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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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围标、串标促进公平竞争的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防范围标、串标促进公平竞争的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防范围标、串标促进公平竞争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防范和惩治供应商围标、串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招标采购的公平竞争,促进招标采购诚信建设,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防范围标、串标促进公平竞争的管理办法。

第二条围标、串标是指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取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四条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政 府采购中的招投标监管如何加强

政 府采购中的招投标监管如何加强

政府采购中的招投标监管如何加强政府采购中的招投标活动是一项重要的经济行为,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共利益具有关键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领域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评审不公等,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因此,加强政府采购中的招投标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首先,应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招投标的程序和行为。

对于现有法律法规中存在的漏洞和模糊之处,要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使其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不仅要对参与围标串标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

二、建立健全监管机制1、强化内部监督政府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从招标项目的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到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结果的公示等,都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

2、加强外部监督除了内部监督,还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建立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同时,要加强媒体监督,及时曝光招投标中的不良现象。

3、实行全过程监管改变过去重结果、轻过程的监管模式,实现对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管。

在招标前,要对招标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在招标过程中,要对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在招标结束后,要对中标项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规范招投标程序1、严格招标信息公开确保招标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公开,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公开的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技术要求、资格条件、评标方法等。

2、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明确、具体、无倾向性,避免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

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招标文件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围标串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有些投标人或中标人串通起来,通过非法手段来操纵投标结果,从而达到违法牟利的目的。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招标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了遏制围标串标的现象,相关部门和招标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建立健全的招标制度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手段。

招标制度应该明确规定招标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透明。

同时,制度还应规定投标人和中标人的资质要求,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排除不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招标。

此外,招标制度还应规定严格的评标标准和程序,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措施。

相关部门和招标机构应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等方式,对招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发现和查处围标串标行为。

同时,还可以建立举报渠道,鼓励广大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监督招标过程,发现和揭露围标串标行为。

第三,加强对投标人和中标人的信用管理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手段。

相关部门和招标机构可以建立投标人和中标人的信用档案,记录其参与招标的情况和表现。

对于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和中标人,可以进行公开曝光,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限制其参与招标、撤销中标资格等。

同时,还可以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投标人和中标人的信用进行评估,以便招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更好地选择合作伙伴。

第四,加强对招标文件的保密工作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措施。

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信息载体,如果招标文件泄露或被篡改,就容易导致围标串标的发生。

因此,招标机构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招标文件的安全。

可以采用加密技术、安全传输等手段,防止招标文件被非法获取或篡改。

同时,招标机构还应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对招标文件的存储、使用和销毁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加强对招标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措施。

围标串标整治发言稿

围标串标整治发言稿

围标串标整治发言稿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有幸站在这里,就围标串标整治工作与大家分享一些建议和看法。

正如我们所知,围标串标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我们公司一直坚持诚信经营的原则,与合作伙伴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因此,我们必须严肃对待围标串标问题,加强整治工作,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

为了有效整治围标串标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

公司应建立并完善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标准和合理的激励机制,倡导诚信经营,防止内部员工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保证每一笔采购都是公正透明的。

其次,加强供应商的评估和监管工作。

公司应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确保其合法合规,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管,定期进行评估,有严格的退出机制,提高供应商的整体素质和履约能力。

第三,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

公司应积极推动信息公开,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和公众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属实的,应追责并进行惩罚。

最后,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同时,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加强社会对围标串标问题的认识,提高社会共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在整治围标串标问题的同时,我们也要正确认识到,只有企业的自律,才能真正有效地杜绝围标串标的产生。

因此,每一位员工都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严守道德底线,远离围标串标等不正之风。

最后,我呼吁大家共同努力,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谢谢大家!。

围标串标专项治理方案

围标串标专项治理方案

一、背景为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招标投标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治理方案。

二、治理目标1. 深入开展围标串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

2. 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市场信用体系,提高市场参与者的诚信意识。

3. 完善招标投标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

4. 提升招标投标各方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

三、治理措施1. 强化宣传教育(1)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市场参与者的法律意识。

(2)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对招标投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2. 严格执法检查(1)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管,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2)对涉嫌围标串标的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 完善监管机制(1)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信用惩戒。

(2)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

4. 加强部门协作(1)加强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与市场监管、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5. 完善制度措施(1)修订完善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加强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完善招标投标程序,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四、实施步骤1. 组织动员阶段(2024年1月-3月):全面部署围标串标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

2. 整治阶段(2024年4月-12月):开展围标串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 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月-2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巩固治理成果。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围标串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遏制围标串标的技巧

遏制围标串标的技巧

遏制围标串标的技巧“串通投标行为是为了通过限制竞争来谋取超额利润,这不仅直接损害了有关投标人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会妨碍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危害甚大。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吴继勇对串标围标是深恶痛绝,“一旦发现就立即废标。

”湖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邓东亮指出,招标作为一种科学的竞争制度,其意义在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围标串标这样的欺诈行为和腐败现象一旦浸入,就从根本上改变了招标的本质和积极意义。

串通投标实质上是无序竞争、恶意竞争。

某招投标公司的老总进一步指出,在没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中,由于参与串标的供应商一般会有某种形式的利益分成,这就使得串标人操纵的标价超出合理低价范围,从而加大采购人的采购成本。

另外,参与围标串标的供应商往往诚信缺失,编制的投标文件着眼点仅仅放在价格上,对施工方案不认真研究,无合理应对措施,即使中标,也不大可能认真履约,这就给采购项目的最中交付留下了隐患。

“围标串标扰乱政府采购秩序,打击潜在投标人投标积极性,也给国家利益带来了损害。

因此,必须全方位预防和打击并重,遏制其发生。

”业界人士呼吁。

公开采购信息“招标信息一定要尽可能公开,参与的供应商多了,一旦有一个以上供应商不参与,串标就难以形成,必要时可延长信息发布的时间,也可主动邀请信誉好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吴继勇如是说。

无独有偶,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章家菊也把信息最大限度地公开奉为上策:“让尽可能多的供应商知晓并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不失为避免围标串标良策。

参与的供应商多了,有串标图谋的来了,愿意受控制后利益均沾的也陪同前来,但不愿受控制想凭实力抢…蛋糕‟的也来了。

这样,图谋不轨的人想串也串不起来。

”因此,为了能让供应商最大限度地了解采购信息,马鞍山市有时还会在信息发布后,提醒供应商去察看。

对于偏冷的项目,除了在指定媒体、当地媒体发布信息外,还会在周边城市、发达地区或者该项目生产集中的地市媒体发布公告。

防治围标串标

防治围标串标

防治围标串标围标串标罪详细内容有哪些?围标也称为串通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

一、防治围标串标的方式有哪些:健全配套法规从源头上防止围标等现象的发生。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2003年3月8日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条款对围标等现象作了较为详尽的法律界定,其中”串通投标罪”的相关条款是对围标行为处置的法律依据。

因此,作为主管部门应该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定量、定性指标,使那些围标的投标企业应付出巨大的行为成本,并使行为成本远远大大高于其风险收益,从而对围标者形成威慑。

另外,还应建立公示制度,使失信者记入不良行为档案,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并剥夺其招投标资格。

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投标人建立诚信档案,制定出诚信评价标准,对诚信度差的投标人除依法给予必要的处罚外,还应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对投标人”围标”、”串标”的行为,在招标文件中作出除法律规定以外的惩罚性约定,如投标人”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数据和材料的,一经核实,无论中标与否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改进评标办法推行最低价评标法。

“围标”的核心是中标价,因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防止围标的最直接方法,这也是国际惯例;采用综合评法的要科学设置拦标价,把不合理投标报价拒之门外,它抓住了招标的本质,大大简化了定标的原则,节约了建设资金。

最低价评标法并不会因为价格优先的原则而使投标人忽视投标方案的设计,而恰恰由于是最低价中标,投标人会在投标书上更下功夫,千方百计优化施工方案,从而达到低价中标、优质施工、实现合理利润的目的。

加大监管力度首先,应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

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依法办事的意识,使工程招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政府采购中串标围标问题的预防与治理

政府采购中串标围标问题的预防与治理

政府采购中串标围标问题的预防与治理
如何保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物美价廉,是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重要课题。

随着政府采购的发展,采购领域越来越广,采购规模越来越大,因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供应商参与。

但是实践中经常出现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的串标围标现象,甚至在某些地区演变成了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常态。

串标围标行为不仅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广大纳税人的利益和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利益,还会破坏国家经济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助长社会不良风气、诱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虽然我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反垄断法》和《刑法》等法律都在不同方面对政府采购中串标围标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是还是不足以杜绝政府采购中串标围标现象的发生。

因此,本文就政府采购领域的串标围标提出一些新的预防和治理的措施。

本文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引言,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文献综述。

第二部分阐述了政府采购的主体及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中串标围标的概念和适用的法律。

第三部分介绍了政府采购领域串标围标行为的特殊性及表现形式。

第四部分主要分析了政府采购中串标围标行为的危害和原因。

第五部分是基于政府采购中串标围标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治理的对策。

第六部分为结语,通过对全文的研究对文章做一个总结。

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

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

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是指投标人或业主通过不正当手段,以获取不公平竞争优势的方式参与投标,破坏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为了防治串标围标行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措施和管理:一、改进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是制约串标围标行为的重要基础,应加强修订和完善,强化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确保惩罚能够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鼓励和支持公众及媒体举报串标围标行为,并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管力度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流程,确保审核、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他们的行为,防止他们参与串标围标行为。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公示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应及时、全面地公开,确保招标文件、评标文件等所有投标人能够平等获取。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公示招标结果和评标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增加公众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关注度,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严厉打击串标围标行为。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媒体、公益机构等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公开揭露串标围标行为。

五、健全评标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制度是防治串标围标行为的重要手段之一、加强评标规则的制定和执行,确保评标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六、加强执法力度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对串标围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违法串标围标行为要依法严惩,挤压串标围标行为的生存空间。

加大惩处力度与频率,以震慑潜在的违法者,形成有效的可见性威慑。

七、引入科技手段利用科技手段,例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平台、大数据分析,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电子平台的使用,提高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人为干预的机会。

如何治理招标过程中的围标和串标

如何治理招标过程中的围标和串标

如何治理招标过程中的围标和串标招标过程中的围标和串标是指投标人通过暗箱操作、信息泄露、虚报信息等手段参与招标项目,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

针对这一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

首先,建立健全招标法律法规体系是治理围标和串标的基础。

相关法律法规对围标和串标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违法责任和处罚措施。

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其失去利益诱惑和实施风险,从而达到遏制和预防的目的。

其次,需要健全招标门槛和准入制度,并加强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

通过加强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核和业绩审查,筛选出真正具备实力和经验的投标人,降低围标和串标的可能性。

同时,加强对投标人的信用评估和风险预警,提高对招标项目的信任度和可靠性。

第三,加强招标公告的发布和信息公开。

招标公告应明确项目要求、投标条件、评标标准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建立相关平台或网站,及时发布招标信息,方便投标人获取最新信息,并提供信息查询和举报渠道,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加强招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和公正。

建立独立的评标机构,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评标专家应进行严格甄选,避免潜在利益冲突。

评标结果要及时公示,并提供申诉渠道,确保投标人和其他相关方对评标结果有合理的申诉和监督权利。

第五,加强对投标人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的约束。

投标人应对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对于虚假报价、低报价等违法行为,应进行追责,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暂停或终止其参与招标项目的资格等。

第六,加强招标过程中的监督和审计。

建立健全招标监督机构和审计机构,加强对招标过程和项目实施的监督和审核。

对于发现的围标和串标行为,要及时、严厉地追责,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罚。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招标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招标意识。

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引导社会舆论对围标和串标行为的谴责,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舆论压力。

防止串标、抬高价格、恶意竞购的对策

防止串标、抬高价格、恶意竞购的对策

防止串标、抬高价格、恶意竞购的对策背景在商业交易中,串标、抬高价格和恶意竞购是常见的问题。

它们可能导致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影响交易的公正性和效率。

因此,采取适当的对策来防止这些问题的发生至关重要。

对策以下是一些防止串标、抬高价格和恶意竞购的有效对策:1. 透明招标流程: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明确规定招标要求、标书截止时间和评标标准。

公开招标过程中的所有关键信息,如报价、投标者资质等,应完全可查。

2. 严格控制资质要求:在招标过程中,制定明确的资质要求,以排除无资格或恶意参与竞标的投标者。

确保投标者具备必要的能力和信誉,以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公平评标机制:建立公正、客观的评标机制来确定中标者。

评标委员会应由多个独立的专业人士组成,评分标准和程序应明确规定。

评标结果的公示也是确保公正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4. 引入竞争性价格审查:设立专门的价格审查机构或专家团队,对报价进行审查和验证,以排除被抬高的价格和恶意竞购的可能性。

审查机构应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5. 数据监测和风险分析:利用技术手段对招标过程进行实时数据监测,以发现异常行为和潜在风险。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遏制串标、抬高价格和恶意竞购的行为。

6. 加强执法和惩罚措施: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对串标、抬高价格和恶意竞购行为的处罚力度和程序。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结论为了防止串标、抬高价格和恶意竞购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综合的对策来提升招标和竞购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这样才能有效遏制不良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利益的保护。

优化价格评分方法防止围标串标风险

优化价格评分方法防止围标串标风险

优化价格评分方法防止围标串标风险随着最低价中标的评分法在实际履约中低质低价问题的逐步凸显,目前在招投标行业的价格评分中,逐渐以均价法代替了最低价法,但因此也带来了更大的投标人围标、串标风险。

本文从均价法的计算方法中提出一些优化思路和措施,以规避此风险,供各位同行参考。

一、背景分析(一)超低价中标现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由于是“个别成本”,每个投标人都有自己的进货渠道和成本构成,在澄清时会通过各种手段证明其低报价的合理性,以至于低于成本价难以有效取证。

在原先《政府采购法》主导使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或综合评分中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评标方法时,难以有效否决超低的异常报价,而低价可以获得高分,易于中标。

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超低价中标人通常会采取偷工减料的方法,导致“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的现象频发。

(二)均价法中围标串标现象2017年以来,随着社会呼声越来越高,目前招投标领域已逐步摒弃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及低价优先评标方法,转而采用均价法,给中标人保留合理的利润空间,提高项目实施的成功率,确保项目质量。

但是,随着均价法的使用,带来了新的隐患:投标人围标串标的空间变大,经常出现超高的投标报价,以期拉升均价法中的评标基准价,中标人从中谋取更高利润空间。

这种情况增加了招标人资金支出,严重损害了招标人利益。

在使用国有资金的情形下,甚至还可能出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通过上述方法非法抬高中标价,合伙侵吞国有资金,搅乱市场竞争秩序,滋生腐败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实现均价法的初衷,科学选择物美价优的产品,且防止上述不良问题的发生呢?下面以笔者所在企业的均价法来分析,提供一些解决思路。

围标、串标防控措施

围标、串标防控措施

围标、串标防控措施嘿,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聊围标、串标防控措施。

这可是个相当重要的事儿呢!为啥要重视这些措施呀?那是因为围标、串标会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让真正有实力的企业可能没机会,而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却得逞了,这可不行呀!所以咱们得好好想想办法来防控。

首先呢,加强招标信息的公开透明那是必须的。

这就好比把一切都摆在阳光下,让大家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具体咋操作呢?就是把招标的各项要求、标准、流程等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广而告之,让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知道。

这样一来,那些想偷偷摸摸搞小动作的人就没那么容易得逞啦,而且大家都有平等的机会来参与竞争,这效果肯定杠杠的!预期效果呢,就是让整个招标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然后呀,得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资格。

这就像给每个想参与的人做个“全身检查”。

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符合要求,有没有啥猫腻。

具体做法就是仔细核对他们的资质证书、业绩情况等等。

要是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直接就给踢出去。

嘿,别想来蒙混过关!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把那些不靠谱的投标人给筛出去,留下真正有实力的。

还有哦,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也很重要。

这就像给招标过程找了个“监督小天使”。

可以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招标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也可以鼓励社会各界来监督,发现问题随时举报。

一旦发现有围标、串标的迹象,立马调查处理。

这能让那些想搞鬼的人时刻提心吊胆,不敢乱来。

预期效果就是让整个招标活动都在严格的监督下进行,保证公正公平。

另外呀,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可得来点狠的,让那些不守规矩的人知道厉害。

一旦发现有围标、串标的,不但要取消他们的投标资格,还要给他们来点经济处罚,甚至可以把他们列入黑名单,让他们以后都没法在这个圈子里混了。

哼,看谁还敢!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那些想动歪心思的人不敢轻易尝试,起到震慑作用。

再说说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评标专家可是很关键的角色呢,所以得保证他们公正公平。

要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让他们清楚知道自己的职责和要求。

浅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围标串标问题及对策

浅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围标串标问题及对策

浅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围标串标问题及对策县政府采购工作已经开展了近六年,机构和制度建设越来越完善,操作程序也越来越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围标串标现象无法杜绝且越来越具有隐蔽性。

现就这些现象的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作一些简单分析,谈谈自己的一些肤浅的看法。

一、政府采购中围标串标的形式:1、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公司或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

2、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串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它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或支付串标和陪标人的一定费用。

3、个别项目经理或社会闲散人员同时挂靠若干家投标单位投标或直接借几家投标单位的资质签定假的《授权委托书》去参与投标,表面上是几家施工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是一人在背后操纵。

4、串标者在投标时采用同时报高价、同时报低价等手段串通报价,目的是想高价中标或低价中标后提供劣质产品或服务。

二、串标围标行为存在的原因分析(一)、经济利益是投标人围标串标的根本动力。

经济利益的驱使,导致诚信的丧失。

任何公司来竟标,都是为了经济利益,不愿意白费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

所以,各公司和企业为了中标,不择手段,甚至可以丧失诚信。

(二)、对围标串标的阻力不够。

1、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律依据不完善和充分,导致对围标串标行为的“界定难”和“处罚难”,给予围标串标可乘之机。

我们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是很明确和细致,都是“指导性”或“粗略型”的条款,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和操作,更是难以执行。

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行为如何界定,就找不到相关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凭工作经验进行职业判断。

但是即使明显地判断出该招标中有围标串标行为,我们却不能立即出具相关的书面资料以“围标、串标”为由将其“出局”,因为必须慎重:如果依据不充分,我们反会被投标人“投诉”。

而我们只能从其他途径去找投标人的漏洞和不规的地方,以别的方式让其“出局”。

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违规行为莫效仿),你让开发商如何防备

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违规行为莫效仿),你让开发商如何防备

文章导读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破坏了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还严重损害了投标人以及国家的利益。

本文列出了常见的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您可千万不要碰。

1、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2、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3、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4、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5、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6、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7、无所顾忌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二投标人的套路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三评审专家的套路1、无为法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2、特殊对待法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以上5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防止串标、抬高价格、恶性竞标的应对措施

防止串标、抬高价格、恶性竞标的应对措施

防止串标、抬高价格、恶性竞标的应对措

1.引入严格的资质审查标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必
须具备特定的资格和经验,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只有符合条
件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从而减少不合格的竞标者的数量,降低
串标风险。

2.建立公正公平的评标机制:确保评标过程公开透明,评标人
员具备专业背景和独立性。

采用多人评标的方式,并制定评标细则,避免评标人员个人偏见或不正当行为对结果产生影响。

3.加强监督和惩罚措施: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
监督招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对于发现的串标、抬高价格、恶性竞
标等行为,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暂停资格等,以
起到震慑作用。

4.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及时公布招标信息和结果,让所有
潜在的投标者都了解招标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

同时,要求投标
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报价和相关资料,确保竞标过程的公正性。

5.加强投诉和申诉机制:设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各方对不合
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对于投诉和申诉,要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
确保公开、公正地解决纠纷。

6.加强合同约束力和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对于串标、
抬高价格、恶性竞标等行为的违约责任和后果。

一旦发现违约行为,要严肃处理,包括追究法律责任和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应对措施,可以有效减少串标、抬高价格、恶性竞标
等不正当行为,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维护各方的利
益和权益。

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违规行为莫效仿),你让开发商如何防备

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违规行为莫效仿),你让开发商如何防备

文章导读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破坏了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还严重损害了投标人以及国家的利益。

本文列出了常见的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您可千万不要碰。

1、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2、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3、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4、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5、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6、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7、无所顾忌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二投标人的套路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三评审专家的套路1、无为法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2、特殊对待法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以上5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预防围标串标措施方案(一)

预防围标串标措施方案(一)

预防围标串标措施方案(一)
预防围标串标措施方案
简介
该方案旨在帮助企业在招标过程中预防围标串标行为,确保公平
竞争的原则得以维护。

方案内容
1.加强信息安全防护
–对招标信息进行加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

–采用安全的通信渠道传输招标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建立招标文件审查机制,确保投标人身份及资格真实可靠。

2.制定严格的招标规则
–设立明确的招标条件,限制不合格投标者的参与。

–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公平性。

–严格执行公示和公告程序,确保所有投标者拥有平等的机会。

3.加强监督管理
–成立专门的招标监督小组,监督整个招标过程的进行。

–加强对招标过程中涉及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发现和纠正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加强法律意识
–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合作,确保招标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对投标者进行法律风险提示,防止非法行为的发生。

–建立法律追责机制,对涉嫌围标串标行为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5.加强信息公开与互动
–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招标信息,确保公开透明。

–建立投标人和招标人的互动平台,使双方可以及时沟通、解答疑问。

–对公开透明度较低的招标项目进行重点关注,避免潜在的围标串标风险。

结论
以上方案是预防围标串标行为的有效措施,企业在实施招标过程
中应严格遵守,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从而确保招标过程
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政府采购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政府采购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政府采购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第一篇:政府采购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政府采购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一、取消资格预审,实行资格后审为有效防止围标串标,取消资格预审,实行资格后审。

取消投标报名,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

投标企业在开标时,再对投标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

取消集中答疑和现场踏勘,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工程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的环境、施工现场的状况、招标条件、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在一定时限内提出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的质疑,招标人将按时在媒体上公布对招投人疑问的答复,或通过邮件的形式定时发送质疑答复。

避免投标企业接触,防止投标企业围标串标。

此办法只能在开标现场资格审查,增加了开标现场的工作量,同时报名情况不能及早掌握,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且因项目的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原因,影响答疑、勘察现场的效果,建议先试行,再讨论是否通过发文的形式全面推开。

二、制定多套招标办法按规定继续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制度。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既能最大限度消除人为设置投标“陷阱”,搞“对号入座”的现象,同时也能节省文件起草和审核的时间,提高采购效率,但是也存在投标人吃透文件内容,容易组织围标串标。

因此建议,制定多套招标文件范本,多套评分办法,轮换使用;或同时公布多套评分办法,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套使用的办法。

让投标企业摸不透,减少围标串标的可能。

第二篇:浅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围标串标问题及对策浅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围标串标问题及对策宜宾县政府采购工作已经开展了近六年,机构和制度建设越来越完善,操作程序也越来越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围标串标现象无法杜绝且越来越具有隐蔽性。

现就这些现象的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作一些简单分析,谈谈自己的一些肤浅的看法。

一、政府采购中围标串标的形式:1、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公司或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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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
一、取消资格预审,实行资格后审
为有效防止围标串标,取消资格预审,实行资格后审。

取消投标报名,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

投标企业在开标时,再对投标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

取消集中答疑和现场踏勘,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工程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的环境、施工现场的状况、招标条件、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在一定时限内提出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的质疑,招标人将按时在媒体上公布对招投人疑问的答复,或通过邮件的形式定时发送质疑答复。

避免投标企业接触,防止投标企业围标串标。

此办法只能在开标现场资格审查,增加了开标现场的工作量,同时报名情况不能及早掌握,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且因项目的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原因,影响答疑、勘察现场的效果,建议先试行,再讨论是否通过发文的形式全面推开。

二、制定多套招标办法
按规定继续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制度。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既能最大限度消除人为设置投标“陷阱”,搞“对号入座”的现象,同时也能节省文件起草和审核的时间,提高采购效率,但是也存在投标人吃透文件内容,容易组织围标串标。

因此建议,制定多套招标文件范本,多套评分办法,轮换使用;或同时公布多套评分办
法,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套使用的办法。

让投标企业摸不透,减少围标串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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