的适应症是不合适的,因为这种症状也可能会在其他疾病中出现,而在治疗中其他成份对该症状不起作用。

固定复方制剂应该按照如下几种不同情况标示它的适应症:z一线用药,对于以前没有摄入过任一单药的患者;z二线用药,任一成份的单一疗法都没有显示出令人满意的收益/风险比;z作为替代适应症,复方制剂中单药剂量水平与可满意控制的患者同时服用的单方的剂量相同;应该明确标示对适应症是一线用药,二线用药还是替代疗法,并相应地开展临床开发。

6.2 药效学与药代动力学研究应该考虑复方制剂中各组份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应提供相关数据确立:相互作用不存在,亦或相互作用是已知的和确定的。

6.2.1 药效动力学研究固定复方制剂中各组分药效的加和或协同作用经常是开发该复方制剂的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检验各组分的不同剂量组成,浓度-反应数据有助于选择出具有良好反应效果的固定复方制剂。

6.2.2 药代动力学研究本节包含固定复方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内容,适用于速释或缓释制剂。

对于以下类型的固定复方制剂,其药代动力学文件的要求如下:i)由现有产品组成的新的固定复方制剂。

在这种情况下,药代动力学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可参照“关于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经口和经皮吸收的缓释制剂的指导意见”进行。

如果固定复方制剂是速释制剂,并且根据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BCS, Biopharmaceutics Classification System),各组分符合免除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条件,则该复方制剂也可免除生物等效性试验。

ii)含有已知活性物质且作为替代适应症的复方制剂(即复方制剂中单药剂量水平与可满意控制的患者同时服用的单方的剂量相同),或该固定复方制剂含有已知的活性物质,但该活性物质之前未用于复方制剂。

在上述情况下,应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以证明各组分的公认的参比制剂的自由组合与拟上市的固定复方制剂生物等效。

iii)复方制剂中的一种活性成份是新化学物质。

这种情况应视作新药申请,应就复方(不仅限于单方的新组分)进行药代动力学特性研究(包括相互作用研究和特殊人群及患者研究)。

这一点对于基于相互作用原理而组成的固定复方制剂尤为重要(如利托那韦促进蛋白酶抑制剂)。

对于后两种情况(ii和iii),申请人通常应基于已有的知识,或实验证据,评估各组分间的相互作用对其各自的药代动力学模式(相互作用)的影响程度。

在某些情况下,复方制剂的组方依据是药代动力学的相互作用(如以代谢抑制剂进行组方)。

通常情况下应该在健康志愿者人群中进行相互作用的研究。

如果申请包含几种规格,那么只证明其中的一个规格生物等效即可。

对于其他规格,如果各单组份活性物质均满足生物等效性指南的条件,则可接受免除该复方制剂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如果药品说明书推荐其中的一种成份为空腹状态或者饱食状态下服用,只需在上述药品说明书所推荐的服用条件下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即可。

但是,对于固定复方缓释制剂,应参照生物等效性的指导意见和缓控释制剂的指导意见进行空腹和饱食状态下的对比研究。

6.3 疗效与安全性对于新的复方制剂和与已经广泛使用且疗效得到确证的组方相类似的固定复方制剂,其临床研究的要求应区别对待:a)当固定复方制剂和已经广泛使用的组方接近时,可以提交已经完善的参考文献资料数据。

只要联合用药的相应数据是充分且可靠的,分析上述文献资料数据有助于对将要进行的临床试验进行取舍,有助于简化固定复方制剂中各组分的剂量选择,以及该固定复方制剂的剂量范围选择。

b)当固定复方制剂是全新的(所使用的活性成份通常不用来组合复方制剂,或者常规用于组合复方制剂的活性成份的非正常用量,或者其中一种成份是新的化合物),当该固定复方制剂作为一线用药或者二线用药时,需要提交的数据和新化合物的情况一样。

适当时需要提供这种新化合物在固定复方制剂中和在单药时的全部数据。

该成份的现有使用经验也要考虑进去。

6.4 剂量和治疗方案拟定的剂量方案必须经过论证。

固定复方制剂中各单药的剂量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该固定复方制剂对目标适应症人群是安全有效的,并且该固定复方制剂的效益/风险评估等于或超过单独使用组方中的单方制剂。

在某些情况下,应当特别设计用于确定固定复方制剂最小有效剂量和常规有效剂量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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