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管理行为,加强对公司物资的管理与控制,提高物资利用效率,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服务需要,根据《公司法》、《物资管理条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有关物资采购、入库、使用、出库、报废等活动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公司物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安全、经济”的基本原则,发挥物资的效益,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保护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内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对物资管理工作负责。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六条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对于重要物资的采购,应当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确保采购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当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和质量,并提交物资采购申请。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能够正确识别物资的质量和性能,选取适用的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结算等环节的合法合规。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对经常性采购合作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管理,形成合作共赢的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者其他行贿受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私利,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应当根据规定程序进行入库管理。
入库管理人员应当对入库的物资进行清点、验收并填写相应入库单据。
第十三条入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物资的类别、数量进行分类存放,并对物资进行登记和编号,确保物资的安全有序。
第十四条入库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把关物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或者数量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着手解决。
第十五条入库管理人员应当对重要物资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确保物资的保存完好。
供电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公司应急物资管理,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和恢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存、使用、回收及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应急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四)合理配置,高效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供电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工作由公司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下设应急物资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急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二)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存、调配、回收及报废等工作;(三)组织开展应急物资的培训和演练;(四)监督检查应急物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存、使用等工作;(二)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应急物资管理工作;(三)定期向上级汇报应急物资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采购与储存第七条应急物资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根据应急物资需求,编制采购计划;(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三)组织验收,确保物资质量;(四)办理入库手续。
第八条应急物资储存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二)应急物资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三)定期检查库存,确保物资完好;(四)建立应急物资台账,记录物资进出库情况。
第四章使用与调配第九条应急物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应急需求,合理调配;(二)确保物资使用安全、高效;(三)优先保障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工作;(四)按规定程序办理使用手续。
第十条应急物资调配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接到应急需求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物资调配程序;(二)根据应急需求,确定物资调配方案;(三)组织实施物资调配,确保物资及时送达;(四)办理物资交接手续。
第五章回收与报废第十一条应急物资回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回收的应急物资应经过检验、清洗、消毒等处理;(二)回收的应急物资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三)回收的应急物资应建立台账,记录回收情况。
供电公司储备库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储备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供电公司储备库的管理,保障公司的供电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储备库是供电公司的重要资产,是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高度重视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储备库的储备物资得到有效管理和充分利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各级储备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储备库的建设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供电设备、配件等储备库,保证足够的储备品种和数量。
第五条储备库应当选择通风、明亮、干燥、防潮、防火、防盗的场所,保证储备物资不受损害。
第六条储备库应当按照物资种类、品种、数量和管理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立标识和记录,确保物资的追踪和管理。
第七条储备库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储备物资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储备库应当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储备物资的完整和有效性。
第三章储备物资的管理第九条对于需要长期储备的物资,公司应当制定储备计划,并根据需要进行采购和储存。
储备计划应当包括物资种类、数量、采购标准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临时需要储备的物资,公司应当及时采购和储存,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
第十一条储备物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选用和采购,保证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储备物资不得用于非法目的,不得私自调拨或卖出,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供电保障工作。
第四章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三条储备物资应当严格按照管理人员的授权和程序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四条储备物资如有过期或损坏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免对公司的供电保障工作造成影响。
第十五条储备物资的使用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确保物资的良好轮换和更新。
第十六条储备物资的使用应当及时记录和报告,保证物资的使用情况得到跟踪和管理。
第十七条对于紧急情况下需要使用储备物资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和审批,确保储备物资得到有效利用。
市供电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市供电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一、概述随着市供电公司业务的发展,废旧物资逐渐积累成为一大难题。
为此,制定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废旧物资的收集、处理和利用,做到科学、环保、节能、高效。
二、废旧物资的种类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电器、电缆、电池、金属、废纸、塑料等。
不同种类的废旧物资需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三、废旧物资的收集与储存3.1 废旧物资的收集市供电公司在各个业务场所设立废旧物资收集箱,供员工投放废旧物资。
收集箱每周进行清理和分类,对于可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储存。
3.2 废旧物资的储存废旧物资储存采用“分类储存、分类管理”的方法。
对于可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储存,并进行分类标识。
废旧物资储存库应按照安全、环保的标准设计和建造。
严禁在储存库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废旧物资。
四、废旧物资的处理与利用4.1 废旧物资的处理废旧物资处理采取“减量、合理化”的要求。
一方面,尽可能减少废旧物资的产生,另一方面,废旧物资的处理方式也应尽可能节约资源、环保和利用价值。
对于可回收的废旧物资,采取“外协处理”、“日清日运”的方法,通过协议模式与外部环保公司签订合同,将废旧物资清理、加工后送到回收站点。
对于不可回收的废旧物资,则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予以废弃。
4.2 废旧物资的利用废旧物资的利用主要包括资源回收和再利用。
对于可回收的废旧物资,市供电公司按照“不浪费、不丢弃、不乱放”原则进行分类管理,优先利用内部需求。
对于外部需求,则通过招投标、磋商方式进行出售、转移操作。
五、废旧物资管理5.1 废旧物资管理的机构市供电公司设立废旧物资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废旧物资收集、处理、利用和管理工作。
5.2 废旧物资管理的制度市供电公司制定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明确废旧物资的收集、处理、利用流程和责任分工,同时要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标识,加强对废旧物资的信息化管理。
5.3 废旧物资管理的考核市供电公司建立废旧物资管理考核制度,对废旧物资采集率、处理合格率、资源利用率、环保安全等指标进行考核,并设立奖惩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废旧物资管理。
供电公司库房物资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库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库房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管理效率和物资利用率,做到物资安全、准确、及时、完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库房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三条供电公司库房物资管理应遵循“节约、安全、高效、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供电公司库房物资管理工作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库房内物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物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由物资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审核。
第二章物资管理第六条供电公司库房内所有入库物资、出库物资、盘点物资均需进行台账记录,确保物资管理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物资清单和档案,定期更新和完善库房内各类物资的信息,确保物资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供电公司库房内物资应按照品种、规格、型号等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物资的清晰和有序。
第九条对于容易腐烂、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有害等特殊物资,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库房物资的安全性。
第十条库房内的物资应按照接收、保管、使用、处置的程序进行管理,确保物资的利用率和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库房内物资的存放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避免交叉存放或混乱存放,确保物资的易查找性和易使用性。
第十二条物资的出库应进行相应的手续和审批流程,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
第三章盘存管理第十三条供电公司库房内的物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盘存,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盘存工作应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配合完成盘存工作,并向物资管理部门提供相关协助和配合。
第十五条盘存时要对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进行核实,记录到台账内,确保物资管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对于盘存出的库房物资有缺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给物资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理和补救措施。
第四章权责和监察第十七条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物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物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供电公司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供电公司物资仓库的安全,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提高物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物资仓库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 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安全;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仓库布局与设施(1)仓库应设置在安全、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的场所;(2)仓库内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通风设施、防潮设施等;(3)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物资存放和搬运。
2. 物资存放(1)物资应按照类别、规格、型号等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应按规定存放,并采取隔离措施;(3)仓库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 人员管理(1)仓库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2)仓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物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安全;(3)仓库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4. 安全检查(1)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3)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通风设施、防潮设施、物资存放、人员操作等。
5. 应急处理(1)制定仓库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发现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五、责任与奖惩1. 仓库管理人员对本仓库的安全工作负总责;2. 仓库工作人员对本人负责的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4.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由供电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电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物资管理,确保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物资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三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物资采购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确保采购物资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五条物资采购应通过招标、询价、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流程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六条供应商选择应综合考虑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
第七条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三章物资储存管理第八条物资储存应选择适宜的场地,确保物资安全、完好。
第九条物资入库前,需对物资进行验收,检查物资数量、质量、包装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条物资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堆的原则进行,并做好标识。
第十一条定期对储存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物资储存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物资使用管理第十三条物资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规定进行,确保物资合理、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物资领用需填写领用单,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
第十五条物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物资使用完毕后,需将剩余物资退库,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物资处置管理第十七条物资处置应遵循环保、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十八条物资处置前,需进行评估,确定处置方式。
第十九条物资处置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十条物资处置过程中,需确保安全、环保。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供电公司应定期对物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供电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上述制度,供电公司能够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化、高效化,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物资成本,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供电公司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供电公司物资仓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仓库物资的安全、完整,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2.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 仓库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4. 仓库安全管理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仓库安全管理范围1. 仓库内所有物资的储存、搬运、使用、维修等环节。
2. 仓库消防、防盗、防爆、防潮、防腐蚀等安全设施的管理。
3. 仓库环境、设备、工具的安全管理。
四、仓库安全管理职责1. 仓库主任负责全面负责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仓库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仓库安全负直接责任。
3. 仓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仓库安全管理工作。
五、仓库安全管理措施1. 仓库布局合理,通道畅通,标识清晰,物资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取用。
2. 严格执行物资入库、出库、盘点等操作流程,确保物资账实相符。
3. 定期检查仓库消防、防盗、防爆等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加强仓库消防管理,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 加强仓库防盗管理,设立门禁系统,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制度。
6. 定期检查仓库设备、工具,确保其安全可靠。
7. 加强仓库环境管理,保持仓库干燥、通风,防止物资受潮、霉变。
8. 加强仓库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六、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仓库主任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电力有限公司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xxx电力有限公司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采购需求及计划、招标采购管理、竞价比选管理、直接委托管理、供应商管理等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物资(服务)采购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采购”是指金额在50万以上(含50万元)的物资(服务)采购方式。
“竞价比选”是指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50万以内的物资(服务)采购方式。
直接委托是指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物资(服务)采购方式。
自营项目金额在50万以上(含50万元)的物资(服务)采购采用“竞价比选”方式采购。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总经理。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审批采购需求计划;(二)负责审批招标文件;(三)负责会签招标文件和报价;(四)负责审批合格供方。
第六条技术工程部为非行政办公类物资(服务)采购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工程项目负责人招标采购管理;造价管理员负责工程方面竞价比选和直接委托采购管理;技术工程管理员/规划管理员负责供电业务、营销业务方面竞价比选和直接委托的采购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招标采购管理;(二)竞价比选采购管理;(三)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非行政办公类物资(服务)直接委托采购管理;(四)非行政办公类物资(服务)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七条办公室为行政办公类物资(服务)采购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2000元(含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办公类物资(服务)直接委托采购管理;(二)2000元以下低值易耗品及各类物资的直接委托采购管理;(三)行政办公类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主要职责是:提出部门采购需求,提供采购技术要求和相关资料,参与会签采购计划,参与供应商初步评价和年度评价。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一节管理流程与范围第九条本办法应依据的流程。
采购需求及计划管理流程(见附件1)招标采购管理流程(见附件2)竞价比选管理流程(见附件3)直接委托管理流程(见附件4)供应商管理流程(见附件5)第二节采购需求及计划管理第十条公司物资(服务)采购实施计划管理,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组织实施。
供电公司库房物资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库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库房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率和效益,保证库房物资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库房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库房物资管理应遵循“合理、准确、安全、节约”的原则,加强物资的分类、登记、存放、调配、清点和报废工作,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公司库房物资管理工作由库房管理员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完成。
第五条公司库房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物资安全和完整,以及及时报废过时物资,防止造成浪费。
第六条库房物资管理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做到规范经营。
第二章物资管理范围和分类第七条公司库房物资包括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备件、耗材等,所有物资管理应建立详细清单,分类管理。
第八条物资管理范围包括采购、登记、入库、出库、保管、清点、使用、调配等,确保物资流动畅通。
第九条库房物资应按照不同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如易腐烂、易燃、易爆、有毒等应分开存放,做到合理排列。
第十条库房物资应根据使用频率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级管理,确保重要物资得到优先使用。
第十一条库房物资的分类应建立清晰的标识和档案,方便管理和查询。
第三章物资管理流程和制度第十二条物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流程和制度,包括采购、入库、出库、调配、盘点、报废等。
第十三条采购物资前应经过审批程序,确认采购清单和数量,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四条入库物资应由库房管理员进行登记和清点,并按照分类归档存放,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五条出库物资应经过申请、审批程序,出库记录应详细,避免物资的滥用和浪费。
第十六条库房物资调配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保各部门物资的充足和合理利用。
第十七条库房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物资数量与清单一致,如有差错应及时调整。
第十八条物资使用完毕或过时应及时报废处理,确保库房物资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物资安全和保管第十九条库房物资管理应加强安全防范,避免盗窃、损坏和浪费。
供电公司电力物资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电力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物资管理,保障供电公司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电力物资的采购、管理、使用和保管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和强化电力物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物资的消耗,保障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四条电力物资管理工作应强调科学管理、合理配置、安全使用和节约消耗的原则。
第五条电力物资管理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供电公司要求进行采购和管理。
第六条电力物资管理工作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进行管理,严禁滥用职权和挪用物资。
第二章电力物资采购管理第七条电力物资采购应根据供电公司的实际需要,经过科学论证和调查研究,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加强对供货商资质和信誉的审查,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的要求。
第九条电力物资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第十条电力物资采购要合理避免滞销和积压的情况,根据需要制定合理的采购数量和周期,避免过量采购。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接受供货商的回扣、贿赂等行为,确保采购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对所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和核对,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和数量无误。
第三章电力物资管理第十三条电力物资管理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电力物资进行分类、编号、入库和出库登记,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第十四条电力物资管理要实行定期盘点和清点制度,确保物资不漏、不乱、不少。
第十五条电力物资管理要实行先进的管理软件和设备,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度。
第十六条电力物资管理要建立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根据需要储备适量的备品备件,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电力物资管理要进行科学的耗材管理,对易耗品进行分类和盘点,防止浪费和滥用。
第十八条电力物资管理要建立购销合同制度,明确物资的来源和去向,规范物资的出入库流程。
供电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物资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确保物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第二章采购范围第四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资:1. 电力设备、材料;2. 办公用品、耗材;3. 通信设备、网络安全设备;4. 电力线路维护材料;5. 电力设施建设材料;6. 人力资源服务;7. 其他由公司决定的物资。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五条采购流程分为以下步骤:1. 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采购部门。
2. 询价:采购部门根据需求,通过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供应商。
3. 供应商评审: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
4. 签订合同:采购部门与合格供应商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5. 采购实施: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物资。
6. 验收:采购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符合合同要求。
7. 付款:采购部门根据验收结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四章采购原则第六条采购原则如下:1. 公开原则:采购活动公开透明,确保所有供应商公平参与。
2. 公平原则: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3. 公正原则:采购人员公正执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4. 诚信原则:供应商应诚实守信,保证物资质量。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公司设立物资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采购制度的执行。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采购效率、成本控制、质量保证等方面。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力物资管理制度
电力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电力物资的管理,提高电力物资的使用效率和安全可靠性,保证供电的稳定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的电力物资管理工作,包括电缆、变压器、开关设备、绝缘子、电杆、电缆桥架、运行工具及设备、仪表仪器、备品备件等。
三、物资的申领和分配1.申领:用电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报送物资清单,经电力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申领。
2.分配:电力公司应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合理进行物资分配,确保优先满足用电单位的正常用电需求。
3.审核:各级管理人员对物资的申领和分配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合理合法。
四、物资的采购和库存管理1.采购:电力公司应依据需求采取招标、询价或委托代理等方式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的物资质量和价格合理。
2.库存管理:电力公司应进行库存的盘点、分类、清点和监管,确保物资的安全可靠。
3.物资流转:电力公司应建立物资的流转管理制度,规范物资的流转审批程序,保证物资使用中的合理流通。
五、物资的维护和保养1.维护:电力公司应建立物资的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物资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备品备件:电力公司应对重要设备备件进行备份和储备,以应对紧急情况的需要。
六、物资的报废和处置1.报废审批:电力公司应建立报废物资的审批程序,确保报废的物资符合标准和程序。
2.处置:电力公司应对报废的物资进行合理的处置,包括废品回收、交售处理等方式。
3.记录:电力公司需对报废物资的处置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阅。
七、物资的安全管理1.安全防范:电力公司应对物资的存放和使用进行安全管理,加强对物资的防火、防盗、防爆等措施。
2.应急措施:电力公司应建立物资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的需要。
八、监督和检查1.监督:电力公司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电力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检查:电力公司应定期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保证物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供电公司物资生产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物资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供电公司物资生产管理工作,提高物资生产效率和质量,保障供电公司物资供应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的物资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管控、成品质量检验等。
第三条供电公司的部门、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物资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物资生产工作的安全和稳定进行。
第四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资生产管理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对物资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二章原材料采购管理第五条供电公司在进行原材料采购前,应当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可供选择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评估,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名单。
第六条供电公司在与供应商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前,应当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充分的检查和验证,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七条供电公司的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程序和流程进行规范和控制,防止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发生。
第八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原材料质量检验标准,对采购进来的原材料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生产使用的要求。
第三章生产过程管控第九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生产过程管控的管理体系,对生产流程和工艺进行规范和控制,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和稳定进行。
第十条供电公司的生产部门应当配备有资质的生产管理人员,对生产作业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稳定性。
第十一条供电公司应当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备的良好运转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生产作业记录和档案,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后续的追溯和分析。
第四章成品质量检验第十三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成品质量检验标准,对生产出来的成品进行全面的检验和测试,确保成品的质量达到要求。
第十四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成品质量检验流程,对成品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逐一检验和测试,确保成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库管理,确保物资安全、准确、及时地供应,提高物资利用率,降低库存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仓库管理职责1. 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物资入库、出库、盘点、保养等。
2.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物资的采购、验收、分配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物资的使用、保养和报废等工作。
三、物资入库管理1. 采购部门将采购的物资送至仓库,仓库管理员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将物资按照类别、规格、型号等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3. 仓库管理员在物资入库时,应做好物资数量、规格、型号、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的登记。
四、物资出库管理1. 各部门需要使用物资时,应填写《物资领用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仓库管理员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2. 仓库管理员在出库时,应核对领用单与物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出库物资应做好登记,包括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日期、数量、规格、型号等。
五、物资盘点管理1.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确保物资数量与账目相符。
2. 盘点过程中,如发现物资数量与账目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纠正。
3. 盘点结束后,仓库管理员应将盘点结果上报物资供应部门。
六、物资保养管理1. 仓库管理员应做好仓库内物资的保养工作,确保物资不受潮、不受损。
2.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放和管理。
七、安全管理制度1. 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
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仓库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3. 仓库管理员应做好仓库防盗工作,确保物资安全。
八、奖惩制度1. 对在物资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物资损失或安全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供电公司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解释。
供电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1 为了规范和优化供电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的利用率和降低物资的浪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和岗位的物资管理工作。
二、物资采购2.1 供电公司的物资采购应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法律法规,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2.2 物资采购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操作,确保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结算。
2.3 在进行物资采购时,应优先考虑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环保因素,选择符合标准的绿色物资。
2.4 采购过程中应做好物资的质量检验及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公司的要求和标准。
三、物资入库管理3.1 公司的物资应按照分类和编号的原则,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并做好详细的入库记录。
3.2 入库物资应按照规定的堆放方式和方法进行整理,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整洁。
3.3 物资的入库管理应做好24小时巡查,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准确。
3.4 物资入库应及时进行质量检验,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物资应及时退货或处理。
四、物资库存管理4.1 公司的物资库存应根据需求定期进行盘点和清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4.2 物资的库存管理应根据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的调配和优化,减少库存周转率和降低库存成本。
4.3 物资库存管理应做好保质保量的工作,确保物资的有效期和质量。
4.4 物资库存管理应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及时更新物资的信息和价格等相关数据。
五、物资领用管理5.1 物资领用应按照预定的领用计划和程序进行领用操作,领用人员需填写领用单据并经过主管审批。
5.2 物资领用应注意使用人员的限制和计划,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节约利用。
5.3 物资领用管理应及时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证和监督。
5.4 物资领用应尽量减少损耗和浪费,提高物资的利用率和效益。
六、物资报废处理6.1 对于过期、损坏或不能继续使用的物资,应及时报废处理,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供电公司物资库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物资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物资库的管理,提高物资库的利用率和服务水平,保障供电公司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各级物资库管理工作,包括对物资库的收、发、储、检、盘点、清点、清理、保管等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物资库主要任务是对供电公司所需的设备、工具、零配件等物资进行储备和管理,以满足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修需要。
第四条物资库管理应坚持科学、严谨、正确和规范的原则,实行专人管理、定人负责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物资库管理应遵循物资的合理利用原则,提高物资利用率,降低库存成本,确保库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六条物资库管理应加强对库存物资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盘点制度,确保库存物资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物资库的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物资库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物资库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密度。
第八条物资库管理应加强对物资库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物资库的建设和布局第九条物资库的建设应根据供电公司的规模和设备的需求合理规划,建立现代化的物资库,完善库房、设备、设施等硬件设施,确保物资库可以长期有效地运行。
第十条物资库的布局应合理,便于物资的存放和调用,保证物资的安全和便捷管理。
第十一条物资库的布局应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的要求,确保库房和设施的安全和卫生。
第三章物资库的管理第十二条物资库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物资库的收、发、储、检、盘点、清点、清理、保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物资库管理应明确责任人,实行定人负责的责任制度,形成明确的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物资库管理应加强对库存量的控制,避免物资过度储备或不足储备,坚持科学储备原则,确保物资库存的充足和安全。
第十五条物资库管理应加强对库存物资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盘点制度,确保库存物资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物资库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进出库管理制度,包括库存物资的入库、出库、移库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供电公司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公司物资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安全、可靠、高效地服务于公司生产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物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物资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物资安全无事故。
第二章物资采购安全第四条采购部门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对采购物资进行严格的质量、数量、规格检查,确保采购物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要求。
第五条采购物资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进行供应商资质审查和产品检验。
第六条采购物资到货后,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资数量、质量、包装等,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入库。
第三章物资储存安全第七条储存部门应按照物资类别、规格、型号等要求,对物资进行分类、分区、分架存放,确保物资整齐有序。
第八条储存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蛀、防鼠咬,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九条储存物资应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变质、过期等问题的物资,应及时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储存物资的出入库应实行严格登记制度,确保物资账实相符。
第四章物资运输安全第十一条运输部门应选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的物资安全。
第十二条运输途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物资损坏、丢失。
第十三条运输车辆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五章物资使用安全第十四条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物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五条使用部门应定期对使用过的物资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使用部门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章安全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电公司物资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物资采购、仓储、废旧物资管理等工作,确保物资合规使用,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提高物资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物资采购、仓储、废旧物资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物资合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确保物资采购、仓储、废旧物资管理等环节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物资采购、仓储、废旧物资管理等环节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高效务实:提高物资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确保电力供应安全。
(四)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四条物资采购应按照公司采购计划进行,严格执行采购流程。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物资质量。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考核,建立供应商评价机制。
第八条物资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好中选优”的原则,确保采购质量。
第三章物资仓储管理第九条物资仓储应遵循“分类存放、专人管理、定期盘点”的原则。
第十条物资入库、出库应办理手续,记录详细,确保物资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物资保管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物资保管员应按照物资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物资安全。
第十三条仓库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四章废旧物资管理第十四条废旧物资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集中处置、闭环管控”的原则。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处置前,应进行分类、鉴定,确保合规性。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应做好记录,确保处置流程规范。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处置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处置效果。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物资合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物资合规管理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岗位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供电公司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公司物资仓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仓库内物资的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物资仓库,包括原材料库、设备库、备品备件库等。
第二章仓库安全管理职责第三条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仓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 负责仓库的安全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3. 负责仓库的出入库登记、物资盘点和保管工作;4. 负责仓库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5. 及时发现和报告仓库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四章仓库安全管理措施第五条仓库安全管理措施如下:1. 仓库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烟火、易燃易爆物品存放;2. 仓库内禁止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使用;3. 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4. 仓库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5. 仓库内禁止私自接电、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6. 仓库内禁止使用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7. 仓库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如需进入,应经仓库管理员同意并登记;8. 仓库内禁止存放个人物品,所有物品必须存放于指定的区域;9. 仓库内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10. 仓库内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五章仓库安全管理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仓库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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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一: 物资管理流程图 附件二: 兰州供电公司合同审查意见表 附件三: 兰州供电公司物资采购付款审批表 附件四: 兰州供电需用材料管理流程图 附件六: 兰州供电公司物资需用计划表 附件七: 兰州供电公司物资申请表 附件八: 甘肃电力物资公司(验收、安装、调试) 付款通知单 附件九: 甘肃电力物资公司质保金付款通知单 附件十: 废旧物资移交清单 附件十一:废旧物资明细表
第六条 物资管理部接到各部门、各单位的物资需用计划后, 积极组织实施,供需双方严格执行,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 物资管理部主任对各部门、各单位所报的物资需用计 划审批后,交计划员编制物资采购计划。计划员编制好物资采购计 划,交主任审核签字后,送财务会计部主任审批。
第四章 物资的组织与供应 第八条 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的物资,严格执行省公司的相关规 定。省公司委托招标的物资,由物资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招标。 第九条 对全公司基建、生产维修、技改、大修、零购、科研 项目等各项工程所需物资(不含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的物资),工程 管理部门在编报物资需用计划时,应在省公司和兰州供电公司审查 合格的供应厂商中,选定三个及以上的供应厂商,物资管理部组织 相关部门在选定的供应厂商中,比质比价,择优选购。 第十条 物资管理部按各部门、各单位编报的物资需用计划, 统一平衡后,组织货源、订货和供应,对于不具备集中采购条件零
第十六条 对于送到施工现场的物资,工程管理部门、施工单 位、物资管理部三方人员应同时在现场进行验收,三方签字后, 将物资移交施工方。
第十七条 所供物资出现问题,物资管理部要及时和有关单位 联系解决。
第十八条 基层单位每月上报计划内生产维修所需物资,由物 资管理部组织配送,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应填写领料单并由单 位领导签字后,及时交物资管理部。
不予结算与付款。
第八章 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废旧物资的回收清理及上报工作,由物资管理部 统一负责,其他单位、部门均无权自行进行回收处理。 第二十四条 凡是公司大修、技改、检修维护、基本建设过程 中拆除报废的设备和材料及正常报废的设备和材料,产权属于兰 州供电公司,均属于统一归口管理的范围,各单位在办理相关报 废手续后由公司财务会计部核销资产,物资管理部组织清点上报 省电力物资公司(车辆的报废另有规定)。 第二十五条 物资管理部在接到公司财务会计部关于报废物 资的批复文件和清单后,应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报废物资。对已办 理完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在考虑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堆放整 齐,妥善保管。 第二十六条 物资管理部在接到相关部门有关大修项目中更 换报废的物资时,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报废物资后,由相关 部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送回物资管理部。 第二十七条 物资管理部将已清点完毕的废旧物资登记、造 册,上报省电力物资公司,及时与省电力物资公司现场办理废旧物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中使用的物资,领料单由该工程的主管专 责填写。若由施工单位填写的领料单,相关单位的主管专责必须在 领料单上签字。
第七章 结算与付款 第二十条 物资管理部采购的物资到货后,按所签合同的相 关规定办理结算与付款手续。 第二十一条 支付采购物资的质量保证金时,物资管理人员 应填写质量保证金付款通知单,由本部门领导及工程项目部门、 运行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专责签字后,送财务会计部相关领导审批。 第二十二条 对无采购计划和越权采购的物资,财务会计部
星材料,物资管理部批复各单位、部门自行采购。
第五章 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 物资管理的相关合同,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执行。签订合同流程及归档程序按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 定执行。
第六章 物资的验收与发放 第十二条 对于需要做出厂验收的设备,物资管理部应组织工 程管理、运行、施工等部门的人员,到生产厂家做好设备的出厂验 收工作。 第十三条 到货物资入库,物资管理人员应和保管员,及时、 准确地检验物资的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合格证、说明书等资料, 做好到货物资的登记工作。 第十四条 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短缺、损坏、质差等情况,物资 管理员应及时联系处理。 第十五条 随材料、设备带来的说明书、图纸、化验单、合格 证及质量保证书等原始资料,必须随物保管,随物发出,不得遗 失,若整收零发,保管员应将复印件,随物发出。
第三章 物资计划管理 第四条 生技部、基建部、营销部、科技信息部、安监部、农电 部等各相关部门,应将工程所需物资及时编制物资需用计划(见附 表 7),计划表由所在的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送物资 管理部。 第五条 各基层单位每月 20 日前,应将下月生产维修所需物
资计划(见附表 6)报物资管理部。过期上报的物资需用计划,原 则上列入下月执行。各单位临时提出的急需物资计划,物资管理部 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给予解决。
兰州供电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全公司物资管理程序,提高物资管理 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物资管理部的管理范围和职责 第二条 物资管理部是兰州供电公司的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全 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编制、组织订货、平衡调剂、保证物资供应等工作。 第三条 物资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的设备及材料范围:(1)兰 州供电公司基建、生产维修、技改、大修、零购、安全工器具、科 研项目等各项工程所需的设备及主材;(2)废旧物资。
资的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 物资管理部在与省电力物资公司办理完废旧物
资的移交手续后,废旧物资的现场管理统一交由省电力物资公司处 置。
第二十九条 废旧物资竞卖收入的资金,按《关于进一步明 确废旧物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电司财[2001]67 号)文件 执行。
第九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条 物资管理部是公司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行使物资 归口管理职能。物资管理部会同财务会计部等相关部门定期到基层 单位进行检查。监督与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物资管理办法的执行情 况;所领物资的使用情况;有无越权采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