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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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涉及所有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保存、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反映公司业务活动,不得篡改、伪造。

(二)完整性:原始记录应完整记录业务活动全过程,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三)准确性:原始记录应准确无误,确保业务活动真实反映。

(四)保密性: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原始记录,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各部门应按照业务流程,及时、准确收集原始记录。

第五条原始记录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业务合同、协议、单据等书面材料;(二)会议记录、报告、文件等电子文档;(三)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四)其他能够证明业务活动的相关材料。

第六条原始记录收集后,应及时整理,确保分类清晰、便于查阅。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保存与归档第七条原始记录的保存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纸质原始记录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防止霉变、虫蛀、火灾等意外损失;(二)电子原始记录应定期备份,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损坏。

第八条原始记录的归档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按照时间顺序、类别、项目等要求,将原始记录分类归档;(二)归档前,应检查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三)归档后的原始记录,应定期检查,确保保存完好。

第四章原始记录的销毁第九条原始记录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销毁前,应检查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二)销毁方式应确保原始记录无法恢复;(三)销毁过程应有人监督,确保销毁安全、环保。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原始记录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原始记录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对在原始记录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原始记录失实、遗失、损坏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原始记录的内容根据财务核算和管理的需要,原始记录主要有:1、固定资产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有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单、固定资产处理报告单、固定资产清查表、固定资产登记卡等。

2、支出的原始记录有:如差旅费报销单、借款凭证、工资单等。

3、收入方面的原始记录有:各种收费通知单、征(拨)费用结算单和各种台账记录。

二、原始记录填制的要求1、全面性。

原始记录应按原始记录格式的各项内容逐一如实填写,不能遗漏。

2、及时性。

原始记录人应对各项经济业务发生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工作。

3、真实性和准确性。

原始记录人所有的记录数据必须如实反映、计算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4、连续性。

原始记录要连续不断,以便于比较和汇总。

三、原始记录的填制、传递、汇集1、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单、固定资产处理报告单,应具有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购置和使用部门、经办人、审批人签章和日期。

上述单子由财产管理人员填制,其中财务联用于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清查表。

由财产清查人员填制,具有财产物资清查截止日。

财产账面实有数及账面金额、实存数、盘盈、盘亏、报损报废数量和金额和清查人员,审批人签章和日期。

财产清查表一份用于账务处理。

3、工资发放表。

填明工资所属月份、各项工资的发放金额、应发工资金额、工资扣款额、实发工资金额、制表人、审核人、财务处负责人签章和日期。

4、差旅费报销单。

由出差人填制、填明出差时间、出差事由、车船费、住宿费金额(住宿按财政规定标准预报、出差补贴标准及金额、所附单据张数、报销人、审批人签字和日期。

5、领款(兼报销)单。

由领款人或报销人填制,填明领款或报销事由、领款或报销金额、所附单据或发票张数、报销人或领款人和审批人签字和日期。

6、各种收费通知单和征(拨)费用结算单填制。

经办人按有关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金额等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核后签名。

小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小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三、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是指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中,对各种事实、事件、数据、资料等进行记录、整理、归档的活动。

四、原始记录的种类1. 教学原始记录:包括课程表、教案、学生作业、考试试卷、教学进度计划、教学反思等。

2. 管理原始记录:包括学校会议记录、行政文件、教职工考勤、学生出勤、财务收支、设备维护等。

3. 学生成长记录:包括学生个人档案、成绩册、学生评优评先材料、学生活动记录等。

4. 家校联系记录:包括家校沟通记录、家长会记录、家访记录等。

五、原始记录的管理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原始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事实。

2. 规范统一原则: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要求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要求。

3. 安全保密原则:对涉及师生隐私、学校机密等敏感信息的原始记录,应加强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4. 效率优先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原始记录的管理效率。

六、原始记录的管理职责1. 教师职责:(1)认真填写教案、学生作业、考试试卷等教学原始记录,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按时完成教学进度计划,并对教学活动进行反思。

(3)妥善保管教学原始记录,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2. 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学校管理原始记录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2)对学校会议、行政文件等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

(3)对教职工考勤、学生出勤、财务收支、设备维护等进行管理。

3. 学生职责:(1)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填写成绩册。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做好记录。

(3)妥善保管个人档案,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4. 家长职责:(1)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与学校保持良好沟通。

(2)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了解孩子在校表现。

(3)协助学校做好家校联系工作。

七、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1. 教学原始记录管理流程:(1)教师根据课程安排,提前准备好教案。

记录管理制度(5篇)

记录管理制度(5篇)

记录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1、设立原始记录从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2、生产部的原始记录大致分为:生产、技术、设备、能源、计量、质量、安全、按专业归口管理。

3、原始记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要全面、及时、准确、清晰,不得任意涂改或撕毁,保持原始记录完整无缺。

4、统计人员应加强对原始记录的管理,负责按月收集,分门别类,逐月装订成册,以备查用。

5、所有原始记录和因工作需要印刷表格、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应提供表式,审核后方可印刷。

6、统计负责记录的立卷归档工作,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上季度的立卷归档任务。

7、凡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齐全,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进行科学的分类、编目、登记和必需的加工整理。

8、记录的查(借)阅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抽拆、涂改、勾划、污损记录。

9、借出使用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10、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记录内容。

11、记录必须排列整齐,编号准确。

并做好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

确保记录齐全。

12、质量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各相关栏目签字不允许空白。

13、原始记录由统计统一管理,各生产岗位负责记录。

即原始记录的制订、颁发、整顿等工作,由生产部组织协调。

14、各科室、车间应经常检查原始记录工作,督促各岗位记录员或职工准确、及时、全面、清楚地填写好各种原始记录。

15、各种原始记录,必须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对过时的记录,如认为没有保存价值,应呈请主管科室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销毁。

记录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规范和保证组织内部各种记录的合规性、可靠性和机密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1. 文件和记录分类清晰:制定具体的文件和记录分类标准,确保不同类型的文件和记录能够被正确归类和存储,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2. 文件和记录的命名规范:制定统一规范的文件和记录命名方法,确保文件和记录的命名规范,方便查找和使用。

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各类原始记录的准确、完整的记录与保存,做到及时、方便的查找、查询和利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项目经理部、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原始记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报批文件、质量检验记录、档案资料、报告材料、现场监理记录等。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合理整理和保存。

第四条原始记录管理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存档和保管等工作,做到准确、全面、及时。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原始记录收集第六条各部门应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所有原始记录进行及时、准确的收集。

收集对象应该包括所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收到新的原始记录文件时,应当及时进行归档,确保原始记录文件放置位置正确、整齐。

如遇有遗漏或遗失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

第八条对于原始记录文件的收集应当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收据。

登记应当包括文件名称、日期、文件编号等信息。

第三章原始记录整理第九条对于收集到的原始记录文件,应当进行整理分类。

根据不同的文件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保证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对于原始记录文件的整理应当按照文件的重要程度和使用频率进行安排进行。

对于重要的文件,应当放置在易于查找的地方。

第十一条原始记录文件整理完成后,应当进行盖章备存。

盖章应当包括文件编号、日期、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第四章原始记录保管第十二条对于整理后的原始记录文件,应当进行安全保管。

保管位置应当保持干燥、通风。

第十三条对于设计文件等纸质文件,应当进行柜子保管,确保不受潮、变形等损坏。

第十四条对于电子文件,应当存放在网络服务器或云端,同时进行定期的备份。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原始记录是企业内部各项活动的重要证明资料,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运营情况和决策过程。

因此,建立和完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

二、制度内容1.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是指直接记录企业日常活动、交易和决策过程的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和数据。

包括各个部门的报告、会议纪要、合同、凭证、账簿等。

2.原始记录的生成: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地生成原始记录,记录必须真实、完整、规范,确保随时能够核实和查证。

3.原始记录的保存:原始记录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整理、归档和存储。

纸质原始记录应采用防火、防潮、防尘的措施进行保存,电子原始记录则需要进行数据备份和存储。

4.原始记录的使用:原始记录的使用必须符合企业的业务需要,需要提供原始记录的部门或个人应及时提供,并遵守机密保密的要求。

5.原始记录的销毁:按照规定的销毁期限和方法进行原始记录的销毁。

销毁必须经过授权,并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确保销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制度执行1.原始记录管理责任:明确各级部门和岗位对原始记录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流程。

2.原始记录管理流程:规定原始记录的生成、保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具体流程,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流程文件。

3.原始记录管理评估:定期对原始记录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抽查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原始记录管理培训:对涉及到原始记录管理的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的认识和遵守。

四、制度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等,严重者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制度宣导通过内部消息、培训、会议等方式宣传和普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原始记录管理意识。

六、制度监督设立相关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是指对企业在业务活动中生成的原始记录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制度。

原始记录是指企业在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最初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文书或电子记录,如财务会计凭证、销售合同、采购订单、生产报告等。

原始记录的管理对于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质量。

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所有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原始记录的管理。

二、定义1.原始记录:指企业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最初、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文书或电子记录。

2.原始记录管理:指对企业产生的原始记录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制度。

三、原始记录管理的原则1.规范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制度和标准的规定。

2.完整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收集和保存所有与业务活动相关的信息。

3.真实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真实记录业务活动的发生情况和结果。

4.保密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和非授权访问。

5.可追溯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能够被追溯到业务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责任人。

6.可读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易于阅读和理解,不得模糊、涂改或者过度使用缩写。

四、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1.产生与登记:相关部门在完成业务活动后,负责产生和登记原始记录,包括录入系统、打印文书等。

2.核验与审批:财务部门或经理对原始记录进行核验和审批,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3.保管与保存:原始记录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分门别类的保管和保存,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4.检查与审计: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定期对原始记录进行抽查和复核,以验证其合规性和完整性。

5.销毁与清算:对于已经过期或失去法律效力的原始记录,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进行销毁和清算,确保数据的彻底删除和防止信息泄露。

五、责任与监督1.原始记录的产生和登记由相关部门负责,需经过负责人或经理的核验和审批。

2.原始记录的保管和保存由财务部门负责,并进行定期的备份和归档。

化工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化工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厂的原始记录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环保等各项工作的可追溯性,提高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生产、科研、安全、环保等部门的原始记录管理工作。

第三条原始记录是化工厂生产、科研、安全、环保等工作的真实记录,是进行生产经营决策、安全监管、环保监测、质量追溯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原始记录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追溯性的原则。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原始记录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生产记录:包括生产工艺参数、设备运行状态、生产进度、原材料消耗、产品质量检验等;2. 安全记录:包括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维护等;3. 环保记录:包括污染物排放监测、环保设施运行、环保设施维护、环境应急预案等;4. 科研记录:包括科研项目、试验数据、科研报告等;5. 设备维护记录:包括设备检查、维修、保养、更换等;6. 人力资源记录:包括员工培训、考核、奖惩等。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原始记录的收集:1.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类原始记录;2. 收集的原始记录应完整、清晰,不得有涂改、伪造、篡改等现象;3. 对于无法收集的原始记录,应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

第七条原始记录的整理:1. 原始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进行整理,便于查阅;2. 整理后的原始记录应分类存档,确保分类清晰、存放有序;3. 原始记录的整理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整理质量。

第四章原始记录的保管与使用第八条原始记录的保管:1. 原始记录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保管;2. 原始记录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措施,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3. 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原始记录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原始记录的使用:1. 原始记录仅限于本厂内部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外借;2. 使用原始记录时,应尊重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3. 使用原始记录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好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伪造、篡改。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原始记录是用以记载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执行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作为检查和考核经济活动和重要依据,也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为了正确地反映经济业务和明确各方面及个人的经济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一、原始记录的内容1、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医用卫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领用单;总务仓库的其他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领用单;药库药品的领用单;药房消耗日报表;各类材料,药品盘点报告单2、劳动方面的`原始记录职工人数的记录;职工调动、考勤的记录;工资结算的记录;奖金测算的记录。

3、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医疗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图书及其他设备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 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各类固定资产登记卡,设备报废单,调拨单;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单;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审批单。

4、费用开支的原始记录水、电费结算单;领款收据;劳务以及办公费开支;零星维修结算表。

5、财务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借款借据。

收款收据二、原始记录的填制方法、格式序号项目内容管理部门记录格式应具备内容1 医用卫生材料药剂科单据式记录单日期、品种、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2 低值易耗品药剂科信息科总务科单据式记录单3 医疗药品药剂科日报表式记录单4 专业图书资料图书室单据式记录单5 借款借据借款人单据式记录单6 收款收据工资计算表收款人制表人单据式记录单7 行政家具设备总务科单据式记录单始凭证的审核原始记录是财务科最基础的核算资料,财务科确定由审核员对各种原始记录的正确性、真实性和手续的完备性等进行审核,稽核员每月进行抽查,每月与各管理部门进行帐实核对。

原始记录填制人的责任各管理部门的专职原始记录员,应按原始记录的格式的各项内容如实填写,不能遗漏,对各项经济业务发生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所有记录的数据必须如实反映,计算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原始记录填制人对填制的业务内容负责。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原始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原始记录。

三、定义原始记录是指在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中,通过直接观察、测量、试验或其他方式获取的第一手资料,是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反映,具有证据性和可追溯性。

四、管理职责1.各部门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等工作由本部门负责。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原始记录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3.财务部负责对涉及财务核算的原始记录进行审核和存档。

五、原始记录的内容和要求1.原始记录的内容应包括记录日期、记录人、记录事项、数据来源、数据处理方法等必要信息。

2.原始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或随意涂改。

3.原始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4.原始记录应及时填写,不得事后补记。

六、原始记录的收集和整理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原始记录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原始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或业务流程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和审核。

3.对于重要的原始记录,应建立索引或目录,方便快速定位和检索。

七、原始记录的审核和归档1.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原始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审核无误的原始记录应及时归档,并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保管。

3.涉及财务核算的原始记录,应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和存档。

八、原始记录的借阅和保密1.公司内部人员借阅原始记录,应填写《借阅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2.外部人员借阅原始记录,应按照公司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3.原始记录的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泄露原始记录的内容。

九、原始记录的销毁1.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原始记录,应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进行销毁。

2.销毁原始记录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销毁手续,并由专人负责监督销毁过程。

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引言实验室原始记录是实验室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管理直接影响到科研工作的结果和实验室的声誉。

因此,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质量和可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实验室原始记录的生成、保存、使用和销毁,保证实验室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溯性,确保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质量和可信度。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中所有科研工作和实验工作的原始记录管理。

4. 基本要求(1)原始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实验过程和实验结果。

(2)原始记录应当及时、清晰地进行记录,并在完成后签名确认。

(3)原始记录应当保存在安全、可靠、易于追溯的地方。

(4)原始记录应当严格依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查和批准,并有相应的修改和追溯记录。

5. 原始记录的生成(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和科研工作时,应当及时、真实地进行记录,包括实验计划、实验过程、实验数据和实验结果等。

(2)原始记录应当采用标准的实验记录表格进行,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整齐性。

(3)原始记录应当在实验过程中按照规定周期进行签名确认,确认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权限。

(4)原始记录的签名确认不得由非实验相关人员代替或代签。

6. 原始记录的保存(1)原始记录应当保存在实验室内安全、专门的文件柜内。

(2)原始记录的保存要求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实验和实验数据进行分类和归档,便于管理和追溯。

(3)原始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4)对于需要及时报告或申报的实验数据,应当及时进行备份和归档,并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更新和检查。

7. 原始记录的使用(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已有的文件归档和管理制度进行原始记录的查阅和使用,并记录下相应的使用情况。

(2)原始记录的使用应当在有关的审批和授权下进行,并签署相关的使用记录和说明。

(3)对于未经审批的原始记录使用,应当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并填写相关的违规报告。

医院会计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会计原始记录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会计人员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原始记录管理。

第三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是指反映医院经济交易和事项的基础记录,包括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票据等。

第四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做到勤勤恳恳、一丝不苟,认真细致完成原始记录工作。

第五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并遵守医院的有关会计政策和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不得怠工、玩忽职守。

第六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密切协作,相互之间应当互相监督,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七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对原始记录的操作和监控水平。

第八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维护医院的财务秩序,坚决不得泄露医院的财务和经济秘密。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要求第九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不得有删改、虚假、遗漏的情况。

第十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科目进行分类、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科目、金额与经济交易完全一致。

第十一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记录,在录入后及时进行审核和盖章确认。

第十二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便于查阅、复核和审计。

第十三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的凭证和票据应当完整保存,不得私自销毁或随意涂改。

第十四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应当符合国家和医院的有关会计政策和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五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填制和保存财务会计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管理第十六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将原始记录按照科目、时间、地点等分类,便于日常管理和定期审核。

第十七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对原始记录进行复核和汇总,确保记录的准确和完整。

第十八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做好原始记录的保存和保护工作,确保记录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将原始记录及时报送给上级管理部门,并与其他管理部门建立有效的交流与联络。

化工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化工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化工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化工厂生产活动的真实性、可追溯性和合规性,规范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涉及生产、质量控制、安全环保、设备运行等方面的原始记录管理。

三、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是指直接从生产或检测过程中获取的,未经处理的第一手数据和信息的记录。

四、原始记录的内容1. 生产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批号、原料批次、生产日期、操作步骤、关键工艺参数、产量、质量检验结果等。

2. 质量控制记录:包括原料检验、中间产品检验、成品检验、环境监测等记录。

3. 安全环保记录:包括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健康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记录。

4. 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参数、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记录。

五、原始记录的管理1. 记录的填写:原始记录应由相关责任人及时、准确、清晰地填写。

2. 记录的保管:原始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保存,一般不少于五年。

3. 记录的查阅:非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查阅原始记录,确需查阅的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4. 记录的更新: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必要更改,应注明更改原因、更改人及更改时间。

六、责任与监督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记录的填写和管理。

2.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质量控制记录的填写和管理。

3.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安全环保记录的填写和管理。

4.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运行记录的填写和管理。

5.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原始记录的填写和保管情况。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化工厂管理部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九、制度修订本制度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以适应化工厂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记录真实、内容齐全、传递及时、形式规范的要求,规定了原始记录管理的职能、内容与要求、检查与改进,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原始记录的管理。

第二条原始记录的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工明确、精简适用、专群结合。

第二章定义和分类第三条原始记录是采用一系列表格,按照统计、会计和业务三大核算的要求用数字或文字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具体情况所做的最初的、最直接的记载,是基础管理的第一手资料,也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客观反映。

第四条原始记录通常分为表、卡、单三种表式,其涵义和计算方法要求统一,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第三章管理职能第五条计划部门主要负责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公司对原始记录表式的审定、编号、备案以及印制批准手续,编制并动态管理公司“原始记录表格目录一览表”,同时还负责对原始记录在执行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和考察。

第六条质管部门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记录表格的设计、变动控制、审查及印制的管理,并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改进。

第七条技术部门负责工艺、技术、质量管理等原始记录表格的设计、变动控制、审查及印制的管理,并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改进。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原始记录表格的设计、变更控制的申请和印制及表格保管、分发的管理;负责本单位原始记录的填写、收集与整理、归档与贮存、保管与借阅、处置的管理,负责对本单位原始记录的填写和更改等环节的定期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九条公司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负责办理本单位原始记录表格续印、新增、更改、废止的审批和备案手续。

各单位对需续印或新增、更改(部分栏目修改或增删)、废止的原始记录,由本单位的经办人员认真填写“原始记录表格变更及印刷审批单”一式两份(计划部门一份、自存一份),附上相应的表格式样,经本单位签字盖章齐全后,先送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再到计划部门办理审定、备案和批准印制手续或注销手续。

医院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医院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医院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简介医院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各类原始记录的管理,确保其准确、完整、可靠、安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规定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内产生的原始记录,包括各类病历、实验室检查报告、治疗记录、手术记录等。

2. 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指医院内各类与医疗服务相关的记录,是诊断、治疗、护理等工作的依据和证明文件。

原始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的身体状况、医疗过程和结果等信息,并由相关医务人员签名、盖章确认。

3. 原始记录的分类医院内的原始记录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3.1 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和治疗全过程的记录,记录着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检结果、诊断、治疗方案等。

3.2 实验室检查报告包括各类实验室检验、化验、放射影像等结果报告,记录着患者的生化指标、血液学指标、影像学结果等。

3.3 手术记录包括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手术过程中的记录及手术后的处理等内容,是手术全过程的记录和证明。

3.4 护理记录包括患者的护理计划、护理执行情况、护理效果评估等内容,记录着患者的护理情况和效果。

4. 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医院对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4.1 录入医务人员需要将患者的相关信息和医疗操作记录准确地录入到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或纸质病历中,并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核实和审核医院应设立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核实和审核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核实和审核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确保记录的真实可靠。

4.3 签名确认所有涉及到原始记录的医务人员都应在相应的记录上签署自己的姓名、职称和日期,并加盖医院的公章。

签名确认是对记录内容的认可和责任承担。

4.4 存档和归档医院应制定相应的存档和归档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

存档期限根据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安排,并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机构内部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提高原始记录的质量和完整性,保障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维护机构利益和客户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所有部门及相关人员,所有部门及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三条机构内部所有的原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票据、发票、会议记录、资料文档、电子邮件等,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保存。

不得随意更改或销毁原始记录。

第四条机构内部所有原始记录的管理和保存应遵循合法、安全、保密的原则,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机构。

第五条原始记录管理的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部门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完整和规范。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管理第六条机构内部所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存储、查找、使用、转交、销毁等全过程。

第七条机构内部所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设立专门的原始记录管理岗位或设置专人负责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原始记录的收集应当在遵循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原始记录的整理和存储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条原始记录的查找和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性和使用的合理性。

第十一条原始记录的转交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和流转的规范性。

第十二条原始记录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第十三条安全保密是原始记录管理的重要原则,所有部门及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有关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定期的安全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十六条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保密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和保密技巧。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统计是组织、分析和解释数据以及对决策提供支持的过程。

在现代管理中,统计对于企业决策非常重要。

为了有效地管理统计信息,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该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并提供一份样例制度范文。

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数据和信息的最初记录。

原始记录应真实、全面、准确地记录与统计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2. 原始记录的保管要求(1)原始记录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时间顺序进行保管。

(2)原始记录的保管责任应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原始记录的保管与整理。

(3)原始记录应存放在安全、防火、防潮的地方,确保不被损坏或丢失。

3. 原始记录的检查和核实(1)对于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

(2)原始记录的检查和核实应由专人或专门部门进行,并留下相应的检查记录。

4. 原始记录的使用权限(1)原始记录的使用权限应进行明确规定,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原始记录。

(2)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原始记录,应设置更加严格的使用权限,并对查阅和使用行为进行记录。

三、统计台帐管理制度1. 统计台帐的定义统计台帐是指对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和整合,以便于后续统计分析和决策的一种记录表格。

2. 统计台帐的设计和填写(1)统计台帐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并提供相应的填写说明。

(2)统计台帐的填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统计台帐的保管和备份(1)统计台帐应存放在安全、防火、防潮的地方,确保不被损坏或丢失。

(2)为了防止台帐遗失或损坏,应进行定期备份,并存放在不同的地点。

4. 统计台帐的使用权限(1)统计台帐的使用权限应进行明确规定,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统计台帐。

(2)对于涉及敏感数据的统计台帐,应设置更加严格的使用权限,并对查阅和使用行为进行记录。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督促整改
对未遵守记录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和个 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责令停业整顿
对于未遵守记录管理制度且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业 整顿,以消除安全隐患和规范市场秩序。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电子记录
对于电子记录,应使用可靠的存储设备进 行备份,并按照分类、年度、月份等进行 归档。为确保数据安全,应定期进行数据 备份并加密存储。
保管期限和销毁规则
纸质记录
纸质记录的保管期限通常为5年至永久保存,具体期限 根据记录的性质和公司规定而定。在达到保管期限后 ,应进行销毁处理,确保记录不外泄。
电子记录
电子记录的保管期限通常与纸质记录相同,也应根据 记录的性质和公司规定而定。在达到保管期限后,应 进行数据删除或加密处理,确保数据不泄露。
存储安全保障措施
纸质记录
对于纸质记录,应定期对存储区域进行检查,确保记录不丢失、不损坏。同时应 加强存储区域的安全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电子记录
对于电子记录,应使用可靠的网络安全措施,如加密技术、防火墙等,确保数据 不被非法访问或篡改。同时应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制度目标
规范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原始记录的监督和 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和管理风险;
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等各环 节的管理制度,防止原始记录的丢失、篡改和滥用;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为企业决策提供可靠 依据。
02
原始记录的内容和形式
现场勘查格式
应包括勘查时间、地点、勘查人员、现场情况等 内容。
记录的标识和保存方式
标识内容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

2、原始记录必须由试验检测人员在现场填写完整,不允许补记、漏记、追记、转记。

3、记录发生错误时,本着谁记录谁更改的原则,按下列方法更改:
①由试验人员在错误处划两条水平线,以示作废,应能辨认出作废的记录内容。

②在错误记录的上方填写更正的记录。

③由试验人员在更正处签名。

4、试验检测人员对所记录的数据、文字的准确性及真实性负责。

5、原始记录在现场完成后,经试验检测人员签字后交试验检测负责人复核并签字,作为编写检测报告的依据,如检测、试验负责人在复核时发现问题应会同试验检测人员分析原因,做出处理。

6、试验检测人员根据原始记录填写检测报告。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部门、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的管理程序,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

第四条公司内相关部门应遵循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第五条公司内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本《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章原始记录管理第七条所有部门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第八条原始记录指的是真实、准确记录相关事项的记录材料,如会议纪要、文件件、涉案材料等。

第九条原始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存档,每份原始记录应有责任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第十条原始记录应清晰、完整,并应保存在专门的文件柜或档案室内。

第十一条所有部门应定期对原始记录进行复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二条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原始记录,应加强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原始记录的遗失、损坏或泄露,相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章统计台帐管理第十四条所有部门应建立统计台帐管理制度,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专门的记录和管理。

第十五条统计台帐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并注明责任人和日期。

第十六条统计台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统计数据的来源、统计方法、统计周期等。

第十七条统计台帐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归档存储,凡是涉及机密信息的统计台帐,应加强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统计台帐的核对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九条对于统计台帐的遗失、损坏或泄露,相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统计报表管理第二十条所有部门应建立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专门的整理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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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原始记录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原始记录的管理。

2 职责
2.1 公司生产经营系统的原始记录工作,在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公司各部门管理其归口管理业务的原始记录,对归口管理原始记录的统一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控制。

2.2 工艺技术、技术设备、产品检验和验收、质量管理、产品原材料理化分析、计量检测、生产操作以及新产品试制等有关科技质量方面的原始记录,由科技质量部负责。

2.3 员工人数、生产工时、员工聘用、出勤、工时利用、员工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4 成品收发、原材料收发、消耗和废旧积压物资处理等方面的原始记录,由市场营销部负责。

2.5 有关生产“五品四数”方面的原始记录,生产安全、人身事故、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原始记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2.6 财会系统的原始凭证,包括各种帐、卡、传票,由财务资产部负责。

2.7 公司行政办公方面的原始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8 公司证券管理等方面的原始记录由证券部负责。

2.9 各单位根据上述分工,可自行拟定、修改、补充所分管的原始记录。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原始记录的建立
3.1.1 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的各个活动应建立适应各种工作需要的原始记录。

3.1.2 原始记录的设置必须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适应公司生产和管理的需要。

3.1.3 原始记录必须与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密切结合,要与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配合进行,使之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3.1.4 原始记录在满足需要的条件下,应力求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群众掌握。

3.1.5 要根据生产的不断发展变化,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研究问题,不断改进健全原始记录。

3.1.6 原始记录的形式、格式由使用单位设计,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使用。

3.1.7 原始记录统一由综合统计部门分类、编号颁发。

废止的原始记录亦应报综合统计部门注销。

3.2 原始记录的分类。

3.2.1 产品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在制品记录、生产进度记录、物耗记录等。

3.2.2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职工聘用解
聘、出勤、停工、加班、生产工时等。

3.2.3 技术工艺和技术设备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设备的增减变动、使用、维修完好情况和生产工具、设备备件的收发、消耗盘点以及房层建筑物的新建、报废等。

3.2.4 物资领用方面原始记录包括:原材料、燃料的收发领退等。

3.2.5 科研新产品试制与技术革新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新产品的设计、试制、投产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产品改革、设备改进等。

3.2.6 安全环保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保健以及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等。

3.2.7 财务收支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现金的收支,转帐等方面的凭证等。

3.2.8 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质量分析记录、产品质量日报表、质量隐患通知单等。

3.2.9 除以上之外的其他类别的原始记录。

3.3 原始记录的填写
3.3.1 原始记录所登记的都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具体
事项,在记录登记时,要按照发生的具体事实、如实、准确、及时、经常的记载。

记录时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确系笔误,应用双线划掉,再填写更改内容,并签上更改人姓名及更改日期。

3.3.2 原始记录由当班人员或专业记录人员填写。

生产厂、车间和班组的原始记录由同级统计人员负责管理,建立数据台帐。

3.4 原始记录的整理与保管
3.4.1 原始记录、传票、月度终了后,要分类整理装订,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3.4.2 原始记录的归档管理一般由各单位进行,由专人分类归档,有专柜贮存保管,防止霉变、虫蛀、丢失和损坏,便于保管和查询。

3.4.3 原始记录可以适当形式贮存。

如:书面形式、硬考贝、电子媒体等。

3.4.4 原始记录保存分为长久、长期、短期三种,具体保管期限按附录A的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5 原始记录销毁
原始记录超过规定的保存期限,确认没有保存价值的,由保管单位提出申请,列出《原始记录销毁清单》,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销毁。

销毁处理时按清单进行,有销毁人和监销人签字。

3.10 原始记录印刷,由使用单位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印刷。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办法执行情况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办法检查考核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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