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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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一)为确保急诊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临床救治,最大程度争取抢救时间,提高抢救成功率,医院建立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绿色通道”,指医院在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时为抢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流程。
(三)须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包括但不仅限于:
1.急性创伤引起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2.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3.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等。
4.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5.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6.群体性(3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
7.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8.由“120”“110”及政府相关部门送来的无姓名(不知姓名)
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且符合前述条件须紧急处理的。
(四)处理原则
1.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2.保证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到辅助科室进行检查、转科等需要离开科室时,应有医护人员陪同。
(五)处置流程
1.院前急救院前急救医师接受任务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评估、初步救治,危重患者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院。
在转运过程中将患者病情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师,作好人员、仪器设备、药物等抢救准备。
2.院内抢救
(1)患者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立即给予及时处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规范下达医嘱。
(3)会诊医师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详细了解病情、认真查体提出处理意见;患者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4)经外科医师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快速作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等特殊患者,必要时请示医疗管理部门医疗总值班,及时组织多学科联合诊疗,根据诊疗意见,有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负责接收患者,并组织抢救。
(6)急危重症患者诊断、检查、治疗、转运须在医护人员监护下进行。
(六)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1.门诊需要抢救患者,由首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同时立即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救治。
2.首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及时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七)急诊绿色通道要求
1.急诊科入口通畅。
2.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情况。
3.充分体现出急救服务时限。
急危重症患者从分诊处开始,抢救处置时间在5分钟以内,10分钟内完成诊疗处置。
急诊高危患者在“绿色通道”平均停留时间<60分钟;无急诊住院患者滞留急诊留观。
4.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服务流程,收住院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5.进入绿色通道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报告时限≤30分钟。
(2)超声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出报告。
(4)药剂科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5)严格执行急诊抢救、危急值报告、医嘱等制度。
6.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须相关科室会诊时,相应专业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后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7.进入绿色通道患者各种检查申请单、方住院通知单等均加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优先处置。
8.放射科、检验科、CT核磁、药房、住院处等相关科室门口张贴绿色通道专用标牌,提示请其他就诊患者配合。
9.手术室接到手术通知后,尽快做好手术前准备工作,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并制订麻醉方案,急诊手术尽快实施。
10.在急诊抢救诊疗过程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