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章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

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愿组成的、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大学党委和校长领导下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同学,联系同学,代表同学,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促进同学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科学、依法、团结、务实。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和各学院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大学学生会的各类会议,负责组织和协调大学学生会的工作。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组成。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大学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决策和政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处理紧急事务。

第八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学术科技部、社会服务部

等部门。各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工作计划,开展各类活动,服务广大学生。

第九条各学院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自愿

组成。各学院学生会负责代表本学院学生的利益,组织和开展本学院的各类活动,维护学院学生的权益。

第三章选举和任期

第十条大学学生会主席由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选举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

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主席提名,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任期

与主席一致。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成员自行组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由各学院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可以组建学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学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权力和义务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

论和决策过程。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有权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讲座、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

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有义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代表学生与学校沟通、协

商和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会有义务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

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五章组织运作

第十八条大学学生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由主席团组织召开。全

体代表大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听取和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决议和计划,选举和罢免主席团成员。

第十九条大学学生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是大学学生会的重要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大学学生会的重要事务。

第二十条大学学生会每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主席团会议是大学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大学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十一条大学学生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由常务委员会组织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是大学学生会各部门沟通和协调工作的重要机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由全体代表大会决定,经主席团审定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具体工作细则由主席团根据本章程制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大学学生会章程同时废止。

以上为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旨在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结构、选举和任期、权力和义务、组织运作等方面的内容。具体的章程内容和数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和修改,以确保章程的准确性和适用性。大学学生会章程的制定和遵守将有助于提高学生自治组织的效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