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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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建议

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建议

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建议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提升国家竞争力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关键力量。

然而,要实现科技创新的持续发展和高效产出,一个完善且优化的科技创新体系至关重要。

当前,我国的科技创新体系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如科技成果转化不畅、创新资源配置不合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等。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下是对科技创新体系优化的一些建议。

一、加强基础研究投入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是实现原始创新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

然而,由于基础研究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往往容易被忽视。

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投入,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前沿性、基础性科学研究。

同时,鼓励企业参与基础研究,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增加基础研究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此外,还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引进国外先进的科研理念和技术,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水平。

在基础研究领域,要注重培养和吸引优秀的科研人才,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研究环境和发展空间。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主要原因是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转化渠道不畅、转化机制不完善等。

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需要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高校和科研机构应主动与企业对接,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和市场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

企业要积极参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研发活动,共同承担科研项目,实现科技成果的共同开发和共享。

同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加强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益纳入评价指标。

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议案提案追踪Follow-up Reports on Proposals提案摘要: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连接技术供求双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区域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业迅速发展,但与产业转型升级对科技创新、技术转移的需求相比,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一、中介服务体系未形成有效协作网络。

不少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整体战略规划,存在低水平无序现象;在行业管理方面,除咨询、评估、技术市场等领域在少数地区有行业管理措施外,其它科技中介服务领域缺乏促进和规范服务机构发展的评价体系;在公共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方面,区域性信息网络还比较滞后,远不能满足科技中介服务行业的信息需求。

二、中介服务机构竞争力不强。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大多规模较小、品牌知名度较低,注册资金基本上在500万元以下,人员多在50人以下;拥有政府背景的中介服务机构体制机制不灵活,动力、创造性不足;民营中介服务机构则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清晰的业务定位和核心竞争力,整体服务水平不高。

三、服务内容比较单一。

目前中介服务主要针对技术转移之前,开展技术信息发布、技术交易咨询、代理等单一范畴,而针对技术转移过程中和技术转移之后企业实际需要的技术评估与科技代理等经纪服务、侵权鉴定与打假处罚等司法服务、创业投资与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服务相对单薄,难以满足技术转移主体的需求;在服务手段上,绝大多数中介公司没有构建服务信息系统,缺乏相应的知识积累和案例素材,也没有动态的外部专家网络库,难以提供高质量的科技服务;此外,一些不具备条件和资质的机构进入科技中介服务行业,存在服务程序不规范的现象。

四、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

科技中介服务要拥有技术专业知识,还要具备法律、金融、贸易、资产评估等方面知识素养。

调研发现,绝大部分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不仅技能单一,而且普遍缺乏实战能力和经验。

为此,建议:一、开展科技成果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关于支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的措施

关于支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的措施

支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的措施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经济的转型,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了更好地支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本文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一、加强政策支持和环境建设1. 制定优惠政策:政府应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土地使用权优惠等,以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本和风险,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2. 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确保科技成果转化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政府应投资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提供技术评估、技术交易、技术咨询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与企业的有效对接。

二、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1. 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通过共同研发、技术转让、人才培养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 加强校企合作:政府应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项目合作、产学研联盟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 培养科技型人才:高校院所应加强科技型人才的培养,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支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1.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政府应投资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提供技术评估、技术交易、技术咨询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与企业的有效对接。

2.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政府应鼓励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提供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帮助企业和科研人员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加强科技创新投融资支持1. 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政府应设立科技创新基金,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问题。

2. 优化科技金融政策:政府应优化科技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贷款支持,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成本。

3.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政府应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通过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1.1 定义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包括技术转移、产业化、商业化等环节。

科技成果转化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

1.2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构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该机构应具备高效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能够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1.3 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保障。

同时,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扶持力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进程2.1 确定科技成果转化的时间节点和目标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的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和重点。

同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目标管理和考核,确保转化进程的顺利推进。

2.2 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的典型模式,如产学研合作、技术入股、知识产权转让等,鼓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同时,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研究和创新,探索适合不同领域的转化模式。

2.3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系统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系统,实现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和供需对接。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成功率。

同时,加强对科技成果信息的分析和挖掘,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3.1 培育专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提供技术转移、孵化、投资等服务。

加强对服务机构的指导和支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2 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投融资支持。

通过引导各类资本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同时,完善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风险保障机制,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展、面临的突出困难问题和建议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展、面临的突出困难问题和建议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展、面临的突出困难问题和建议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是促进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的重要手段,是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有效途径。

但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虽然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果,但也面临着一些突出困难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工作进展首先,回顾一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进展情况。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同时,在融资、知识产权保护、评价等方面也逐步完善了相关服务和保障体系。

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成果转化机构得到了推广,技术转移中介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2、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加大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

通过专业孵化器、科技园、产业基金等方式,为科技成果提供融资、人才、市场等资源。

3、我国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

例如,2019年我国企业的国际发明专利申请量已经排名世界第一位。

二、面临的突出困难问题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科技成果产出和对接效率不高。

大量科技成果封存在科研机构,缺少对社会的有效输出。

同时,科技成果对接效率较低,缺乏有效的传播和营销。

2、知识产权保护难度大。

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不完善,特别是非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一直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困难之一。

3、缺乏有效监管体系。

当前,科技成果转化仍然缺少有效的监测和评估机制,难以评价科技成果的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建议针对以上的困难问题,本文提出如下几点建议:1、提升科技成果概念含义和价值,加强社会对成果的认知和需求。

加强科技成果的普及教育和营销推广,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和产业化水平。

2、改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保护制度的网罗和完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的效率。

3、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体系,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本、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估。

镇科协工作要点

镇科协工作要点

镇科协工作要点一、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科协组织机构,完善组织架构,充实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能力。

定期组织召开科协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科协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与其他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扩大科协影响力。

二、开展科普宣传,提高科学素质制定科普工作计划,明确宣传目标和任务,定期组织科普活动。

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科学知识,提高居民科学素质。

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讲座、展览等活动,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三、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发展。

组织开展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发掘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

四、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开展科技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加强科协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工作。

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动科协工作不断发展。

总之,镇科协要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核心,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要深入推进科普宣传和科技服务工作,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重点。

通过不断努力和创新,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的措施构想

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的措施构想

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的措施构想[内容提要]本文在对我国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进行多方位研究的基础上,着重从六个方面对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提出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科技中介措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实现科技中介服务产业化、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由市场行业体系、组织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三方面组成。

建立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应以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为指导、组织管理体系为保证、行业体系为根本,三者形成合力,才能实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高效运作。

结合当前科技中介市场的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六个方面开拓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一、加强政府政策扶持和引导,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科技中介服务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科技中介机构的组织领导,将科技中介纳入城市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加大扶持和宣传力度,营造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的良好环境。

1、政府部门要充当科技中介发展助推器作用,通过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充分发挥扶持、引导、激励、监管的作用,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通过对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使中介服务不断地规范和完善,形成有利于科技中介机构成长的生态环境。

同时,还应将科技中介服务纳入总体规划,使中介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地发展,从而实现“机构专业化、组织网络化、市场国际化”的发展目标,不断满足科技创新服务的要求。

2、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肩负着提供信息、技术经纪、咨询服务等多种职能,它是经济产业链中的纽带,是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催化剂。

因此,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科技中介服务的宣传力度,使人们提高对科技中介服务重要性的认识,从而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中介服务机构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制定法律、法规,规范科技中介市场1、制定《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条例》。

科技成果转化具体措施

科技成果转化具体措施

科技成果转化具体措施
随着科技发展的不断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我们需要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

一、加强科技成果的宣传推广。

通过各种途径,包括媒体宣传、科技成果展览、专业论坛等,宣传科技成果的研究内容、价值和应用前景,吸引更多的企业家和投资者关注和参与。

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为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支持。

三、完善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障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加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进。

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共同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通过建立产学研联盟、技术入股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转化,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五、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对于具有市场前景和创新性的科技成果予以资助,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供资金保障。

六、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促进科技成果的国际化转化和应用。

总之,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各方面的协作和努力,需要政府、企业、
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等多方面的支持和参与,才能实现科技成果的最大化价值。

区管理制度中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

区管理制度中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

区管理制度中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科技成果转化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和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

而在这一过程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区管理制度作为规范和引导区域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是连接科技成果供给方和需求方的桥梁和纽带。

它能够帮助科研机构和企业更好地对接,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和应用。

这些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技术评估、知识产权服务、技术交易撮合、金融服务等等。

在区管理制度的框架下,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对中介服务机构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支持,鼓励其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例如,对于成功促成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以提高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区管理制度应当注重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的生态环境。

这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障科技成果的合法权益。

只有在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科研机构和企业才愿意将自己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中介服务机构也能够更加顺畅地开展工作。

区管理制度还应该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

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信誉、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进入市场的机构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规范其服务行为,防止出现不正当竞争、欺诈等行为,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序。

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区管理制度应当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这包括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例如,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为服务人员提供学习和交流的机会,使其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此外,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也是区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举措。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若干措施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若干措施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一环。

只有让科技成果落地,才能真正带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以下是几个步骤:第一步,完善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法律法规。

这一步是基础,也是关键。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机制,为科技成果的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法律支持。

只有让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才能让科技创新者在成本、市场、品牌等方面更具优势,从而更好地转化创新成果。

第二步,增强科技创新意识和研发投入力度。

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在于推进科技创新发展。

企业要加强科技创新意识和研发投入力度,根据市场需求,深入挖掘技术问题,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成果。

同时,政府也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支持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发和转化,实现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互相促进。

第三步,加强科技成果的市场调研和技术分析。

将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结合起来才能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通过科学的市场调研和技术分析,对优秀的科技成果适时地进行规范化的产品设计、组装、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处理,能更好地推广科技成果、实现科技创新经济的持续发展。

第四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网络。

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如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技术扩散、资金扶持等。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网络,赋予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以合法和有针对性的服务授权,依靠他们协助科技成果企业在各环节取得成功。

综上所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政府、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等各方面的积极参与。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机制、加强科技创新意识和研发投入力度、加强科技成果的市场调研和技术分析以及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网络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措施。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中国经济和科技的进步和发展。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依靠科技创新支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部署,紧扣创新发展要求,推动大众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环境,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系统部署,强化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强化中央和地方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形成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新动力,为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贡献。

(一)基本原则。

——市场导向。

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家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的关键作用,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发展技术市场。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需求导向机制,拓展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应用空间。

——政府引导。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政府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

——纵横联动。

加强中央与地方的上下联动,发挥地方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重要作用,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成果转化有效路径。

加强部门之间统筹协同、军民之间融合联动,在资源配置、任务部署等方面形成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合力。

——机制创新。

充分运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新理念,建立创新要素充分融合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资本、人才、服务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催化作用,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

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审批稿

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审批稿

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审批稿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特制定本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审批稿。

一、总则1、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应用效果,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和应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创新创业团队等。

3、基本原则科技成果转化应遵循市场导向、创新驱动、协同发展、利益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科技成果的界定与分类1、科技成果的定义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价值性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

2、分类根据成果的性质和应用领域,科技成果分为基础研究成果、应用研究成果和开发研究成果;根据成果的成熟度,分为实验室成果、中试成果和产业化成果。

三、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科技成果拥有单位可以自行投资,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产业化。

2、合作转化通过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共同开展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包括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入股等方式。

3、委托转化将科技成果委托给专业的转化机构或企业进行转化。

4、技术交易通过技术市场等平台进行科技成果的交易和转让。

四、科技成果转化的流程1、成果评估对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进行评估,确定其转化价值和可行性。

2、制定转化方案根据成果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转化方案,包括转化目标、转化方式、实施步骤、资金预算、风险防控等。

3、审批与备案转化方案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4、组织实施按照转化方案,组织开展转化工作,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

5、跟踪与评估对转化过程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方案,确保转化工作顺利进行。

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4.01.16•【字号】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施行日期】2004.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已于2004年1月16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月16日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04年1月16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行市场导向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时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二章支持与保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本省产业规划以及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发布重点科技成果转化指南和科技成果目录等信息,引导科技成果转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训及其他相关方面对科技成果转化给予支持和保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指导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加强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鼓励社会力量、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在本省依法设立研究开发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或者设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或者硕士实验基地等各类研究开发机构,鼓励、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研究开发、技术创新、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简述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简述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简述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是实现科技成果向社会转移的重要环节。

但是,在实践中常常存在很多问题。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简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政策和制度层面问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存在不少政策和制度层面的问题,包括:政策不完善、转化机制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等。

1.政策不完善政策和法规是规范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依据,但现实中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导致科技成果难以顺利转化。

对策:政府需要加强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引导,并给予足够的经费支持,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2.转化机制不健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目前存在很多问题,如基础研究成果难以转化、应用研究成果难以推广、转化效率低等。

对策:政府和高校应在机制设计方面下功夫,完善相应机制,如成果评估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等,为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有力保障。

3.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知识产权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重要的一环,但现实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如专利申请过程复杂、专利维权难度大等。

对策:高校应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专利申请和维权,保障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提高科技成果对于产业的贡献效应。

二、机构和人才层面问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存在机构和人才层面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缺乏、人才转化瓶颈等。

1.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缺乏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现实中,缺乏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成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

对策:高校应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能力突出的科技中介服务团队,以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和效率。

2.人才转化瓶颈对策:高校应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建设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储备专项,优化科技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储备和流动。

三、市场和环境层面问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存在市场和环境层面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有:市场需求不明显、产学研合作难度大等。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示范区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移转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X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X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设农业科技成果交易平台。

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构建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中介组织和企业广泛参与,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聚集国内外农业科技成果在线上线下自由展示交易。

设立X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保障成果转化金融支撑。

设立农业知识产权仲裁机构,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

二、加强科技成果信息管理。

引导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在实施财政性资金资助科技项目完成后,及时将提交的应用技术、基础理论、软件科学研究等科技成果纳入科技成果信息库。

示范区科技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库管理,每年定期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成熟度评价,与发改、招商等部门联合开展科技成果推介转化等工作。

三、建立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定价机制。

利用示范区财政性资金资助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由项目完成人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投资。

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

通过协议定价的,由研发团队主持公开询价,谈判确定成交价格,无须经过单位审批,但应在本单位公示。

四、提高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区内单位职务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

科技成果2年内未转化的,采取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将不低于85%的转化净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

奖励直接发放给个人,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五、加快科技成果产学研用协同转化。

科技中介管理制度

科技中介管理制度

科技中介管理制度一、引言科技中介作为科技创新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产业化进程、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科技中介机构作为连接科研单位和企业之间的纽带,承载着转移、运用和推广科技成果的重要任务。

科技中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优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推动科技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技中介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科技中介机构的类型和范围根据其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的不同,科技中介机构可分为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咨询机构等。

技术转移机构主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技术合同管理等工作;科技服务机构主要为科研单位和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科技咨询机构主要开展科技政策研究、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

科技中介机构的范围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合同、专利应用等领域。

2.科技中介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科技中介管理机构是指对科技中介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的机构,一般由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牵头建立,对科技中介机构的设立、管理、评估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指导。

科技中介管理机构应建立科技中介管理制度并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科技中介管理团队,提供管理技术支持和培训,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和评价科技中介机构的运行情况,加强风险防范,推动科技中介机构的规范运营。

3.科技中介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科技中介机构应符合一定的准入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力、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网络和资源、有一定的资金实力等。

科技中介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包括主动退出、被监管部门要求退出、不符合准入条件等。

4.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度科技中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

组织管理制度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内部沟通等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审计制度等内容;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项目设置、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把控等内容;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管理流程、项目经费管理、项目评估等内容。

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摘要科技中介服务是指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提供技术、资金和知识等方面的支持,搭建科技创新与应用之间的桥梁,是科技创新链条中的重要一环。

本文从服务业对于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出发,分析当前科技中介服务面临的问题,提出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并从政策、法规和实践层面阐述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服务业对于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服务业在国家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是消费、供应、产业链支撑的重要环节。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引领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升级、助力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

服务业对于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技术咨询:服务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服务业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企业在产品设计、制造、检测、推广等环节中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确保科技成果得以顺利转化。

2.资金扶持:服务业还可以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扶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例如,在中国,服务业可以借助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的资金支持,为科技企业提供投资、风险投资等融资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面临的问题当下,服务业发展迅速,但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面临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1.服务质量不高:部分科技中介机构在服务中存在缺乏专业能力或服务内容不透明的问题,导致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足。

2.政策体系不够完善:服务业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面对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

3.资金支持不足:尽管服务业在科技创新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其资金支持也存在不足,难以满足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

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在于,它是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

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不仅有助于优化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在政策支持、人才培养、行业协会建设等方面也都具有积极意义。

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浙江科技成果转化迎来重大利好修订版《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近日发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修订版的《条例》在突出政府引导功能、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均提出了新的规定并且把创新券制度、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特派员等具有浙江特色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条文可谓亮点颇多。

其中又以强化对科技人员的奖励与激励最为抢眼。

下面是WTT范文网wtt整理的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欢迎浏览。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55 号《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已于2021年3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3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本条例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及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设计图纸、试验结果、试验记录、工艺、流程、配方、样品和数据等非专利技术和信息。

本条例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服务、新标准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规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政府引导作用体现智力劳动价值分配导向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各方主体的利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统筹科技、教育、财政、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军民融合等政策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环境。

加强科技平台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科技平台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高; 资金 平 台不 完 善 , 果 转化 资 金 不 足 ; 化 中介 平 台不 成熟 , 广 体 系 不 建 全 。提 出 了建 立 科 技 平 台需 从 完 成 转 推 善 农 业 科 技管 理 体 制 、 立 市 场 化 观念 、 平 台设 立 优 惠 的政 策 几 方 面 人 手 。探 讨 了 建 立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平 台 的 树 为 战 略 重 点 在 于 : 强技 术 平 台建 设 , 高农 业科 技 成 果 质 量 ; 立 良好 的 资 金 平 台 , 大 农 业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投 入 加 提 建 加
我 国是传统 的农 业 大 国 , 业科 技 成 果转 化 不 进 步贡献 率 高 达 6 ~ 8 l 。分 析 我 国 当前 农 农 0 0 _ 1 ]
但 关系我 国农业 经济 发 展 , 还深 刻影 响着 我 国整 个 业科 技成果 转化率 低 , 业 化程 度 不 高 的主 要原 因 产 国 民经济 基础 。从农 业 发展 史 来看 , 项 重 大农 业 之一是缺 乏有效 的农 业 科技 转 化 平 台 , 一 主要 表 现在 科技成果 的转化 应 用 , 以促使 农 业生 产 发 生历 史 以下几个 方面 : 可 性变革 , 以至 于改变人类 的生 活方式 , 大幅度提 高人

基 础研究 阶段 和实验 室 成果 阶段 , 没有 到 达应 用 并 技 术开发 阶段 和 中试 、 范推 广 转 化 阶段 。导 致农 示 业 生产 中急需 的成果 供 给 短缺 , 业 科技 链 与 产业 农

农 业 科 技 平 台 建 设 中存 在 的 问

链 脱节 , 造成科技 成果 难 以转 化 , 以形成 产业 。其 难
力度 ; 建立稳定可靠的人力资源平台 ,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 系建设 ; 搭建 网络信息平 台, 提高农业科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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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中的作用,是我省"十五"期间科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科技部的要求,现将我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十五"期间的发展思路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始建20世纪80年代中期,伴随着科技体制的改革和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逐步得到发展,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84-1995年,这一阶段科技中介机构,主要是由各级政府的科技及有关部门根据有关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创办的,在隶属关系上,基本上是政府有关部门的直属单位,其性质大多为事业单位;或者是由高校及科研院所创办成立的科技中介与开发机构。

完全独立于政府或有关单位之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科技中介机构很少。

第二阶段为1996年以后,特别是1997年我国经济已走向买方市场之后,整个经济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技术市场及技术贸易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有的科技中介机构无论在体制上还是机制上都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中介服务的内容上也不能满足经济结构调整,高新技术发展的要求,期间在国家有关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下,相继成立了一批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科技开发实体,成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又一新生力量。

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科技系统省市两级拥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86个;全省100多个有关高校和省、部属科研院所,为促进本单位科技成果的转化,也基本建立了相应的科技中介与开发机构;隶属于有关部门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科技开发实体,主要从事科技中介服务工作的机构,省、市两级约有近400个。

同时,全省各级科技行政部门都建立了科技中介服务的管理机构,省里建立了常设技术市场,大部分市、县也都建立了比较固定的技术交易场所。

全省基本形成了以科技系统及隶属有关部门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与开发机构相互依托、相互配合为主体,以社会上独立法人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科技中介与服务机构为有益补充的科技中介机构的格局。

在中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上,我省的中介机构在适应市场需求的同时,总体上得到不断的提高,特别是在信息技术的带动下,我省先后建立了技术市场信息服务网和安徽省科技信息网,开展了百校百院网上交易活动,一些技术咨询、科技项目和人才信息等已能实现网上实时查询。

服务范围已从最初的信息沟通,发展到以信息沟通为基础的项目对接,项目咨询与评估、产学研合作,科技人才的交流以及技术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对接等。

与之相适应的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数量也有所增加、人员结构得到改善,其素质也有较大提高。

同时,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使技术市场日趋活跃,技术贸易增长较快,"九五"期间技术交易额逐年上升,到2000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6.1亿元,是"九五"初期的近3倍。

应该说,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省科技中介的管理与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为促进我省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发挥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科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作为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桥梁"和"纽带",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对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但是,目前我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真正能发挥作用的数量偏少,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服务功能较为单一,一些新兴或急需的行业中介机构非常有限;中介服务人才不足、队伍不稳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全省只有181人获得技术经纪人资格;制度不健全,行为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管理与经营模式,以及公认的权威中介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体制和运行机制上都远不能满足科技与经济发展的需求,特别是新形势下对科技中介服务的要求,大多依赖于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社会化、产业化的程度较低。

同时,由于长期缺少投入,基础设施落后,体制、机制以及思想观念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制约着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发展。

因此,"十五"期间必须大力推进我省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五"期间发展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这个核心,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原则,规范管理,增强能力,提高水平,拓展服务范围,积极引导和扶持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协调发展,为促进科技、人才、资本、信息等社会资源有效结合,为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及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发展目标:到2005年,基本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科技中介服务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和培育、服务作用,建立起与我省科技经济相适应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十五"期间,引导、扶持发展一批机制创新、操作规范,服务水平高的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满足和适应不断发展的服务需求。

--充分发挥安徽省常设技术市场聚集和辐射功能,连接市、县和有关行业技术市场,形成覆盖全省的技术市场网络,力争把省常设技术市场建成为全国有影响的区域性技术市场。

--培养、造就和凝聚一批适应市场竞争的复合型科技中介服务人才,科技中介服务人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十五"期间,我省科技中介服务建设要坚持有利于科技与经济结合,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有利于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创新科技中介服务的组织形式和服务形式。

"十五"期间将重点建设好"三大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和"一个转化服务中心"。

(一)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就是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为核心,以提供创业条件和优化创业环境为重点,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及企业家为目标,向广大科技人员及企业提供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管理咨询、法律与财务咨询、市场策划与营销及人才等的全面服务。

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是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战略措施。

"十五"期间,我省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首先是加强创业服务中心等综合孵化器建设。

合肥、芜湖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大对创业服务中心的支持力度,完善设施,强化功能,加快发展,使其成为全省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的示范基地。

安庆、蚌埠和铜陵的创业服务中心在现有基础上也将加快发展。

其他省级以上的开发区、民营科技园都要建立相应的综合孵化机构,要将其作为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发展支撑,纳入园区建设发展规划。

二是加强专业性孵化器建设。

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和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创新企业,对公共技术平台和服务有着特殊的要求。

要针对不同高新技术领域特点,结合我省"十五"重大专项实施,建立一批专业性孵化器。

"十五"期间将重点加强合肥软件园、生物医药园、合肥集成电路设计园等专业园区建设。

三是加强面向特定对象的孵化器建设。

面向特点对象的孵化器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效形式。

将大力推动大学科技园、民营科技园、创业园、留学生园等的建设,积极鼓励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入园自办或与企业联办科技型企业。

重点是加强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及创业园建设。

四是加强企业内部孵化器的建设。

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闲置的厂房、设施、设备和人力资源,建立一批企业内部的孵化器,引入新的运行机制,大力培育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企业的创新和竞争能力。

到"十五"末,把我省的创业服务体系建成各具特色,设施配套,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创业服务体系,从根本上改变创业服务机构明显滞后于高新技术发展的状况。

(二)加强技术市场体系建设技术市场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

加强技术市场体系建设是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省常设技术市场是全省技术市场的龙头,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其展示、交易的功能和作用。

将积极探索技术市场与以及其他要素市场相融合的运营模式,为风险投资的投入和退出,提供有效的服务形式;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开展产权交易,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全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

通过这些探索性的实践,不断深化和拓展技术市场工作,推动技术市场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全省技术市场信息服务网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技术市场信息服务网。

加强重大技术项目供需库建设,继续推进百校百院网上交易活动。

立足我省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重点发展一些市、县常设技术市场和行业技术市场及协会,逐步形成以安徽省常设技术市场为龙头,市、县和行业技术市场为主干,各类技术经纪机构为基础的全省技术市场网,使我省技术市场向网络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

"十五"期间重点把省常设技术市场建设成为集技术产权交易,科技成果展示、技术经纪、人才交流、风险投资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有影响的中介服务机构。

(三)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加强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迫切要求。

"十五"期间,我省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将继续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现有的生产力促进中心要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和手段,提高服务质量。

各市和重点行业都要办好区域性和行业性的生产力促进中心,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工作网络,更好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企业诊断、项目咨询、企业策划、质量认证等各类科技服务。

将充分利用科研院所改革机遇,通过结构调整和转变机制,以及政府的扶持和引导,大力促进有条件的科研院所转为生产力促进中心,或行业工程技术中心和行业性中介服务机构。

要大力发展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技术、信息、人才、财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现有各类技术创新服务机构都要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强化服务手段,适应服务需求。

同时,重点扶持一批体制创新、机制灵活的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加强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和利用国内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特别是一些著名的机构,通过设立办事机构,或合作等多种形式,带动提升我省的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打造一批我省的权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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