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价外费用的增值税政策

合集下载

浅探价外费用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浅探价外费用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3 ,0 .0 (+ 7 x 7 5 100 ( ) 5 100 ÷ 1 1 %) 1 %= ,0 . 元 0
项, 则一般分 别计人 “ 其他应 付款 ” “ 和 其他 应收
款” 等往来科 目进行核算 。本文主要对计人往来科 目的价外费用的会计核算及增值税税务处理方面
作 一探 讨 。
案例 : A公司在 向 B公 司销售产品时 , B 某 由 公司委托 c运输公司代为运送 。 根据合同的规定 ,
有 些 国际组 织也 开 始 日益关 注 财政 风 险的报 告 问
Hale Waihona Puke 增长 、 通货膨胀率 、 利率变动等若 干方面 , 如果在 预算编制时对各种关键预测假设变动引起的后果
有 较 为全 面 的把 握 ,将促 进 预算 的公平 性 和有 效
性。
最后 , 国现阶段政府间转移支付中, 我 很大一 部分以财政专项 的形式存在 ,这些项 目支出虽然 需要在年度预算 中加以确认 ,但其实际执行成本
费等 。
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税法规定均未对价外费 用的会计核算及税务方面的处理提供模式 ,按现 行实务中的会计核算程序 ,对于以上 向对方收取 的手续费 、 基金 、 集资费 、 奖励费 、 包装费 、 运输装 卸费等价外费用 , 一般通过 “ 其他业务收入” “ 、 营
费、 代收款项 、 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
墨 口
伍业 计 会 审与
业外收人”等科 目或直接冲减相关费用账户等方 式计人企业 当期损益 ;而对于代收款项 、代垫款
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 ,应视 为含税收入 ,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人销 售额计征增值税。 案例中 A公司收回的代垫运输费用应计的增

价外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怎么处理?[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价外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怎么处理?[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价外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怎么处理?[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价外费用进项税额】价外费用范围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6】36号《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不属于价外费用的项目除外)。

其中:财税【2016】36号《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不属于价外费用的项目: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开票编码选择(1)原则:价外费用按所销售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适用的商品编码进行选择。

(2)价外费用开专票还是普票,和所销售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一致,;(3)价外费用开专票还是普票,和所销售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要求一致,比如:房屋租赁备注栏要求(3)仅是建议:为了核算等方便,建议在发票备注栏备注价外费用相关信息;(4)取得价外费用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其取得“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抵扣原则抵扣进项税额。

举个例子【例】甲企业租赁办公场所,租赁期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由于经营需要于2017年12月1日提前解约,房屋出租方乙企业将房屋押金5万元作为违约金,则:(1)乙企业将房屋押金5万元作为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2)乙企业房屋押金5万元开票选择:—按所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的商品编码进行选择;—开票发票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如其出租该办公场所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开票时选择适用税率11%;—如其出租该办公场所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开票时选择适用征收率5%;—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建议开具发票是在发票备注栏备注“违约金5万元”(3)甲企业涉税处理—支付的违约金5万元可以按规定正常税前扣除—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如取得“违约金5万元”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4)如果是出租方乙企业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甲企业收取出租方乙企业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需要开具发票。

会计实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会计实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准予从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1、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一般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017号)2、商业企业取得捐赠和分配的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对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和分配的货物,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应提供有关投资,捐赠和分配货物的合同或证明材料。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3、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4、纳税人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抵扣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其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对其取得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5号)5、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采集抵扣联信息,不再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财税实务:收取价外费用的检查

财税实务:收取价外费用的检查

收取价外费用的检查
1.常见涉税问题
 将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应一并缴纳增值税的价外费用,采用不入账、冲减费用、人为分解代垫运费或长期挂往来账等手段,不计算缴纳增值税。

2.主要检查方法
 (1)了解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和产品市场供求关系,综合分析企业有无加收价外费用的可能,同时还要了解行业管理部门是否要求其代收价外费用的情况等。

 (2)审核销售合同,查阅是否有收取价外费用的约定或协议。

 (3)检查往来明细账,重点检查“其他应付款”明细账户,如果存在长期挂账款项,需进一步审阅有关原始单据,核实是否属于价外费用。

 (4)检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明细账,如有从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对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核实是否申报纳税。

 (5)检查“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明细账,如有贷方发生额或借方红字冲减销售额,应对照记账凭证,逐笔检查,核实是否存在收取价外费用直接冲减成本费用,少缴税款。

 (6)审阅购销合同,并与“其他应收款”账户进行核对,确认是否存在代垫。

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财税处理

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财税处理

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财税处理增值税价外费用近期小编给大家总结了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认定与判断,帮各位财务小伙伴理清了哪些费用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哪些不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今天来为大家总结一下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财税处理。

一、日常入账处理1收取的手续费、包装物租金的账务处理手续费是企业在提供一定服务的基础上,向购买方收取的费用;包装物的租金是企业转让了包装物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它们都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收取的奖励费、优质费、返还利润的账务处理随同销售行为收取的奖励费、优质费、返还利润,具有价上加价的性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3收取的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补贴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违约金、赔偿金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滞纳金应分析是否具有利息性质,如果具有利息性质应该冲减财务费用,否则应该作为营业外收入,通常情况下,应作为营业外收入;补贴应分析是否具有加价性质,如果具有加价性质应该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否则应该作为营业外收入中的补贴收入,通常情况下,应作为营业外收入中的补贴收入。

4收取的代垫款项的账务处理代垫款项是企业已支付但不应由企业承担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该作为往来(应收、应付)处理。

音符二、价外费用税务处理0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探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角度是按照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后,费用支付方是否可以按照进项税额规定抵扣。

截止目前,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价外费用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法不禁止即允许”的规定,价外费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在实务中税务主管机关也默认价外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从增值税链条看,税务局也应该允许价外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禁止开具,则形成链条断裂,增加企业负担。

当然,支付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02关于合法凭据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xx〕80号)规定“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增值税价外费用的核算与稽查

增值税价外费用的核算与稽查
定以及稽查方 法等 方面 问题 进行探讨 。
【 关键词 】价外 费用 ; 算管理 ; 核 纳税 申 ; 稽查 报 税务 【 中图分类号 】F7. 252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 编号】10 — 1120 )2— 09— 2 08 90 (0 80 06 0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增值税 暂行 条例》 其实施 及 细则规 定 : 增 值 税 计 税 销 售 额 为 纳 税 人 销 售 货 物 “ 或者应税劳务 向购买 方收取 的全部价 款 和价 外费 用。所称价外 费用是指 价外 向购买 方收取 的手续 费、 补贴 基金 、 资费 、 集 返还 利润 、 奖励 费、 违约 金 ( 延期付款利息 ) 包装费 、 、 包装物租金 、 储备费 、 优 质费、 运输装卸费、 代收款项、 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 性 质 的价外 收 费 。凡 价 外 费 用 , 论 其 会 计 制 度 如 无
Jn 08 u .2 0
Vo . 6 No 2 11 .
增 值税 价 外 费 用 的核 算 与稽 查
口 李 瑞 祥
( 山西 国阳新 能股份有 限公 司, 山西 阳泉 0 50 4 00)
【 摘
要 】增值税价 外费用一 直是 企业和税务机 关关 注和 争论的 焦点 , 本文 就有 关价 外费用 的核 算 、 界
贷: 营业外收入 应交 税费 —— 应交 增 值税 ( 销项 税 额 ) () 3 收取 违约 金 : 借: 有关科 目 贷: 营业外支出( 因为支出作 营业外支 出, 故收 入 冲减营 业外 支 出 )
应 交税 费 —— 应交 增值 税 ( 销项 税 额 ) () 4 收取基 金 、 资费 ( 集 具有 专款 专 用性 质 ) :
作者简介 : 李瑞祥(92 ) 男 , 16 一 , 山西平 定人 , 现工作 于山西省 国阳新 能股份有 限公 司, 师 , 究方向 : 会计 研 纳税筹 划。

增值税的税法法规与政策解读

增值税的税法法规与政策解读

增值税的税法法规与政策解读增值税是一种以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间接税。

在中国,增值税是主要的税收方式之一,对于国家的税收收入和宏观经济调控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增值税,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税法法规和政策。

本文将围绕增值税的税法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

一、增值税的法律依据中国的增值税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法》等。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增值税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增值税的征税对象、税率、计税方法以及纳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征收都具有普遍适用性,是增值税征收的核心法规。

二、增值税的税率和征税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简易税率。

一般税率适用于绝大多数的货物销售和劳务的应税行为,税率为13%。

简易税率适用于少数行业或者特定情况下的应税行为,税率主要为3%或者5%。

对于不同的行业和应税行为,具体的税率适用还需要根据相关的文件进行规定和调整。

在征税方法方面,一般纳税人采用进项税减除法进行征税,即从应纳税额中减除已缴纳的增值税,最终交纳的税款为实际销售额的增值部分乘以税率。

简易纳税人则一般采用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纳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税款。

三、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支持特定行业的发展,国家对增值税征收实施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对于创业投资公司,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免征增值税;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活动,可以享受进口增值税抵扣等优惠政策。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行业或者地区的增值税减免政策,旨在支持当地经济发展。

例如,对于农业生产者和农村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对于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的企业,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四、增值税的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是征税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国家对增值税发票进行了严格的管理。

会计实务:增值税8种特殊销售方式

会计实务:增值税8种特殊销售方式

增值税8种特殊销售方式1.采取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1)折扣销售 (2)销售折扣 (3)销售折让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3.还本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销售 以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以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5.包装物押金处理 (1)单独记账、没有逾期,不征税 (2)逾期(合同约定或以1年为限)则征税 注意:押金为含税收入、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3)啤酒、黄酒按上述规定处理,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6.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 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7.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 因服务中止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销售额 发生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出、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

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8.其他注意 (1)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机场建设费. (2)客运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税会实务】会计基础知识:价外费用

【税会实务】会计基础知识:价外费用

【税会实务】会计基础知识: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①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凡不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且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上述行政事业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价外费用新旧制度比较:类型旧制度新制度处理方式凡价外费用,不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例外费用未规定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娱乐业的营业额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多问老师。

等你明白了,会计真的很简单了。

增值税的三大征税范围(解析增值税构成的三大要素及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三大征税范围(解析增值税构成的三大要素及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三大征税范围(解析增值税构成的三大要素及征收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进口的货物、销售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这里的货物主要指的就是有形动产。

当然,气体、电力以及热力也包括其中。

2、法律主观: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如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即有形动产以及有偿转让货物。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相关的应税服务。

3、④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卖邮票交营业税)。

4)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①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增值税征税范围是什么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进口的货物、销售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这里的货物主要指的就是有形动产。

当然,气体、电力以及热力也包括其中。

法律分析: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及部分加工性劳务,如修理、修配劳务。

对大部分一般性劳务和农业没有实行增值税。

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一)销售货物。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3)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①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②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如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即有形动产以及有偿转让货物。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相关的应税服务。

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怎么样?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三个,包括一般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三个,包括一般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会计实务: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

会计实务: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

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如下所示: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调整内容涉及借方、贷方、余额三个方面。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贷方反映调增的销项税额、调减的进项税额、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等。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取得的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而挂往来账的调整; 2、取得的价外费用(如运费、手续费)挂往来账的调整; 3、收取的价外费用等应税收入直接冲减费用的调整; 4、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寸甲金未列应税收入的调整;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对外投资或赠送他人,未视同销售的调整; 6、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未转出的调整。

 【例】某厂销售产品500件,每件100元,取得收入58500列应付账款。

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58500元 贷:应付账款—某单位58500元。

 应调整为: 借:应付账款—某单位58500元 贷:产品销售收入50000元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8500元 如果是对以前年度检查结果的调整则为: 借:应付账款—某单位585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元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8500元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借方反映增值税检查处理应调增的进项税额、调减的销项税额、调减的进项税额转出等。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计算错误而多提销项税额,少计销售收入的调整; 2、因计算错误对支付的运费少计进项税额,多计购进货物成本或经营费用的调整; 3、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因计算错误而多转进项税额的调整。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余额的处理。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视同扣抵进项税额,全部转入“应交增值税”科目。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根据增值税检查所属期末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余额情况进行调整。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案例分析(三)【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案例分析(三)【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案例分析(三)【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2017-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常见的差额征税的范围:金融商品转让试点纳税人提供的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劳务派遣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的试点纳税人采用差额征税办法时的税务处理: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例14,甲公司为一家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甲公司承接了某单位的旅游服务业务,该旅游合同总价为63.60万元,由当地旅游公司乙公司分包负责旅游服务,分包金额为10.60万元.旅游地点为海南.海南旅途中共计发生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等合计31.80万元,均已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5万元.不考虑其他经济业务.解析:本月增值税可扣除的销售额=31.80+10.60=42.40万元.扣除后的销售额=63.60-42.40=21.20万元本月应纳税额=21.20/1.06*0.06-0.50=0.7万元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63.60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0支付分包款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0.60贷:银行存款 10.60支付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等: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1.80贷:银行存款 31.80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例1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买入国债,买入价为106万元.2017年5月将其卖出,卖出价为127.20万元.该国债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解析:不含税销售额=(127.2-106)/(1+6%)=20万元应纳税额=20*6%=1.2万元会计分录为:出售国债时借:银行存款 127.20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国债 106投资收益 20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2贷:银行存款 1.2例16: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买入国债,买入价为127.2万元.2017年5月将其卖出,卖出价为106万元.该国债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解析: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127.2-106)/(1+6%)*6%=1.2万元会计分录为:出售国债时借:银行存款 106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2投资收益 20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国债 127.20年末结转时借:投资收益 1.2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2(四)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出口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在规定期限内,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应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关于免抵退的会计核算没有什么变化,简单例举如下:例17,甲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2016年12月涉及出口退税的事项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06万元,出口退税36.30万元,应收出口退税33.23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01万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0.06应收出口退税款 33.23主营业务成本——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3.01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30(五)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计提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对于结转以后期间的进项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例18,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31日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时,发现一批材料因保管不善而腐烂变质.材料的账面成本2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该材料的进项税额已经认证抵扣.解析: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3.40贷:原材料 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例19,甲公司是一家商品零售企业,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购进一批化妆品拟用于出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尚未认证,计入”待认证进项税额”.款项已经支付.2017年1月计划将该批化妆品用于发放给单位管理人员.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解析:购入商品时:借:库存商品 1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1.7贷:银行存款 11.70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时:借:管理费用 11.70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1.70进项税额转出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1.70贷:库存商品 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1.7例20,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购进一幢房屋用于职工宿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00万元,税额为110万元.款项已经支付.2016年12月,甲公司将该房屋转为办公用房使用.该房屋预计使用年限2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解析:购入房屋时:借:固定资产 1110贷:银行存款 1110每月计提折旧:借:管理费用 4.625贷:累计折旧 4.625房屋改变用途调整固定资产价值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0贷:固定资产 110该房屋调整后的价值=1110-4.625*6-110=972.25万该房屋自2016年12月起,每月应计提折旧=972.25/(240-6)=4.15万元借:管理费用 4.15贷:累计折旧 4.15例2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购入一批材料用于生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税额为51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2017年1月,甲公司将该批材料用于厂房建设.解析:购入材料时:借:原材料 3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贷:应付账款 351改变用途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20.4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4(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例22:甲公司为一家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甲公司承接了某单位的旅游服务业务,该旅游合同总价为63.60万元,由当地旅游公司乙公司分包负责旅游服务,分包金额为10.60万元.旅游地点为海南.海南旅途中共计发生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等合计31.80万元,均已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5万元.不考虑其他经济业务.解析:甲公司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为0.7万元.应于月末结转至”未交增值税”明细项目.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0.7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0.7(七)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例23,接上例,于下月缴纳税款时,所作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0.7贷:银行存款 0.7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例24,甲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预售自行开发的一个楼盘,共收到预售款3330万元.该楼盘为老项目,采用的是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解析: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本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应预交的增值税=3330/(1+11%)*3%=90万收到预收款时:借:银行存款 3300贷:预收账款 3300预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90贷:银行存款 90实际纳税义务发生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90贷: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90(九)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例25:甲公司为一家建筑企业,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实行营改增时,甲公司初次购买了一台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743.59元,增值税额为126.41元.同时支付了1年的技术维护费330元并取得技术维护费专用发票.甲公司有足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可供防伪税控设备及技术维护费的费用可全额抵减.解析:在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以及支付技术维护费时:借:固定资产 870管理费用 330贷:银行存款 1200减免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200贷:管理费用 1200后语点评:会计学作为一门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每一笔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方法的选择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

价外费用 中级实务

价外费用 中级实务

价外费用中级实务摘要:一、导言二、价外费用的概念与分类1.什么是价外费用2.价外费用的分类三、价外费用的确认与计量1.确认原则2.计量方法四、价外费用的会计处理1.会计分录2.纳税调整五、价外费用的管理与发展1.我国政策规定2.企业应对策略3.发展趋势正文:一、导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和消费者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不断面临各种价外费用。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费用,本文将从概念、确认与计量、会计处理和管理与发展等方面进行全面阐述,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实用的参考。

二、价外费用的概念与分类1.什么是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顾名思义,是指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除商品价格或服务费用之外,由购销双方支付或负担的额外费用。

这些费用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易察觉。

2.价外费用的分类根据性质和目的,价外费用可分为以下几类:(1)政府性收费:如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2)行业性收费:如行业协会、商会等收取的会费、赞助费等。

(3)企业内部收费:如企事业单位内部设立的各项收费项目。

(4)市场调节性收费:如中介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等。

三、价外费用的确认与计量1.确认原则在确认价外费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关注经济实质,而非仅仅依据法律形式判断。

(2)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在费用发生时确认,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

2.计量方法价外费用的计量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历史成本法:以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计量基础。

(2)现值法:以现行市价折现至相应的金额作为计量基础。

(3)公允价值法:以双方约定的价格或其他市场参与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四、价外费用的会计处理1.会计分录根据会计准则,价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如下: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现金或其他应收款2.纳税调整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应按照税收法规,对价外费用进行纳税调整。

五、价外费用的管理与发展1.我国政策规定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对价外费用的治理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关于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非税收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价外费用的增值税政策
编辑导读:增值税中所称的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