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报废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备报废管理规定

颁发部门厂文件控制中心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接收部门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设备制定人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MS-太荔设-03-09-00 审核人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共 2 页批准人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生产科、固体制剂车间、注射剂车间、质监科、设备科

1目的

规范设备资产报废管理。

2范围

适用于本厂的所有设备报废管理。

3责任

设备科。

4内容

4.1 设备报废的管理

4.1.1设备报废的审批

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设备科组织鉴定确认后,经财务审核,厂长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4.1.2 设备报废的鉴定

设备科组织由报废提出部门参加的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确认。

4.1.3设备报废标准:

A 超过使用年限,设备技术指标无法达到生产工艺要求。且无改装利用价值的设备。

B 使用年限未到,但生产工艺改变必须拆除的设备。

C 磨损严重,绝缘老化,容易发生危险或不能满足GMP要求的设备。

MS-太荔设-03-09-00 第 2 页/共 2 页

D 因事故或其它灾害,使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4.1.4 设备报废后的处理

报废的设备,统一由设备科负责处理,专业部门在报废鉴定时应提出处理意见。属固定资产设备,设备科在台帐中注明报废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