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_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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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计及估值实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计及估值实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计及估值实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计及估值实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PE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未上市公司的投资工具。

这种投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都非常流行,因为它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获得高额回报的机会。

在PE基金的运作过程中,会计和估值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PE基金的会计及估值实务。

一、会计处理PE基金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基金层面的会计处理和被投资企业层面的会计处理。

1、基金层面的会计处理PE基金层面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基金的设立、投资、收益分配等环节的会计处理。

在设立环节,基金管理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将投资者的资金募集到位,并建立相应的会计账户进行核算。

在投资环节,基金管理人需要按照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投资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

在收益分配环节,基金管理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对投资收益进行分配,并做好相应的会计记录。

2、被投资企业层面的会计处理被投资企业层面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核算和反映。

PE基金管理人需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编制和披露,同时根据需要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审计和调整。

二、估值实务PE基金的估值是确定基金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的关键环节。

在PE基金的投资过程中,需要对被投资企业进行估值,以确定投资的价格和投资比例。

以下是PE基金估值的一些常用方法和实务:1、收益法收益法是根据被投资企业的未来收益预测,通过一定的折现率将其折现计算出其现值的方法。

这种方法主要基于被投资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和增长潜力来进行估值。

2、市场法市场法是将被投资企业与类似上市公司或交易案例进行比较,通过调整差异因素来计算出其价值的方法。

这种方法主要基于市场行情和类似企业的价值来进行估值。

3、资产法资产法是根据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资产构成和资产状况等信息,通过评估各项资产的价值来计算出其总价值的方法。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架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架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架构一、资金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首先需要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个人。

基金经理通过建立基金公司、发布基金招募说明书、举办路演等方式,向潜在投资者介绍基金的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预期收益和风险,吸引投资者投资。

基金的募集通常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达到预设的规模才会启动。

二、投资决策基金募集完成后,管理团队会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潜在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投资决策过程包括项目筛选、初步评估、尽职调查和最终决策等阶段。

管理团队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项目的潜力和风险等因素,做出是否投资的决策。

投资决策的关键在于寻找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投资机会,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投资。

三、投资执行一旦做出投资决策,管理团队就会着手进行投资执行工作。

这包括与被投资企业谈判、签署投资协议、完成交易等步骤。

在这个过程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会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战略规划、管理提升、融资支持等服务,帮助企业实现快速增长。

四、投后管理投资完成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进入投后管理阶段。

在这个阶段,管理团队会密切关注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同时定期进行业绩评估和风险控制。

此外,投后管理还包括与其他投资者沟通协调、处理企业治理问题等事务。

通过有效的投后管理,帮助被投资企业实现价值提升。

五、退出机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终需要将所投资的企业退出以实现收益。

常见的退出方式包括IPO、并购、股权转让等。

在退出机制的设计上,基金经理会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企业状况和投资者需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退出时机和方式。

退出机制的有效运作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现盈利的关键环节。

六、业绩评估为了评估基金的业绩和风险控制情况,基金经理需要定期进行业绩评估。

业绩评估通常包括收益分析、风险分析、组合分析和客户分析等方面。

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和未来趋势的预测,基金经理可以了解基金的业绩表现和市场竞争力,从而调整投资策略和管理方法,提升基金的长期稳定性和盈利能力。

投资决策委员会规则 终稿

投资决策委员会规则 终稿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实现公司投资的科学决策,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公司遇有重大投资项目时召集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辅助机构。

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等进行咨询、建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形成的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最终裁决。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风险投资项目、私募股权投资项目以及其他直接投资项目。

审议范围不包括日常二级市场交易以及投资额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直接投资项目,超过200万元的直接投资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相关董事、总经理、投资业务负责人、风险控制负责人、和股东中专业人员组成。

将来如有需要,可增补外聘专家委员。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专家委员由公司提名,董事会聘任,可连聘连任。

投资决策委员会专家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予以解聘:(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工作纪律的;(二)未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三)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四)经公司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专家委员的其他情形。

投资决策委员会专家委员的解聘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专家委员解聘后,公司应及时选聘新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专家委员。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执行委员一名。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在主任委员无法参会时,由执行委员或受主任委员委托的其它专家委员主持、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一)审议公司提出的拟投资项目资料、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并出具可行性评估报告;(二)对公司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的运作建议;(三)提出公司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四)跟踪分析公司投资项目的动态风险,对公司风险及管理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估,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私募公司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私募公司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xx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活动,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确保投资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荣盛泰发(北京)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决策实行集体决策机制,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安全高效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机构组成及职责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常设机构,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四名由公司部分董事担任,并邀请专家委员一名。

五名委员具有相同的投票权限,任何决议均需要三名及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在授权范围内:1.审定公司投资方向、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

2.对公司业务部门提交的项目投资申请进行审批。

3.对已投资项目的投资变现或处置方案进行审批。

4.审批不符合预期收益的实质为股权类项目的退出清算方案及实质为股权类内部项目的退出清算方案。

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审议。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工作机构为投资决策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投资管理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风控法务部负责人、募资中心负责人五名常务组员及四名机动组员(由公司总经理、投资管理部、财务部各委派一名及拟定的项目募资负责人)组成。

公司总经理任组长。

第七条投资决策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在授权范围内:1.对公司业务部门提交的项目投资申请进行风险判断,形成会议纪要供决策委员会参考。

2.测算拟投资项目的现金流量情况及投资回报情况。

3.已投资项目出现普通违约事项,审批应对方案。

4.审批符合预期收益的实质为股权类外部项目的退出清算方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处理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召开由项目投资负责人和各委员沟通确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会签由项目投资负责人负责。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模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模版

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受托资金和资产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科学性,完善所管理基金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基金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公司与所管理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共同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新(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章程》(以下简称《基金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与基金合伙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基金章程》共同产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的对外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决策作出投资决策,并向所管理基金的联合管理委员会和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所作投资决议,必须遵守《基金章程》、《公司章程》等基金设立时的有关协议规定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至11名成员组成,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基金联合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一下基本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股权投资基金运营;(二)遵守诚信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能够为维护公司和所管理基金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三)有较强的金融行业专业技术能力和判断能力,及其他行业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重大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联合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决策委员会会议,当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基金存续期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退出委员会,或基金合伙人退出基金,并根据本议事规则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股权投资基金投委会议事规则模板

股权投资基金投委会议事规则模板

××××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简称“企业”)的投资决策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企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企业董事会特别设的特意议事机构,依据企业董事会的受权,依照《企业章程》负责对企业受托管理基金的项目投资及退出等有关问题进行决策。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合用于企业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有限企业(简称“基金”或“基金企业” )的投资决策事项。

第二章人员构成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共设名成员,主要由董事会成员、企业经营层和外面专家构成,此中外面专家不该少于名。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人员应报基金企业董事会存案。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须切合以下条件:(一)具备优秀的道德品德,恪守《企业章程》和《基金章程》;(二)熟习股权投资的基本要求,拥有必定的宏观经济剖析、项目投资剖析与风险判断的能力,以及有关的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三)近来三年,未受刑事处分,且不存在因重要违纪、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分的情况;(四)有关法律、法例或《企业章程》、《基金章程》规定的其余条件。

第七条《企业法》、《企业章程》对于企业董事义务的规定合用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每届任期 3 年,委员任期届满,能够连选蝉联。

第九条企业董事会能够依据需要对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因委员离职或其余原由此致使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企业董事会应赶快指定新的人选。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 投资管理企业董事长担当。

负责招集合议,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平时事务,由企业投资管理部负责。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企业董事会负责,但投资决策委员会须独立履行企业投资决策权。

私募基金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模版

私募基金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模版

[*]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设管理基金之投资行为,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基金资产安全与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作为公司及公司下设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专门负责对与公司及公司下设基金投资业务有关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二章投委会职责第三条应由投委会决定的事项如下:(一)审议批准《立项报告》;(二)审议批准投资申请文件;(三)审议批准《投资意向书》;(四)首次决定派出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五)审议批准被投企业重组方案;(六)审议批准《退出报告》;(七)决定与基金的投资业务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投委会委员组成与职责第四条投委会有【5】名常设委员。

投委会采用集体决策原则,所有投资决策均需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的委员表决同意。

投委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任命。

其中,【3】名常设委员从公司管理团队的资深人士中选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审定,组成投委会常设委员会,负责日常投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入库、立项等事项。

第五条投委会中【3】位常设委员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之前1个月,由总经理提出聘用或不再聘用的意见,报董事会审定。

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以增减投委会委员。

增减投委会委员的,需经总经理提议,董事会审定。

总经理可视项目需要选聘外部专家,出具专家意见,作为投委会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六条投委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出席投委会会议;(二)向投委会提出议案;(三)申请延期召开投委会会议或延期审议具体事项;(四)经投委会授权对拟投资项目和已投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访谈;(五)要求公司投资项目组成员对议题补充说明和补充材料;(六)对投委会议案进行表决;(七)对会议记录作说明性记载;(八)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新(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暨中新(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中新(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受托资金和资产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科学性,完善所管理基金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基金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公司与所管理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共同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新(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新(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章程》(以下简称《基金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与基金合伙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基金章程》共同产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的对外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决策作出投资决策,并向所管理基金的联合管理委员会和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所作投资决议,必须遵守《基金章程》、《公司章程》等基金设立时的有关协议规定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至11名成员组成,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基金联合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一下基本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股权投资基金运营;(二)遵守诚信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能够为维护公司和所管理基金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三)有较强的金融行业专业技术能力和判断能力,及其他行业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重大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第六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联合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决策委员会会议,当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基金存续期一致。

私募创投基金公司投委会议事规则模版

私募创投基金公司投委会议事规则模版

xx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保障公司投资业务规范稳健地运作,有效地规避和控制投资风险,实现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增值,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固定人选,由 5-7 名成员组成,其中设主任一名,。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专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会议的召开与通知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采取会议形式议事,通常情况下实行现场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委员审阅项目资料,采用传真等通讯方式表决。

采用何种形式由投委会主任决定。

第五条投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前,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将全套上会资料分发给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5天后由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收集各委员的反馈意见,投资经理需对各委员反馈意见中的问题予以书面答复,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将书面答复发送给各委员审核,3天后,若无其它重大说明事项,由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发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知。

上会全套资料包括:《投资经理承诺书》、《尽职调查报告》、《财务核数报告》、《法律意见报告》、《项目投资建议书》、《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知须在会议举行前5日发送给相关人员,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四)会议通知的日期。

三、议事和表决程序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列席会议的人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主持人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委托非委员的其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在会前取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其后提交授权委托书,同时将被委托人的姓名、单位、职位/职称、联系电话、邮箱等资料书面通知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便于安排委员席卡和发送资料。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模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模版

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受托资金和资产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科学性,完善所管理基金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基金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公司与所管理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共同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新(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章程》(以下简称《基金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与基金合伙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基金章程》共同产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的对外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决策作出投资决策,并向所管理基金的联合管理委员会和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所作投资决议,必须遵守《基金章程》、《公司章程》等基金设立时的有关协议规定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至11名成员组成,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基金联合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一下基本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股权投资基金运营;(二)遵守诚信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能够为维护公司和所管理基金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三)有较强的金融行业专业技术能力和判断能力,及其他行业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重大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联合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决策委员会会议,当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基金存续期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退出委员会,或基金合伙人退出基金,并根据本议事规则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私募基金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模版

私募基金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模版

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平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受托资金和资产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科学性,完善所管理基金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基金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平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公司法》、《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共同产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企业管理的基金资产的对外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决策作出投资决策,并向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所作投资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等基金设立时的有关协议规定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至8名成员组成,其中股东代表5人,外部专家委员3人。

外部专家委员包括投行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一下基本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投资基金运营。

(二)遵守诚信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能够为维护所管理基金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有较强的金融行业专业技术能力和判断能力及其他行业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重大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总监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决策委员会会议。

当决策委员会总监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总监不参与拟投项目的投资表决,但对拟投资项目具有一票否决权。

投资决策委员会总监由股东推荐,经股东会决议1/2以上表决通过,每届任期3年。

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基金存续期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退出委员会或股东会退出基金,根据本议事规则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补选新的委员。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决策分析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决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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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生产运营效 率。市场因素。市场因素是指企业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情况。对于市 场成长潜力巨大的企业,即使目前市场规模不大,依然值得投资。对 于市场准入壁垒越高的行业,规模较大的成熟企业所面临的竞争对手 相对较小。技术因素。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掌握某些核心科技, 企业的技术创新主要依靠企业的研发能力、对科研的资源投入以及配 套设施水平等。规模生产能力反映了企业对于生产人员的组织能力以 及对于存货、原材料等物料的组织能力。财务因素。应收账款周转率 等反映企业用各项资产赚取利润、保障资金周转的能力。资产负债率 等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即企业的流动性及资金安全情况。主营业务 增长率等反映了企业的成长情况。净利率等通过财务数据反映企业盈 利能力。金融市场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市场,充斥着各种风险与机遇, 因而私募股权投资风险决策需要多角度、全方位的考虑。私募股权投 资作为一种相对年轻的投资方式,为成长中的企业融资和产业结构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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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材料,与被投企业的管理层及各类员工的交流等方式更好了解 被投企业,系统了解被投企业的技术、产品、市场、财务、法律等状 况,对公司的管理能力和发展能力进行系统评价。谈判协商。在尽职 调查及充分分析被投企业的各方面信息之后,分析和了解拟被投企业 的融资需求和发展规划,通过协商讨论与企业一起制定有利于各方利 益的投资方案。投资决策。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最终做出投资决策之前, 投资团队需要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项目调查情况,投资决策委 员会根据投资团队的调查报告分析等材料做出投资决定。投资团队需 要提供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及与投资决策有关的相关文件资料供投资 决策委员会商讨研究,便于最终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投资决策。投 资后管理及退出。在完成投资交割后,私募基金还需要对被投企业提 供增值服务,支持和服务被投企业的发展,提升企业价值,为更有利 的退出打基础。投资团队定期获取企业的发展状况信息,并通过对企 业发展的信息评估,在适当时机选择和制定企业退出方案。退出决策

股权投资基金投委会议事规则

股权投资基金投委会议事规则

股权投资基金投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篇:股权投资基金投委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非常设的专门议事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依据《公司章程》负责对公司受托管理基金的项目投资及退出等相关问题进行决策。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基金”或“基金公司”)的投资决策事项。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共设名成员,主要由董事会成员、公司经营层和外部专家组成,其中外部专家不应少于名。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报基金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公司章程》和《基金章程》;(二)熟悉股权投资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项目投资分析与风险判断的能力,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三)最近三年,未受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四)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基金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每届任期3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对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因委员辞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人选。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会议,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但投资决策委员会须独立行使公司投资决策权。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受托资金和资产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科学性,完善所管理基金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基金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基金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合伙企业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章程》以下简称《基金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基金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共同产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企业管理的基金资产的对外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决策作出投资决策,并向有限合伙企业负责。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所作投资决议必须遵守《合伙协议》、《基金章程》等基金设立时的有关协议规定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至11名成员组成,其中有限合伙人代表5人,普通合伙人委派3人,外部专家委员3人。

外部专家委员包括投行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一下基本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股权投资基金运营。

��(二)遵守诚信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能够为维护所管理基金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有较强的金融行业专业技术能力和判断能力及其他行业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重大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决策委员会会议。

当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不参与拟投项目的投资表决,但对拟投资项目具有一票否决权。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普通合伙人推荐,经合伙人会议1/2以上表决通过,每届任期3年。

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基金存续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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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募基金
投资【】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会议地点:【】
表决委员:【】、【】、【】、【】
其他列席人员:【】、【】、【】、【】、【】
会议议题:
关于【】私募基金(“【】”)对【】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
一、项目要素
详见《上会申请表》。

二、投资建议
申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三、决议内容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书面同意:
1.确认【】(代“【】”)、【】等相关方于年月日签订的《股
权投资协议》约定的人民币亿元的投资款项中,同意采用如下投资方式:1)不超过人民币万元的投资款项作为增资款,其中的款项(即人民币万元)计入【】的注册资本,的款项(即人民币万元)计入【】的资本公积;2)不超过人民币亿元的投资款项,采用可转换债权方式继续向【】投资,按协议约定行使转股权,年利率为;
2.同意管理人与【】、【】有限公司等相关主体签署《【】管理有
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及【】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等相关附属法律文件(以下简称“本投资项目”)。

经会议审议,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管理人对【】的股权投资。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年第二次会议(现场表决)
签字页
会议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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