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管理办法1.doc
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
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为提高学校博士研究生的选拔质量,吸收学校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硕博连读”是从在校学习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再进行硕士学位的申请和受理。
1.一、二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学制的硕士生);2.政治思想及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3.硕士学位课考试成绩为优良以上,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合格(或达到我校博士外语考核免试标准);4.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本专业排名在前30%,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可放宽其综合考评排名至前50%。
硕士一年级研究生无综合考评排名要求;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工作程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同博士普通招考工作都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申请、考核程序详见当年《XX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办法和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二)提交初审材料网报后,申请人须按博士招生简章要求提交书面材料,报送研究生部初审。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专家初审各学院统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进行初步评价,并作出初步评价结论。
研究生部根据专家初步评价结论,确定进入后续考核阶段的人员名单。
(四)外语考核1.外语考核免试标准(外语成绩有效期5年):(1)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总分710分)及以上;(2)新托福成绩达到70分(总分120分)及以上;(3)雅思成绩达到5.5(满分9.0分)及以上;(4)GRE成绩960分以上(总分1600分)或GRE成绩200分以上(总分340分);(5)WSK:笔试成绩≥100分,听力≥24分(仅适用于俄语、日语考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0年12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修订)第一部分概要一、为加速培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1998]54号文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总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凡拥护我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均可按照本工作细则,向我院申请博士学位。
三、我院开展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须具备:有完备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有2届以上毕业博士研究生。
开展此项工作前应向学位办备案。
四、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部分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申请人所申请博士学位的专业应与已获硕士学位的专业在同一个一级学科内,否则为跨学科申请。
三、凡属跨学科申请的或以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硕士申请的,须在提出申请的前1年与学位办联系,加试所申请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3门专业基础课。
四、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等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年来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每篇不少于5000字)或发表3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每篇不少于5000字)并且独立出版1本学术专著;科研成果(有本人署名)至少有1项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奖。
五、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初稿。
六、达到申请系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部分申请材料一、申请人事先与学位办及申请系联系,了解相关情况,确定指导教师。
申请人须请2位专家作为推荐人(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其中1人须是我院本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请他们分别出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专家推荐表》。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为保证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招生质量,规范博士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培养目标第一条博士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第二章招生条件和招生计划第二条招收博士生的单位和学科、专业必须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权;博士生指导教师必须经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或中国科学院大学直属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资格认定并遴选上岗,并须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
第三条招收博士生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培养条件;招收博士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并有相应的学术梯队;导师本人应从事研究工作,并有足够的研究经费。
第四条各研究所、各院系应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科研工作需要及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培养条件、培养能力和学生就业情况,提出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需求,并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国科学院大学在汇总各单位招生计划需求数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科学院学科战略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向教育部提出全校招生计划需求。
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全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综合考虑全校总体情况,结合社会需求和各单位培养条件、培养质量及教育贡献,统筹安排和制定全校的年度招生计划。
第五条各研究所、各院系应积极落实和执行招生计划。
在录取过程中确需进行计划调整的,应将调整意见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筹调整。
第六条各单位的招生计划数仅在招生年度当年有效。
春季和秋季的录取数均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
录取的直博生占用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不占用硕士招生计划。
第三章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第七条各研究所、各院系负责编制本单位当年的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并按规定时间报送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
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直属院系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为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规范大学直属院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大学直属院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确定(一)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可招收培养一定比例的硕士—博士学位连读研究生(简称硕博连读生)。
(二)导师须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直属院系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院发培字2006(109)号〕文件规定要求。
(三)硕士研究生可凭在学成绩于第三学期向所在院系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经导师和所在院系同意后,由院系存档备案。
(四)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生资格须通过院系组织的硕转博综合考核确定。
二、培养方式(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
若不能按期毕业,须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直属院系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报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方式既可采取导师负责制,也可采取导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相结合的方式。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
由第一阶段转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硕转博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经批准后,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享受博士生待遇,由学校作为当年新录取的博士生上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未通过考核者,可以改做硕士学位论文。
不宜作硕士生培养者,应终止学习,发结业证书。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应由导师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结合研究生的特点和研究工作的需要制定,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院系直属研究生培养计划书》。
培养计划分为课程学习计划和学位论文计划两部分。
在入学后的两个月内,制定出课程学习计划。
待第四学期通过硕转博综合考核后,制定博士学位论文计划。
培养计划须经学院(系)审核,由各学院(系)备案执行。
三、学分规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总学分不低于4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37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中科院硕博连读培养方案
中科院硕博连读培养方案
中科院是我国最高科学技术机构之一, 其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方
案是非常重要的培养方案之一。
根据中科院的规定, 硕博连读的培
养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前期教育阶段
硕博连读的学生应该在本科阶段选择与其未来研究领域相关的
专业, 掌握扎实的数理化基础知识和科研技能。
同时, 他们应该积
极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增强科研素养和实践能力。
2.学科选定和选题阶段
硕博连读的学生应该在本硕期间确定研究方向和选题。
他们应
该积极寻找科研导师, 确定研究方向和选题范围, 制定相应的研究
计划和设计方案。
3.研究生培养阶段
硕博连读的学生应该遵循中科院规定, 进行一定的研究生教育。
在此期间, 学生应该完成相应的课程学习、论文写作和科研实践。
此外, 还应该积极参与各种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讲座等活动, 增
强自己的学术素养和交流能力。
4.博士学位授予阶段
硕博连读的学生在完成博士基本学术要求和论文答辩后, 应该通过学校学位办公室的审核和中科院学位委员会的审查, 最终获得博士学位。
硕博连读的培养方案, 相对于单纯的硕士和博士培养, 具有更加紧密的科研和学术联系, 使得学生能够从更早的时间点开始研究和探索自己感兴趣的领域, 同时还能够更好地利用学校的科研资源和师资力量, 加快研究进展和成果转化。
中科院硕博连读培养方案
中科院硕博连读培养方案中科院硕博连读是一种快速高效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其培养时间一般为5年,可以对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进行选拔,也是中科院优秀研究生培养计划之一。
中科院硕博连读培养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报名条件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全国性或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等特殊荣誉。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比较独立的研究能力和思维能力。
3.推荐单位为拟报考人的母校或其他有资质的高校。
二、报考程序1.拟报考者需要先联系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审核并提出建议,协助拟报考者填写《中科院硕博连读培养计划申请表》。
2.申请表需要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教育背景、科研成果等情况,并附上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信和自己的研究计划书。
3.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后,由中科院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者将进行面试。
4.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中科院择优录取。
三、培养计划1.培养时间:5年,其中前2年为硕士研究生阶段,后3年为博士研究生阶段。
在硕士阶段,学生需修满一定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
博士阶段要求学生完成一定的科研任务、发表论文,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后可获得博士学位。
2.培养模式:采用导师制,设立学术委员会,定期组织学术报告、论文报告等学术活动。
3.学科方向:中科院硕博连读涵盖了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工程、医学等在内的多个学科领域。
四、教育资助1.中科院硕博连读培养计划学费全部由国家资助,同时在学生学习过程中,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博士生科研创新基金、赴国外学习交流等多种资助。
2.中科院硕博连读培养计划学生入学后,即可享受国家“绿色通道”政策,即可直接进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合作等活动。
五、总结中科院硕博连读是一种针对高素质研究生的优秀培养计划,它通过加速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过程,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卓越的科技人才,提升我国在科学技术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及信息发布2023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480余人。
具体各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3年1月底公布)。
考生可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
报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登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博士招生栏目-2023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信息查看2023年该计划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等信息。
二、选拔模式202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招生的招考方式有:“申请-考核”制、统一入学考试、硕博连读(仅面向本校硕士生)、本科直博生(已于接收推免生考试中完成)等招生模式。
各学院、学科具体招考方式请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报考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 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2023年9月1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特殊行业、特殊岗位具有相当学术研究成果的可向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
④ 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⑤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认证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为保证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招生质量,规范博士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培养目标第一条博士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第二章招生条件和招生计划第二条招收博士生的单位和学科、专业必须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权;博士生指导教师必须经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或中国科学院大学直属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资格认定并遴选上岗,并须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
第三条招收博士生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培养条件;招收博士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并有相应的学术梯队;导师本人应从事研究工作,并有足够的研究经费。
第四条各研究所、各院系应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科研工作需要及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培养条件、培养能力和学生就业情况,提出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需求,并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国科学院大学在汇总各单位招生计划需求数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科学院学科战略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向教育部提出全校招生计划需求。
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全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综合考虑全校总体情况,结合社会需求和各单位培养条件、培养质量及教育贡献,统筹安排和制定全校的年度招生计划。
第五条各研究所、各院系应积极落实和执行招生计划。
在录取过程中确需进行计划调整的,应将调整意见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筹调整。
第六条各单位的招生计划数仅在招生年度当年有效。
春季和秋季的录取数均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
录取的直博生占用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不占用硕士招生计划。
第三章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第七条各研究所、各院系负责编制本单位当年的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并按规定时间报送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
大学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大学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一、学习年限本科直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下同)的学制为5年,其中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进行课程学习,三年半至四年的时间进行科学研究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
硕博连读研究生(简称“硕博生”,下同)的学制为硕士阶段加上博士阶段共5年。
直博生、硕博生学习年限(含休学)为5至8年,提前毕业最多不超过1年,申请延期毕业和提前毕业博士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培养要求(一)直博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应不少于42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10学分,专业学位课14学分,选修课16学分,学科前沿课1学分,实践专题课2学分,各类课程的具体学分分配如下:1.公共学位课(1)政治理论课3学分,硕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第一外国语3学分,硕士生基础外语部分免修,博士生外语为3学分;(3)硕士生数学基础课或基础理论课4学分。
2.专业学位课(1)硕士生学科基础课6~8学分;(2)硕士生学科专业课2~4学分;(3)博士生专业必修课4学分。
硕士生学科基础课和学科专业课合计为10学分。
3.选修课(1)硕士生选修课8学分,专题课2学分;(2)博士生选修课6学分。
4.必修课(1)硕士生实践专题课2学分;(2)博士生前沿专题课1学分。
(二)硕博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视硕转博时间不同区别如下:1.研一入学阶段即转博士培养的,学分要求与直博一致;2.研二以后转博士培养、基本完成硕士阶段课程计划(必修环节外)的学生,硕士阶段必修环节学分不再要求,博士阶段与当年统招博士学分要求一致。
硕博生必须完成硕士、博士两个阶段(除硕士必修环节外)全部培养计划课程及学分才能准予毕业。
三、直博生的分流淘汰分流淘汰的主要方式是资格考试。
在第四学期末课程基本结束时,各院系组织对直博生进行资格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科研能力和文献综述等,建议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办法。
考核合格者,进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论文阶段。
未通过资格考试的(包括自愿不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可按照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继续进行培养,时间一般为一到二年,最终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学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中国社科院博士培养方案
中国社科院博士培养方案
中国社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是该院根据国家有关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的法规和中国社科院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培养目标:
中国社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
的学术理论功底和创新思维能力、具有较高独立科研能力和学风修养的高级专门人才。
2. 培养模式:
中国社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结
合的培养模式,培养周期一般为3-5年。
3. 培养内容:
中国社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培养内容包括学位课程学习、研究生学术活动、科研论文撰写与发表以及学位论文撰写等。
4. 学科专业:
中国社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学科专业涵盖社会学、政
治学、经济学、考古学、历史学、人类学、民族学、法学、哲学、文学、艺术学、科学技术哲学与社会发展等多个领域。
5. 培养要求:
中国社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对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包括必
修课程的学习与考核、学科前沿研究讨论、境内外学术会议和
学术交流活动参与、科研论文发表、学位论文答辩等。
以上是中国社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方案细节还需参考该院相关规定。
中国社科院博士生招生简章2024
我国社科院博士生招生简章2024一、概述我国社会科学院是我国著名的研究机构之一,拥有优质的师资力量和雄厚的学术资源。
作为博士生招生的重要单位之一,我国社科院一直以来都对博士生的选拔和培养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
为了让广大有志于社科研究的学子更好地了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简章,以便详细介绍2024年我国社科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相关内容。
二、招生计划本次招生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招生专业: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人口学、文化硏究、区域经济学、公共管理、法学等。
2. 招生名额:学校根据不同专业和研究方向需求,制定相应的招生计划,名额以具体通知为准。
3. 招生要求:报考学生应具有相关专业学士或硕士学位,并对所报考的研究方向有较为明确的认识和浓厚的兴趣。
对于报考硏究方向相对特殊的专业,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要求,具体内容可在学校全球信息站查看。
三、招生程序1. 报名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被允许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 全国统一考试:学校将结合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组织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成绩将作为初试成绩,占博士生招生总成绩的50。
3. 复试:考生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将参加复试。
复试将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科研能力,通过考试的学生即为最终录取的博士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录取:学校将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学生并发布录取名单。
四、申请材料学生申请博士生需准备的材料包括:1. 《我国社科院博士生入学申请表》(学校全球信息站下载)、个人简历;2. 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证明;3. 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推荐信;4. 个人学术和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奖学金和待遇我国社科院为博士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奖学金,具体奖学金资助情况将由学校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录取的博士生们将享受学校提供的优质学习环境和师资力量,学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科研评台和学术氛围,以期能够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社会科学研究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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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
管理办法1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管理办法
(暂行,2019年4月修订)
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培养目标
第一条研究生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出具备硕博连读培养条件的学生,完成硕士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且成绩优秀,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被确定为博士研究生继续进行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
第二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在其所攻读的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章培养单位
第三条凡试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教学系,需具备较为完整的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经验;原则上应完整培养一届博士生;至少有3名以上在岗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具有完整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管理制度,能够确保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训练的系统性和课程水平的高标准;具备硕博
连读研究生进行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和科研训练等基本条件。
第四条凡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经所在教学系向研究生院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
第三章培养对象
第五条被确定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的10%。
第六条培养对象为经批准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博士点招收的本校学术型大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生暂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生。
硕士生在读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已从事过一定科研活动,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潜力;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请:
(一)在职培养、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
(二)同等学力;
(三)提前毕业的;
(四)跨一级学科专业申报的;
(五)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坚持学习的;
(六)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第四章申请与考核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单位采取学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所在教学系考核的办法进行选拔,并将硕博连读研究生初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
第七条各教学系根据本系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情况,于招生年度前一年的8月份向研究生院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名额。
研究生院根据各系的实际需求,考虑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招生规模等因素,将名额分配到各教学系,并在招生年度博士生招生目录中标注。
各教学系的硕博连读名额计入本系招生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中,导师须为该年度可招生导师。
第八条硕博连读的申请人为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间为第二学年4月份。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我校指定报名系统中报名,并按照规定提交申请表及材料。
资格审核标准为:
1.硕士研究生完成硕士期间培养方案和课程学习要求并取得相应学分,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总学分不低于31学分(不包括社会实践学分), 其中必修课程学分不低于25学分,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 (5分制) ,课程成绩和学分要求以本人成绩单为准。
2.在本学科领域从事一定的科研活动,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且在本学科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2篇学术文章。
在本学科领域从事一定的科研活动,但没有取得科研成果的(没有在本学科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在导师推荐的基础上,需提供2篇学术论文,由本专业两名教授(不含导师)
评审,一致认为具有科研能力和博士培养条件,所在教学系审核通过。
3.申请人所在专业和申请专业原则上应在同二级学科内,如因学科或导师科研需要进行跨学科或跨院系申请,应限定在一级学科内,同时申请人还需满足下列条件:(1)本人征得
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所在教学系同意;(2)本人征得拟接收博士生导师和教学系同意,同意接收并承认其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第九条各教学系对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申请学生的课程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参与科研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申请学生能否进入考核做出结论。
第十条硕博连读申请学生通过资格审核后,须参加各教学系组织的考核。
考核时间为每年5月份,考核方式为笔试加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及科研创新能力,考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笔试面试内容由各教学系确定,成绩认定及计算方法参照博士生入学考试制定。
在考核时还需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第十一条各教学系根据下达的名额,综合申请材料审核结果、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情况、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务与科研处和招生办公室审核,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最终由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录取名单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在录取结束后,将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
学生名单与统考博士生名单一起上报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研究生在9月份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第五章学习年限和课程安排
各教学系对硕博连读研究生设定完整的培养方案,并报大学教务与科研处备案。
第十三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五年,其中硕士研究生阶段一般为2年,博士研究生阶段一般为3年。
最长学习年限可在基本学习年限基础上延长3年。
第十四条入学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包括硕士生阶段和博士生阶段两部分,总学分不少于55学分,其中硕士阶段要求修满33学分。
各类课程学分要求如下:(一)公共课:不少于14学分。
硕士阶段不少于7学分,博士阶段不少于7学分,涉外专业须加修第二外语课程。
(二)专业基础课:不少于9学分。
硕士阶段不少于6学分,按照各学部要求修满相关课程。
(三)专业课:不少于17学分。
硕士阶段不少于12学分。
(四)限制性跨学科课:博士阶段不少于3学分。
(五)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硕士阶段不少于6学分。
(六)社会实践:4学分。
硕士阶段不少于2学分。
第十五条入学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课程部分可免修,具体办法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课程学习及学分管理
规定》执行。
第六章导师指导和科研训练
第十六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方式,采取以导师负责制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硕博连读研究生一经确定导师,则应采取由导师负责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的方式进行指导,指导小组成员一般由导师在本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选择,并鼓励跨一级学科的相关专家参加。
第十七条在校学习期间,经济学、管理学两个学科门类和法学系下设所有专业博士研究生至少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名义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其他专业博士研究生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未达到此要求的,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各学部可结合实际提高要求。
第十八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突破性或创新性见解,要概念准确、分析严谨、推理严密、论证明确、语意通达、数据可靠、结构完整。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为十万字,用于学位论文写作的时间应不少于1学年,且必须在导师、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
进入博士研究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方面执行我校博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学术论文的发表、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有关规定。
第七章学籍管理
第十九条硕博连读研究生档案以硕士生入学期间转递情况为准,中途不得办理迁入、转出。
第二十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办理博士生入学报到手续后,按照博士研究生标准申请、发放奖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期间不可申请转系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习和科研任务,但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暂不授予学位的,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第八章毕业与学位
第二十三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符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和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可以补作是否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如在其他方面也符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和学位授予规定的,可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论以何种原因终止学业,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除本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外,有关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其他规定,第一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执行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第二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具体内容由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符的,均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