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围标知识讲解
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围标串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有些投标人或中标人串通起来,通过非法手段来操纵投标结果,从而达到违法牟利的目的。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招标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了遏制围标串标的现象,相关部门和招标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建立健全的招标制度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手段。
招标制度应该明确规定招标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透明。
同时,制度还应规定投标人和中标人的资质要求,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排除不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招标。
此外,招标制度还应规定严格的评标标准和程序,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措施。
相关部门和招标机构应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等方式,对招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发现和查处围标串标行为。
同时,还可以建立举报渠道,鼓励广大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监督招标过程,发现和揭露围标串标行为。
第三,加强对投标人和中标人的信用管理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手段。
相关部门和招标机构可以建立投标人和中标人的信用档案,记录其参与招标的情况和表现。
对于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和中标人,可以进行公开曝光,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限制其参与招标、撤销中标资格等。
同时,还可以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投标人和中标人的信用进行评估,以便招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更好地选择合作伙伴。
第四,加强对招标文件的保密工作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措施。
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信息载体,如果招标文件泄露或被篡改,就容易导致围标串标的发生。
因此,招标机构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招标文件的安全。
可以采用加密技术、安全传输等手段,防止招标文件被非法获取或篡改。
同时,招标机构还应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对招标文件的存储、使用和销毁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加强对招标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措施。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围标(3篇)
第1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围标现象一直是工程行业的热点话题。
围标,即围标方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以达到中标目的的行为。
本文将从围标现象的定义、原因、危害及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围标现象的定义围标,是指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通过不正当手段,相互勾结,以排除其他投标人,实现自己中标的违法行为。
围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联合投标:多个投标人之间达成协议,共同投标,以降低竞争强度。
2. 转包或分包: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实现利益共享。
3. 陪标:部分投标人为了获取项目信息,参与投标,但并不打算中标。
4. 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统一报价,以排斥其他投标人。
5. 投标保证金违规: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以降低竞争。
二、围标现象的原因1. 利益驱动:围标行为背后往往存在巨大的利益诱惑,投标人为了获取项目,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
2. 招投标制度不完善:现行招投标制度存在漏洞,部分招标人、投标人利用制度漏洞进行围标。
3. 监管力度不足: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等问题,导致围标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4. 投标人道德风险:部分投标人职业道德缺失,为了中标,不惜采取围标等违法行为。
三、围标现象的危害1. 损害公平竞争:围标行为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导致其他合法投标人失去中标机会。
2. 影响工程质量:围标方往往为了降低成本,采用劣质材料或偷工减料,严重影响工程质量。
3. 增加廉政风险:围标行为容易滋生腐败,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资源。
4. 降低行业整体水平:围标行为导致优质企业难以进入市场,影响行业整体水平。
四、防范围标措施1. 完善招投标制度:建立健全招投标法律法规,明确招投标各方的权利义务,加大对围标行为的处罚力度。
2. 加强监管力度: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围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 提高投标人素质:加强对投标人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政府采购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政府采购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一、取消资格预审,实行资格后审
为有效防止围标串标,取消资格预审,实行资格后审。
取消投标报名,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
投标企业在开标时,再对投标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
取消集中答疑和现场踏勘,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工程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的环境、施工现场的状况、招标条件、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在一定时限内提出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的质疑,招标人将按时在媒体上公布对招投人疑问的答复,或通过邮件的形式定时发送质疑答复。
避免投标企业接触,防止投标企业围标串标。
此办法只能在开标现场资格审查,增加了开标现场的工作量,同时报名情况不能及早掌握,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且因项目的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原因,影响答疑、勘察现场的效果,建议先试行,再讨论是否通过发文的形式全面推开。
二、制定多套招标办法
按规定继续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制度。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既能最大限度消除人为设置投标“陷阱”,搞“对号入座”的现象,同时也能节省文件起草和审核的时间,提高采购效率,但是也存在投标人吃透文件内容,容易组织围标串标。
因此建议,制定多套招标文件范本,多套评分办法,轮换使用;或同时公布多套评分办
法,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套使用的办法。
让投标企业摸不透,减少围标串标的可能。
浅析招投标中围标串标行为预防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如何做好招标和投标工作的认识——浅析招投标中围标串标行为及预防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在工程领域引进了招投标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家、社会利益,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建筑企业市场竞争日趋残酷,各种问题和矛盾也伴随而生。
串标围标现象作为与招投标制度相伴而生的产物,其表现形式日趋复杂,造成的危害也日趋明显,致使大量国家、集体和公共利益受损。
因此,如何防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串标围标现象,是工程建设领域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围标串标的定义及表现形式1.围标串标的定义从广义上讲,串标即指投标人为了达到中标目的而相互串通,损害业主利益,或者投标人与发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其他投标人或业主利益的手段和行为;狭义的串标就是除围标以外的串通投标行为。
围标即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让约定的投标人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
从串标围标的概念可以看出,串标的外延更宽,基本包含了围标的含义; 而围标作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损害招标人的行为,实际上是串标的一部分。
2.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围标和串标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区分,围标以串标为手段,串标以围标为目的。
围标主要在投标人之间横向发生,以围标发起人为主体,其他参与围标人响应围标发起人的意见。
而串标除了在投标人之间横向发生外,也有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监督机构、评委等招投标参与各方的纵向联系,往往参与各方共同出谋划策。
围标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多挂一投。
一家投标人挂靠多家投标人对某个项目或标段进行重点投标,并由围标人统一制作标书,挂靠投标人(通常称为陪标人)只负责提供复印件、签字、盖章、授权代表持原件参加开标等。
此类围标行为围标成本较低,围标的痕迹比较明显,例如一家投标人代表办理多家投标人报名、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多处雷同等,一般发生在投资额较小的项目中。
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
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是指投标人或业主通过不正当手段,以获取不公平竞争优势的方式参与投标,破坏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为了防治串标围标行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措施和管理:一、改进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是制约串标围标行为的重要基础,应加强修订和完善,强化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确保惩罚能够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鼓励和支持公众及媒体举报串标围标行为,并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管力度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流程,确保审核、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他们的行为,防止他们参与串标围标行为。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公示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应及时、全面地公开,确保招标文件、评标文件等所有投标人能够平等获取。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公示招标结果和评标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增加公众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关注度,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严厉打击串标围标行为。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媒体、公益机构等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公开揭露串标围标行为。
五、健全评标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制度是防治串标围标行为的重要手段之一、加强评标规则的制定和执行,确保评标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六、加强执法力度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对串标围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违法串标围标行为要依法严惩,挤压串标围标行为的生存空间。
加大惩处力度与频率,以震慑潜在的违法者,形成有效的可见性威慑。
七、引入科技手段利用科技手段,例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平台、大数据分析,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电子平台的使用,提高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人为干预的机会。
关于招投标中防止围标行为的几点建议
关于招投标中防止围标行为的几点建议招投标制度是建筑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
它运用市场竞争机制,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由发包单位择优选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
实践证明,招标投标制度是成熟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包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经济效益的办法。
但是随着招投标制度的推行,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也应运而生了。
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围标。
目前的围标现象多表现为投标人事先或临时串通或约定,达成合作协议,陪标人在围标人的授意下以一般投标人的身份编制投标文件并和围标人共同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标,共同制定投标策略,最终以合理、合法的程序中标。
围标成功后,围标人给予陪标人全部投标费用补偿以及一定的合作报酬。
围标人又可以通过围标提高报价,获得高额利润,严重危害了国家或招标人的利益。
围标使招标制度流于形式,违背了招投标公平、公正、择优的目的,扰乱了公路市场的秩序。
因此防止围标、打击不正当竞争是当前招投标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投标|考试|大|的围标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
围标行为本身具有相当的隐蔽性,极易规避监管,加之现有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行政监管手段又相对有限,造成实际工作中对围标行为查证难、认定难、处理难,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惩治工作的力度。
要想完全杜绝围标行为目前很难做到。
但可以从增加围标难度、成本、强化事后跟踪、建立信誉体系等方面来防止和打击围标行为,笔者根据几年从事招投标的经验,结合目前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的存在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防止围标的建议,与各位同行商榷。
1从招标人招标过程防止和控制围标(1) 招标信息一定要尽可能公开,必要时可延长信息发布的时间,使参与投标单位增加,加大围标的成本。
(2) 在资格预审阶段,可要求投标人交纳一定数额的财务能力证明金,其数额相当于投标保证金,资格预审通过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
土木工程知识点-如何治理工程招标过程中的围标和串标
土木工程知识点-如何治理工程招标过程中的围标和串标围标、串标行为是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大顽疾, 这种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干扰了招投标行业的竞争秩序, 还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
这类行为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预防和打击。
本文根据围标串标的特点, 并结合笔者自身的工作实践与经验提出了一些治理对策, 以期能对治理围标串标行为有些许借鉴意义。
一、关于围标和串标的定义围标, 通常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 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 通过限制竞争, 排挤其他投标人, 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 从而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和行为, 是投标人之间横向联合的一种违法行为。
串标, 通常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个或多个投标人、甚至招标监管部门、交易平台之间达成一种利益共同体, 通过提前拟定有倾向性的招标文件、泄露或内定评委名单, 甚至故意打错投标人得分等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中标, 最终达成非法利益目标的一种多犯罪主体纵向联合违法行为。
围标和串标都对招投标制度造成了巨大危害, 都以暗箱操作为主要手段,都以达成非法利益目标为主要目的;所不同的是, 围标以投标人的横向联合为主要特征, 手法相对简单, 牵涉面相对较窄, 也较易预防;而串标是多个招投标主体之间的多层次、多方位、多手段的一种纵向联合、立体犯罪方式, 牵涉面广, 治理起来相对复杂。
二、围标行为的特点及治理在对本题讨论之前先引入两个定义:围标行为的发起者被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行为的投标人则被称为陪标人。
围标通常有以下几类手法。
1、一投多联一家投标人联系多家投标人对某个标段进行重点投标, 并由围标人统一制作标书, 陪标人只负责提供复印件、签字、盖章、授权代表持原件参加开标等。
此类围标陪标人成本相对较低, 这种围标方法主要适用于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型工程或材料设备招标项目中, 因为由一家单位制作多家标书, 经常会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找到许多雷同之处, 比较常见的雷同是施工方案一致、投标文件格式一致、错漏点一致、报价按比例调整, 比较低级的如项目班子成员都一致的也有, 这种围标就太不负责任或者太低估评委智商了。
围标现象的产生原因及防范措施
围标现象的产生原因以及防范措施摘要:现在我国建筑市场的法规制度已经逐渐完善,施工企业之间竞争也存在越来越多的竞争。
面对这一现状,很多企业仍然可以牢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来展开竞争获得项目,得到经济效益。
但同时也有少数的建筑企业竟不惜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以牟取非法利益,招投标过程中的围标现象就是一个较为常见的不正当竞争现象。
本文对围标的概念以及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有效防范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围标原因措施一.围标的概念围标也称为串通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共同来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排挤其他投标人,限制竞争,使一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或行为。
围标的实质,是特定的投标人“胁迫”或用利益诱惑其他投标人共同对招标人拟建项目进行串通投标,通过非法方式夺标,最终“中标”人就会付给其他围标人一定的报酬,使双方共同获利。
在此期间围标各方形成同一联盟,通常在整个围标过程中陪标人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要求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
招投标的目的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选取优秀的投标人,但围标、行为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对有序竞争机制应有功能的充分发挥产生了阻碍,改变和破坏了招投标本质的意义,使中标结果在很大程度上被个别企业操纵,而有优势、有实力中标的潜在中标人则被拒之门外。
这一现象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逃避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容易产生腐败现象,有极大的危害。
不仅会破坏建设市场的正常管理和诚信环境.也会严重影响到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会损害大多数投标人的利益,严重阻碍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二.产生原因围标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这不是单方面原因就可以产生的,而是综合了很多种原因。
它们之间互相维护,互相作用,从而导致了现在的情形。
我们必须要理清产生围标行为的原因,并且从根本上了解它,才能从本质上杜绝这种行为。
通过研究大量的资料,大致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法律法规方面的因素想要防止围标现象的产生,必须解决的是目前我国招投标法制中对于围标、陪标等如何界定的问题,立法部门应尽快制定详细可行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将何为围标、陪标等界定清楚。
围标、串标防控措施
围标、串标防控措施嘿,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聊围标、串标防控措施。
这可是个相当重要的事儿呢!为啥要重视这些措施呀?那是因为围标、串标会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让真正有实力的企业可能没机会,而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却得逞了,这可不行呀!所以咱们得好好想想办法来防控。
首先呢,加强招标信息的公开透明那是必须的。
这就好比把一切都摆在阳光下,让大家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具体咋操作呢?就是把招标的各项要求、标准、流程等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广而告之,让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知道。
这样一来,那些想偷偷摸摸搞小动作的人就没那么容易得逞啦,而且大家都有平等的机会来参与竞争,这效果肯定杠杠的!预期效果呢,就是让整个招标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然后呀,得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资格。
这就像给每个想参与的人做个“全身检查”。
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符合要求,有没有啥猫腻。
具体做法就是仔细核对他们的资质证书、业绩情况等等。
要是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直接就给踢出去。
嘿,别想来蒙混过关!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把那些不靠谱的投标人给筛出去,留下真正有实力的。
还有哦,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也很重要。
这就像给招标过程找了个“监督小天使”。
可以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招标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也可以鼓励社会各界来监督,发现问题随时举报。
一旦发现有围标、串标的迹象,立马调查处理。
这能让那些想搞鬼的人时刻提心吊胆,不敢乱来。
预期效果就是让整个招标活动都在严格的监督下进行,保证公正公平。
另外呀,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可得来点狠的,让那些不守规矩的人知道厉害。
一旦发现有围标、串标的,不但要取消他们的投标资格,还要给他们来点经济处罚,甚至可以把他们列入黑名单,让他们以后都没法在这个圈子里混了。
哼,看谁还敢!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那些想动歪心思的人不敢轻易尝试,起到震慑作用。
再说说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评标专家可是很关键的角色呢,所以得保证他们公正公平。
要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让他们清楚知道自己的职责和要求。
如何防止围标
围标——预防途径
(三)加大监管力度 首先,应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强 化依法办事的意识,使招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责任追究制,对 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按照《招标投标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严格规定招标投标程序,提高评标 委员会在评标、定标过程中的地位,提倡招标方技术经济专家进入评标委 员会,避免领导直接参与,削弱和减少招标人在评标、定标过程中的诱导 和影响作用。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出借、借 用资质的行为,对代理机构违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对招标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加强从业人员 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执业精神和执业素养。 其次,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监管工作。一是要重点审查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监督开、评、定标过程 是否违法违规操作。二是加强工程项目中标后期的监管,对中标项目要进 行动态跟踪检查,发现有挂靠围标现象的要及时依法处理。同时,还应加 强招标代理、招标公证等中介的管理.使其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围标——预防途径
(五)完善招标程序 做好招投标的保密工作。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 招标单位不得向他人透漏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者 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 其他情况,但这些规定在实际中很难把握。 因此,建议 取消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可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 图纸;取消现场踏勘,可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 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 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企业对投标文件和现场 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取消集中答疑。招标单位可在招 标公告发布媒体予以答复。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 件统一范本,最大限度消除人为设置投标陷阱,搞对号 入座的现象。 做好招投标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信息公开制 度,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必须将招投标全 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及防治方法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及防治方法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是指投标人为了获得中标机会,通过与其他竞争对手勾结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共同提高自己或降低其他竞争对手的投标价格,进而对投标过程进行干扰或操纵的行为。
为了避免发生串标围标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应采取以下防治方法。
首先,加强监管和审计。
要建立健全招投标工作的监管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监督和审计,切实防止串标围标行为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公正、透明、廉洁的工作。
其次,加强投标人的资格审核。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建立健全投标人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有串标围标行为的投标人进行惩罚和追责,防止其再次参与招投标活动。
再次,加强信息对称和公开。
要求招标人提供充分的招标文件和技术要求,明确标书的编制要求和评标方式,确保所有投标人在信息上具有均等的竞争条件。
同时,对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串标围标行为的发生。
此外,加强执法力度和惩罚措施。
加大对串标围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嫌串标围标的项目进行调查和惩处。
同时,提高违约成本,建立起严格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机制,对违约方进行处罚,以此来提高违约成本,降低串标围标行为的发生。
最后,加强建设工程业内的守信教育和道德操守。
加强建设工程领域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弘扬诚实、守信、公正的工作作风,树立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综上所述,要从多个方面着手,采取综合性措施,共同防治串标围标行为。
只有建立起合理、规范、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投标人的信用监管和惩戒力度,加大违约成本,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才能有效防治串标围标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促进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浅析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方面的问题及防范
450创新思维浅析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方面的问题及防范许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秦 培 王 军 丁成飚所谓围标、串标,是指某个投标人通过一定的途径、秘密伙同其他投标人共同商量投标策略,串通投标报价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以非法手段赢取中标的一种违法行为。
一、围标及串标出现的原因及目的我国目前建筑市场退出机制不够完善,建筑企业整合重组不够理想,一些竞争力不强或亏损企业迫于生计难以退出建筑市场,在一定利益的驱动下会选择陪标。
这些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在利润的驱动下以不同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承揽工程。
产生此现象的原因是因为在建筑市场实行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双重准入的过程中,由于传统理念的因素,往往侧重于企业资格、而忽视个人执业资格。
在评标时,侧重于评审企业资历和实力等,而轻视项目经理的资质,履历及拥有的资金,设备实力;工程利润的大小与围标串标的预期收入成正比。
利润的大小是产生围标的关键因素。
工程项目越大及其丰厚的利润是导致围标串标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了解,产生围标、串标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围标的主要因素:1、承包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通过围标提高报价,一旦成功可获得高额利润;2、建筑市场明招暗定的现象比比皆是;3、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失控或越轨后导致以包代管或允许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从而多家挂靠的行为成为可能;4、一些竞争力不强或亏损的施工企业无路可走,存在陪标潜在的市场;5、建筑市场管理办法至今未出台到位,给投标分子有机可乘。
二、围标及串标的成本及其风险围标人对招标人、招投标代理机构的权钱交易成本。
一般情况下围标人首先会与招标人取得联系,招标人与围标人达成一致协定,进行权钱交易。
通过权钱交易,招标人授意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和围标人共同制定投标策略,以期以合理、合法的程序赢取中标。
围标人对陪标人参与围标的补偿成本。
通常情况下围标人会通过各种熟人关系在建筑市场上寻找一些施工企业作为陪标人共同参与围标,围标人与陪标人达成合作协议后,参与陪标的施工企业会在围标人的授意下以一般投标人的身份编制投标文件,并和围标人共同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标。
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违规行为莫效仿),你让开发商如何防备
文章导读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破坏了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还严重损害了投标人以及国家的利益。
本文列出了常见的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您可千万不要碰。
1、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2、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3、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4、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5、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6、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7、无所顾忌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二投标人的套路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三评审专家的套路1、无为法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2、特殊对待法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以上5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不围标不串标指导手册
不围标不串标指导手册1. 介绍本手册旨在帮助相关部门和个人遵守不围标不串标的原则,并指导如何在采购过程中避免围标和串标行为。
遵守这些原则对于确保公平竞争、保护市场经济秩序以及维护社会信任都至关重要。
2. 不围标的原则不围标是指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采购活动。
以下是不围标的原则:- 公正原则:所有供应商应在同等条件下有机会参与竞争。
不得有意排除合适的供应商。
- 透明原则:采购过程中的信息应透明公开,所有参与方都应获得足够的信息以便做出决策。
- 竞争原则:采购活动应促进合理的竞争,确保最佳的采购结果。
- 公平原则:所有参与方应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 高效原则:采购过程应高效、及时,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串标的定义串标是指通过协商、预先设定条件或其他手段,限制竞争参与或获取中标机会的行为。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串标行为:- 指定特定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指定特定供应商,排斥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机会。
- 附加违约条款:要求投标者在中标后与特定供应商合作,限制了其他供应商的机会。
- 不合理的招标文件条件:设置过高、不合理的技术要求或标书要求,使其他供应商无法满足。
- 资金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高额保证金或具备特定资金实力,限制了竞争者的参与。
4. 避免围标和串标的策略为了遵守不围标不串标的原则,以下是一些简单的策略和注意事项:- 设计独立的采购流程:确保采购过程独立于其他部门,并严格按照法规和公司的采购政策执行。
- 透明公开的信息公告:在采购过程中,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公开提供信息,比如招标文件、要求和时间表等。
- 公正评标委员会:确保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人为干预或关联利益的存在。
- 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条件合理、透明,不会排除合适的供应商。
- 合理分包和采购量:避免集中向某一供应商采购过多商品或服务,确保公平竞争和供应商多样性。
- 监督和追责机制:建立监督和追责机制,对于发现的围标和串标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
开发商如何防备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
开发商如何防备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第一篇:开发商如何防备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开发商如何防备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违规行为莫效仿)以下行为违规违法一招标人的套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1、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2、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3、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4、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5、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6、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7、无所顾忌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二投标人的套路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三评审专家的套路1、无为法♣♣♣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2、特殊对待法♣♣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最终但是以上5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如何有效防范圍標串標-招標與投標
·2013·8诚信与自律Honesty & Self-discipline58编者按:诚信,是一个人最起码的道德品质,“人无信而不立”。
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诚信为基础,那就会世风日下,混乱不堪。
说到招标投标,要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就必须把诚信放在首位。
没有诚信与自律,何来公平公正?现在招投标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不是没有法律去制约,而是人欲泛滥,诚信沦丧。
我们只有大力加强诚信自律和法制建设,才能使招投标事业获得净土,充满阳光!如何有效防范围标串标——浅谈重庆诚信评价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应用文 / 熊秀文 张帆 余廷亮招投标作为工程发包和采购的一种重要方式,从其诞生就伴随相关各方的博弈和较量,尤其招投标制度在国内确立和推广实施以来,围标串标更像影子一样紧密相伴。
围标串标不仅增加社会交易成本,扰乱市场交易秩序,还会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招投标的目的是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取中标人,但围标串标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妨碍了有序竞争机制应有功能的充分发挥,从本质上改变和破坏了招投标的初衷和实际意义,使中标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操纵于个别企业手中,而有优势、有实力中标的潜在中标人则被拒之门外。
有的企业为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份额,不情愿地选择恶性竞争,作为市场基础的诚信遭到了破坏,市场规律和竞争法则失去作用,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
围标串标给招投标事业造成的不利影响非常恶劣,政府对此深恶痛绝却又难以根除,其根本原因正在于市场信用缺失、法律和制度体系存在漏洞。
一、围标串标为何频发1.招投标制度不够完善从现行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来看,存在“三多三少”问题。
即:原则多、细则少;禁止多、罚则少;规定多、适用少。
特别是随着近年来招投标业的蓬勃发展和新情况的不断涌现,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性问题更加突出。
2.法律惩戒力度太小从法律规范处罚条款看,串通投标的法律风险极低、风险收益却巨大。
如何预防围标
如何预防围标1. 引言围标是在集体经济活动中经常出现的一种不法行为,也是一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围标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紊乱,损害正常经济秩序。
因此,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预防围标行为的发生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如何预防围标的一些有效措施。
2. 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公众的法律意识是预防围标的首要条件。
公众应当了解围标的定义、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政府应加大对围标的宣传力度,加强围标案例的曝光,从而增强公众对围标行为的警惕性。
3.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对围标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围标行为的追究力度。
可以考虑制定法律规定对围标行为进行明确的界定,同时明确违法围标行为的处罚措施,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 加强执法力度对于已经发生的围标行为,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围标案件,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同时,要加强执法部门的专业性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对围标行为的辨别能力。
5. 增加监管力度政府应加大对围标行为的监管力度,监督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增加监管力度包括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监测、开展定期检查以及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等。
同时,政府要加大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形成高压震慑力。
6. 推行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体系可以有效地预防围标行为的发生。
政府可以建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对围标行为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与此同时,也要推动社会各界对围标行为形成共识,对参与围标行为的企业进行抵制。
这些措施将对企业形成震慑效应,减少围标行为的发生。
7. 提高竞争意识市场主体要加强竞争意识,树立公平竞争观念。
要认识到围标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危害,遵守市场规则,拒绝参与围标行为。
同时,政府可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训,提高其竞争能力,鼓励其通过公平竞争来获取商业机会。
8. 促进行业自律建立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限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包括围标行为。
对于违法围标行为,行业协会可以主动报案,配合政府执法部门的调查工作,对违法者进行行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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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投标程序
第一、业主发布招标公告; 第二、根据招标公告向招标公司报名,购买资格预审 文件; 第三、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的制作、在规定时间内交到招标公司,进行预审; 第四、通过预审后,在招标公司通知,购买招标文件。 第五、在规定时间完成招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招标当 日进行文件开启,进行招标。 第六、招标完成后三日内,招标公司通知或者在网上 公布招标结果。 第七、业主跟中标单位联系,鉴定合同。并有招标公 司发布中标通知书。
如何防止围标
组员:赵维建、毕成、叶馨遥、殷孝南
招标投标
一、什么是招投标
招投标,是招标投标的简称。招标和投标是一种 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 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 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 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 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 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 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 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 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 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围标——形式
一是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企业 “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 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
二是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串 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他投标人, 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 约定分利。在采购活动中往往是代理商们或轮流 中标,或由一家公司中标后大家分包。
围标——预防途径
(二)改进评标办法 推行最低价评标法。 “围标”的核心是中标价, 因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防止围标的最直接方 法,这也是国际惯例;采用综合评法的要科学 设置拦标价,把不合理投标报价拒之门外,它 抓住了招标的本质,大大简化了定标的原则, 节约了建设资金。最低价评标法并不会因为价 格优先的原则而使投标人忽视投标方案的设计, 而恰恰由于是最低价中标,投标人会在投标书 上更下功夫,千方百计优化施工方案,从而达 到低价中标、优质施工、实现合理利润的目的。
围标
含义:
围标也称为串通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 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 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 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围标行为的发起 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行为的投标人称为陪标人。 围标是不成熟的建筑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所 产生的。围标成员达成攻守同谋,通常在整个围标 过程中陪标人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要求以保证围 标人能顺利中标,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
招投标的标准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 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 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 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 (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 人民币以上的。
三是个别项目经理和社会闲散人员同时挂靠若干家 标——后果
1、扰乱了市场秩序.逃避主管部门的监管。易 滋生腐败现象。
2、围标直接伤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当无标底或复合标底招标而又不采取最低中
标时,围标常常会导致中标价超出正常范围, 从而加大招标人的成本。因为参与围标的企业 一般会有某种形式的利益分成,这就会使他们 操纵的标价超出了合理低价范围。 4、参与围标的企业诚信度不高,企业自身素质 差。
围标——预防途径
(一)健全配套法规 从源头上防止围标等现象的发生。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 2003年3月8日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 标办法》的有关条款对围标等现象作了较为详尽的法律界定, 其中“串通投标罪”的相关条款是对围标行为处置的法律依 据。因此,作为主管部门应该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 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定量、定性指标,使那些围标 的投标企业应付出巨大的行为成本,并使行为成本远远大大 高于其风险收益,从而对围标者形成威慑。另外,还应建立 公示制度,使失信者记入不良行为档案,严重的要予以公开 曝光,并剥夺其招投标资格。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投标人建立 诚信档案,制定出诚信评价标准,对诚信度差的投标人除依 法给予必要的处罚外,还应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 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对投标人“围标”、“围标”的行 为,在招标文件中作出除法律规定以外的惩罚性约定,如投 标人“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数据和材料的,一经核 实,无论中标与否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招投标的方式和方法
方式: 常见的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另外按照标的 物来源地划分可以将招标划 分为:国内招标,包括国内公开招标、国内邀请招标;国际招标,包括国际 公开招标、国际邀请招标。国际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国际贸易准则、惯例。
方法: 1.两阶段招标。适用于一些技术设计方案或技术要求不确定或一些技术标准、 规格要求难以描述确定的招标项目。第一阶段招标,从投标方案中优选技术 设计方案,统一技术标准、规格和要求;第二阶段按照统一确定的设计方案 或技术标准,组织项目最终招标和投标报价。 2.框架协议招标。适合于重复使用规格、型号、技术标准与要求相同的货物 或服务,特别适合于一个招标人下属多个实施主体采用集中统一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通过招标对货物或服务形成统一采购框架协议,一般只约定采购单价, 而不约定标的数量和总价,各采购实施主体按照采购框架协议分别与中标人 分批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协议。 3.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相比,将极大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符合节能减排要 求,降低招标投标费用,有效贯彻“三公”原则,有利于突破传统的招标投 标组织实施和管理模式,促进招标投标监督方式的改革完善,规范招标投标 秩序,预防和治理腐败交易现象。特别对于一些技术规格简单、标准统一, 容易分类鉴别评价,或需要广泛征求投标竞争者的招标项目,电子招标的效 率优势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