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交工验收资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间交工验收资料

(水口至格拢段)第一册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格拢段)黎平县境内主便道

施工总结

一、项目建设背景

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格拢段)工程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厦门至成都高速公路(M70)贵州境内的重要组成段,是今年拟定开工的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是国务院审批通过的国家高速公路“7918”路网中的16横,是连接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和东南沿海地区的重要通道。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作出批示,并亲自安排部署工程建设事宜。该项目全长:206.866公里,按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6米,估计总投资:184.52亿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格拢段)黎平县境内施工主便道,涉及我县四个乡镇,8个行政村。(详见厦蓉高速公路贵州境水口至格拢段(黎平县境)施工主便中间交工数量表。)

2007年11月7日,总监办、黎平县交通局确认的施工主便道里程:总里程为60.437公里,其中:新建26.644公里,改建33.793公里;2007年6月16日会议纪要及2008年6月3日现场组现场核实桥梁两座:规格桥至归格K0+400板桥1座/18米,规格桥至归格K0+800石拱桥1座/25.26米,三、任务依据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07]32号《关于研究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公路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的会议纪要》的精神,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段项目的施工主便道由地区交通局牵头承建,各县交通局承担本县境地内的高速公路施工主便道施工建设任务。

四、执行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厦蓉高速公路(贵州境)水口至都匀段(黔东南州境)施工主便道暨通村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书》中 1.3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贵州省公路局《农村公路通达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的相关通知执行。

五、施工过程

1、施工主便道测设

根据州交通局的工作布置和安排,我县交通局于2007年6月2日组织局技术人员对施工主便道进行外业测量,于2007年6月20日完成。

2、施工前动员工作

在施工图测设过程中,通知项目所在乡镇、行政村,取得项目所在地村民的大力支持,提前作施工前征迁的动员工作,使工程的征迁工作在施工前得以顺利开展,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3、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在施工前,县交通局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后,详细说明工

程质量要求,并在施工前作了详细的技术交底。

4、加强监督管理

在县交通局接到任务后,县交通局组织技术、财务、后勤管理小组,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行职责、相互配合的工作职责。根据各个工程不同的施工特点,经过技术人员的预算,择优选择施工队施工。并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廉政责任书,从源头上管理好施工项目。

5、开工、完工情况

施工主便道于6月开工,于2007年11月24日全部完成。

6、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六、存在的问题

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格拢段)黎平县境内施工主便道,部分工程受资金和地形限制,局部地段达不到技术标准要求。

黎平县交通局

2008年3月5日

厦蓉高速公路(贵州境)水口至都匀段

(黔东南州)施工便道暨通村公路建设工程

合同书

甲方: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乙方:黔东南州交通局

签订日期:二○○七年月日

工程建设合同

甲方: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乙方:黔东南州交通局

签订日期:二○○七年月日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07]32号《关于研究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公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会议纪要》的精神,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段项目(以下称“水都项目”)的施工主便道结合通村公路的建设来修建。为此,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水都项目黔东南州境内施工进场主便道(通村公路)建设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厦蓉高速公路水都项目黔东南州施工主便道(通村公路)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黔东南州丹寨县、榕江县、从江县、黎平县。

工程内容: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项目在黔东南州丹寨县、榕江县、从江县、黎平县、境内的施工进场主便道(通村公路)改扩建和新建。施工进场主便道主要服务于水都项目,兼顾通村公路建设。

施工进场主便道控制点、起点、终点、线路走向及相关资料,以合同双方和主线设计单位现场调查的主便道实施规划表为准。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技术标准:按照交通部发布的《JTG B01-2003》四级公路标准新建和改扩建,困难路段按照贵州省乡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BJ22-028-97》新建和改扩建。路基设计宽度为6.5米,困难路段为4.5米,可视范围200米内设错车道。路面为泥结碎石路面。

1.4合同价款:新建10万元/公里,改扩建7万元/公里,施工管理费为0.15万/公里,必须修建的桥梁另计。经初步核定,黔东南州境内施工主便道295.78公里,其中新建160.9公里,改扩建134.88公里,合同暂定总价款为2597.527万元(具体里程情况详见《厦蓉高速公路水都项目主便道(通村公路)计划表》)。竣工决算价按实际完成的里程计算。

第二条双方责任

2.1.1派驻工地现场代表,负责现场监督。

2.1.2甲方变更工程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作费用。

2.1.3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及时支付工程款。

2.2乙方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