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围标串标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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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围标串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有些投标人或中标人串通起来,通过非法手段来操纵投标结果,从而达到违法牟利的目的。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招标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了遏制围标串标的现象,相关部门和招标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建立健全的招标制度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手段。

招标制度应该明确规定招标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透明。

同时,制度还应规定投标人和中标人的资质要求,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排除不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招标。

此外,招标制度还应规定严格的评标标准和程序,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措施。

相关部门和招标机构应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等方式,对招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发现和查处围标串标行为。

同时,还可以建立举报渠道,鼓励广大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监督招标过程,发现和揭露围标串标行为。

第三,加强对投标人和中标人的信用管理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手段。

相关部门和招标机构可以建立投标人和中标人的信用档案,记录其参与招标的情况和表现。

对于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和中标人,可以进行公开曝光,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限制其参与招标、撤销中标资格等。

同时,还可以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投标人和中标人的信用进行评估,以便招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更好地选择合作伙伴。

第四,加强对招标文件的保密工作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措施。

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信息载体,如果招标文件泄露或被篡改,就容易导致围标串标的发生。

因此,招标机构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招标文件的安全。

可以采用加密技术、安全传输等手段,防止招标文件被非法获取或篡改。

同时,招标机构还应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对招标文件的存储、使用和销毁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加强对招标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措施。

遏制围标串标的技巧(5篇范例)

遏制围标串标的技巧(5篇范例)

遏制围标串标的技巧(5篇范例)第一篇:遏制围标串标的技巧遏制围标串标的技巧“串通投标行为是为了通过限制竞争来谋取超额利润,这不仅直接损害了有关投标人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会妨碍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危害甚大。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吴继勇对串标围标是深恶痛绝,“一旦发现就立即废标。

”湖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邓东亮指出,招标作为一种科学的竞争制度,其意义在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围标串标这样的欺诈行为和腐败现象一旦浸入,就从根本上改变了招标的本质和积极意义。

串通投标实质上是无序竞争、恶意竞争。

某招投标公司的老总进一步指出,在没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中,由于参与串标的供应商一般会有某种形式的利益分成,这就使得串标人操纵的标价超出合理低价范围,从而加大采购人的采购成本。

另外,参与围标串标的供应商往往诚信缺失,编制的投标文件着眼点仅仅放在价格上,对施工方案不认真研究,无合理应对措施,即使中标,也不大可能认真履约,这就给采购项目的最中交付留下了隐患。

“围标串标扰乱政府采购秩序,打击潜在投标人投标积极性,也给国家利益带来了损害。

因此,必须全方位预防和打击并重,遏制其发生。

” 业界人士呼吁。

公开采购信息“招标信息一定要尽可能公开,参与的供应商多了,一旦有一个以上供应商不参与,串标就难以形成,必要时可延长信息发布的时间,也可主动邀请信誉好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吴继勇如是说。

无独有偶,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章家菊也把信息最大限度地公开奉为上策:“让尽可能多的供应商知晓并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不失为避免围标串标良策。

参与的供应商多了,有串标图谋的来了,愿意受控制后利益均沾的也陪同前来,但不愿受控制想凭实力抢…蛋糕‟的也来了。

这样,图谋不轨的人想串也串不起来。

”因此,为了能让供应商最大限度地了解采购信息,马鞍山市有时还会在信息发布后,提醒供应商去察看。

对于偏冷的项目,除了在指定媒体、当地媒体发布信息外,还会在周边城市、发达地区或者该项目生产集中的地市媒体发布公告。

浅析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1

浅析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1

浅析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1浅析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1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是指招标人通过利用招标条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手段,对一些投标人进行不公正的待遇,以达到其中一种预定的目的。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招投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不仅使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导致建设工程质量和进度等方面存在风险。

因此,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至关重要。

为了防治串标围标行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招标人应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招投标程序和要求,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评标工作,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同时,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和政策,加强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

招标人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提高招标的透明度。

同时,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防止串标围标行为的发生。

可以借助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技术手段,建立招投标信息公开平台,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和抽查,监督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执法力度。

相关执法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串标围标行为的打击力度。

可以加强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资质的审核,加强对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的监督,及时处理并追究串标围标行为的责任。

同时,要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串标围标行为。

四、加强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

建设行业组织和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准则和规范,约束会员单位的行为。

可以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对串标围标行为严重的投标人进行黑名单制度,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同时,行业协会还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对串标围标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

综上所述,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只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才能有效防治串标围标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政府采购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政府采购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政府采购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一、取消资格预审,实行资格后审
为有效防止围标串标,取消资格预审,实行资格后审。

取消投标报名,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

投标企业在开标时,再对投标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

取消集中答疑和现场踏勘,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工程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的环境、施工现场的状况、招标条件、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在一定时限内提出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的质疑,招标人将按时在媒体上公布对招投人疑问的答复,或通过邮件的形式定时发送质疑答复。

避免投标企业接触,防止投标企业围标串标。

此办法只能在开标现场资格审查,增加了开标现场的工作量,同时报名情况不能及早掌握,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且因项目的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原因,影响答疑、勘察现场的效果,建议先试行,再讨论是否通过发文的形式全面推开。

二、制定多套招标办法
按规定继续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制度。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既能最大限度消除人为设置投标“陷阱”,搞“对号入座”的现象,同时也能节省文件起草和审核的时间,提高采购效率,但是也存在投标人吃透文件内容,容易组织围标串标。

因此建议,制定多套招标文件范本,多套评分办法,轮换使用;或同时公布多套评分办
法,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套使用的办法。

让投标企业摸不透,减少围标串标的可能。

遏制围标串标及低价抢标的措施探讨

遏制围标串标及低价抢标的措施探讨

遏制围标串标及低价抢标的措施探讨随着有形建筑交易市场的发展,建筑市场竞争的加剧,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的手法不断翻新和隐蔽。

围标串标其行为通过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内部竞价拟定中标人,或泄漏招标投标信息,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其他投标人,垄断投标行为,哄抬投标报价等。

低价抢标即投标人以明显低于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及组织管理施工所发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以低于企业个别成本的价格投标报价,进行抢标。

一旦中标展开工程施工后,即想方设法或改变投标报价文件,或以不合理的理由进行各种索赔,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高估冒算或腐蚀拉拢业主、监理人员、设计人员修改图纸,调换材料,更改施工内容等等,进行高价结算。

围标串标及低价抢标危害甚重,但由于其表现形式较为隐蔽,查找取证较为困难,给防范治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如何防范和遏制围标串标及低价抢标,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加以防范和遏制。

一、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及工程施工管理全过程加以防范和遏制。

本处着重从招标文件的编制来阐述。

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尽可能严谨、清楚、规范,不给围标串标及低价抢标以可乘之机,也不能设置陷阱,操纵招标结果。

特别是对作为招标文件核心内容的重大偏差与否决性条款的制定,以及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的制定,招标人应特别仔细,条款应尽可能的明晰,以减少评标专家自由裁量的空间。

所有重大偏差和否决性条款应集中在一起明确表述。

严禁针对某一投标人的特点,采取量体裁衣等手法制定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应体现竞争性,体现合理低价、择优而选的精神宗旨。

提倡在工程的招标中设立对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以预防和遏制围标串标和哄抬标价的行为,同时也要防止恶意的、不理性的”低价抢标”行为,维护正当的竞争秩序。

最高限价也称为最高拦标价,是反映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期望的最高控制值,最高限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计价规范》以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指导价等编制,它必须由有资质条件的单位编制,并由两名以上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与复核。

遏制围标串标措施

遏制围标串标措施

遏制围标串标措施围标串标是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通过虚构的企业或个人身份,故意瞒骗、串通中标,骗取招标项目的行为。

围标串标严重扰乱了招投标秩序,损害了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利益,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遏制围标串标行为。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制定关于围标串标的法律法规,明确围标串标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惩罚力度,形成严厉的法律威慑效果。

其次,加强对网络招投标平台的监管和管理。

网络招投标平台是围标串标行为的重要渠道,因此需要加强对这些平台的监管和管理。

建立健全招投标平台的准入机制,对平台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管,确保平台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加强对平台上发布的信息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围标串标的信息。

第三,加强对招投标主体的认证和审核。

招投标主体是围标串标行为的直接参与者,因此需要对招投标主体进行认证和审核。

建立高效、规范的招投标主体认证体系,审核招投标主体的资质和信誉,加强对招投标主体的管理和监督,减少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第四,加强对招标项目的审查和监督。

招标项目的审查和监督是发现和遏制围标串标行为的重要手段。

加强对招标项目的审核,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减少围标串标的机会。

同时,加强对招标项目的监督,通过现场检查、横向比较等方式,发现和处理涉及围标串标的行为。

第五,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围标串标行为的危害性需要通过宣传和教育来引起关注和警惕。

通过媒体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围标串标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公众对围标串标行为的认识和警惕。

总之,遏制围标串标行为需要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网络招投标平台的监管和管理、招投标主体的认证和审核、招标项目的审查和监督以及宣传和教育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治理。

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够遏制围标串标行为,保护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投标秩序的正常运行。

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

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

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第一篇: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城投集团工程招投标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序操作到注重实效,在整合招投标资源,规范招投标运作,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环境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现结合城投集团的招标实践,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如何应对作浅要分析。

所谓串通投标是投标人彼此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约定,就投标报价互相通气,以避免相互竞争,或协议轮流在类似项目中中标,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的行为。

一、串通投标的表现形式地方保护和信息公开范围过小,常导致投标人基本固定在一个比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增加了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的可能性。

串标利用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使特定投标人取得工程的行为合法化,造成投标人“自然”中标的假象,隐蔽性强,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对公平竞争原则的破坏性也较强。

1.串标主要的内在表现形式: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 4)投标人之间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2.串标主要的外在表现形式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价相近,分项报价不合理,没有合理的解释,15三、加强防止串标围标的管理1、加强招标前的管理1)对某些应急工程的审批中要严格把关。

建设单位为了规避公开招标,把一般工程当应急工程来申报;或有意拖延时间,等待申请为应急工程,以便“依法”想给谁做就给谁做。

因此,城投集团总师室在招标申请审批中严格限制邀请招标的方式。

2)增加工程招标信息发布渠道。

2010年起,城投集团为扩大招标工程公开招标信息的影响,吸引更多的有实力的投标单位参与城投集团招标工程的竞争,自行组织公开招标除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开招标信息外,同步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开招标信息。

3)从严管理招标代理机构。

防止串标、抬价、恶意竞争的应对措施

防止串标、抬价、恶意竞争的应对措施

防止串标、抬价、恶意竞争的应对措施
当公司面临串标、抬价和恶意竞争等问题时,以下是一些应对
措施可供参考:
1. 激励供应商合作: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提供透明
的沟通平台,以确保供应链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寻求供应商的理解
和支持,制定共同的市场准则和行为准则。

2. 加强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一致性,通过建立严
格的质量检查程序、培训供应商和规范化产品标准来防止抬价和串
标行为。

3. 建立双向沟通渠道:与同行业竞争对手进行有效沟通,避免
误解和不必要的竞争导致的不良影响。

共享信息、经验和最佳实践,促进行业发展。

4. 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保持对竞争对手的
了解,并及时调整企业的市场策略。

通过创新和差异化来应对竞争,降低恶意竞争的影响。

5. 依法维权:如遭遇恶意竞争行为,应依法采取维权措施,维
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与专业的法律团队密切合作,确保法律程序的
合规性和获取有效的法律支持。

6. 建立良好的声誉:通过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树立企业的
良好声誉。

良好的声誉可以减少恶意竞争对企业的影响,并帮助吸
引忠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

7. 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对恶意竞争行为的敏感性和辨识能力。

员工的积极参与和
支持是防止恶意竞争的重要因素。

以上是防止串标、抬价、恶意竞争的一些应对措施,不同的情
况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

因此,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
应对计划,并及时调整和优化策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杜绝围标串标的意见和建议

杜绝围标串标的意见和建议

《杜绝围标串标的意见和建议》围标串标这事儿可真是个大麻烦,就像一群坏蛋在破坏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咱得想办法把它给解决了。

我有个朋友老陈,他是搞建筑工程的。

有一次,他们公司参与一个项目投标。

老陈满心欢喜地准备了好久,各种资料、方案做得那叫一个精细。

结果呢?开标那天,他傻眼了。

中标的那家公司报价和方案都很奇怪,老陈就觉得这里面有猫腻。

后来一打听,果不其然,是有几家公司围标串标呢。

老陈气得不行,跑来和我吐槽:“这太不公平了,我们这么努力准备,就被他们这种不正当手段给搅和了。

” 我也很气愤,就和他一起研究怎么能杜绝这种情况。

首先呢,我觉得在投标报名环节就得严把关。

就像进一个重要的派对,不能随便什么人都能来。

可以要求投标公司提供详细的资料,不仅是公司的基本信息,还要有参与项目人员的履历、公司近期项目情况啥的。

而且啊,要对这些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我对老陈说:“你们公司在报名的时候,有没有觉得审核太松了?” 老陈点点头说:“是啊,感觉有的公司交的资料都模模糊糊的,也没仔细查。

” 要是有资料造假或者模糊不清的,直接取消报名资格,这样能先把一些不靠谱的公司挡在门外。

开标过程也得透明化。

我记得有个招标会,现场那叫一个混乱。

很多人在开标室里走来走去,交头接耳。

这时候,就很容易出问题。

开标应该像一场严肃的考试,得有严格的纪律。

可以在开标室里多装几个摄像头,全程录像。

而且,开标人员要严格按流程来,不能随便更改。

我和老陈说:“要是开标都像走走过场,那围标串标就更容易了。

” 老陈说:“对,得让大家都在阳光下投标。

”还有啊,对投标公司的惩罚力度得加大。

现在有些惩罚就像挠痒痒一样,对那些违规公司根本没威慑力。

要是发现围标串标,就狠狠罚,让他们心疼得再也不敢干这种事。

比如没收投标保证金,禁止他们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其他投标项目,要是情节严重,直接吊销营业执照。

老陈听了,笑着说:“这就对了,得让他们知道这事儿的严重性。

”另外,可以建立一个举报奖励机制。

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

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

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是指投标人或业主通过不正当手段,以获取不公平竞争优势的方式参与投标,破坏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为了防治串标围标行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措施和管理:一、改进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是制约串标围标行为的重要基础,应加强修订和完善,强化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确保惩罚能够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鼓励和支持公众及媒体举报串标围标行为,并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管力度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流程,确保审核、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他们的行为,防止他们参与串标围标行为。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公示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应及时、全面地公开,确保招标文件、评标文件等所有投标人能够平等获取。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公示招标结果和评标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增加公众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关注度,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严厉打击串标围标行为。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媒体、公益机构等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公开揭露串标围标行为。

五、健全评标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制度是防治串标围标行为的重要手段之一、加强评标规则的制定和执行,确保评标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六、加强执法力度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对串标围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违法串标围标行为要依法严惩,挤压串标围标行为的生存空间。

加大惩处力度与频率,以震慑潜在的违法者,形成有效的可见性威慑。

七、引入科技手段利用科技手段,例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平台、大数据分析,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电子平台的使用,提高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人为干预的机会。

如何治理招标过程中的围标和串标

如何治理招标过程中的围标和串标

如何治理招标过程中的围标和串标招标过程中的围标和串标是指投标人通过暗箱操作、信息泄露、虚报信息等手段参与招标项目,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

针对这一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

首先,建立健全招标法律法规体系是治理围标和串标的基础。

相关法律法规对围标和串标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违法责任和处罚措施。

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其失去利益诱惑和实施风险,从而达到遏制和预防的目的。

其次,需要健全招标门槛和准入制度,并加强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

通过加强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核和业绩审查,筛选出真正具备实力和经验的投标人,降低围标和串标的可能性。

同时,加强对投标人的信用评估和风险预警,提高对招标项目的信任度和可靠性。

第三,加强招标公告的发布和信息公开。

招标公告应明确项目要求、投标条件、评标标准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建立相关平台或网站,及时发布招标信息,方便投标人获取最新信息,并提供信息查询和举报渠道,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加强招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和公正。

建立独立的评标机构,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评标专家应进行严格甄选,避免潜在利益冲突。

评标结果要及时公示,并提供申诉渠道,确保投标人和其他相关方对评标结果有合理的申诉和监督权利。

第五,加强对投标人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的约束。

投标人应对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对于虚假报价、低报价等违法行为,应进行追责,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暂停或终止其参与招标项目的资格等。

第六,加强招标过程中的监督和审计。

建立健全招标监督机构和审计机构,加强对招标过程和项目实施的监督和审核。

对于发现的围标和串标行为,要及时、严厉地追责,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罚。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招标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招标意识。

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引导社会舆论对围标和串标行为的谴责,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舆论压力。

9招破解招标中的串围标现象

9招破解招标中的串围标现象

9招破解招标中的串围标现象9招破解招标中的串围标现象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为大家解答。

串围标行为的发生,不仅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基本市场原则,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容易使一些不守诚信、管理不规范的企业进入到中标人的行列,给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

因此,防止串围标,应当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并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有效防止串围标。

标姐根据学习体会和工作实践,认为有效防止串围标现象离不开以下9个方面。

招投标管理体制要理顺理顺政府监管体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招投标监管体制,改变“九龙治水”的多头管理状况,革除“同体监督、体内循环”的弊端,减少重复管辖和交叉管理,建立统一的招投标监管机制。

同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从制度上解决监管队伍的编制、经费、人员保障等问题,建立统一、高效、公正的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监督执法,不断提高政府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要统一加快电子招标制度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投标信息网络平台,完善工程招标不良行为公示制度。

在目前信用体系还不完善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或取消对投标企业的资信业绩评分。

从业资格准入制度要完善由于没有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一些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和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招投标法律制度掌握不够不全,对工程招标中出现的串标围标活动,失于防范、失于察觉、失于查证、失于处罚的现象大量存在,客观上纵容了串标围标活动的发展。

加上目前招投标代理机构领域准入条件设置不合理,代理机构数量偏多,竞争激烈,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

为此,建议完善招投标领域从业资格准入制度:一是加快建立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

应当尽快出台相关制度,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文规定各级、各类招投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招标师。

二是规范日常代理行为。

在日常代理活动中,所出具的招投标文件文书,都必须由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编写,并由招标师签字盖章。

围标、串标防控措施

围标、串标防控措施

围标、串标防控措施嘿,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聊围标、串标防控措施。

这可是个相当重要的事儿呢!为啥要重视这些措施呀?那是因为围标、串标会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让真正有实力的企业可能没机会,而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却得逞了,这可不行呀!所以咱们得好好想想办法来防控。

首先呢,加强招标信息的公开透明那是必须的。

这就好比把一切都摆在阳光下,让大家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具体咋操作呢?就是把招标的各项要求、标准、流程等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广而告之,让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知道。

这样一来,那些想偷偷摸摸搞小动作的人就没那么容易得逞啦,而且大家都有平等的机会来参与竞争,这效果肯定杠杠的!预期效果呢,就是让整个招标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然后呀,得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资格。

这就像给每个想参与的人做个“全身检查”。

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符合要求,有没有啥猫腻。

具体做法就是仔细核对他们的资质证书、业绩情况等等。

要是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直接就给踢出去。

嘿,别想来蒙混过关!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把那些不靠谱的投标人给筛出去,留下真正有实力的。

还有哦,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也很重要。

这就像给招标过程找了个“监督小天使”。

可以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招标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也可以鼓励社会各界来监督,发现问题随时举报。

一旦发现有围标、串标的迹象,立马调查处理。

这能让那些想搞鬼的人时刻提心吊胆,不敢乱来。

预期效果就是让整个招标活动都在严格的监督下进行,保证公正公平。

另外呀,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可得来点狠的,让那些不守规矩的人知道厉害。

一旦发现有围标、串标的,不但要取消他们的投标资格,还要给他们来点经济处罚,甚至可以把他们列入黑名单,让他们以后都没法在这个圈子里混了。

哼,看谁还敢!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那些想动歪心思的人不敢轻易尝试,起到震慑作用。

再说说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评标专家可是很关键的角色呢,所以得保证他们公正公平。

要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让他们清楚知道自己的职责和要求。

防止串标、夸大价格、恶意竞标的应对措施

防止串标、夸大价格、恶意竞标的应对措施

防止串标、夸大价格、恶意竞标的应对措施背景在项目投标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一些不诚实的投标行为,例如串标、夸大价格和恶意竞标。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还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和延期等风险。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一些应对措施来防止这些不诚实的行为的发生。

应对措施以下是一些防止串标、夸大价格和恶意竞标的常见应对措施:1. 严格的资格预审在投标阶段,进行严格的资格预审是防止串标和夸大价格的关键步骤。

预审过程中,我们应该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料和证明文件,以验证其声称的经验和业绩。

2. 详细的项目规格和要求在项目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指定项目的规格、要求和技术标准,以便投标人准确理解和评估项目的实施难度和成本。

通过明确的项目规格和要求,可以减少夸大价格和恶意竞标的可能性。

3. 多轮投标过程将投标过程设计为多轮制,可以增加投标人的竞争和审查机会。

在首轮投标后,可以进行筛选和淘汰,留下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

多轮投标过程不仅有利于防止串标和夸大价格,还可以促使投标人提供更具实际可行性和合理性的报价。

4. 严格的处罚制度对于发生串标、夸大价格和恶意竞标的投标人,应该建立严格的处罚制度,并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这样可以防止他们在未来的投标过程中再次参与,有效地保护招标的公平性和诚信性。

5. 定期监督和审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定期的监督和审查机制,对投标人和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通过定期的监督和审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和不诚实行为,保障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总结为了防止串标、夸大价格和恶意竞标,我们可以采取严格的资格预审、明确的项目规格和要求、多轮投标过程、严格的处罚制度以及定期监督和审查等应对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效应用,可以维护项目的公平性和诚信性,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及防治方法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及防治方法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及防治方法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是指投标人为了获得中标机会,通过与其他竞争对手勾结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共同提高自己或降低其他竞争对手的投标价格,进而对投标过程进行干扰或操纵的行为。

为了避免发生串标围标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应采取以下防治方法。

首先,加强监管和审计。

要建立健全招投标工作的监管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监督和审计,切实防止串标围标行为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公正、透明、廉洁的工作。

其次,加强投标人的资格审核。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建立健全投标人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有串标围标行为的投标人进行惩罚和追责,防止其再次参与招投标活动。

再次,加强信息对称和公开。

要求招标人提供充分的招标文件和技术要求,明确标书的编制要求和评标方式,确保所有投标人在信息上具有均等的竞争条件。

同时,对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串标围标行为的发生。

此外,加强执法力度和惩罚措施。

加大对串标围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嫌串标围标的项目进行调查和惩处。

同时,提高违约成本,建立起严格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机制,对违约方进行处罚,以此来提高违约成本,降低串标围标行为的发生。

最后,加强建设工程业内的守信教育和道德操守。

加强建设工程领域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弘扬诚实、守信、公正的工作作风,树立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综上所述,要从多个方面着手,采取综合性措施,共同防治串标围标行为。

只有建立起合理、规范、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投标人的信用监管和惩戒力度,加大违约成本,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才能有效防治串标围标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促进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防止串标、抬高价格、恶性竞标的应对措施

防止串标、抬高价格、恶性竞标的应对措施

防止串标、抬高价格、恶性竞标的应对措

1.引入严格的资质审查标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必
须具备特定的资格和经验,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只有符合条
件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从而减少不合格的竞标者的数量,降低
串标风险。

2.建立公正公平的评标机制:确保评标过程公开透明,评标人
员具备专业背景和独立性。

采用多人评标的方式,并制定评标细则,避免评标人员个人偏见或不正当行为对结果产生影响。

3.加强监督和惩罚措施: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
监督招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对于发现的串标、抬高价格、恶性竞
标等行为,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暂停资格等,以
起到震慑作用。

4.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及时公布招标信息和结果,让所有
潜在的投标者都了解招标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

同时,要求投标
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报价和相关资料,确保竞标过程的公正性。

5.加强投诉和申诉机制:设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各方对不合
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对于投诉和申诉,要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
确保公开、公正地解决纠纷。

6.加强合同约束力和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对于串标、
抬高价格、恶性竞标等行为的违约责任和后果。

一旦发现违约行为,要严肃处理,包括追究法律责任和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应对措施,可以有效减少串标、抬高价格、恶性竞标
等不正当行为,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维护各方的利
益和权益。

开发商如何防备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

开发商如何防备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

开发商如何防备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第一篇:开发商如何防备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开发商如何防备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违规行为莫效仿)以下行为违规违法一招标人的套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1、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2、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3、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4、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5、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6、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7、无所顾忌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二投标人的套路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三评审专家的套路1、无为法♣♣♣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2、特殊对待法♣♣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最终但是以上5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预防围标串标措施方案(一)

预防围标串标措施方案(一)

预防围标串标措施方案(一)
预防围标串标措施方案
简介
该方案旨在帮助企业在招标过程中预防围标串标行为,确保公平
竞争的原则得以维护。

方案内容
1.加强信息安全防护
–对招标信息进行加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

–采用安全的通信渠道传输招标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建立招标文件审查机制,确保投标人身份及资格真实可靠。

2.制定严格的招标规则
–设立明确的招标条件,限制不合格投标者的参与。

–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公平性。

–严格执行公示和公告程序,确保所有投标者拥有平等的机会。

3.加强监督管理
–成立专门的招标监督小组,监督整个招标过程的进行。

–加强对招标过程中涉及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发现和纠正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加强法律意识
–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合作,确保招标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对投标者进行法律风险提示,防止非法行为的发生。

–建立法律追责机制,对涉嫌围标串标行为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5.加强信息公开与互动
–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招标信息,确保公开透明。

–建立投标人和招标人的互动平台,使双方可以及时沟通、解答疑问。

–对公开透明度较低的招标项目进行重点关注,避免潜在的围标串标风险。

结论
以上方案是预防围标串标行为的有效措施,企业在实施招标过程
中应严格遵守,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从而确保招标过程
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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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围标串标的技巧“串通投标行为是为了通过限制竞争来谋取超额利润,这不仅直接损害了有关投标人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会妨碍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危害甚大。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吴继勇对串标围标是深恶痛绝,“一旦发现就立即废标。

”湖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邓东亮指出,招标作为一种科学的竞争制度,其意义在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围标串标这样的欺诈行为和腐败现象一旦浸入,就从根本上改变了招标的本质和积极意义。

串通投标实质上是无序竞争、恶意竞争。

某招投标公司的老总进一步指出,在没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中,由于参与串标的供应商一般会有某种形式的利益分成,这就使得串标人操纵的标价超出合理低价范围,从而加大采购人的采购成本。

另外,参与围标串标的供应商往往诚信缺失,编制的投标文件着眼点仅仅放在价格上,对施工方案不认真研究,无合理应对措施,即使中标,也不大可能认真履约,这就给采购项目的最中交付留下了隐患。

“围标串标扰乱政府采购秩序,打击潜在投标人投标积极性,也给国家利益带来了损害。

因此,必须全方位预防和打击并重,遏制其发生。

”业界人士呼吁。

公开采购信息“招标信息一定要尽可能公开,参与的供应商多了,一旦有一个以上供应商不参与,串标就难以形成,必要时可延长信息发布的时间,也可主动邀请信誉好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吴继勇如是说。

无独有偶,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章家菊也把信息最大限度地公开奉为上策:“让尽可能多的供应商知晓并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不失为避免围标串标良策。

参与的供应商多了,有串标图谋的来了,愿意受控制后利益均沾的也陪同前来,但不愿受控制想凭实力抢…蛋糕‟的也来了。

这样,图谋不轨的人想串也串不起来。

”因此,为了能让供应商最大限度地了解采购信息,马鞍山市有时还会在信息发布后,提醒供应商去察看。

对于偏冷的项目,除了在指定媒体、当地媒体发布信息外,还会在周边城市、发达地区或者该项目生产集中的地市媒体发布公告。

业内专家提醒,防止围标串标还要注意分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是否是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同一经销商下的分销商。

降低准入门槛降低准入门槛,放宽资格预审条件,放开对投标人数的限制也是避免围标串标的途径之一。

在操作中,根据潜在投标人数和市场情况,适当压低投标人最低下限,让更多投标人参与竞争。

章家菊介绍,没特殊要求的,尽量不去限制。

因此,在电子显示屏、图书采购中,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很多,“其实,设置过高门槛对采购人也很不利,我们会尽量与采购人协商,让采购人知晓利弊。

”业内专家建议,应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设置门槛,搞“对号入座”。

完善评标办法据青海省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史生德介绍,围标串标的情形多数出现在工程、大的医疗设备采购中,“我们的办法是在操作中不断改变评标办法。

”业内专家指出,串标的核心是中标价,防止串标最直接办法应该是最低价中标。

最低评标价法是国际惯例,效果也非常显著。

它抓住了招标的本质,大大简化定标原则,节约了财政资金。

勿庸担心,最低评标价法并不会因为价格优先的原则而使投标人忽视投标方案的设计,而恰恰由于是最低价中标,投标人会在投标书上更下功夫,千方百计优化施工方案,从而达到低价中标、优质施工、实现合理利润的目的。

提高业务水平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严莉华看来,单一品牌采购最容易导致围标串标,所以首先不能指定品牌。

她介绍,在汽车采购中,陪标的情况较多,一些品牌厂家就规定了“你必须报多少,否则取消你经营资格。

”在采购活动中往往是代理商们或轮换中标,或由一家公司中标后大家分包,“这样的情况我们知道,但拿不出证据,奈何不了他们。

”严莉华认为,根本方法是在制作标书时忌倾向性。

健全配套法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2003年3月8日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条款对之作了较为详尽的法律界定,《刑法》也有“串通投标罪”的相关条款,是对串标行为处置的法律依据。

但《政府采购法》中对围标串标的认定没做规定。

业内专家指出,现在有必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定量指标,尽量不要模棱两可。

同时,还应规定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使串标者的行为成本大大高于其风险收益。

另外,还应建立公示制度,使失信者无所遁形。

加大监管力度“如果监管部门态度不坚定,集中采购机构会很无助。

政府采购监管与操作是一个体系,作为同一系统的各方要形成共识,提高法律意识。

”。

各有关部门应在政府监督的统一协调下,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监管工作。

对串标者要保留追究权,不论是在投标时发生还是其中标后在履约过程被发现,都应严肃查处。

在工程采购中,应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监督。

修订和完善现行工程预算价编制方法,改进信息价发布制度,推进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作为报价和评标质询的依据。

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开展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编制情况检查,防止围标串标哄抬工程预算价和投标报价。

对不按现行规定编制工程预算价致使工程预算价虚高和投标人盲目压价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对中标价明显偏低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监督,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防止围标串标,应该加大监督力度,引入社会监督也很必要。

”湖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邓东亮指出。

可以针对监管部门因没有线索或证据不足的尴尬,可以设立举报奖金,发动群众监督。

增强惩治力度一旦发现串标,政府采购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对查实的串标案件,要依法依规,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履行;对泄露供应商名单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予通报;对串标供应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如属于代理商之间的串标,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所代理产品在本地区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

加大打击,杀一儆百让投标人望而生畏。

同时,法律可以直接设定对串标指挥策划者限制其终生权利行为能力的处罚。

指挥策划者大凡都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或总经理或其他“高级人才”,如果串标者能够从一次的串通投标中获得足以使其享用终生的利润,我们的法律为何不能限制其终生权利行为能力呢?还有业内专家认为,最高3年的有期徒刑同几千或上亿元的损失相比,实在是太不相称,现代《刑法》讲求“罪责相等”的原则。

串通投标的行为实质是“经济诈骗”,而我国的《刑法》对于“经济诈骗”的最高刑罚是“死刑”,我们是否可以按照犯罪标的数额来加重其刑罚呢?看现状:“认定”不是件容易的事屡见不鲜“一些供应商拿到标书后,就聚集在一起研究如何围标串标。

这是一件令我们十分头疼的事情。

”青海省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史生德如是说。

其实,类似的无奈又岂止史生德有?业界人士称:“围标串标在政府采购领域已不是新鲜事。

”吉林省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一批办公用品进行网上询价采购时,工作人员从报价纪录中发现,7家报价中有两个梯队,第一梯队的3家报价时间相差只有1~2分钟,价格相差仅几十元,另外3家供应商报价时间和价格基本和第一梯队情况差不多,只不过所报价格高于第一梯队。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前3家供应商都在某科技城同一层楼经营,这不是简单的巧合,经调查证实,一些供应商互相串通,联手垄断价格,分割利润。

诚然,《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77条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参与各方串标时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但在利益的驱使下,这一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领域已经屡见不鲜。

更可怕的是,“形式”五花八门,“手段”越来越隐蔽,让人防不胜防。

只能推测据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章家菊介绍,常见的串标是串标人通过借用数家供应商的名义投标,排斥其他供应商入围,无论哪家供应商中标,最终还是串标人中标。

令集中采购机构无奈的是,许多时候只能从逻辑或表象上推测是围标串标,却无法有确凿证据进行认定。

通过审查的多投标的少采购信息发布后,常有许多供应商前来咨询,但申请资质审查的不多,有些供应商资质审查通过了,且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却不投标;有的则在开标前退出。

多套投标文件雷同几套投标文件多处数据相同、设计方案如出一辙,如标书图表尺寸大小、报价说明书、标书中段落等相同,甚至连出错的地方都相同。

报价差距大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货物质量相同,报价悬殊却很大,大多数报价都偏离市场行情,只有一家合理报价。

如深圳市某水厂工程在建筑市场交易中心招标,标底为9800万元,经资格预审后,有11家投标企业入围,其中一家投标报价只比标底下浮1%,其他10家投标报价分别下浮9%-29%不等。

近一亿的工程只下浮一个百分点,按现行评标办法,这家投标人无论如何也中不了标,除非他不想中标。

既然不想中标,为什么要投标?业内人士分析,该投标人是为了抬高“所有报价的平均值”,有他和没有他,平均值相差两个百分点,一个亿的工程,两个百分点就是两百万元。

只有惟一一个满足采购需求多数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参数和质量档次不是太高就是太低,只有其中一个符合采购人的实际需要。

故意制造无效投标或者弃标无效投标的发生有时并非投标人粗心所致,而是故意而为:或法人代表未签字,或投标文件份数不符,或报价漏项、重复计价等,只有一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还有一些供应商的做法是给人陪标,截标时故意弃权。

认定尴尬业内专家指出,从以上表现虽然可以推测其围标串标,但却拿不出证据证明,法律法规也没有认定标准。

“仅凭观察和经验去推测,供应商一旦抵赖,我们将难以应付。

”某集中采购机构负责人如是说。

业内人士称,为了降低招投标社会成本,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每个投标项目投标商较多时,可通过资格预审、后审方式选择不低于7家投标商”的规定,客观上也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留下了围标、串标的隐患。

如一些承包商跟踪到采购人的建设项目,便会与采购人联络感情。

当招标公告发出后,该承包商便立即以不同的名义,与当地所有符合相关资质的建筑公司,通过劳务合作的方式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人为地架起了由当地几个较大的建设承包商联合控制整个项目的局面,打下围标基础。

接着,该承包商通过不法途径,了解到专家评委的组成情况后,种种利诱要求评委在资格预审、后审时,按事先约定评选出入围的投标施工企业。

如果预审时出现一两家不是事先约定的围标施工企业入围,在评标前他们就要求评委,在中标标准上下工夫,以采购人标底与7家投标企业的投标价加权数为评标标底,以最接近评标标底的投标为中标人。

如果评标小组将中标标准定为合理低价中标法,策划围标的承包商就会尽量将入围的少数非嫡系投标商买断,从而形成围标。

类似此种操作,从形式上根本看不出围标串标,只有当围标串标的供应商之间关系破离时,真相才会曝光。

究其因:出现绝非偶然尽管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了围标串标的处罚措施,但围标串标却屡禁不止,而今,还蔓延到了政府采购领域。

这是为什么?法律法规不尽完善从法制环境看,虽然我国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但不配套、不细致、不完善和不严谨也不可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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