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新员工入职时将有哪些法律风险及防范技巧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技巧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技巧1.防范面试过程中的风险:在招聘过程中,企业应该注意遵循平等就业原则,避免对一些员工进行歧视。
在面试过程中,应该注意问题的合法性,避免触及到潜在的歧视问题。
2.合同签订风险防范:企业应该确保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应包含员工的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双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此外,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国家法律和劳动法律的规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3.防范工资支付风险: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同时保留相应的支付证明。
在支付工资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员工的工资。
如确有必要扣除,则需符合法律规定,如劳动合同、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约定。
4.防范加班风险:企业应该确保员工的加班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劳动时长不得超过法定上限。
企业应该明确加班的支付规定,并及时支付加班工资。
5.防范解雇风险:企业在解雇员工时应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并尽量避免引发法律纠纷。
在解雇员工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保留相关证据以防止员工提起合理的申诉。
6.风险防范教育与培训:企业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教育和培训,使他们了解劳动法律的基础知识和相关规定。
通过教育和培训,员工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高法律风险意识。
7.拒绝非法要求:企业应坚决拒绝任何违法或不合规的要求。
若企业接到任何要求违背法律或伦理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或法律顾问,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拒绝和防范。
8.风险自查与合规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自查与合规检查,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解决相关问题。
9.与劳动监督部门合作:企业应与劳动监督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改变,以及政府监管的重点和要求。
总之,为了规避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企业应当了解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合理地制定相关制度和政策,并通过教育、自查和合作等方式加强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招聘和离职环节法律风险控制及应对策略
招聘和离职环节法律风险控制及应对策略招聘和离职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涉及到许多法律风险。
下面将从招聘和离职方面的法律风险进行探讨,并提出应对策略。
一、招聘环节法律风险控制及应对策略1. 广告宣传法律风险控制:在招聘广告中,如果涉及到虚假宣传或歧视性言辞,会面临法律风险,如被求职者起诉。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企业应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并且不涉及任何歧视性言辞。
2. 面试问题法律风险控制:在面试过程中,提问过于个人化或涉及敏感信息的问题,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企业应为面试官提供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法律规定,并避免问及与工作无关的个人问题。
3. 候选人背景调查法律风险控制:在进行候选人背景调查时,如果收集、使用或公开个人隐私信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企业应确保在进行背景调查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获得候选人的明确同意。
4. 招聘合同法律风险控制:招聘合同是招聘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如果合同条款不合法或不完整,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企业应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并保留所有签署招聘合同的证据。
二、离职环节法律风险控制及应对策略1. 解雇法律风险控制:在解雇员工时,如果程序不合法或不公正,企业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如被员工以非法解雇为由进行诉讼。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企业应遵守劳动法规定的解雇程序,并提前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观点和反馈意见。
2. 员工福利法律风险控制:离职员工的福利待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离职补偿金或其他福利,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企业应确保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离职补偿金和其他福利,并妥善处理员工的个人信息。
3. 承诺履行法律风险控制:在员工离职后,如果企业未履行与员工达成的合同约定或承诺,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企业应履行与员工达成的合同约定或承诺,并保留相关证据。
4. 商业机密保护法律风险控制:离职员工可能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给企业带来损失。
企业在员工招聘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规避办法(精选5篇)
企业在员工招聘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规避办法(精选5篇)第一篇:企业在员工招聘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规避办法企业在员工招聘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规避办法第一、审查员工的身份真伪。
这个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其真伪。
第二、审查员工的学历真伪。
这个也可通过网上查询。
第三、审查员工跟原单位之间是否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第四、审查员工身健康状况。
这个可通过体检来确认。
第五、对于特殊重要的岗位,委托专门的公司进行调查。
以上第三点最重要,如果企业无意识地招聘了一个与原来企业之间还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身负有与原单位之间签订有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的协议的员工,那么企业就存在有与该员工一起对该员工的原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怎么回避这个风险?1、要求员工签合同时提交一份离职证明,这是必须的一点,仔细审查离职证明上的公章是否真实,这个公章与社会保险转移单上的公章是否一致,是不是同一家公司开出来的。
2、审查这个员工身上是否负有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
否则,通过这个员工开发出来的东西可能会造成对该员工原来单位的侵权。
因此,可以通过与该员工的原单位之间通过电话进行咨询或发送一份调查函来核实。
因此,企业在录用员工时,企业要制订一个劳动关系的详细告之单,将相关告之内容(包括工资约定、工作环境、劳动保护、职业危害等)向员工告之,然后让员工签字,企业留存,然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可以约定,若员工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则企业可以此为由辞退他或不宜录用。
但企业在进行这个约定时,表述一定要清楚,因为辞退员工与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是两种不同的权利。
因此,要想回避,就需要作如下表述:“如果员工提供了虚假的信息时,视为欺诈,企业就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样才是一个较完整的表述。
第二篇:关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如何规避风险关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如何规避风险我是刚经历过卖二手房的卖方,很多网络信息都是说买方如何防范风险,却很少提及卖方如何防范风险。
公司在聘用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
公司在聘用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一、引言公司在招聘和聘用员工的过程中,需要充分意识到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和应对。
本文将就公司在聘用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展开论述。
二、平等就业机会在招聘过程中,公司需遵守平等就业的原则,不能基于性别、年龄、种族、宗教、民族等因素进行歧视。
公司应在招聘广告、面试以及录用决策过程中确保符合法律的要求,避免对特定群体的不公平待遇,并使用公正的招聘标准和程序。
三、劳动合同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务必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和劳动法规的要求。
合同中应清晰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薪酬体系、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
同时,公司还需警惕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具有的失效或违法的风险。
四、薪酬与福利公司在规定薪酬和福利标准时,务必遵循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公司应充分了解劳动法规,确保在涉及小时工、加班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做出正确决策,以避免违法的风险。
五、保护劳动者权益公司应注重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需要建立并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六、保密义务公司在雇佣员工时应重视保密义务的约定。
对于接触到公司机密或涉及商业机密的员工,应明确约定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的商业机密不被泄露。
此外,在解雇员工时,也需注意对员工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的保护。
七、竞业限制为防止员工离职后对公司形成竞争,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这些条款应符合法律规范并履行合理性的要求,避免过度限制员工的就业权利。
八、劳动争议解决在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争议时,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公司应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流程,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以便在解决劳动争议时做出明智的决策。
招聘工作风险点和措施
招聘工作风险点和措施在进行招聘工作时,我们需要注意一些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这些风险,以确保招聘的顺利进行。
一、信息真实性风险招聘广告中的信息可能存在虚假或夸大的情况,这会导致求职者对公司的印象产生误导。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我们应该在招聘广告中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同时通过面试和背景调查等方式核实求职者的个人资料和经历。
二、招聘程序风险招聘程序可能存在瑕疵或漏洞,导致不合适的人员被招聘进入公司。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我们应该建立完善的招聘程序,包括明确的岗位要求、面试流程和评估标准等。
同时,可以引入专业的招聘机构或人才中介来参与招聘,以提高招聘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三、背景调查风险在招聘过程中,我们需要对求职者的背景进行调查,以了解其过往的工作经历和背景。
然而,由于信息不足或调查手段不当,可能会导致对求职者真实情况的误判。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背景调查,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同时,可以借助专业的调查机构来进行背景调查,以提高调查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四、人际关系风险招聘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求职者与现有员工之间的人际关系问题。
例如,某些求职者可能与现有员工存在矛盾或不和谐的关系,这会对公司的团队氛围和工作效率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我们应该在招聘过程中注重求职者与现有员工的沟通和相互了解,以确保人际关系的和谐和融洽。
五、招聘成本风险招聘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招聘成本超支的情况,例如招聘广告费用高昂、面试费用过多等。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我们应该合理控制招聘成本,选择适合公司需求和预算的招聘渠道和方式。
同时,可以通过优化招聘流程和提高招聘效率来降低招聘成本。
招聘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只要我们认真对待,采取相应的措施,就能够降低这些风险。
通过合理的招聘程序和详细的背景调查,能够筛选出合适的人才,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注重人际关系和控制招聘成本,能够促进公司的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招聘风险及规避
招聘风险及规避一、引言在企业招聘过程中,存在着各种潜在的风险,如招聘到不适合岗位的员工、招聘程序不合规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聘过程中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规避策略。
二、招聘风险1. 招聘到不适合岗位的员工在招聘过程中,可能会浮现招聘到不适合岗位的员工的情况。
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员工能力不匹配、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 招聘程序不合规招聘过程中,如果程序不合规,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例如,未经合法授权擅自采集个人信息、歧视性招聘等行为都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三、招聘风险规避策略1. 制定明确的招聘岗位要求在招聘前,制定明确的岗位要求,包括所需的技能、经验和学历等。
通过明确要求,可以筛选出更符合岗位需求的候选人,降低招聘到不适合岗位员工的风险。
2. 定期进行面试培训面试是招聘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面试官的能力和专业性直接影响招聘结果。
定期进行面试培训,提升面试官的专业水平,使其能够准确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适应性。
3. 严格执行招聘程序招聘程序的合规性对于规避法律风险至关重要。
应确保招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平竞争原则、保护个人信息等。
同时,建立完善的招聘档案,记录招聘过程中的各项细节,为可能浮现的法律纠纷提供证据。
4. 建立背景调查机制在招聘过程中,进行背景调查是必要的。
通过调查候选人的工作经历、教育背景和个人信用等,可以验证其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降低招聘风险。
5. 合理设置试用期为了减少招聘风险,可以合理设置试用期。
试用期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更长的时间来评估新员工的适应性和工作表现,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解决,减少对企业的影响。
6. 寻求专业的招聘服务机构的协助如果企业自身无法有效应对招聘风险,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招聘服务机构的协助。
这些机构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招聘团队,能够提供全方位的招聘解决方案,降低企业的招聘风险。
四、结论招聘风险是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挑战。
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与入职法律风险的防范
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与入职法律风险的防范在现代社会中,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与入职过程是非常重要且复杂的。
一家公司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然而,这一过程也伴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与入职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防范策略。
一、面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公司进行面试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然而,面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法律风险,如歧视、侵犯隐私等。
首先,面试中的歧视风险。
根据法律,雇主不得因为受雇者的性别、年龄、种族、宗教、婚姻状况等因素而拒绝其录用。
因此,在面试过程中,公司应该避免询问与工作能力无关的个人信息,并根据应聘者的能力和经验进行评估。
其次,面试中的隐私问题。
在面试过程中,公司可能会要求应聘者提供一些个人信息,如身份证明、教育经历等。
为了防范法律风险,公司应保护这些信息的私密性,并遵守相关的数据保护法规。
另外,公司不应该搜集与工作职责无关的个人信息,以避免侵犯应聘者的隐私权。
为了预防以上风险,公司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招聘人员需要接受面试和招聘相关的法律培训,以了解相关的法律要求和防范措施。
其次,在面试过程中,需要制定规范的面试问题以确保其与工作职责相关,并避免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最后,在收集和保护应聘者的个人信息时,公司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数据进行妥善的保护和处理。
二、招聘广告与宣传的法律风险招聘广告和宣传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但不当的宣传方式也存在法律风险。
首先,虚假宣传可能涉及虚假广告法律风险。
公司在招聘广告中不应夸大虚假的工作内容、待遇和发展前景。
否则,一旦应聘者因广告内容的虚假而受到损害,公司可能面临侵权诉讼。
其次,宣传中的歧视风险。
类似于面试过程中的歧视问题,公司在招聘广告中也应避免使用歧视性的言辞或偏好某一类人的描述。
遵循平等、公正、开放的原则能够降低法律风险。
为了防范这些风险,公司在发布招聘广告之前应该进行仔细审查,并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无歧视性和欺骗性。
招聘风险及规避
招聘风险及规避招聘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招聘过程的顺利进行,并选择到合适的人才,企业需要了解招聘风险并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聘风险及规避的标准格式文本。
一、招聘风险1. 虚假简历风险:应聘者可能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企图欺骗招聘人员。
2. 不适合岗位风险:招聘人员可能在选拔过程中无法准确评估应聘者的能力和适应性,导致招聘到不适合的人员。
3. 法律风险:招聘过程中可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例如歧视性招聘、违法解雇等。
4. 内部推荐风险:内部推荐可能导致关系过于亲密,影响选拔过程的公正性。
5. 高离职率风险:招聘到不合适的员工可能导致高离职率,增加企业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
二、招聘风险规避措施1. 建立完善的招聘流程:制定招聘流程,明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选拔标准,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面试技巧培训:培训招聘人员掌握有效的面试技巧,包括提问技巧、观察和评估能力等,以准确评估应聘者的能力和适应性。
3. 背景调查: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以排除虚假简历的风险。
4. 多轮面试:通过多轮面试来评估应聘者的能力和适应性,减少误判的可能性。
5. 避免歧视性招聘:在招聘过程中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避免歧视性招聘行为,例如不以性别、年龄、种族等因素为基础做出招聘决策。
6. 建立内部推荐制度:建立明确的内部推荐制度,确保内部推荐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关系过于亲密的情况出现。
7. 培训和发展计划:为新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计划,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岗位,减少离职率。
8. 建立离职调查机制:对离职员工进行调查,了解离职原因,从而改进招聘和管理工作,降低离职率。
总结:招聘风险是企业在招聘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但通过建立完善的招聘流程、培训招聘人员的面试技巧、进行背景调查、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内部推荐制度、提供培训和发展计划以及建立离职调查机制等规避措施,企业可以降低招聘风险,选择到合适的人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招聘中的法律风险
招聘中的法律风险在招聘中,企业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
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企业面临法律纠纷、经济损失以及声誉受损等问题。
为了避免这些风险,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平等就业机会法律风险根据平等就业机会法规定,雇主不能因为候选人的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原因拒绝或歧视某些候选人。
如果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歧视行为,将可能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
因此,企业在面试和录用过程中应该公正对待所有候选人,遵守法律要求,确保选择最合适的人员。
二、虚假招聘广告法律风险如果企业发布虚假的招聘广告,吸引了大量候选人并浪费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将面临法律风险。
虚假广告可能包括虚假职位描述、错误的薪资待遇和错误的福利待遇等。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企业在发布招聘广告时应该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与候选人的沟通和预期保持一致。
三、违反隐私法律风险在招聘过程中,企业可能会收集和处理候选人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号码、家庭状况、教育背景等。
如果企业未经候选人授权或违反隐私法律要求擅自使用这些信息,将面临法律风险。
为了避免违反隐私法律的风险,企业应该在收集、存储和使用个人信息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候选人的隐私权益。
四、雇佣合同法律风险签订雇佣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法律约束关系,如果合同条款不合法或不完善,将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企业应该咨询专业人士,确保雇佣合同合法合规,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五、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在招聘过程中,企业可能会接触到候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在录用人员时,企业应该与候选人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密义务,以防止未来出现利益纷争和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风险。
在招聘中,法律风险是企业必须面对的挑战。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企业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正招聘,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遵守隐私法律,签订合法合规的雇佣合同,并与员工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有效地管理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招聘过程中六大风险和应对措施
HR必须知晓的招聘过程中六个法律风险清单!目录一、招聘启事要慎重 (2)【案例】 (2)【分析】 (2)二、员工背景调查陷阱及其防范 (3)三、员工体检须先行 (3)四、发放录用通知书须谨慎 (4)五、签订劳动合同陷阱多 (5)六、员工提出离职,原单位不放人? (5)一、招聘启事要慎重【案例】李先生为某公司营销总监,该公司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
3个月后,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李先生没有达到公司的季度营销目标。
为此,李先生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公司败诉。
原因是公司在招聘广告中并没有列明录用条件,而且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职务说明书,也没有书面告知李先生该职务的工作内容以及岗位要求。
公司无法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分析】用人单位很多认为可以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
其实不然,在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都作了明确的限定,例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的关键点就在于“被证明”以及“录用条件”两个方面,这正是用人单位容易忽略的地方。
本案中,李先生没有达到季度营销目标,如果该公司在招聘广告、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或者岗位说明书中将季度营销目标明确为录用条件,那么败诉的就不是公司了。
除此之外,招聘启事中,用人单位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不得还有歧视性内容。
《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就业歧视时,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不得虚假承诺。
根据《就业服务和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等规定,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招聘新员工入职时将有哪些法律风险及防范技巧
案例分享招聘的同仁们,往往在招聘过程中感叹“招聘真难啊怎么就是招不到人呢”如果你在招聘新员工入职时不懂法律风险防范,即使你把人招到,你将会更难为了避免大家范相关的错误,给自己及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招聘新员工入职时将有哪些法律风险及防范技巧盲点1:发布虚假招聘信息1、法律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2、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的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见,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构成欺诈,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除此之外,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用人单位还可能因此被行政处罚,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盲点2:发布就业歧视招聘信息1、法律规定:劳动法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27条规定,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就业促进法29条、30条、31条增加了对“残疾人”、“传染病原携带者”和“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权利的保护;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实践中,很多企业的招聘广告中包含有不少的歧视条款,如身高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身份歧视、疾病歧视、相貌歧视、属相歧视等;此类的招聘广告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声誉甚者招惹上官司;2、法律责任对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对此,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盲点3:未制定录用条件或岗位说明书并让员工签收1、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2、法律责任:在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盲点4:未主动履行告知义务1、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即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将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等情况如实告之劳动者;现实操作中,很多企业HR为了吸引往应聘的人员,只挑好的讲,企业内不好的情况经常隐瞒;2、法律责任:对此不但对招聘工作没有帮助,还可能因为劳动者入职后发现企业的实际情况与HR先前描述的相差太远,反而造成离职率的上升;还因此造成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另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相关规定,还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企业可以事先制定岗位安全告知书,告知劳动者相应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防护措施等并要求签名确认;盲点5:未审查应聘者的身份、背景、是否还有劳动关系未解除;1、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法律责任: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六条规定,上述连带赔偿责任,其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其向原用人单位赔偿的损失包括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以,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最好不要招用兼职劳动者,所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必须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该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查验的方法就是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已经办理失业证的还可以提供失业证等;如果拟招聘的为公司核心岗位的工作人员,公司非常需要该应聘者的,在其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如此操作:在公司的监督下,由该应聘者出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邮寄给单位C,并保留相关的快递详情单和回执原件;自该通知书送达原单位之日起30天期满后,才和该应聘者B签订劳动合同;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相信应聘者出具的承诺担保书之类的文件;因为该承诺担保书仅仅是该劳动者和新单位之间的内部协议,不能对抗原单位,因此,并不能因此免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更况且,承诺担保书由劳动者自己出示,不排除其隐瞒实情的可能;盲点6:轻率发放Offer1、法律规定: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的要约,对此,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可见,当用人单位向决定录用的候选人发出录用通知也即要约而候选人表示接受该录用通知也即承诺后,则在用人单位与该员工之间劳动合同成立;2、法律责任:按照合同法上述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后又反悔的,至少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因此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例如差旅费、住宿费,如果劳动者在接到录用通知书之后向原单位辞职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工资损失;盲点7:先入职,后体检根据前面第5点分析,企业发放录用通知,应聘者同意的,则劳动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发录用通知书的时间和体检的时间颠倒,届时,体检显示他有精神病史或有心脏病史,能说这叫‘体检不合格’而拒绝录用告诉你,不可能如果你硬是要反悔,那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会构成就业歧视;所以,发Offer后再要求员工去体检,其实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应该把体检放到发Offer之前来做,把体检作为面试考核整个流程的一个部分,对面试、体检等都符合公司要求的求职者,才能发给Offer;对于相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求职者,可以以‘择优录取’的理由而不是‘体检不合格’的理由在招聘环节淘汰掉;这样可以减少很多法律风险;盲点8:违法约定试用期1、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企业与劳动签定的一定要按照上述法律要求执行;2、法律责任:现实中,还是有部份企业,不论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很喜欢与劳动者一律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或超标约定试用期,以为对自已有好处;殊不知,如果劳动者知道下面这条规定,一定会在梦中笑醒;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盲点9:未收集员工的信息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因此,如果劳动者提供了虚假信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但是,与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不同的是,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被动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主动要求劳动者提供,则劳动者可以不提供;如此,在劳动者提供虚假入职信息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则可能无法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白白地浪费了大伙的时机;盲点10:没让员工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很多企业招聘员工时,没有让员工书面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这看似小事,实则风险巨大,如果因此导致,法律文书不能送达,则可能发生如下不良影响:第一、法律文书例如违纪处罚单、续签意向书、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等对员工不发生法律效力,以此作出的扣减工资将视为克扣工资、以此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将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增加用工成本——不辞而别期间的社保费、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第三、增加离职成本——在有些地方例如广东,双方无法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补偿;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注明员工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并注明如邮递地址和联系方式变动应当及时通知企业;员工邮递地址和联系方式变动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企业按照原地址邮递送达,无论是否退回均视为送达;因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员工负担;。
新员工入职环节6个法律风险的防控措施
新员工入职环节6个法律风险的防控措施如果用人单位在新员工入职环节未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及操作细节,很容易导致法律风险,实践中也出现了很多在新员工入职环节发生的争议案例。
本文选取了新员工入职环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给出防控措施建议,供实务中参考!未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风险等级★★★★★案例杨某于2014年9月3日入职某财富公司,任职总经理助理。
但直到2015年1月10日双方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杨某劳动期限自2014年9月3日开始,2014年12月3日之前为试用期。
后杨某在工作中与其他同事发生纠纷,便于2015年农历新年前私自将公司物品带走,在公司年后开工后也一直未按时上班。
杨某离职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该财富公司向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向杨某支付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2万多元。
防控措施1)建立先签合同后用工的习惯,要求员工必须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2)合同签署的顺序为“员工先签字单位后盖章”。
3)入职20天员工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发出《劳动合同签订提醒函》;在要求的期限内仍未签订的,应在入职一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
4)建立职工名册,用于固定员工入职时间的材料。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未确保员工亲自在劳动合同上签名风险等级★★★★★案例2013年10月15日,郭某到某煤矿上班,从事井下采煤工作。
在某次井下作业中,郭某被砸伤,煤矿为其支付了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
后郭某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满,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煤矿支付多项费用。
后经法院审理,庭审时郭某申请鉴定劳动合同中的签字并非其本人,且对他人代签的行为不予追认。
最终,法院判决煤矿应向郭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30多万元,其中应支付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为6万多元。
防控措施1)要求员工必须面签合同,并在签名处按手印。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十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十大法律风险及防范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不仅关乎员工的发展和满意度,更涉及到一系列法律风险。
如果企业未能妥善处理这些风险,可能会面临法律纠纷、经济损失甚至声誉损害。
以下将详细探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常见的十大法律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招聘与录用环节的法律风险在招聘过程中,如果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存在歧视性内容,如性别、年龄、种族等方面的限制,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
此外,如果对应聘者的背景调查不充分,导致录用了有不良记录或资质不符的人员,也会给企业带来潜在风险。
防范措施:制定规范的招聘流程和标准,确保招聘信息合法、公平、客观。
对应聘者进行全面、准确的背景调查,包括学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
二、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未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不规范、不完整,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约定模糊,都可能引发劳动争议。
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试用期管理的法律风险试用期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如过长或重复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
防范措施:严格遵守法律对试用期的规定,明确录用条件,并在试用期内进行有效的考核评估,保留相关证据。
四、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律风险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不合法,未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规章制度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对员工的处罚规定过于苛刻等。
防范措施:制定规章制度时,遵循民主程序,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向员工公示告知。
确保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五、加班与工时管理的法律风险安排员工超时加班,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对员工的工时记录不准确,导致劳动纠纷。
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工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加班时间,依法支付加班费。
准确记录员工的工作时间,保存相关证据。
六、薪酬福利管理的法律风险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等;薪酬计算方法不明确,导致员工误解。
招聘和离职环节法律风险控制及应对策略
招聘和离职环节法律风险控制及应对策略招聘和离职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环节。
本文将从招聘和离职两个方面分析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招聘环节法律风险控制及应对策略1. 广告歧视风险:在招聘过程中,企业发布的招聘广告不能包含任何与性别、年龄、民族、宗教等相关的歧视信息,否则可能被视为违反《就业平等法》等法律的规定。
为了避免此类风险,企业应该仔细审查和筛选招聘广告的内容,确保广告内容合法、公正。
2. 考核标准合法性风险:在招聘过程中,企业在筛选候选人时,需要制定公正、合理的考核标准,以确保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应该明确招聘标准,并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合理的面试问题和体检标准。
招聘过程中的考核,应以候选人的能力和经验为主要评判依据,而不应以性别、年龄、民族等因素歧视候选人。
3. 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风险:在招聘过程中,企业需要收集候选人的各类个人信息,包括简历、身份证、健康体检报告等。
应确保这些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为了控制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招聘信息的保密工作,避免未经候选人同意将其个人信息泄露或用于其他目的。
二、离职环节法律风险控制及应对策略1. 合同解除风险:当劳动关系即将解除时,企业需要依法与员工进行解除合同的协商和签订解除协议。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企业未与员工达成一致或采取不合法的解除方式,可能会面临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的风险。
为了控制风险,企业应及时与员工沟通,合理对待员工的离职请求,并确保合同解除的过程合法。
2. 离职补偿金风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离职补偿金。
如果企业未支付离职补偿金或支付不足,可能会面临法律纠纷。
为了控制风险,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法定规定计算和支付员工的离职补偿金,并保留相关的支付证据。
3. 员工隐私保护风险:在员工离职后,企业需要处理员工的个人信息,包括档案、薪资等。
新员工法律法规风险防范措施
新员工法律法规风险防范措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对法律法规的遵守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新员工的法律法规风险防范就显得尤为重要。
新员工在加入企业后,需要了解并遵守企业的法律法规,以免因违反规定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甚至影响企业的声誉。
因此,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新员工了解并遵守法律法规,以降低法律风险。
一、加强培训。
为了帮助新员工了解企业的法律法规,企业需要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企业的基本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劳动保护法、公司规章制度等内容。
通过培训,新员工可以了解企业的法律法规要求,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避免因为无知而违规行为。
二、建立规章制度。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可以包括公司的行为准则、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定等内容,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可以让新员工清楚地了解企业的法律法规要求,从而避免违规行为。
三、加强沟通。
企业需要加强与新员工的沟通,及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
企业可以通过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设立法律法规咨询渠道等方式,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
四、建立监督机制。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新员工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定期的法律法规检查、举报渠道、违规行为处理程序等内容,通过监督机制的建立,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新员工的违规行为,降低法律风险。
五、加强惩戒措施。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新员工,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以起到警示作用。
惩戒措施可以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方式,通过加强惩戒措施,可以让新员工明白违反法律法规的严重性,从而更加重视法律法规的遵守。
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新员工更加深入地了解企业的法律法规要求。
宣传方式可以包括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内容,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可以提高新员工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降低法律风险。
招聘风险及规避
招聘风险及规避招聘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但同时也面临着各种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聘风险及规避方法,以匡助企业更好地应对招聘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一、招聘风险1. 虚假简历风险:求职者可能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企业容易被骗取。
这种风险会导致企业招聘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2. 法律合规风险:招聘过程中,企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就业歧视法等。
如果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和罚款等风险。
3. 内部推荐风险:内部员工推荐的候选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或者不适合岗位的情况。
如果企业过分依赖内部推荐,可能会导致招聘质量下降,影响企业的发展。
4. 招聘流程风险:招聘流程繁琐、环节繁多,容易浮现流程不规范、程序操作错误等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招聘结果不许确,增加企业的招聘成本和风险。
二、招聘风险规避方法1. 简历筛查与背景调查:在招聘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简历筛查和背景调查等方式,核实求职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的真实性。
可以与前雇主或者教育机构联系以确认求职者的背景信息。
2. 面试技巧与能力评估:面试是招聘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企业可以培训面试官,提高其面试技巧,以更准确地评估求职者的能力和适应性。
可以采用多种面试方法,如行为面试、案例面试等,综合评估求职者的综合素质。
3. 法律合规培训与咨询:为了规避法律合规风险,企业可以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培训,了解劳动法、就业歧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咨询机构的匡助,确保招聘过程合法合规。
4. 多元化招聘渠道与推广: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如招聘网站、社交媒体、校园招聘等,以吸引更多的求职者。
同时,可以与专业人材中介机构合作,扩大招聘范围,提高招聘效果。
5. 招聘流程优化与规范:企业可以优化招聘流程,简化环节,减少流程中的错误和疏漏。
可以建立招聘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确保招聘过程规范化和高效化。
招聘风险及规避
招聘风险及规避引言概述:在进行招聘过程中,企业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如招聘人员不符合要求、招聘流程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风险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了解招聘风险并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一、招聘流程不规范的风险及规避措施1.1 风险:招聘流程不规范可能导致招聘人员不符合要求,影响企业业务运作。
1.2 风险:招聘流程不规范可能导致招聘程序不公平,引起员工不满,影响企业内部稳定。
1.3 风险:招聘流程不规范可能导致招聘程序存在漏洞,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安全隐患。
二、招聘人员不符合要求的风险及规避措施2.1 风险:招聘人员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员工绩效低下,影响企业业绩。
2.2 风险:招聘人员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员工流动率高,增加企业成本。
2.3 风险:招聘人员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员工不适应企业文化,影响团队合作。
三、招聘程序存在歧视的风险及规避措施3.1 风险:招聘程序存在歧视可能导致员工不公平待遇,引起法律诉讼。
3.2 风险:招聘程序存在歧视可能导致企业形象受损,影响品牌形象。
3.3 风险:招聘程序存在歧视可能导致员工士气低落,影响工作效率。
四、招聘信息虚假的风险及规避措施4.1 风险:招聘信息虚假可能导致员工对企业产生误解,影响员工忠诚度。
4.2 风险:招聘信息虚假可能导致员工期望值过高,增加员工流动率。
4.3 风险:招聘信息虚假可能导致企业招聘形象受损,影响招聘效果。
五、招聘后绩效评估不规范的风险及规避措施5.1 风险:绩效评估不规范可能导致员工不公平待遇,引起员工不满。
5.2 风险:绩效评估不规范可能导致员工绩效评估不准确,影响企业决策。
5.3 风险:绩效评估不规范可能导致员工激励机制不健全,影响员工积极性。
结论:招聘风险是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只有了解招聘风险并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才能有效降低风险,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招聘流程,加强员工绩效评估,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为企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招聘环节8个法律风险及对策
招聘环节8个法律风险及对策一、招聘中存在就业歧视行为,导致被媒体报道或被应聘者起诉。
就业歧视行为在实务中是比较常见的,较多的体现在性别歧视、对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拒绝录用。
【对策】1)注意招聘启事的撰写,杜绝在招聘启事中出现歧视性内容,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另外,还不得歧视残疾人、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2)特别注意: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否则可能会被判令支付精神抚慰金,也容易引起媒体报道。
二、发出OFFER后又因故取消,应聘者向公司索赔经济损失。
录用环节中用人单位先发出OFFER决定录用,事后又因各种原因未予录用的情况比较普遍,给用人单位也会带来法律风险。
【对策】用人单位随意撤销OFFER,法院一般会认为属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从合同法理论考虑,用人单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需赔偿相应的损失。
用人单位应当制作规范的OFFER尽量降低或消除取消OFFER的风险,比如在OFFER中设置OFFER的有效期、OFFER的生效条件(列举应聘者需具备的条件)、公司可单方解除OFFER的条件等。
其实,100%保险的方法是不发录用通知的,或者发个录用意向书吧:)三、一概将招聘条件当作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录用条件及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
【对策】作为HR,需对招聘条件和录用条件有清晰的认识。
1)适用的主体不同:招聘条件针对的是不特定多数的潜在应聘者,而录用条件适用的是符合招聘条件已录用并在试用期内的具体劳动者;2)二者的要求亦不同:招聘条件要求的一般是应聘者的初步资格、基本条件,包括学历、经历、职称、技术资格等条件(当然,不排除某些岗位,招聘条件可等同于录用条件)。
录用条件则要求更进一层,是指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符合某个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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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新员工入职时将有哪些法律风险及防范技巧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案例分享】招聘的同仁们,往往在招聘过程中感叹“招聘真难啊!怎么就是招不到人呢?”如果你在招聘新员工入职时不懂法律风险防范,即使你把人招到,你将会更难!为了避免大家范相关的错误,给自己及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招聘新员工入职时将有哪些法律风险及防范技巧?盲点1:发布虚假招聘信息1、法律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2、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的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可见,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构成欺诈,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除此之外,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即用人单位还可能因此被行政处罚,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盲点2:发布就业歧视招聘信息1、法律规定:《劳动法》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就业促进法》27条规定,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29条、30条、31条增加了对“残疾人”、“传染病原携带者”和“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权利的保护。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
实践中,很多企业的招聘广告中包含有不少的歧视条款,如身高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身份歧视、疾病歧视、相貌歧视、属相歧视等;此类的招聘广告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声誉甚者招惹上官司。
2、法律责任对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对此,《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盲点3:未制定录用条件或岗位说明书并让员工签收1、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2、法律责任:在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盲点4:未主动履行告知义务1、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即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将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等情况如实告之劳动者。
现实操作中,很多企业HR为了吸引往应聘的人员,只挑好的讲,企业内不好的情况经常隐瞒。
2、法律责任:对此不但对招聘工作没有帮助,还可能因为劳动者入职后发现企业的实际情况与HR先前描述的相差太远,反而造成离职率的上升。
还因此造成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另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相关规定,还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企业可以事先制定岗位安全告知书,告知劳动者相应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防护措施等并要求签名确认。
盲点5:未审查应聘者的身份、背景、是否还有劳动关系未解除。
1、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法律责任: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六条规定,上述连带赔偿责任,其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其向原用人单位赔偿的损失包括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所以,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最好不要招用兼职劳动者,所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必须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该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查验的方法就是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已经办理失业证的还可以提供失业证等。
如果拟招聘的为公司核心岗位的工作人员,公司非常需要该应聘者的,在其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如此操作:在公司的监督下,由该应聘者出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邮寄给单位C,并保留相关的快递详情单和回执原件。
自该通知书送达原单位之日起30天期满后,才和该应聘者B签订劳动合同。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相信应聘者出具的承诺担保书之类的文件。
因为该承诺担保书仅仅是该劳动者和新单位之间的内部协议,不能对抗原单位,因此,并不能因此免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更况且,承诺担保书由劳动者自己出示,不排除其隐瞒实情的可能。
盲点6:轻率发放Offer1、法律规定: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的要约,对此,《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可见,当用人单位向决定录用的候选人发出录用通知(也即要约)而候选人表示接受该录用通知(也即承诺)后,则在用人单位与该员工之间劳动合同成立。
2、法律责任:按照《合同法》上述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后又反悔的,至少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因此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例如差旅费、住宿费,如果劳动者在接到录用通知书之后向原单位辞职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工资损失。
盲点7:先入职,后体检根据前面第5点分析,企业发放录用通知,应聘者同意的,则劳动合同成立。
因此,如果发录用通知书的时间和体检的时间颠倒,届时,体检显示他有精神病史或有心脏病史,能说这叫‘体检不合格’而拒绝录用?告诉你,不可能!如果你硬是要反悔,那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会构成就业歧视。
所以,发Offer后再要求员工去体检,其实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
应该把体检放到发Offer之前来做,把体检作为面试考核整个流程的一个部分,对面试、体检等都符合公司要求的求职者,才能发给Offer。
对于相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求职者,可以以‘择优录取’的理由而不是‘体检不合格’的理由在招聘环节淘汰掉。
这样可以减少很多法律风险。
盲点8:违法约定试用期1、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企业与劳动签定的一定要按照上述法律要求执行。
2、法律责任:现实中,还是有部份企业,不论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很喜欢与劳动者一律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或超标约定试用期,以为对自已有好处。
殊不知,如果劳动者知道下面这条规定,一定会在梦中笑醒。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盲点9:未收集员工的信息《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因此,如果劳动者提供了虚假信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但是,与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不同的是,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被动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主动要求劳动者提供,则劳动者可以不提供。
如此,在劳动者提供虚假入职信息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则可能无法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白白地浪费了大伙的时机。
盲点10:没让员工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很多企业招聘员工时,没有让员工书面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这看似小事,实则风险巨大,如果因此导致,法律文书不能送达,则可能发生如下不良影响:第一、法律文书例如违纪处罚单、续签意向书、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等对员工不发生法律效力,以此作出的扣减工资将视为克扣工资、以此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将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增加用工成本——不辞而别期间的社保费、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第三、增加离职成本——在有些地方例如广东,双方无法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补偿。
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注明员工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并注明如邮递地址和联系方式变动应当及时通知企业。
员工邮递地址和联系方式变动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企业按照原地址邮递送达,无论是否退回均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