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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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13•【字号】新政文(2017)125号•【施行日期】2017.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意见新政文(2017)125号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
根据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33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以解决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系统换乘接驳需求为导向,以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规范监管为手段,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平,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构建绿色、低碳的出行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为本。
树立以服务群众为中心的理念,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为公众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绿色、更经济的出行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
以“互联网+”行动为契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探索政府与企业合作新模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规范有序。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形成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环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规范企业经营,引导用户守诚信、讲文明,维护正常运行和停放秩序。
坚持属地管理。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与各辖区政府加强联系,辖区政府负责督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解决单车运营中出现的问题,促使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正确使用、停放有序、管理规范、健康发展。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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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08•【字号】新政办[2014]38号•【施行日期】2014.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14]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总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职能转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职权法定、权界清晰、分工合理的原则,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
切实做好中央已部署的相关部门的机构整合和调整工作。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能,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继续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
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对保留和承接的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逐步公开。
(三)加强政府法制工作。
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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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2•【字号】新政文[2008]217号•【施行日期】2008.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新政文[2008]217号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41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对200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一、废止《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的通告》(新政〔2004〕49号)等62件规范性文件。
二、宣布《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新政〔2004〕26号)等28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三、确认《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新政〔2007〕51号)等578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四、修改《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新政〔2005〕50号)等47件规范性文件,待修改后重新公布。
五、2003年1月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除本决定确认继续有效和列入修改计划重新公布的外,一律宣布失效。
本决定规定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本决定规定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其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内容不得继续执行,确定的起草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并结合工作实际,按计划期限要求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重新公布;本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实施部门应当作好跟踪评估工作,及时提出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建议,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益政办发[2010]2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益政办发[2010]2号](https://img.taocdn.com/s3/m/80b1a261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ee.png)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益政办发〔2010〕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办理范围(一)承办本级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二)承办本级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提案和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中对政府工作提出的书面意见,以及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的书面意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办理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办理建议和提案,必须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必须切实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作出规划逐步解决;因现行政策不允许或受其他条件限制,目前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讲清政策,说明情况。
(二)坚持办实事、重实效的原则。
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必须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列入本部门、本单位日常工作。
要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
努力办群众急需解决的事,办多数人受益的事,办有长远作用的事,办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事。
(三)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根据办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按照现行体制和部门业务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各项承办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5e7df28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cd.png)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06•【字号】新政[2004]72号•【施行日期】2004.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2004]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新乡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新乡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试行)为加大目标管理工作力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保证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项目标和上级交办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以经济工作为重点,加大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力度;(二)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加大日常考核的管理力度;(三)突出主要目标增量增幅的考核;(四)显性业绩与隐形业绩相结合,注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和内容凡与市政府签订年度责任目标的单位,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驻市有关单位均属考核对象。
(一)责任目标责任目标包括年初与市政府签订责任目标的所有内容,以及市政府当年追加的有关目标任务。
责任目标签订后,无特殊情况不予变更;因客观情况及国家政策变化因素等确需变更的,应及时(有时限要求的应在时限截至日前)向市政府书面报告,自行变更或未及时报告的不予认可。
(二)上级交办任务上级交办任务包括市委常委会议纪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委、市政府及两办文件、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事项通知单,市政府一周工作预安排中要求完成的工作,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创造性工作业绩创造性工作业绩指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尤其是招商引资、引进项目、争取上级支持资金、融资、充分运用上级优惠政策、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乡市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6)37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乡市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6)37号](https://img.taocdn.com/s3/m/2db0a9cc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2a.png)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乡市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乡市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6)37号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15﹞7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实施我市对外开放带动主战略,增强全市对外贸易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着力扩大出口(一)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巩固并深度开发港澳、日韩、欧美等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拉美、非洲、东盟、澳新等新兴市场。
收集、发布境内外品牌商品展会信息,引导支持我市外贸企业有针对性地参加有关活动,推动企业与境外经销商直接对接。
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高交会、京交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华东交易会等知名展会,进一步拓展市场。
对参加境内外大型展会的企业,争取省级财政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和县(市、区)政府)(二)扩大自主品牌商品出口。
鼓励企业培育创建自主品牌或采取收购、授权使用等形式推进品牌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建设品牌设计、推广中心。
支持出口基地开展集体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积极打造区域品牌。
在国家外经贸发展资金使用方向上突出支持品牌建设,对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和专利注册,获取国际认证的费用可申请省级给予50%补贴。
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从委托加工向设计制造和自主品牌一体化转型。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县(市、区)政府)(三)加快建立国际营销网络。
支持企业自建海外营销渠道或并购营销网络。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案题、建议的范文和模版-A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案题、建议的范文和模版-A](https://img.taocdn.com/s3/m/a8506d1f55270722192ef75b.png)
目录1关于认真解决市区停车难的问题的议案2关于清除城市“牛皮癣”重塑洁净新夜思的建议3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的建议4关于加强山区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5关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提案6关于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议案7关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议案8关于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全面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议案9关于强化主城区城市照明行业管理的议案1关于认真解决市区停车难的问题的议案内容(或事由):老秘网州的社会经济正在飞速发展,各种机动车辆日益增多,因此交通问题也日渐增多,在市区停车难就是其中之一。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急剧上升,“停车难”正困扰着城市的交通及管理。
作为我老秘网市商贸文化中心的文昌阁和部分主干道,由于缺少停车场所,承载的停车压力越来越大。
问题1:规划滞后,我老秘网市由于过去汽车保有量少且私家车尚未普及,全社会对停车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停车场建设速度远远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机动车辆增长的速度,造成城区内停车设施预留地不足,繁华路段、大型建筑和商场停车资源缺乏。
问题2:停车场的利用不够充分。
目前路内停车场使用率比较高,路外停车场使用率比较稳定,公共配建停车场使用率则处于不饱和状态,尤其是地下停车场,利用率更低。
问题3:停车收费标准不尽合理。
目前我老秘网市的停车收费标准缺乏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分布的作用。
由于路内停车与路外停车几乎没有价差,导致很多车辆在路上长时间甚至是整天停放,与路内停车场服务临时停车的功能严重背离,致使路内停车周转率低、总是满满当当,后来的车辆无处可停;而附近的路外停车场和公共配建停车场却空空荡荡,得不到有效利用。
问题4:少数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不强。
有不少驾驶人逢出门就开车,势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交通拥挤,加剧停车难;有的驾驶人爱图方便,不愿多跑几步路到停车场去停车,而是随处停车;还有一些驾驶人为逃避停车费,在停车场外乱停乱放,结果造成道路秩序混乱。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我老秘网市的“停车场”规划工作,要树立超前意识和创新意识,加快停车场建设。
市人民政府关于理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总结
![市人民政府关于理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5a6227c4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23.png)
市人民政府关于理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总结
2023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一直是市政府关注的重
点领域。
依据历届会议结果,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直接体现了市民对政府工作的期望与要求,以及有助于促进市政府的发展策略。
2023年全年,市政府共接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
三百九十一项,超过全市历史最高纪录。
其中,八十九项建议和提案已经经过认真研究审议、拆分合并,涉及基本民生、教育卫生、公共安全、社会福利、文体旅游、环境保护、基础建设等诸多领域。
市政府根据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贫困群众得到有效帮助,全市社会稳定有序,市容环境整洁清新,文旅文化建设和教育办学水平不断改善,科技创新取得突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总体信心稳固。
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在促进市政府工作中发
挥了重要作用,为市政府施政提供了良好的建议。
未来,市政府将继续正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严格落实各项政策,以实实在在地工作担当,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发展,深入推进新时期城市发展示范,努力为市民谋福祉、谋新辉煌。
2023年,市政府接收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超过全市历史最高纪录,涉及基本民生、教育卫生、公共安全、社会福利等诸多领域。
市政府依据它们落实各项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市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贫困群众得到有效帮助,市容环境整洁清
新,文体旅游、环境保护等发展良好。
市政府将继续正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严格落实政策,促进新时期城市发展示范,努力为市民谋福祉、谋新辉煌。
市人大代表提建议范文
![市人大代表提建议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0c1b70ed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1b.png)
市人大代表提建议范文
尊敬的老师,各位市人大代表:
首先,我谨代表全市广大市民,对各位市人大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的
欢迎!作为广大市民的代表,我特别希望在本次会议上,提出一些有
益的政策性建议,利益我们全体居民。
一、推进社区文化活动
1. 加大社区文化活动经费投入:为社区文化活动提供更好的经费支持,以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2. 配备专业文化服务人员:为社区文化活动提供专业的文化服务支持,解决社区文化活动的办事问题;
3. 维护文化艺术场地:在社区内建立文化艺术场地,为社区文化活动
提供良好的场所,减少活动的办理成本。
二、发展公共文化设施
1. 增设公共文化设施:增设更多的公共文化设施,以满足市民日常文
化活动需求;
2. 开展新兴文化活动:开发新兴文化活动,引进最新的文化资源,把
握时代潮流;
3. 打造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文化创新产业,提升本市的文化品位,提
高本市的文化产业发展水平。
三、倡导全民文明素质
1. 加大文明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等途径,倡导全民文明行为,营造文明社会氛围;
2. 树立文明意识:宣传公益精神,传播文明理念,促进市民文明意识的培养;
3. 强制文明行为:对不文明行为强制从严,强制执行社会文明行为管理规范,保障本市文明社会秩序。
最后,希望我们的市政府能够给予及时关注,结合实际推出一系列有利于增进市民福祉的政策,进一步提升我们的社会文化水平!谢谢大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c468698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18.png)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7•【字号】新政办(2017)79号•【施行日期】2017.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7)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乡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7月5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7日新乡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规划》(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编办、发改委、人社部、中医药管理局、医改办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76号)要求,结合新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为宗旨,以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制度为主线,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联动,积极推进医药、医疗、医保联动,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共同发展,促进区域内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同步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7)68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7)68号](https://img.taocdn.com/s3/m/658a7af7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60.png)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7)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3日新乡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57号)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强化执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对成品油流通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保障合格油品供应,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确保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由各县(市)、区政府负总责,承担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主体责任;由市商务、发改、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工商、安全监管、质监、国税等部门组成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
联合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联合工作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作组存在的问题,确保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整治重点(一)无证照(或证照不齐)非法建设经营加油站(点)行为;(二)使用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三)销售假冒伪劣及不达标油品行为;(四)销售成品油缺斤短两行为;(五)加油站(点)超越经营范围行为;(六)加油站(点)假冒商标及标识行为;(七)违反散装汽油实名购销安全监管规定行为;(八)违反成品油价格政策行为;(九)成品油流通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十)农村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情况;(十一)9月底完成国六油品推广升级情况。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8a6b87d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11.png)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7•【字号】新政[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新政[201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研究,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市委的指示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切实转变领导方式,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升行政效能,健全监督和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依法行政、务实为民、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三、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
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五、市长或者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
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六、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七、市长因公出市或者出国访问期间,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八、市长助理协助市长或者副市长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
九、市政府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安排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协助落实市政府决定的事项和市长交办的事项。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17)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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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17)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86号)文件要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2017〕16号),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市政府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市政府决定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市和县(市)、区政府及各级政府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全部规范性文件。
2017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以清理,确需清理的,相关部门可以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清理建议,政府法制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清理。
清理的重点是,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文件,不符合现实需要的文件。
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对照201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有关“放管服”改革的文件和为落实上述改革而修改废止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部门的有关“放管服”改革措施和现实管理需要,对本机关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另外,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要一揽子予以修改废止,对拟进行全面修订的,要明确修改时间进度。
新乡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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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4•【字号】新政[2011]25号•【施行日期】2011.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2011)25号)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2011年9月省政府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62号),指出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
全市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意见》精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力促进和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推进依法行政的体制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为此,必须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实践要领,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抓住关键环节,解决存在问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决策制度健全行政决策制度。
严格执行《新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新政〔2011〕18号)和《新乡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暂行办法》(新政〔2011〕14号)的有关规定,科学界定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制度,系统全面地掌握决策涉及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六个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7)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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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六个方案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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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六个方案的通知
新政文(2017)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新乡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新乡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新乡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新乡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新乡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改革加快服务业主导产业培育专项行动方案》已经2017年9月13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政文(2017)139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0日
——结束——。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2a76539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ca.png)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3•【字号】新政办[2008]219号•【施行日期】2008.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新政办【2008】2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新乡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制度》、《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促检查工作制度》、《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新闻联络工作制度》、《新乡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制度》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公文办理流程图》已经市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新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一、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
(二)审核或者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审核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副市长审批。
(四)受市长、副市长委托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副市长审定。
(五)抓好应急管理,协助市长、副市长组织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
(六)督促检查对国务院文件、省政府文件、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长、副市长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
(七)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搞好政务信息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提供情况和政策性建议。
(八)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重大及全局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性建议。
(九)组织值班工作,及时向市长、副市长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县(市)、区,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问题。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ad2efcd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28.png)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7•【字号】新政[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201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7月11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新乡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及其部门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扩大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或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市本级有关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举行听证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组织和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行政决策听证采取听证会的形式进行。
第四条听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便民的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
第五条在提交决策听证之前,起草单位或者建议单位应当对决策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未经审查论证和征求意见的,不得提交决策听证。
第二章听证范围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政策要求应当听证的行政决策事项;(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经公示有较大争议,行政机关认为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
第七条前条规定的行政决策事项因内容涉密、不可抗力、情况紧急须立即实施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以不组织听证。
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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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已经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批准。
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2月28日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2023年10月31日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23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务服务建设第三章政务服务办理第四章政务服务监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务服务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政务服务,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公用企事业单位(以下称政务服务部门)为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请人)依法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活动。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政务服务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信息共享、廉洁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政务服务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在政务服务场所、人员、设施及其运行维护等方面予以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管理工作。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案题、建议的范文和模版-C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案题、建议的范文和模版-C](https://img.taocdn.com/s3/m/3212071e14791711cc79170d.png)
目录19关于提升我老秘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养水平的议案20关于农村土地的议案21关于加强网吧、游戏机室管理的议案22关于保障市区居民饮水安全的议案23加快市、县(市、区)联办园区发展24关于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的议案25关于加快发展我老秘网市幼儿教育的议案26关于加快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的议案27关于加大力度督促整治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的议案---------------------------------------------------------------------------------------------------------------------19关于提升我老秘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养水平的议案内容(或事由):农村公路是地域公路网络的基础,是农村地区最主要的运输和出行通道,是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
为此,对我老秘网市农村公路管养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一、我老秘网市农村公路管养的基本情况在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我老秘网市始终把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养,已初步建立起管养目标明确、主体责任到位、资金渠道稳定、机构人员落实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渐趋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当前农村公路建设与管养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老秘网市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成绩显著,但在调研中,基层反映的一些情况值得重视。
一是宣传发动力度有待加大,社会各界尤其是群众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有些人片面地认为修路、造桥是政府应尽的责任,是为百姓应办的实事。
二是道路管养资金筹措渠道还需拓宽。
目前道路管养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拨付和上级政策资金扶持,资金缺口较大。
三是乡村道路周边环境整治、两侧绿化、标志标牌设置等工作还未能按标准及时落实到位。
许多乡村道路自建起,至今还未设置标志标牌,道路两侧杂草丛生,路面清扫不及时到位,烂泥碎石随处可见,管养工作急待跟上。
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发言
![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发言](https://img.taocdn.com/s3/m/67a4cbd2783e0912a3162a46.png)
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发言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发言文章标题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发言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发言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交流材料立足职能抓办理注重落实求满意各位领导、同志们近年来,我局共收到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260件,其中2004年为70件、2005年为90件、2006年为70件。
从代表、委员们反映的问题看,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城市拆迁改造、园林绿化建设、市政设施维护和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等方面,这些问题都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和焦点,也是当前我们建设部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回顾近几年的办理工作,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协提出的办理要求,我局着力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严把认识关,提高办理工作责任感。
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我局党委一直都非常重视,每年都专门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和具体协调办理工作,并把办理工作纳入全系统各科室、单位的一把手工程,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办理组织网络。
为了做好办理工作,让政府、领导放心,让代表、群众满意,我们始终强调把办理工作作为为老百姓谋利益,为政府分忧,让群众满意的一件大事来抓,充分认识到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凝聚了代表委员们的心血,是人民群众愿望意志的集中体现,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我们充分履行部门职能的重要职责,是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途径,也是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
每年在收到建议、提案后,我们都要把每一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进行认真研读,掌握情况,充分了解代表、委员们的真实意愿,并进行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列出详细办理计划和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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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政办[2017]52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27
【实施日期】2017.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
知
(新政办[2017]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共向市政府提出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171件,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404件。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
建议、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凝聚了代表、委员的心血和智慧。
认真办理好建议、提案,是政府部门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
环节,对于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敢、转、争”活动的具体实践,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科室和人员具体承办,切实做好办理工作。
二、创新办理方式,确保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创新办理方式。
一要加强办前分析和调研,扎实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深入基层、深入实地开展调研,为办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要建立健全办理机制,积极探索完善协同配合、内部督办、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办理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办理任务顺利完成。
三要加强和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提升满意度。
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落实;对应予解决但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不具备条件或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对代表、委员多年多次提出的建议、提案,务必要坚持和代表、委员面商办理,实现提办双方良性互动,形成共识。
三、规范办理程序,力求取得实效
(一)严格承办、转办、协办工作程序。
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签收。
若认为交办意见确有不妥,应于接到建议、提案7个工作日内分别与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以及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经同意后退回,不得拖压搁置或自行转给其他单位办理。
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分别答复代表、委员,同时也要互相沟通,要协商一致后再答复,不得互相推诿工作责任。
(二)按照规定格式和程序认真答复。
所有建议、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答复,答复要有实际内容,意见要明确、有针对性,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
答复
要严格按照规范格式,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出办理结果(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
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
所有建议和提案的答复都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
对市人大、市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办理,答复代表、委员之前须报分管副市长审定。
对建议的答复要寄送所有提建议代表,对提案的答复只寄送前3名提案委员,同时抄送有关单位。
答复代表、委员时,要附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三)严格遵守办理时限。
所有建议、提案须在2017年8月底之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
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