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通航安全维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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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影响正常通航安全的保障措施

避免影响正常通航安全的保障措施

避免影响正常通航安全的保障措施避免影响正常通航的安全保障措施针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影响正常通航安全的事故,提早作出预防及应对措施,以确保施工水域航道通航安全。

一、成立通航安全指挥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成员:工程部、安全部、办公室、材料部,财务部各部门负责人船舶成立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船长为组长,大副负责具体工作,并在各船舶配备兼职职安全员。

二、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开工前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工程船舶船员进行安全与防污染交底;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船员进行安全生产与防污染教育,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会议,提高全员安全环保意识。

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与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第5号),中华人民共与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第355号令,2002年6月),《中华人民共与国内河避碰规则》(交通部1991)等法律法规与《工程船舶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船员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施工现场配备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专职安全员,专门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

三、采取下列具体安全通航措施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与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与《中华人民共与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船舶取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参加施工。

2、施工船舶严格遵守海事部门划定的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与安全作区,进行航行、锚泊或者者作业。

3、进行水上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时,须持有船检机构为载运或者者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船舶或者者拖轮出具的适航、适拖证明,制度拖带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报辖区海事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遵守施工区域《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交通部交海发[200 3]171号2003年5月6日),大型船舶与超大型船舶在深水航道内按各自靠右的原则沿规定的通航分道航行,并尽可能远离中央分隔带,小型船舶务必在深水航路的外侧沿规定的推荐航路行驶,并按规定向交通管制中心(vts系统)报告。

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3篇)

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保障船舶、排筏、设施和人命财产安全,维护水域交通秩序,促进水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船舶、排筏、设施、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的管理。

第三条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规范行为;(三)保障畅通、服务发展。

第四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通航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海事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二)组织实施水域通航安全监督检查;(三)对违反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四)指导、协调、监督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工作;(五)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一)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二)公安部门负责水域治安管理,维护水域交通秩序;(三)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水域环境保护,防止船舶污染;(四)渔业管理部门负责渔业水域通航安全管理;(五)水利部门负责水利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六)航道管理部门负责航道通航安全管理;(七)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助海事管理机构做好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通航安全规定第七条船舶、排筏、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使用者应当遵守以下通航安全规定:(一)按照船舶类型、吨位、航区、航线、航速、载重、吃水等要求,选择适合的船舶、排筏、设施;(二)船舶、排筏、设施应当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安全航行;(三)船舶、排筏、设施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信设备等;(四)船舶、排筏、设施应当遵守航行规则,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指挥;(五)船舶、排筏、设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碰撞、搁浅、触礁、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六)船舶、排筏、设施应当遵守水域环境保护规定,防止污染水域;(七)其他依法应当遵守的通航安全规定。

通航专项安全维护方案

通航专项安全维护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上交通日益繁忙,通航安全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为确保水上交通的顺畅和安全,特制定本通航专项安全维护方案。

二、方案目标1. 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2. 加强通航设施维护,确保通航设施正常运行;3.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三、方案内容1. 组织机构与职责(1)成立通航安全维护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2)设立通航安全维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信息收集、资料整理等;(3)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通航设施维护(1)定期对航道、码头、桥梁等通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2)对损坏、失效的设施进行及时更换、修复;(3)加强通航设施标识标牌的维护,确保清晰、醒目。

3. 通航安全管理(1)加强船舶、船员管理,严格执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船舶安全检查制度等;(2)加强对航道、码头、桥梁等通航设施的监控,确保通航安全;(3)加强对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船舶超载等违法行为。

4. 应急处置(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5. 人员培训(1)定期组织通航安全管理人员、船员进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邀请专家进行授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3)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安全技能竞赛,提高安全素养。

6. 信息报送与宣传(1)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2)利用多种渠道开展通航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3)加强与媒体合作,及时发布通航安全信息。

四、方案实施与监督1. 制定详细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2.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方案落实到位;3. 定期评估方案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

五、总结本通航专项安全维护方案旨在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通航安全。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质审查: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比如潜水艇驾驶证、游泳艇驾驶证等相关证书。

在资质审查方面,应该采用专业的认证机构,确保通航设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设备检测:通航设备需要进行定期的设备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检测内容包括设备安全性、技术性能、机械故障等方面。

在检测方面,应该采用专业的检测设备,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 船员培训:船员是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的关键人物,需要进行专业的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培训、应急处理培训、操作规程培训等方面。

船员应该具备足够的专业技能和经验,确保水上水下活动的正常运转。

4. 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是保障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的重要措施。

应急预案应该包括应急通讯方式、应急响应流程、人员组织架构、物资储备等方面。

在应急预案方面,应该采用专业的应急预案编制机构,确保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实用性。

5. 监测预警:水上水下活动通航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监测预警系统包括设备监测、通信监测、气象监测等方面。

在监测预警方面,应该采用专业的监测设备,确保监测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涉水工程施工日益增多。

为保障涉水工程施工期间船舶航行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XX工程项目2. 工程地点:XX地区3. 工程规模:XX4. 施工内容:XX三、通航安全风险分析1. 施工期间船舶通行风险:施工区域位于航道中心线,施工期间船舶需绕行,易引发碰撞事故。

2. 施工区域水下作业风险:水下作业过程中,存在船舶触碰施工设备、船舶搁浅等风险。

3. 施工区域水上作业风险:水上作业过程中,存在船舶碰撞施工船舶、人员落水等风险。

4. 施工区域交通安全风险: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周边道路通行不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四、通航安全保障措施1. 施工前:(1)向海事、航道、公安等部门申报施工计划,办理相关手续。

(2)设置施工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船舶注意施工区域。

(3)编制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2. 施工过程中:(1)设立现场指挥中心,负责施工期间通航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确保施工船舶、设备安全。

(3)合理安排施工船舶作业,避免船舶碰撞事故发生。

(4)加强水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5)设立水上救生队伍,确保遇险人员及时获救。

3. 施工结束后:(1)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航道畅通。

(2)拆除施工警示标志,恢复正常通航。

(3)总结施工期间通航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相关制度。

五、应急预案1. 碰撞事故应急预案:(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设备进行救援。

(2)及时向海事、航道、公安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2. 人员落水应急预案:(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搜救。

(2)及时向海事、航道、公安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对落水人员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3. 水上救生应急预案:(1)设立水上救生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2)配备救生设备,确保遇险人员及时获救。

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本(3篇)

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本(3篇)

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本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委会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辖区内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以“双降”、“一控”、“一杜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监管、综合治理为重点,以推进科技创新、安全达标、建立长效机制为重要内容,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我区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二、___领导成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地方海事处、区运管所、区公路站、区航道站(港口局)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滕士明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提升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制止非法运输现象,大幅度减少违章行为,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防止特大事故,减少重大事故。

(1)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企业、船舶经营资质___,运输市场中无达不到规定资质条件的水运企业、船舶;“三无”船舶非法渡运、无证非法造船等得到有效遏制。

(2)船舶证书齐全有效达到___%以上;船舶技术状况适航,救生、消防、通信、防污设备齐全有效达到l___%;浮桥舟体技术状况及安全设施、设备符合规定要求达到l___%;船舶签证率达到___%;船舶超载、超定额载客、超航区航行、非载客船舶载客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乡镇船舶四级安全责任制签订率达到l___%。

(3)有效降低船员“人证不符”、“船证不符”等违规现象,船员持证上岗、实际操作与安全知识,安全应急应变能力明显提高,大力加强船员责任心、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对水上交通事故的影响。

水上通航安全方案

水上通航安全方案

水上通航安全方案1. 引言水上通航是指在水域上进行的航行和交通运输活动。

随着社会发展和旅游业的兴盛,水上通航的需求逐渐增加。

然而,水上通航活动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水上通航的安全性,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水上通航安全方案。

2. 目标水上通航安全方案的目标是保障水上通航活动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率,最大程度地保护乘客和船只的安全,维护水域交通秩序。

3. 关键措施3.1 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水上通航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实施水上通航安全方案的基础。

安全规章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水上通航许可和执照制度,确保船只和船员达到规定的安全要求;•航行规则和交通标志,维护水域交通秩序;•水上通航设施的建设标准和维护要求,确保设施的安全性;•紧急事故处理和救援措施,保障安全事件的及时响应和处理。

3.2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体系提供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是预防水上通航事故的关键措施之一。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覆盖以下内容:•通航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包括航行规则、船只操作和紧急情况的处理等;•水上通航安全意识培养,让船员和乘客充分认识到水上通航活动的安全风险;•应急救援和自救技能培训,提高事故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3.3 设立监督执法机构和机制建立水上通航安全监督执法机构和机制,对通航行为进行监管和执法,增强安全意识和规范行为。

监督执法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能:•定期检查船只的安全装备和设施,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保证通航活动的安全性;•及时调查和处理通航事故,追究责任。

3.4 强化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建立水上通航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水上通航相关信息和警示,提醒船员和乘客做好安全防范。

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包括以下内容:•航行安全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对水域的隐患和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布天气预警和突发事件通告,提供安全建议和措施;•建立水上通航事故的报告和分析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

4. 落实策略4.1 完善立法体系根据实际需求,配合水上通航行业发展,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科学、有效和适用。

涉水通航保障方案

涉水通航保障方案

涉水通航保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交通工具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水上交通逐渐成为人们出行和物流运输的重要方式之一。

然而,由于水上通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风险性,为了确保涉水通航的安全和便利性,需要制定相应的保障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建立一套涉水通航的保障方案,确保通航安全和便利性。

2.原则:–以人为本:保护乘船人员和货物的安全是首要原则。

–综合施策:采取多种手段,综合应对各种可能的风险和问题。

–便利高效:保障通航的同时,提高通航效率和服务质量。

–预防为主:通过完善制度和管理机制,预防事故和问题的发生。

三、保障方案1. 完善管理制度•设立相关部门:建立涉水通航管理部门,负责通航相关的规划、监督和管理工作。

•修订相关法规:根据涉水通航的特点和需求,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通航的基本原则和操作规范。

•建立通航许可制度:依法对涉水通航进行许可,确保通航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

2. 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巡航与监测:采用现代化的航标和通讯设备,对水域进行巡航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涉水通航的安全保障体系,包括救援机制、应急预案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应对。

3. 提高服务质量•完善通航设施:投资建设更多的码头、船闸等通航基础设施,提高通航的便利性和效率。

•增加服务设施:建设更多的停靠点、服务站等,以方便乘船人员和货物的上下车和装卸。

4.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平台:建立涉水通航信息共享平台,将各类通航信息集中管理和发布,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促进数据互通:实现涉水通航数据与其他交通运输数据的互通共享,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服务。

5. 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涉水通航活动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和不安全行为。

•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通航相关部门的考核和评估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四、推进措施1. 组织机构建设•成立涉水通航管理部门:建立专门的涉水通航管理部门,负责通航的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平安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条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证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平安,爱护水域环境,依据《X海上交通平安法》《X 内河交通平安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X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和国家管辖海域从事以下可能影响通航平安的水上水下活动,适用本规定:〔一〕勘察,港外采掘、爆破;〔二〕构筑、设置、维修、撤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三〕架设桥梁、索道;〔四〕铺设、检修、撤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八〕打捞沉船、沉物;〔九〕在国家管辖海域内进行调查、测量、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拖带、捕捞、过驳、养殖、科学试验等水上水下施工活动以及在港区、锚地、航道、通航密集区进行的其他有碍航行平安的活动;〔十〕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的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大面积去除水面垃圾和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平安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平安治理应当遵循平安第—、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X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平安治理工作。

部海事局具体负责全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平安监督治理工作。

各级海事治理机构按照职责负责本辖区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平安监督治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至第〔九〕项的水上水下活动的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按照《X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明确的相应条件向活动地的海事治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应的材料。

在取得海事治理机构颁发的《X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以下简赞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相应的水上水下活动。

第六条水上水下活动水域涉及两个以上海事治理机构的,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海事治理机构或者共同的上一级海事治理机构指定的海事治理机构提出。

第七条从事水上水下活动需要设置平安作业区的,应当经海事治理机构核准公告。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是指在水面或水下进行的各类工程施工作业。

为了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通航安全,保护水上航行器和水下设施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施工筹备阶段1.施工组织:•任命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通航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时间、施工范围、施工工艺等;•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技能。

2.通航安全检查:•对施工区域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周边通航情况和航道状况;•确定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制定通航安全保障预案,包括应急预案和危险物品管理预案。

三、施工阶段1.通航安全标志:•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设置通航安全标志,包括禁止通航标志、限制通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通航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

2.施工环境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整洁,并设置合适的道路、过桥通道等,方便通航;•控制施工现场的噪音、震动等对航行器和水下设施的影响。

3.施工作业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防腐防锈措施,确保水下设施的稳固;•施工期间,严禁向水中排放污染物,保护水体环境。

四、施工验收阶段1.通航安全检查:•按照预案要求,对通航安全标志的设置和施工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结束后的通航安全;•针对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调整预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通航安全。

2.施工记录:•记录施工期间的通航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处理措施;•总结施工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为下一次施工提供参考。

五、附则1.相关条例:•按照《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条例》和《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国家和地方的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2.处罚措施:•违反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暂停施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施工单位在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通航安全。

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通航安全维护方案(正式)

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通航安全维护方案(正式)

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通航安全维护方案(正式)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7451-76 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通航安全维护方案(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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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措施(1) 在大桥开工以前,桥梁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将大桥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内容、施工进度和计划安排等及时上报有关海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拟定“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便根据施工需要按时发布航行通告,告示船舶通过桥区航道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拟定“大桥施工期间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由航道、海事部门批准并颁布实施。

(2) 考虑大桥主墩施工期船舶的安全通行和施工安全等因素,在施工期特设置一对黄色专用标,分别位于主墩上下游各100m,用于引导上下行船舶安全行驶于桥区,并可有效地保护大桥主墩。

(3) 临时配布的助航标志和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及日常维护的设备、人员经费、船只的燃油消耗以及维护保养等费用,应按有关标准由桥梁业主与航道、海事主管理部门协商议定,并纳入大桥总概算。

(4)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桥梁施工临时架设的空中缆索均应满足通航净空要求,临时施工索道如对航行安全有影响,应事先通过海事部门发布禁航通告,且设置相应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24.07.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24年第14号•【施行日期】2024.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24年第14号关于发布《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4 年)》的公告现发布《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自2024年7月15日起实施,请相关单位和航经适用水域的船舶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4年7月11日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则第三章航行第四章停泊第五章报告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上海黄浦江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黄浦江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设施在黄浦江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以及其他影响通航安全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中所称的黄浦江,是指从吴淞口灯塔至浦东界标的连线(即黄浦江界)与闵行发电厂上游边界至巨潮港上口连线之间的水域。

第三条黄浦江实行上行、下行分道通航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第二章一般规则第五条船舶在黄浦江航行、停泊、作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规定悬挂国旗;(二)标识船名、船籍港、船舶载重线,且不得遮挡、涂改;(三)按规定显示或者悬挂相应的号灯、号型;(四)保持足够的富余水深。

第六条拟进入黄浦江的船舶,应当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在航行、锚泊和作业时,应保持甚高频无线电话(VHF)06频道的值守和畅通,不得交流与水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

第七条船舶和黄浦江沿岸照射的灯光,应当不影响船舶的正常了望和助航标志或导航设施的效能。

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通航安全维护方案

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通航安全维护方案

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通航安全维护方案一、工程概况广西贵港市西南大桥为西南大道的组成部分。

西南大桥工程起止点里程桩号为K2+426.0~K3+706.0,全长1280.0m,具体组成如下:◆北引桥:5×30m+2×(4×31.5)m等高度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主桥:(46+88+280+88+46)m双塔双索面预应力混凝土边主梁斜拉桥◆南引桥:2×45m+2×(4×30)m等高度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除上述桥梁工程外,在郁江两岸设有上、下桥梁的人行梯道。

斜拉桥全长548.0m,整幅桥面宽36.5m。

主梁采用混凝土边主梁钢横梁结构形式,截面采用整幅断面;主塔采用钢筋混凝土截面。

引桥梁体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

横桥向分为两幅,单幅箱梁桥面总宽15.4m,均为单箱单室截面,横坡均采取刚性旋转箱梁形成。

桥面为双向六车道+非机动车道,标准桥面宽31m,桥面设置双向2%横坡。

■主要技术标准:设计基准期:100年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一级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道:双向6车道+非机动车道计算行车速度:60km/h设计汽车荷载:城- A桥下道路净空高度:主干道不小于 5.0m,次干道不小于 4.5m 航道等级:3000t级航道通航净空尺度:单孔双向通航孔净宽不小于254m,净高不低于13m设计通航水位:47.97m(56黄海高程,下同),最低通航水位28.6m设计洪水频率:1/300,相应水位为49.935米;环境类别:Ⅰ类西南大桥主桥3、4号主墩与郁江位置关系见图1-1。

图1-1二、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措施(1) 在大桥开工以前,桥梁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将大桥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内容、施工进度和计划安排等及时上报有关海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拟定“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便根据施工需要按时发布航行通告,告示船舶通过桥区航道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拟定“大桥施工期间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由航道、海事部门批准并颁布实施。

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方案

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方案

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方案一、通航孔两侧墩柱防护设施的设置方案1、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水中作业的通航两侧认真做好防护工作,在上下游200米处各设置一块施工告知和限速牌,做好警示工作。

2、专人监护过往船舶的安全通过,并提醒船只注意安全,与当地海事部门联合监控,禁止船只在施工水域上下游200米内追越、相会,防止事故发生,切实保障船舶安全通过。

二、桥梁净高提示牌、桥名牌的设置、维护管理方案1、桥梁净高提示牌、桥名牌的设置方案如下:桥梁在主桥通航孔上按照相关标准设置明显的桥梁净空提示牌、桥名牌、桥区航标等警示标识,提醒过往船只注意安全,不允许碰撞,做到标志醒目,清晰。

切实做好各项标志牌防护设置,建立完整维护方案和管理方案,由桥梁专业养护人员管理,把工作落实到个人,明确责任和任务,一切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1)标志、标牌设置在航道桥梁上下游位置,设置有关航道信息的标志、标牌(如信号标、界限标、通航净高标牌等).三、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设施安全的措施刘庄桥即将施工,施工阶段不可避免占用航道空间,根据通航安全的有关规定,必须对工程位于航道范围内的作业部位进行施工安全防护并采取相关措施(包括施工期间临时航标设置、维护和管理)以避免通航船舶碰撞造成水上交通事故,为了保障桥梁建设期间航道正常通航和航道安全,我公司制定如下措施:1、施工前与当地航道部门联系,同时根据该项目特点,制定主桥工程施工方案,特别是制定主桥施工期间各项航道保护措施。

2、在航道显著位置设置警告标志牌和限速标志牌等,提醒通航船舶注意避让。

标志做到明显、清晰。

夜间设置航道指示灯,进行航道维护和保障航道安全。

加强宣传工作,保证来往船舶知晓刘庄桥施工等有关事宜。

各种水中器材和临时工程外围应安装临时防撞设施,防止在航船舶发生撞墩事故。

3、安排专人对施工人员和过往船舶进行指挥,维护通航,确保通航安全。

夜间提供适当的航道照明,在施工设施周围挂警示灯或红灯,提醒船舶避让。

2024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本《____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水上交通工具的需求越来越高。

然而,每年的汛期都伴随着大量的降雨和洪水,给水上交通运输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水上交通的顺利运输,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提升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文化意识;2.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3.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的人员安全。

三、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2)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3)加强媒体宣传,提高公众对水上交通安全的关注。

2. 加强监管管理(1)加强对水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运输;(2)加强对水上交通工具的检测和监管,严防不合格船只上路行驶;(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4)加强对水上交通运输企业的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3. 抓好安全设施建设(1)加大投入,对水上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缮;(2)在重点区域设置标志标线,引导船只安全通航;(3)优化港口、码头和船舶靠泊条件,提升通航能力。

4. 加强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1)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系统,及时掌握降水情况和水位变化;(2)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实时了解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范措施;(3)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救援体系,提高救援能力和效率;(4)组织开展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五、实施机制1. 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督导和评估工作;2. 设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宣传教育、安全设施建设等工作;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工作;4. 定期召开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安排任务;5. 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监管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水上施工通航安全管理制度

水上施工通航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水上施工安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预防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上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航道疏浚、码头建设、桥梁建设、港口建设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水上施工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水上施工通航安全管理工作。

2. 水上施工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水上施工通航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安全、处理事故等。

3.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水上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4. 水上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水上施工通航安全进行监管,确保水上交通秩序。

四、通航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前期(1)施工单位应向水上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施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区域、施工方法、施工时间、施工船舶、施工人员等。

(3)施工单位应编制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包括水域安全、基础设施安全、船舶安全、交通流量安全、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

2. 施工过程中(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等。

(4)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船舶、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 施工结束后(1)施工单位应清理施工现场,确保不影响水上交通。

(2)施工单位应向水上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总结报告,包括施工过程、安全措施、事故处理等。

五、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报告水上交通管理部门。

2. 水上交通管理部门应迅速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进行处理。

3.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六、监督检查1. 水上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水上施工通航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涉水工程通航保障方案

涉水工程通航保障方案

涉水工程通航保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水运业的发展,涉水工程的通航保障成为了关键性的问题。

对于河流、湖泊及海洋等水域的通航保障工作,不仅关乎船舶的安全航行,也关系到水域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

因此,对于涉水工程通航保障,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规划和保障,保障水域的通航畅通、安全和有序。

二、通航保障的重要性1. 经济发展:水运是重要的交通方式,可以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和贸易活动的进行。

2. 环境保护:科学合理地保障航道,可以减少船舶对水域环境的破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3. 安全航行:通航保障方案的制定,能有效降低船舶通航事故的发生,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三、涉水工程通航保障方案的制定1. 管理机构的设立:建立涉水工程通航保障管理机构,负责通航保障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

2. 航道勘测:对水域的航道进行勘测,确保通航的安全性和通畅性。

对淤泥、浮游物等进行清理和处理,维护航道的畅通。

3. 航道标志的设置:设置灯塔、浮标、标志牌等水上导航设施,提高航道的可辨认性和安全性。

4. 水文气象监测:对水域的水文气象状况进行监测和预警,对于恶劣天气情况及时发出通告,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5. 交通管理:制定水域的交通管理规则,对于水域内的船舶进行管控和引导,避免拥堵和事故的发生。

6. 救援体系的建立:建立水域救援体系,对于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置,保障船舶和船员的生命安全。

7. 泊位管理:对于码头和泊位进行规范管理,提高停靠和装卸效率,确保水域通航的顺畅。

四、通航保障的实施步骤1. 前期调研:对水域的地理状况、气象环境等进行调研,并进行实地勘测,为通航保障方案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2. 通航规划:根据调研结果和实际需求,制定水域通航的规划,包括通航路线、航标位置、水文气象监测点等。

3. 方案制定:根据通航规划,制定通航保障方案,包括航道维护、航标设置、交通管理等内容。

4. 实施落实:将通航保障方案进行实施,包括水域的清理、航标的设置、交通管理等各项具体操作。

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通航安全维护方案

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通航安全维护方案

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通航安全维护方案一、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措施(1) 在大桥开工以前,桥梁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将大桥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内容、施工进度和计划安排等及时上报有关海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拟定“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便根据施工需要按时发布航行通告,告示船舶通过桥区航道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拟定“大桥施工期间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由航道、海事部门批准并颁布实施。

(2) 考虑大桥主墩施工期船舶的安全通行和施工安全等因素,在施工期特设置一对黄色专用标,分别位于主墩上下游各100m,用于引导上下行船舶安全行驶于桥区,并可有效地保护大桥主墩。

(3) 临时配布的助航标志和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及日常维护的设备、人员经费、船只的燃油消耗以及维护保养等费用,应按有关标准由桥梁业主与航道、海事主管理部门协商议定,并纳入大桥总概算。

(4)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桥梁施工临时架设的空中缆索均应满足通航净空要求,临时施工索道如对航行安全有影响,应事先通过海事部门发布禁航通告,且设置相应标志。

(5) 水下施工期间,桥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主动和航道管理部门联系,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调整和维护导航标志,协同建设桥区安全和航道维护的基础设施。

(6) 为防止大桥施工弃土淤塞航道,所有弃土应在建设中随时搬运走,并在大桥竣工前全部清除。

(7) 整个桥梁施工过程中,桥梁建设单位应协同海事管理单位加强现场管理,施工作业船、工程船应按规定悬挂信号灯,并为上下水船舶留有足够的安全航道,确保施工、通航安全。

(8) 在桥梁施工以前,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将工程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等内容提前上报航道管理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和发布航行通告。

在桥梁主梁施工期应邀请海事管理部门驻守现场,若发现通航安全存在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要求,确保船舶安全通航。

(9)施工时根据通航河道的设计尺寸要求,保证河道的通航净高、净宽,满足通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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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水上通航维护技术方案
(工程名称)工程即将开工,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水上施工也将全面展开。

由于施工中会对通航水域产生影响,为了确保施工及过往船舶的安全,在水上施工作业期间实施有效的水上安全维护,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建设规模:码头1座,长200m,宽20m,高桩梁板结构;引桥1座,长140m,宽12m,高桩梁板结构。

(4)本工程所处水道水面宽约2.6km,通航标准为Ⅰ级,崖门水道属西江水系,河水流向自北向南,河水受海洋潮汐的影响,潮汐回流明显;雨季洪潮互相顶托,水位多变。

若涨潮时受台风、暴雨影响,则会出现暴潮。

水中施工时间为2008年10月30日至2009年8月31日。

本工程主要施工方法如下:预制PHC桩向专业生产厂家订购,再用驳船运至施工现场。

打桩采用“粤航工208”打桩船进行,“粤航工208”打桩船桩架高46m。

Ø1200PHC桩施打桩锤采用D100柴油锤,Ø600PHC 桩施打桩锤采用D80柴油锤。

(3)本工程嵌岩桩施工采用冲孔法成孔。

水上现浇砼,决定砼在陆上搅拌,然后采用砼泵车输送系统直接
进行砼浇注。

预制构件出运和安装,先用吊机将构件从预制场吊至方驳,再拖至安装地点进行吊装。

施工总体流程如下图:
本工程施工带来的水上交通危险源:(1)码头施工使通航河面变窄,增加船舶碰撞的机率;(2)码头突出河岸,容易造成过往船只撞击码头;(3)本工程的施工船舶与过往船只相互造成影响。

从上述几点可知,认真做好水上安全技术保障工作,对本工程码头施工和船舶航行安全都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上维护技术服务
1、施工前期工作
划出施工所占用的施工水域范围,在施工水域抛置航标指示灯,为过往船只指出通航的航道。

同时在施工水域的上、下游挂设警示牌、宣传牌让过往船只了解施工情况,提醒注意通航安全。

2、水上安全保障船舶的安排
由于本工程所处航道水面较宽(2.6km),码头占用水域的水深较浅(高程+1.2m~-3.5m),同时结合施工水域的天气特点、环境和通航秩序的情况,水上施工安全以提醒过往船只远离码头施工水域为主,水上安全维护安排如下:
从2008年9月30日至2009年2月29日期间安排一艘安全保障船舶,每艘维护船必须配备高音喇叭,VHF无线电话和警戒信号旗,警戒船必须配备最低配员,每天24小时全天候值班,对过往船舶进行警戒,显示慢车旗号、灯光信号,有醒目的水上安全维护标语,对施工水域进行24小时水上安全维护。

3、成立广州打捞局新会抢险打捞基地一期工程水上安全维护领导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安全保障领导协调小组”)
该安全保障领导协调小组由业主代表、我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主要负责人组成。

安全保障领导协调小组在本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必须协调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好各项安
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其主要工作如下:(1)安全保障领导协调小组必须加强与海事主管机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之间协调沟通:对施工水上安全保障和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定期或不定期与建设单位保持联系,通报水上维护保障工作情况。

(2)建立联系制度及工作程序
A、安全保障领导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工程施工期间水上维护保障中的重要问题,将会议决定通知海事主管机关和施工单位。

B、安全保障领导协调小组定期组织水上通航维护保障船舶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负责人对当月的水上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研讨总结,针对其出现的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解决办法,并布置下阶段时间的工作。

C、水上维护安全机构内部之间必须明确联系方式、联系人和联系频道或号码,主要以无线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提移动电话为联系方式。

D、水上安全维护机构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室无线电话的值班频道和联系电话对相关单位和船舶予以公布。

4、施工水域交通维护
由于施工现场占用航道,改变了施工水域通航环境,必须在安全作业区设置安全保障船舶和人员,对施工水域进行交通秩序维护,监视来往船舶,及时提醒、引导和指挥船舶通过安全施工水域。

5、安全保障领导协调小组应加强与海事主管机构、气象部门的联系,做好水文气象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将汛期、枯水、强风、雾季、雷雨大风、台风等季节性水文气象信息转发给船舶。

并根据实际情况,与负责安全领导小组商讨,采取并落实防御季节性的安全措施,确保本工程施工和过往船舶、保障船舶的安全。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工程名称)工程安全领导小组联系电话
水上通航安全维护警戒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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