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4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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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5-8)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5-8)
成都市技师学院
理论课教案首页
课程名称
《法纪教育》
课题名称
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5-8
课时
4
授课日期
2014年8月
任课教师
陈本锋
目标群体
成都铁路局职工
教学环境
多媒体教学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1.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界定
2.治安管理处罚法举例
3.常见的违法行为
学习重点
3、常见的违法行为
学习难点
教法学法
教法:
1.讲授法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六、常见的违法行为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出境入境管理法,法律规定外国人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一百八十日,最长为五年,但是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九十日。
该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②主观方面:既包括故意,又包括过失。
③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具体的破坏公共秩序和人们共同遵守的公共生活准则的行为。
④侵害的客体:由于行为人实施的行为,直接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人们共同遵守的社会生活准则,造成社会公共秩序一定程度的混乱。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或者过失,妨害或者可能妨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共财产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经民警调查,两名乞讨妇女自称湖北监利县人,每天在烈士公园门口向行人尤其是外地游客强行乞讨。长沙市城市管理警察支队对两人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处以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

周次:课题:《治安管理处罚法》课时:教学目标: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概念、特征、种类;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原则;常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其处罚。

教学重点:常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其处罚。

教学难点: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正确分析和判断有关案例。

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教具:教学后记进度与方法授课内容(导入、教具使用、检查、小结)方法:1、引出2、讲解3、板书方法:1、讲授方法:1、讲授一、导入新课什么是治安管理?什么是治安行政管理活动?二、讲授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概述1)治安管理的概念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概述1957年10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第一个《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86年9月颁布、1994年5月12日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5年8月28日十届人大十七次会议通过、2006年3月1日实施注意:《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处理那些危害了社会治安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其特征A、定义指的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罚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B、特征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2、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第二节)1)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2)特征3)意义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进度与方法授课内容(导入、教具使用、检查、小结)方法:结合案例进行教学,指导学生在较重要的知识点旁做批注或划线。

方法:1、讲授2、知识点的强调3、板书三、总结四、作业全,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必要的处罚,惩罚那些“害群之马”,教育广大青少年。

这对于促使我国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4)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①警告②罚款③行政拘留④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5)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2、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人格尊严;3、办理治安案件应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上)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上)
第三,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1)、条例和法律的区别
性质:条例一般指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时间:条例是法的前身。
效力:条例一般没有法律那么有权力。
《城市绿化条例》——未升《城市绿化法》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成都市技师学院
理论课教案首页
课程名称
《法纪教育》
课题名称
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
课时
3
授课日期
任课教师
陈本锋
目标群体
教学环境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
2.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及其适用
4.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界定
5.治安管理处罚法举例
6.常见的违法行为
学习重点
3、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界定
学习难点
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4)、治安法与刑法定量区别
1.数额(量)多少
2.对象不同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第29条第1款);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第285条)
3.手段不同
强迫交易
有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的行为(第46条)以暴力、威胁手段,且情节严重(第226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这一条明确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优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信息Biblioteka 馈教学环节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教学内容

治安管理处罚法课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课件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 当防卫必须对准目标,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5)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 行为和结果限度要件。所谓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 防卫强度。
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谢 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0日以下的 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 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 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 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一)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具有社会危害性 2、违反了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 3、该行为不构成犯罪 4、应受处罚性
(二)主要类型 1、扰乱公共秩序 2、妨害公共安全 3、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4、妨害社会管理
(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常见的)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任意毁损、占用公
2、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 己行为时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 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 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需要注意的是,精神 病人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如果给他人造成了损害,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要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 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授课时间】90分钟【授课地点】迈窝法制夜校【授课方式】课堂集中授课【授 课 人】陇把边防派出所教导员 李康【教学目的】通过学习,让群众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内容,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

【授课内容】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及意义;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第一章第二、九条),处罚的原则(第一章第五条)、适用范围(第一章第四条)及违反人应承担的责任(第一章第八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二章);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三章);五、治安调解的范围、基本原则和要求。

同志们,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处罚法),他是2005年8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发布,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

处罚法共六章119条,下面我们抽取一部分共同来进行学习。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及意义处罚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治安管理的法制化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处罚法全方位地规范了治安管理、治安处罚的原则和机制,明确了治安处罚的方式和标准,确立了治安管理与治安处罚的法律责任,加强了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

处罚法在借鉴以往治安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了世界发达国家治安管理的成功做法,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制状况以及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体现出依法、科学、严谨、便利的特点。

我们学习处罚法的目的就是让大家了解处罚法的基本内容,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社会治安的和谐和稳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第一章第二、九条),处罚的原则(第一章第五条)、适用范围(第一章第四条)及违反人应承担的责任(第一章第八条)1、处罚法赋予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及民间纠纷调解处理的权力。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课教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课教案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案课程名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授课对象: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教学目的: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教学内容:今天很荣幸和各位领导共同谈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当日以主席令第三十八号予以公布。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法与1986年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五章四十五条)相比,《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的特点,符合中国国情,能够适应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的需要,也符合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有利于防止侵犯公民权利。

该法分为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和附则共6章,共119条。

不仅条文的数量有了很大增加,而且内容也有一些新变化。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和大家谈谈该部法律:第一部分、该法在我国立法体系中的地位1、提高了法律的层级。

根据我国立法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法律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可见法律的效力是最高的,而且由我国的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基本法,虽然仅仅一字之差,但是其法律地位却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有利于执法,也体现了我国对社会管理秩序的重视。

可以看出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将加大治安管理的力度。

2、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程序公正、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执法上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内容。

在该法第一条规定立法目的或立法宗旨方面,明确表明该法的立法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46373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46373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86年9月颁布、1994年5月12日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5年8月28日十届人大十七次会议通过、2006年3月1日实施一、立法目的: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二、适用范围:第一章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特别规定外。

三、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2、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人格尊严;3、办理治安案件应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四、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附加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五、减轻或免予处罚的人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2、不满14周岁的,不予处罚,但应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反治安,应予处罚;4、盲人、聋哑人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视情节:减轻或不予处罚的情形(1)情节特别轻微;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予他人胁迫或诱骗的;4、主动投案的,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

六、从重处罚的情形1、有较严惩后果的;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六个月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七、不宜进行行政拘留的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3、70周岁以上;4、怀孕或哺乳期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八、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具体以23、24、25、26、27、28、29条。

治安管理处罚教学工作计划

治安管理处罚教学工作计划

一、教学目标1. 理论目标:使学生掌握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概念、原则、法律依据和程序,提高学生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2. 实践目标:培养学生运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处理治安案件的专业素养。

3. 思想道德目标: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教学内容1.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幅度3.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和期限4. 治安管理处罚的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5. 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证据收集和运用6. 治安管理处罚的申诉和复议7. 治安管理处罚中的法律责任三、教学安排1. 第一阶段(第1-4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 第二阶段(第5-8周):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幅度3. 第三阶段(第9-12周):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和期限4. 第四阶段(第13-16周):治安管理处罚的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5. 第五阶段(第17-20周):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证据收集和运用6. 第六阶段(第21-24周):治安管理处罚的申诉和复议7. 第七阶段(第25-28周):治安管理处罚中的法律责任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概念、原则、程序等理论知识。

2. 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际应用。

3. 模拟演练法:模拟治安案件处理过程,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4. 互动讨论法:组织学生就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

5. 考核评价法:采用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形式,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

五、教学进度安排1. 第一阶段(第1-4周):完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的教学。

2. 第二阶段(第5-8周):完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教学。

3. 第三阶段(第9-12周):完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和期限的教学。

4. 第四阶段(第13-16周):完成治安管理处罚的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的教学。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第九课第一框“治安管理处罚法”教学设计一、教学内容本课使用的教材是人民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的《职业道德与法律》。

课程共五个单元,前两个单元涉及道德的内容,后三个单元涉及法律的内容,教材通过设计系列专题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与法律意识。

本课内容属于第四单元“自觉依法律己,避免违法犯罪”,包括“预防一般违法行为”与“避免误入犯罪歧途”两课内容。

本节课选取“预防一般违法行为”中第一框题“认清违法危害”,以探究“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处罚”为主要内容,引导学生认识违法行为及其危害,把前面学习的法治理念落实到依法律己上,同时为后面学习杜绝不良行为,预防犯罪等内容奠定基础。

二、教学对象本课教学对象是中职一年级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3)班的学生,该班级的学生大部分比较活泼,反应比较灵敏,但学习热情和主动性不够。

学生基于初中的学习有了一些法律知识,有助于开展本节课的探究活动,但学生不理解一些不良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不知道哪些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带来的危害认识不足。

三、教学目标1、认知目标:了解违反治安管理的四类行为,知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方式。

2、情感态度观念目标:懂得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受到法律处罚,感受违法带来的危害,增强对法律的认同与守法意识。

3.应用目标:学会分析违法行为的危害和违反治安管理的法律责任,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四、教学重点与难点1.教学重点:违反治安管理的危害及处罚。

2、教学难点:分析违法行为的危害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教学策略与方法1、教学策略:(1)采用探究学习法,从学生熟悉的时事热点展开主题学习,利用教材提供-1-的典型案例组织探究学习,结合汽修专业的实习情境进行课堂练习,以问题为核心,由浅入深,遵循感性―理性―实践运用的认知规律,帮助学生辨别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类别,分析违法的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2)组织组内讨论,为学生提供合作交流的机会;利用组间竞赛,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学习的好胜心和寻求答案的急迫感。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教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教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教案教案标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教案教案目标:1. 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概念和内容;2. 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作用和意义;3. 掌握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4. 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治安管理法规的意识和能力。

教案内容和步骤:教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1. 回顾和复习治安管理法的基本概念;2. 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定义和主要内容;3. 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目的和法律依据。

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作用和意义:1. 引导学生思考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社会秩序的重要性;2. 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3. 强调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利益的意义。

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应用:1. 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条文和规定;2. 举例说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3. 强调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纠正。

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治安管理法规的意识和能力:1. 讨论学生遵守治安管理法规的重要性;2. 分析违法行为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3. 提出遵守治安管理法规的具体行为建议;4. 引导学生思考如何推动周围人遵守治安管理法规。

教学方法和教学工具:1. 情景模拟:通过角色扮演,让学生亲身体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境;2. 群体讨论:引导学生就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和思考;3. 多媒体展示:利用投影仪或电视播放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案例和解读。

评估方式:1. 小组讨论:以小组形式,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问题的讨论,评估学生对概念和内容的理解;2. 情境解决:给予学生一个具体情境,要求他们运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知识解决问题,评估学生的运用能力。

教案扩展活动:1. 参观警察局或法庭:安排学生参观当地的警察局或法庭,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际应用过程;2. 研究调研:让学生选择一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的课题进行研究调研,提出改进建议;3. 辩论赛:安排学生进行辩论赛,就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展开辩论。

《道德法律与经济常识》教案11 治安管理处罚法

《道德法律与经济常识》教案11  治安管理处罚法
1、主管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但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由派出所决定。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内容:(1)被处罚事实和证据(2)违法事实和证据(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4)处罚的执行方式或期限
(5)对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作出处罚决定和公安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1)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处罚的对象,包括四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在本法第三章对这四类行为作出详细的规定。
第三条、明确处罚程序,并以在本法第四章以专章的形式予以规定。
第四条、效力范围,不仅包括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治安案件,而且适用于根据国际法确定的拟制地域,即悬挂我国旗臶的船舶和航空器。
第二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和大家谈谈该部法律:
第一部分、该法在我国立法体系中的地位
1、提高了法律的层级。根据我国立法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法律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可见法律的效力是最高的,而且由我国的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基本法,虽然仅仅一字之差,但是其法律地位却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有利于执法,也体现了我国对社会管理秩序的重视。可以看出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将加大治安管理的力度。

(2017春季版)《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教学设计

(2017春季版)《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教学设计

《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教学设计一、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知道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概念;我国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方面的作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危害;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维护公共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过程与方法在教学中,要通过具体的案例让学生逆向思维、多角度分析,提高学生辩证思维的能力。

如:有法律约束是这样,无法律约束会如何?轻微违法怎样处罚?严重违法该如何惩治?并培养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让学生懂得守法光荣,违法可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在生活中能做到自觉守法。

三、教学重点分析(1)扰乱公共秩序的危害是本框的重点之一。

说它是重点,是因为人在社会中生存,就要参加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而这就需要社会的稳定。

要保持社会的稳定,就要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

否则,扰乱了公共秩序,破坏了社会稳定,就必然使社会生产和生活无法正常地进行,这就必然损害人民的利益,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损失。

把这一问题当作重点处理,能够从反面教育学生,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教学中讲述这一问题时,可以列举大量事例,也可以剖析一个事例,从不同角度具体分析其危害。

总之都是要从反面警示学生:不能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能做损人害己的事,法律绝对不可违犯。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一些规定,是本框的重点之二。

学法总要知法,这是依法办事的前提。

只有知道条例的具体规定,才能在公共生活中按条例去办。

因此,对于条例中的内容,应作为重点来处理。

四、教学难点分析: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是教学中的一个难点。

因为这部分的文字较少,但容量较大。

它采用简单枚举法,说明了四种行为都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此要予以必要的制裁。

学生可能会对此感到比较费解。

教师在讲解中不必各类情况都讲到,可用教材上的例证或补充新的例子,为学生提供感性材料,变枯燥为生动,引起学生的兴趣。

对这些例证分析其一二即可。

以案释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设计

以案释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设计

以案释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设计教案标题:以案释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设计教案目标:1. 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 掌握案例分析的方法,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

教案步骤:引入活动:1. 向学生简要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背景和意义,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和对社会的作用。

2. 提出一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的案例,引发学生对法律问题的思考和讨论。

案例分析:1. 将学生分成小组,每组选取一个案例进行分析。

2. 学生通过阅读案例材料,了解案件的背景、相关法律条文以及涉及的主要问题。

3. 学生讨论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解决方案。

4. 每个小组派代表分享他们的分析和解决方案,其他小组进行评议和补充。

讲解法律知识:1. 教师根据学生的讨论和分享,对案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和解释。

2. 引导学生理解相关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3. 教师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运用方法和技巧。

练习与巩固:1. 学生进行个人或小组练习,解决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的案例问题。

2. 教师提供辅导和指导,帮助学生理清思路和解决问题。

3. 学生互相交流和讨论解决方案,共同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评估与反思:1. 通过小组讨论、个人练习的方式,进行课堂参与度的评估。

2. 教师对学生的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进行评估,给予针对性的反馈和建议。

3. 学生进行自我评估,总结自己在案例分析和法律运用方面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措施。

拓展活动:1. 邀请相关法律专家或警察进行讲座,分享实际案例和法律知识。

2. 组织学生参观当地公安机关或法院,深入了解法律实施的过程和现实情况。

3. 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教案设计的重点是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让学生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

同时,通过讲解法律知识和练习巩固的方式,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运用方法和技巧。

治安管理处罚法课件教学文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课件教学文案
• ——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 下罚款。
• ——对“足球流氓”等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 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 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 行带离现场。
•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 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 产、营业、教学、科研不能 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 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 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 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 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 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 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 款。
重庆诞生首张球迷罚单 • 2006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于3月11日揭幕。在重庆力
帆队与辽宁队的比赛中,连续两年在联赛积分榜垫底 的力帆队以2:1击败对手,久违的胜利让球队和球迷 狂喜不已。50岁的重庆知名球迷陈文武在比赛刚结束 时冲进球场,想与球队共同庆祝,但3名球场保安人 员迅速赶来,将他带离现场。陈文武在以前的比赛中 曾有冲进赛场推搡裁判的“前科”。
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
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
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
定的外,适用本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有:
▪(一)以事实为依据原则 ▪(二)错罚相当原则 ▪(三)公开、公正保障人权原则 ▪(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错罚相当原则

错罚相当原则就是要求治安管理处罚必须
50岁的重庆球迷陈文武大概没有想到,自己只不过跑 进球场庆祝球队比赛胜利,却因此而成为中国足球历史 上一个“创造纪录”的人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理处罚法》颁布施行后,他成为第一个因此受到法律处 罚的球迷。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1、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学习,学生讨论等形式让同学们引以为戒。

2、通过本次班会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一些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知识时间安排:一节课课前准备:1、让同学们收集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方面的新闻2、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知识3、了解生活中一些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例教学过程:(一)导入1.学生自由发言,陈述所收集到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例。

2.呈现主题。

(二)违反治安管理事例1、被侵害人刘某(女)系天津某大学三年级学生,违法行为人赵某(男)是刘某的同班同学。

2006年1月,赵某与刘某的同寝室女同学单某开始交往。

2006年3月,单某以感情不和提出与赵某分手。

赵某认为是刘某从中挑拨所致,遂通过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等途径多次向刘某发送侮辱、恐吓内容的留言。

刘某认为赵某的行为干扰了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对赵某的行为给予了罚款处罚。

2、大学生王某,一天晚上在回宿舍的路上,被同班同学张某及张某的几位好朋友拦住,张某也不说话,就和朋友一起打了王某一顿,让王某住院长达一个月之久。

3、某中学高三学生小刘,是一个典型的电脑痴迷者,其电脑水平非常高,令同学们刮目相看,一次偶然的机会,小刘进入了某银行的信息系统,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小刘浏览并修改了一些资料,造成该公司几百万元的损失,事后,公安部门查出了这件事,并拘留了小刘。

4、某班正在举行元旦晚会,突然闯进来几个社会小青年,有的手中还持有刀,匕首等管制刀具,他们声称是来观看晚会的,老师及时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几分钟后,派出所拘留了这几个社会小青年。

5、山东省威海市的姜某、王某盗窃了一家医院门口的3个窨井盖。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将两人抓获后,经价格鉴定,3个窨井盖价值1100元,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对姜某和王某处以刑事拘留。

移送起到检察机关后,检察院认为,姜某、王某明知盗窃道路上的窨井盖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但仍结伙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

教案 法律基础知识 第八章 自安管理处罚法知识

教案 法律基础知识 第八章 自安管理处罚法知识

第八章治安管理处罚法【学习目标】通过学习,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概念和一般原则,掌握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象和治安管理处罚的处罚种类,了解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原则,明确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了解治安管理处罚监督与救济的含义。

【教学重点】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教学难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提问式、案例式。

【学时分配】5学时【教学过程】第一节治安管理处罚法概述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概念(一)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求学生阅读教材“引例”,思考:李某殴打山本的行为是否应适用中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规定了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受什么样的治安行政处罚,以及如何进行处罚的法律规范。

“引例”中李某打伤山本的行为是否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果是,应受什么样的治安行政处罚?由哪一个部门处罚?如何处罚?都可以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找到答案。

但是在回答上述第一个问题之前,还必须先明确李某打伤他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因为如果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也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而应适用刑法进行制裁。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刑法可以说是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密切联系的一部法律,它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主要区别在于调整的范围不同,后者调整的是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产权利、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违法行为。

当这些违法行为危害社会,情节严重达到犯罪程度时,则由刑法来调整。

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法所处罚的是非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所以,“引例”中李某打伤山本,如伤害程序为轻伤以上,则法律认为这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的程度,会依刑法究其刑事责任,此时将不会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注意]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和施行的时间?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原则(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问:什么是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是权利规范还是义务规范?主体是什么?内容是什么?这一原则是指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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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案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86年9月颁布、1994年5月12日修订
《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5年8月28日十届人大十七次会议通过、2006年3月1日实施
一、立法目的: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二、适用范围:第一章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特别规定外。

三、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2、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人格尊严;
3、办理治安案件应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四、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附加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五、减轻或免予处罚的人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2、不满14周岁的,不予处罚,但应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但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反治安,应予处罚;
4、盲人、聋哑人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视情节:
减轻或不予处罚的情形(1)情节特别轻微;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予他人胁迫或诱骗的;4、主动投案的,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

六、从重处罚的情形
1、有较严惩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六个月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七、不宜进行行政拘留的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
3、70周岁以上;
4、怀孕或哺乳期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八、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具体以23、24、25、26、27、28、29条。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强行进入场内的;
(2)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3)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4)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5)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6)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2)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1)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
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三)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四)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九、处罚程序:
(一)调查
1、应当回避的情形:第81条
第八十一条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2、传唤当事人进行调查,可以口头,必要时用传唤证传唤。

询问时间不超8小时,可能行政拘留的,不超24小时。

传唤原因和处所应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其他证人,应出示工作证件。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不少于2人。

检查公民住所应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情况应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应会同见证人和物品持有人查清楚,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见证人、持有人签名或盖章。

(二)决定
1、主管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但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由派出所决定。

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内容:
(1)被处罚事实和证据
(2)违法事实和证据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处罚的执行方式或期限
(5)对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处罚决定和公安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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