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区级)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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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购置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购置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购置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购置活动。

第三条医院药品购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药品购置工作;2. 安全有效:确保所购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3. 透明公开:药品购置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4. 经济合理:合理控制药品购置成本,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药品购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药品购置管理制度;2. 审核药品购置计划;3. 监督药品购置过程;4. 处理药品购置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条药剂科负责药品购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1. 编制药品购置计划;2. 组织药品招标采购;3. 审核药品质量;4. 监督药品验收、入库、储存等工作。

第三章药品购置程序第七条药品购置计划编制:1. 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库存量等因素,编制药品购置计划;2. 药品购置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

第八条药品招标采购:1. 药剂科根据批准的药品购置计划,组织药品招标采购;2. 招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3. 招标采购结束后,药剂科将中标结果报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药品质量审核:1. 药剂科对中标药品进行质量审核,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2. 药剂科对不合格药品提出处理意见,报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药品验收、入库、储存:1. 药剂科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符合要求;2. 验收合格的药品入库,并由专人负责储存管理;3. 药剂科定期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药品购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医院外购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外购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外购药品采购行为,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管理。

2. 设立药剂科药品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药品采购工作。

3. 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药品采购计划的审核、新品种的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等工作。

三、采购原则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险目录及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内的药品。

3. 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周到的供货单位。

4.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采购政策法规。

四、采购流程1. 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2. 药剂科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组织招标或询价,选择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

3. 采购员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4. 药剂科按照合同约定,组织药品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5. 药剂科将采购药品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库存管理等工作。

五、药品质量监督1. 严格执行药品质量验收制度,对入库药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药品质量。

2. 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及时退回供货单位,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定期对供货单位进行质量评估,对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暂停或终止合作。

六、信息管理1. 药剂科建立健全药品采购档案,对采购计划、合同、验收记录等信息进行归档管理。

2. 定期对药品采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汇报。

七、监督检查1. 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定期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医院外购药品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人民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医院外购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外购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调配、退回、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外购药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二)合理采购,优化资源配置;(三)严格验收,确保药品安全;(四)规范储存,延长药品有效期;(五)合理使用,提高药品利用效率。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和我院药品采购计划,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供货期限、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建立药品采购审批制度,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临床需求。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其供货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章验收管理第八条药品到货后,验收部门应严格按照药品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外观、包装、标签等。

第九条验收部门应建立药品验收记录,详细记录验收过程和结果,并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进行退回。

第十条验收部门应定期对验收过程进行自查,确保验收质量。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一条药品储存部门应按照药品性质、储存条件要求,合理划分药品储存区域。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部门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规范。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部门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处方要求使用药品。

第十五条临床科室应建立药品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药品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临床科室应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药品使用合理、安全。

第六章调配管理第十七条药房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药品调配,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第十八条药房应建立药品调配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药品调配情况。

《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外购药品管理制度》明确指出:
1. 对于患者提出的外购药品,医院所能供应的,一律不准患者私白
2. 不在医院应用目录范围内的药品,需经医院有关程序同意后,方
可由患者白行购买。

所有外购药品的批准,必须按医院的外购药品批准程序进行
3. 对患者提出的外购药品,主管医生认为适合患者使用并符合医院相关规定的,可同意患者使用该药品,同时必须对患者履行告知义务
4. 征得主管医生的同意后,患者应填写〈〈医院住院病人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并按〈〈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中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及文字说明,以保证药品质量。

5. 患者填写完〈〈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后,由主管医师上交科主任审核,在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再由科室上交医务科,并在药剂科备案,医务科批准同意后,患者方能外购药品。

6. 患者按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后,将发票原件交于药剂科审核,审核
合格后,将发票复印件交经治医生,由主管医生将发票复印件贴在〈〈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背面附于病历中。

7. 外购药品的保管,原则上由病人白己保管。

对于由特殊保管要求的药品,在患者的要求下,可由科室代为保管,但应对药品名称、规格、药品说明书、厂
家、数量、剂量、生产批号、有效期进行确认,医患双方签订后,科室保管相关资料。

外购药管理的规定

外购药管理的规定

外购药管理的规定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东区关于加强介绍病人到院外购药管理的规定(暂行)为了确保规范用药和医疗安全,保护广大病患者的切身利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倡导廉洁行医。

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医务人员介绍病人到院外购药作出以下规定:第一条:临床医生应在医院用药目录范围内使用药物,做到合理用药。

第二条:药剂科要时刻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院基本用药的齐备,足量,以满足临床需要。

第三条:如确因病情需要医师认为必须使用但本院没有且无同类替代品种,经科主任同意签字上报医务科审批,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后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必须使用者,填写外购药品审批表后,临床医师可开具处方让病人到院外自行购买,外购药品不得指定患者及家属到指定到某药店购买或临床医师联系药品代理商送至医院,并告知患者外购药品必须从正规医疗机构或正规的药品经销企业购买,提醒患者索要禾保存有效的购销凭证,临床医师对外购药品必须下达医嘱,由护士执行医嘱,病人不得自行执行或由临床医师代为执行医嘱,否则一切医疗纠纷由医生承担。

第四条:严禁医生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开单提成,严禁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严禁收受回扣,提成。

如医务人员未经审批擅自介绍病人去院外购药,引起病人投诉或纠纷经查实者,第一次违反本规定的,罚款2000元、警告处分、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外出进修、参加学术会议资格。

两次以上(含第二次)违反本规定的,罚款5000元、在院内通报批评并经院务会研究给以行政记过、待岗、停职半年处理。

岗位恢复在停岗半年后本人申请院委会研究后决定。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来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东区2018-6-1介绍病人到院外购买药品审批表?介绍病人到院外购买药品审批表。

院外购药管理制度

院外购药管理制度

院外购药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院外购药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部门及工作人员,同时适用于药品采购部门及供应商。

三、职责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院外购药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药学部门负责审核、采购和管理院外购药,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3.医务部门负责对院外购药申请进行审核,并对临床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4.财务部门负责对院外购药的费用进行审核和结算。

5.采购部门及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四、院外购药流程1.申请: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提出院外购药申请,填写《院外购药申请单》,经本科室主任审核后,报药学部门。

2.审核:药学部门接到《院外购药申请单》后,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等进行审核,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3.采购:药学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采购部门及供应商进行采购。

供应商应提供药品的相关资料,包括药品质量合格证明、进口药品检验报告等。

4.验收:采购的药品到货后,药学部门应组织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等是否与采购要求一致,确保药品质量。

5.使用: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使用院外购药,并在《院外购药使用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6.结算:财务部门对院外购药的费用进行审核和结算,确保药品费用合理。

五、院外购药注意事项1.临床科室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按照诊疗规范使用院外购药。

2.临床科室应优先选择医院现有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确需使用院外购药的,应充分评估药品质量、安全性、有效性及价格等因素。

3.院外购药申请应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用药信息等,并提交书面申请,经本科室主任审核后报药学部门。

4.药学部门应对院外购药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等进行核对,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5.采购部门及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提供合法、合规的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患者在接受医院治疗过程中,有时候会选择外购药品进行补充治疗或者自行服用。

然而,外购药品的质量和使用方式可能存在风险,为了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治疗效果,很多医院都有相应的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讨论。

一、患者外购药品的范围和管理原则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外购药品,一般是指那些医院未提供或供应不足的药品。

患者购买的药品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并且要求患者在购买药品时提供详细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药品规格、用法用量等。

在管理原则上,医院应当对患者外购药品进行登记,建立档案,以备查验和跟踪。

二、医院对外购药品的审核和指导医院在接收患者外购药品时,应当对药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医院可以要求患者提供购药小票或者包装盒,以确保药品来源和质量。

医院还应当对患者外购药品的使用进行指导,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剂量、药品作用等方面的解释,提醒患者注意药品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副作用。

三、患者购药后的监测和反馈医院在收到患者外购药品后,应当建立监测和反馈机制。

医院可以通过电话、短信或者线下复诊等方式,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和疗效,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对于效果不佳或者存在风险的外购药品,医院可以建议患者停止使用或者替换其他药品。

四、外购药品管理相关责任医院应当明确外购药品管理的相关责任人。

这些责任人应当具有相关的药品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对外购药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医院应当建立外购药品管理的考核机制,对外购药品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

在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医院应当充分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尊重患者的意见和决定。

同时,医院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信任,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和权益。

总之,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外购药品的审核、指导和监测,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医院采购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行为,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组织协调药品采购工作。

2. 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药品采购、储存、供应和使用等环节,对药品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验收记录等进行审核。

3.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配、验收等工作。

4. 采购员负责具体实施药品采购工作,包括编制采购计划、联系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验收药品等。

三、采购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2. 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及临床急需药品。

3. 采购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货及时,服务周到。

4. 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严禁商业贿赂。

5. 采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严禁采购假药、劣药。

四、采购程序1. 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结合库存情况,编制药品采购计划。

2. 药事管理委员会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论证。

3. 采购员根据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联系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4. 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验收标准等。

5. 药剂科组织验收药品,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要求。

6. 药剂科将验收合格的药品入库,并进行账务处理。

五、监督管理1. 药事管理委员会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检查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采购合同履行情况、药品质量验收情况等。

2. 药剂科定期向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报告药品采购工作情况。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外购品管理制度

外购品管理制度

外购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外购品的管理,确保外购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外购品的采购、验收、入库、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三条采购计划1.医院各科室依据实际需求,订立外购品的采购计划,并报送医院采购部门。

2.医院采购部门依据各科室的采购计划,编制综合采购计划,并报请医院行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1.医院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等情况。

2.采购部门应依照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选择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第五条采购合同1.医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在进行采购前,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采购合同应包含采购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限等条款,并加盖双方公章。

第六条验收标准1.医院采购部门应依据外购品的特性和质量要求,订立验收标准,并告知供应商。

2.验收标准应包含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包装完好等方面的要求。

第七条验收程序1.外购品到货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验收。

2.科室验收人员应依照检验要求对外购品进行验收,并填写《外购品验收记录表》。

3.采购部门应及时审核验收记录,核实外购品的合格率和不合格品的处理情况。

第八条验收标准不合格品的处理1.假如外购品未能符合验收标准,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2.如供应商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改,采购部门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入库管理第九条入库程序1.验收合格的外购品,科室应及时将其送至医院仓库进行入库。

2.入库人员应认真核对外购品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信息,并填写《入库登记簿》。

第十条入库审核1.医院仓库管理员应对入库的外购品进行审核,并将外购品进行分类、编码、标识。

2.审核通过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将外购品存放在指定的位置,并记录库存情况。

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条件的改善,患者在治疗疾病时逐渐开始选择外购药品来辅助治疗或缓解病情。

然而,患者外购药品的使用管理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合理使用药品,建立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管理责任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的首要任务是明确管理责任的界定。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患者外购药品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该部门应由具备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能够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用药指导和建议,并为合理的药品外购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认证与审核为保证患者外购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医疗机构应对外购药品的品牌、来源、生产厂家等进行认证与审核。

对于药品来源未知或品牌不明确的药品,医疗机构应拒绝对其进行配药和使用。

医疗机构可以与可靠的药店或合作伙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外购药品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

三、信息登记与追溯医疗机构应对患者外购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信息登记和追溯。

患者在外购药品后,需要提供相应的购药凭证和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式等。

这些信息将被医疗机构记录至电子病历或管理系统中,以便随时查询和管理。

并且在患者用药过程中,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回访和查证,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控制。

四、用药指导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的用药指导和教育。

通过开展用药宣传讲座、发放用药手册等方式,向患者传达正确的用药观念和方法。

同时,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咨询窗口或线上平台,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解答疑惑的服务。

定期开展患者用药知识的普及活动,提高患者对患病期间的用药管理的自我认知和主动性。

五、协同合作医疗机构应与药店、药企等各方建立紧密的协同合作关系。

通过共享信息、合理定价等方式,加强药品供应链的管理和控制。

医疗机构可以与药店合作,为患者提供指定的外购药品,确保患者外购药品的质量有保证。

同时,药店也可以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的价格信息和相关服务,促进公平交易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购进药品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

二、购进药品时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三、购进药品要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对药品质量有疑义的要委托国家认定的药检部门进行鉴定,并将结果存入档案。

四、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药、账、物相符。

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五、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特殊药品管理规定,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供货单位购入。

六、购进需要保持冷链运输条件的药品时,要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不符合运输条件要求的要拒绝接受。

七、购进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要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证协议书”。

八、药品采购人员不得购进假药、劣药,不得从不具备相应药品
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处购进药品,不得购进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县级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县级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级医院药品采购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药品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和使用全过程。

第三条我院药品采购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药品采购政策,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采购政策及我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二)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三)选择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供货单位;(四)负责药品的验收、储存、供应和调剂工作;(五)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临床科室负责药品使用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临床需要,提出药品采购申请;(二)配合药剂科做好药品验收、储存和供应工作;(三)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理用药。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药品采购计划:(一)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二)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初审,报领导小组审批;(三)采购计划经批准后,药剂科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第八条供应商选择:(一)药剂科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供货单位;(二)药剂科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择;(三)药剂科将供应商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九条药品采购:(一)药剂科根据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验收标准等内容;(三)药剂科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药品采购。

第十条药品验收:(一)药剂科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二)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包装等;(三)验收合格后,药剂科办理入库手续。

公立医院院外购药管理制度范文

公立医院院外购药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药品管理,规范院外购药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在院外购药的相关活动。

三、院外购药原则1. 优先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鼓励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

2. 药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院外购药费用自理,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基金。

4. 院外购药不得影响我院正常医疗秩序。

四、院外购药流程1. 患者需向我院医生咨询,明确用药需求。

2.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

3. 患者持处方到我院药房领取药品,药房工作人员核对处方后,将药品发放给患者。

4. 患者凭处方到我院指定的医疗机构购药。

五、院外购药管理1. 我院设立院外购药审批小组,负责审批患者院外购药申请。

2. 患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医保报销凭证等。

3. 院外购药审批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4. 审批通过的,患者可到我院指定的医疗机构购药。

5. 我院定期对院外购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进行纠正。

六、监督与考核1. 我院设立院外购药监督小组,负责监督院外购药管理制度的执行。

2. 监督小组定期对院外购药行为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

3. 我院对院外购药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体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我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医务科提出修改意见,经医院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医院外购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外购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外购药品管理规定为解决“市场紧缺药品”供给问题,充分尊重病人的用药选择权,保证临床用药治疗合理有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用药意外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外购药品:外购药品是指除本院药品目录外的所有由患者在院外购买并带入我院的药品。

二、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外购药品,主管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后,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护士严格按医嘱执行。

三、使用条件:(一)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或替代药品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二)一般病情,主管医师按我院《临时购药管理制度》申请采购,但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三)外购药品使用前,患者或家属需提供相应能证明药品合格的材料,否则医院有权拒绝执行。

(四)外购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见附件2)、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临床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外购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医务科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五、医师严禁以任何形式暗示、诱导患者去院外指定地点购买药品。

医师不得和药品销售人员有任何经济联系。

六、对使用外购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科以及药剂科。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供给,不使用患者外购药品,此类外购药品由各科室医务人员督促家属带回。

八、患者外购药品需要冷藏或冷冻的药品使用科室可以贮存在本科室的冰箱。

九、未与患者签订“外购药品使用申请表”、“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完整,出现使用外购药品纠纷,影响举证导致赔偿的,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处罚当事科室及个人。

十、住院患者的外购药品使用申请表及知情同意书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存。

十一、该规定适用于医院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门诊、急诊、病区)的外购药品。

外购药管理制度

外购药管理制度

外购药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外购药品管理工作,确保医院购买的外购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院用药效果和经济效益,故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外购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计费等流程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1.符合合法合规原则:外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保证其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

2.科学合理原则:外购药品采购数量必须根据临床需求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避免库存过多或过少。

3.及时有效原则:外购药品采购应保证供应的及时和有效,确保患者药品需求。

4.严格验收原则:对采购的外购药品必须严格进行验收和记录,确保药品质量。

四、外购药品采购管理1.确定采购需求:医院需采购外购药品时,由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填写采购申请单,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选择供应商:医院应选择具有合法生产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正规生产企业作为外购药品的供应商。

3.签订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合同条款和药品的质量标准,保证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

4.采购过程管理:整个采购流程应该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5.采购文件管理:对所有的采购文件进行归档管理,包括合同、发票、验收单等。

五、外购药品验收管理1.接收外购药品:医院专门设立验收场所,验收人员根据要求,对外购药品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依据《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外购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是否完好、规格、数量等进行严格检验。

3.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产地、供应商、验收人员、验收日期等信息。

4.验收结论: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退回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六、外购药品储存管理1.储存条件:外购药品的储存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药品储存管理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

2.分类储存: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特点,将外购药品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购药品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外购药品定义:因患者病情需要,而医院未列入药品供应目录,需另行购买的药品。

二、各科室执业医师所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应首选医院供应目录内品种。

如遇药品短缺时,应选用功效类同的药品。

三、特殊病情用药所需可申请外购。

外购药品由临床科室专业医疗组组长(副高以上)填写外购药品申请单,科室主任签字同意,经药学部主任同意和分管院长批准后,由药学部统一采购。

外购药品使用后有剩余的,计入科室成本,药学部不办理退货(死亡病例除外)。

四、严禁为院外药品销售机构开具购药处方单。

五、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一)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患者采购非医院药品。

(二)无特殊病情用药所需,诱导患者到指定地点购药。

(三)诱导患者使用外购药品,引发医患纠纷,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后加重处罚。

(四)利用工作之便,向患者销售自带药品,谋取私利,或向院外销售机构索取回扣者,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后加重处罚。

医院药品外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药品外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药品外购管理制度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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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区级)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2019年度)

县级(区级)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2019年度)

县级(区级)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2019年度)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医疗质量、患者诊疗安全和临床诊疗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特制定本制度。

1.临床医师在开展诊疗工作中,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在本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中选择;如因急(抢)救,特殊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需使用某种必须的药物,而本院药品目录无法提供及集中采购、备案采购均不能采购时;可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向患者提出外购建议。

2.取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具备外购药物处方权资格。

3.在临床中确需外购药物,医师在告知时,不得向患者及家属指定外购药的经销企业、其他医疗机构或医师联系药品代理商送至医院,并应告知患者外购药物必须从正规药品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购买,提醒患者索要和留存有效购销凭证。

4.医师开具外购处方前应严格履行书面告知,明确告知该药物使用范围、用途及注意事项,经患者或其授权人同意并签署《外购药物使用知情同意书》,同意书随病历归档。

5.外购药品需在本院使用时,医师对外购药品必须下达医嘱(注明“外购药物”字样),由护士进行核对后执行医嘱。

6.外购药品的保管,原则上由患方自行保管,对于有特殊保管要求的药品,在患者的要求下,可由科室代为保管,但应对药品名称、规格、药品说明书、厂家、数量、剂量、生产批号、有效期进行确认,医患双方在《外购药物交接本》签名后,科室保管相关资料。

7.患者在使用外购药品期间,主管医师应严密观察病情,一旦发现可能由外购药引起的不良发应,应立即停止使用,保证用药安全。

8.医务科、药剂科、纪检监察室、人事科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对外购处方进行监控,将外购处方纳入处方审核、点评及阳光用药监管范围。

药剂科每季度通报外购处方涉及的药品通用名、剂型、品规、数量、处方医师、审方药师等点评结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的绩效考核。

9.申请流程:(1)主管医生填写《外购药品申请书》后,由主管医师上交科主任签名同意后,再由科室上交医务科审核、药剂科审批并备案;通过审批后,主管医生方可为患者开具外购药品处方。

外购药管理的规定(

外购药管理的规定(

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东区关于加强介绍病人到院外购药管理的规定(暂行)为了确保规范用药和医疗安全,保护广大病患者的切身利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倡导廉洁行医。

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医务人员介绍病人到院外购药作出以下规定:第一条:临床医生应在医院用药目录范围内使用药物,做到合理用药。

第二条:药剂科要时刻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院基本用药的齐备,足量,以满足临床需要。

第三条:如确因病情需要医师认为必须使用但本院没有且无同类替代品种,经科主任同意签字上报医务科审批,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后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必须使用者,填写外购药品审批表后,临床医师可开具处方让病人到院外自行购买,外购药品不得指定患者及家属到指定到某药店购买或临床医师联系药品代理商送至医院,并告知患者外购药品必须从正规医疗机构或正规的药品经销企业购买,提醒患者索要禾保存有效的购销凭证,临床医师对外购药品必须下达医嘱,由护士执行医嘱,病人不得自行执行或由临床医师代为执行医嘱,否则一切医疗纠纷由医生承担.第四条:严禁医生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开单提成,严禁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严禁收受回扣,提成。

如医务人员未经审批擅自介绍病人去院外购药,引起病人投诉或纠纷经查实者,第一次违反本规定的,罚款2000元、警告处分、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外出进修、参加学术会议资格。

两次以上(含第二次)违反本规定的,罚款5000元、在院内通报批评并经院务会研究给以行政记过、待岗、停职半年处理。

岗位恢复在停岗半年后本人申请院委会研究后决定. 。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来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东区2018—6—1介绍病人到院外购买药品审批表介绍病人到院外购买药品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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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区级)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2019年度)
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医疗质量、患者诊疗安全和临床诊疗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特制定本制度。

1.临床医师在开展诊疗工作中,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在本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中选择;如因急(抢)救,特殊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需使用某种必须的药物,而本院药品目录无法提供及集中采购、备案采购均不能采购时;可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向患者提出外购建议。

2.取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具备外购药物处方权资格。

3.在临床中确需外购药物,医师在告知时,不得向患者及家属指定外购药的经销企业、其他医疗机构或医师联系药品代理商送至医院,并应告知患者外购药物必须从正规药品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购买,提醒患者索要和留存有效购销凭证。

4.医师开具外购处方前应严格履行书面告知,明确告知该药物使用范围、用途及注意事项,经患者或其授权人同意并签署《外购药物使用知情同意书》,同意书随病历归档。

5.外购药品需在本院使用时,医师对外购药品必须下达医嘱(注明“外购药物”字样),由护士进行核对后执行医嘱。

6.外购药品的保管,原则上由患方自行保管,对于有特殊保管要求的药品,在患者的要求下,可由科室代为保管,但应对药品名称、规格、药品说明书、厂家、数量、剂量、生产批号、有效期进行确认,医患双方在《外购药物交接本》签名后,科室保管相关资料。

7.患者在使用外购药品期间,主管医师应严密观察病情,一旦发现可能由外购药引起的不良发应,应立即停止使用,保证用药安全。

8.医务科、药剂科、纪检监察室、人事科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对外购处方进行监控,将外购处方纳入处方审核、点评及阳光用药监管范围。

药剂科每季度通报外购处方涉及的药品通用名、剂型、品规、数量、处方医师、审方药师等点评结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的绩效考核。

9.申请流程:
(1)主管医生填写《外购药品申请书》后,由主管医师上交科主任签名同意后,再由科室上交医务科审核、药剂科审批并备案;通过审批后,主管医生方可为患者开具外购药品处方。

(2)患方按同意书中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及文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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