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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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何相关规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何相关规定

⼟地使⽤权抵押登记有何相关规定⽤于抵押的⼟地使⽤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式取得的合法⼟地使⽤权,并且是已办理⼟地登记⼿续的⼟地使⽤权。

⼟地使⽤权抵押登记有何相关规定?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地使⽤权抵押登记有何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地使⽤权抵押设定登记及抵押变更登记1、除国家机关、公益设施外,抵押⼈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地使⽤权。

2、抵押⼈依法承包并经发包⽅同意抵押的荒⼭、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国有和集体⼟地使⽤权。

3、村镇企业的⼚房等建筑物涉及所占⽤范围内的集体⼟地使⽤权。

4、⼟地使⽤权抵押登记必须以⼟地使⽤权登记为基础。

若⼟地登记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应先办理⼟地使⽤权变更登记,再办理⼟地使⽤权抵押登记。

按份共有的⼟地,应按各占⼟地的⽐例,进⾏⼟地使⽤权变更登记,将⼟地分摊给各⼟地使⽤者后,才能办理⼟地使⽤权抵押登记;5、以⼟地使⽤权抵押的,应当将该⼟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同时抵押。

6、办理⼟地使⽤权抵押设定登记时,抵押⼈必须与经依法登记确认的⼟地使⽤者⼀致。

抵押⼈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为能⼒的⼈、合法组织或者⾃然⼈,企业法⼈等的分⽀机构未经法⼈书⾯授权的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7、集体⼟地使⽤权抵押必须经⼟地所有者同意。

(⼆)申请办理⼟地使⽤抵押权注销登记1、贷款已偿还或抵押合同已终⽌。

2、⼈民法院裁决等。

⼟地使⽤权抵押期限⼟地使⽤权抵押期限,应短于⼟地使⽤期限减去已使⽤期限的剩余期限。

划拨⼟地使⽤权的最⾼抵押期限应不超过同类⽤途⼟地的最⾼出让期限。

⼟地使⽤权抵押期限的设定应参照主合同期限,不⼩于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否则就失去了抵押的⽬的。

此外,房产和⼟地同时办理抵押时,⼟地抵押期限的设定,还要兼顾房地⼀致的原则。

也就是说应该⼩于建筑物的使⽤年限,并与建筑物抵押的期限相⼀致,以确保抵押登记的规范性,有效保障抵押⼈和抵押权⼈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地使⽤权抵押登记时,可以根据主债权的效⼒,即主债权的存续期间确定⼟地抵押登记期限,依据相关法规,设定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期间及履⾏期届满后两年。

土地抵押的法律规定(3篇)

土地抵押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土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土地的占有,将该土地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土地优先受偿。

土地抵押是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对于保障债权实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土地抵押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土地抵押的基本原则1. 合法原则:土地抵押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政策。

2. 公平原则:土地抵押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3. 优先受偿原则: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4. 不得违反土地用途原则:土地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应当符合土地管理法规。

三、土地抵押的适用范围1. 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担保。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

3. 其他依法可以抵押的土地权利:如土地租赁权、地役权等。

四、土地抵押的程序1. 抵押合同签订: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明确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期限、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等。

2. 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抵押登记。

抵押登记是抵押权成立的必要条件。

3. 抵押权设立: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抵押权人取得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五、土地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1. 抵押物的名称、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情况。

2. 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 抵押债务的数额、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

4. 抵押物的价值、抵押率等。

5.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条件、方式、期限等。

6. 抵押物处置后的处理办法。

7.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土地抵押权的设立与登记1. 设立条件:抵押权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抵押物合法;(2)抵押合同合法;(3)抵押登记合法。

2. 登记程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构提交以下材料:(1)抵押合同;(2)抵押物权属证明;(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4)其他相关材料。

土地抵押法律规定(3篇)

土地抵押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其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保护的对象。

土地抵押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土地抵押法律规定是指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地抵押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土地抵押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从土地抵押的定义、法律依据、抵押物范围、抵押程序、抵押权实现等方面对土地抵押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土地抵押的定义土地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为债务提供担保,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

土地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其特点包括: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三、土地抵押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第四编“物权”部分对土地抵押进行了明确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的权属、使用权、抵押权等进行了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对抵押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实现等进行了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担保法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四、土地抵押物范围土地抵押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土地使用权抵押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人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抵押物。

3.土地租赁权抵押人拥有的土地租赁权可以作为抵押物。

4.土地开发权抵押人拥有的土地开发权可以作为抵押物。

五、土地抵押程序1.抵押物评估抵押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确定抵押物的价值。

2.签订抵押合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明确抵押物的范围、价值、期限、利率、违约责任等内容。

3.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应持抵押合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土地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定(3篇)

土地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土地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

土地抵押贷款在我国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为了规范土地抵押贷款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二、土地抵押贷款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是我国关于担保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抵押权的设立、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权的实现等内容。

土地抵押贷款作为一种抵押贷款,其设立、抵押物的范围和抵押权的实现等均适用《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关于物权的法律,其中规定了抵押权的设立、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权的实现等内容。

土地抵押贷款作为一种抵押贷款,其设立、抵押物的范围和抵押权的实现等均适用《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关于土地管理的法律,其中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等内容。

土地抵押贷款的设立、抵押物的范围等均适用《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关于城市房地产管理的法律,其中规定了房地产的权属、抵押、转让等内容。

土地抵押贷款的设立、抵押物的范围等均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三、土地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定1.抵押物的范围根据《担保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抵押贷款的抵押物范围包括:(1)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外商投资土地使用权。

(2)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厂房、仓库、停车场等。

(3)土地上的其他权利:如采矿权、水资源使用权等。

2.抵押权的设立(1)抵押合同:抵押权人(借款人)与抵押权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明确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权的内容、抵押权的实现方式等。

(2)登记: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权人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土地资产抵押协议:2024年期土地使用权抵押细则

土地资产抵押协议:2024年期土地使用权抵押细则

土地资产抵押协议:2024年期土地使用权抵押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土地使用权1.2 抵押1.3 抵押权人1.4 抵押人1.5 抵押物1.6 评估价值1.7 抵押贷款1.8 还款期限1.9 利息1.10 违约2. 抵押土地的描述2.1 土地位置2.2 土地面积2.3 土地用途2.4 土地权属证明3. 抵押权的设立3.1 抵押登记3.2 抵押权生效时间3.3 抵押权人对土地的使用权限制4. 抵押贷款的金额与用途4.1 贷款金额4.2 贷款用途4.3 贷款发放与监管5. 还款义务5.1 还款主体5.2 还款方式5.3 还款期限与还款计划5.4 利息支付6. 抵押权的实现6.1 违约情况6.2 抵押权实现的条件6.3 抵押权实现的方式6.4 抵押权实现后的分配7.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7.1 合同变更的条件7.2 合同终止的条件8. 争议解决方式8.1 协商解决8.2 调解8.3 仲裁8.4 法律途径9. 合同的生效9.1 合同生效的条件9.2 合同生效的时间10. 合同的附件10.1 土地使用权证书10.2 抵押贷款合同10.3 评估报告11. 合同的签字盖章11.1 抵押权人签字11.2 抵押人签字11.3 见证人签字12. 合同的保管12.1 合同正本保管12.2 合同副本分发13. 合同的公示与备案13.1 公示要求13.2 备案程序14. 其他约定14.1 双方的其他权利与义务14.2 合同的解释权归属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土地使用权:指抵押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取得的使用土地的权利。

1.2 抵押:指抵押人将其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优先受偿的权利。

1.3 抵押权人:指在本合同中,享有抵押土地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人。

1.4 抵押人:指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抵押权人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1.5 抵押物:指抵押人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抵押法律规定(3篇)

土地使用权抵押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设定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一种法律行为。

土地使用权抵押在我国土地管理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保障土地交易安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规定。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和特征1. 概念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土地使用权实现其债权的行为。

2. 特征(1)抵押物特定: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具有特定性。

(2)抵押权设立: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设立需依法进行登记,具有公示性。

(3)抵押权实现: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实现需依法进行拍卖、变卖等程序,具有优先受偿性。

(4)抵押权转移: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可以依法转让、继承、赠与等,具有可转让性。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物权,第五章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抵押权人依法实现抵押权时,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权。

”2. 抵押权设立(1)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抵押物: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3)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立需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4)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应当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3. 抵押权实现(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实现抵押权。

(2)抵押权实现方式:抵押权人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

(3)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4. 抵押权消灭(1)债务履行: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消灭。

(2)抵押权实现:抵押权实现后,抵押权消灭。

土地抵押登记的法律规定(3篇)

土地抵押登记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土地抵押登记是指土地抵押权人将抵押合同及其相关文件报送土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以确认抵押权人对于抵押土地的抵押权的法律行为。

土地抵押登记是土地抵押权实现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土地抵押登记的概念、法律规定、登记程序、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土地抵押登记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我国土地抵押登记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土地登记办法》等。

2. 登记主体土地抵押登记的主体包括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抵押权人是指享有抵押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抵押人是指将土地作为抵押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登记范围土地抵押登记的范围包括以下情形:(1)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土地抵押登记;(2)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抵押的,应当同时办理土地抵押登记;(3)以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办理土地抵押登记;(4)以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4. 登记程序(1)申请: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关提交土地抵押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②抵押合同;③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④抵押土地的权属证明;⑤其他相关材料。

(2)受理:土地登记机关收到土地抵押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在审核通过后,对抵押土地进行登记,并将登记结果公告。

5. 登记期限土地抵押登记的期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土地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6. 法律效力(1)土地抵押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即土地抵押登记后,抵押权人对于抵押土地的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权。

土地使用权质押法律规定(3篇)

土地使用权质押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重要的物权,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利,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关注。

土地使用权质押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可以有效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本文将围绕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

二、土地使用权质押概述1. 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概念土地使用权质押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

2. 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法律特征(1)权利客体特定。

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权利客体是土地使用权,具有特定的财产属性。

(2)权利转移特定。

土地使用权质押后,土地使用权仍归原土地使用者所有,但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转移给债权人。

(3)权利行使有限。

土地使用权质押期间,债权人只能依法行使权利,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用途。

三、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法律规定1. 土地使用权质押的设立(1)合同签订。

土地使用权质押的设立,首先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质押合同。

合同应当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名称、位置、面积、用途、期限、价值等事项。

(2)登记备案。

土地使用权质押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 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效力(1)对债务人的效力。

土地使用权质押设立后,债务人不得擅自变更、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否则,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2)对债权人的效力。

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请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质登记的注销手续。

3. 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期限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质押期限,应重新签订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 土地使用权质押的解除(1)债务履行。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应当将土地使用权质押合同退还给债务人,并协助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质登记的注销手续。

土地抵押登记管理规定(3篇)

土地抵押登记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抵押登记行为,保障土地抵押权的实现,维护土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土地抵押登记的管理。

第三条土地抵押登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登记原则;(二)自愿原则;(三)公开原则;(四)便民原则。

第四条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土地抵押登记的公正、公开、高效。

第二章土地抵押登记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土地抵押登记的范围包括:(一)土地使用权抵押;(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三)其他依法可以抵押的土地权利。

第六条土地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抵押物为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其他土地权利;(三)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书面抵押合同;(四)抵押物未设定其他抵押权;(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抵押人申请土地抵押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三)抵押合同;(四)抵押物的权属证明;(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土地抵押登记的程序第八条土地抵押登记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抵押人提交登记申请;(二)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三)登记机关审核申请;(四)登记机关作出登记决定;(五)抵押人领取登记证明。

第九条登记机关受理抵押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十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登记决定;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抵押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登记机关作出登记决定的,应当在登记决定书送达抵押人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抵押人颁发土地抵押登记证明。

第四章土地抵押登记的变更、注销和终止第十二条土地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抵押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土地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抵押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变更登记决定书;(三)其他相关材料。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若干问题的规定柳国土字〔2008〕31号二〇〇八年六月九日各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为加强土地抵押登记的管理,规范抵押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下列情形不予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一)土地所有权;(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四)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用地、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用地、国家机关办公用地(市人民政府同意办理抵押登记的除外);(五)依法被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法院同意办理抵押登记的除外);(六)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七)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条件使用且未经依法处理的土地;(八)改变土地用途未交纳土地收益金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九)抵押权终止期限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的;(十)未经依法处理的闲置土地;(十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或土地登记被注销的土地;(十二)地面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个人划拨土地使用权;(十三)已预售的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十四)以公共绿地或公共设施配套用地单独抵押的;(十五)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土地。

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土地使用证;2.抵押双方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为个人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土地抵押、借款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主债权合同、抵押物清单;4.抵押人用抵押标的物为第三人作担保的,需提交“抵押担保函”及第三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5.土地使用权分割抵押的,需提交双方确认的分割界线宗地图,并分别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字;或有测绘资质单位测量的反映现状的分割范围图,面积测算表;6.划拨土地设定抵押需提交地价评估备案报告及备案表(复印件);出让土地设定抵押需提交地价评估备案报告、备案表(复印件)或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价值、抵押额的确认证明(原件);7.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8.属闲置土地的,需提供市国土局出具的闲置土地处理完毕的有关证明材料或缴纳土地闲置费的票据(复印件);9.抵押宗地属划拨土地的,需提交土地所在辖区国土分局出具的土地收益金清缴证明或意见;10.如宗地已被查封的,应提交查封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11.宗地已经出租的,应提交承租方知悉抵押的证明材料;12.声明书(由市国土局提供,申请人填写)、承诺书。

土地使用权质押法律规定(3篇)

土地使用权质押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土地使用权质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设定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质押是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地使用权质押进行了规定,本文将对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土地使用权质押的定义及特征1. 定义土地使用权质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设定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是土地使用权人本人,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人授权的代理人。

2. 特征(1)设定担保物:土地使用权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设定为担保物,为债权人提供担保。

(2)设定担保期限: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担保期限由土地使用权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

(3)担保范围: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质押权人:土地使用权质押的质押权人为债权人。

(5)出质人:土地使用权质押的出质人为土地使用权人。

三、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法律规定1. 《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不动产;(二)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三)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四)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 《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担保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下列财产可以质押:(一)动产;(二)不动产;(三)权利;(四)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质押的其他财产。

”第四十七条规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3. 《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土地抵押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土地抵押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土地抵押的定义和特征1. 定义土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土地权利转移给债权人占有或提供一定的担保。

当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应将土地权利返还给债务人;如果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优先受偿。

2. 特征(1)担保性:土地抵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其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

(2)转移性:土地抵押权人取得土地抵押权后,有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对土地进行处分。

(3)优先受偿性: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土地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4)不可分性:土地抵押权人取得土地抵押权后,其权利范围及于抵押物的全部,包括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等。

二、土地抵押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关于物权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土地抵押做了如下规定:(1)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可以将土地抵押给债权人。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设立。

”(2)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财产上设定其他担保物权。

”(3)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行使抵押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是我国关于担保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土地抵押做了如下规定:(1)第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可以将土地抵押给债权人。

”(2)第六十二条规定:“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设立。

”(3)第六十三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行使抵押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关于城市房地产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土地抵押做了如下规定:(1)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房地产抵押给债权人。

”(2)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设立。

”(3)第四十三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房地产的全部或者部分行使抵押权。

”三、土地抵押的程序1. 抵押合同的签订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明确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土地使用权抵押若干规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若干规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若干规定一、前言在中国,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一种普遍的融资方式。

随着土地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抵押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保证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顺利进行,国家在这方面制定了一些规定,下面将对土地使用权抵押若干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定义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以下简称抵押人)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贷款人借款的一种方式。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基本要求1.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已取得购置土地使用权证;2.土地使用权必须已完成注销,并且未出现土地权利纠纷;3.贷款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该项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4.抵押人应保证土地使用权未受政府征收、拍卖、查封、冻结等行政行为的影响。

四、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程序1.确定抵押物。

抵押人应提交土地购置证等相关材料供银行核对并确认。

如果符合规定,应及时在土地购房合同中注明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已作为抵押品。

2.提出申请。

抵押人向银行提出抵押申请,同时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等必要文件,银行对其进行核实。

若符合要求,银行将正式受理申请。

3.确定抵押金额。

银行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自己的风险评估要求,确定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最高金额。

4.签订抵押合同。

经过谈判后,双方应签订抵押合同,确定相关事项,如抵押利率、抵押期限、还款方式等。

5.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人应到相关的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

6.构建抵押保障。

银行应及时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定期监测,一旦有异常情况出现,应积极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1.抵押人应该履行诚信义务,不得采取任何手段进行欺诈;2.贷款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给予抵押人保密性和安全性保障;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使用权抵押人的合法权益。

六、结论以上就是土地使用权抵押若干规定的详细介绍。

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过程中,不仅要确保抵押人的权益,还要保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

只有在双方共同遵守规定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抵押才能得到顺利实施和发展。

土地抵债的法律规定(3篇)

土地抵债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抵债,是指债务人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其土地权利变卖、出租或者抵押,以清偿债务的行为。

土地抵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明确的规范和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地抵债的法律规定。

二、土地抵债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关于物权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土地抵债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1)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是我国关于担保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土地抵债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1)第三十一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第三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关于土地管理的法律,其中对土地抵债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1)第五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

”(2)第五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关于城市房地产管理的法律,其中对土地抵债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1)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

”(2)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三、土地抵债的条件与程序1.条件(1)债务人应当有土地使用权,且该土地使用权应当合法取得。

(2)债务人应当与债权人达成书面抵押合同。

(3)抵押物应当具有变现能力,即抵押物在市场上能够找到买家。

2.程序(1)债务人将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2)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物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保管、维护和收益。

(4)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实现抵押权。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有关规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有关规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有关规定一、土地使用权抵押及其条件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

当其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变卖的价款优先受清偿的一种债的担保形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人在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前提下,有权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这些条件主要是:1、抵押人是该幅土地的使用权人。

亦即土地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土地享有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人,不能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2、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是有偿取得的。

经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出租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3、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4、抵押人必须未丧失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假设因使用期限届满或被国家依法收回而不复存在的,不得抵押。

5、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也应随之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

6、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并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订立以后,即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抵押人在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中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有:1、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抵押人仍然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占有、使用土地,并依法享有在抵押期间土地的孳息。

但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后抵押物所产生的孳息除外,该孳息应属于抵押权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是什么

ignore those who try to discourage you.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是什么导读: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是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必须要出具同意抵押的相关证明材料,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估价结果,而且,只有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才能抵押。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也需要到国土部门进行备案。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是什么?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

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3、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下列程序: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5)申请抵押登记;6)审核、登记;7)核发抵押证明书。

4、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的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包括:在实现抵押权时同意按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补偿后转为国有土地;征地费是否作为清偿资金等内容。

编辑本段其他信息集体土地所有者在出具同意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书面证明前须将土地抵押有关事项在村农民集体内部履行合法手续。

5、抵押当事人应当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其评估结果需报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

6、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土地管理部门还应核定通过拍卖抵押物实现抵押权时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

土地经营权抵押法律规定(3篇)

土地经营权抵押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土地经营权抵押是指土地经营权人将其依法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设定为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土地经营权抵押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有着明确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我国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规定。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二)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三)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四)交通运输工具;(五)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将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抵押,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的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

”三、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条件1.抵押物合法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抵押物必须是合法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是指承包方依法承包土地后,取得的经营土地的权利。

2.抵押人有权处分抵押人必须有权处分土地经营权,即抵押人应当是土地经营权的权利人或者经权利人同意的第三人。

3.抵押合同合法抵押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包括抵押物的描述、抵押权的设定、抵押物的评估价值、抵押权的实现方式等内容。

4.抵押登记土地经营权抵押应当依法进行登记。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四、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程序1.签订抵押合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明确抵押物的描述、抵押权的设定、抵押物的评估价值、抵押权的实现方式等内容。

2.抵押登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出具抵押登记证明。

土地抵押权人法律规定(3篇)

土地抵押权人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抵押权是指抵押人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优先受偿的权利。

土地抵押权人法律规定是指我国法律法规对土地抵押权人权利、义务、抵押物的范围、抵押合同的签订、抵押登记、抵押权的实现等方面的规定。

以下将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发,详细阐述土地抵押权人法律规定。

二、土地抵押权人的定义土地抵押权人是指在土地抵押关系中,享有土地抵押权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土地抵押权人包括抵押权人和抵押权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土地抵押权人的权利1. 抵押权优先受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抵押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优先受偿抵押物的价值。

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土地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实现其抵押权。

2. 抵押物处分权在抵押权实现过程中,土地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

但处分抵押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2)处分抵押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抵押物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3. 抵押权保全权在抵押权实现过程中,土地抵押权人有权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以防止抵押物价值的减少。

例如,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

4. 优先受偿权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土地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受到以下限制:(1)抵押权设定前,抵押人已将抵押物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支付租金;(2)抵押权设定前,抵押人已将抵押物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不因抵押权的设定而受影响。

四、土地抵押权人的义务1. 依法行使权利土地抵押权人应当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抵押权。

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应当尊重抵押人、其他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 维护抵押物价值土地抵押权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抵押物的价值,防止抵押物价值的减少。

土地抵押权法律规定(3篇)

土地抵押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抵押权法律关系,保护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抵押权是指抵押人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三条土地抵押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实现和消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土地抵押权的设立,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土地抵押权法律关系。

第二章土地抵押权的设立第六条土地抵押权的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抵押人拥有土地使用权;(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书面抵押合同;(三)抵押合同内容合法、明确;(四)抵押物为依法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土地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以下手续:(一)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三)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支付抵押登记费;(四)抵押人应当将抵押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抵押登记机关。

第八条土地抵押权的设立,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对抵押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

第三章土地抵押权的变更第九条土地抵押权的变更,包括抵押权人变更、抵押人变更、抵押物变更和抵押担保范围变更。

第十条土地抵押权的变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抵押权人、抵押人、抵押物或者抵押担保范围发生变更;(二)变更后的抵押权、抵押人、抵押物或者抵押担保范围仍然符合法律规定;(三)变更后的抵押权、抵押人、抵押物或者抵押担保范围不损害抵押人、抵押权人和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土地抵押权的变更,应当办理以下手续:(一)抵押权人、抵押人、抵押物或者抵押担保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合同;(二)抵押权人、抵押人、抵押物或者抵押担保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向抵押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三)抵押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对抵押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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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登记相关问题解答一
哪些土地允许抵押,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答: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移转土地占有而将土地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土地依法进行处分,并以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利用土地抵押进行融资的现象越来越多。

土地登记机构在办理抵押登记时,首先总体上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土地抵押不是实物抵押而是权利抵押。

土地抵押的标的是土地权利而不是土地本身。

二是土地抵押的是法律允许转让的土地权利。

我国法律对转让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土地权利,也相应的禁止抵押或者限制抵押(最直接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第五条:“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三是进行的抵押土地权利必须已经登记发证,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抵押的土地必须享有权利。

另外,权利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土地以及依法被查封的土地等都不得抵押。

至于具体哪些土地权利能够进行抵押?哪些土地权利禁止抵押?哪些土地权利抵押应当受到限制?笔者根据《物权法》、《担
保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如下意见:
一、关于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不得交易,不具有流转性,因此不论是国家土地所有权还是集体土地所有权都不得抵押。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项、《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均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因此,土地登记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所有权的抵押登记。

二、关于土地用益物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是一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物权法》、《农村承包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都没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作出规定。

但综合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政策,承包经营权一般不得抵押。

二是四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三项规定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因此,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并经过集体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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