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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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核准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核准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核准流程图〔承诺件〕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办事指南一、审批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第八条二、审批范围日照市范围内三、申报材料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报表》2份;2、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3、有4名以上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4、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人员并取得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5、公开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具有24小时值班制度;6、有齐全的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维修服务专用车辆;7、有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安装、维修标准;8、有完善的安全及质量方面的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9、有完善的营业章程和标准化服务标准。

四、审批程序窗口审查资料,现场勘察,发放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五、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法定依据1、《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标准。

2、《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第八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取得《资质证书》的安装、维修企业由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目录》,并通过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编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报表申报单位申报日期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审批情况。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标题: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重要性与申请流程一、引言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在如今的社会中显得越来越重要。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和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和维修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和管理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什么是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是指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给具备一定燃气设备安装维修能力和相关管理能力的企业。

该证书是企业从事燃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业务的资格凭证,也是消费者选择安装维修企业的重要参考。

三、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条件1.具备相关资格和技术人员:企业须确保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应资格和技术人员,他们需要具备燃气设备安装维修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2.具备相应设备和工具:企业需要配备必要的安装维修设备和工具,以满足不同燃气设备安装维修的需求。

3.具备相关资质和证书:企业须具备相关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证书,以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装维修相关的资质证书。

4.符合相关管理要求: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管理制度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重要性1.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拥有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保障燃气设备的安全使用,有效降低事故风险,避免因燃气安装维修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2.提升企业形象和信誉:资质证书是企业专业能力和信誉的有力证明,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知名度。

3.便于消费者选择:消费者在选择安装维修企业时,可以通过资质证书的查验,更加放心地选择合格的企业。

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流程1.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相关证件、技术人员资质证书、设备工具清单等。

2.填写申请表格: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逐一提交相关材料。

3.资质审查: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企业资质、技术人员能力、设备工具等。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作业标准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作业标准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作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管理,维护燃气用户、燃气供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安装、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目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和实施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燃气燃烧器具是指家用的燃气热水器具、燃气开水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制冷器具等。

第四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坚持保障使用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目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

第二章从业资格第七条从业人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人数第八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白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取得<资质证书》的安装、维修企业由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目录》,并通过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资质年检。

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中直接从事安装、维修的作业人员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燃烧器具管理规定

燃气燃烧器具管理规定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3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已于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四日经第十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年一月二十一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管理,维护燃气用户、燃气供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安装、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和实施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燃气燃烧器具是指家用的燃气热水器具、燃气开水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制冷器具等。

第四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坚持保障使用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

第二章从业资格第七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二)有4名以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四)有必备的安装、维修的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标准,其条件不得低于前款的规定。

第八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公司服务标准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公司服务标准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公司服务标准一、服务礼仪标准(一)着装仪表标准1.着装统一规范。

穿工作服,不披衣、不敞怀、不卷袖口、裤腿,不穿拖鞋;胸前佩带工作证,正面朝外,不歪斜;2.仪表端庄、服饰整洁。

服务窗口男性员工不留长发、不染发(染黑发除外)、不戴耳环、不纹身、不留胡须及大鬓角,不留长指甲;女性员工不化浓妆,不涂彩色指甲,饰物适当。

不戴有色眼镜(工作需要和眼疾除外)。

(二)服务语言标准1.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2.迎送客户时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如:“您好”、“早上好”、“欢迎光临”、“请走好”、“欢迎再来”、“再见”;3.招呼客户时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如:“您”、“先生”、“小姐”、“大姐”、“老人家”、“师傅”;4.征询回答客户需求时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如:“请”、“谢谢”、“请稍候”、“不客气”、“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吗?”、“您需要了解什么吗?”;5.表示道歉时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如“对不起”、“很抱歉”、“请原谅”、“您久等了”。

(三)形体动作标准1.精神饱满、落落大方;2.站姿正直平稳,不摇晃、不倚靠他物;3.坐姿端正自然,不前俯后仰、不东倒西歪,不摇腿翘脚;4.走姿平稳,不拖沓;5.办理业务动作快捷熟练,解说业务动作不过大、不叉腰、不抱胸;按客户阅读方向递送资料,动作轻捷,不抛不丢。

(四)服务态度标准1.服务态度亲切谦和,精神饱满。

回答问题,面带微笑,态度诚恳,自然大方,口齿清晰,语速适宜;2.尊敬客户,对客户一视同仁,不轻视、不怠慢、不讽刺、不轻薄,做到“客疑我释,客忧我排,客难我解,客火我静,客争我劝、客错我容”。

二、规范化服务标准(一)、营业员及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自觉遵守以下服务标准:1.熟悉业务和岗位职责,掌握工作程序和服务方法,遵守职业道德和服务礼仪标准。

2.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岗,清理环境卫生,调整电脑、打印机至工作状态,工作牌摆在规定位置,检查办公用品、票据,做好工前准备,准时开门营业。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办事指南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办事指南

肇庆市行政审批标准 (事项编码: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办事指南肇庆市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6-XX-XX发布 2016-XX-XX实施一、受理范围1.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2)有4名以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4)有必备的安装、维修的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5)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依据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住建部令第22号)第十一条;2.《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3号)第五条、第八条;3.《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4.《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第十八条;5.《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函〔2008〕132号);6.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端州城区城市管理事权下放改革方案的通知》(肇府〔2012〕32号)。

三、实施机关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肇庆市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四、审批条件五、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均应签名盖指模,申请人为单位的,均应盖公章,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申请材料目录六、办理时限七、审批收费不收费八、审批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

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交告知通知书》。

长沙市燃气烧器具安装、维修业企业

长沙市燃气烧器具安装、维修业企业

长沙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企业
资质申请表
申报企业:×××××××××(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长沙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

二、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

三、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

四、本表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五、本表中带□的位置,用√选择填写。

六、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210×297)型纸。

企业申请资质范围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注:1.企业财务状况以企业最新年度统计以结算数据为准;
2.企业类型按工商营业执照相关内容填写;
3.本表所有数据项不得有空项,如无数据填写,应该在数据项填空处用“无”表示。

二、企业简介
企业奖惩情况表
2、本简介可复制加页。

三、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四、负责人简历
注: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

五、财务负责人简历
六、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
七、企业持有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人员名单
八、企业主要机械设备。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3号)00.3(1)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3号)00.3(1)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号发布73日建设部令第21月1年(2000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管理,维护燃气用户、燃气供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第一条维修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安装、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应当遵守本规定。

维修业务和实施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燃气燃烧器具是指家用的燃气热水器具、燃气开水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第三条燃气取暖器具、燃气制冷器具等。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坚持保障使用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负责本)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

第二章从业资格第七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一(二( 人;2名以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三(有必备的安装、维修的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四(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标准,其条件不得低于前款的规定。

第八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取得《燃气燃烧器)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准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书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书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书尊敬的贵公司领导:您好!我们是一家专业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壮大,我们现正计划申请相关资质,以进一步提升我们的竞争力和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在此,我们向贵公司提出申请,并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认可。

一、企业基本情况我公司成立于2005年,专业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的销售、安装和维修。

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能过硬的团队,可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我们已在当地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客户群体不断扩大,业务表现稳步增长。

二、申请资质的原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是涉及安全的工作,严格的管理和标准化的操作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深知只有获得相应的资质认证,才能更好地规范企业运作,提升企业竞争力,确保服务的安全和可靠性。

因此,我们希望能够获得相关的资质认证,以证明我们具备从事该项工作的能力和资质。

三、企业的优势1.专业团队: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丰富的经验和技能使他们能够胜任各种复杂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工作。

2.设备先进:我们引进了一系列先进的安装维修设备和工具,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服务质量。

3.良好口碑:多年来,我们一直秉承“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好评。

四、申请的资质我们计划申请的资质主要包括: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包括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调试和维修等相关资质。

2.安全生产资质:确保我们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员工和客户的安全。

五、承诺和期望我们郑重承诺:1.在安装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操作,杜绝任何违规行为。

2.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继续加强员工的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技能水平,不断满足客户需求。

我们期待得到贵公司的支持和认可,希望贵公司能尽快审核我们的申请,将我们的企业列入您的合作伙伴中,与贵公司携手共进,共同发展。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审批规范流程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审批规范流程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审批规范流程一、审批权限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审批,均由县市区初审,市市政局审批。

二、审批依据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3号)2、建设部《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3、山东省实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细则(鲁建发〔2001〕60号)三、审批规定(一)流程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出具审查意见后报市市政局。

2、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市政局窗口统一受理资料,并当场查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如果材料基本完整转送市政局燃热办组织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

3、材料和现场不合格出具审查意见,由窗口统一反馈至县市区主管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报市政局审批。

(二)申报材料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表。

2、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3、企业资信证明,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

4、燃气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2份。

有4名以上的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燃气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5、从事燃器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

持有《岗位证书》,并直接从事安装、维修的人员不少于4人。

6、企业安装、维修作业用具、检查仪器等设备台帐。

至少有套丝机、空压机、焊接机等各1台,切管机、管钳等常用的安装、维修作业用具不少于2台套,至少有微压计、压力表、便携式燃气泄漏报警检测仪等各2部。

7、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1。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新)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新)

燃具安装、维修、应急抢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管理,维护燃气用户、燃气供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安装、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和实施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燃气燃烧器具是指家用的燃气热水器具、燃气开水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制冷器具等。

第四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坚持保障使用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

第二章从业资格第七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二)有4名以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四)有必备的安装、维修的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标准,其条件不得低于前款的规定。

第八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二级资质申请要求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二级资质申请要求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二级资质申请要求摘要: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二级资质的申请要求概述2.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二级资质的具体条件3.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二级资质所需的材料4.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5.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和延续正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二级资质的申请要求概述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二级资质是指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调试等业务的企业所需取得的资质证书。

在我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二级资质适用于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调试等业务的中型企业。

本文将重点介绍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二级资质的申请要求。

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二级资质的具体条件根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二级资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200 平方米;3.具备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调试等业务的技术设备和设施;4.具备一定的从业人员数量,其中技术工人不少于10 人,且具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5.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6.在过去的一年内,没有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调试等业务受到行政处罚。

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二级资质所需的材料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二级资质的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4.技术设备和设施的清单及证明材料;5.从业人员名单及职业技能证书;6.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证明材料;7.无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1.企业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提交资质申请;2.燃气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提交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4.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燃具安装、维修、应急抢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管理,维护燃气用户、燃气供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安装、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和实施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燃气燃烧器具是指家用的燃气热水器具、燃气开水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制冷器具等。

第四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坚持保障使用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

第二章从业资格第七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二)有4名以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四)有必备的安装、维修的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标准,其条件不得低于前款的规定。

第八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有关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的相关规定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3号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取得《资质证书》的安装、维修企业由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目录》,并通过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资质年检。

第二十八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建立用户档案,定期向燃气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二条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从业范围的说明可从事燃气表后管道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从业范围的说明可从事燃气表后管道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从业范围的说明可从事燃气表后管道【原创版】目录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定义和作用2.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从业范围3.办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方法和要求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监管和处罚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发展趋势和前景正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是指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改造等业务的企业必须取得的一种行政许可。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取得,有助于保障燃气行业的安全和健康发展,提高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从业范围包括:燃气表后管道安装、维修、改造;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改造;燃气泄漏检测、维修;燃气设备及管道的检查、维护等。

办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方法和要求如下:1.申请人须向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技术资质证书等。

2.申请人须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考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3.申请人须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成资质审核和审批程序。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监管和处罚:1.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资质证书。

2.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发展趋势和前景:1.随着燃气行业的快速发展,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市场前景广阔。

2.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管理将越来越严格,对企业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求将不断提高。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管理,维护燃气用户、燃气供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安装、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和实施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燃气燃烧器具是指家用的燃气热水器具、燃气开水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制冷器具等。

第四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坚持保障使用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

第二章从业资格第七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二)有4名以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四)有必备的安装、维修的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标准,其条件不得低于前款的规定。

第八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服务指南一、审批事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二、办理依据1.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03年9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2.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已于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四日经第十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台儿庄区金光路67号)四、办理条件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总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2、有4名以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有燃气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3、持有岗位证书,并直接从事安装维修的人员不少于4人;4、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万元;5、有套丝机、空压机、焊接机等各1台,切管机、管钳等常用工具不少于2台套,有微压计、压力表、便携式燃气泄漏报警器检测仪等各2部;6、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五、申请材料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应当向台儿庄区政务审批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3、企业资信证明;4、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4张以上(其中燃气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2张以上);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作业人员《岗位证书》4张以上;6、企业安装、维修作业用具、检测仪器等设备台账;7、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汇编;8、经营场所证明;9、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安装、维修的委托授权书;10、授权委托手续。

六、基本流程(一)申请窗口提交: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67号。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

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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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资质申请表
(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附件材料目录
1、注册资料(彩色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验资报告(全套);
(5)验资单位资质、有效营业执照等;
(6)验资人员的职称证、岗位证书;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证明材料;
3、有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且有24小时值班人员证明材料;
4、燃气燃烧安装器具、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设备资料(设备清单、发票<彩色复印件>):
(1)与安装管道相匹配的钻孔设备、机械绞丝设备;
(2)常用的工具和维修用的零配件;
(3)能直接检测燃气压力、流量、水压、水量、温度等主要检修、调试指标的专用仪器;
(4)燃气检漏仪浓度报警器;
(5)其他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

5、企业中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资料(彩色复印件)
每一个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劳动合同;
6、企业中持有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资料(彩色复印件)
每一个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
7、有按照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制定的作业标准。

8、有完善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承接的业务依照有关标准,建立了严格的检验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

9、有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

10、有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定的《安装、维修委托书》。

11、县区初审意见;
12、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1、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份,电子文档刻制成光盘或U盘,使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2、原件经初审部门核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无误与原件一致”印章。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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