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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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1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1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制定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煤炭工业出版社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的通知中煤总生字[1992]第15号各直管公司、矿务局、各省(区)煤炭厅(公司)、北京矿务局:现将《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与《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一并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以上两个规定制定新图例的实施细则,并报各公司备案。

确因地质采矿条件特殊,对新图例及两个规定的个别条款不能执行而需自定时,须经省级管理部门批准,报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备案。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1992年1月11日目录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3)第一节一般规定 (3)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4)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5)第四节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6)第三章矿图的绘制 (8)第一节基本要求 (8)第二节图纸的材质及分幅 (8)第三节矿图的精度 (9)第四节矿图的绘制 (10)第五节矿图的管理 (11)第四章矿图的管理 (12)第五章交换图 (13)附录各矿图的绘制内容及注记要求 (14)《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 (34)第二章一般要求 (34)第三章符号的绘制 (35)第四章注记 (36)第五章《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补充规定及说明 (37)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煤矿测绘工作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测绘工作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

矿井测绘工作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一、工作规定㈠、测绘基础工作1、各矿井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要健全且资料保存完好,井上、下平面及高程控制基点要建立齐全并有保护措施。

2、矿井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应采用7″级导线,一般应每300~500m延测一次,每隔1.5~2km加测一条陀螺定向边。

3、在进行中腰线标定工作前,测量技术人员要对设计和开工通知单上的数据、附图进行校核,并填写资料审定单,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现场标定。

重要工程须计算设计导线及绘制施工放大图。

4、对于一井内测距大于3000m的贯通或两井间的贯通,必须编制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

贯通测量设计书,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贯通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5、凡掘进巷道透其它井、巷、峒室、老塘以及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或保安煤柱边界掘进时,测量人员应按岩巷提前20~30 m,煤巷提前30~40m (当掘进巷道从巷道、回采工作面和危险区域上方、下方或附近通过时,其间距按小于巷道高度或宽度四倍)及时发放安全或透窝通知单。

通知单由测量现场组长或技术员填写,并经测量主管、地质主管(或水害专管)和分管科长签字后发送矿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现场测量人员应对能行人的巷道在现场标出透窝位置,并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

6、矿井主要巷道及采区上、下山或工作面贯通或透窝后测量技术人员要及时组织接测,并对测量资料进行平差以提高井下测量控制网的精度。

㈡开采沉陷治理1、各类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要及时进行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对矿区的各项开采沉陷治理工程{如建(构)筑物保护、维修、迁村征地、塌陷区治理等},测绘技术人员要负责技术把关并建立管理台帐。

3、各矿井要积极开展地表与岩层移动及“三下”采煤观测工作,观测站设计须经矿总工程师和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实施,并严格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定期观测,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写技术总结,评定成果资料。

4、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物巡视活动,观察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并用专用记录本进行记录。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规章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规章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的规范管理,适用范围包括煤矿的勘查、地质测量、地质灾害监测等工作。

第三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勤勉、勇敢的原则,切实保障矿山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能,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第五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应积极与其他专业部门进行协作,确保勘查地质信息的准确性。

第六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应及时报告发现的地质异常情况,确保矿山生产活动的安全。

第二章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原则第七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应遵循科学性原则,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勘查和测量。

第八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应遵循准确性原则,确保勘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应遵循实用性原则,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勘查,确保提供有用的地质信息。

第十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应遵循综合性原则,结合其他专业部门的工作,为矿山的生产活动提供全面的地质信息。

第十一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应遵循安全性原则,确保勘查和测量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组织管理第十二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由专门的地质测量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人为地质测量主管。

第十三条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应定期组织地质测量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十四条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应建立健全地质测量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应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奖惩激励。

第十六条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应定期组织勘查工作,保持矿山地质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四章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程序第十七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程序包括勘查计划编制、勘查实施、测量评价、数据报告等环节。

第十八条勘查计划的编制应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确定勘查的范围、方法和任务目标。

第十九条勘查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勘查计划的要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XX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XX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XX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节地质测量工作管理制度一、的各种地质因素。

二、研究煤层的赋存情况,掌握煤层的厚度、煤质变化规律及影响因素,搞清煤的物理、化学性质。

三、分析研究矿井充水条件、预测矿井涌水量、处理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水文地质问题,制定具体的防治水措施,按时进行水情分析,并负责井上下水文补勘设计及防治水工程设计,并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矿井生产建设中开拓、延深、改造所需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

五、负责编制井上下地质勘探设计,增加矿井储量,延长矿井服务年限。

六、负责矿区范围内的地面测量、地面控制点的标定及保护工作,编制大于3000m导线距离的贯通测量方案设计;进行井巷施工定向和大型固定设备设施安装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期施工,参加采掘工程进度验收。

七、积极开展岩移观测工作,根据本矿、邻矿和其它矿区的岩移观测资料,提出本矿使用的岩层地表移动参数,预计方法满足三下采煤、环境保护、造地复田,迁村购地和保护建筑物的需要,并积极与科研单位协作,配合采采掘工程技术人员搞好三下采煤设计。

八、负责矿井的储量管理和三量计算上报工作,定期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煤炭开采情况,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减少损失。

九、负责地测仪器、工具的保管、使用、送检维修工作。

十、积极开展地测信息系统的应用,做好各类矿图的管理工作。

十一、积极引进新仪器、新设备、更新地测装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地测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二、与机电部门配合,按时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搞好雨季防治水工作。

十三、组织地测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规程、规定,使地测工作质量标准化、规范化,适应生产需要,积极为生产服务。

十四、做好地测资料的归档工作。

地测资料每年归档一次,地测图纸资料及时会交档案室。

十五、参加年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审查和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节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一、研究分析矿区地质构造、煤层厚度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为合理布置巷道提供依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制定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煤炭工业出版社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的通知中煤总生字[ 1992] 第15 号各直管公司、矿务局、各省(区)煤炭厅(公司)、北京矿务局:现将《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与《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一并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以上两个规定制定新图例的实施细则,并报各公司备案。

确因地质采矿条件特殊,对新图例及两个规定的个别条款不能执行而需自定时,须经省级管理部门批准,报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备案。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1992 年1 月11目录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3)第一节一般规定 (3)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4)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5)第四节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6)第三章矿图的绘制 (8)第一节基本要求 (8)第二节图纸的材质及分幅 (8)第三节矿图的精度 (9)第四节矿图的绘制 (10)第五节矿图的管理 (11)第四章矿图的管理 (12)第五章交换图 (13)附录各矿图的绘制内容及注记要求 (14)《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 (34)第二章一般要求 (34)第三章符号的绘制 (35)第四章注记 (36)第五章《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补充规定及说明.. 37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 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 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地测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维护矿山作业环境,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地测工作的人员,包括地测技术人员、测量人员、矿山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遵循科学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第四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符合矿山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确保矿山作业安全。

第五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矿山资源,维护环境安全。

第二章煤矿地测人员管理第六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地测工作。

第七条煤矿地测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矿山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私自更改测量数据。

第八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确保测量工作质量。

第九条煤矿地测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泄露煤矿地测数据,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尊重工作环境,爱护工具设备,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确保工作安全。

第三章煤矿地测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煤矿地测工作应按照矿山生产计划和安排进行,确保数据及时有效。

第十二条煤矿地测前,应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制定详细测量方案,确定测量范围和目的。

第十三条煤矿地测中,应严格执行测量程序,按照规定方法测量,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四条煤矿地测后,应及时整理数据,编制报告,上报矿山管理部门,做好数据备份。

第四章煤矿地测工作安全第十五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六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加强现场监控,及时处理突发安全事件,确保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定期检查测量设备,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八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及时处置测量设备故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煤矿地测工作质量第十九条煤矿地测工作应保证数据准确性,不得造假篡改数据。

第二十条煤矿地测工作应及时上报数据,确保数据信息有效利用。

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测量精确度,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生产部门负责提供测量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和协助地质测量工作的开展。

3.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地质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测量工作符合安全标准。

三、测量工作流程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需要,制定每日、每周、每月的测量计划,并及时调整。

2.测量员进行地质测量前,需提前核对测量仪器设备的完好性和准确性。

3.测量员在测量工作前,需要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和测量点标定,并记录相关数据和标志。

4.测量员按照测量要求,使用正确的测量方法和仪器设备进行测量,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5.测量数据及时录入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编制测量报告,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6.测量数据要进行备份和存档,以备后续使用和检索。

四、质量控制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测量结果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2.测量员要严格按照测量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测量工作,减少误差的产生。

3.测量员每日要对仪器设备进行校正和检查,确保测量仪器设备的准确度和稳定性。

4.测量数据要进行交叉验证,对照现场实地勘测数据进行比对,排除人为误差和仪器设备误差。

5.测量结果要定期进行评审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和改善。

五、安全保障1.测量员进行地质测量工作时,需佩戴安全帽、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2.测量员需熟悉煤矿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测量,并遵守矿井的安全管理制度。

3.测量员要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六、监督与检查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要定期对测量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工作符合要求,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2.安全监督部门要定期对煤矿地质测量工作进行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二章总则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

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好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身体健康。

第5条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规范作业。

第三章矿图的种类第一节一般规定第6条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填绘。

第7条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

复印图)1.原图:指利用直接或间接获取的地质测量数据资料,用人工或机械的方法直接展绘(或加绘)在规定的纸基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图纸2.底图(二底图):指用人工或光学复照等方法,直接利用原图描绘或翻印的透明图纸。

它的作用是用来蓝晒或复印。

3.蓝图(复印图):指利用底图翻晒(印)的图纸48条矿图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基本矿图、专用矿图和日常用图。

1.基本矿图:指反映煤矿基本采掘情况、井(坑)上下重要自然要素、生产设施的位置及其相互几何关系,用以指挥生产(建设)活动所必须的图纸2.专用矿图:指主要供地测及其它部门掌握和分析有关地测资料而绘制的图纸3.日常用图:指专门绘制的、日常生产和正常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图纸本《规定》只规定了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的基本要求,未列入的其它的矿图,按有关规程要求和实际需要绘制。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本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是保障矿山地质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

为确保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地开展,提高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引言本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矿山地质工作提供基础支持。

二、管理机构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由矿山地质测量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和调度。

三、测量工作的组织与计划1. 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按照矿山的开发、建设和生产需要,合理确定测量任务的计划。

2. 管理部门应根据矿山地质工作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安排和调度测量人员和设备,确保测量任务按时完成。

四、测量方法与技术要求1. 矿山地质测量应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合适的测量方法和技术手段。

2. 测量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应的测量方法,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测量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测量数据的处理与质量控制1. 测量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包括测量点的坐标、高程、倾角等参数。

2. 测量结果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测量数据的处理应根据需要进行校正和调整,以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和精度。

六、测量成果的报告与管理1. 测量成果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和报告,包括测量数据的原始记录、处理过程、计算结果等内容。

2. 管理部门应及时对测量成果进行审核和归档,确保测量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七、测量工作的安全与环保要求1. 测量工作应遵守矿山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测量人员的人身安全。

2. 测量工作应注重环境保护,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合理利用和管理测量设备。

八、工作责任与考核1. 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明确,任何人不得推诿或逃避责任。

2.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测量工作进行考核,对优秀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达标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和警告。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严格技术管理,充分发挥其“尖兵”和“眼睛”的作用,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在主管矿长和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各级领导都必须把地质测量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经常指导、督促、检查,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必要的保证,使地质测量工作正常进行。

第3条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积极主动地了解生产情况,结合煤矿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生产中的有关地质测量问题。

地质测量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当前生产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

第4条地质测量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一、根据煤矿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提供有关的各种地质测量资料,为煤矿正常生产当好参谋。

二、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地质问题。

测设井巷施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正确进行。

三、在本矿区内寻找煤炭资源增加可采储量,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改扩建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四、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井巷施工进行业务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5条地测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具有施工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双重职能,为加强对地测工作的管理和正常的业务指挥,各企业和管理部门都应设置相应的地质测量机构。

第6条各单位都要选派年富力强的专业人员担任地质测量工作的领导。

有条件的矿务局、矿可提拔并配备地质测量专业的局矿副总工程师,作为总工程师的助手主管地质测量工作。

第7条各局矿配备地质测量人员应考虑以下原则:一、地质、测量,钻探专业的技术人员应配齐、配够;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属中等以上的矿,要配备专职的水文地质人员;三、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储量管理人员和制、描图人员;四、各矿配备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由各矿务局根据本规定要求和矿井地质条件,井型大小、井田范围等,制定细则自行规定,但必须满足工作需要。

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提高测量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煤矿生产安全和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包括煤层地质测量、采场地质测量、巷道地质测量等。

三、地质测量设备管理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地质测量设备的购置、入库和管理工作。

2.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地质测量设备的完好性和工作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校准。

3.设备管理人员应落实设备的使用登记、借用登记和返还登记,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归还。

四、地质测量工作操作规程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地质测量工作操作规程,明确测量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测量人员在进行地质测量前,应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说明,确保正确操作。

3.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测量工作,严禁随意篡改、伪造或删除测量数据。

4.测量人员应及时上报测量结果,合理安排下一步工作。

五、地质测量数据管理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地质测量数据的管理、存储和分发。

2.煤矿地质测量数据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体系进行管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地质测量数据应定期备份,并做好防火、防潮等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4.地质测量数据的传输、共享和分发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严禁私自外传。

六、地质测量质量检查和评估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应定期进行地质测量质量检查,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地质测量质量检查应包括仪器设备的校准情况、测量数据的合理性和完整性等方面。

3.根据地质测量质量检查结果,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七、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

2.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依照煤矿相应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一、地测管理制度1、技术部的地质人员应随时收集井下巷道的相关资料并及时上图,在每月5日前对井下掘进工作面做出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2、对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收集、分析,提出方案和建议,发现一次不及时收集资料上图、分析、预报的给予50元罚款,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时,处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的罚款。

3、所有统计资料、及时数据要逐月登记台帐、上表造册,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资料的存档,否则,处责任部门100元的罚款。

4、测量人员对各测量内容必须进行复测、复算、校对填图。

5、测量人员对当日测量资料进行记录、整理、计算、对算和精度评定,必须当日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并将测算资料上图,检查发现一次不及时进行对算、上图的予以批评教育,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的罚款100元。

6、对月统计资料必须及时上表、建帐,次月5日前检查发现一次未进行该工作的对其负责人罚款50元。

7、地质人员对井下构造情况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测量对井下中腰线要及时标定,并且最前面一组中腰线至迎头不许超过50米,否则每次对地测部门罚款100元。

9、对各部门安装、卧底所需中、腰线必须及时标定与提供。

否则,给予100元/次的处罚。

对造成影响的给予责任部门200元/次的处罚,同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

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提交项目部其他部门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负责人签字,报技术经理审查批准,方能提供。

项目部其他部门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技术经理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技术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技术经理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煤矿测量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测量技术管理规定

测量技术管理规定第一条测量工作概要(一)测量工作是矿井建设生产旳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旳基础工作。

基本任务是根据矿井生产不同样阶段旳需要,测绘、提供多种有关图纸、资料;测设井巷施工旳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规定标定大型设备安装位置。

(二)测量组在生产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凡向外提供测量资料图纸须报生产部审批。

同步负责矿井建设期间各施工单位旳测量技术管理、重要巷道旳给向、重大贯穿导线旳复测工作。

第二条测量工作管理(一)测量人员必须具有专业技能,专业人员人数要可以满足施工测量旳需要.仪器、设备、工器具必须齐全。

(二)测量人员必须准时进行井上下多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绘制多种矿图。

(三)严格按照编制措施规定编写测量点号,书写要规范整洁,标识清晰明显。

(五)原始测量记录必须整洁,不得涂改。

资料内容全面、真实,有碎部描述,签字必须齐全,有测量、计算、校核。

(六)为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对测绘仪器、工具应加强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查、校正和维修。

第三条测量平常工作管理(一)井下一般巷道超过200米,必须测设导线,重要贯穿工程必须按7″导线等级规定至少独立施测两遍以上,测角、测距测回数及限差要符合测量规程规定。

(二)在延长经纬仪导线之前,必须对上次所测量旳最终一种水平角按对应旳测角精度进行检查,两次观测水平角旳不符值不得超过规定。

(三)巷道每掘进100-150m,应对中、腰线点进行一次检查,并根据检查测量成果调整中、腰线。

激光指向仪旳设置位置和光束方向,应根据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旳中、腰线点确定,所用旳中、腰线点一般应不少于三个,点间距离以不不大于30m为宜;施工单位挪动中、腰线激光,必须告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尽量现场监督参与,假如不能现场参与,必须在三个班次内组织校核。

施工队、班组必须妥善管理测量点位,校核点位与否在一条直线上,假如有损坏、误差时,必须尽快与测量部门联络,测量部门及时进行检查校正。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

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好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身体健康。

第5条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规范作业。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第一节一般规定第6条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填绘。

第7条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

复印图)1.原图:指利用直接或间接获取的地质测量数据资料,用人工或机械的方法直接展绘(或加绘)在规定的纸基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图纸。

2.底图(二底图):指用人工或光学复照等方法,直接利用原图描绘或翻印的透明图纸。

它的作用是用来蓝晒或复印。

3.蓝图(复印图):指利用底图翻晒(印)的图纸。

第8条矿图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基本矿图、专用矿图和日常用图。

1.基本矿图:指反映煤矿基本采掘情况、井(坑)上下重要自然要素、生产设施的位置及其相互几何关系,用以指挥生产(建设)活动所必须的图纸。

三塘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三塘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三塘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管理制度(生产技术部)为了三塘煤矿在巷道施工期间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及资料的完整,特制定本归定:一、地质、水文地质工作:所有掘进巷道必需进行地质辑录工作,辑录内容包括导线坐标、剖面方向、巷道所穿过的岩层和煤层的厚度、产状、岩石名称及岩性描述,水文地质情形,须具有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

并注明动工日期和完工日期,比例尺为1:200,具体要求如下:1、掘进巷道施工前编制剖面图。

按照勘探报告及相邻关系做好平面图和地质、水文地质、地质构造等内容。

2、施工单位必需有搜集地质资料的原始记录本,填写日期、天气情形、资料搜集人员姓名,人员改换时必需交接原始记录本等所有的地质资料,以保证资料的完整和持续。

3、写实图用“0”号图纸做,按准确位置标定剖面方位、井口坐标、导线坐标。

4、资料搜集要细致,对所测点裂隙、节理进行统计,并测量裂隙、节理产状及岩层产状。

5、岩性鉴定和颜色鉴定要准确,岩性描述规范,不得利用口语,施工单位地质人员要对岩性和颜色互换意见,作到统一。

六、地质报告每一个月预报一次,以保证安全生产,年关所做年报,和月报装订成册保管。

对井田范围的小煤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

与相邻煤矿成立适当的资料互换关系。

7、当煤层出现分叉、尖灭、冲洗、褶曲、断层及岩浆岩侵入等现象时,应进行详细观测,并做素描及简要文字说明(至少有工作面素描图)。

8、对所有揭露的出、淋水点应详细观测和描述,测量水量大小、水压、水温,水量大于20立方米/小时的要进行水质采样化验分析,对出、淋水点按期观测水量大小,并成立出、淋水台帐和水量观测台帐,内容有出水位置、出水剖面图、水量、水温等。

9、所有穿越煤层起点和终点的坐标标注在写实图上。

10、构造简单的地方一般辑录一壁剖面图,构造复杂地带应绘制两帮一顶展开图。

二、测量工作管理规定:1、新开工巷道和曲线巷道必须有标定工作设计图;须对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进行检测。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提高地质测量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保证矿山的安全和生产效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应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现代化仪器设备为手段,实现矿山地质测量数据的自动化、数字化和信息化。

第四条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应注重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五条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应加强与其他专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促进矿山的全面发展。

第六条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严格落实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属于矿山地质测量部门。

第二章矿山地质测量组织第八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由矿山地质测量部门负责,具体包括矿山地质建模、勘探测量、巷道测量、开采测量等内容。

第九条矿山地质测量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十条矿山地质测量部门应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对人员进行培训和岗位考核。

第十一条矿山地质测量部门应保管相应的地质测量仪器设备,并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第三章矿山地质测量管理第十二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建立科学的测量方法和流程,保证测量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仪器设备校准、操作规范、数据审核等。

第十五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重视数据的存档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对工作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四章矿山地质测量应用第十七条矿山地质测量数据应广泛应用于矿山的规划、设计、生产和管理等环节。

第十八条矿山地质测量数据应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以支持决策和工作开展。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篇)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篇)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要熟练使用罗盘、光学经伟纬仪、并能熟练进行经伟纬仪的计算,并爱护好测量仪器。

2、要熟知《云安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和《云安煤矿安全专篇》对地质、地形勘测要求。

3、对掘进工作面每周的中、腰线一定要测量定位好。

4、对回采工作面伪倾斜角度,顶底板岩层变化情要及时测量分析,预防顶底板事故发生做好技术分析。

5、对采掘工作面遇到的断层裂隙要及时分析掌握,预裂隙突然来压来水,顶板垮落,煤层走向层理不清晰。

6、巷道贯通时要坚持用经纬仪测量,预防贯通时安全事故发生。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是指矿山企业为了合理、高效地进行地质测量工作,规范管理矿山地质测量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测量工作组织与责任:明确各级测量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确保测量工作的高效运行。

2. 测量项目规划:制定测量项目的规划和计划,确定测量目标、要求和方法,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3. 测量设备管理:确保测量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设备的维修和检验,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4. 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测量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采用合适的数据处理方法,得出准确的测量结果。

5. 质量控制与评估:建立合理的质量控制机制,包括对测量数据的监督和检验,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评估和审查。

6. 测量数据的应用:将测量数据与矿山地质信息系统相结合,为矿山的规划、开发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测量数据和分析结果。

7. 安全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培训。

8. 监督与检查: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自查和外部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

以上是一些典型的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内容,不同的矿山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保证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靠性,为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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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

为了贯
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
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
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
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
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
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

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
化要求,配齐(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
好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身体健
康。

第5条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
术标准,严格按规范作业。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条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
修改、补充和填绘。

第7条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

复印图)
1.原图:指利用直接或间接获取的地质测量数据资料,用人工或机械的方法直接展绘(或加绘)在规定的纸基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图纸。

2.底图(二底图):指用人工或光学复照等方法,直接利用原图描绘或翻印的透明图纸。

它的作用是用来蓝晒或复印。

3.蓝图(复印图):指利用底图翻晒(印)的图纸。

第8条矿图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基本矿图、专用矿图和
日常用图。

1.基本矿图:指反映煤矿基本采掘情况、井(坑)上下重要自然要素、生产设施的位置及其相互几何关系,用以指挥生产(建设)活动所必须的图纸。

2.专用矿图:指主要供地测及其它部门掌握和分析有关地测资料而绘制的图纸。

3.日常用图:指专门绘制的、日常生产和正常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图纸。

本《规定》只规定了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的基本要求,未列入的其它的矿图,按有关规程要求和实际需要绘制。

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第9条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测量图
1.矿区井田分布图;
2.矿区地形图;
3.矿区测量控制网图。

第10条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地质图
1.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
2.矿区或区域地质构造纲要图(如构造简单也可与地形地质图合并);
3.矿区煤岩层对比图;
4.矿区地层综合柱状图;
5.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6.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

其中矿区综合柱状图、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及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可与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合成一幅图。

第11条矿区(矿务局)必备的水文地质图
1.矿区水文地质图;
2.矿区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

第12条矿区(矿务局)必备的各种图纸,其比例尺根据矿区情况自定。

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第13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
1.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1000~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3.井底车场平面图,比例尺1:200或1:500
4.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5.主要巷道平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6.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7.井筒断面图,比例尺1:200或1:500
8.主要保护煤柱图,比例尺一般与采掘工程平面图一致。

第14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测量图
1.井上下测量控制网图;
2.竖井井筒十字中线点平面图;
3.竖井井壁和罐道竖直程度断面图;
4.提升设备和竖井井架安装测量图;
以上图纸比例尺可根据矿井具体情况自定。

第15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地质图
1.矿井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
2.矿井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3.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比例尺1:200~1:1000 4.矿井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5.矿井煤(岩)层对比图,比例尺1:200或1:500 6.矿井水平地质切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第16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储量管理图
1.矿井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1000~1:5000
2.采区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3.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比例尺1:1000~1:2000
4.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第17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水文地质图
1.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 2.矿井充水性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3.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比例尺1:500
4.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5.矿井主要含水层等水位(压)线图,比例尺1:2000~1:10000
6.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第四节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第18条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基本矿图
1.矿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1000~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3.分阶段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4.采掘工程断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5.采掘工程综合平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6.排土场平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7.防排水系统比例尺1:1000~1:5000
第19条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测量图
1.计算二量平断面比例尺1:500~1:2000.
2.露天矿测量控制网图,比例尺自定。

第20条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图1.矿田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 2.矿田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2000~1:5000
3.矿田地质及储量计算剖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4.矿田地层综合柱状图,比例尺1:200~1:1000
5.矿田工程地质平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6.矿田工程地质断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7.矿田水文地质平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8.矿田水文地质断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第三章矿图的绘制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21条矿图绘制的内容、精度以及绘制方法,必须符合煤矿地质、测量的有关规程及《煤矿地质测量图例》
(以下简称《图例》的规定)。

规程上没有明确要
求的,可按本规定附录中要求的绘制内容执行。

第22条地质测量坐标格网一律采用100×100mm。

第23条采掘工程平面图必须按自然分层分煤层绘制。

厚煤层,采用人工分层开采的矿井,在一张图上不得超
过三个人工分层,并分别用不同符号或颜色区分。

第二节图纸和材质及分幅
第24条各类地质测量图材质(纸基)的选择,应符合表1规定:
第25条矿图原则上以自然井口(采区)划分图幅,但较大采区也可分幅绘制。

矿图的图幅和格网线方向可根据各矿井、露天矿的具体情况确定,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便于长期保存;
2.便于绘制和使用
3.同一矿井(露天矿)矿图的图幅应尽量一致;
4.图幅的长度一般不得超过1.5~2.0m,超过2.0m时,应分幅绘制,并绘出接图表。

第三节矿图的精度
第25条基本矿图方格网的精度,应根据图种和图幅大小按表2的规定执行(表2即《煤矿测量规程》之表43)。

注:任意图幅的格网和格网对角线的实际长度与理论长度的累积误差,应分别不大于0.3和0.4mm。

第27条基本矿图地面控制点的绘制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2mm。

重要地物与地物轮廓对附近控制点的平面位置误差应大于图上0.6mm;次要的地物与地物轮廓应大于图上0.8mm。

井下控制点的绘制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3mm,按实际比例尺绘制的主要巷道轮廓与最近控制点的相互位置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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