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学》课程引入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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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在民法课程的教学中,注重实践教学方法是非常有必要的。

实践教学方法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让学生通过实际的案例和经验,更好地理解民法的基本理论和法律适用。

一、引入案例分析民法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学科,但是理论知识学习得不到实际案例的验证和应用,难以体现出其实际意义。

在民法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引入案例分析,让学生透彻深入地理解法律条文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

例如,在讲解债权法时,教师可以引进知名企业债务纠纷案例,让学生了解竞争不同的债权申请人之间的各种冲突和解决方式。

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分析和讨论,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债权法的基本原理和运作方式。

二、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民法教学中常用的实践教学方法,可以让学生身临其境地理解法律适用和法官判决的过程。

例如,在讲解合同法时,教师可以让学生扮演合同的签订人和违约的人,通过角色扮演的形式,让学生体验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合同违约的后果。

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学生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合同法的法律适用和判决过程。

三、案例解析案例解析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教学方法,在许多法律教育中得到广泛应用。

在讲解民法的过程中,运用案例解析方法可以帮助学生思考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理解法律条文的实际应用。

例如,在讲解侵权责任法时,教师可以引入各种常见的侵权案例,如车祸、医疗责任等,让学生通过案例解析理解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适用。

四、小组讨论小组讨论是一个集思广益的教学方法,可以激发学生的思维启发和学习动力。

在讲解民法的过程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小组讨论,让学生在小组中交流思想和学习经验,共同探讨案件和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

例如,在讲解物权法时,教师可以让学生组成小组,通过对不同的房地产转让、抵押等案例进行讨论和分析,来加强学生的理解和记忆。

小组讨论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学生的团队精神,同时也可以让学生在合作中学会尊重他人的意见和允许他人的存在。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民法学科已成为基础法律学科之一。

民法课程的教学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掌握民法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知识,实践教学方法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和使用。

本文将探讨在民法课程教学中的实践教学方法。

一、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具体案例为基础的实践教学方法,它把学生置于一个真实的情境中,通过反复分析、讨论、比较和推理等方式,帮助学生全面、深入地了解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在民法课程教学中,可以采用由历史事例或现实案例所构成的案例库。

案例教学法在民法教学中的具体运用,就是以“案例”为素材,通过具体的内容描述、分析和讨论,让学生深刻地认识到民法理论和实践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价值和意义,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

二、角色扮演法角色扮演法是一种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模拟现实情况的实践教学方法。

在民法课程教学中,适当的角色扮演能够更好地呈现实际场景,让学生更直观、全面地了解法律规则和制度。

例如,可以通过拟定一份合同,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如买方、卖方、代理人等,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模拟,让学生体验到合同的订立、执行、违约等全过程,并向他们讲解合同法中有关条款的具体涵义和适用范围。

此外,还可以采用“投诉”“举报”等方式,让学生通过角色扮演体验诊断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项目式教学法项目式教学法是一种以项目为基础的教学方法,它通过一系列的设计、实施和评价等环节,帮助学生全面、深入地掌握民法领域的知识和技能。

在民法教学中,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法学研究和实践项目,例如拟定一份合同、组织一个调解或仲裁案件等等,向学生逐步呈现法律实践的全过程,并对其进行评估和反思,整合各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应用。

四、故事化教学法故事化教学法是一种以生动、有趣的故事为素材的教学方法,能够在讲解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学生的参与感和兴趣度。

在民法教学中,可以借助所选的故事写成案例等方式,开展故事化教学。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民法课程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而针对民法课程的实践教学方法的探索,不仅是促进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有效途径。

本文将探讨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的相关内容,以期为相关教学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教学目标明确,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在民法课程的教学中,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教学目标,明确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是我们的根本目标。

在传统的民法教学中,学生通常只是被动地接受理论知识,缺乏对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

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应当注重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实地调研和亲身参与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使他们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法律问题的解决中。

二、案例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是一种常见的民法教学实践方法,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分析,可以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民法理论知识,并将其应用于具体实践中。

在教学中,我们可以选取一些典型的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并就具体案例进行讨论,促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法律思考和法律分析。

在案例分析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进行案例分析,例如从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适用、案情的分析和比较等方面展开讨论,使学生在案例分析中逐渐形成法律思维和法律分析能力。

三、实地调研法实地调研法是民法课程实践教学的另一种重要方法。

通过实地调研,学生可以亲身感受和了解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在房屋买卖、租赁等方面的案例中,可以引导学生亲自前往房地产中介公司、房产交易中心等地进行调研,并就调研结果进行讨论和总结,使学生对房地产交易中的法律问题有更加深入的理解。

而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教师可以对学生的调研内容和方法进行指导和评价,使学生逐步形成对法律问题的实地调研能力,并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中。

四、模拟法庭演练法模拟法庭演练法是一种常见的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

民法实践课个人心得体会

民法实践课个人心得体会

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民法实践课是一门重要的课程,它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通过这一课程的学习,我对民法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对法律实践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

以下是我对民法实践课的个人心得体会。

一、民法实践课的重要性1. 培养法律素养民法实践课通过对民法基本原理、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的分析,使学生在法律层面上具备了一定的素养。

这对于学生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参与法律事务具有重要意义。

2. 提高实践能力民法实践课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形式,使学生能够在实际操作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运用能力。

3. 增强法律意识民法实践课使学生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法律意识,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民法实践课的学习体会1. 案例分析的重要性在民法实践课中,案例分析是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了解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掌握法律思维方法。

2. 模拟法庭的锻炼模拟法庭是民法实践课的重要实践环节,通过模拟法庭,使学生亲身参与案件审理过程,提高法律运用能力和应变能力。

3. 法律法规的学习民法实践课要求学生系统学习民法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规范,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奠定基础。

4. 团队合作的培养在民法实践课中,团队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团队合作,使学生学会与他人沟通、协作,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三、民法实践课对个人成长的影响1. 提升自我认知通过民法实践课的学习,我对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明确了自己的发展方向。

2. 培养职业素养民法实践课使我了解法律工作者的职业素养,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基础。

3. 提高社会责任感民法实践课使我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使我更加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4. 增强自信心通过民法实践课的学习,我在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上取得了显著进步,增强了自信心。

民法课堂实践教学的探索与思考

民法课堂实践教学的探索与思考

民法课堂实践教学的探索与思考民法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极强的学科,也是法学课程中极为复杂和晦涩的科目之一。

在教学中,如何适用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变得尤为重要,在过去的几年中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等实践教学方法经常被提及,但民法的课堂教学中究竟怎样扩充各类实践教学的内涵,提升教学效果值得深思。

一、案例教学在民法课堂中的选择性运用运用案例教学可以丰富民法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对基础知识的理解,通过案例教学可以检查教学效果。

另一方面,很多民法概念如民事法律行为、物权等比较抽象,概括性、逻辑性强,如能运用典型、生动的案例教学,通过分析讨论,更易使学生融通不同知识之间的层次,提高学生学习的实际效果。

然而,案例教学在民法课堂教学中并不应是频繁运用,亦或不论总论、分论均有一定课时比例进行案例教学法,而应进行选择性应用。

源于英美法系的案例教学法具有判例法的传统,其要点在于教师提出问题,组织学生分析、讨论和回答,由学生自己归纳出结论。

重在激发学生独立地思考和研究,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法律推理、分析技能和法律实践能力。

而学生也在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的基础上,通过案例研判,提高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用法律的思维去思考问题,从辩争中寻求真相。

这一模式和通过对不同判决的研究去寻求法律规则并加以运用的传统,甚至是英美等国的法律、政治制度相适应的。

ii在大陆法系国家,有法学家长期研究法律的传统,存在成文法的立法习惯,在实践中更是援引成文立法规定进行判决。

对法学学生的教育以系统的法学知识讲授为主,侧重于灌输给学生法律的基本理论,更注重学生对整个法律体系的理解,因此在教学中,势必让学生首先掌握学习运用成文法的基本思路,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而在此基础上可就民法的部分内容选择性进行案例教学。

(二)教学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组织同时,由于案例教学以学生已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为基础进行案例的探讨和分析,所占的课时比例又不能过多,所以教师首先应当将民法的重要概念如法律关系、自然人、法律行为、物权行为等讲解清楚,再就民法中的重要内容如民事行为效力欠缺情形、代理及无权代理、所有权与共有、担保物权、债的不同类型、特殊侵权责任和遗产的分割与处理等设计出一定的案例教学课程。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的实践教学方法是培养学生对于民法理论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提高学生的解决实际民法问题的能力。

本文将从案例教学、小组讨论和角色扮演三方面探讨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是民法课程实践教学的一种重要方法。

通过引入真实的案例,学生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到民法理论的应用,并掌握判断和运用法律条文的能力。

教师可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引导学生一起分析案例的事实背景、争议点和判决结果,让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逐渐理解和掌握民法的相关原则和条文。

这种方法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小组讨论是民法课程实践教学的另一种重要方法。

通过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可以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师可以将一个具体的问题或争议点提供给学生,要求他们在小组内共同研究和讨论,通过相互之间的讨论和交流来深化对民法理论的理解和应用。

学生可以在讨论中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理解,从而培养他们的表达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民法理论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角色扮演是民法课程实践教学的一种创新方法。

通过扮演特定的角色,在模拟的场景中解决实际的民法问题,可以让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应用民法理论。

教师可以设计一些案例,要求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例如当事人、律师或法官等,模拟出真实的法庭审判过程。

在角色扮演的过程中,学生可以学习到法庭辩论、证据收集和判决结果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对民法理论的理解。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民法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其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和客体等法律规定,是法律专业学生学习法律理论和实践知识的重要课程之一。

在社会法制化的进程中,民法为基础法律,对于促进社会发展和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民法课程的教学中,采用符合时代趋势的实践教学方法,将对于学生深入理解和应用民法知识具有积极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指通过具体的案例来阐述法律知识,帮助学生了解和理解法律规定,并通过分析案例来锻炼学生的思辨和判断能力。

在民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民法条文,并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境相结合,加深学生的学习印象。

同时,案例教学法也有助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渐形成法律思维和法律逻辑。

二、讲解与讨论相结合讲解和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可以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民法课程的重点和难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提高民法课程的教学效果。

在讲解民法课程的重要知识点时,教师可以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讨论,促进学生对于民法知识的思考和探索,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应用民法知识。

三、实践课教学在民法教学中,将课堂教学和实践课教学相结合,可以使学生更好地感知和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实际应用情况,有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在实践课教学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模拟庭审、案例竞赛等实践活动,让学生体验法律实践中的具体情境,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判断能力。

四、让学生自主学习民法教学中,让学生自主学习也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

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自主研读法律文本、分析案例、整理课堂笔记等方式,让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民法课程的学习过程。

同时,教师也可以为学生提供相关的学习资源和资料,鼓励学生积极探索和学习,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信息获取能力。

综上所述,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的探索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多种教学手段和方式,引导学生深入掌握民法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为学生的法律实践奠定坚实的基础。

民法学实践教学的方式

民法学实践教学的方式

《民法专题》课程实践教学方案姜水静民法作为法学中一大重中之重的部门法,我感觉教师的职责不应是单纯地教书,更要教会学生获取知识、应用知识的能力。

尤其是对本科学员而言更为重要。

因而,我在传授法学基本知识、原理和体系的同时,加强了法学实践性教学方法的探讨,大胆、适时地采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专业实习教学等实践性教学方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法律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性任何教育环境都必须向学习者提供足够的机会和场所以训练和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也不例外。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试点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定位在培养“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而不是纯理论性人才,因而在知识、能力结构或培养规格方面,会更多地把过去比较注重对知识的继承、传授和掌握转变到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体现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过程中,就是由传统教育的“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应以“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指导思想,选择适当的教学方式,让学生成为学习主人。

这样的转变有利于学生根据自身素质和学习能力,有目的主动学习。

实践教学是在开放教育的基础上,以配合理论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训练学生专业实践能力而设置的教学环节。

因此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是远程开放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过程中不可代替的重要环节,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远程开放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提高电大培养人才的质量,整体提升电大的教学效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模式设计与实施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课程性实践教学,即课程作业、实验、实习设计等;二是集中性实践教学,即社会调查各类实习见习以及毕业论文等。

针对上述两方面,结合法律专业的特点,本文着重探讨三个教学方式,即案例教学方式、模拟现实教学方式、社会实习应用教学方式。

三种教学方式从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理念出发,在自己法律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努力探索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规律,特别是在课程教学方式探索中期望有所创新和突破,以便取得独创性的成果。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公民个人、家庭和财产合法权益的法律基础。

因此,民法课程的教学不仅需要关注理论知识的传授,还需要注重实践教学方法的探索,以使学生能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增强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文将探讨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的几种形式。

一、案例分析拿出典型案例,培养学生对民法理论的理解应用能力。

教师可以选取较为典型、具有争议性或重要意义的案例,引导学生围绕案例进行分析,并进行相应的探讨和解决方法的讲解。

案例分析教学方式还可以促进与学生的互动,启发学生思考,并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发言的能力。

二、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民法课程实践教学的一种有效方式,它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对案件的能力。

教师可以根据实际部署角色、剧本,让学生扮演起法官、代理人等角色,模拟民事诉讼的流程,培养学生的诉讼意识和法律实践能力。

通过模拟法庭,学生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并且促进课堂教学与实际案例联系的紧密程度。

三、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一种常见的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它能够让学生通过实践探究民事法律知识。

具体来说,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选择一些实际问题,启动一些对调查研究课题的研究活动,如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实地调查研究。

这种方法让学生更直接地接触到民法问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提升课程实用价值。

四、个案撰写个案撰写是一种非常实用的实践教学方式,它可以让学生根据实际案例,通过撰写个案进行分析和解决方法的总结。

教师可以启发学生撰写个案,要求学生必须分析案件中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建议。

这种方法还可以提高学生的文献检索能力和论述能力,使其更好地理解民法课程的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

综上所述,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涉及多个方面,需要教师切实掌握和运用多种实用的教学方法,提高课程实践价值和对学生实用能力的培养。

同时,学生也应该注意在学习过程中适时运用所学的方法,以更好地掌握和应用民法知识。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民法课程是法学专业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其内容涉及到对民事法律体系、民法基本理论和民事法律适用的全面学习。

在教学实践中,如何有效地传授民法知识,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是每位教师都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的一些有效途径,希望能够为广大法学教师提供一些启示。

一、案例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是一种常见的课堂教学方法,也是民法课程教学中常用的一种方法。

通过分析真实的案例或编造的案例,引导学生思考和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从而帮助他们理解理论知识并将其应用到实际生活中。

在民法课程中,教师可以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例,带领学生一起分析案件的事实、法律问题和判决结果,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和思考,促进他们的互动和参与,从而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

在进行案例分析时,教师可以适当地对案例进行简化和抽象,以便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其中的法律原理。

教师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案例特点和学生的学习需求,设计一些问题和讨论环节,以促进学生深入思考和积极互动,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

二、问题导向法教师还可以通过问题导向法,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培养他们的分析和判断能力,提高他们的学习水平。

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特点,设计不同难度和类型的问题,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激情,促进他们的主动学习和创造性思维。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需要根据具体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需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特点和教学风格,合理选用适合的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实际操作能力。

教师还需要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教学途径,以适应法学教育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实践能力的提高。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摘要】本文探讨了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的意义及其在教学中的应用。

首先分析了传统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指出了案例教学法和问题导向教学法在民法课程中的重要性。

案例教学法能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问题导向教学法则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结合实践教学方法的影响,论述了其对学生能力培养的积极作用。

实践教学方法的有效性得到验证,为民法课程的教学提供了启示。

展望未来,本文指出了需要深入研究的方向,以不断提升民法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本研究的探讨,将为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的改进和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关键词】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意义、问题、案例教学法、问题导向教学法、学生能力培养、实践教学方法的有效性、启示、未来研究方向。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民法课程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旨在培养学生对法律体系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在民法课程教学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之间的脱节,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程度有限等。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能力培养,民法课程的实践教学方法成为了研究的焦点。

实践教学方法强调学生的参与和实践,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课堂讨论等方式,将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结合起来,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

由于实践教学方法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动机,因此在民法课程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传统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实践教学方法的意义,研究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的探索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通过对实践教学方法在民法课程中的应用和实践效果的分析,可以为教师提供更有效的教学方法,同时也可以为学生的能力培养提供有益的启示。

对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有助于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实践能力,进一步促进法学教育的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

1.2 研究意义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实践教学是教学改革的必然趋势,通过对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的探索,可以更好地适应当代大学生的学习需求,提高教学效果。

民法学课程心得体会教师

民法学课程心得体会教师

作为一名教师,我有幸接触到民法学这门课程,通过这一学期的学习,我对民法学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以下是我对民法学课程的心得体会。

首先,民法学是一门基础性的法学课程,它涉及到了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民法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民事法律问题,如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

民法学为我们提供了一套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民法学课程的学习让我对法律条文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在课堂上,老师详细讲解了各项法律条文,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使我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更加透彻。

同时,我也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条文解决实际问题。

这对我今后的教学工作具有很大的帮助,使我能够在课堂上更好地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知识。

此外,民法学课程的学习使我认识到法律实践的重要性。

在课堂上,老师不仅讲解了理论知识,还强调了法律实践的重要性。

通过参加模拟法庭等活动,我深刻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在学习过程中,我还发现民法学课程具有以下特点:1. 知识体系严谨:民法学课程涵盖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制度、法律关系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知识体系。

2. 案例教学丰富:民法学课程注重案例教学,通过分析实际案例,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定。

3. 强调法律实践:民法学课程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模拟法庭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总之,通过民法学课程的学习,我对民法学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以下是我对民法学课程学习的几点体会:1. 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民法学课程使我具备了基本的法律知识,为我今后的教学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 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民法学课程的学习使我学会了如何运用逻辑思维分析问题,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激发自己的学习兴趣:民法学课程使我认识到法律的魅力,激发了我对法律学习的兴趣。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法律教育也日益受到重视。

作为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民法课程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在传统的民法课程教学中,往往存在着理论脱离现实、教学内容单一、学生参与度低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实际应用能力,需要不断探索民法课程的实践教学方法,让学生在参与实践中感悟法律的魅力,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一、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常见的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通过教师引导学生分析、讨论、解决具体案例,使学生将抽象的法律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

在民法课程中,可以选取一些具有典型性和现实性的案例,让学生围绕案例进行讨论和解析,提高他们的实际应用能力。

教师可以选取一些民法典型案例,让学生分析案情、审理过程以及判决结果,让学生通过案例的讨论和分析来理解法律的逻辑和运用。

二、角色扮演法角色扮演法是一种比较生动形象的实践教学方法,通过模拟法律实务情景,让学生扮演不同的法律角色,从而提高他们对法律实践的认识和理解。

在民法课程中,可以设计一些典型的案例情景,让学生分别扮演当事人、律师、法官等角色,在模拟的情景中展开讨论和争辩,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适用和运用。

通过角色扮演,可以使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实务,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三、立体化教学法立体化教学法是近年来比较流行的一种教学方法,通过多种教学手段和资源,使教学内容更加生动和立体化。

在民法课程中,可以采用多媒体教学、实地考察等形式,让学生通过多种感官的方式去理解和接触法律。

可以邀请各地的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来学校进行讲座,让学生了解法律实务操作,或者组织学生到法院、法律援助站等地进行实地考察,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来理解和感悟法律。

四、社会调研法社会调研法是一种比较灵活的教学方法,通过引导学生参与社会调研,使学生了解社会现象、收集社会案例,从而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民法学教学反思与重构

民法学教学反思与重构

民法学教学反思与重构摘要:自被引入法学教育领域以来,案例教学法在民法学教学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案例的运用,对于生动形象地阐释基础知识,加深学生对基本理论制度的理解和掌握,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逻辑思维,增强学生法律实践应用能力都有莫大裨益。

但现有的民法学课堂教学对案例的运用模式的不完善严重影响案例教学法作用的发挥,无法充分满足法学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因此,对民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实施现状进行梳理,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系统地对案例教学法进行反思与重构极为必要。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反思;重构目前的法学教育框架下,通过在日常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成为民法学教学的自觉选择。

案例教学法能丰富教学形式、活跃教学氛围、拓展教学内容、提高教学生动性,能有效弥补传统讲授法的不足,是民法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教学方式。

一、案例教学法的实施现状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学中引入案例,以案例辅助教学内容的学习。

案例教学法在民法学课堂教学中得到普遍使用,但在具体使用模式、使用方法和使用频率上存在较大差异性。

1.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模式。

第一,例证式案例教学法。

例证式案例教学法,是民法学课程教学中运用最多的案例教学法。

此种案例教学法是教师在基本知识点的讲授过程中穿插案例,用案例来解释印证民法学基本理论制度,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

往往针对某一具体、微小的知识点即可使用案例进行阐释说明,相应的教学案例数量众多,教师应用起来难度不大,本质上是通过列举案例印证相应的知识点,因此,这种案例教学法被学者称为“例证式案例教学法”。

第二,驱动式案例教学法。

驱动式案例教学法,是在课程开始时采用案例引入的方式导入新的授课内容,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发学生的思考,使其带着问题进入对课程内容的学习。

此种案例教学法通常选用与教学章节内容相对照的案例,在教学开始时起到引起学生学习兴趣的作用,随着授课内容的展开逐步实现对案例涉及问题的解答。

民法实践教学总结范文(3篇)

民法实践教学总结范文(3篇)

第1篇一、前言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法律人才,我校法学专业开展了民法实践教学活动。

本文将对我校民法实践教学进行总结,分析实践过程中的亮点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实践背景与目的1.实践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传统法学教育过于注重理论教学,学生实践能力不足,难以适应社会需求。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校法学专业积极开展民法实践教学,通过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实习实训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2.实践目的(1)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使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制度。

(2)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实践内容与方法1.实践内容(1)民法理论知识学习:通过课堂讲授、案例分析等方式,使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制度。

(2)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审判,让学生亲身参与案件审理过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法律咨询:组织学生参加法律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锻炼学生的沟通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

(4)实习实训:安排学生到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进行实习实训,让学生了解法律职业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2.实践方法(1)课堂讲授: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官等法律工作者为学生授课,使学生了解法律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2)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思考问题,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3)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审判,让学生在模拟环境中熟悉法庭审判流程,提高实践能力。

(4)法律咨询:组织学生参加法律咨询服务,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锻炼沟通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

四、实践成果与亮点1.实践成果(1)学生法律素养得到提高,掌握了民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制度。

(2)学生实践能力得到锻炼,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民法学》探究式教学模式的创新与实践论文

《民法学》探究式教学模式的创新与实践论文

《民法学》探究式教学模式的创新与实践论文鉴于民法学抽象性和实践性的特点,民法学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必须形成“课内、课外”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平台互补的不断线的教学体系。

因此,在将“实例·原理·应用”融为一体的探究式教学模式下,应改革传统课堂理论教学模式,优化教学效果、开辟网络课堂,拓展学生视野、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强化实践教学,从而实现法学专业教育由单纯的知识传授向素质培养的转变。

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民法博大精深、历史悠久,而且意蕴深远、理论精致。

民法和民法学的开展状况,是判断一个国家进步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我国迄今已经形成一个以《民法通那么》为民事根本法,由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民事单行法构成的民事法律体系,民法典正在起草审议之中。

民法学是一门权利之学。

从体例上看,其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局部。

总论的内容涉及一切民事法律关系的根本规定:民法的根本原那么、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法律行为、事件)。

分论讲的是各种民事权利,是详细的六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即物权、债权、人格权、知识产权、亲属权和继承权。

民法乃法律的本体,民法学乃法学的发源地。

民法学“不仅是学好其他专业课的根底课程,也是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逻辑思辨能力以及综合能力的核心课程。

”与其他部门法课程相比,民法课程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一)《民法学》课程的抽象性法国法学家孟德斯鸠在谈到民法时说:“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的国家”,这里那么强调了作为私法的民法应用的广泛性。

极尽抽象化之能事正好契合了德国潘德克顿法学的思维方式,在高度抽象的思维模式的影响下,民法学逐渐走向概念化。

一系列抽象的民法学概念和术语,例如,法律行为,行为能力,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客体等,成为民法制度和民法理论学说的根本构成要素。

关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与思考

关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与思考

关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与思考法学专业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学科,实践教学在法学专业的教育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实践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巩固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培养实际操作能力,并为将来的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因此,对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与思考对于提高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多元化的实践教学模式在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中,可以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模式。

例如,实地考察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参与庭审观摩,了解司法实践的运行机制和流程;开展法律实习,深入了解法律实践中的实际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组织法学研讨会或模拟法庭活动,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和辩证能力;进行实战演练,模拟实际案件的处理过程,提高学生处理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

通过这些多元化的实践教学模式,可以帮助学生全面了解法学领域的实际情况,并提高应对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中,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理论知识作为基础,为实践提供参考和指导;实践经验则能够反过来丰富理论知识。

因此,在实践教学中,要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通过分析和研究具体的案例,让学生了解理论知识在实际中的应用,并能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同时,要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让学生亲自实践,体验问题解决过程中的挑战和困惑,从而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建立与社会实际需求的对接机制在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中,要注意与社会实际需求的对接。

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要为社会提供合格的法律人才,因此,实践教学应该紧密结合社会实际需求,培养学生能够适应社会实践的能力。

可以与有关的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交流平台。

同时,还可以邀请一些行业专家、法律权威人士进行实践教学,让学生从实践者身上汲取经验和智慧。

四、持续不断的评估与改进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持续不断地进行评估与改进。

可以通过学生的反馈、专家评估、教师的观察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了解实践教学的效果和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摘要】本文探讨了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的探索。

首先介绍了网络教学模式下的实践教学方法,探讨了其在民法课堂中的应用。

其次讲解了案例教学在民法课程中的应用,以及反向教学在民法课堂中的实践。

接着深入探讨了基于问题的学习方法在民法课程中的应用,并分析了案例分析与辩论教学的有效性。

通过对这些不同的实践教学方法进行比较和讨论,本文最终得出结论,指出民法课程中应该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

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可以为民法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提供更多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民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网络教学、案例教学、反向教学、基于问题的学习、案例分析、辩论教学、学习方法、实践探索、教学效果1. 引言1.1 引言民法课程作为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在学生的法律学习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而如何通过实践教学方法来提高学生对民法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是当前教学中需要探索和改进的问题之一。

本文将围绕网络教学模式下的实践教学方法探索、案例教学在民法课程中的应用、反向教学在民法课堂中的实践、探索基于问题的学习方法在民法课程中的应用以及案例分析与辩论教学的有效性进行探讨,旨在为民法课程的实践教学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反向教学则强调学生在课堂上承担更多的主动学习角色,教师作为引导者和辅助者,在学生进行自主学习的过程中起到指导作用。

这种教学方式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还可以培养他们的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结合上述教学方法,探索基于问题的学习方法在民法课程中的应用,可以让学生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来学习法律知识,培养他们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思维。

而案例分析与辩论教学则可以帮助学生深入挖掘案例背后的法律原理和思维逻辑,提高他们的法律运用能力和分析能力。

通过对上述实践教学方法的探讨和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学生对民法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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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法学》课程引入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为了实现应用性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文章论述了《民法学》课程教学采用实践教学模式的必要性,着重讲述了常用的几种实践教学模式,即模拟法庭、案例观摩及法律咨询,并就采用上述几种实践教学模式时需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阐释。

1 《民法学》课程引入实践教学模式的必要性民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一切市场经济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最早、最为完备、最为基本的法律,是规范商品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及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更为密切,更为直接。

民法有“日常生活的根本大法”之称。

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无时无刻不是处在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据此,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①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在科学分类中属于社会科学,在社会科学分类中属于法学,在法学分类中属于实用法学。

《民法学》是教育部确定的“法学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是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必修专业基础课,课程主要涉及到民法基础理论、物权、债权、人身权、侵权等内容。

通过民法学课程的学习,让学生在掌握扎实的民法知识的基础上,运用民法方法针对假设的或者真实的案例,适用民法规则,作出对该案例的处理(判决)意见。

本课程在具体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时,应充分考虑“着重实践能力”的教学要求,坚持"实际、实用、实践"的原则,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相关实务操作能力、基本技能。

通过引入实践教学模式,让学生将所学的民法知识逐渐转化成自己的民法素养和民法实务能力,民法学课程的培养目标是有法律常识,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法律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学科,法律的实施需要依赖一大批法律专家及更多的受过法律教育的社会成员的推动。

自清末以来受大陆法系国家的影响,我国的法律教育基本上以讲授为主,注重学生理论知识的培养,对于学生在法律事务中需要的技巧和方法很少涉及,导致法学专业的毕业生眼高手低、纸上谈兵,无法将所学知识与社会现实中的个案对接,缺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而法律又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司法实践,法律教育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系统、科学的职业训练,使有志于从事法律事务的人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和操作技巧,能够熟练地处理社会生活中错综复杂的纠纷与矛盾。

为了培养应用型的法律人才,不仅需要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更必须从教学模式的转变中实现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以民法学课程为例,必须转变课堂教学方式,增加课堂外教学实践环节,使学生参与到社会生活实践中,养成积极思考的习惯,变被动的接受为主动的探索,真正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于社会生活中的实际案件,实现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机衔接。

实践教学是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和有机组成部分,是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最有效手段。

②2 《民法学》课程常用的几种实践教学模式2.1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在事先选好案例的基础上,由学生自己充当法官、律师、原被告、证人等不同角色,再现案例审判情景。

模拟法庭的最大特点就是强调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求学生在充分了解案例的基础上,根据案件需要,寻求相应的法律依据,有理有据地陈述自己的观点。

在模拟法庭的活动过程中,教师只是案例的提供者和活动的组织者。

学生在体验角色的活动过程中,学会了象法官那样去思考,象律师那样去辩论,学会了怎样检索和适用法律条文,在唇枪舌剑中掌握了一定的诉讼技巧。

因为模拟法庭的场地设备、服装道具等很逼真,所以无论是直接参与的学生还是旁听的学生,都仿佛置身于真实的法庭审判。

尤其是模拟“法官”“律师”“原被告”“证人”等的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能力、应变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案例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的好坏。

案情过于简单,适用法律规范明确的案件,笔者认为不适宜拿来作为模拟法庭采用的案件。

只有那些可能出现多种意见,且都有依据的案件,才能给学生留下思考和辩论的空间,才能促使学生去积极思考法学理论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共3篇)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文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文撰写方法(共3篇)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之间的盲点,并进而进行深入的法理分析,最终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2 案例观摩案例观摩是指组织学生到法院去旁听真实案件的审理过程。

因为案件的真实性,案例观摩比较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旁听的体会也更加深刻。

通过案例观摩有助于学生了解司法审判的一般程序,对于模拟法庭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法庭是一个严肃规范的场所,通过旁听,有助于学生树立高尚的法律信仰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理念。

以笔者单位为例,在多家法院成立了教学实践基地。

因为双方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所以对于学生旁听案件审判,法院也是积极的配合。

在案例观摩时,需要教师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需与法院协调好关系,选择有旁听意义的案件。

其次,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比如起诉书、答辩状、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等事先复印给学生。

这样学生在旁听之前,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庭审的时候,学生可以听得更专心,并且会将各方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进行对比,从而让学生能够发现自己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促进其在今后的学习中端正态度,增强任重而道远的责任感。

再次,教师应该确保将开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通知到每一个参与案例观摩的学生。

为了保证旁听的顺利进行,学生必须提前到达法院集合。

集合时,教师须再次向学生强调庭审纪律,不能大声喧哗、交头接耳等。

在旁听的过程中,学生应当做好庭审记录。

案件观摩完毕后,组织学生进行分析、讨论,在此基础上让学生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所学知识写出庭审小结。

对于提交的小结,教师必须认真及时的批阅,并就小结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讲解。

2.3 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是法律工作人员利用法律知识针对前来寻求帮助的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作出说明、提出建议以及提供解决问题方案的一种法律活动。

这里的法律咨询是广义的,形式也是多样的,可以表现为成立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定期接受在校大学生的法律咨询,帮助学生解决在生活、学习、求职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也可以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进入社区,进行法治宣传。

和模拟法庭比较,接受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必须要把法律知识运用在具体的人和事上,是实战操作,学生必须将所学知识与实践中具体的案件联系起来,通过积极的思考,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法律咨询工作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了解社会的重要窗口,通过对当事人的个案的帮助,让学生在问题的解决中获得必备的知识,强化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

通过法律咨询,让学生将所学的民法理论和实务真正应用到司法实践和法律服务中去,指导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民事法律问题,为学生毕业以后从事民商事法律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 《民法学》课程实践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3.1 模拟法庭时须注重程序上的完整性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而言,不仅应该知晓实体法律法规,而且应该掌握程序法、诉讼法。

无论是企业的法律顾问、代理人或者法官、检察官,现代社会对他们的要求都是既懂实体法又懂程序法,因为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实体正义的实现离不了正当程序的保障。

但是在《民法学》课程采取模拟法庭这一实践教学模式时,笔者发现,学生往往注重实体的判决结果,而对程序则不太重视。

即使在老师的强调下,注意到程序问题了,但是在实际演练时,因为紧张或者不熟练,还是容易出现反复。

比如已经进行到法庭辩论阶段了,但是由于合议庭没有控制好节奏,又回到了法庭调查阶段。

所以在采取模拟法庭这一实践性教学模式时,必须要求学生同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的考虑。

3.2 案例观摩时须选择经典案件作为观摩对象受“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并不是每一次都采取严格的形式,有的合议庭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就相当不严肃。

因此采取案例观摩这一实践教学模式时,教师应该在旁听审判前先和法院协商,最好能够旁听较为正规的庭审。

而且不是每一个案件都适合旁听,有的案件法律关系非常简单,适用法律也没有争议,如果要求学生旁听,其意义主要体现在帮助学生掌握诉讼庭审程序。

只有那些法律关系复杂,适用法律模糊,当事人分歧比较大的案件才适合学生旁听,选择这样的案件旁听,有利于学生熟悉不同职业角色法律思维的特点,学习到律师、法官因为立场不同对同一案件的阐释也不同。

另外,因为受到法庭的场地规模的限制,旁听人数太多会影响法庭秩序,教师可以根据学生人数进行适当划分,组织学生分批进行。

3.3 法律咨询服务时须强调让学生自己独立完成解答法律咨询服务时,如果老师也在现场,一方面咨询人往往出于信任想让老师作答,另外一方面学生也不够自信,经常会把老师推出去,更愿意老师就咨询人的问题回答,学生在旁边听。

这样看起来,好像学生也接触到真实的案例了,但是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所以笔者强调应该让学生自己就当事人咨询的问题作答,老师只是起到一个指导的作用,当问题比较复杂,学生现有的知识不能够解决该问题时,老师再协助学生运用法学原理去分析、解决问题。

在这个过程里,教师起到引导作用,学生是主导者,老师应该鼓励学生,让其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全面、准确、及时的回复当事人咨询的问题。

只有让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其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能力才能得到提高。

民法与人的联系是任何部门法所不能及的,民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理论联系实际是学习民法学应该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

作为民法学教师,应该转变课堂教学方式,引入实践教学模式,在讲授理论知识的同时教会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生活实践联系起来,在教学和实践之间形成互动,实现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作者:柏亚琴来源:科教导刊2010年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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