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对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的使用、调配、维护和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管的措施和制度。
公务用车是国有企业为了履行工作职责和代表国家利益开展各项任务而购置和使用的专用车辆。
为了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维护国有企业的形象和公信力,需要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首先,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制度应明确公务用车的购置、配置、使用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和程序,其中包括公务用车的购置审批、登记备案、使用计划、调配和使用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制度还应规定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保险和年度检验等事项,并明确相应的责任和执法机构。
其次,国有企业应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程序和规范。
使用程序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申请、审批、派遣和归还等环节。
审批程序要求明确,确保用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避免滥用公务用车。
使用规范要求使用人员在行驶中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车辆的安全性,妥善保管车辆,并规定禁止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目的。
第三,国有企业应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管和监督。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抽查,检查车辆的使用情况和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依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监督机构和工会组织还可以通过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公务用车违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国有企业应加强公务用车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和保养制度,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同时,还应建立技术档案和消防档案,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五,国有企业应开展公务用车的信息化管理。
通过建立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实现对公务用车信息的实时录入、查询和分析,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同时,还可以利用GPS定位技术对公务用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用车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总之,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是保障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重要措施,需要明确政策、规范程序、强化监管。
2015年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公司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行为,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行车安全,切实为科研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产权隶属公司的机动车辆,以及在公司公务车辆无法满足调遣的情况下,用车人申请公用的私车。
第三条车辆实行“归口集中管理”的原则,归口行政部门集中管理,行政部门按实际用车需求进行调度。
第四条行政部门负责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证照保管;负责其年审工作;负责油料、养路费、保险费的购买缴纳等事务;负责车辆保养与维修,车辆停、洗费、过路过桥费及驾驶员出车补贴的统计审核工作;负责组织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管理第五条车辆调派原则(一)业务部门在进行车辆调派时应紧紧围绕公司科研生产经营这一中心,按照轻重缓急的派车原则,合理调派车辆,确保用车需求。
(二)当公司公务车辆无法满足需求时,使用部门用车可申请私车公用或对外租车,以解决用车需求。
“私车公用”是指公司内部的人员,将其私有汽车用于公务活动,私有汽车必须是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 1 -(三)所有公务用车,用车人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表1),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交由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人员”)直接安排。
超出大成都范围的长途用车,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由车管人员统一安排。
(四)车管人员接到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应依用车重要性顺序尽快安排好车辆并通知申请人,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五)驾驶人员必须服从车管人员的调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出车或擅自出车。
如遇特殊情况,用车人可电话告知车管人员,车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并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后可先派车,后补单。
(六)驾驶人员接到车管人员的通知后,向车管人员领取车钥匙以及行车所需证件等,上车时应填写每车设置的“业务用车记录表”(附表2),使用前应检查车辆里程表、记录表与前一次用车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车管人员发现记载不实、不全,应追其原因并查明,驾驶人员出车完毕后应将领取物件完整归还车管人员。
(完整版)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用车安全,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公务车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公务用车。
第三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部公务车的统一管理及调度,负责年度公务车相关费用预算提报。
第四条经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人员驾照查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公务车购置第六条公务车选购原则(一)适用原则:选购的公务车能适应公司工作需要。
(二)经济原则:选购公务车应考虑公司的经济承付能力,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选购经济实用、物美价廉的车辆。
(三)耐用原则:选购时要特别注意公务车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尽量选购适应性强、安全可靠、经济耐用的车辆。
第七条公务车采购依照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办理。
第三章公务车档案管理第八条公务车档案包括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公务车卡片及技术档案。
第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如保险单、纳税缴费记录等)。
第十条新车购进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公务车登记卡片》(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更新和保管公务车技术档案资料,包括:(一)车辆运行基本情况记录。
(二)车辆牌照变更、改装、改造等情况记录。
(三)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车辆保险记录。
(五)车辆使用费记录。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是指经过公司批准取得公务车临时使用权的公司职工。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必须持有驾照,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应按批准的路线行车,不得随意变更目的地。
第十五条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
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辆使用人承担。
国企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国投集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河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车辆管理坚持便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是集团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审计法务部对集团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四条严格车辆管理。
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五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
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
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六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
集团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登录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如实填写出车申请,并经主管领导审核。
综合办公室负责每月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
第七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
除外派公出情况外,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车库,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集团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八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
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第九条集团公务用车由综合部统一调度。
第十条用车范围:(一)办理保密、机要文件及其他涉密业务;(二)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稳定事件等;(三)上级部门到我市督查、督导、考核、调研和召开现场(报告)会等重要活动;(四)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通知的重大紧急会议和公共交通工具难以按时保障出行的重要紧急活动;(五)举行全市一类大型会议(市党代会、市人大、政协两会)需要运送会议设备、材料、资料等;(六)重要工作调研、视察、招商引资、访贫慰问、重大工作督查和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内的重点专项检查、督查、考核;(七)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的应急公务出行和确需开展的基层调研、跨行政区域的重要公务活动;(八)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事项。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用车安全,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公务车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公务用车。
第三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部公务车的统一管理及调度,负责年度公务车相关费用预算提报。
第四条经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人员驾照查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第八条新车购进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公务车登记卡片》(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第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更新和保管公务车技术档案资料,包括:(一)车辆运行基本情况记录。
(二)车辆牌照变更、改装、改造等情况记录。
(三)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车辆保险记录。
(五)车辆使用费记录。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条车辆使用人是指经过公司批准取得公务车临时使用权的公司职工。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人必须持有驾照,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应按批准的路线行车,不得随意变更目的地。
第十三条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
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辆使用人承担。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对所驾驶车辆在使用期限内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清洁。
第十八条公务车申请及审批:(一)公司各部室因公需使用公务车时,由车辆使用人填写《公务车使用申请表》(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履行完审批程序后,到经理办公室领取钥匙,当天返回后及时将钥匙交回经理办公室并注销登记,车辆管理员确认登记内容。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由其所在部门经理通知经理办公室说明原因。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依据《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和管理行政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公务用车。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分类和使用权限第三条公务用车的分类根据用途和性质,将公务用车分为以下几类:1. 领导干部使用的公务用车2. 行政办公人员使用的公务用车3. 工作人员使用的公务用车第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权限1. 领导干部可以使用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公务用车。
2. 行政办公人员可以使用本单位的公务用车。
3. 工作人员可以使用本工作岗位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公务用车的申请1. 公务用车申请需提前至少一天提交,包括出车时间、出车地点、用车事由等信息。
2. 公务用车的申请必须经领导干部批准后方可出车。
第六条公务用车的审批1. 公务用车的审批需按照正式程序进行,包括审批表的填写和签字确认。
2. 审批人员需核实申请人的用车事由,并保证用车事由符合规定。
第四章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第七条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1. 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应在工作时间范围内,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超时使用。
2. 公务用车的加班使用需进行额外审批,并按规定支付额外加班费用。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保养维护1. 公务用车的保养维护由指定单位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
2. 公务用车的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使用记录1. 公务用车的使用记录需详细记录行驶里程、用车事由、油耗情况等信息。
2. 公务用车的使用记录应及时上报,并定期进行核对和审查。
第五章公务用车的监督和考核第十条公务用车的监督1. 监督部门需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抽查和检查,确保用车规范和合理。
2. 监督部门有权要求公务用车的相关单位提供用车记录和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考核1. 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指标和标准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权的评估依据。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完整资料)
感谢所有参与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同 事和员工,是他们的辛勤工作和无私 奉献,使得本管理办法能够得以顺利 实施。
感谢所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读者,是 他们的反馈让我们能够不断完善和优 化本管理办法。
THANKS
感谢观看
员工需提前申请公务用车,注明用车时间、地点 、原因等。
02
调度安排
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合理调度 ,确保用车需求得到满足。
车辆保养与维修
定期保养
公务用车需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维修申请
如车辆出现故障,需及时向公务用车管理部门申 请维修。
车辆年检与保险
年检制度
公务用车需定期进行年检,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达标。
03 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助于促进国有企业的现 代化管理水平的提升,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02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用车范围与标准
公务用车范围
国有企业中,因公出差、开会、调研、学习等涉及的交 通工具。
用车标准
根据出差目的、里程等因素,确定乘坐的车型,如轿车 、商务车等。
用车申请与调度
01
用车申请
04
细则
用车计划与安排
部门用车需求申报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向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提交用车计 划申请。
用车计划审批
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车辆可用 情管理部门根据用车计划,提前发放派车单,明确用车时间 、地点、事由等。
车辆调度与使用
01 规定》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监督
03 检查办法》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购置
02 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报废
04
管理规定》
国资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国资企业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资企业车辆的使用与管理,保障企业车辆的安全运营,提高车辆利用率,减少使用成本,便于加强对车辆的监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资企业的所有车辆。
国资企业包括由国家拥有或控股的企业。
第三条国资企业的车辆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诚信、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管理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不断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水平。
第五条车辆管理应注重节能环保,提倡绿色出行,倡导低碳生活,推行节约型经营。
第六条车辆管理应树立文明意识,倡导遵章守纪,弘扬团队意识,提倡互助互劳。
第七条车辆管理应加强安全防范,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人身安全,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八条车辆管理应遵循合理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车辆资源,实现最佳利用。
第二章车辆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九条国资企业车辆管理应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购置、保养、维修、使用、报废等。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应有专职人员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车辆日常管理、维修保养、涉外车辆管理、违章处理等。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达到安全运行标准。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制定车辆使用计划,根据企业需求合理分配车辆资源,保障业务的开展。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计划进行出车,不得擅自使用车辆。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遵守车辆保养维修制度,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得违反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疲劳驾驶。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或故障时,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协助处理事故,确保安全。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保管车辆钥匙,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不得让未经许可的人员驾驶车辆。
企业公务用车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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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
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官方权威通用)
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官方权威通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xxxxx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用车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车辆的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依据国家及省、市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三条公司参照《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实行统一费用管理、车辆管理和司机管理,压缩费用、编制,集中加油、维修和保险。
第四条公司领导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的用车原则。
第五条行政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日常派遣工作。
车辆班班长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保险、保养、ETC、油卡续费等工作的统一管理,直接对接行政办公室车辆管理工作。
第三章车辆管理及使用第六条行政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包括维修档案、事故档案及驾驶人员安全行车档案),为车辆管理工作提供原始数据。
第七条公司车辆使用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分级审批”的原则,实行用车审批制度。
第八条市区范围内办理业务一般不派车,若确需用车,经办人需填写《车辆使用审批单》(附件)。
审批单应写明用车部门、乘车责任人、乘车人数、用车事由、行车目的地、用车时间、预计用车时长等详细信息,经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办公室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部室因公需在市区外用车,必须由经办人填写《车辆使用审批单》(附件),审批单应详细填写用车部门、乘车责任人、乘车人数、用车事由、行车目的地、用车时间、预计用车时长等事项,经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办公室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行政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统一指派车辆和驾驶员。
驾驶员未经办公室派遣不得私自出车。
第十一条正常情况下,公司车辆全部外派,遇紧急事务必须用车时,用车部门负责人须告知行政办公室并做登记,行政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外派人员乘坐其它交通工具,所产生费用经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办公室审批后按报销流程办理。
公务车管理办法正式版(2015)
8.1驾驶人因以下情况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生违章行为的,当事人须自行承担因违章产生的各项处罚费用:
8.1.1无证驾驶。
8.1.2酒后驾驶。
8.1.3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8.1.4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引起的违章或交通事故。
8.1.5如适逢车辆年审期间,违章当事人因怠慢销案手续导致产生年审滞纳金的,由违章当事人负责。
1.3公务车管理部门:人事行政部。
2.公务车使用范围
2.1各部门业务外出须用车;
2.2送货、接货须用车;
2.3物资采购须用车;
2.4经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用车。
3.管理部门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务车的日常管理,具体包括:
3.1.1负责公务车管理、安排和调度。
3.1.2负责建立车辆行驶记录、车辆里程统计、驾驶员工作量考核、车辆维修保养保养及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
11.3正常情况下行驶过程中发生单方或双方碰撞事故的,驾驶员须承担由交警部门认定并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时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因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已明确的对事故其他方的额外补偿。
11.4发生单方或双方碰撞事故,却未主动申报者,无论有责无责,一经查出,当事人给予行政记大过一次;如存在违法违规驾驶行为者,按照11.1条执行。
修改4.3项,增加用车申请程序
文件内容:
1、总则
1.1制定目的:为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明确相关职责,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结合公务用车的工作实际和需要,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公务车的定义:凡以公司名义购买并使用,或总经理授权以员工个人名义购买但由公司使用管理并承担费用的车辆统称公务车。
6.3.2投保车辆险种参照交管部门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主要投保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限使用5年以内的车辆)、车上人员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篇: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总体要求,规范公司公务车辆运行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最新规定;(二)公司所有公务车辆仅用于企业经营,企业负责人及高层管理人员均不配备专车;(三)厉行节约,合理高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三、管理责任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公务用车的购置、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四、管理方式(一)公务车购置:1、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
2、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
3、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公司应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
(二)公务车租赁:1、公司公务车租赁仅限于自有公务车无法满足业务需要或于外地开展的业务自有公务车使用成本高于当地租赁成本时。
/ 22、所有租赁车辆均签订公司《车辆租赁协议书》或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租车公司提供的制式租车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照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评审及审批程序;经审批生效的车辆租赁合同送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车辆租赁费用标准按照日租金(含燃油费、司机劳务费,不含路桥费、司机餐费及开票税费等)轿车(排气量1.8升及以下)不高于500元,货车(载重量3.5吨及以下)不高于600元,商务车(排气量3.0升及以下,载客量7人及以下)不高于1200元执行。
(三)公务车使用及保养维修1、依据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完整版)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用车安全,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公务车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公务用车。
第三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部公务车的统一管理及调度,负责年度公务车相关费用预算提报。
第四条经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人员驾照查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公务车购置第六条公务车选购原则(一)适用原则:选购的公务车能适应公司工作需要。
(二)经济原则:选购公务车应考虑公司的经济承付能力,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选购经济实用、物美价廉的车辆。
(三)耐用原则:选购时要特别注意公务车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尽量选购适应性强、安全可靠、经济耐用的车辆。
第七条公务车采购依照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办理。
第三章公务车档案管理第八条公务车档案包括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公务车卡片及技术档案。
第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如保险单、纳税缴费记录等)。
第十条新车购进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公务车登记卡片》(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更新和保管公务车技术档案资料,包括:(一)车辆运行基本情况记录。
(二)车辆牌照变更、改装、改造等情况记录。
(三)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车辆保险记录。
(五)车辆使用费记录。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是指经过公司批准取得公务车临时使用权的公司职工。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必须持有驾照,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应按批准的路线行车,不得随意变更目的地。
第十五条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
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辆使用人承担。
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公司人员到公司驻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
第二章差旅费的使用原则第四条差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第五条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六条差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经营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七条要按照中央及北京市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三章差旅费的预算管理第八条差旅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公司各部室结合下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编制本部室差旅费预算,填写《差旅费预算申报单》(见附件1),经部室分管领导初步审核后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经理办公室汇总差旅费预算数额,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将数据报送财务资产部纳入年度预算编制。
第四章差旅费使用标准及审批权限第九条岗位职级分类第十条差旅费使用标准(一)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二)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城际交通、住宿、用餐及市内交通的,则不再报销相应费用。
(三) 跟随上级领导一同出差的,如因业务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补贴标准方可上浮至上级领导的标准一并执行。
(四)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机场建设费凭据报销。
(五)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购买附加的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六) 出差人员住宿应选择单间或标准间入住,C级、D级两人同行若为同性的原则上应合并住宿。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加强公务用车的调配管理,确保车辆在不同部门 间得到合理分配。
03
公务用车的配置和采购
配置管理
1 2 3
配置标准
根据国有企业员工职级和工作需要,制定公务用 车的配置标准和数量限制,确保配置合理、节约 资源。
配置审批
建立严格的配置审批制度,对申请配置公务用车 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配置标准和实 际需求。
费用支出情况
核实公务用车相关费用 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存 在虚报冒领、违规报销 等问题。
违规处理
通报批评
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 定的国有企业进行通报
批评,督促其整改。
经济处罚
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个人或单位进行经济处
罚,追缴不当得利。
纪律处分
对严重违反公务用车管 理规定的个人或单位, 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
解释权
本管理办法由国有企业负责解释,如 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执行。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国有企业所有 ,如有需要修改或补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国有企 业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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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流程管理
规定公务车的维修流程,包括维修申请、审批和实施等环节。
维修费用控制
制定合理的维修费用标准,对超过标准的费用进行审批和控制。
油料管理
油料使用登记
要求用车人对每次加油进行登记,记录油料使 用情况。
油料消耗标准
制定公务车的油料消耗标准,对超标用油进行 审批和控制。
油料采购管理
规范油料的采购流程,确保油料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保险管理
保险购买规定
明确公务车保险的购买规定,包括保险种类、购买时间和 续保等。
保险理赔流程
国有企业车辆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车辆管理办法1 总则1.1 运输车辆是公司的重要技术装备,是保证生产、基建、维修等各项任务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必须加强车辆管理工作。
1.2 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组织车勤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组织实施车辆检查、保管、保养、修理工作,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安全行车,预防事故发生。
2运输车辆使用2.1 各部门用车,应于三天前提出申请,由汽车调度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2.2 因工作需要应急用车,可由调度临时安排,但须在完工后,补办用车申请手续。
2.3 员工私人用车须办理申请手续,由所在部门、分厂(分公司)领导签字后,才予安排。
2.4外单位借用车辆,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能派车。
2.5用车部门及个人原则上均应收费,特殊情况须经车辆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免收运费。
2.6 收费标准按财务部门规定执行。
3运输车辆调度3.1 调度车辆须遵循先生产、后基建和生活的原则,妥善安排。
3.2依照运输任务的先后顺序、轻重缓急以及物资的类别、品种、数量、气候、道路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运输。
3.3明确布置任务,签发派车令,交待行驶路线及安全运输注意事项。
长途运输应提前通知驾驶员和有关人员,便于做好出车准备。
3.4 对于危险品运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3.5 科学调度车辆,市内和短途运输应合理安排,多点装运,满载运行,减少空驶、提高车辆利用率。
3.6 各类物资运出必须具有出门手续,运出物资一般应由托运部门派员前往收货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3.7 运输任务完成后,驾驶人员应作好记录以备查。
3.8 按月上报月度运输工作有关报告。
共2页第1页4 运输车辆管理4.1 严格执行运输车辆规章制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2 运输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单车核算,严格按公司所订之单车核算计酬试行办法执行。
4.3按时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测、年检工作,加强维护,确保车辆完好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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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办法
2015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用车安全,结合X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公务车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公务用车。
第三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部公务车的统一管理及调度,负责年度公务车相关费用预算提报。
第四条经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人员驾照查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公务车购置
第六条公务车选购原则
(一)适用原则:选购的公务车能适应公司工作需要。
(二)经济原则:选购公务车应考虑公司的经济承付能力,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选购经济实用、物美价廉的车辆
(三)耐用原则:选购时要特别注意公务车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尽量选购适应性强、安全可靠、经济耐用的车辆。
第七条公务车采购依照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办理。
第三章公务车档案管理
第八条公务车档案包括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公务车卡片及技术档案。
第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如保险单、纳税缴费记录等)。
第十条新车购进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公务车登记卡片》(见错误! 未找到引用源。
)。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更新和保管公务车技术档案资料,包括:
(一)车辆运行基本情况记录。
(二)车辆牌照变更、改装、改造等情况记录。
(三)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车辆保险记录。
(五)车辆使用费记录。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是指经过公司批准取得公务车临时使用权的公司职工。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必须持有驾照,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应按批准的路线行车,不得随意变更目的地。
第十五条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
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辆使用人承担。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人对所驾驶车辆在使用期限内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人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清洁。
第二十条公务车申请及审批:
(一)公司各部室因公需使用公务车时,由车辆使用人填写《公务车使用申请表》(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完审批
履行程序后,到经理办公室领取钥匙,当天返回后及时将钥匙交回经理办公室并注销登记,车辆管理员确认登记内容。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由其所在部门经理通知经理办公室说明原因。
(二)公务车需过夜使用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三)为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遇恶劣天气和特殊时期,原
则上不予派车。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四)节假日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
(五)公务车原则上一律不得出京,如确因工作需要,须驾车出京,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出车前,车辆使用人除带齐相关证件外,应认真检查所用车辆的刹车、转向、灯光、油表、喇叭、轮胎、灭火器等安全部件,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报告经理办公室,不得带故障出车。
第二十二条驾驶公务车外出如发生违章或事故,应及时告知经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若发生违章行为,则由车辆使用人承担罚款和相应责任。
第五章公务车维修、保养管理
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做好公务车日常保养:
(一)确保车辆内外清洁。
(二)确保汽油、玻璃水等必备消耗品存量充足
(三)定期检查公务车消防设备和应急设备。
第二十四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做好公务车定期保养:
(一)定期检查车辆、统计费用情况,填写《公务车管理记录表》(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二)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对车辆进行保养,到指定的正规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保养。
(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车辆检验、购买商业保险、交强险及缴纳车船使用税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务车故障处理
(一)车辆使用人发现公务车有故障或异常时有义务及时告知车辆管理员。
车辆报修填写《车辆故障处理单》(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二)车辆管理员确认故障后,填写《行政费用计划审批单》(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提报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理公务车故障。
(三)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申请手续的,必须电话请示,并在3 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手续。
(四)公务车维修必须在指定正规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凡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在正规修理厂外维修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五)维修完成后车辆管理员填写《车辆故障处理单》(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第六章公务车费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汽油费
(一)公务车汽油费采取预充值IC 卡消费的方式,实行“一车一卡” ,由车辆管理员负责统筹和购买。
(二)公务车用油实行定车限额管理,每季度单车汽油使用
额度一般不得超过12000 元。
如单车单季度超过使用额度,经理办公室需书面说明原因,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启动财务报销流程。
(三)车辆使用人若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时,须事前告知车辆管理员,由车辆管理员逐级请示获批后方可现金加油。
事后由车辆管理员填写《行政费用计划审批单》(见错误! 未找到引用源。
),经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启动财务报销流程。
第二十七条公务车路桥费
(一)公务车路桥费采取预充值ETC消费的方式,实行“一车一卡” ,由车辆管理员负责统筹和购买。
(二)公务车路桥费实行定车限额管理,每季度单车路桥费使用额度一般不得超过1600 元。
如单车单季度超过使用额度,经理办公室需书面说明原因,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启动财务报销流程。
(三)车辆使用人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支付时,须事后及时告知车辆管理员,由车辆管理员填写《行政费用计划审批单》(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经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启动财务报销流程。
第二十八条公务车停车费
(一)公务车停车费实施费用登记制度,车辆使用人发生停车费用时,先行垫付费用并索要正规发票,凭票报销。
车辆管理员组织定期报销。
(二)公务车停车费实行定车限额管理,每季度单车停车费
使用额度一般不得超过800 元。
如单车单季度超过使用额度,经理办公室需书面说明原因,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启动财务报销流程。
(三)申请报销时,车辆管理员汇总整理车辆使用人提供的合法报销凭证,核对《公务车停车费记录表》(见附件6)无误后,填写《行政费用计划审批单》(见错误! 未找到引用源。
),提报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启动财务报销流程。
第二十九条公务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
(一)公务车辆保险费(含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车船使用税统一由车辆管理员在指定保险公司缴纳。
(二)公务车公务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由保险公司事先核算,由车辆管理员填写《行政费用计划审批单》(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将费用预算提报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
导审批后方可启动财务报销流程。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原有《车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经理办公室
附件:1、公务车登记卡片
2、公务车使用申请表
3、公务车管理记录表
4、车辆故障处理单
5、行政费用计划审批单
6、公务车停车费记录表
公务车登记卡片
注:行驶证复印件附后
公务车使用申请表
公务车管理记录表
车号: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第_____ 季度
注:凭证或记录的复印件附后
车辆故障处理单
行政费用计划审批单
公务车停车费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