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提供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提供借款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内部及对外借款的管理原则、程序和责任,以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在涉及公司内部借款或对外提供借款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借款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审慎性原则:借款前需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借款的安全性和必要性。
3. 公平性原则:借款条件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4. 透明性原则:借款信息应对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公开,接受监督。
四、借款程序1. 申请:借款人需填写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
2. 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借款的必要性和还款能力。
3. 批准:根据借款金额的大小,由相应的管理层进行审批。
大额借款需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4. 签订合同: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条款、利息、还款方式等。
5. 放款:财务部门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放款给借款人。
6. 监督: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借款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途符合申请时的目的。
7. 还款:借款人应按时还款,逾期未还的,按合同约定收取罚息。
五、责任与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借款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财务部门如未能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公司损失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办法

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办法目录1.总则 (4)2. 适用范围及准入管理 (4)2.1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4)2.2准入管理 (4)2.2.1准入对象 (4)2.2.2准入条件 (5)2.2.3准入过程 (5)2.2.4准入权限 (5)2.2.5放款主体资格 (5)3.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5)3.1企业信贷全员风险防范体系 (5)3.2 企业信贷风险管理范围 (7)3.2.1贷前风险管理范围 (7)3.2.2贷中风险管理]范围 (7)3.2.3 贷后风险管理范围 (7)4.受理与调查 (7)4.1. 受理流程 (7)4.1.1客户申请 (7)4.1.2资格审查 (8)4.1.3提交材料 (8)4.1.4信息录入 (8)4.2.调查评价 (9)4.2.1客户经理撰写客户相关情况说明 (9)4.2.2业务部关于客户情况概述 (9)5.企业信贷风险评价与审批 (9)5.1企业信贷申报审查审批流程 (9)5.1.1企业信贷审查审批流程的基本原则 (9)5.1.2企业信贷审查审批流程的总体要求 (10)5.2客户分类、授信和限额管理 (10)5.3企业信贷审核 (10)5.3.1客户情况: (10)5.3.2客户企业概况 (10)5.3.3经营管理: (10)5.3.4财务状况 (11)5.3.5偿债能力 (11)5.3.6 抵质押物 (11)5.4 评分授信及额度测算 (12)6.贷款方式及相关利息、服务费率 (12)6.1.贷款方式 (12)6.1.1 先息后本: (12)6.1.2 等额本息: (12)6.2 相关利息、服务费率 (13)6.2.1 利率: (13)6.2.2服务费: (13)7.企业信贷合同管理 (14)7.1合同签订 (14)7.2企业贷款面签 (14)8.支付审批及信贷发放 (15)8.1财务部门职责 (15)8.2贷款会计发放 (16)8.3贷款资金支付 (16)8.4抵质押品及档案交接 (16)8.5贷后资金监控 (16)8.6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17)9.企业信贷贷后管理 (17)9.1贷后审批流程 (17)9.1.1 部分提前还款流程 (17)9.1.2 全部提前还款流程 (17)9.1.3 变更还款计划流程 (18)9.2贷后通知 (18)9.3 贷后监控流程 (18)9.3.1 风险监察名单 (18)9.4 贷款结清流程 (19)10.问题贷款管理与损失核销流程 (19)10.1 目的 (19)10.2催收手段 (20)10.3 催收流程 (20)10.4转移资产和恶意逃债的借款人 (22)10.5 以物抵债流程 (22)10.5.1条件 (22)10.5.2抵债价值的确定 (22)10.5.3抵债资产的取得 (22)10.6诉讼清收流程 (23)10.7 委外处理流程 (23)11.企业信贷档案管理 (24)11.1 企业信贷档案管理原则 (24)11.2 企业信贷档案日常操作流程 (25)11.3 企业信贷业务档案保管流程 (25)11.4 企业信贷档案内容 (25)11.4.1 业务操作档案 (25)11.4.2 抵债资产档案 (26)12.法律责任 (27)12.1法务操作的基本原则 (27)12.2违约处理与制约办法 (27)13.附则 (28)1.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拓展信贷市场,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银行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借款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公司银行借款行为,确保借款活动合法、合规,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不得挪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二、借款条件和程序1. 借款条件:公司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还款能力,并提供必要的担保或保证。
2. 借款申请: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提出借款申请,并详细说明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信息。
3. 审批流程:借款申请需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提交至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4. 合同签订:经审批同意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的具体条款。
三、借款使用和管理1. 专款专用:借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挪用。
2. 资金监管: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3. 利息支付: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利息,避免违约。
四、还款管理1. 还款计划: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确保按期还款。
2. 资金来源:确保还款资金的来源,不得因还款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3. 提前还款:鼓励提前还款,减少财务费用。
五、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在借款前,应对借款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2. 风险预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导致违约的风险因素。
3.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资金链断裂等紧急情况。
六、监督和考核1. 内部监督: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2. 外部监督:接受银行和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3. 绩效考核:将借款管理和使用效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借款借物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借物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借款借物行为,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客观为原则,旨在明确借款借物的程序、责任与监督机制,确保每一笔借款借物都有明确的用途、期限和还款计划。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管理层。
所有需要借用公司资金或其他物资的行为都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三、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维护借款借物管理制度,审核借款借物的申请,并负责记录和监督还款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的借款借物行为进行初步审核,并负责督促借款人员按时归还款项或物品。
3. 总经理或授权管理人员负责对大额借款借物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四、借款借物程序1. 提交申请:需要借款借物的员工应填写《借款借物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借物的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提交至财务部门。
2. 审批流程:财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借款借物申请,需上报至总经理或授权管理人员审批。
3. 签订协议: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应与财务部门签订《借款借物协议》,明确借款借物的金额、用途、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4. 发放与记录:财务部门根据协议发放借款或借出物品,并在财务系统中记录借款借物的具体信息,确保账目清晰。
五、还款与归还1. 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或物品。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2. 财务部门应在借款到期前提醒借款人还款,并跟踪还款情况,确保及时收回借款或物品。
3. 逾期未还的借款,财务部门应根据协议约定采取相应措施,如扣除工资、采取法律手段等。
六、监督与考核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借物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管理层报告。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借款借物行为的管理,确保规范操作。
小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小公司借款管理制度小公司在制定借款管理制度时,应当明确借款的目的和用途。
借款不应成为解决日常运营资金短缺的手段,而应主要用于公司的扩张、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长期投资。
这有助于确保借款能够带来经济效益,而不是增加企业的负担。
借款的规模要与企业的实际偿债能力相匹配。
小公司在借款前应进行全面的财务分析,包括对现金流量、利润水平、资产负债率等关键指标的评估。
借款金额不宜超过企业净资产的一定比例,以确保有足够的自有资金作为缓冲,防止因偿债压力过大而影响正常运营。
借款的种类和期限选择也需谨慎。
短期借款虽然利率较低,但还款期限短,适用于解决短期流动性问题;长期借款则适合用于长期的资本支出,尽管利率较高,但还款期限较长,可以减轻企业的还款压力。
小公司应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偿还能力,选择合适的借款产品。
借款的担保方式也是小公司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
一般而言,小公司由于规模较小,信用记录不足,可能需要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来获得借款。
因此,公司应当评估可用于担保的资产情况,避免因担保物不足而错失借款机会或承担过高的借贷成本。
在借款过程中,小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的借款审批程序。
所有借款申请都需经过严格的审查,包括借款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以及还款计划的制定。
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咨询和风险评估,以提高决策的准确性。
借款后的管理和使用也不容忽视。
小公司应定期监控借款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按照既定的计划和目标进行投入。
同时,应建立有效的还款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市场形象。
小企业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第一部分借款管理制度(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生活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借款流程(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二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行政费用。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重: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一致;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一)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二)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三)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三部分劳保品报销制度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报销流程1.购置申请:管理人每月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购买。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
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一)工资支付流程:(1)每月日由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2)总经理提供职工月度奖金分配表;(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5)每月日由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或现金形式支付工资;(6)每月日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凭工资条领工资。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0篇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0篇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1.总则(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
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
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3)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
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
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
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1)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2)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1)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2)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3)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5篇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5篇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应当遵循的原则根据以上对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及其主要问题的分析,结合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
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应当遵循整体性、弹性、比例、优化等原则,在此基础上有效发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作用。
1.整体性原则对于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往往从筹集资金到收回货币资金要经历较多的环节。
而且以上环节相互作用和联系,具有整体性。
同时,中小企业具有资金流动较快的特点,因此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上,应当从财务管理的内外部的联系出发,重视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统一协调。
比如,财务管理在实行分权管理中,需要协调各个责任部门的利益,促使整体效益的最优化。
2.弹性原则弹性原则强调收治平衡,最好是略有结余的实现。
由于任何决策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也即存在风险性。
对此,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应当确保合理的弹性。
当然,该弹性范围受到企业环境、决策可靠性等因素的影响,也要求中小企业科学评估面对的财务风险,从而提高财务管理系统的确定性。
3.比例原则财务管理不仅规划和控制着绝对量的资金,还必须利用各因素的比例关系,从而找到管理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促使比例合理化。
比如,财务管理中经常碰到的负债比率、流动比率等内容。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需要进行比率分析,保持各种比例关系的合理,从而确保企业资金结构的稳定、合理。
4.优化原则一般来说,最优原则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就是多方案中的最优选择,也即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中选择最优的问题解决方案;其次就是确定最优总量,比如理想现金金额,企业筹资总额等总量的确定;最后就是确认最优比例关系,包括利润分配比例、资本结构比例等。
二、加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措施1.优化财务管理环境对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必须构建良好的财务管理环境,从而为确保财务管理的质量。
为此,首先是掌握企业外部财务管理环境。
企业财务人员应当清醒认识到影响财务管理的因素,比如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市场状况等,对搜集的相关资料全面分析研究。
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借款行为,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借款依据1. 公司借款应当以经济效益和公司利益为前提,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确认。
2. 公司借款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经济实力确定借款额度和期限。
第三章借款方式1. 公司可以选择不同的借款方式,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筹集股权等。
2. 公司借款时应当根据借款金额、期限等因素来选择最适合的借款方式。
第四章借款审批1. 公司借款申请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
2. 借款审批应当符合公司内部规定的程序和流程,不能擅自行事。
第五章借款管理1. 公司借款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和保存。
2. 公司借款管理应当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章借款风险1. 公司借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
2. 公司应当做好资金预测和规划,避免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第七章借款利用1. 公司借款应当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不能用于不正当用途。
2. 公司借款应当加强资金利用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和有效。
第八章借款监督1. 公司借款需要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借款行为合法和规范。
2. 公司应当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章借款报告1. 公司应当定期向公司高层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借款情况,包括借款额度、期限、用途等。
2.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借款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第十章借款违约1. 公司借款如出现违约情况,应当及时与债权方协商解决,避免影响公司信用。
2. 公司借款违约应当及时报告给公司高层管理层和董事会,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一章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如有修订,须经董事会批准。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之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以上为公司借款管理制度,凡公司内部借贷行为需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发展银行•【公布日期】2009.12•【文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9年12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小企业贷款,是指农发行为解决农业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农业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的规定。
第三条农业小企业贷款遵循“政策引导、择优扶持,科学高效、精细管理,严控风险、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农业小企业贷款实行单独核算和单独考核。
农业小企业贷款客户不得发放其他种类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种类和条件第五条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为从事农、林、牧、渔业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的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企业。
以下企业不得作为农业小企业贷款客户:(一)纳入合并报表的集团成员企业。
(二)大中型企业因生产经营恶化或业务下滑导致规模缩小的企业。
(三)达不到农发行规定的相关行业信贷准入标准的企业。
第六条贷款种类。
农业小企业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一)流动资金贷款。
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二)固定资产贷款。
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
第七条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农业小企业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对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示范效应,体现地方产业特色和行业优势;(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三)借款人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四)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农发行规定标准;(五)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小贷公司信贷管理规定

信贷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信贷管理,严格规范信贷行为,防范贷款风险,合理设置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总则第一条公司经营贷款,必须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应当实行审贷分离的审批制度;第二条小额贷款是指我公司向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和“三农”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与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人民币贷款;第三条小额贷款的发放,应自主选择贷款对象,自主确定贷款准入条件,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巴中市巴州中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和农村专业户;1、中小企业:指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性企业;2、微小企业;指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生产经营规模微小的生产经营性企业;3、个体工商户:指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者;4、城镇居民:符合法定年龄,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巴中市城镇居民;5、农村专业户:指以商品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以家庭生产、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生产经营单位,能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专业户情况证明材料的经营者;第二章贷款的条件和用途第五条小额贷款借款人申请贷款业务,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符合以下要求:1、借款人年龄在20周岁至60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巴中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在巴中有固定住所;3、具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具备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4、法人需提供最近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除外、特种经营行为还需提供经年检的特种经营许可证;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5、借款人投资经营企业原则上应有固定场所,经营盈利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7、借款人自有资金比例、资产负债率等应符合贷款人规定的要求;8、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六条申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准入标准:1、借款人在贷款人托管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账户,用于贷款本息结算;2、贷款用途真实、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4、具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并与负债规模匹配;5、具有稳定的上下游客户和市场网络;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标准;第七条贷款用途1、用于借款人合法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活动中正常资金需求;2、重点用于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和“三农”经济组织的合法资金需求,用于批发业、零售商贸业、物流运输及其它国家优先发展和重点扶持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主业清晰的中小企业;3、小额贷款资金不得进入证券市场包括股票、权证及基金买卖等、期货交易市场;不得用于外汇买卖、委托理财等金融投资;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4、禁止向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以及为其配套的生产经营企业发放贷款;5、禁止向环境污染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产品质量差、市场销路不畅的生产经营企业发放贷款;第三章贷款期限、额度、利率第八条贷款币种:本贷款的币种为人民币;第九条小额贷款按照期限不同,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小额贷款;短期小额贷款的期限为1年以内,中期小额贷款的期限为1年至3年含3年,长期小额贷款期限为3年以上;法人借款人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营业执照有效期限;个人借款人贷款期限+借款人年龄共同借款人年龄,以最小年龄计算之和不得超过65岁;第十条贷款支用方式为直接支用,直接支用是按照借贷双方的合同约定,在完成公司贷款审批流程,签署完成合法、有效的相关法律文书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的方式;第十一条贷款额度:小额货款额度是在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借款人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已有融资、经营收入、还款能力、信用等级等综合确定;同一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按照监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第十二条贷款利率:小额贷款利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化原则,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第四章客户信用评级第十三条法人客户评级的基本概念和规定1、法人客户评级是对法人客户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的综合评价,评级结果反映其一年期违约概率;2、客户评级范围,在我司办理融资业务和为我司融资提供保证的小企业客户均需评定信用等级;其中,办理低风险信贷业务的小企业客户或采用全额房地产抵押方式办理业务的微型企业客户,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抵押物价值,按照审慎性评价原则,在系统中直接确定信用等级为A级,可不按照评级流程进行评级;其他小企业客户均须按照评级流程进行评级借款人在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等级评级我公司可直接认可;第十四条对需要进行信用评级的公司客户信用等级的划分及定义、评分办法,按照公司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对未达到信用评级条件的公司客户和个人客户,主要依照对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的分析判断以及提供的担保条件,确定其贷款准入资格和授信额度;第五章统一授信第十六条统一授信的基本概念1、统一授信:是通过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统一控制我司系统对客户办理的融资风险总量的管理制度;2、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在对客户的资信情况及融资风险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的基础上核定的我司对客户愿意和能够承受最高风险限额;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属我司商业秘密;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可根据风险控制需要核定专项授信额度,专项用于办理受信审批时制定的融资业务;3、融资风险总量:是根据客户在我司的融资余额结合期限、担保、品种等风险系数折算的加权风险值;4、客户授信额度:是我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和一定条件下可向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折算的融资风险总量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5、核定客户授信额度后,一般应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并收取承诺费;第十七条授信管理的原则授信主体、形式、币种、对象四统一的原则授信主体的统一是指我司系统内只能由一个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授权权限对同一法人客户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或客户授信额度;授信形式的统一是指我司向同一法人客户提供的各种融资业务都应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范围;授信币种的统一是指我司对同一法人客户办理的本外币融资都必须纳入授信范围之内;授信对象的统一是指所有已拟与我司建立融资关系的法人客户都必须纳入授信管理范围,非独立法人客户不得单独授信;第十八条对公司客户授信额度的确定,按照公司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执行;第六章贷款的调查、审查与审批第十九条贷款调查一、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企业的基本资料、贷款需要的资料、担保的资料等;借款书面申请主要内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经营现状和发展前景、财务状况、融资情况、对外担保情况,本次借款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来源、提供担保情况等;二、客户经理收到借款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身份、资质、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融资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环保是否达标、综合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主要内容:1、借款人基本情况,如借款人经营场所、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东情况、企业性质、组织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高级管理人员素质等;2、国家或地区所属行业政策对借款人未来发展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调查企业经营现状,分析发展前景;3、借款人及主要股东、高管人员的信用状况,借款人的主业变迁情况和主要关联关系;4、经过年检的借款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章程、特种经营许可证等;5、借款人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主要资产构成、负债结构、付息负债情况、资金运营情况、主营产品结构、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营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及还款来源等,环保是否达标;6、贷款期限内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计划和重大投资计划;7、借款人的综合收益能力、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信用状况;8、对采用担保方式的,要重点调查抵质押物权属是否清晰、是否有争议、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保证人的资格和能力等情况;9、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调查意见并撰写贷款调查报告,提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款期限长短、贷款利率水平、担保方式等明确意见,送信贷业务部负责人初审;三、对小额贷款应坚持第一还款来源与第二还款来源并重的原则;在业务操作时应分别通过人民银行企业信贷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和相关企业在各家银行间的贷款情况,防范借款人融资过渡的风险;四、信贷业务部负责人对借款人主体资格及借款意愿的真实性、合理性、业务交易背景、借款人投资经营企业的状况,贷款申请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客户经理调查情况意见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送风险控制部门审查;第二十条贷款审查风险控制部门应从信贷政策、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角度进行全面审查,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客观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贷款资料是否齐全,客户信息、贷款信息录入是否准确;借款申请人资格、资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借款申请人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贷款担保是否足额、合法、有效;贷款投向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贷款人有关规定;贷款用途是否合法、合理、融资金额是否适度,贷款期限是否匹配,利率、还款方式、支付方式是否条符合相关规定;贷款风险是否可控;调查人是否履行了调查职责,调查意见是否客观;并负责撰写详细的审查报告,提出审查结论;第二十一条贷款审批贷款审查实行“审贷分离”制度,对符合审议标准的贷款实行董事会会议和贷审会会议审批制度小额贷款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不符合标准的贷款按照贷款审批权限执行,但必须完成审批前的全部审查、审核程序;第七章信用贷款第二十二条信用贷款的基本概念和要求一、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保障贷款债权实现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是确定信用贷款的基本依据;二、不得对我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信用方式发放贷款;禁止向根据银监会规则界定的我司关联自然人和我司在职员工发放个人信用贷款;三、发放信用贷款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我司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三条信用贷款的条件一、借款人申请信用贷款除符合我司贷款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有下列条件:1、基期信用评级在AA -级含以上;2、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平均值含;3、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4、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正值;5、无不良信用记录;6、我司要求的其他条件;借款人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不适用第3条的规定,但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且在实际经营期内未发生经营亏损;二、对借款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但有政府含财政部门出具还款承诺作为贷款保障措施的,可以发放信用贷款,但必须严格管理;同一笔贷款既采用信用方式又设定了担保的,和借款人要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担保贷款金额;四、借款人为自然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年龄在25含到55含周岁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巴中市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且在巴中市辖区内有固定住所;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拟申请贷款的个人或家庭月贷款支出与可支配收入比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控制在50%含以下,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可支配收入比控制在55%含以下;或具有足以覆盖到期贷款本息的个人金融资产包括存款、债券、理财产品、基金、股票等;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任何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第八章贷款担保管理第二十四条贷款担保的基本概念和规定一、贷款担保,是指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二、贷款担保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健全贷款担保管理制度,恰当选择担保方式,完善担保手续,规范担保合同内容,强化贷后管理,努力实现担保债权,以提高贷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三、办理贷款担保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我司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贷款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贷款担保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贷款担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担保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在合法性前提下贷款担保的各项手续完备;贷款和担保的可靠性主要是指所设贷款担保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四、贷款担保的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原则上应当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五、贷款担保的方式为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本办法所称贷款保证担保是保证人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我司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债权的情形,保证人按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本办法所称贷款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下称抵押人不转移对本办法规定可以接受抵押的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抵押物向我司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我司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本办法所称贷款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下称出质人将本办法规定可以接受质押的动产或者权利移交我司占有或者依法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以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质物向我司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我司有权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以质物折价或者以贴现、拍卖、变卖质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六、使用一种担保方式不足以防范和分散贷款风险的,应当选择两种以上的担保方式;同一笔贷款设定两种以上担保方式时,各担保方可以分别担保全部债权,也可以划分各自担保的债权份额;同一笔贷款既有保证又有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抵押或质押担保的,一般应先行使抵押权或质权;我司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在担保合同约定担保债权的实现顺序;同一笔贷款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我司一般不主动划分保证担保和抵押或质押担保的份额,而由各担保方分别担保全部债权,我司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请求保证人或者抵押人或出质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和抵押人或出质人要求划分担保份额的,双方可以在保证合同和抵押或质押合同中约定;七、同一担保方式的担保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同一笔贷款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我司一般不主动划分各保证人的保证份额;如果保证人要求划分保证份额的,双方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同一笔贷款有两个以上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我司一般不主动划分他们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如果抵押人或出质人要求划分其担保的债权份额的,双方可以在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中约定;八、本办法适用于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向我司申请各类贷款的担保;第二十五条贷款保证担保一、保证人的资格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作为借款人在我司贷款的保证人;1、在办理贷款保证担保时,应优先选择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强、信誉状况好的法人为保证人;2、法人、其他组织为保证人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2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制度,有享有所有权或者依法处分权的独立财产;3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4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5无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6企业征信系统中无不良环保信息记录;7无重大经济纠纷;3、自然人为保证人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有固定的住所;4有合法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5无贷款逾期、欠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不良信用记录;4、不得接受下列人员的保证担保;1担保法定代表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公司在其任职期间有过破产、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的;2有过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等不良信用记录的;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的,但过失行为除外;4我司认为不适宜提供保证担保的其他人员;二、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1、法人、其他组织为保证人的,应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表,属于金融、建筑、食品、医药等需要批准方能经营的特殊行为的,须同时提交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或印鉴;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5章程;6贷款卡及最近年度的年审证明未申领贷款卡的保证人除外;7税务登记证明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8当期及经依法成立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至少是近一年的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9预留印鉴卡;10或有负债清单及情况说明;11我司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人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依公司章程作出的同意提供该保证担保的决议原件;2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依公司章程作出的签约人授权委托书及签字样本或印鉴;3、自然人为保证人的,应提交下列材料:1保证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2保证人的居住证明户口簿或近三个月房租、水、电费收据;3保证人财产及收入状况证明合法、有效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我司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4保证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5我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第二十六条贷款抵押担保一、抵押物的范围1、我司可以接受下列财产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抵押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有经营期限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屋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经营期限;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2建设用地使用权;3抵押人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2、在办理贷款抵押担保时,应当优先选择现房、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价值相对稳定、变现能力较强的抵押物;对机器、设备及其他不易变现或价值波动较大的抵押物应当从严掌握;3、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应当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将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并在核实抵押率时充分考虑应缴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因素;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将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将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同时抵押,并在核定抵押率时充分。
公司对内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对内借款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借款行为,确保借款程序透明、公正,并有效控制和降低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旨在帮助员工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问题,同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及高效利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临时工、外包人员等非正式员工不在此制度适用范围之内。
三、借款条件1. 员工需在公司服务满一定时间(例如六个月)后方可申请内部借款。
2. 员工在过去一年内的工作表现需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水平。
3. 员工不得有未结清的内部借款或存在逾期未还款的情况。
四、借款额度与期限1. 根据员工的职级和工作年限,设定不同的借款上限。
2. 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3. 借款金额应控制在员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之内。
五、申请流程1. 员工需填写内部借款申请表,明确借款原因、金额和期限。
2. 直接上级主管审核并给出意见。
3.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员工信用状况进行复核。
4. 最终由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审批。
六、利息与还款1. 内部借款可以设定低于市场水平的固定利率。
2. 员工可选择分期还款或一次性还清。
3. 对于提前还款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利息减免。
七、违约责任1. 若员工未能按期还款,将按日累计罚息。
2. 连续两次违约的员工将被取消内部借款资格。
3. 严重违约情况可能涉及法律诉讼。
八、其他规定1. 公司保留随时修改借款政策的权利,任何变更须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2. 所有借款记录应予以保密,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不得对外披露。
小企业贷款年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贷款风险,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小企业贷款业务。
第三条小企业贷款年审是指商业银行对已发放的小企业贷款进行的年度审查,包括贷款使用情况、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
第四条小企业贷款年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3. 风险防范,合规经营。
第二章年审内容第五条小企业贷款年审内容包括:1. 贷款基本状况审查;2. 贷款使用情况审查;3. 企业经营状况审查;4. 信用状况审查;5. 还款能力审查;6. 风险防范措施审查。
第六条贷款基本状况审查包括:1. 贷款合同、借据等文件齐全;2.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要素符合合同约定;3. 贷款用途合规;4. 贷款发放、收回等操作符合规定。
第七条贷款使用情况审查包括:1. 贷款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贷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3. 贷款资金使用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第八条企业经营状况审查包括:1. 企业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资产质量等指标;2. 企业发展规划、经营战略等;3. 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政策环境等。
第九条信用状况审查包括:1. 企业信用评级;2. 企业信用记录;3.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信用状况。
第十条还款能力审查包括:1. 企业现金流状况;2. 企业盈利能力;3. 企业偿债能力。
第十一条风险防范措施审查包括:1. 贷款风险分类;2. 贷款风险预警;3. 贷款风险处置措施。
第三章年审程序第十二条小企业贷款年审程序如下:1. 商业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提前通知小企业进行年审;2. 小企业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 商业银行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4. 商业银行根据审查结果,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5. 商业银行根据风险分类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借条管理制度

公司借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借款行为,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规行为。
二、借款范围1. 公司员工因私人原因需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方可进行借款操作。
2. 借款使用范围限于个人紧急原因,不得用于投资、赌博、购物等非法或不当用途。
3. 公司部门或员工之间的借款需由部门主管或直接上级进行调解,并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借款流程1. 填写《借款申请表》:借款人应填写个人信息、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及还款方式等相关信息,并注明是否有抵押担保。
2. 部门审批:借款人应将填写好的《借款申请表》提交给所在部门主管或直接上级,经审批同意。
3. 公司审批:部门主管或直接上级审批通过后,将《借款申请表》递交给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4. 支付借款:公司财务部门接到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的借款申请后,将借款金额支付给借款人。
5. 填写《借款收据》:借款人收到借款金额后,需填写《借款收据》并交给公司财务部门存档。
四、还款方式1. 员工借款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具体还款期限由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根据借款情况确定。
2. 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也可根据约定的期限分期还款。
3. 还款日: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4. 逾期处理: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借款本金和利息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抵押担保1. 借款人如需提供抵押担保,应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抵押物,并签订《抵押担保合同》。
2. 抵押物评估:公司将对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确定。
3. 抵押物处置:若借款人逾期还款或还款不足,公司有权处置抵押物来清偿借款本息。
六、监督管理1.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核查和汇总,报告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核。
2. 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有权对借款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保障公司利益。
公司借支款管理制度

公司借支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借支款的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借支款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员工的借款行为。
第三条公司借支款应遵循“合规、规范、审慎、公开、监督”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借支款管理制度,制定详细规定,加强内部控制,预防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和利益。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借支款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第二章借支款的申请第六条公司员工借支款需填写借支款申请表,包括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借支款申请应有员工本人亲笔签名,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借支款申请需经过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然后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在收到借支款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批,审核借款金额和还款方式等内容。
第十条借支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应由财务部门将款项支付至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章借支款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借支款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借支款记录进行归档保存。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借支款台账,及时记录员工的借款金额、还款周期等信息。
第十三条借支款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严禁倒卖、转借等行为。
第十四条借支款应按时按量还款,逾期还款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借支款的还款方式应灵活多样,员工可选择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
第四章借支款的监督第十六条公司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员工的借支款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借支款情况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领导应对借支款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借支款的监督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修改,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即为公司借支款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各部门和员工需严格遵守,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经典版(5篇)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经典版总则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__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4、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____年;2、机器设备____年;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____年;4、其他设备____年。
小规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处理公司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和部门。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1.原始记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变卖,都要按照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的各种原始记录格式、内容的填制要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2.计量验收工作:公司各种财产物资的购置、领用、转移,产品的入库、销售及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3.定额工作: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利用、消耗等方面制定合理的定额,参与考核修订。
4.内部计划价格工作:财务中心牵头负责公司内部价格的制定工作,根据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种产品、在产品、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计划价格.5.财产清查工作: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转移、调出、调入、收发、领退、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处理,都要履行严格的报批审核手续。
每年11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工作,及时处理财产变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第六条本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第七条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进、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全集)

附件1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部门。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贷款规定。
坚持“三农”为本,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
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基本制度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
公司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1、“三农”客户.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涉农企业。
2、一般客户。
指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3、重点客户.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
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5、重点项目.指对公司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的区域。
7、优势行业。
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三农”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二)严格准入条件。
公司办理信贷业务坚持“有条件、保安全、创效益”原则。
1、基本条件:(1)《贷款通则》规定的条件。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看好。
(3)具备评信条件的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用途合规合法。
(5)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担保合法、有效、足值,还款计划切实具体。
镇江市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管理细则

镇江市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管理细则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为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镇江市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7月27日镇江市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镇江市企业融资环境,有效缓解我市部分企业转贷难题,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规范镇江市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建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00号)与《关于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7〕1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是指经镇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核准的拥有小额贷款经营资格,为小微企业提供转贷资金服务的公司。
第二章设立第三条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辖市(区)行政区划的名称,行业为“转贷服务”,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如“XX市XX区XX转贷服务有限公司”、“XX县(市)XX转贷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为小微企业提供转贷资金服务。
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发起人向辖市区金融办提出筹建和开业申请,经辖市区金融办初审后,再向市金融办提出筹建和开业申请,经市金融办审核批准后,发起人持市金融办核准文件到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原则上各辖市(区)可设一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支持和鼓励财政资金、从事资本经营的国有控股平台,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
第五条申请设立材料:(一)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筹建和开业申请;(二)辖市区金融办请示;(三)主发起人必须为法人股东,法人股东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纳税证明、上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法人股东上一会计年度须为盈利企业,且出资额不得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末所有者权益的35%)、企业信用记录、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无犯罪记录证明;若有自然人股东,须提供股东个人简历、身份证、自有资金出资承诺书、个人资产评估报告、个人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四)拟任高级管理人(总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65岁以下)、学历复印件(中专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简历(从事金融业务工作4年以上或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金融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五)营业场所选址资料:公司拟设营业场所地址(具体到门牌号码);工商部门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六)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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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部借款事项,有效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借款按性质和用途不同分为:员工因私借款、员工因公借款、员工备用周转金借款。
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员工因私借款
(一)正常上班员工因私借款
借款规定: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借款人出具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由会计复核,总经理审批后借支,且借款额不应超过当月(未发放月)应得工资额。
借款管理:员工个人私用借款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
对于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该损失。
二、员工因公借款
(一)借款规定:对于因公借款的,使用业务借款单,写明借款具体事由、预计还款时间,由借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签借条,经会计复核,总经理签字批准。
总经理外出不在公司的,经总经理口头批准,由会计复核后付款,但借款单应由出纳员在总经理返回公司后及时履行补签字手续。
(二)借款管理
公派业务借款应专款专用,严禁公款私用,业务经办人应在业务
完成后5日内,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签批后,冲抵借款单或返还现金:报销单不足冲借款单的,要补交现金;超出借款单的部分由出纳员支付现金;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需用的借款,当事人应如数清偿原借款单。
原则上应多退少补。
三、员工备用周转金借款
(一)借款规定:对于需用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应出具书面备用金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备案。
(二)借款管理:备用金应专款专用,财务部有权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
部门员工不需使用备用金时,需立即归还备用金。
所有借支备用金的部门员工,在年度终了前或离岗时应将所借备用周转金结清。
四、借款控制及管理
(一)员工借支现金前必须预计合理的借支额度,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额度的审核。
(二)大额借款要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通知财务部。
(三)员工借款的报销应取得真实合法的报销票据,部门负责人审核其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财务部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并复核业务的合理性,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进行报销处理。
(四)员工报销款项应首先用于偿还借款。
如报销同时遇有新工作任务需借支现金时,需再次履行借款审批手续,财务部不得保留借款人原借条,而以报销单直接支付现金。
(五)借款单内均应注明借款、还款时间及借款用途。
(六)财务部将严格控制员工借款额,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和还款的情况,及时清理借支,对超过借支单中约定还款时间10日内未还款的员工,财务部将催收。
财务部将每季度对员工借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对于员工逾期借款且接催收10日内仍未还清借款的员工,财务部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借款。
(七)借条单原则上应挂帐,鉴于公司实际情况,除备用金借条挂帐外,其它临时因公借款及个人因私借款的借款单存于出纳员处,不作入帐处理,由出纳员直接催收现金或在报销时扣减借款。
五、借款审批流程及单据使用规定
(一)单据使用规定:业务借款单、备用金审批表
(二)审批流程:借款人开具借款单→会计审核→总经理签字→出纳员付款。
六、借款责任
如审批人审批的借款造成损失的,审批人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