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永一中学校章程
中学学校章程
XXXX中学学校章程序言XXXX中学,始建于1971年,隶属XX区教育局。
现有29个教学班,在校生1351人。
学校先后荣获“XX省素质教育实验学校”、“XX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XX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XX 市规范化学校”、“XX市教学示范学校”等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30多项。
学校以“秉大学之道,育明德学生”为育人目标,以“创名校,成名师,育英才”为口号,努力达成特有的办学愿景:当我们的学生离开学校的时候,他们带走的不仅仅是丰富的知识、创新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完善的人格、优良的品德以及对母校深深的眷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依法治校,建立依法办学、自主发展的高效运行机制,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XX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XX中学,简称安东卫中学。
学校地址为XXXXXXXX。
学校网址为XXXXXXX第三条学校为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隶属XX区教育局,具有法人资格,学校学制为三年。
第四条学校口号:创名校,成名师,育英才。
育人目标:秉大学之道,育明德学生核心理念:立学以立德为先,成才以成人为本学校精神:务本求实追求卓越校训:明德至弘博学至善校风:敏学笃行精进日新教风:为人师表乐教善导学风:知行合一乐学善思发展策略: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强校特色兴校办学愿景:当我们的学生离开学校的时候,他们带走的不仅仅是丰富的知识、创新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完善的人格、优良的品德以及对母校深深的眷恋。
第五条学校校徽:第六条学校校歌:有一个美丽的地方第七条学校成立纪念日为每年9月1日。
第二章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九条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一)依法按章程办学,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
兴永中学学校简介
兴永中学学校简介兴永中学学校简介兴永中学创办于1965年,落座于浙南着名老根据地兴永街道祠南村,承担着兴永街道共15个行政村(居委会)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教育任务。
学校占地面积24105m2,总建筑面积11229.6m2,拥有一个300m环型跑道的塑胶操场,建有一个集科技、音乐、体育、美术、劳技教育为一体的多功能体艺馆。
校园绿化面积8484.96m2,校园绿地率35.2%。
校园里,教学楼巍峨美观,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花草芳香,雕塑别致优雅,是一座园林式的学校。
学校配套设施齐全,综合大楼拥有多功能阶梯教育,多媒体教室、阅览室、图书室、舞蹈室、学生电脑室、厨房、教师餐厅。
其它还有:音乐室、卫生室、美术室、广播室、实验室、大小会议室、教工办公室等。
学校各类器材均按省城镇Ⅰ类标准配备,全校各班级均配置了多媒体小平台、闭路电视、录音机和广播系统,实现班班通。
各处室及教工办公室均安装电脑办公系统,全面实现网上办公体系。
学校办学特色学校坚持慎德品质,事功精神的办学理念。
深信:没有特色,就没有传统;没有传统,就没有文化。
学校的壮大与发展正是在传统与文化的沉淀中得到实现,鲜明的办学特色将带动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
兴永中学xxxx年被龙湾区确定为龙湾区篮球训练基地坚持走办规范特色学校,培养创新型学生之路,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在双高目标的指导下,我校开展篮球特色学校创建的校园文化建设,学校以篮球社团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文体2+1活动,以一年一度的学校篮球节来检阅学校篮球课堂教学与文体活动成果,到目前为止,学校已成功举办38届田径运动会、8届篮球节上篮球竞赛项目达15个,参加人数率达99%。
努力培养创新型学生,形成了一系列的制度与模式,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学校先后被评为温州市体育特色学校,浙江省体育特色(篮球)学校,温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先进集体,龙湾区运动会优秀组织奖,龙湾区第十九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 xxxx年被评为龙湾区业余训练优秀基地。
实验一中学校章程
实验一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学校持续、健康、高水平发展,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第一中学校,英文表述为NO.1 Middle School。
第三条本校由区教育局举办,为一所全日制公办完全中学,学制为初中三年、高中三年。
本校经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类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其中,初中包含三个年级,高中包含三个年级),总体不超过1200人。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理念为“以人为本,学养精灵”。
“以人为本”即以尊重师生、激励师生、发展师生为根本指导思想来实施学校管理。
学校以教师发展为本,运用各种激励措施关心教师,激发教师积极性,提升教师队伍的素质;教师以学生发展为本,挖掘学生内在潜力,培养学生内在创造力,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学养精灵”即培养诚实守信、有社会责任感、举止文明、品德良好、心理健康的学子。
强化学生自我激励意识,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毕业生和合格公民。
第六条学校的精神为“励精图治,追求卓越”。
教职工教书育人要有扎扎实实的作风,迎难而上的锐气和精益求精的态度,学生求知做人要有敢于负责的勇气,积极进取的朝气和勇争一流的信心。
第七条学校的校训为“求真·求善·求美”;第八条学校的发展目标:坚持“依法治校,质量强校,特色立校,科研兴校”的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务实、创新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学校在内部管理、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教育科研、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水准,争创学生喜欢的区实验性示范性学校。
第九条学校校风为“爱学校、勤学习、学做人”;学校教风为“崇师德、重素质、育新人”;学校学风为“勤奋、踏实、多思、创新”。
中学学校办学章程
XXXX中学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我校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修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未来人才。
第三条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XX区教育体育局。
学校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社区。
学校的全称为XX市XX 区第八中学,简称XXXX中学,英文译名为XXXX,是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初中,学制为三年。
办学规模为26个教学班,920名学生,48名寄宿生,同时供应IlOO人就餐。
第四条学校文化核心学校的办学理念:一切为了育人。
学校的办学目标:构建宜学乐教的幸福场所。
学校的办学宗旨:德育为先,全面发展。
学校的培养目标:培养“负责任、讲诚信的全面发展的“ 合格中学生。
学校的办学特色:责任教育学校的办学思路:以质量为核心,以责任教育为特色, 以管理为抓手,培养名师,培育全面发展学有特长的合格学生。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
第五条学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校训:文明、勤奋、严谨、求实。
校风:尊师爱生、教书育人、活泼健美、争先创优。
教风:敬业、踏实、团结、创新。
学风:勤奋、刻苦、乐问、善思。
第六条校徽、校旗、校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XX区教体局任命,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八条校长行使下列职责:(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管理学校事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五)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
(六)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
2023中学学校章程中学办学章程
(完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现代治理机制,规范单位运行与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十三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五章 教职工
第三十四条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三十五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四十三条 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组成家长委员会。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第十八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建设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团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道,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一中办学章程
一中办学章程一中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市X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学校。
学校地址:市X镇X村第三条:办学理念: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
第四条:办学目标: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办学理念先进、教育手段新、教学质量高、育人环境美、办学特色鲜明的农村学校。
育人目标:在最恰当的时期,用最恰当的方法,给学生最恰当的教育,使他们成为最优秀最完整的人才。
管理目标: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本化办学特色:传统文化熏陶、良好习惯养成教育学校校训:读经典书,做高尚人第五条:干部作风:勤政、务实、团结、廉洁教风:博学善导、爱生乐教学风:勤学善思、探索求新校风:明理、诚信,文明、和谐第六条: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为6年。
第七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学校使用普通话的规范字。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学校在X镇教管办直接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绩效工资或奖惩制。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工会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学生会议和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第十条: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
干部任期一般为三年。
任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需连任连聘的,须重新任命或聘任。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十一条:学校设有工会委员会、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机构。
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学校科研工作,总务处负责后勤保障及相关其它工作,政教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中小学一校一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管理的基本法规,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和学校内部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坚持教育为国家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校性质与任务第五条学校性质:本学校是一所公立中小学,隶属于XX教育局。
第六条学校任务:1.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 组织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5. 为家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七条学校管理体制:1.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主持学校行政会议,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决策的重要形式,负责处理学校日常事务。
3. 学校设立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科研室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八条学校教学工作:1.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
2. 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实施差异化教学。
3. 开展教学研究,推广教育教学成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九条学校德育工作:1. 坚持德育为先,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2.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3.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条学校体育工作:1. 开齐开足体育课程,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2. 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3. 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兴中学校兴永一中学校简介
兴中学校兴永一中学校简介兴永一中学校简介兴永一中创建于1912年,由z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省立第三初级中学、省立第六中学、省立衡阳女子中学、省立第三中学、湘南临时中学、兴永第一中学沿革而来,至今已有100年历史,首任校长康和声先生是全国知名的国学家、书法家和图书事业家。
学校位于便江河畔、县城中心,占地158亩。
80年代以后,学校沐浴改革的春风,加快了发展的步伐,1997年晋升为湖南省重点中学”;,20xx年更名为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
学校人文蔚起,英才辈出。
革命前辈黄克诚、毛泽建、伍若兰、何宝珍、曾志,现代女作家白薇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昌孝以及何大祥少将等曾在此励志苦学。
近100年来,学校为国家输送逾5万名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学子足迹遍布长城内外,大江南北。
学校被誉为湘南革命摇篮”;和郴州精英人才培育基地”;。
学校办学思想先进,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设施一流。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质量第一、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夯实基础,全面发展,着力打造人文一中、质量一中,为学生终生幸福奠基”;的办学理念,坚持走内涵式发展之路,形成了学校:实验规范+特色,教师:整体优化+特点,学生:全面发展+特长”;的办学特色。
近几年,学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建成了省内一流的多功能体艺馆、造型别致的图书馆(线装书籍9000余册)、功能齐全的师生食堂、宽敞舒适的学生公寓楼以及高品位的教学楼、科技楼、塑胶田径场,设置了电脑室、语音室、双向控制教学系统、云比特办公管理系统,实现了校园网、高速宽带网和教育网三网合一。
学校名师荟萃,英才云集。
380多名教职工中,专任教师288人,其中特级教师4人,硕士研究生3人,高级教师127人,中一教师120人,省级以上劳模和优秀教师、省市县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8%。
目前,有高中教学班54个,在校学生2800余人。
学校环境优雅,教学质量一流。
校园四季如春,风景宜人,亭台楼榭、假山喷泉相映成趣,是莘莘学子求学问道的好地方。
一中办学章程
一中办学章程一中办学章程是指规定学校办学宗旨、办学目标、教学管理、师生行为准则等的文件,是学校治理的重要法规。
一中办学章程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理念、教育目标等进行规范,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指导。
下面将从一中办学章程的制定背景、内容要点、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中办学章程的制定背景主要包括教育改革的需要和学校的特殊情况。
教育改革要求学校在发展中明确自己的办学宗旨和目标,规范学校的教育管理,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
学校的特殊情况包括学校的地理位置、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学校的办学规模等因素。
根据这些背景,学校制定一中办学章程,以确保学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的一致性。
一中办学章程的内容要点主要包括学校的办学宗旨、学校的办学理念、学校的教育目标、学校的教学管理、学校的师生行为准则等。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学校的根本目标,体现了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价值观。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是学校对教育的独特理解。
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学校为学生设定的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学校的教学管理是学校对教学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评估等。
学校的师生行为准则是学校对教师和学生的行为要求和规范,旨在提高学校的学习氛围和教学质量。
一中办学章程的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发展两个方面。
学校的发展包括学校的办学质量、学校的声誉和学校的影响力等。
学校通过制定一中办学章程,能够明确学校的办学方向和目标,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校园形象,增强学校的竞争力。
学生的发展包括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个人素质的培养等。
学校通过制定一中办学章程,能够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和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总的来说,一中办学章程对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制定一中办学章程,学校能够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规范学校的教学管理,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
学校的办学章程的实施也能够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和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兴永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按照《兴永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对机构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管理。
具体包括:管理各项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维护机构财产完好,充分发挥财产物资效益;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基金会经济决策,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促进公益事业发展。
第二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体制建设、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财务决算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等。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与本制度共同组成兴永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的规范体系。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机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兴永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
所有基金会财务管理活动均在兴永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下,按兴永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由理事会授权理事长审批并实施。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六条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
理事会定期审议机构财务报告,并决定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财务日常管理工作由秘书处和理事长负责。
第七条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和出纳由理事会任免,兼任基金会秘书处干事。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基金会的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社会公众和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基金会理事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及理事长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条基金会预算管理的内容:基金会预算是根据基金会业务开展和基金会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个部分。
兴永一中学校章程
兴永一中学校章程兴永一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办成一流省示范性中学,为我国经济建设和高等学校提供高素质的后备人才,依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省兴永县第一中学。
学校位于兴永县城关镇县正街号。
第三条学校是一所全民事业性质的全日制高中,学制为三年。
第四条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针,大力弘扬发愤图强,自强不息,勇于拼搏,追求卓越的一中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五条学校办学目标是:走内涵式发展之路,着力打造和谐一中人文一中质量一中魅力一中,为学生的终生发展负责,形成习惯铸就性格,细节决定成败的校园文化,从而把兴永一中建成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条件现代化教育效益好家长放心社会认可学生满意,在郴州市内名列前茅省内一流的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
第六条学校校训是:勤实严活;校风是:遵规守纪勤奋好学文明礼貌严于律己;教风是: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循循善诱为人师表爱;学风是:勤奋进取刻苦求学谦虚谨慎开拓创新;领导作风是:团结进取廉洁高效。
第七条学校以《兴永一中校歌》为校歌。
第八条学校成立于年月日,每年月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隶属于兴永县政府,县委县政府任免或聘任校长。
业务工作受郴州市兴永县教育局领导,办学经费主要由县财政拨款。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委保障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在学校领导体制中处于中心地位,是学校行政总负责人,学校的法人代表。
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有如下权力:(一)决策权。
校长对学校工作进行总体设计,统一指挥;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校长有权组建学校行政组织机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兴永中学章程
兴永中学章程兴永中学章程年月日经第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年月日经龙湾区教育局核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学校坚持依法办学,自主发展,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把学校办成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国内知名的现代化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兴永中学;英文名称:;学校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兴永街道祠南村;注册域名:。
第三条学校为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学制三年。
隶属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学校经登记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宗旨:弘扬慎德事功文化,培养新兴三力英才办学目标:示范慎德育人,焕发创新活力,充实三力内涵,打造特色名校。
办学特色:兴永三力育人理念:以人为本,发展潜能,创新竟强。
育人目标:为一生奠基。
校训:慎德笃行勤敏事功。
校风:厚德博学慎思明理。
教风:教化入微,励学弘毅。
学风:慎微知真,高质竟新。
第五条校徽图样为:校歌:《兴永中学校歌》。
第二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按照本章程管理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学校设副校长二人,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等具体工作。
第七条校长依法行使下列权利:(一)决策权。
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策权。
(二)人事权。
在上级核定的内设机构和干部职数内,有权设置内部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任使用(包括不聘缓聘解聘或高职低聘)。
(三)教育教学管理权。
全面领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依法自主办学,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4篇)
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会计制度:确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规定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要求。
2. 预算管理:制定年度预算,明确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对预算执行进行监控和评估。
3. 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包括开立银行账户、资金流动管理、资金监控等。
4. 支出审批和管理:制定支出审批流程,规定各级审批权限,确保支出符合预算和政策要求。
5. 财务审核和监督:建立独立的财务审核制度,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并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6. 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台账管理,确保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7. 捐赠款项管理:建立捐赠款项管理制度,对捐赠款项的接收、使用、报告和监督进行规范。
8. 税务合规管理:遵守税法和税务规定,及时申报纳税和缴纳税款。
9. 财务报告和披露: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10.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确保基金会的财务运作合规和有效。
以上是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和执行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保证基金会财务资源的安全性和合理运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合法、公正、透明、高效、规范”原则。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基金会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经费合理高效运转。
第四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责是财务会计、监督审计、财务预算、资金收支管理、财务报表等。
第五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体部门是财务部,由财务总监负责。
第六条所有基金会工作人员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财务会计第一条基金会财务会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
永兴一中学校章程
永兴一中学校章程一、学校概况永兴一中是一所位于永兴市的全日制公立高中学校,成立于1980年。
学校占地面积100亩,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优秀的教育资源。
学校每年招收优秀的初中毕业生,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教育。
二、学校宗旨永兴一中的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中学生。
学校注重学生的品德培养,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同时,学校重视知识的传授和学术能力的培养,注重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三、学校管理1.学校领导机构–学校设校长一人,副校长若干人。
–校长为学校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学校的总体管理和决策。
副校长协助校长进行学校管理。
–学校领导通过定期会议和工作汇报来统一决策和沟通管理的重要事务。
2.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注重招聘和培养高素质的教育教学人才。
–学校建立教师培训机制,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和提升的机会。
–学校评选和表彰优秀教师,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3.学校班级管理–学校实行少年班制度,每个班级设置一个班主任和教务主任。
–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学生的纪律教育和心理辅导等。
–教务主任负责学生的学业管理,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学生成绩的管理。
4.学生管理–学校实行学生自治管理,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
–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组织学生参与各类校内外活动。
–学校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校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教育教学1.课程设置–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的课程要求,设置完整的学科课程。
–学校注重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的机会。
–学校充实选修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
2.教学方法–学校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学校鼓励教师进行多样化的授课方式和教育手段,丰富教学内容。
–学校推行信息技术教育,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教学质量。
3.学生评价–学校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难问题,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5〕35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46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以国家资助资金为主,扶贫、社会捐赠等其他资助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协作配合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由团委、总务处、政教处等部门共同负责,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助项目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难问题。
具体资助项目如下:(一)国家助学金资助。
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的生活费开支。
(二)彩票公益金资助。
彩票公益金资助作为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补充,具体操作按照当年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三)学校每年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助学基金,用于贫困学生减免学费、优秀学生奖励等助学。
(四)捐资助学。
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多渠道筹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
三、资助对象我校确定资助对象的基本申请条件:具有我校学籍在校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者。
兴永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
兴永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兴永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省兴永县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兴永一中)教育发展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提高一线教师的待遇,缩小与可比学校教师的待遇差距,留住吸引优秀教师,重点奖励在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以及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特困教师和困难学生等,提高兴永一中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推动兴永教育事业发展。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来源于兴永一中校友和社会自愿赞助。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兴永县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兴永县第一中学。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为兴永县。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是:(一)接受兴永一中校友政府组织及其他个人提供的资金财产捐赠;(二)奖励在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四)资助特困教师;(五)资助困难学生;(六)发放一线教师津贴,以提高一线教师的待遇,留住吸引优秀教师;(七)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八条本基金会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一)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拥护本基金会的章程,志愿服务于理事会;(二)具有在某一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享有较高个人声望;(三)能够尽职尽责,确保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四)廉洁自律,办事公道;(五)对本基金会有实质性的支持,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和协调能力。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成立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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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永一中学校章程
兴永一中学校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保证
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办成一流省示范性中学,为我国经济建设和高等学校提供高素质的后备人才,依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省兴永县第一中学。
学校位于兴永县城关镇县正街128号。
第三条学校是一所全民事业性质的全日制高中,学制为三年。
第四条学校办学指导思想
是: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针,大力弘扬发愤图强,自强不息,勇于拼搏,追求卓越的一中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五条学校办学目标是:走内涵式发展之路,着力打造和谐一中、人文一中、质量一中、魅力一中,为学生的终生发展负责,形成习惯铸就性格,细节决定成败的校园文化,从而把兴永一中建成教育理念先进
、教育条件现代化、教育效益好、家长放心、社会认可、学生满意,在郴州市内名列前茅、省内一流的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
第六条学校校训是:勤、实、严、活;校风是:遵规守纪、勤奋好学、文明礼貌、严于律己;教风是: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循循善诱、为人师表爱;学风是:勤奋进取、刻苦求学、谦虚谨慎、开拓创新;领导作风是:团结、进取、廉洁、高效。
第七条学校以《兴永一中校歌》为校歌。
第八条学校成立于1912年4月1日,每年4月1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于兴永县政府,县委、县政府任免或聘任校长。
业务工作受郴州市、兴永县教育局领导,办学经费
主要由县财政拨款。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委保障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在学校领导体制中处于中心地位,是学校行政
总负责人,学校的法人代表。
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有如下权力:
(一)决策权。
校长对学校工作进行总体设计,统一指挥;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校长有权组建学校行政组织机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二)组建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班子的权力。
在上级下达的职数范围内,校长有聘用
副校长
和中层干部的提名建议权。
对未能履行职责
或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有权向县委组织部或教育局党委提议免职或予以解聘。
(三)对学校经费的支配权。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的财务
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依法管理。
按照上级总要求,根据工资总额,校长可确定绩效工资、结构工资分配形式,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职责: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发展纲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把握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弘扬学校办学特色,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一)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的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及学校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定期检查督促计划的实施情况,搞好学校工作总结
,并向上级和全体教职工报告。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
(二)主持
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
(三)抓好德育
工作和校纪校风建设,着力体现德育工作的主体性、实效性、开放性、创新性,加强对教职工的法纪和职业道德
教育。
(四)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
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总结经验,全面实施学校的课程改革计划,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构建科学的评价
机制和体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贯彻学校体育
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
工作条例,重视对师生的心理
健康教育,保证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
技术教育工作生动活泼、确有成效地开展。
(六)负责对教职工的聘任工作,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注意培养青年
教师,制定、落实教师培训
、业务进修计划和措施,加强对教职工的考核、评估、奖惩工作。
(七)加强对总务后勤的管理,加强对学校财务和校产管理。
(八)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民主办学,依法治教,秉公办事、廉洁从政,做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