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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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专家库管理制度

院内专家库管理制度

院内专家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院内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专家库的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院内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1. 院内专家库的建设范围:院内专家库包括医院内部的各科室专家、学科带头人、学术领军人物等,以及与医院合作的外部专家。

2. 专家库的建设方式:(1)内部专家:医院各科室负责人每年提名本科室的专家,提名名单由科室党政领导审批后报院内专家库管理部门备案。

(2)外部专家:医院与外部专家签订合作协议,经院内专家库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纳入专家库。

3. 专家库的管理与维护:(1)院内专家库由院内专家库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专家库管理部门负责对专家的资料信息进行定期更新与维护,确保专家信息的真实有效。

(3)专家信息变动时,需要及时通知专家进行相关信息更新。

三、专家库的使用与服务1. 专家库的使用范围:(1)医院内部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可以根据患者情况与需要,向专家库申请专家会诊、术前会诊等专业服务。

(2)专家库可以面向社区居民、患者提供专家门诊、义诊等服务。

2. 专家库的服务方式:(1)专家库管理部门根据患者需求、专家特长等因素,为患者匹配最合适的专家进行服务。

(2)专家库管理部门定期组织院内专家进行学术交流、培训,提高专家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四、专家库的考核与激励1. 专家库的考核:(1)专家库管理部门对院内专家进行专业水平、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评估,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2)考核不合格的专家,将面临暂停服务、降低待遇等处罚。

2. 专家库的激励措施:(1)对表现优秀的专家进行奖励,包括绩效奖金、学术交流机会等。

(2)医院将建立专家库服务意向金,根据专家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奖励发放。

五、专家库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专家库管理部门负责对专家库的使用情况、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2. 不定期组织对专家进行临床质控、学术交流、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对于恶意串通、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甚至取消其专家资格。

医院专家库管理制度

医院专家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专家库建设,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学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评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专家库是医院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支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专家库的建立、管理、使用和考核。

第二章专家库的建立第四条专家库的建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专家库由医院各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技术骨干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一)医院现任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副教授、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二)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三)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的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四)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人才。

第三章专家库的管理第六条专家库实行分级管理,分为一级专家库、二级专家库和三级专家库。

第七条一级专家库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负责专家库的总体规划和重大决策;二级专家库由各学科主任担任组长,负责本学科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三级专家库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本科室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专家库成员的聘任、调整和解除,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四)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医院发展作出贡献。

第十条专家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医院重大决策;(二)享受医院规定的待遇;(三)优先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四)享有医院提供的科研、教学等方面的支持。

第十一条专家库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工作;(三)为医院发展献计献策;(四)维护医院声誉,不得从事与医院利益冲突的活动。

第四章专家库的使用第十二条医院在以下工作中应优先使用专家库成员:(一)医疗救治;(二)学术交流;(三)人才培养;(四)科研攻关。

国企专家库管理制度

国企专家库管理制度

国企专家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专家库的作用,提高国有企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专家库管理工作。

三、专家库建设1.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专家库的规模和构成,包括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市场专家等各类专家。

2.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专家招聘、专家委托等方式建设专家库,并鼓励专家库成员通过自愿加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3. 专家库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社会声誉和专业知识,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专家库管理1.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的专家库管理机构,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2. 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专家信息档案,包括专家的基本信息、专业领域、服务能力等,以便企业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专家。

3. 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专家评价制度,对专家进行绩效考核,根据专家的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专家的级别和待遇。

4. 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专家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专家之间的合作与共享,提高专家库的整体服务能力。

五、专家库服务1. 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需求,主动为企业提供专家服务。

2. 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更新专家情况和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

3. 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协调专家与企业的合作事宜,提供专家技术支持和管理咨询等服务。

4. 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专家服务流程,确保专家服务的高效、专业和质量。

六、专家库运营1. 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与企业各部门密切合作,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及时反馈并提供相应的专家服务。

2. 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宣传专家库的作用和价值,吸引更多的专家加入,丰富专家库的队伍。

3. 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专家的培训和引导,提高专家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4. 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专家服务台账,及时记录专家的服务情况和效果,为专家的评价提供数据支持。

七、专家库激励1.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鼓励专家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国企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专家库在国企改革发展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提高国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专家库的组建、管理、使用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专家库以服务国企改革发展、提高决策水平为宗旨,聚焦国企改革发展重点、难点及前瞻性问题,为国企提供专业、高效的智力支持。

第二章专家库的组建与范围第四条专家库由以下人员组成:(一)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二)国企改革与发展领域的实际工作者;(三)熟悉国企改革与发展政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国企内部人员。

第五条专家库分为以下类别:(一)战略规划类;(二)公司治理类;(三)并购重组类;(四)财务金融类;(五)资本运营类;(六)科技创新(信息化)类;(七)人力资源类;(八)风险管理类;(九)党建研究类。

第三章专家的申请与推荐第六条申请加入专家库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三)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第七条专家的推荐程序:(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向专家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二)单位推荐:各相关部门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专家库;(三)审核通过:专家库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者纳入专家库。

第四章专家的使用与管理第八条专家库管理部门负责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建立专家信息库,对专家的基本信息、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进行登记;(二)制定专家工作计划,明确专家参与国企改革发展项目的具体任务;(三)组织专家参加培训、研讨等活动,提高专家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四)建立专家考核评价机制,对专家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九条专家参与国企改革发展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客观、严谨;(二)独立、自主、负责;(三)保密、合规、高效。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家库内部管理,提高专家库管理效率,促进专家库信息共享,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专家库成员,包括专家库管理员、专家库负责人、专家库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专家库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专家库的管理制度,维护专家库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专家库成员应当维护专家库的声誉,不得从事任何有损专家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专家库成员应当积极参与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专家库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六条专家库成员应当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利,不得歧视、侮辱他人,保持良好的交流和合作氛围。

第七条专家库成员应当保守专家库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专家库的机密信息,不得利用专家库的机密信息谋取个人私利。

第二章专家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专家库成员有权利了解专家库的运行情况,参与专家库的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专家库成员有义务遵守专家库的管理规定,配合专家库的工作,积极参与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条专家库成员有义务保护专家库的利益,不得从事有损专家库利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专家库成员有义务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利,保持良好的交流和合作氛围。

第十二条专家库成员有义务保守专家库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专家库的机密信息。

第十三条专家库成员有义务参与专家库的信息共享,共同促进专家库的发展和壮大。

第三章专家库成员的退出和纳入第十四条专家库成员若有退库的意愿,需提前向专家库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过专家库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退出专家库。

第十五条专家库成员若有新成员加入的意愿,需提前向专家库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过专家库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纳入专家库。

第十六条专家库负责人有权利根据专家库的实际情况对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和管理。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出或纳入专家库成员,需提前向专家库管理员和其他相关成员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四章专家库成员的管理第十七条专家库成员的管理由专家库管理员负责,对专家库成员的信息和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专家库管理员有权利对专家库成员的信息和活动进行审查和监督,对违反专家库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家库内部管理,保障专家库运行的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技术评估、政策研究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专家库的建立、运行、维护及专家的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专家库内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专家库内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专家库管理制度,保障专家库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专家的质量和专家咨询活动的有效性,提高专家库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专家库的建立和维护第五条专家库的建立应当根据专家的专业领域、经验、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确保专家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六条专家的入库应当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审核程序,确保专家的质量和专业水平。

第七条专家库的维护包括对专家信息的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八条专家库的维护还应当包括对专家的考核和评价工作,对专家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咨询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专家的质量和水平。

三、专家的管理第九条专家的管理应当包括专家的抽取、使用、考核、评价等活动。

第十条专家的抽取应当根据项目的需求和专业要求进行,确保专家的专业性和适用性。

第十一条专家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库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提供客观、公正、独立的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专家的考核和评价应当定期进行,对专家的专业能力、咨询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专家应当及时调整出库。

四、保密和信息安全第十三条专家库内部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对专家的个人信息和咨询意见等进行保密管理。

第十四条专家库内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专家库的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风险。

五、违规处理第十五条专家库内部管理中发现专家违反法律法规、专家库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对违规行为的专家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聘出库。

招投标专家库的管理制度

招投标专家库的管理制度

招投标专家库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招投标专家库的管理效率和专业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招投标专家库由政府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是为了评审和监督招投标活动而成立的专家团队。

第三条招投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专家的权益和职责。

第二章专家库申报与资格审核第四条专家库应当定期对专家进行申报和资格审核工作,包括资格条件、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审核。

第五条专家库申报与资格审核工作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专家申报表应当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和专业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专家库的管理第七条专家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专家信息数据库,记录专家的基本情况、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信息。

第八条专家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专家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专家进行分类管理。

第九条专家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专家奖惩制度,对优秀专家给予相应奖励,对不良行为的专家进行惩处。

第十条专家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专家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专项培训,提高专家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四章专家库的使用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应当充分利用专家库的专业资源,建立专家评审小组或委员会,提高招投标评审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十二条专家库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类专家在评审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审规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专家库管理部门应当对专家在评审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和绩效情况对专家进行奖惩。

第五章专家库的监督第十四条专家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专家库的监督机制,定期对专家库的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专家库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专家库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评审规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由专家库管理部门制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施行。

第十七条专家库的各项工作应当与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络机制,进行信息共享和协作。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模板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模板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家库内部管理,确保专家库运作的规范和有序,提高专家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专家库内部管理工作,包括专家库的组织架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人员管理、费用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专家库是指机构或企业针对特定领域或行业的专家资源进行整合、管理和利用的组织形式。

专家库的设立旨在促进专家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专家的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专家库的管理原则是合法、公正、公平、透明;服务宗旨是为专业领域的科研、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等服务。

第五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对专家的培训、指导和服务,提升专家队伍的整体水平。

第六条专家库的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决策、技术先进、服务创新、质量至上的原则,不断提高专家咨询服务水平,为企业和单位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专家库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机构、管理机构、专家委员会、工作机构等。

第八条专家库设专家库管理委员会,由专家库负责人、业务骨干和相关专家组成。

专家库管理委员会是专家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专家库的重大事项和制定专家库的发展战略规划。

第九条专家库设专家委员会,由院士、专家学者、行业专家等组成,负责审核、批准专家库的重大技术项目、评审专家入库资格、专家评审工作等。

第十条专家库设专家库办公室,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专家库的调研、咨询、专家库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专家库设专业组或专家团队,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专业领域内的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十二条专家库负责人是专家库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专家库的组织、领导、管理职能,对专家库的运行及服务质量负总责。

第十三条专家库负责人应当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专家库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维护专家的权益,保障专家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专家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专家库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核决策重大事项,推进专家库工作的落实。

安全专家库管理制度

安全专家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充分发挥安全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专业优势,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专家库的管理,包括安全专家的选拔、培训、考核、使用和激励等方面。

三、安全专家库的组成1. 安全专家库由公司内部具有丰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专业技术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组成。

2. 安全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行业规范;(3)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研发、设备设施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安全专家库的管理1. 选拔与培训(1)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需求,定期组织选拔安全专家,选拔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2)对新选拔的安全专家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3)定期对安全专家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2. 考核与评价(1)公司对安全专家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工作业绩、团队协作等方面;(2)根据考核结果,对安全专家进行评价,对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 使用与激励(1)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合理调配安全专家资源,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专业优势;(2)对安全专家参与的项目或任务,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和奖励;(3)对安全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给予采纳并实施。

4. 激励与约束(1)公司对安全专家实行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安全专家,取消其安全专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安全专家库的更新与调整1. 公司应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和业务发展需要,定期对安全专家库进行更新和调整;2. 对不再符合安全专家条件的成员,应及时调整出安全专家库。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专家库入库人员管理制度

专家库入库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家库入库人员的管理,提高专家库的专业水平和评审质量,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申请加入本地区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人员。

第二章入库条件第三条入库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2.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 熟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评标规则,具备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

4.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第四条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取得国家相关不分级别或一级注册执业资格;2. 取得国家相关二级注册执业资格且取得时间不少于6年;3.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时间不少于6年。

第三章入库程序第五条入库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申请人登录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各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3. 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复审。

4. 复审合格者参加专家库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进入专家库。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入库专家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评标工作,对评标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2. 获得评标工作报酬;3. 参加专家库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4. 对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入库专家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标规则,公正、公平、公开地参与评标工作;2. 保守评标秘密,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获取的信息;3. 积极参加专家库组织的培训和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4. 对评标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专家库对入库专家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水平、职业道德、评标质量等方面。

专家智库系统管理制度模板

专家智库系统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家智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决策咨询、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专家智库的建立、运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专家智库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专家入库、选拔、评价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 专业化原则:专家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 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专家库结构。

4. 服务导向原则:专家智库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

第二章专家库建设第四条专家库应包括以下类别:1. 决策咨询类: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高级专家。

2. 科技创新类: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等领域的高级专家。

3. 人才培养类:教育、人力资源、职业培训等领域的高级专家。

第五条专家入库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实践经验。

3.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为智库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第六条专家入库程序:1. 自愿申请:专家向智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 资格审查:智库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专家进行评审。

4. 入库公示:对评审通过的专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办理入库手续: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三章专家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专家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智库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接受智库提供的学术交流、培训等服务。

3. 对智库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八条专家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智库管理制度,履行相关职责。

2. 积极参与智库活动,提供智力支持。

3. 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维护智库形象。

第四章智库管理与使用第九条智库管理部门负责专家智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 制定智库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2. 组织开展专家交流活动,促进专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公司专家库管理制度

公司专家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内部专业人才的优势,提高公司项目决策、技术研究和业务咨询的质量与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第三条专家库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门:人力资源部、技术部、市场部、财务部等。

第四条专家库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专家库应涵盖公司各个业务领域,确保覆盖面广、专业性强。

(二)动态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人才需求,适时调整专家库结构,保持专家库的活力。

(三)公平性:选拔专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专家的选拔过程透明。

第五条专家入库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责任心。

(二)在所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六条专家入库程序:(一)由各部门推荐符合入库条件的候选人。

(二)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组织面试。

(三)面试合格者,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成为专家库成员。

第三章专家库的使用与管理第七条专家库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根据项目需求,合理选择专家,确保专家的专业背景与项目需求相符。

(二)合理性:专家参与项目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专家参与项目。

(三)保密性:专家参与项目期间,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八条专家库的使用程序:(一)项目需求部门提出专家使用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需求,从专家库中选取合适专家。

(三)专家接到通知后,按照项目需求参与相关工作。

(四)项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对专家参与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专家。

第九条专家库的维护与管理:(一)人力资源部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维护,包括更新专家信息、跟踪专家动态等。

(二)公司定期对专家库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专家给予表彰和奖励。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发挥集团公司专家库的作用,规范专家库管理,提高专家库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下属单位的专家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家库是由集团公司邀请的具有一定领域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专家构成,为集团公司提供咨询、指导、评估等服务的组织。

第四条专家库成员应当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的工作,热爱企业事业,发挥专业优势,为集团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专家库管理机构,明确专家库管理责任人,规范专家库管理流程,确保专家库管理工作有序、高效。

第六条专家库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专家库成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七条集团公司应当定期对专家库进行评估,完善专家库管理制度,提高专家库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家库组建第八条集团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确定专家库的领域范围和专业要求,拟定专家库建设方案,进行专家库组建工作。

第九条专家库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相关领域的学术或行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专家库成员的选拔应当经过严格审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拔程序透明、规范。

第十一条专家库成员应当签订专家库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应当为专家库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专家库成员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章专家库管理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专家库管理机构,明确专家库管理责任人,负责专家库的组建、管理、评估和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规范专家库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保障专家库成员的权益。

第十五条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专家库成员进行工作交流、学术讨论和专题培训,提高专家库成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专家库成员应当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的各项活动,提供咨询、指导和评估服务,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十七条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公布专家库成员名单和专业领域,方便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随时进行查询和联系。

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文

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文

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文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家库管理,提高专家资源的配置效能,推动专家资源的合理化、优化配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建立和管理专家库的组织。

第三条专家库是指由组织建立、管理的一种专门用于储存、维护和调动专家资源的数据库。

第四条建立和管理专家库的组织应当明确专家库的管理目标、任务和职责,确保专家库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捷、安全。

第二章专家库的建立第六条建立专家库需要明确目标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具体包括:(一)确定专家库的范围和功能;(二)明确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和责任人;(三)明确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机制;(四)确定专家库的数据采集、管理和维护方法;(五)确保专家库的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七条建立专家库的组织应当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便捷程度,提高专家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三章专家库的管理第八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维护能力,明确管理责任人。

第九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管理规程,明确组织内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对专家库的数据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专家评估和分类机制,对专家进行定期评估和分类,以便根据需求进行快速匹配。

第十二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专家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内部沟通和合作,提高专家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十三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注重专家培养和引进工作,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专家队伍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四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与其他同类专家库的互联互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四章专家库的使用第十五条使用专家库的组织应当明确使用要求和流程,确保专家库的合理利用。

第十六条使用专家库的组织应当保护专家的权益,确保专家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第十七条使用专家库的组织应当建立使用记录,及时收集和反馈专家的使用情况,以便根据需求进行进一步优化。

国企专家库管理制度模板

国企专家库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企”)专家库建设,提高国企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纳入国企专家库的专家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企专家库的宗旨是:为国企提供专业、高效、公正的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国企健康发展。

第二章专家库的设立与管理第四条国企专家库由国企相关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

第五条专家库的设立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专业化、权威性原则;3. 动态管理、持续发展原则。

第六条专家库的构成:1. 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社会影响力;2. 专家库成员分为以下类别:战略规划、公司治理、并购重组、财务金融、资本运营、科技创新(信息化)、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党建研究等。

第三章专家的入库与退出第七条专家入库应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同等专业水平;2. 在相关领域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4. 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专家入库程序:1. 专家个人申请;2. 专家所在单位推荐;3. 国企相关部门审核;4.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成为专家库成员。

第九条专家退出机制:1. 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自动退出专家库;2.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企业秘密等行为,经调查核实后,予以除名;3. 专家本人申请退出,经批准后退出。

第四章专家的权利与义务第十条专家的权利:1. 参与国企相关决策咨询活动;2. 对国企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 获得合理的咨询费用和交通补贴;4. 享受国企专家库成员的培训和交流机会。

第十一条专家的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2. 保守企业秘密,不得泄露商业机密;3. 认真履行咨询职责,提供专业、客观的咨询意见;4. 积极参加国企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专家库成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内容:1. 参与国企决策咨询的次数和质量;2.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情况;3. 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的积极性。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模板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家库管理,提高评审工作质量,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专家库的建立、运行、维护和监督。

第二章专家库的建立与维护第三条专家库应包括各类专业领域的专家,其资质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2.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学历或资格证书;3.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4. 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评审职责。

第四条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专业、高效、便捷;3. 安全、保密、可靠。

第五条专家库的维护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更新专家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2. 对专家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履职情况;3. 建立专家退出机制,对不合格专家予以淘汰。

第三章专家抽取与使用第六条专家抽取应遵循随机、公平、公开的原则,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方式。

第七条专家抽取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 项目专业领域;2. 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3. 专家的专业背景和经验;4. 专家的回避情形。

第八条专家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项目需求,确保专家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第四章专家履职评价第九条对专家的履职评价应包括项目评价、日常评价和年度综合评价。

第十条项目评价应根据专家在项目评审中的表现进行,评价指标包括:1. 评审意见的准确性;2. 评审过程的规范性;3. 评审效率;4. 评审纪律。

第十一条日常评价应关注专家的日常表现,评价指标包括:1. 业务水平;2. 职业道德;3. 服务态度;4. 责任心。

第十二条年度综合评价应结合项目评价和日常评价,对专家进行全面评估。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三条对专家库的运行实施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专家,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暂停评审资格;3. 解聘;4. 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机构名称]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发挥公司专家的智力优势,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公司设立了专家库,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一、专家库的概念与目的1.1 专家库的概念公司专家库是指硕果集团旗下形成的专家资源库,由公司评选出来、拥有高水平专业技能、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为公司决策、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提供支持,以提高公司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2 专家库的目的(1)调动专家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专家对企业发展的参与度和认同感,增强专家与企业的协作关系。

(2)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拓展业务的能力,在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优化、市场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权威、高效的支持。

(3)加强公司的创新管理,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专家库的运营2.1 专家库的管理机构(1)专家库设置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组成,负责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审核专家入库申请和专家库管理规定、评估专家的工作和贡献等。

(2)专家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并协调专家与公司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2.2 专家库的入库流程(1)申请:企业内部各部门可以推荐本部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而且对企业建设和发展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专家,并具有高级职称。

(2)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推荐人提供的资料审核专家是否符合入库标准,确定是否入库。

审核标准主要包括专家的学科领域、曾获得的荣誉、著作等。

(3)入库: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将被颁发专家证书及专家标志,并进入专家库管理系统。

2.3 专家库的退出(1)自动退出:专家因退休、调离等原因不再具备服务公司的条件,或自愿退出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专家,并具有高级职称。

(2)解除入库:因专家服务公司不力,屡次违反专家库管理制度等情况,专家资格将被取消。

2.4 专家库的运营方式(1)项目协作:根据公司需要,将符合项目要求的专家提供给项目组协作完成、提供技术支持。

(2)岗位辅助:根据候选人的岗位要求,提供对口专家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财会人员专家库管理制度

财会人员专家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财会人员专家库的管理,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财会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专家库的组成1. 专家库由具备以下条件的财会人员组成:(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具备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专家库成员的选拔和调整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

三、专家库的管理1. 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专家库管理制度,明确专家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 专家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会计准则,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合规性。

3. 专家库成员应积极参加财务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术研讨等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专家库成员应按照财务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5.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专家库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调整或退出专家库。

6. 专家库成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应退出专家库:(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会计准则;(2)工作严重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3)长期请假或离职;(4)不履行专家库成员义务,严重影响工作秩序。

四、专家库的运用1. 财务管理部门在以下情况下可运用专家库:(1)涉及重大财务决策;(2)需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参与的项目;(3)需要进行专项审计、评估等。

2. 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选用专家库成员,确保工作质量。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院内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文

院内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文

院内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文院内专家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院内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科研、教学和临床服务的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院内所有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院内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应按照科学、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专家库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院内专家库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专家库的建设应结合医院的科研、教学和临床服务需求,确定专家库的领域和专业方向。

第六条专家库应设立库内专家委员会,负责库内专家的遴选、评估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专家库应建立专家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术成果、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

第八条专家库应定期公开库内专家的基本信息和主要科研成果,提供给需要的人员查询和咨询。

第三章专家的遴选与考核第九条专家的遴选应符合以下条件: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和荣誉;能够积极参与科研、教学和临床服务工作。

第十条专家的遴选程序:医院管理部门根据专家库的需求和专业要求,向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发出邀请;被邀请的专家提供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专家库委员会根据资料和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和筛选;评审通过的专家被纳入专家库。

第十一条专家的评估和考核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包括学术成果、科研项目、教学质量和临床服务等方面的考核。

第四章专家的权益与义务第十二条专家享有相应的权益,包括:参与科研项目、教学和临床服务工作;得到相关部门对其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第十三条专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教学和临床服务工作;遵守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保守和传承专业知识和技术。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对于不符合专家库建设和管理要求的专家,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十六条专家库应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参与科研、教学和临床服务工作的专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专家,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公共安全专家库管理制度

公共安全专家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安全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管理,提高公共安全领域专家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公共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专家库的组建、管理、使用和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专家库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专家资源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专家库的组建第四条专家库的组建由公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公共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专家库组建方案,明确专家库的规模、结构、专业领域等;2. 发布专家库组建公告,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专家;3. 对申报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研究成果等;4. 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5.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第五条专家入库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 在公共安全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显著的研究成果;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诚信;4. 能够积极参与公共安全相关工作。

第三章专家库的管理第六条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专家库管理制度,明确专家库的运行机制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专家库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专家信息管理:对专家的基本信息、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登记和更新;2. 专家活动管理:组织专家参与公共安全相关培训和研讨活动,提升专家的专业能力;3. 专家咨询管理:为公共安全管理部门提供专业咨询和决策支持;4. 专家考核管理:对专家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确保专家的专业性和活跃度。

第八条专家库的专家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

第四章专家库的使用第九条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在使用专家库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根据公共安全工作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专家提供专业支持;2. 公平公正:对专家的选择和使用应公平公正,不得有歧视性要求;3. 保密原则:对专家提供的信息和咨询意见应严格保密。

第十条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专家使用流程,确保专家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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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加强专家及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专家库制度,规范专家活动,提高专家质量,保证专家级指导工作活动的公平、公正,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专家评审委组会应当加强对专家库及专家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专家评审委组的具体评审工作。

二、专家库专家的工作范围
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不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

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
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熟悉本专业业务,拥护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热心于建筑施工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发展;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从事安全管理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以上,专业技能突出,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级指导工作;
5、选拔专家、建立专家库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人员资料、专家
库入选专家必备条件进行初始名单拟定,并予以公示。

四、专家及专家库的日常管理
(一)、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包括专家的个人情况资料及实际进行专家级指导工作记录资料。

(二)、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和考评制度,并实行年检制。

1、专家库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违纪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专家指导工作的,停止担任专家库的专家。

2、根据专家库专家在本年度内参加专家级指导活动的具体表现,对其进行考核。

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考核不合格的专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3、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评估的专家将取消专家资格;
4、由质量安全监督站对专家库实施正常的监督。

五、专家库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专家库专家补贴(报酬)权;
2、依法进行独立评估,提出评估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3、接受参加评估活动的劳务报酬;
4、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评估情况以及与评估有关的其他情况;
5、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6、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和权利。

六、专家库的使用
1、评估项目的具体参加专家,由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供专家名单,由论证单位随机抽取5人,专家费用由论证单位支付,论证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2、评估的过程及结果应做成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七、对专家库的监督,有下列情况时应责令限期改正
1、建库不符合规定条件:
2、专家不符合受聘条件;
3、不建立专家个人工作档案;
4、违反程序和规则选派项目专家;
5、不按规定完成和提交评估、审计报告;
6、收到对专家工作的投诉时,5日内应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不受理时应书面告知不受理的理由;超过5日未告知的视为受理。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

——拉蒂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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