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马上办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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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马上办办公室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绥政办发[2008]21号

【发布部门】绥化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29

【实施日期】2008.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马上办办公室的通知

(绥政办发〔2008〕21号)

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打通绿色办公通道,打造“阳光”政府,市政府决定在政府所属部门成立“马上办”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政府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建设高效型政府为目标,以改进作风、贴近民生、优化环境为出发点,以依法行政、公开办事、实事求是、高效服务为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对涉及本职工作的事情要上门办,对事关长远发展的事情要主动办,对涉及面广、事关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公开办,对涉及多个部门参与的事情要协调办,全面提

高行政效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马上办”办公室的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

市政府、绥化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所属部门都应成立“马上办”办公室。“马上办”办公室主要受理与本单位工作职能相关的、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之外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市政府“马上办”办公室职责。

1.按照市政府要求,对涉及市本级经济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民间投资项目、外来投资项目)审批、建设、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市政府行政审批或涉及两个部门以上行政审批,有关部门不作为,或办理不及时的,进行快速协调催办。

2.按照市政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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