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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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最新完整版全国通用)

学生会章程(最新完整版全国通用)
支持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执行学生会的决议,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荣誉。
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四章辞职与免职制度
第十二条个人在工作中发现能力不足,如:工作效果较差、工作与学习严重冲突、缺乏工作热情等情况,可以向主管教师或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2、人格健全、品德高尚、团结同学、亲近同学,会做事、会共处,在同学中有亲和力、感召力、影响力;
3、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时时、处处、事事做同学的表率;
4、谦虚谨慎,求真务实,善于在反思中成长和提升;
5、学习勤奋,讲究方法,注重效率,成绩优良。
积极反映同学们意见、愿望,对学校的各项指示、要求、决议和安排努力做好,主动落实布置的工作。
第十五条所有会议均由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并进行会议记录,交教育处和学生会备案,各类会议由主持人请综合处负责记录。
第十四条会议分为全体会议、部长级会议。
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召开,由主要负责人主持,总结前阶段各部工作,并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讨论学生会整体及各部门的重大事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协调各部密切配合。
部长会议:根据工作进程和安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长(副部长)召开,每月定期召开两次,根据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四条学生会受教育处领导,学生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不做有损于学校名誉和危害社会的事。
第五条教育处对学生会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可以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任职标准
第六条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爱祖国、爱学校、爱班级,甘愿服务集体,服务同学,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荣誉感;

大学学生会部门章程模板

大学学生会部门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部门运作,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大学学生会所有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部、文体部、宣传部、实践部、外联部、生活部等。

第三条学生会部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 坚持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3. 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组织纪律性;4. 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第二章部门设置与职责第四条学生会部门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以下部门:1. 学术部:负责组织学术活动,提高学生学术素养,促进学术交流;2. 文体部:负责组织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学生体质;3.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策划和执行,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4. 实践部:负责组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5. 外联部:负责拓展校际交流,争取社会资源,为学生会活动提供支持;6. 生活部:负责关注学生生活,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维护学生权益。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学术部:- 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联系校内外专家学者,为学生提供学术指导;- 开展学术竞赛,激发学生学术兴趣。

2. 文体部:- 组织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 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文体比赛。

3. 宣传部:- 制定宣传计划,设计宣传材料;-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学生会工作;- 组织校内宣传推广活动。

4. 实践部:- 组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拓展校际交流,促进资源共享。

5. 外联部:- 拓展校际交流,争取社会资源;- 组织学生会对外联络活动;- 建立良好的校际合作关系。

6. 生活部:- 关注学生生活,解决学生实际问题;- 维护学生权益,反映学生诉求;- 组织学生权益保护活动。

第三章部门工作制度第六条部门工作制度:1. 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讨论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2. 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3. 部门成员应积极参加学生会活动,服从组织安排;4. 部门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并维护学生的权益,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提供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稳定和谐。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委员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部门委员会的会议,决定重大事项,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主席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九条部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职能部门,包括学术科技部、文化娱乐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的学术、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决策机构,由各班级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负责审议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主席团成员和常务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选举和任免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门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主席在任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失职的情况,学生代表大会有权予以罢免。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选举和任免工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民主选举原则。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应当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能力,热爱学生事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的自治意识,推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建立和完善大学学生会组织,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大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三章主席团第三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四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学生会的会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代表学生会与校方和其他组织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四章常务委员会第五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席团主席为常务委员会主席。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和审核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第五章部门第七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宣传部、组织部、文化部、体育部、社团部、公关部等部门。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九条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与校方和其他组织进行合作;协助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六章班级学生会第十条班级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班级的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班级学生会的职责包括:组织和开展班级内的各项活动;代表班级学生向学生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七章选举和任期第十二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学生会自行决定。

第十三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八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接受校方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五条学生会的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财务报告要及时向全体学生会成员公开。

第九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学生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权益。

2023最新-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

2023最新-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

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在生活中,各种章程频频出现,章程具有约束力,是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章程很是头疼的,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以下是美丽的小编为大伙儿分享的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欢迎参考阅读。

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2024年大学学生会规章制

2024年大学学生会规章制

2024年大学学生会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促进学生会发展,增强学生自治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制定本规章制。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依法选举产生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依法独立行使学生自治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开展校园文化、学术、体育等活动,提升学生个人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依据大学生活规范、大学章程等制定本规章制。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分会等组成部分。

第六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最高领导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和决策。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主席团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选举产生。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第八条大学学生会设部门和分会等组织,负责开展学生会工作的特定领域。

第九条学生会的领导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应经过学校或学生代表大会的评议和选举产生。

第三章学生会活动第十条大学学生会应依法维护学生的基本权益,代表学生与学校沟通,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诉求,促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

第十一条学生会要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文化艺术展演、主题讲座、创新设计竞赛等,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素养。

第十二条学生会要组织和开展学术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等,提高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学科素养。

第十三条学生会要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包括体育比赛、健身活动等,增强学生体质和锻炼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四条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四章选举与管理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的选举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选举应公布选举结果,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应制定选举管理办法,明确选举的程序和规定,保证选举的公正。

第十七条选举产生的学生会领导人员应定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审查和监督。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为泛博大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学习环境。

1.2 大学学生会是由大学各个学院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学生的利益,服务学生的需求。

1.3 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开放、公正、公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2.1 大学学生会由主席团、各部门和学院学生会组成。

2.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学生会向学校和社会各界发声。

2.3 各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社团部等,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开展各类活动和项目。

2.4 学院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在各个学院设立的分支机构,负责联系学院内的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

三、选举与任期3.1 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学生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2 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学生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3 学院学生会的负责人由各学院内的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4 选举程序和规则由学生会的选举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

四、职责与权力4.1 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和社会各类活动。

4.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和项目,制定部门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负责与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

4.3 学院学生会的负责人负责联系学院内的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组织和开展学院内的各类活动和项目。

4.4 大学学生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学生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参预学校的决策和管理,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

4.5 大学学生会有权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和项目,为学生提供学习、文化、体育和社团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

五、会议与决策5.1 大学学生会设立常务会议和全体味议,常务会议由主席团成员组成,全体味议由全体学生会成员参加。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摘要:
一、高校学生会组织的性质与宗旨
二、高校学生会组织的基本任务
三、高校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四、高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与发展方向
正文:
一、高校学生会组织的性质与宗旨
高校学生会组织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和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

其性质为学生自己的组织,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做贡献。

二、高校学生会组织的基本任务
1.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反映广大同学的意愿和需求。

2.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为学校整体利益和学生的正当权益发声。

3.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指导和协调各年级学生会开展工作,加强各级学生会的联系与交流。

三、高校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1.院学生会: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学院的各项学生工作。

2.各级学生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各年级的学生工作,加强与校学
生会的沟通与协作。

3.各部门: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学术科技活动、文体娱乐、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

四、高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与发展方向
1.举办各类讲座、论坛、座谈会,提高同学们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

2.组织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3.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4.加强与其他高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分享工作经验,共同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发展。

高校学生会章程文本7篇

高校学生会章程文本7篇

高校学生会章程文本7篇一、总则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

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一) 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 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

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 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 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 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 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

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 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一) 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1 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 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1) 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2) 指导单位应是学校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与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校注册在册的普通本科生中选举产生的群众性团体,是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资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维护学生的校园权益。

第四条学生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团结、教育、服务广大学生,成功地开展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作出贡献。

第二篇:学生会组织与机构第五条学生会由主席团、各种工作部门、会员代表大会等组成。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主席团建立健全学生会的内外联系机制。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由主席团成员组织人员担任部长。

工作部门除具体负责本部门工作外,还要积极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会员组成。

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团负责召集。

第三篇: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学生会会员的权利:1.参加学生会的选举和被选举;2.参与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3.合理地使用学生会的资源;4.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5.受到学生会的及时照顾和关怀。

第十条学生会会员的义务:1.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2.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工作;3.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4.爱护学生会的财产;5.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四篇: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与评议第十一条学生会的选举:1.学生会干部依法依规选举产生;2.学生会干部选举应民主、公开、公正、竞争。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的评议:1.学生会干部的任期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与评估;2.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干部给予表扬和奖励,并留任继续工作;3.对工作不力、表现不佳的学生会干部进行批评和改进。

第五篇:学生会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原则:1.学生会财务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2.学生会财务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组织的管理水平,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实施学生自治、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学生、联系学生、教育学生、代表学生。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学术、文化、体育、公益等各类活动,传递学生心声,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发展。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平等、商议、责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专职部门、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等组织机构。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和文体部等,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专职部门包括学术部、文化部、体育部和公益部等,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领域的活动,提供学生发展的平台。

第十条学院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学院的代表组成,负责联系学院学生、传达学院学生意见和需求。

第十一条班级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础组织,由各班级的代表组成,负责联系班级学生、组织班级活动和反映班级问题。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二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常务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专职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时常务部门负责人推荐,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五条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的负责人由各自组织内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权力与职责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行使学生会的最高权力,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会常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的名称为“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1.2 目的:学生会旨在代表全体大学生的利益,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生权益的实现,提供服务和支持,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1.3 约束力:学生会章程具有约束力,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

二、组织结构2.1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部门设置:学生会设有文化部、体育部、学术部、社团部、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特定的工作职责。

2.3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成员组成,负责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重要事项等。

三、权益保障3.1 学生权益:学生会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权益。

3.2 倡导平等:学生会倡导平等、公正、尊重和包容的校园文化,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3.3 服务支持:学生会为学生提供各类服务和支持,包括心理咨询、就业指导、学习辅导等,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四、学生会成员4.1 加入资格:所有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均有权申请加入学生会。

4.2 成员权利:学生会成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等权利。

4.3 成员义务: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五、选举制度5.1 主席团选举:学生代表大会按照选举程序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为一年。

5.2 选举公正:学生会选举应公正、公开、公平进行,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5.3 选举监督:学生代表大会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选举过程,保证选举的公正性。

六、活动组织6.1 活动策划:学生会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校园活动,如文化艺术节、运动会、讲座等,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6.2 组织要求:学生会活动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大学生学生会章程模板

大学生学生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工作,发挥学生会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的繁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生活部、权益部、外联部等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负责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各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由各学院推荐,经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学生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4. 获得学生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维护学生会的合法权益;4. 为学生会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学生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部门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第十一条学生会设立提案箱,接受学生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学生会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表彰,对违反规定的会员进行批评教育。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学生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报校团委备案。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章程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名称为“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1.2 目的:学生会旨在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1.3 原则:学生会遵循民主、自治、公开、公正、服务的原则,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4 权限:学生会依照学校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学生自治权、代表权和服务权。

二、组织结构2.1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校各学院的学生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一学年。

2.2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3 学生会部门:学生会设立不同的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等,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学生代表大会3.1 职责: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的章程、决议和重要事项的讨论与决策。

3.2 选举: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举行一次,代表由各学院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监督。

3.3 决议: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需要经过多数代表的允许方可生效,决议具有约束力。

3.4 任期:学生代表的任期为一学年,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期与学生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

四、学生会主席团4.1 职责: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学生会向校方提出建议和要求。

4.2 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长由主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4.3 任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主席团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五、学生会部门5.1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学生干部选拔和培养工作。

5.2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校园媒体的运营、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等。

5.3 文化部:负责学生会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包括艺术展览、文艺演出等。

5.4 体育部:负责学生会的体育活动策划与组织,包括校际比赛、运动会等。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名称为“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1.2 宗旨:学生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搭建学生与学校、社会之间的桥梁,为学生提供服务和支持。

1.3 遵循原则:学生会的工作遵循民主、公正、开放、透明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2.1 学生会主席团2.1.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组成。

2.1.2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规划、决策和协调。

2.1.3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2.2 学生会代表大会2.2.1 学生会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代表组成。

2.2.2 学生会代表大会负责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决策重大事项等。

2.2.3 学生会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召集。

2.3 学生会部门2.3.1 学生会设立各个部门,包括学术部、文艺部、体育部、公关部等。

2.3.2 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和项目组。

2.3.3 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任命,任期为一学年。

三、权益保障3.1 学生权益保障3.1.1 学生会积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代表学生提出合理诉求,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

3.1.2 学生会开展各类活动,提供学习、就业、实习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3.1.3 学生会建立学生意见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3.2 社团组织管理3.2.1 学生会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类社团组织的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3.2.2 学生会为社团组织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资源支持。

3.2.3 学生会组织社团组织间的交流和合作,举办社团展示和交流活动。

四、学生会活动4.1 学生会活动的种类4.1.1 学生会开展各类学术讲座、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4.1.2 学生会组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高校学生会章程

高校学生会章程

高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学生会的组织与活动,发挥学生会在高校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高校学生会是由高校学生按照自愿参加、民主管理、代表学生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高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挥一切可以发挥的积极因素,为全体同学的学习、生活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四条高校学生会坚持四个服从,即服从党的领导、服从学校的领导、服从同学的意见和服从社会主义法制。

第五条高校学生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自己的权益。

第六条高校学生会的管理和工作必须以学生的利益、发展和服务为中心,坚持群众路线。

第七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高校学生会,对各高校学生会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高校学生会主席团是高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高校学生会设有若干个部门,每个部门有一名部长负责,部门成员由主席团任命产生。

第十条主席团负责代表学生团体参与学校的决策、管理和工作。

第十一条高校学生会设有学生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学生行使决策权。

第三章:选举与职责第十二条高校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一届。

第十三条主席团成员应当保证全体同学的利益,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高校学生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代表学生发表意见和建议;2.组织开展学生文化、艺术、体育、志愿者等活动;3.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处理学生的申诉;4.与学校和其他组织沟通协调,代表学生团体参与学校的决策和重大活动;5.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促进社会和学校的互动和交流。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五条高校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开展工作时要注重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保证工作的高效性和质量。

第十六条高校学生会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重要决策和工作中充分征求学生意见,保证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运作,促进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提高学生会的服务水平和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自治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学校全日制本科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党委、行政和教职工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同学,维护同学权益,促进同学发展,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公正、透明、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分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决策重大事项。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日常运作和决策事务。

第八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多个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文化部、体育部等,各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推进。

第九条大学学生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会,如学术分会、社团分会等,以满足不同领域的学生需求。

第十条大学学生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执行情况。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体学生会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大学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任命,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代表由各班级选举产生,代表的人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职责与权力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领导,制定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决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日常运作和决策事务,协助主席团制定工作计划和决策事项。

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工作组织和推进,制定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决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会代表负责向学生会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参与学生会的决策和工作。

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模板

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的工作职责,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程序,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规章制度,保持与同学的联系,接受同学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若干名。

第六条学院学生会设以下部门:1.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学生会文件的起草和发布。

3.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组织建设,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会活动的组织策划。

4.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宣传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推广,包括校园媒体、网络平台等。

5. 文体部:负责组织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6. 社团部:负责学院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协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

7. 生活部:负责同学们的生活服务,维护同学们的生活权益,解决同学们的生活困难。

8. 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其他学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联系与合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主席职责:1. 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负责学生会会议的召开。

2. 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向学院党委和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

4.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活动。

第八条部门职责:1. 各部门按照学生会章程和主席团的安排,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

2. 各部门要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主席团的指导和监督。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明确学生会的基本任务、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运作方式等,以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和意愿,为学校和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学生会由主席团、秘书部、纪检部、宿管部、纪检部、纪检部、纪检部、纪检部等部门组成。

第四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等成员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条秘书部是学生会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文件起草、资料整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六条纪检部是学生会的纪律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七条宿管部是学生会的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宿舍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其他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具体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确定。

第三章基本任务第九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包括:1.在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在德、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2.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帮助同学进步和成长,成为“合格的中专生”。

3.做学校组织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学校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正直利益,促进各年级、各班级同学间的团结。

4.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陶冶同学们的情操,增进身心健康,努力为同学服务。

5.帮助指导基层学生干部、单项先进的名单。

6.协作学校各个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校双文明建设。

7.带领全校同学,以主人翁的姿态为我校的各项建设和教育体制改革出谋划策。

8.加强与兄弟学校学生会的联系。

第四章职责权限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权限包括:1.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决策,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2.代表学生会与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3.监督和管理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4.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文化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化素质和审美水平。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和运作,促进学生自治、民主参与和服务学生群体,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运作和决策。

2. 学生会部门学生会设立以下部门,负责各自的工作职责:a. 组织部:负责组织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会议,维护学生会的组织纪律。

b. 宣传部:负责宣传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c. 文化部:负责组织文化活动和艺术表演,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

d. 社团部:负责管理学生社团和协助社团的活动组织。

e. 学术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和学术竞赛,提升学生学术水平。

f. 体育部:负责组织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g. 外联部:负责与校外机构和社会团体的联系和合作,拓展学生资源和机会。

h. 网络部:负责维护学生会的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提供信息和服务。

3.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学生会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负责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和审议重要事项。

三、选举与任期1. 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学生会主席团由全体学生会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需获得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2. 部门负责人的选举各部门负责人由部门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需获得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3. 任期限制同一人连续担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四、权责与义务1. 学生会主席团的权责与义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代表学生会向校方提出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权益和利益。

主席团成员需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作。

2. 部门负责人的权责与义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组织和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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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
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愿组成的、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大学党委和校长领导下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同学,联系同学,代表同学,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促进同学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科学、依法、团结、务实。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和各学院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大学学生会的各类会议,负责组织和协调大学学生会的工作。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大学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决策和政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处理紧急事务。

第八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学术科技部、社会服务部
等部门。

各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工作计划,开展各类活动,服务广大学生。

第九条各学院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自愿
组成。

各学院学生会负责代表本学院学生的利益,组织和开展本学院的各类活动,维护学院学生的权益。

第三章选举和任期
第十条大学学生会主席由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选举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

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主席提名,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任期
与主席一致。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成员自行组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由各学院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可以组建学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学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权力和义务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
论和决策过程。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有权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讲座、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

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有义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代表学生与学校沟通、协
商和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会有义务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
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五章组织运作
第十八条大学学生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体代表大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听取和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决议和计划,选举和罢免主席团成员。

第十九条大学学生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常务委员会会议是大学学生会的重要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大学学生会的重要事务。

第二十条大学学生会每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主席团会议是大学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大学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十一条大学学生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由常务委员会组织召开。

各部门负责人会议是大学学生会各部门沟通和协调工作的重要机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由全体代表大会决定,经主席团审定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具体工作细则由主席团根据本章程制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大学学生会章程同时废止。

以上为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旨在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结构、选举和任期、权力和义务、组织运作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的章程内容和数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和修改,以确保章程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大学学生会章程的制定和遵守将有助于提高学生自治组织的效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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