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文化局、青岛市发改委、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社区文化中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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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47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47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4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市和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依据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市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10日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市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通过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平台,及时完成行政处罚权力及裁量基准信息更新发布工作。

及时公开已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深化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逐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审批决定证件、救济途径等内容。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青岛建设打造文化强市的意见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青岛建设打造文化强市的意见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青岛建设打造文化强市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青发[2011]2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青岛建设打造文化强市的意见(青发〔2011〕21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现就推进文化青岛建设、打造文化强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推进文化青岛建设、打造文化强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全面部署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任务,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举措。

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作了全面部署。

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思想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六中全会提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瞄准更高发展目标,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开创文化建设新局面,推动青岛向经济强市转型、向文化强市转变、向更高文明程度迈进。

1重大意义。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代表着城市的形象,引领着城市前进的方向,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青岛是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城市前列,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市人均生产总值接近1万美元,城乡居民的文化需求日益旺盛,对文化服务提出了更高标准;青岛是一个资源短缺型城市,文化产业具有低碳、绿色、附加值高的特点,对转方式、调结构具有重要作用;青岛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社会思想文化多元多样多变,对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赋予了新的使命;市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对文化更加深入地融入城市、融入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

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情况介绍

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情况介绍

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情况介绍一、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情况介绍1.基本概况。

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位于芝罘区青年南路842号,现有健身中心、乒乓球室、台球房、书画室、图书阅览室、舞蹈排练室、棋牌室、多功能会议室、老年人休息室、日间照料中心餐厅等各类功能室15间,总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是一座集文化娱乐、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作品展览、体育健身、图书阅览、团队活动、老年人日间照料为一体,覆盖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服务所需的现代化、多功能的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设计和建设坚持“服务社区群众”的理念,以体现公益性、便捷性、服务性为原则,针对居民群众的不同文化需求,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

2.建设投资情况。

2011年4月,由XXX投资300余万元,在机场路27号改建了建筑面积2000㎡的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随着下曲家旧村改造的推进,2014年11月,由XX出资投入500余万元的新的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在社区最大的居民小区馨逸家园内投入使用。

3.人员结构。

目前,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4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4人。

4.团队管理。

XX社区目前共有文艺团队两支,一是XXX,有健身舞蹈队、秧歌队、腰鼓队、XXX、合唱队等组成,二是威风锣鼓队。

团队开展活动的主要服装道具由XX公司出资购买,并提供活动所需场地等。

二、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活动情形社区文化建设是提升社区综合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在街道、社区和XX的大力支持下,文化活动中心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极大丰富了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逐步形成了XX社区特有的文化氛围,为营造温馨和谐的文明社区做出了贡献。

1.社区秧歌队的“跑旱船”,舞蹈队的“开门红”,健身腰鼓和威风锣鼓表演等,都形成了鲜明的社区文化特色,进一步丰富了社区的文化舞台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这些团队常年活跃在社区的文艺舞台上,有用带动了群众性文体活动的蓬勃开展。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24.06.05
•【字号】青发改价格〔2024〕151号
•【施行日期】2024.06.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
青发改价格〔2024〕151号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
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完善定价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进一步明确如下:
我市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消毒、馆内抬尸)、存放(含冷冻保存)、火化(含骨灰装整)、骨灰寄存服务等4项,各区(市)征收标准均按照《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详见附件)(青发改价格〔2023〕253号)规定执行。

附件: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253号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4•【字号】青政字〔2020〕32号•【施行日期】2020.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4日青岛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为加大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壮大消费新动能,加快将青岛建设成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构筑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88号)和市委、市政府“六保三促”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高品位打造、规范化管理、专业化经营、优质化服务”理念,引入“科学规划、活力时尚、智慧高端、集聚业态、凸显特色”五大动力源,改造提升一批以各类资源集聚、文化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突出、商业模式先进、环境舒适便捷、知名度美誉度高为主要特色的商业步行(特色)街,在聚集人气、提升活力、扩大消费、赋能发展等方面形成强力带动作用,成为彰显城市形象魅力的“金名片”,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2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1.产业贡献度。

全市商业步行街总营业额累计增长20%以上,年客流量平均达到5000万人以上,街区经营主体效益良好,年度盈利比例达到80%以上,街区吸纳就业能力强,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就业贡献100人以上。

商贸业增加值、税收贡献稳步提高。

2.品牌集聚度。

国内外高端知名品牌、品牌企业、品牌项目集聚度稳中有升,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

至少1条街区达到国家级示范步行街标准;4条以上街区达到山东省示范步行街标准;各区(市)至少1条街区达到青岛市示范步行(特色)街标准。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26•【字号】青政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0月26日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建设用地范围内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海绵城市,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系统谋划、蓝绿融合、蓄排统筹、水城共融、人水和谐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生态优先,提升水的综合利用水平,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系统,增强城市韧性(防灾减灾能力)。

第四条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各类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条件和规划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管控工作。

社区文化管理员职责,管理与考核(培训讲义)2

社区文化管理员职责,管理与考核(培训讲义)2

社区文化管理员培训讲义----社区文化管理员职责、管理与考核崂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于伟东(2012年11月)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今天在这里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首先对各位脱颖而出成为我区首批专职社区文化管理员表示祝贺!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与支持和帮助。

此次招聘,我作为评委之一全程参加了。

各街道本次考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首先对应试者进行了一一面试,对应试者的仪容仪表、自我认知、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判。

技能测试则是考察应试者的计算机基本操作水平。

看到各位充分展示了自己的风采,我为你们的出色发挥感到高兴。

此次招聘考试试题科学灵活,贴近现实,突出了对实际工作能力的测评。

聘用人员也呈现年龄年轻化、学历高、多才多艺的特点,符合社区文化管理岗位的需要。

今天我主要是和大家一起学习社区文化管理员职责管理和绩效考核。

一、首先了解招聘社区文化管理员目的为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自2005年起,区委、区政府先后为社区配送了图书、电脑、健身器材、棋牌室等文化设施不少,但由于社区缺乏专人管理,大部分文化资源处于闲置状态,甚至出现丢失、损坏等现象。

为解决社区文化资源“重建轻管”等难题,围绕“坚持用人标准、明确职责责任、实施统一管理、严格考核制度、人员有序流动”原则,区政府研究出台了在全区建立社区专职文化管理员队伍的实施方案。

以“公开招聘、择优录、统一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动态管理、财政补贴”为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多个环节,录用首批152名高素质的社区专职文化管理员队伍。

主要目的,通过这支队伍上岗,向社区注入文化工作新鲜血液,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规范管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做到按时免费开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带领更多的居民走出家门,满腔热情地投入到社区文化生活中来,使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得到了充分利用,成为构建和谐社区的主力军。

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上级有关要求2011年年初,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开展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国共有56个城市提出申报,全国共有东、中、西部31个城市取得创建资格,我市成为其中8个东部城市之一,并且是山东省唯一取得创建资格的城市。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29•【字号】青政字〔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青政字〔2021〕2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29日青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健康青岛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以及《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全球知名体育城市和国家体育中心城市建设, 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我市全民健身融合、创新、智慧化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更加优化完善,“处处可健身”的高品质运动空间、“人人会健身”的高水平健康素养、“天天想健身”的现代化生活方式初步形成,城市社区“8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智能健身器材覆盖面明显提升,公益性健身设施超过11000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实现全部向社会开放。

全民健身活动遍布城乡,每年市级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90项,区(市)级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300项,参与人数超过2000万人次。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卫生项目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卫生项目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卫生项目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9•【字号】青政办字[2012]80号•【施行日期】2012.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卫生项目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2〕80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卫生项目建设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青岛市“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卫生项目建设推进方案为加快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实现“病有良医”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市政府推进建设全市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居民就医环境、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保健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民群众从“病有所医”向“病有良医”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改善居民就医环境,实现好、维护好全市人民的健康权益。

坚持统筹发展。

按照“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更加注重增加郊区、县域和社区卫生资源。

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

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卫生事业,提供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大力改善公共卫生机构设施,建立基于疾病危险因素评估与防患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的健康促进新模式。

坚持中西医并重。

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doc

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doc

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青岛市规划局2010年5月青岛市规划局关于发布施行《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我局编制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于2010年5月10日施行。

凡青岛市市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以及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编制说明青岛市规划局曾于2007年编制了《青岛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及组团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试行)》,并作为控规及相关规划编制、管理的参考资料,对强化新区、特别是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控制和配套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更加突出,节约型城市建设不断推进,民生问题获得广泛关注;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省、市又不断出台了一些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的规范、标准、规定等。

为了使全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更加合理、系统、均衡,更加符合青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市规划局对现行相关标准、规划进行了综合研究,编制完成《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相关规范及标准为基本依据,结合本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情况及城市发展要求,并参考国内相关城市做法研究制定。

本标准由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执笔起草。

在起草和修改完善过程中,市规划局多次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研讨、论证,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汲纳这些意见和建议,使本标准在合法的基础上,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实用。

本标准自2010年5月10日起施行。

在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如有修改意见、建议或疑问,请及时向青岛市规划局反映。

市规划局将适时组织对本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不断加强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进一步优化完善本标准。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由政府主办的,以街道、乡镇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体现和谐文化的要求,促进市区与郊区农村文化建设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体育、教育、科普、信息等服务的公益性、多功能设施。

现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意见》(沪府发[2006]2号文件)和2006年新颁布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55-2006),结合本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配置要求》(2004年版)进行修改,制定新的《配置要求》。

一、功能定位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

应坚持以人为本,向社区居民提供书报阅读、展示展览、团队活动、党员服务、健身锻炼、科普教育、心理辅导、娱乐休闲、网络信息、慈善互助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尤其应注重设置适合社区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建设者等群体的服务项目。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基层宣传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

应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社区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弘扬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3、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本市社区文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建设的基础设施。

应将社区信息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社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整合在一起,提供“一站式”服务,成为以运用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为特征的社区文化新阵地,让先进、健康科学的文化服务进入社区,使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科学、文化、信息化成果,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地。

应承担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

二、配置要求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配置原则。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行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差别配置的原则,按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社区人口规模5—10万人配置一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区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或乡镇,可增设1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居民的文化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中心主任、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

第三条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是社区的公共文化设施,旨在提供人们所需要的文化服务、文化活动,促进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设置不同的文化服务项目,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第二章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第四条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有以下机构:中心办公室、图书馆、音乐室、美术室、多功能厅等。

具体机构设置可以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中心主任由社区党组织或政府指定,并经过相应程序任命。

第六条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按需配备,具体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和综合性质确定。

第三章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第七条中心主任是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和管理中心的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体系;(二)组织和协调各项文化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三)参与中心的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工作;(四)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和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五)处理日常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六)维护中心的形象和声誉,与社区居民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第八条中心各机构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各自的工作,确保文化服务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中心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接待居民咨询和提供相关服务;管理和维护文化设施设备;参与组织文化活动和培训等工作。

第十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积极主动地为居民提供文化服务,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和统计。

第四章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第十一条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工作,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13•【字号】青发改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发改规〔2024〕1号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有关功能区经济发展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培育工作,我们制定了《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管理办法》,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3月1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认定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四章评估评价第五章附则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青财经委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以下简称赋能中心)的评选认定、运行管理、评估评价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赋能中心是指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数字经济相关企业等独自成立,或联合具有相关赋能实力的智库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共同成立的,围绕全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需要,为我市企业提供数字化诊断咨询服务、转型生态产品设计、行业解决方案编制等服务的组织。

第二章申报认定第四条赋能中心认定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认定工作。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等事项。

第五条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及相关功能区经济发展部门是辖区内赋能中心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区、市主管部门)。

赋能中心申报单位向各区、市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书。

青岛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及组团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试行)

青岛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及组团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试行)
青岛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及组团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试行)


项目
服务内容
设置规定
服务规模
(万/处)备注各有 Nhomakorabea规范其他参考标准


幼(托)儿园
3—6周岁学前儿童儿童
幼儿数按居住区总人口3%计算,每班25—30座,服务半径宜为100-300米。建筑面积9~11㎡/座,用地面积为14~16㎡/座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居住区宜设置60—100米直跑道和200米环行跑道及简单的运动设施, 用地面积10000—15000㎡.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标准》中规定3—5万人的社区宜集中设置一处社区体育中心,用地面积标准为10300—13600㎡/处,建筑面积标准为3600—4900㎡/处。
——
便民店
小百货、小日杂
200—400㎡
0.1—0.3
宜设组团出入口处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无具体面积的规定
——
药店
汤药、中成药、西药
建筑面积200—500㎡
0.7—1.5
居住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居住小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每处建筑面积200—500㎡,居住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居住小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
规划院《文化设施专项规划》中用地面积按150㎡/千人考虑。


项目
服务内容
设置规定
服务规模
(万/处)
备注
各有关规范
其他参考标准
文化体育
居民运动场、馆
居住区级居民健身场地
用地面积10300—13600㎡/处;
建筑面积标准为3600—4900㎡/处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的通知-青民基[2015]4号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的通知-青民基[2015]4号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的通知正文:----------------------------------------------------------------------------------------------------------------------------------------------------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的通知青民基[2015]4号各区、市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现将《青岛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青岛市民政局2015年9月17日青岛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工作,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完善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促进社区服务规范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是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服务社区群众和开展活动的有效平台和载体,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和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社区老年之家、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居民学校、社区警务室等。

第三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青岛市市直部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社区服务管理范围及具体事项,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整合资源,解决社区负担过重问题,促进社区自治协调健康发展。

第五条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用房建设。

各级民政部门和街道(镇)负责配合发改、住建、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用房规划、选址建设和移交等工作。

第六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运行机制。

坚持"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队伍以专职社工为骨干,以志愿者、慈善团体、社区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为辅助。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3.08•【文号】文旅公共发〔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是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任务,也是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必然要求。

为在新的形势下更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时代发展新趋势,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创新驱动,努力推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使城乡居民更好参与文化活动,培育文艺技能,享受文化生活,激发文化热情,增强精神力量,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奠定基础。

(二)主要原则坚持正确导向,推动品质发展。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强化政治引领,提升人民文明素质,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坚持统筹建设,推动均衡发展。

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24•【字号】青政办发〔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1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2月24日青岛市“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作用,加快完善标准化体系,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我市标准化水平,依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树立标准意识、坚持标准理念、强化标准思维,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将“标准化+”与“互联网+”“海洋+”“国际化+”和“三中心一基地”等重大战略统筹实施,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青岛标准”,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的技术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系统布局。

全面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创新标准制定和评估机制,创新标准化试点领域和对象,创新技术标准基地建设模式,将标准化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不断满足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城市治理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要。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宣传发动,形成标准化共治新格局。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由政府主办的,以街道、乡镇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体现和谐文化的要求,促进市区与郊区农村文化建设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体育、教育、科普、信息等服务的公益性、多功能设施。

现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意见》(沪府发[2006]2号文件)和2006年新颁布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55-2006),结合本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配置要求》(2004年版)进行修改,制定新的《配置要求》。

一、功能定位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

应坚持以人为本,向社区居民提供书报阅读、展示展览、团队活动、党员服务、健身锻炼、科普教育、心理辅导、娱乐休闲、网络信息、慈善互助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尤其应注重设置适合社区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建设者等群体的服务项目。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基层宣传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

应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社区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弘扬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3、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本市社区文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建设的基础设施。

应将社区信息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社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整合在一起,提供“一站式”服务,成为以运用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为特征的社区文化新阵地,让先进、健康科学的文化服务进入社区,使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科学、文化、信息化成果,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地。

应承担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

二、配置要求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配置原则。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行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差别配置的原则,按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社区人口规模5—10万人配置一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区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或乡镇,可增设1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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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文化局、青岛市发改委、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社区文化
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
【发文字号】青文发[2006]89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文化局青岛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6.05.10
【实施日期】2006.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岛市文化局、青岛市发改委、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社区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青文发[2006]89号2006年5月10日)
为完善社区文化服务体系和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文化服务,切实保障群众的文化权益,逐步解决社区文化设施不足、文化需求与文化供给之间的矛盾,现就我市社区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保障社区居民基本文化权益、提升社区居民文明程度为目标,通过置换、改建、扩建等方式,充分利用城市文化资源,逐步完善社区文化服务的功能,提高社区文化服务水平,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建设
和谐社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方便居民、合理布局。

整合市内四区现有社区文化服务设施为基础,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的要求为依据,以方便社区居民就近接受文化培训、参与文化活动为目的,对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市内社区文化场所进行改扩建。

(二)政策配套、相互衔接。

社区文化中心用房、建设标准、财政补助等政策要配套完善,相互衔接,促进社区文化服务设施健康发展。

(三)填平补齐、先建后补。

市内四区社区文化中心要按照《青岛市社区文化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房屋、设备、人员、业务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经考核验收达标者,市财政给予补助投资。

(四)科学评估,加强管理。

社区文化中心的建设标准、验收标准和办法、补助标准和补助方法由事权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制定,力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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