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文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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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的日常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料办”):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共同完成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2.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项目施工过程中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 各部门、各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资料办和项目经理部完成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四、竣工资料的管理要求1. 竣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编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 竣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图设计文件;(2)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3)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4)施工记录及施工日志;(5)施工检验及验收记录;(6)施工质量保证资料;(7)施工安全保证资料;(8)施工环境保护资料;(9)施工资料移交清单;(10)其他相关资料。

3. 竣工资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编制:(1)格式规范:竣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完整;(2)文字清晰:竣工资料中的文字应清晰、工整,无错别字、漏字、多字等现象;(3)数据准确:竣工资料中的数据应准确无误,符合实际情况;(4)图表清晰:竣工资料中的图表应清晰、美观,便于查阅。

五、竣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竣工资料的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施工资料。

2. 资料办应定期对施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 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流程:(1)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2)资料办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3)项目经理部根据审核意见,对资料进行补充、完善;(4)资料办对完善后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竣工资料。

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竣工验收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竣工档案等内容。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并健全公司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

第二章竣工验收资料管理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编制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保存,并按要求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资料管理过程中,应当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篡改、造假。

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更新和补充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对竣工验收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竣工档案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资料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竣工档案归档保存,并按要求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编制竣工档案目录,明确档案资料包括内容和存放位置,便于管理和查找。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竣工档案的检查和整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新。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竣工档案进行备份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对竣工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将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竣工文档档案管理制度

竣工文档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竣工文档档案管理,确保竣工文档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竣工文档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竣工文档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竣工文档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竣工文档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损毁、丢失;2. 准确性原则:竣工文档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竣工文档档案的安全;4. 利用性原则:提高竣工文档档案的利用率,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竣工文档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竣工文档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2. 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工程变更通知单;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日志;4.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书;5. 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竣工结算;6. 其他与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五条竣工文档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工程类别、时间顺序、文件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2. 立卷归档:根据档案保管期限,将整理好的竣工文档立卷归档;3. 编号标识:为每份竣工文档编制唯一编号,并标注卷号、页号、保管期限等信息。

第三章竣工文档的归档与保管第六条竣工文档的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收集整理:按照第四条、第五条要求,对竣工文档进行收集和整理;2. 审核验收:档案管理员对竣工文档进行审核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3. 归档入库:将审核验收合格的竣工文档立卷归档,并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入库保管。

第七条竣工文档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保管条件: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2. 保密安全:严格保密制度,防止档案泄露;3. 检查维护: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档案借阅: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及流程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及流程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及流程一、背景为了保障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有效管理和保存竣工资料,以便日后的使用和查阅,降低工程竣工验收的风险和不合格风险,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1. 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 规范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提高工程管理效率;3. 降低工程竣工验收的风险和不合格风险;4. 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和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体。

四、资料管理的内容和要求1. 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审核表、竣工验收报告、质量验收报告、安全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2. 设计文件:各类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3. 合同文件:包括合同书、补充协议、变更通知书等;4. 质量检测报告:包括各类质量检测报告、结构验收报告等;5. 安全生产报告:包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安全检查记录等;6. 环境保护文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验收报告等;7. 其他相关文件:如工程竣工验收相关的通知文件、汇报文件等。

五、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1.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和管理;2.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项目负责人对竣工资料的管理情况;3. 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资料整理和管理工作;4. 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相关责任主体。

六、资料管理的流程1. 资料整理: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所需的竣工验收文件和相关文件,下发整理任务,由资料管理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整理;2. 资料汇总:项目负责人对整理好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然后将资料交给项目经理进行汇总;3. 资料备份:项目经理对汇总好的资料进行备份,保存在电子存储设备中,并按照规定的文件命名和目录结构进行分类存放;4. 资料归档:项目经理将备份好的资料进行归档,按照时间顺序和项目顺序进行分类归档,确保资料的易查易取;5. 资料保管:项目经理确定专门的资料保管地点,将归档好的资料进行存放,并做好防火防潮等相关工作;6. 资料检索:各相关人员根据需要,可以向项目经理提出资料检索申请,项目经理根据申请进行资料的检索和提供;7. 资料更新:对于有变更的资料或需要补充的资料,项目负责人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最新性;8. 资料销毁: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的资料,项目经理可以对其进行销毁,但需要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单位工程竣工图纸、报告、技术资料等的管理。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谁制造谁管理”的原则,责任明确、权限清晰。

第四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谁制造谁管理”的原则,责任明确、权限清晰。

第五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让竣工资料成为单位工程的“活化石”。

第六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工作要与单位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紧密结合,相互支撑、相互协调。

第七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应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九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应根据单位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不得擅自变更或破坏。

第十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传递等。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应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单位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应有序、规范、明晰,做到按照时间顺序和主题归类。

第十三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做到存档齐全、清晰明了。

第十四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传递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遗漏、误送或泄漏。

第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使用应遵循信息共享、互通互用的原则,服务于单位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第十六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和责任。

公司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公司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竣工资料归档管理,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公司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归档资料应包括项目全过程的所有文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2. 准确性原则:归档资料应真实反映项目实际情况,确保资料准确性;3. 及时性原则:归档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4. 保密性原则:归档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资料泄露。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四条公司竣工资料归档范围包括:1.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签订的合同、协议;2. 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通知单等;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日志、施工记录等;4. 工程验收报告、质量评定报告、竣工备案表等;5.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6.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等;7.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照片、视频等资料;8. 其他与工程相关的资料。

第三章归档程序第五条工程项目竣工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料整理、归档。

第六条资料整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收集:收集项目全过程的所有文件、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2. 分类:根据资料性质、用途等,对资料进行分类;3. 编号:对分类后的资料进行编号,确保资料的有序性;4. 整理:对编号后的资料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整洁性;5. 归档:将整理好的资料按照归档目录进行归档。

第七条归档资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归档:1. 资料完整、准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2. 资料分类合理,编号清晰;3. 资料整理规范,装订整齐;4. 资料归档后,应在归档目录上注明归档时间、归档人等信息。

第四章资料保管与使用第八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资料室,用于存放竣工资料。

第九条资料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资料安全。

第十条资料室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资料管理制度,对归档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1. 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

2. 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订单、合同、质量、安全等资料编制。

3. 规范性要求1.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按照结构设计图进行编制,包括静态、动态、水电安装等各方面资料,按《建筑工程竣工与验收标准》,对竣工资料进行评估。

2.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所有竣工资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存档备份,并进行完备齐全的归档。

3.工程竣工资料归档要求完备齐全、精确规范、准确无误、内容真实可靠。

4.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图样制品、设计计算书、竣工报告、竣工图集、验收报告、安全生产资料、保修手册等资料,并在归档时进行分类、整理。

4. 管理程序1.组织编制:竣工资料编制要在总工程验收之前,由工程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资料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核、签字确认。

2.归档管理:资料归档负责人负责将各类竣工资料分类整理清楚后,按照项目归档目录进行归档,并定期进行盘库。

3.监理审核:竣工资料编制一次完成,应当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进行初审后,再进行复审确认,以确保所有竣工资料完备齐全、精确规范、准确无误、内容真实可靠。

4.质量管理:资料编制的质量重要保证,草图必须经过专业设计人员审核确认后,始能够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施工标准。

5.档案管理:竣工资料归档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档案管理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档案保护或出借。

5.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流程图流程图流程图6. 其他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及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本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本制度的要求,切实抓好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竣工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竣工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竣工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竣工文件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竣工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竣工文件档案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真实情况的各类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竣工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完整、准确、安全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竣工文件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竣工文件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二)设计文件;(三)施工图及施工技术文件;(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五)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记录;(六)监理文件;(七)竣工验收文件;(八)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

第六条竣工文件档案的收集要求:(一)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二)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整理;(三)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四)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鉴定,剔除无关、虚假、破损的档案。

第七条竣工文件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的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整理;(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三)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四)建立档案卡片,记录档案的基本信息。

第三章竣工文件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竣工文件档案的保管:(一)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二)保持档案的整洁、干燥、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维护;(四)对损坏、遗失的档案及时进行修复、复制。

第九条竣工文件档案的利用:(一)查阅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二)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的基本信息和查阅内容;(三)查阅档案不得损坏、污损档案;(四)查阅档案应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第十条竣工文件档案的鉴定与销毁:(一)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确定其继续保存或销毁;(二)鉴定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三)销毁档案前,应进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四)销毁档案后,应进行备案。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加强资料归档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竣工资料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报告、资料、证书、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竣工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完整性、方便查询、保密性和便于长期保存。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落实管理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竣工资料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的宣传和落实工作,确保全面贯彻执行。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归档和整理第九条工程项目竣工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和归档竣工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竣工资料应当按照文件编号、归档号等方式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

第十一条竣工资料应当采用数字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方便查询。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子档案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归档审核制度,确保归档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竣工资料的管理和利用第十四条竣工资料管理人员应当保管好竣工资料,严格管控资料的借阅和使用。

第十五条资料借阅应当经过审核并签字确认,不得随意借阅和复印资料,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机密性。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竣工资料的利用和应用,发挥资料的作用,促进技术创新和经验共享。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共享平台,便于不同项目之间的资料共享和交流。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积极推动竣工资料的开放和公开,服务于社会和行业发展。

第四章竣工资料的长期保存和保密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长期保存制度,对重要的竣工资料进行永久保存。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保密制度,对涉密资料应当严格管理和保护。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单位。

三、基本原则1. 真实性原则:所有竣工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2. 完整性原则:竣工资料应全面涵盖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3. 及时性原则:竣工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整理,并及时提交相关部门。

4. 可追溯性原则:竣工资料应便于查询、检索,确保在必要时可以进行有效的质量追溯。

四、资料内容竣工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等。

2.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等。

3. 工程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

4. 工程监理文件,包括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监理会议纪要等。

5. 工程质量评定文件,包括质量检验报告、质量评定表等。

6. 工程验收文件,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证书等。

7. 工程结算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结算报告等。

8. 其他相关资料,如变更设计、工程索赔、安全生产等文件。

五、整理要求1. 资料应按类别进行分类整理,每一类资料应有清晰的目录和编号。

2. 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材料打印或复印,字迹清晰,图表规范。

3. 电子版资料应备份至少两份,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媒介上,并注明保存日期。

4. 纸质版资料应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竣工时间等信息。

六、资料保管1. 竣工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

2. 纸质版资料应存放在防潮、防火的环境中,电子版资料应定期检查和更新存储设备。

3. 竣工资料的查阅应进行登记,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七、责任追究对于未能按照本制度要求整理、保管竣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保障工程竣工案件、工程竣工登记、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三、竣工资料的分类1、竣工项目2、竣工图纸3、竣工验收报告4、竣工合同5、验收记录6、其他相关资料四、竣工资料的归档与保存1、竣工项目应对所有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管理系统。

2、竣工资料的保存周期为不少于20年,超过保管期限的资料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3、竣工资料的保管应设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定期进行资料的检查和维护。

五、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1)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将所有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并编制竣工资料目录。

(2)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竣工图纸的存档(1)竣工图纸应进行数字化存档,并妥善保存原始图纸。

(2)竣工图纸的存档应设有专门的存档室,并制定存档管理制度。

3、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1)竣工验收报告应在验收完成后及时归档,并对关键信息进行提取和备份。

(2)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应由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4、竣工资料的审查与审核(1)竣工资料应进行审查与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审查与审核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制定相应的审查与审核程序。

5、竣工验收报告的备案与发布(1)竣工验收报告应提交相关部门备案,确保验收结果的合法有效。

(2)竣工验收报告的发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六、责任与处罚1、建设单位应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过程中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

3、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制度的执行与修改1、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执行,监理单位协助执行。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要求工程部资料室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要求工程部资料室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要求工程部资料室一、总则竣工资料是指工程项目实施结束后形成的一套完整的资料,包括设计、施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相关文件和数据。

为了规范和统一竣工资料的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和安全,制定本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竣工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资料室,包括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查阅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三、竣工资料的收集1.设计阶段:根据项目需求,及时收集并存档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设计说明等;2.施工阶段:收集并存档施工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工程质量记录等;3.验收阶段:收集并存档竣工验收文件,包括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

四、竣工资料的整理1.按照项目顺序,对收集到的竣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2.制定合理的编号和归档规则,确保每个文件和数据都能够被迅速准确地查找到;3.对图纸进行复印、装订和加盖章,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读性。

五、竣工资料的存储1.建立科学、安全和可靠的档案室,确保竣工资料的长期保存;2.对各类竣工资料进行分类存放,设立明确的区域和柜架,并做好标识和管理;3.制定安全防火和防潮措施,确保竣工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六、竣工资料的查阅1.建立借阅登记制度,所有借阅竣工资料的人员必须填写借阅表,并经过主管领导审批;2.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如需延期必须提前申请,并经过主管领导批准;3.禁止对竣工资料进行涂改、拆卸和遗失,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上报。

七、竣工资料的报废1.对于已经过时和无用的竣工资料,及时报废,并填写报废申请表;2.报废的竣工资料必须进行审批,并做好相关记录;八、责任与处罚1.工程部资料室负责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2.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竣工资料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提高档案资料的保存质量和利用效能,根据《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形成的所有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及竣工文件等。

第四条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2. 保密性:保护档案资料的机密性,严禁泄露。

3. 完整性:保存档案资料应保持完整,不得遗漏或篡改。

4. 安全性:严格控制档案资料的存放和传递,确保安全。

5. 便捷性:确保档案资料的检索和利用便捷。

6. 持续性: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持续进行,保证档案资料的长期保存。

第二章档案资料分类和归档第五条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应按照主体和内容进行分类,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合同、质量验收报告等。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分类应根据档案管理的规范和需要进行,确保各类档案资料被准确分类并归档。

第七条档案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确定档案资料的分类。

2. 制定档案目录和档案清单。

3. 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和归档。

4. 建立档案资料的存档库。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存档库应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包括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九条档案资料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对于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档案资料,应根据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包括永久保存、销毁或转移等。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利用和借阅第十一条档案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依法依规进行档案资料的利用。

3. 公开透明,确保档案资料的公开和透明。

第十二条档案资料的利用应经过审核和批准,确保利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档案资料的借阅应符合以下程序:1. 提出借阅申请并说明借阅目的。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企业竣工资料,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企业竣工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项目的竣工资料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科研项目等各类项目。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构成与提交要求第三条竣工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1. 完整的工程竣工报告 2. 工程设计图纸及文件 3. 工程质检报告及检验记录 4. 相关料子试验报告 5. 工程更改及修缮记录 6. 监理报告及合同更改记录 7.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记录 8. 接受验收记录 9. 项目质量验收记录 10. 项目交接确认书 11.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工程项目竣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资料归档完毕,并提交给企业管理部门。

第五条竣工资料的提交应当包含完整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采用统一的格式,并经过备份和加密保管;纸质版应当依照肯定的编号和分类方式进行整理和存档。

第三章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第六条企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特地的档案室,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应当依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验收和核对,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将资料进行分类,依据不同的项目和文件类型进行编号和标识。

3. 将纸质版文件进行装订和封存,标明文件名称、编号、归档日期等信息。

4. 将电子版文件储存于特地的服务器或云存储中,建立完整的目录结构和文件索引。

第八条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纸质版文件应当储存于封闭、防尘、防潮的柜子或存储间中,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电子版文件应当备份到至少两个地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安全保护,防止丢失和窜改。

3. 资料的归档应当依照文件的紧要性和保密级别进行分类和分级,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第四章竣工资料的使用和借阅第九条竣工资料的使用和借阅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使用竣工资料应当遵从真实、准确、合法的原则,并严禁随便窜改和传播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顺利交付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五条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工程设计、施工记录、工程验收报告、成建档案等。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制度,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版本能够长期保存和检索。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竣工资料保密管理制度,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当严格保密。

第二章资料管理流程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管理流程包括资料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存档、资料管理和资料利用等环节。

第十条在工程竣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各类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准确。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清晰有序。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的借阅和利用制度,明确借阅权限和程序,防止资料被滥用。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利用应当遵循利用合法、合理、合时、合节的原则,不得擅自篡改或删除资料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的销毁程序,对于已经无用和过期的资料,应当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第三章责任与监督第十五条各部门应当明确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配备专门的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领导应当对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料的规范、完整和及时。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考核机制,对于工作不力或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奖惩。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竣工资料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控制和归档。

第三条竣工资料是指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产生的各类文件、图纸、报告、证书等资料,包括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验收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等。

第四条竣工资料管理是指对竣工阶段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和利用的过程。

竣工资料的管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竣工资料管理部门或由相关部门负责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和检查竣工资料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第六条项目部应当对竣工阶段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及时整理和分类,确定属于竣工资料的内容和形式,并编制竣工资料目录。

第七条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部应当将竣工资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和整理,并按照内容和性质进行分类。

第八条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遗漏和损坏。

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竣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号、盖章、归档,并制作档案封面。

档案封面应当包括资料名称、归档日期、盖章单位、归档编号等信息。

第十条竣工资料应当按照项目名称和年度建立档案目录,建档目录应当包括资料名称、归档编号、归档日期、归档单位等信息。

第三章竣工资料的保存和利用第十一条竣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

一般情况下,竣工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第十二条竣工资料保存期限届满后,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对无用资料予以销毁,对有价值的资料进行归档和保存。

第十三条竣工资料应当根据需要进行合理利用,可以作为工程质量评估、技术研究和知识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竣工资料的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阶段对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是指工程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合同约定提交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完整、准确、合理的文件、数据和信息。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项目组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要求,并保证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公司工程部负责全面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并监督各部门和项目组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制定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细则,并在公司内部广泛宣传,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公司工程部定期对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实行严格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露。

第二章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验收报告2. 工程竣工图纸3. 工程竣工图集4. 工程竣工清单5. 工程竣工验收记录6. 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第十条工程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要求完成。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夹带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信息。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整理、归档,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阅。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章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竣工时,项目组必须按照公司工程部的规定,准备齐全、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和签字确认,并将资料交给工程部进行存档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部对接收到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建立档案目录,确保资料的一致性和易查性。

第十七条工程部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整改。

竣工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竣工资料管理效率和质量,根据《建设工程档案分类管理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竣工资料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由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组织编制和归档的建设工程资料,是建设工程保存证据、总结经验、交接移交和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竣工资料管理工作范围包括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方,在竣工验收后应按规定整理、编制、审核、归类、归档和保存竣工资料。

第四条建设单位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和编制,承建单位负责竣工资料的实质性编写工作。

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意见。

第五条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全程管理、规范管理、标准化管理的原则,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竣工资料的保管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参与竣工资料管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定期接受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第九条竣工资料的编制应根据《建设工程档案分类管理规程》和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概况:包括项目简介、工程概况、规划条件、设计依据等;(二)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验收报告等;(三)工程施工记录:包括工程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施工合同等;(四)工程验收报告:包括工程完工验收报告、结构强度试验报告等;(五)工程质量资料:包括施工质量检测记录、自检报告、质保书等;(六)工程保修资料:包括工程保修期资料、维修保养手册等;(七)其他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合同、工程计量单、工程款支付证明等。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根据竣工资料的内容和数量,设立相应的档案编号和分类,确保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有序进行。

建筑公司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竣工资料的管理,规范竣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及已竣工工程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规范编制,确保质量;(三)及时收集,定期整理;(四)安全保密,依法使用。

第二章资料编制与收集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四)施工过程中的会议纪要、照片、视频等资料;(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合同、协议、签证等;(六)工程验收、保修、维修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工作,确保资料齐全、完整。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对竣工资料进行编制,确保资料质量。

第七条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收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各类技术文件、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检验报告等资料;(二)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资料收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料齐全;(三)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所有竣工资料整理成册,报项目经理部审核。

第三章资料整理与归档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应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第九条竣工资料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分类整理,条理清晰;(二)资料装订成册,统一编号;(三)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四)资料字迹工整,图表清晰。

第十条竣工资料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将整理好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经理部审核;(二)项目经理部审核通过后,将竣工资料报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三)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对竣工资料进行验收、登记、归档。

第十一条竣工资料归档后,应建立电子档案,方便查询和使用。

工程竣工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3. 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二、竣工验收管理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初步验收,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2. 初步验收合格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并申请正式竣工验收。

3.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后一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4. 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三、资料归档管理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

2. 所有工程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实际情况。

3. 工程档案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保密。

四、质量保修管理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质量保修期。

2.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3.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五、移交使用管理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2. 工程移交应包括工程实体、相关设施设备以及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

3. 移交使用后,接收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合理使用和维护工程设施。

六、监督管理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工程竣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3.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于举报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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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文件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了规范工程竣工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2 主责部门及人员
2.1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管理第一责任人。

2.2公司技术部是竣工文件管理的主管部门。

2.3项目工程部是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管理的主责部门。

3 管理职责
3.1公司
3.1.1指导项目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工作,联系和解决现场编制竣工文件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3.1.2督促项目工程竣工文件的移交和归档。

3.1.3负责检查项目移交的工程竣工文件的完整性。

3.2项目部
3.2.1负责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文整、及装订工作。

3.2.2负责约请建设、监理、接管单位以及行业档案管理部门对竣工文件的编制、文整、装订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

3.2.3负责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的移交工作。

4 竣工文件的编制
4.1竣工文件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和内容编制。

在工程项目开工初期,现场管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有关接收
单位联系,了解和明确竣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等。

4.2竣工资料的收集是编制竣工文件的基础,要求所收集的竣工资料真实、齐全。

在开工前,应根据施工任务,按专业、分工点建立各项单位工程的施工技术档案,确定要收集的资料内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根据确定的内容逐一收集并及时整理、归档管理。

4.3单位工程竣工资料收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3.1工程准备阶段资料
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等。

4.3.2施工技术准备资料
包括工程开(复)工报告、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图纸会审记录、工程施工图预算、施工日志等。

4.3.3施工现场准备资料
包括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及复核记录等。

4.3.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包括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记录等。

4.3.5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包括材质证明、材料试验记录、配合比、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功能性试验记录等。

4.3.6施工记录
包括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预检工程检查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冬季施工测温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结构吊装记录、现场施工预
应力记录、工程竣工测量记录等。

4.3.7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包括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备案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预(结)算资料、施工总结。

4.3.8竣工图。

4.4项目竣工资料应在工程完工后两个月内完成编制组卷。

5 竣工文件的审核
5.1竣工文件编制完成后,项目总工程师应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竣工文件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5.1.1竣工文件是否按编制办法编制,不符合要求的需重新编制。

5.1.2竣工文件的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无漏项。

5.1.3竣工图是否标准。

5.1.4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竣工图要重点审查,避免错漏。

5.2竣工文件的审核应按照项目部自审、公司技术部复审、约请建设单位及相关接收单位终审的流程进行。

6 竣工文件的整理装订
竣工文件的装订、装盒以及档案盒的式样等应根据不同接收单位的相关要求严格办理。

在装订、装盒前应与所有接收单位取得联系,分别明确各接收单位的具体要求。

7 竣工文件的移交
7.1竣工文件装订、装盒完成后,项目部应及时报请建设单位确定移交日期,按时向接管单位交接并办清交接手续。

对接管单位提出
的问题,项目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不得拖延,以免影响整个工程验交、结算工作。

7.2竣工文件向接管单位移交完成后,项目部及时将应移交应归档的竣工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及其刻录光盘、声像资料等,报公司技术部审核,经技术部审核确认后,将竣工文件移交至公司办公室归档保存。

移交时,移交单位必须填写归档文件移交清册,并按要求办理移交签认手续。

8 附则
8.1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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