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储存要求
ws 399-2023 血液储存标准
血液储存标准(ws 399-2023)是指在医疗实践中,对于血液及血液制品的储存和管理所执行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这些标准的制订和执行,关系到献血者和接受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深入探讨ws 399-2023血液储存标准之前,首先要了解血液储存的背景和重要性。
血液储存是指将献血者捐赠出的全血或血液成分制品保存在特定的环境下,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为临床输血和其他医疗操作提供保障。
在实际应用中,血液储存标准的执行不仅能够保证血液制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还能够预防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减少输血相关不良反应,提高输血效果,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
接下来,让我们具体分析ws 399-2023血液储存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这一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血液储存设施的要求,包括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洁净度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其次是储存容器和包装材料的要求,主要涉及血袋、血袋连接器、血制品保护袋等的选择和使用要求;另外还包括血液储存过程中的监测和记录要求,以及对于储存血液的有效期和质量控制的规定等内容。
在执行ws 399-2023血液储存标准时,相关医疗机构和单位需要严格遵守以上要求,确保血液制品储存的质量和安全。
针对不同类型的血液制品和储存条件,标准还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执行和管理。
就个人而言,我对于血液储存标准的理解和认识是,这一标准的制订和执行,是为了保障献血者和受血者的权益和安全,是对医疗卫生质量和医疗伦理的高度体现。
只有严格执行血液储存标准,才能有效预防输血相关的医疗事故,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ws 399-2023血液储存标准的制订和执行,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深远的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对待这一标准,做好相关的执行和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好血液安全,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血液储存标准的执行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严格执行血液储存标准可以有效降低输血相关的风险和并发症。
最新:血液储存标准课件
病毒灭活血浆解冻后 保存与输注规定
解冻后的病毒灭活血浆应在2℃~ 6℃保存,且在24h内输注。
辐照血的保存
辐照全血或辐照红细胞成分的储存
01 辐照后的全血或红细胞成分应储存于2℃~6℃的环境中。
辐照血小板的储存条件
02 辐照后的血小板应储存于20℃~24℃的环境中,并连续轻缓振荡。
辐照血液的保存期
血小板及单采粒细胞保存
血小板储存条件
储存温度 20℃~24℃,并连续 轻缓振荡,储存时不能叠放。
血小板保存期
开放系统汇集后保存期为 6h,密 闭系统汇集后保存期为24h,且 不超过原最短保存期。
单采粒细胞保存期
保存期为 24h。
血浆的储存
新鲜冰冻血浆保存
新鲜冰冻血浆的储存温度
新鲜冰冻血浆的储存温度需≤-18℃ 。
血液储存设备配置
血液储存设施监控
血液储存设施应具备双路供电或应 急发电设备,并设有防火、防盗等 安全设施。
血液储存设备监控
血液储存设备应有可视温度显示和 报警装置,并有自动温度监测管理 系统进行24小时连续温度记录。
血液储存温度监控
血液储存设备的温度应至少每4小 时监测记录1次,且使用自动温度 监测管理系统时每日人工记录温 度2次。
保存期延长情况
01
血液储存设施要求
血液储存区应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 发电设备,空间需整洁、卫生且满 足防火、防盗等安全需求。
02
03
血液储存设备监控
血液储存设备应配备可视温度显示 及报警装置,并有自动温度监测管 理系统进行24h连续温度监测。
血液储存温度管理
无论人工还是自动温度监测,都应 至少每小时记录一次血液温度。
红细胞的保存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血液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而血液作为人体中极其重要的生命物质,保存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涉及到献血者和输血受体的安全性,更关乎到医疗保障的高效性。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血液储存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储存条件的要求在建立血液储存管理制度之前,首先需要确保血液储存的环境符合标准要求,提供完整的设施和装备,以确保血液的质量和安全性。
温度控制血液储存的温度区间应保持在2-6℃,以避免血液中红细胞、血小板等组织微粒被冻结、膜破裂等现象。
当温度超过6℃时,细胞将会变形,甚至出现破裂,这样的血液将无法用于输血。
而在储存过程中如果温度偏高,则可能导致产生细菌、病毒等身体有害物质,从而影响输血质量。
光线控制血液在储存期间需要避光,因为紫外线和可见光线均会影响血细胞的质量,特别是对红细胞而言,长时间的光照会使得其膜透性增加,导致血细胞的透明度逐渐下降。
洁净度控制血液储存室应该要保持常洁常净,防止储存生物样品的环境受到细菌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
定期清洁、消毒也是维护血液储存质量的重要手段。
二、血液管理制度1.血液储存的记录血液储存的记录,包括每个血液成分的取得日期、数量、过期日期、储存地点、接受者信息以及是否受到污染或破坏的情况等。
对于过期的血液需要及时处理,以免误用导致不良后果。
相应的数据记录以及存储方式应在医院信息库中建立记录,以便于全面掌握储存信息。
2.血液的标识、分类和接收为避免因错误的输血而导致不必要的后果,储存的血液必须按种类、样品编号进行分类,并进行标识,确保输血正确。
每个样品都需要在标签上标明移植日期、移植部位和所用种类。
在接收捐献者进行捐献时,做好验血工作,同时对样品的质量进行仔细检测,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后,方能接受。
3.定期检验和维护为了确保不必要的医疗损害,需要对储存的血液定期检验并维护,以保证其效期和质量。
在检验过程中,需要对血液的质量、过期时间和可能影响血液质量的因素进行全面的检测和维护。
血液储存、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
五.血液储存、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为保证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安全,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血液储存、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
(一)血液储存1、血液入库储存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血液外观、血袋密封及包装、血袋标签是否合格。
血袋标签核对的内容包括血站的名称,血袋编号或条形码、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制备日期、失效日期,贮存条件等。
禁止将血袋标签不合格的血液入库。
2、血液验收合格并核对无误后,按不同品种的储存要求存放到相应的储血设施中。
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血浆(冷沉淀)储存温度控制在零下20℃以下。
3、储血冰箱内由上到下四层分别设置A、B、O、AB四型标识,按不同血型将红细胞、血浆、冷沉淀分别存放到相应冰箱的不同层内。
存放时按失效期短长由外到里摆放。
红细胞悬液每天在8时、16时分别翻身一次。
4、血液库存预警:一般A、B型红细胞悬液最低库存不低于1.5U,O型红细胞悬液不低于3 U,AB红细胞悬液不常规备血,血浆最低库存为每种血型1000ml。
低于此库存要及时备血,备血困难时,要及时报告血库主任和医务科。
根据不同阶段的用血情况,可由医务科对血液最低库存进行动态调整。
5、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冰箱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防止冰箱及监控设施故障。
6、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储血冰箱内和储血室空气培养每月一次。
储血环境监测结果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二、血液发放1、交叉配血合格后,由血库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临床医务人员,由临床医务人员持能够证明受血者身份的凭据(如已交费的记账单或填写完整的取血单或取血专用处方笺),并携带符合血液转运要求的容器(如血液转运箱)到血库窗口取血。
血液储存标准2023
血液储存标准2023血液储存标准是指在医疗机构或血液中心等相关单位中,为确保储存的血液安全和有效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血液及其成分的质量、稳定性和可追溯性,以提供给患者最安全和有效的输血服务。
1. 温度控制:血液储存标准要求,在血液储存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温度,以确保血液的质量和效力不受损。
一般要求血液保存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例如2-6摄氏度。
同时,还需要确保储存设备的温度稳定性和准确性,通过定期校准和维护来确保储存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2. 标签标识:血液储存标准要求对储存的血液和血液成分进行清晰明确的标签标识。
标签应包含相关信息,如供血者的姓名、血液类型、采集日期、有效期等。
通过标签标识,可以实现血液的正确识别,避免混淆和误用。
3. 血液成分分开储存:根据血液成分的不同,血液储存标准要求将不同成分的血液分开储存。
常见的血液成分有红细胞、血小板、冷沉淀物等,它们在输血时可能有不同的适应症和用途,因此需要根据需要将其分开储存,以便快速准确地获取所需成分。
4. 储存时间限制:血液储存标准要求规定了不同血液成分的储存时间限制。
一般而言,储存时间不容超过一定的期限,以确保血液成分的质量和有效性。
对于不同的血液成分,储存时间限制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血液成分的特性和稳定性来制定。
5. 定期检查和检测:血液储存标准要求定期进行血液样本检查和检测,以确保储存的血液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血型鉴定、传染病标志物检测、红细胞形态学检查等。
通过定期检查和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血液异常,确保储存的血液的质量和安全性。
6. 清洁和消毒:血液储存设备和容器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以确保血液储存环境的卫生和无菌性。
清洁和消毒应遵循相关的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血液储存设备和容器不会成为潜在的污染源。
7. 废弃物处理:血液储存标准要求对废弃的血液和血液成分进行正确处理。
废弃血液和血液成分应按照相关环保和卫生要求进行妥善处理,以确保废弃物的卫生和环境安全。
血液储存标准(完整版)
血液储存标准(完整版)2024年9月1日将实施WS 399-2023《血液储存标准》。
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规定了血液储存设施、储存条件和保存期等要求,适用于一般血站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储存。
基本内容如下供参考。
01、血液储存设施血液储存区1)血液储存区连续储存血液≥24h 时,应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备。
2)血液储存区的空间应满足整洁、卫生和隔离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盗、防鼠等安全设施,未经授权人员不得进入。
3)血液储存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光源。
4)血液储存区应分别设置待检测血液隔离储存区、合格血液存放区和不合格血液隔离储存区,标识清晰、明确。
血液储存设备1)血液应储存于专用的储存设备,储存设备的配置应考虑应急状况。
2)血液储存设备应有可视温度显示,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和电源故障报警装置。
3)监控血液储存设备的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具备24h连续温度监测电子记录。
血液储存温度的监控1)血液储存设备使用人工监控时,应至少每4h 监测记录温度1 次。
2)血液储存设备使用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时,应至少每日人工记录温度2 次,2 次记录间隔8h 以上。
3)血液储存设备的温度监控记录至少应保存到血液发出后1 年,以保证可追溯性。
02全血与去白细胞全血全血1)储存温度:2℃~6℃。
2)保存期:保存液为ACD-B(枸橼酸-枸橼酸盐-葡萄糖)、CPD(枸橼酸-枸橼酸盐-磷酸盐-葡萄糖)保养液时保存期为自采集之日起21d;保存液为CPDA-1(含腺嘌呤)时保存期为自采集之日起35d。
使用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保存液时,按其说明书规定的保存期执行。
当密闭系统变为开放系统,保存期为24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去白细胞全血1)储存温度:2℃~6℃。
2)保存期:保存液为ACD-B(枸橼酸-枸橼酸盐-葡萄糖)、CPD(枸橼酸-枸橼酸盐-磷酸盐-葡萄糖)保养液时保存期为自采集之日起21d;保存液为CPDA-1(含腺嘌呤)时保存期为自采集之日起35d。
ws 399-2012 血液储存要求
ws 399-2012 血液储存要求
WS 399-2012是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血液储存要求的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血液及其制品的储存条件和要求,旨在确保血液及其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以下是WS 399-2012血液储存要求的主要内容:
1. 储存设备要求:血液及其制品应储存在机械冰箱、液氮罐等备有温度和湿度控制系统的设备中。
2. 储存温度要求:储存血液及其制品的温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控制,一般为2-10摄氏度。
冷冻血浆和冷冻红细胞需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储存。
3. 储存湿度要求:储存血液及其制品的湿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控制,一般为30%-70%。
4. 质量控制要求:储存血液及其制品的单位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血液及其制品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估。
5. 数据记录要求:储存血液及其制品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文档管理制度,记录储存温度、湿度、质量监测等数据。
6. 库存管理要求:储存血液及其制品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库存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入库、出库和库存盘点等程序。
7. 库存检查要求:储存血液及其制品的单位应定期对库存进行
检查,确保血液及其制品的保存期限和质量符合要求。
总之,WS 399-2012主要规定了血液及其制品的储存设备、温湿度控制要求,以及质量控制、数据记录、库存管理和检查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血液及其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血液储存要求标准的执行
执行标准总结—— 管理/执行的经验等
输血科严格执行《血液储存要求》的标 准,以前储存血液不标准易造成输血不 良反应的发生,现在输血发热不良反应 由以前的0.5%降低到现在的0.1%。由 于血液质量有了保障,大大提升了患者 家属和临床医生满意度,也杜绝了血液 浪费。
执行标准总结—— 管理/执行的经验等
05 PART FIVE
执行标准总结
执行标准总结—— 执行标准过程中的困难与对策
1 观念转变的慢,全员多次培训。 2 设备落后,医院积极帮助我科落实。 3 为了得到临床的认可,我们经常与临床沟通。
执行标准总结—— 管理/执行的经验等
1 血制品都按照血型和日期摆放整齐,一目了然。 2 硬件更新后温度和湿度有明确的标识。 3 储血冰箱环境适宜,没有暴晒。 4 开冰箱门要迅速并及时关严。 5 储血冰箱定期消毒,定期做细菌培养。 6 做到合理用血。
血
)
浆 普通冰冻血浆(FP) 缺少不稳定的凝血因子Ⅴ和Ⅷ
冷沉淀
主要成分为Ⅷ因子、第Ⅻ因子 和少量纤维蛋白原
全血
保存温度 4±2℃ 4±2℃ 22±2℃
-20℃以下 -20℃以下 -20℃以下
4±2℃
保存期 ACD:21天,CPD:28天,
CDPA:35天 24小时内输注
24小时(普通袋)或5天(专用 袋制备)
血液储存要求标准
《血液储存要求》标准的执行
目录
01 执行标准背景 02 执行标准计划 03 执行标准过程 04 执行标准成效 05 执行标准总结
01 PART ONE
执行标准背景
执行标准背景——机构简介
输血科位于我院住院楼三楼,占地面积 140平方米,专职人员四人,均为主管技师。 我科拥有储血冰箱2台,储血浆冰柜1台,试 剂冰箱1台,强生离心机、孵育器、融浆机、 血小板恒温摆动保存箱等先进设备。
血液储存要求
WS 399-2012 血液储存要求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上海市血液中心、福建省血液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力行、孟忠华、钱开诚、衣梅、郭永建、王鸿捷。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血液的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血站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储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203 常用术语3 术语和定义WS/T 2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储存设备 storage device用于血液储存的仪器或装置。
3.2 保存期 storage period血液在适宜条件下适合输注的最长储存期限。
3.3 quarantine将不合格、待检、质检、报废等血液与合格血液区分,并储存于特定区域,置以清晰的提示标识(计算机和实物),杜绝实物与实物之间、实物与信息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的混淆。
3.4 密闭 closed system一次性血袋系统,其内容物在、分装等处置过程中与系统外部完全阻隔。
无菌导管连接仪将数个密闭系统经无菌高频热合成新的系统,并经检查连接无误后,该新的系统仍为密闭系统。
3.5 open system密闭系统在血液分离等处置过程中被开放、暴露于局部100级洁净度的环境后再行密闭的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
3.6 冰冻 frozen plasma采用物理的在全血的内,将血浆分离出并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从新鲜冰冻血浆中分离出后将剩余部分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新鲜冰冻血浆一年保存期满后的血浆。
4 血液储存设施4.1 血液存放区4.1.1 血液存放区连续储存血液≥24 h时,应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备。
4.1.2 血液存放区的空间应满足整洁、卫生和隔离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盗、防鼠等安全设施。
血液储存要求
血液储存要求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WS 399-2012 血液储存要求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上海市血液中心、福建省血液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力行、孟忠华、钱开诚、衣梅、郭永建、王鸿捷。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血液的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血站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储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203 常用术语3 术语和定义WS/T 2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储存设备 storage device用于血液储存的仪器或装置。
保存期 storage period血液在适宜条件下适合输注的最长储存期限。
quarantine将不合格、待检、质检、报废等血液与合格血液区分,并储存于特定区域,置以清晰的提示标识(计算机和实物),杜绝实物与实物之间、实物与信息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的混淆。
密闭 closed system一次性血袋系统,其内容物在、分装等处置过程中与系统外部完全阻隔。
无菌导管连接仪将数个密闭系统经无菌高频热合成新的系统,并经检查连接无误后,该新的系统仍为密闭系统。
open system密闭系统在血液分离等处置过程中被开放、暴露于局部100级洁净度的环境后再行密闭的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
冰冻 frozen plasma采用物理的在全血的内,将血浆分离出并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从新鲜冰冻血浆中分离出后将剩余部分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新鲜冰冻血浆一年保存期满后的血浆。
4 血液储存设施血液存放区血液存放区连续储存血液≥24 h时,应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备。
检验科血液标本的保存标准
检验科血液标本的保存标准
血液标本的保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直接影响着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以下是关于血液标本保存的一些标准和注意事项:
1. 温度,血液标本应该在2-8摄氏度的温度下保存。
这个温度范围可以确保血液标本的稳定性和防止细菌的生长。
2. 容器,血液标本应该储存在干净、密封的容器中,以防止标本的污染或者蒸发。
通常使用的容器有血液采集管或者试管。
3. 标签,每个血液标本容器都应该有清晰的标签,上面包括病人的姓名、出生日期、采集时间等信息。
这可以确保标本不会被弄混,并且可以追踪每个标本的信息。
4. 保质期,血液标本应该在采集后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分析。
如果不能立即送到实验室,标本可以在2-8摄氏度的条件下保存,但是保存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为宜。
5. 防止冻结,血液标本在保存过程中应该避免冻结,因为冻结会破坏血液细胞的结构,影响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总的来说,血液标本的保存标准包括适当的温度、干净的容器、清晰的标签、尽快送到实验室以及避免冻结。
这些标准的遵守可以
确保血液标本的质量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血液储存制度
血液储存制度
1、所有血液及其制品必须在30分钟内登记入库完毕,入库前再核对一次送(取)血单、献血条码、血型、血量、血液品种、采血日期、血液的外观、内外包装等。
准确无误后方可入库贮存。
2、分类储存:合格成分血液分品种或规格存放于2-6℃冰箱中,按血型、日期存放于冰箱的不同层次,合格血浆应分品种、血型、日期存放于-20℃低温冰箱内。
2.1、全血及成分血液贮存于2-6℃的专用储血冰箱中;
2.2、血小板贮存在专用的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中,振荡保存;
2.3、新鲜冰冻血浆及普通血浆贮存在温度为-20℃的低温冰箱内;
2.4、冷沉淀凝血因子贮存温度为-20℃以下
以上贮血设备均应设有完好的高低温报警装置,温度记录或温度指示正常。
3、正确存放:按采血日期将血液及其成分制品依次放于冰箱框架内,不得挤压,标签向外,不得靠冰箱壁和门存放,血液存放后防止不必要的开启冰箱门。
4、做好冰箱温度记录:密切观察储血冰箱温度是否在
2-6℃范围内,低温冰箱是否在-20℃以下,每日记录温度3次。
5、密切观注血液质量:随时观察储存血液及其成分制品,有无质量变化,如:颜色、分界线、溶血、凝块、絮状物、气泡等。
6、做好冰箱消毒工作:储血冰箱每周消毒一次,用消毒液擦拭冰箱内各个部位,并做好消毒记录。
同时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要求储血冰箱和储血室空气达到二类清洁区标准,无霉菌生长,细菌菌落〈200cfu/m3。
7、做好储血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随时保持冰箱和储室内整洁卫生;严禁储血冰箱内存放其它任何物品、防止血液污染,每周检查蒸发器一次,及时除霜,每月检查清扫冷凝器、压缩机一次,每月检查报警器一次。
血液储存要求
7血小板
1、储存条件: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2、保存期:普通血袋24小时,血小板专用血袋5天。 密闭系统改为开放系统,保存期6小时,且不超过原保 存期。 血小板汇集时须保持可追溯性,汇集后保存期6小时, 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当无专用设备进行持续轻缓振摇时,保存期24小时, 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少血浆血小板保存期24小时。 洗涤血小板保存期24小时。
血液储存要求
WS 399-2012 2012年6月1日实施
1适用范围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般血站
• 医疗机构
4.1 血液存放区
4.1.1血液存放区连续储存血液≧24h时,应有双路供电或 应急发电设备。 4.1.2血液存放区的空间应满足整洁、卫生和隔离的要求, 具有防火、防盗、防鼠等安全设施。 4.1.3 血液存放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光源。 4.1.4 血液存放区应分别设置待检测血液隔离存放区、合 格血液存放区和报废血液隔离存放区,标识清晰、明 确。 4.1.5 血液和血液成分应储存于专用的血液储存设备。 4.1.6 血液储存设备应有可视温度显示,应有温度超声、 光报警装置。 4.1.7 监控血液储存设备的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应有温 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有24h连续温度监测电子记录。
4.2血液储存温度的监控
4.2.1 血液储存设备使用人工监控时,应到 小每4小时监测记录温度1次。 4.2.2 血液储存设备使用自动温度监测管理 系统时,应至少每日人工记录温度2次, 2次记录间隔时间8小时以上。 4.2.3 血液储存设备的温度监控记录至少应 保存到血液发 出后1年,以保证可追溯性。
10辐照血
1、辐照全血或辐照红细胞成分:2-6℃保存,
全血和红细胞应在采集后14天内辐照,辐照后保存期 14天。 2、辐照血小板:20-24℃持续轻缓振摇保存,辐照后保存 期同血小板,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3、辐照粒细胞:20-24℃保存,保存期同粒细胞,且不超 过原保存期。
血液储存标准
血液储存标准如下:
储存温度:血液及其制品的存储温度应在特定的范围内,一般为2-8摄氏度。
存储时间:全血和红细胞保存于4±2℃内可保存35天,血小板保存于特制的袋内,在22±2℃内并不断振荡,可保存5天,新鲜冰冻血浆在-20℃以下可保存1年。
容器要求:血液和血液制品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专用塑料血袋或玻璃瓶等容器。
标签要求:每袋血液制品都必须贴上标签,标明采血日期、血液类型、血量、保质期等信息。
环境要求:储存血液的环境应保持干燥、清洁,远离阳光直射和有害气体。
运输要求:在运输血液制品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藏车或保温箱等设备,确保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
质量控制:血液制品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包括外观、颜色、可溶性等指标,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根据所提供的知识,血液的储存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血液成分、保存方式和储存条件等。
一般来说,红细胞在2-8℃的温度下可以保存21天,血小板在22℃的温度下可以保存5天,新鲜冰冻血浆在-20℃的条件下可以保存1年。
如果血液保存在抗凝管中,在4℃左右的温度下可以保存7天左右。
然而,如果将血液保存在特殊的运输条件下,例如在零下40℃左右,红细胞可以保存6个月左右。
另外,如果使用特殊的冻干法进行保存,血液可以保存1年左右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血液必须由正规血库进行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
血液一旦离开标准的储存条件,建议立刻使用。
血液储存要求
WS 399-2012 血液储存要求日期:2013年5月27日15:5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4.1.7为推荐性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卫生部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上海市血液中心、福建省血液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力行、孟忠华、钱开诚、衣梅、郭永建、王鸿捷。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血液的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血站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储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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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203输血医学常用术语3术语和定义WS/T2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储存设备storage device用于血液储存的仪器或装置。
3.2保存期storage period血液在适宜条件下适合人体输注的最长储存期限。
3.3隔离quarantine将不合格、待检、质检、报废等血液与合格血液区分,并储存于特定区域,置以清晰的提示标识(计算机信息和实物),杜绝实物与实物之间、实物与信息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的混淆。
3.4密闭系统closed system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其内容物在分离、分装等处置过程中与系统外部环境完全阻隔。
无菌导管连接仪将数个密闭系统经无菌高频热合成新的系统,并经检查连接无误后,该新的系统仍为密闭系统。
3.5开放系统open system密闭系统在血液分离等处置过程中被开放、暴露于局部100级洁净度的环境后再行密闭的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
3.6冰冻血浆frozen plasma采用物理的方法在全血的有效期内,将血浆分离出并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从新鲜冰冻血浆中分离出冷沉淀凝血因子后将剩余部分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新鲜冰冻血浆一年保存期满后的血浆。
4血液储存设施4.1血液存放区4.1.1血液存放区连续储存血液≥24h时,应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备。
国家血液标准
国家血液标准
一、血液采集标准
1. 采血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采血人员资格等。
2. 采血前应告知献血者采血目的、注意事项等,并取得献血者的知情同意。
3. 采血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避免交叉感染。
4. 采血后应进行血液标本的留样和保存。
二、血液储存标准
1. 血液储存应由专门的血液储存设施完成,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储存血液应按照不同的血型、规格、品种等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3. 储存血液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要求,以确保血液质量。
4. 储存血液的时间不应超过规定期限,过期血液应及时报废处理。
三、血液运输标准
1. 血液运输应采用专门的血液运输箱或设备,确保运输过程中血液不发生变质或污染。
2. 血液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温度和湿度控制,避免剧烈震动或碰撞。
3. 血液运输过程中应做好标识和记录,包括运输时间、运输人员等信息。
4. 血液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血液安全送达目的地。
四、血液检测标准
1. 血液检测应由专门的检测机构完成,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2. 检测项目应包括传染病检测、血液成分检测等,以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
3. 检测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检测不合格的血液应及时报废处理,防止不合格血液进入临床使用环节。
五、血液使用标准
1. 血液使用应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生处方进行,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有效。
2. 使用前应对血液进行核对和检查,确保血型、规格、品种等与患者需求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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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399-2012 血液储存要求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4.1.7为推荐性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卫生部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上海市血液中心、福建省血液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力行、孟忠华、钱开诚、衣梅、郭永建、王鸿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血液的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血站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储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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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203 输血医学常用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WS/T 2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储存设备 storage device
用于血液储存的仪器或装置。
3.2 保存期 storage period
血液在适宜条件下适合人体输注的最长储存期限。
3.3 隔离 quarantine
将不合格、待检、质检、报废等血液与合格血液区分,并储存于特定区域,置以清晰的提示标识(计算机信息和实物),杜绝实物与实物之间、实物与信息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的混淆。
3.4 密闭系统 closed system
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其内容物在分离、分装等处置过程中与系统外部环境完全阻隔。
无菌导管连接仪将数个密闭系统经无菌高频热合成新的系统,并经检查连接无误后,该新的系统仍为密闭系统。
3.5 开放系统 open system
密闭系统在血液分离等处置过程中被开放、暴露于局部100级洁净度的环境后再行密闭的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
3.6 冰冻血浆 frozen plasma
采用物理的方法在全血的有效期内,将血浆分离出并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从新鲜冰冻血浆中分离出冷沉淀凝血因子后将剩余部分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新鲜冰冻血浆一年保存期满后的血浆。
4 血液储存设施
4.1 血液存放区
4.1.1 血液存放区连续储存血液≥24 h时,应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备。
4.1.2 血液存放区的空间应满足整洁、卫生和隔离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盗、防鼠等安全设施。
4.1.3 血液存放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光源。
4.1.4 血液存放区应分别设置待检测血液隔离存放区、合格血液存放区和报废血液隔离存放区,标识清晰、明确。
4.1.5 血液和血液成分应储存于专用的血液储存设备。
4.1.6 血液储存设备应有可视温度显示,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
4.1.7 监控血液储存设备的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有24 h连续温度监测电子记录。
4.2 血液储存温度的监控
4.2.1 血液储存设备使用人工监控时,应至少每4h监测记录温度1次。
4.2.2 血液储存设备使用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时,应至少每日人工记录温度2
次,2次记录间隔8h以上。
4.2.3 血液储存设备的温度监控记录至少应保存到血液发出后1年,以保证可追溯性。
5 全血与去白细胞全血
5.1 全血
5.1.1 储存温度:2℃~6℃。
5.1.2 保存期:含ACD-B、CPD血液保存液的全血保存期为21 d;含CPDA-1(含腺嘌呤)血液保存液的全血保存期35 d。
使用其他血液保存液时,按其说明书规定的保存期执行。
5.2 去白细胞全血
5.2.1 储存温度:2℃~6℃。
5.2.2 保存期:同5.1.2。
5.2.3 去白细胞全血应在血液采集后48 h内去除白细胞。
6 红细胞
6.1 浓缩红细胞
6.1.1 储存温度:2℃~6℃。
6.1.2 保存期:同5.1.2。
6.2 去白细胞浓缩红细胞
6.2.1 储存温度:2℃~6℃。
6.2.2 保存期:同5.1.2。
6.3 悬浮红细胞
6.3.1 储存温度:2℃~6℃。
6.3.2 保存期:红细胞保存液为ACD-B、CPD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21 d。
红细胞保存液为CPDA-l或MAP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35 d。
红细胞保存液为0.9%氯化钠溶液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24 h。
使用其他血液保存液时,按其说明书规定的保存期执行。
6.4 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
6.4.1 储存温度:2℃~6℃。
6.4.2 保存期:同6.3.2。
6.5 洗涤红细胞
6.5.1 储存温度:2℃~6℃。
6.5.2 保存期:添加液为0. 9%氯化钠溶液的洗涤红细胞保存期为24 h。
在密闭系统中洗涤且最后以红细胞保存液混悬,洗涤红细胞保存期与洗涤前的红细胞悬液相同。
6.6 冰冻红细胞
6.6.1 储存温度:含20%甘油的冰冻红细胞在-120℃以下储存,含40%甘油的冰冻红细胞在-65℃以下储存。
6.6.2 保存期:自采血之日起10年。
6.7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
6.7.1 储存温度:2℃~6℃。
6.7.2 保存期:添加液为0. 9%氯化钠溶液的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保存期为24 h。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在保存期内宜尽早使用。
6.8 保存期特殊情况
红细胞成分分离时,若密闭系统变为开放系统,保存期24 h,且宜尽早使用。
采集血液的血袋[单(多)联塑料血袋]在采集血液后,其有效期与所储存的血液相同。
7 血小板
7.1 浓缩血小板
7.1.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1.2 保存期:储存于普通血袋时保存期24 h。
储存于血小板专用血袋时保存期5d。
当密闭系统变为开放系统,保存期6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当数个浓缩血小板汇集到同一个血袋,须保持可追溯性,汇集后保存期6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当无专用血小板保存设备进行持续轻缓振摇时,保存期24 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7.2 去白细胞浓缩血小板
7.2.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2.2 保存期:同7.1.2。
7.3 单采血小板
7.3.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井持续轻缓振摇。
7.3.2 保存期:同7.1.2。
7.4 去白细胞单采血小板
7.4.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4.2 保存期:同7.1.2。
7.5 少血浆血小板
7.5.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5.2 保存期:保存期24 h。
7.6 洗涤血小板
7.6.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6.2 保存期:悬浮于0. 9%氯化钠溶液后保存期24 h。
8 粒细胞
8.1 储存温度:20℃~24℃。
8.2 保存期:保存期24 h,应辐照后使用,且宜尽早使用。
9 血浆
9.1 新鲜冰冻血浆
9.1.1 储存温度:低于-18℃
9.1.2 保存期:自血液采集之日起1年。
9.1.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9.2 单采新鲜冰冻血浆
9.2.1 储存温度:低于-18℃。
9.2.2 保存期:同9.1.2。
9.2.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9.3 冰冻血浆
9.3.1 储存温度:低于-18℃。
9.3.2 保存期:自血液采集之日起4年。
9.3.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9.4 病毒灭活新鲜冰冻血浆(使用亚甲蓝-光化学法灭活病毒)
9.4.1 储存温度:低于-18℃。
9.4.2 保存期:同9.1.2。
9.4.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9.5 病毒灭活冰冻血浆(使用亚甲蓝一光化学法灭活病毒)
9.5.1 储存温度:低于-18℃。
9.5.2 保存期:同9.3.2。
9.5.3 解冻后2℃~6℃保存、应24h内输注。
9.6 冷沉淀凝血因子
9.6.1 储存温度:低于-18℃。
9.6.2 保存期:自血液采集之日起1年。
9.6.3 解冻后宜尽早输注。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解冻并在开放系统混合后应4h内输注。
10 辐照血
10.1 辐照全血或辐照红细胞成分
10.1.1 储存温度:2℃~6℃。
10.1.2 保存期:全血和红细胞应在采集后14 d内辐照,辐照后保存期14 d。
10.2 辐照血小板
10.2.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10.2.2 保存期:辐照后保存期同7.1.2,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10.3 辐照粒细胞
10.3.1储存条件:20℃~24℃。
10.3.2 保存期:同8.2,且不超过原保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