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报废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备报废管理规定
颁发部门厂文件控制中心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接收部门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设备制定人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MS-太荔设-03-09-00 审核人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共 2 页批准人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生产科、固体制剂车间、注射剂车间、质监科、设备科
1目的
规范设备资产报废管理。
2范围
适用于本厂的所有设备报废管理。
3责任
设备科。
4内容
4.1 设备报废的管理
4.1.1设备报废的审批
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设备科组织鉴定确认后,经财务审核,厂长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4.1.2 设备报废的鉴定
设备科组织由报废提出部门参加的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确认。
4.1.3设备报废标准:
A 超过使用年限,设备技术指标无法达到生产工艺要求。且无改装利用价值的设备。
B 使用年限未到,但生产工艺改变必须拆除的设备。
C 磨损严重,绝缘老化,容易发生危险或不能满足GMP要求的设备。
MS-太荔设-03-09-00 第 2 页/共 2 页
D 因事故或其它灾害,使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4.1.4 设备报废后的处理
报废的设备,统一由设备科负责处理,专业部门在报废鉴定时应提出处理意见。属固定资产设备,设备科在台帐中注明报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