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关于“金融街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入驻企业优惠政策(金融街、CBD、中关村、亦庄、中关村科技园)
税收优惠金融街:由于在城中心,公共资源设施紧缺,故政府多出台偏向于公共资源分配如住房问题、停车问题以及注册资本等优惠政策,以此来吸引企业。
中央商务区(CBD国贸):由于进驻CBD企业较多,管委会将企业大致分为金融企业、外企、中小企业以及普通企业,不同企业享受待遇不同。
由于CBD位于城市中心区,公共资源紧缺,所以政府多出台侧重于公共资源、教育、财政资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中关村:中关村多集中创意产业、高科技孵化产业以及中小企业,它们对资金以及人才要求比较高,所以该商务区的政策多侧重税收资源、政府财政扶持以及人事安排等优惠方面。
1、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规定享受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内资企业,应继续执行原优惠政策至期满,不再享有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科技园:电子城科技园区属高新技术商务区,对人才和技术的依赖性较大,政策多偏向于对吸引人才和减免企业赋税。
1、研发机构进口的自用设备、物品等,符合国家现行优惠政策的,免征关税和进出口环节增值税。
2、研发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的,其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活动,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可向地方税务管理部门申请免征营业税;研究开发的软件,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将著作权、所有权一并转让所取得的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上述技术性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部分,可向地方税务管理部门申请免征亦庄:亦庄为新成立开发区,吸引企业进驻是其重点,故政府多出台侧重于税收、注册资本、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
2014年9月26日就《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新政策解读
资产证券化新动向目录一、资产证券化新动态 (1)二、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2)1. 最近《规定》中定义资产证券化 (2)2. 最近《规定》中对基础资产定义 (2)3. 最近《规定》中特殊目的载体的定义 (3)4. 小张对基础资产认识 (3)5. 小张对券商资产证券化以及其特点的认识 (3)三、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概况 (5)四、此次更改的要点 (5)1. 明确以《证券法》、《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上位法,统一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SPV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5)2. 小张认为,以此三法为上位法,有以下几条法律法规需要注意 (6)3. 改事前行政审批为事后备案,同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6)4. 小张对”事后备案“、”负面清单“导致有些ABS我们不能做的认识 (6)5. 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加强投资者保护 (7)6. 小张对“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加强投资者保护”的认识 (7)五、引用及附件 (8)一、资产证券化新动态2014年9月26日,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修订稿)》(以下简称“《规定》”),以及配套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这次公开征求意见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规范发展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证监会于2014年2月公告取消了证券公司专项投资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行政审批也相应取消。
鉴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方式需相应转型,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决策部署,盘活存量资产,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同时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参考以下内容:概述在当前金融市场的背景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工具正在逐渐受到关注和应用。
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其中的一种类型,具有独特的特点和运作方式。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定义和背景进行介绍,以便读者能够对该概念有一个清晰的理解。
随后,将重点探讨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特点和运作方式,以便读者对其具体的运行机制有所了解。
最后,通过对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评价与展望,对其未来的发展进行一定的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对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深入研究,探讨其在金融市场中的应用前景和影响,并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和思考,以供相关机构和投资者参考和借鉴。
通过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分析和研究,有助于人们更好地了解和认识这一金融工具,并在实际的投资活动中进行更加明确和准确的决策。
总之,本文将对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并通过与其他相关金融工具的比较和对比,进一步探讨其特点和运作方式,以期为投资者和相关机构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同时,通过对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评估和展望,为未来的发展方向提供一定的建议和借鉴。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进行讨论,即引言、正文和结论。
在引言部分,首先将对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概述,介绍其背景和意义。
其次,对本文的结构进行简要说明,明确各个章节的内容和目的。
最后,明确本文的研究目的,即对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全面剖析,探讨其特点和运作方式。
正文部分将分别从两个方面对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展开讨论。
首先,将详细介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定义和背景,解释其由来和发展。
其次,将重点分析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特点和运作方式。
这包括该计划的组成要素、运作模式、投资者构成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该计划的运作机制。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全文进行总结,简要回顾引言部分对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概述。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东莞民间金融街发展的暂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东莞民间金融街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发文字号】东府办[2013]143号【发布部门】东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10.29【实施日期】2013.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东莞民间金融街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3〕14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关于促进东莞民间金融街发展的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29日关于促进东莞民间金融街发展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省加强金融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精神,在东莞民间金融街(以下简称民间金融街)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支持各类机构进驻民间金融街开展小微企业和民间金融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驻东莞民间金融街的以下对象:(一)进驻民间金融街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具有企业法人性质的民间融资机构(以下简称民间融资机构);(二)具有法人地位的股权交易机构或挂牌企业家数超过1000家的全国性、区域性股权交易机构进驻民间金融街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三)进驻民间金融街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四)经市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并经市政府认可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东莞市财政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在“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民间金融街发展的资金预算。
民间金融街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新设进驻民间金融街及有增资行为的民间融资机构,奖励进驻民间金融街的金融机构,对机构进驻民间金融街给予租金补贴,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融资担保公司的贷款担保给予风险补偿。
第四条注册地在我市辖区内但在民间金融街外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可参照民间金融街内机构申请增资奖励、风险补偿资金。
北京金融街市场分析
北京金融街市场分析北京金融街,作为中国极具影响力的金融中心之一,承载着国家金融发展的重要使命,对中国乃至全球的金融市场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金融街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
这里聚集了众多国内外知名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
这种高度集中的金融资源整合,形成了强大的产业集聚效应。
从金融机构的分布来看,各大银行的总部或重要分支机构纷纷在此设立。
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以及众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
这些银行在金融街的布局,不仅提升了自身的品牌形象,也便于开展各类金融业务,加强与监管部门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证券业在金融街也占据重要地位。
国内知名的证券公司,如中信证券、国泰君安等,在此设有总部或重要的业务部门。
它们在股票发行、交易、投资咨询等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保险业同样是金融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大型保险公司的入驻,推动了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为社会提供了更加丰富和全面的风险保障。
基金公司也在金融街蓬勃发展。
华夏基金、嘉实基金等众多知名基金公司,吸引了大量的资金和专业人才,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金融街的金融市场活跃度极高。
股票市场方面,每天都有大量的资金在这里流动,影响着股票的价格走势。
债券市场也十分活跃,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的发行和交易频繁,为企业融资和国家宏观调控提供了重要渠道。
在金融创新方面,金融街一直走在前列。
随着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化。
金融街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金融科技的创新应用,推动了金融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进行风险评估和客户画像,提高了金融服务的精准度和效率;利用区块链技术改善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然而,北京金融街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随着国内其他城市金融中心的崛起,如上海陆家嘴、深圳福田等,竞争日益激烈。
北京市金融街区域市场分析
北京市金融街区域市场分析简介金融街区是中国金融行业的重要集聚区之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
自2004年开始规划建设,金融街区已成为北京市的国际金融中心和政府金融服务中心。
本文将对北京市金融街区域市场进行分析,包括该区域的人口、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商业设施、房地产市场等。
人口统计根据最新的人口统计数据,金融街区的人口数量约为XX万人。
相比其他区域,金融街区的人口密度较高,为XX人/平方公里。
其中,金融街区的人口结构呈现出相对年轻化的特点,年龄分布主要集中在25-40岁之间。
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金融街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
该区域拥有众多金融机构、银行总部以及知名的金融企业。
金融街区的经济结构以金融服务为主导,同时也涵盖了其他现代服务业。
此外,该区域还吸引了大量国际企业的进驻和投资,对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商业设施金融街区拥有完善的商业设施,满足了居民和上班族的各种需求。
商业设施包括购物中心、超市、餐饮和娱乐场所等。
这些商业设施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并且吸引了周边地区的消费者前来消费。
金融街区的商业设施以高档品牌为主导,满足了高收入人群的购物需求。
房地产市场金融街区的房地产市场一直非常活跃。
由于其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优势,该区域的房价较高。
金融街区的房地产项目主要包括写字楼、高端住宅和商业物业等。
随着金融街区的不断扩大,房地产市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和购房者的关注。
市场前景随着中国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北京市金融街区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未来,金融街区将继续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和国内外企业的进驻。
同时,改善金融街区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民和上班族的生活品质,也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金融街区的市场前景非常看好,值得投资者和企业密切关注。
结论北京市金融街区作为中国金融行业的核心区域,具有良好的经济和市场发展潜力。
人口结构年轻化、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商业设施完善等优势,使得金融街区成为各类企业和投资者的首选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9.14•【文号】金办发〔2024〕100号•【施行日期】2024.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市场正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4〕100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银投资、农银投资、中银资产、建信投资、交银投资: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4〕31号)相关要求,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总结上海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工作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经金融监管总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序扩大试点地区范围(一)有序将试点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地区。
纳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地区应满足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研发投入量较大、股权投资活跃等条件。
金融监管总局结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有序推动将试点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地区。
二、稳妥开展业务试点(二)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重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大对试点区域范围内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三)依法合规开展业务试点。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要严格遵守《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4号)等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建立完善股权投资业务相关制度流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展股权投资业务试点。
(四)通过附属机构发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形式开展股权投资。
北京金融街市场分析
北京金融街市场分析1. 引言北京金融街是中国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将台地块,总面积约6.2平方公里。
自2001年起,该地区成为发展金融服务业的核心区域。
本文将对北京金融街市场进行分析,包括市场规模、竞争情况以及潜在机会。
2. 市场规模根据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底,北京金融街有近300家金融机构入驻,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
这些机构在北京金融街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包括融资、投资、财务咨询等。
此外,北京金融街还有大量的商业办公楼,提供租赁空间给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
据统计,北京金融街的年度交易额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金融交易总额的10%。
这充分说明了北京金融街在中国金融市场中的重要性和规模。
3. 竞争情况由于北京金融街的地理位置和发展潜力,吸引了大量金融机构竞相进驻。
在这个区域内,竞争激烈,各金融机构都在努力提供更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吸引客户。
同时,北京金融街附近还有其他商业和金融中心,如CBD区域,这些区域也吸引了一部分金融机构。
因此,北京金融街需要与周边区域进行竞争,以争取更多的客户资源。
4. 潜在机会尽管面临激烈竞争,北京金融街仍然具有许多潜在的机会。
首先,随着中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的需求也在增加。
北京金融街可以通过提供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其次,中国的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正在加快。
越来越多的外国金融机构希望进入中国市场,北京金融街可以成为他们的首选进入点。
通过与外国金融机构合作,北京金融街可以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和客户资源。
此外,北京金融街还可以发展金融科技领域。
随着科技的发展,金融科技在金融行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北京金融街可以与科技公司合作,推动金融科技的创新和应用。
5. 总结北京金融街作为中国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具有巨大的市场规模和潜力。
尽管面临激烈竞争,但通过提供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吸引外国金融机构以及发展金融科技等方面,北京金融街仍然有很多潜在的机会可供利用。
金 融 街:关于受让北京.中信城B、C、D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1-01-04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公告编号:2010-019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北京•中信城B、C、D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2010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中信城B、C、D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置地”)受让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信地产”)拥有的北京·中信城B、C、D地块中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规划建设指标以政府批准的项目规划方案为准,以下简称“受让标的”),受让价格40亿元(七通一平条件下、不含相关税费),并由北京置地与北京中信地产签署《关于北京·中信城B、C、D地块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合作意向书》)。
2010年12月31日,北京置地与北京中信地产签署了《合作意向书》。
受让完成后,北京中信地产办理北京置地名下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北京置地拥有受让标的的独立控制权,并由北京置地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运作。
北京中信地产与公司无关联关系,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名称: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法定代表人:胡东海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
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是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国中信集团持有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88.37%的股权。
三、受让标的基本情况1、北京·中信城项目总体情况北京·中信城项目(核准项目名称为“大吉危改小区项目”)位于北京市菜市口路口东南角,东至粉房琉璃街,西至菜市口大街(国际传媒大道),南至南横东街,北至骡马市大街;总占地面积为30.41公顷,地上总建筑规模125.15万平方米;其中北京·中信城B、C、D地块为商业金融用地,占地面积7.88公顷,总建筑规模约50万平方米。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其他金融业-其他未列明金融业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销活动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公布日期】2023.11.07•【字号】西行规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西行规发〔2023〕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西城区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北京金融街服务局2023年11月7日北京市西城区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推进首都金融高质量发展,立足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定位,制定如下措施。
一、全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业态。
支持经批准设立或经备案设立的、体现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在西城区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发展。
支持对象包括以下四类:(一)金融控股集团、持牌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国际金融组织;(二)经认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基金;(三)经认定的其他对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有积极作用的具有金融属性的机构,经西城区政府批准后可纳入支持范围;(四)经认定的持牌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专营机构。
二、强化对金融机构发展全过程的培育支持。
挖掘和培育新的金融业增长空间,持续优化金融机构体系。
(一)加强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的一次性落户补助支持。
对第一条中第一类至第三类的机构,根据其综合贡献能力给予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
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具体按实缴货币出资规模确定,实缴货币出资规模在1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人民币(不含)的补助500万元;5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不含)的补助1000万元;1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人民币(不含)的补助2000万元;2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人民币(不含)的补助3500万元;3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5000万元。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试点业务监管口径-资金部函[2014]197号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试点业务监管口径正文:----------------------------------------------------------------------------------------------------------------------------------------------------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试点业务监管口径(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资金部函〔2014〕197号)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试点业务,保障保险资金安全,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如下监管口径: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支持计划”)受托人,按照约定从原始权益人受让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得基础资产,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发行受益凭证的业务活动,适用本监管口径。
二、受托人开展试点业务,应当符合《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有关受托人的相关规定,获得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备案,并按照附件向中国保监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三、支持计划投资的基础资产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权属明确,原始权益人对基础资产具有完整的财产权利和处置权利;2、可特定化的财产,能够产生独立、可持续现金流,支持计划存续期间内预期产生的累计现金流能够覆盖支持计划预期投资收益和投资本金;3、没有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责任或者其他权利限制,能够通过相关安排,解除基础资产相关担保责任和其他权利限制的除外;4、资产转让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法律法规未要求或者暂时不具备办理登记条件的,应当采取其他措施,有效维护基础资产安全;5、资产种类限于信贷资产(企业商业贷款、住房及商业性不动产抵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贷款、信用卡贷款、汽车融资贷款)、金融租赁应收款和每年获得固定分配的收益且对本金回收和上述收益分配设置信用增级的股权资产。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金融街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金融街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金融街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金融街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8月5日关于进一步促进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金融街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金融街是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总部企业和金融中心,是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的重点开发区域,是五象新区加快发展的引擎。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有效破解当前总部基地金融街存在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支持更多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中国—东盟信息港开发建设企业加快聚集,把总部基地金融街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合作基地、金融及高端企业总部集聚区、中国—东盟信息港核心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五象新区金融街建设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3〕40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鼓励类商贸服务产业项目用地出让的通知》(南府办〔2014〕13号)等文件在五象新区实施的具体情况,对进一步促进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金融街建设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入驻总部基地金融街按照总部基地金融街产业定位和发展规划,重点支持以下企业(机构)经审核认定后入驻:(一)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机构总部的分支机构、一般金融机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和其它金融机构。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其他金融业-其他未列明金融业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要约收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要约收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6.14
•【文号】证监许可〔2017〕913号
•【施行日期】2017.06.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豁免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要约收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913号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关于豁免要约收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金资运文〔2017〕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中心因增资而增持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24,466,949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992,883,957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3.2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中心应当会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中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监会
2017年6月14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为“金融街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为“金融街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0.05.19
•【文号】
•【施行日期】2020.05.19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为“金融街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
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0年5月22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金融街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金融街中心”)提供转让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金融街中心”的转让业务。
二、“金融街中心”设立日期为2020年4月16日。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金融街优”,证券代码为“138599”,到期日为2038年4月2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分期定额还本。
三、“金融街优”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金融街中心”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
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金融街中心”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5月19日。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西单分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西单分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西单分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西单分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其他金融业-其他未列明金融业资质空产品服务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销售装饰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7•【字号】东政发〔2018〕51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东政发〔2018〕51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东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7日东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首都现代金融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京金融〔2018〕110号),加快培育发展东城区金融业,发挥好金融对“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引领支撑作用,鼓励外资金融发展,推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特制定《东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第一条本《意见》适用于由国务院及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注册在东城区的金融机构。
第二条强化对金融机构成立初期培育扶持。
对新设、新迁入东城区的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其综合贡献给予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
按实收资本规模,1亿元(含)-5亿元以内的补助500万元,5亿元(含)-10亿元以内的补助1000万元,10亿元(含)-30亿元以内的补助2000万元,3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5000万元。
对增加实收资本的金融机构,给予增资奖励。
实收资本增资10亿元(含)以上的,根据其综合贡献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
第三条鼓励金融机构入驻东城区发展。
对新设、新迁入东城区且在辖区内购租办公用房的法人金融机构、分行、分公司,根据其综合贡献给予资金补贴。
购买办公用房的,每平米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元;租赁办公用房的,前3年每年按当年租金的5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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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公告编号:2020-02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街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街中心CMBS的议案》,于2019年11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平安证券“金融街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于2020年4月10日顺利完成专项计划的簿记发行工作。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专项计划实际收到的认购资金为8,000,000,000.00元,专项计划推广募集专户中的本金金额已经达到《金融街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计划说明书》约定的专项计划目标募集规模,专项计划于2020年4月16日正式成立。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