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与税收的差别及所得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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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分析_以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为例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分析_以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为例
保险企业的费用扣除视保险项目不同 而定。财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
法,也可采取年数总和法。但加速折旧方法 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四、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差异分析
财务会计更多的是为企业管理者以及 企业出资人提供信息,而税务会计师针对企 业各项资产负债的应纳税额的核算而反映企 业缴纳所得税的详细情况。因此,其中必然 会产出差异,这具体体现在:
保金等后余额的 15% 以内可以扣除;寿险企 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 的在10% 以内允许扣除;一般企业按协议或 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以内的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期间扣 除。 (三)广告宣传费对部分行业可增加扣除 限额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 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 15% 的部
一、引言
随着我国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不断 发展,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呈现出逐渐分离 的趋势。笔者在对2007 年《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和 2008 年《企业所得税 法》以及2009年《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 行)》的学习中,大致总结了在企业所得税 纳税调整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不一 致的地方。
五、总结
以上通过企业所得税一般纳税调整和 特殊纳税调整的总结,分析了财务会计和税 务会计在此方面的差异和联系。可以看到, 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不断国际化,这种 差距可能在短期内还会进一步拉大。但笔者 认为,这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税制的建 设。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很 好的带动所得税法的进步,从而使得企业与 国家之间分配关系更加清晰化、合理化、高
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信息。而 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得其计税基础与
税务会计是以税法为导向,目的在于建 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

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差异比较

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差异比较

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差异比较
会计收入和税法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计算方法和规则也不同,因此会存在一些差异。

以下是它们之间的比较:
1. 计算方法不同:会计收入是按照商品或服务的实际出售价格计算的,即金额加上增值税。

而税法收入则是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来确定的,这可能与实际收入有所不同。

2. 计算时点不同:会计收入是在商品或服务交付之后确认的,即确认收入的时点一般是发票签订或货款收到之后。

税法收入的确认时间则是按照税法规定,可能与会计收入确认时间不一致。

3. 收入确认条款不同:会计收入通常按照收入确认原则计算,包括收到现金、产生收入的经济利益已经获得、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等条件下确认收入。

而税法收入则会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原则计算。

4. 扣除项目不同:会计收入可能包括某些税前收入的代收代付项目,如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而税法收入则可以扣除一些税前支出、捐赠、减免税等项目。

总之,会计收入和税法收入有着不同的计算方法、确认时间和扣除项目,因此会存在差异。

企业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将二者区分开来,以便正确计算和申报税收。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会计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会计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会计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引言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利润按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收,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过程中,加计扣除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

本文将重点探讨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会计与税法差异以及纳税调整的相关内容。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会计与税法差异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某些符合条件的支出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加计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1. 相关会计处理差异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收入的会计处理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税收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在会计处理上存在以下差异:•对应收项目的确认:在税法上,加计扣除的相关项目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进行扣除。

而在会计核算中,应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要求,在合适的时点确认相关的收入或费用项目。

•报表上的呈现:在会计报表中,企业所得税的相关项目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披露和说明。

而在纳税申报中,相关的加计扣除项目直接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2. 相关税法处理差异企业所得税法是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依据,其中对于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需要遵守。

在税法处理上,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存在以下差异:•加计扣除的范围和条件:税法对于加计扣除的范围和条件有明确的规定,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操作。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可能会存在一些灵活性,但在纳税申报时,必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加计扣除的计算方法:税法对于加计扣除的计算方法有具体的规定,企业需要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计算。

而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可能会有自己的会计估计和判断,导致在会计核算和税法申报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纳税申报的时点和程序:税法对于纳税申报的时点和程序有明确的规定,企业需要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申报。

而在会计处理上,企业的会计报表可以有自己的制定和披露时间,与税法申报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成本费用处理会计和企业所得税的一般差异分析

成本费用处理会计和企业所得税的一般差异分析
❖ 补充养老保险
❖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 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 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 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 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方法?
❖ 在研发费用的计量上会计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存在很大差 异,表现为:

❖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以下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
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 以下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 予扣除:
〔二〕本钱费用的范围确认企业所得税的相关 规定
❖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国税发[2000]84号)规 定:“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工程是纳税人每一纳税 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 常的本钱、费用、税金和损失。〞,同时,在企业 所得税的相关法规中对本钱、费用、税金和损失做 出了解释。
〔三〕本钱费用确认企业所得税和会 计的比较
❖ 会计上确认的本钱费用将减少企业会计利润, ❖ 企业所得税确认的扣除工程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所得税的扣除范围和会计的本钱、费用、 ❖ 损失和税金的范围根本一致。 ❖ 但会计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企业所得税 ❖ 不予确认。

会计与税收对收入确认的区别

会计与税收对收入确认的区别

会计与税收对收入确认的区别会计和税收上对收入的确认是有区别的,主要有如下差异:一是收入确认的原则不同。

会计制度和税法虽然在收入的核算上都遵循配比原则,但前者是从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角度确认收入和成本的配比,而后者是从保护税基、公平税负角度对有关成本、费用和损失加以规定的。

会计上强调收入重要性原则,而税法上不承认,只要是应税收入,不论金额大小,是否重要,一律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税收入和应税所得。

二是收入确认的条件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包括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和收入计量的可靠性,而税法应税收入确认基本条件则是根据经济交易完成的法律要件是否具备,是否取得交换价值,强调商品发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的凭据。

三是收入确认的范围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对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提出了明确的确认标准。

税法规定,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取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见,税法确认的收入范围要大于会计制度确认收入的范围。

税法确认的应税收入不仅包括会计收入,还包括会计上不做收入的价外费用及视同销售。

四是收入确认的时间不同。

会计制度规定只要符合会计上的收入确认的条件,当期就要确认收入。

税法上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都分别规定了应税收入的确认时间。

五是收入确认选择方式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选择企业自身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允许会计人员对收入的确做出职业的判断。

但税法在确认收入时,要求纳税人必须严格遵守税法的相关规定,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收规定有抵触的,应当按照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

同时,税务会计的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企业所得税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

论企业所得税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及处理【摘要】针对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本文试图通过对两种不同的计税口径进行分析比较,给出一些选择依据。

【关键词】所得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所得税介绍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

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进行所得税核算时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1、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

2、按照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3、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定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作为构成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4、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为当期应交所得税,作为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中的当期所得税部分。

5、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组成部分。

企业应当严格遵循税收法规中对于资产的税务处理及可税前扣除的费用等规定确定有关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差异及协调

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差异及协调

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差异及协调一、差异:1.目的不同:会计准则的目的是提供企业财务信息,以满足内外部用户的需求;所得税法的目的是征收企业所得税,保证税收的公平与合理。

2.计量方法不同:会计准则采用成本原则、公允价值原则等方法进行资产和负债的计量;而所得税法以税法规定的核算方法为基础进行企业所得的计算。

3.过渡项目的处理:会计准则可能对一些项目进行分期确认,而所得税法对这些项目可能要求在一定时间内一次性确认。

4.项目的定义和界定:会计准则将一些费用或收入项目纳入会计报表中,而所得税法可能会将这些项目进行调整或排除。

5.成本的确认时机:会计准则可能允许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时机与所得税法规定的时机不同,导致会计利润和税收利润之间的差异。

二、协调:1.税务递延资产和负债:企业在税务计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减税的情况,这就形成了税务递延资产。

而在会计准则中,这些递延计税差异需要进行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2.递延所得税费用: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将未计税差异计算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这样可以反映出会计利润和税收利润之间的差异。

3.财务报表的注记披露: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的注记中详细披露递延所得税的相关信息,如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等。

4.所得税计提的确认方法:企业需要根据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根据实际情况计提所得税费用,确保企业对未来应纳税额的合理估计与公司的财务报表一致。

三、影响:1.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的差异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之间存在差异。

因此,企业需要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的规定,确保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管理决策的影响: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的差异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管理决策。

企业需要评估会计准则和税法对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的影响,以便在制定决策时进行合理预测和规划。

3.税务风险的把控:企业需要充分了解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的规定,并配合税务机关的要求,遵守税法的规定,以降低税务风险。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与会计收入确认的差异及调整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与会计收入确认的差异及调整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收⼊确认与会计收⼊确认的差异及调整的情形有哪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确认。

税法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期确认收⼊的实现。

也说是说,税法不承认会计上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也就是投资⽅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确认⽇。

因此,被投资⽅实现净利润时,按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调减所得,反之调增;被投资⽅宣告分配利润时,按投资⽅冲减的投资成本调增投资收益,同时从免税收⼊⾓度再调减相同⾦额的所得。

例如,A公司分别购⼊甲、⼄企业各25%的股权,采取权益法核算。

假设A公司2013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甲企业2013实现利润100万元,⼄企业亏损60万元,甲企业宣布分配2012年度利润共计88万元,A公司可分得22万元。

会计上,A公司确认投资甲企业取得投资收益25万元(100×25%),确认投资⼄企业应分担的投资损失15万元(60×25%),并计⼊当年的利润总额10万元(25-15)。

税法规定,A公司持有的甲、⼄企业股份期间,被投资企业宣布分配的利润或当年的亏损,税收不予确认。

当年被投资企业宣布分配的股息22万元,应确认为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确认为免税收⼊。

(⼆)利息收⼊的确认。

会计准则对利息收⼊⾦额按权责发⽣制确认。

税法上,利息收⼊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应付利息的⽇期确认收⼊的实现。

例如,某企业将资⾦贷出,合同约定期限3年,每年租⾦2万,承租⽅于租赁期开始⽇⼀次性⽀付。

会计上,该企业于租赁期开始⽇将2万元记收⼊。

但税法规定,第⼀年该企业应调增所得4万,第⼆、三年各调减所得2万。

(三)租⾦收⼊的确认。

会计上,对经营租赁租⾦收⼊按照权责发⽣制确认收⼊的实现。

税法上,租⾦收⼊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应付租⾦的⽇期确认收⼊的实现。

确认租⾦收⼊时,款项收取与否不是关键,只要合同约定了收款⽇期⽆论约定收款期是否收到款,也不管收⼊是在什么时候取得的,都要确认为当期收⼊,不能按租⾦收⼊的相应归属期间分期计算收⼊。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摘要: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关系经历了从统一到差异、再到协作的动态发展过程,近两年,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法变革较大,这使得会计制度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变得越来越明显。

这些差异很可能导致国家税源的流失,并容易引起征纳双方的纠纷,造成纳税调整增多等问题,同时也会给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税务部门的征税工作带来成本的增加等负面影响。

通过对现代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分析来研究二者的有效协调,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可行途径。

关键词:会计制度;税法;差异及协调1 概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及会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的存在与我国不同时期的经济体制变革有较大的联系。

会计制度是会计工作所要遵循的规则和程序的总称,而税法则是国家法律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因而这两者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

尤其是新的所得税实行以来,这种差异就更明显了。

对于这种差异的存在我们应该客观地分析并加以协调,以下将详细分析这两者之间差异的表现形式、原因以及协调的具体措施。

2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表现形式2.1会计制度和税法在原则规定上的差异在基本准则规定上,企业的会计核算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然而,税法的规定却不完全承认权责发生制的适用性,其在企业的收入确认上倾向于权责发生制,而在费用的确认上却更倾向于采用收付实现制。

例如,在企业增值税的账户处理时,企业在明细科目上还必须设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子项目,由此可见,其会计处理并不完全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核算的,是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的。

这正是会计制度和税法在原则规定上的差异体现。

2.2新税法实施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资产要素等项目处理上的差异新税法施行后在资产要素核算上,会计制度和税法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的存在会影响资产要素的会计核算。

例如,会计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等资产要素的处理强调加速折旧与提前摊销资产,而税法则要加上一些限制性条件。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研究文献综述报告(Word最新版)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研究文献综述报告(Word最新版)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探讨文献综述报告通过整理的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探讨文献综述报告相关文档,渴望对大家有所扶植,感谢观看!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探讨文献综述报告一、前言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之间差异的存在由来已久,它是一个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大改革下,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经验了从高度统一到逐步分别到协调的动态发展演化的过程。

建国后我国长期实行支配经济体制,这一时期的会计与税收高度统一;20世纪90年头的会计与税收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两者的差异出现了日渐扩大的趋势;2001 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发布施行以后,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分别变得明显;自2006年起先,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继颁布及实施标记着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进一步分别,两者差异加剧扩大。

国内外学者对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差异的探讨始终没有停止过,有关税会问题的探讨不断升温的同时对两者差异协调可行性的关注也越来越亲密。

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适当分别可以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尽快接轨,提高会计信息国际可比性。

伴随着我国会计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系列的新制度、新法规相继出台将两者差异与协调的研讨推动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二、国内外探讨现状、发展动态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之间的差异并不是我国专有,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相像问题存在。

由于会计与税收制度涉及一个国家的主权,与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法律亲密相关,因此对此问题的探讨方向、重点和实行的措施各国都保持着自己国家的特色,没有一个完备的模式可供我国照搬照抄。

国外学者对此领域的的探讨比我国大约早了半个世纪,他们的探讨成果对我们深化开展探讨供应了贵重的思路,仍旧具有特殊巨大的借鉴意义。

(一)国外探讨现状1.国外对于差异客观性的探讨国外在探讨差异的存在时,很多探讨都显示税会差异从90年头晚期起先扩大。

浅谈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差异

浅谈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差异

浅谈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差异摘要:税务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财税关系到企业的效益。

但由于企业与国家财政税收的立足点不同,因此呈现的经济关系也不同。

本章主要分析了新收入原则下的税务收入、征税方式和其他税务收入原则,并指出了税务收入应当遵循会计政策的合法性和交易方式的合法性的基本原则,并根据五步法确定了会计所得税,并且围绕着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会计、税法、收入、差异前言:由于新冠疫情的肆虐,公司内部的利益争夺更加加剧。

在这个社会市场经济受到冲击的形势下,怎样增加公司的税收收入开始变成一种棘手的问题,而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和公司的经营效益密切相关,公司的收益也受到我国税收政策的影响,这就需要求公司的财务熟练掌握税收政策,避免公司在税务中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就需为公司做好税收规划。

目前,我国的财务会计与税法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冲突。

一般来说,会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分析企业的财务情况来保障企业的利益,主要是向企业的管理人员,即投资者等提供财务信息;这就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必须明确企业自身的会计核算问题与税法规定的收入问题,对企业的企业会计工作提出严格的要求,计算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税法的要求,并准确列报。

一、会计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的主要收人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获取的资金总流向或经济效益,该经济收益将引起公司股东权益的提高,与股东的实际投放资金没关系。

这涉及公司在推销产品时获取的利润,包括公司在提供产品时使用劳务而获取的相应利润。

同时,公司出让部分所有权而获取的利润,应当返回给收人。

目前关于流转税的立法、规章并未对公司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定义,但是依照《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的相关规定,依照公司的营业收入金额总量,可以分为推销商品、提供劳务收入、转移财产、股息、红利租金收入等股权性质投资收益,另外还有股息净收入、房租净收入、特许权利用费人均收入、承接社会捐助净收入、其他费用净收入,以及各种钱币性净收入和非货币性净收入。

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PowerPointPre

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PowerPointPre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 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和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 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 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 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
税法规定:对采用后进先出法的使用 提出了限定条件,即纳税人正在使用的存货 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应该相一致,从而限 制了纳税人对后进先出法 的任意使用。 3、存货跌价准备处理的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 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 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入管理费用。 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 扣除存价准备金。
二、投资收益处理的差异
(一)短期投资 1、股息处理的不同 会计制度规定: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利息,应 予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计入“应 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税法规定: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利息,应予实 际收到时,计入收入总额。 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处理的不同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 照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 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短 期投资跌价准备金。
2、折旧方法选择的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 年数总和法、双倍余数递减法。 税法规定:企业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采取直线折旧法;对待特殊设备经批准后可缩短折
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3、折旧年限确定的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 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
4、自产和委托加工产品在自用处理上的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自产和委托加工产品自用, 在会计处理上是按成本结转的,并不作为销售处理。 如基建工程、福利等部门领用原材料,按实际成本 或计划成本加上不予抵扣的增值税额等,借记“在建工 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 税法规定:企业净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 非生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 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该视同销售,应该按照税法 规定的办法确定计税价格。如果是外购产品用于投资、 分配和无偿赠送,按税法规定也视同销售处理。

试述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

试述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

试述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目前,我国施行的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在经济事项的确认、计量及操作方法的选择方面存在着广泛的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已经导致部分企业暗中实施偷税漏税行为,并将继续提高企业会计核算成本和征纳税双方遵从税法的成本。

为此,迫切需要从理论层面进行研究,寻求适当的对策,以解决差异在实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标签:会计制度差异一、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产生差异的原因1.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差异的根本原因一般而言,会计与税法之间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差异的大小取决于一个国家所奉行的财务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的趋同度或背离度,二者目标的趋同度或背离度又取决于该国所采用的会计模式。

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客观经济环境,即经济市场化程度、法律背景、企业制度、资本来源等。

这些因素共同确立了会计的服务对象,同时也制约着会计目标的走向。

因此,环境决定模式、模式决定目标、目标又决定差异,形成了环境决定差异的成因链条。

2.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差异的直接原因除了环境因素主导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外,在我国市场经济初步确立的条件下,会计与税法两大体系之间在追求各自目标的过程中日臻完善,客观上形成了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影响的关系。

同时,由于会计与税法服务的对象和目的不同、其基本前提和遵循的原则也必然存在差别,这是导致差异存在的直接原因。

二、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表现1.从会计核算原则与税法原则看两者的差异《企业会计制度》构建了指导企业会计核算的原则体系,主要包括客观性、实质重于形式、相关性等共计十三项原则。

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提出税前扣除的确认原则主要包括权责发生制、配比、相关性、合理性原则。

可见,税法与会计原则之间既有相容之处,又有不相容之处。

如果税负过高,侵蚀到了企业的资本,企业的持续经营便难以为继。

所以确定课税对象时,税法不能全然不顾会计原则。

同时,税法又不能完全遵从会计原则,因为一方面会计原则如果完全应用于税收法规,不利于保全税收或体现政策导向;另一方面多项会计原则的运用离不开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种判断含有一定的主观成分,并不能为税收部门所完全接受。

会计与税收的差别及所得税会计

会计与税收的差别及所得税会计

会计与税收的差别及所得税会计引言会计和税收是企业经营管理中两个不可分割的重要方面。

会计是企业内部的财务信息管理工具,用于记录和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而税收则是国家对企业和个人的财产、所得和交易等方面的强制性征收。

本文将讨论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别,并重点讨论所得税会计的相关内容。

会计与税收的差别定义和目标会计的定义是指通过记账和编制财务报表等手段,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记录、核算和报告的一门学科。

它的目标是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税收的定义是指国家依法对个人和企业的财产、所得和交易等方面征收的一种经济行为。

它的目标是筹集国家财政收入,保障国家的正常运转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范围和内容会计的范围主要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

财务会计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财务报表供内外部利益相关方使用。

成本会计关注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计算和控制。

管理会计关注企业内部管理决策所需的财务信息。

税收的内容广泛,包括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多个方面。

其中,所得税是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重点讨论所得税会计。

记录原则和方法会计的核心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和持续性假设。

会计通过采用会计准则和原则,记录和报告企业的财务情况。

常用的会计方法包括借贷记账法、会计周期法和货币计量法等。

税收的记录和计算方法受到国家税收法规的限制和约束。

税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标准,规定了税收的计算和申报程序。

企业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税务申报表和缴纳相应的税款。

所得税会计所得税基本概念所得税是企业根据其所得额需要缴纳的税款。

所得税的计算依赖于企业的会计利润和税法规定的所得税税率。

会计利润是按照会计准则和原则计算出的企业税前利润。

所得税会计的目的所得税会计的目的是按照税法规定,核算和报告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它不仅是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经营决策和税务筹划的依据。

所得税计算方法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会根据国家的税法规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会计与税收差异深度解析及实务操作

会计与税收差异深度解析及实务操作

会计与税收差异深度解析及实务操作以会计与税收差异深度解析及实务操作为题,本文将全面探讨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并介绍一些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会计和税收作为两个不同的领域,存在一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计算方法的不同:会计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追求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税收往往以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为准,追求最大限度的税收收入。

2. 记账要求的不同:会计要求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记账,主要追求收支平衡和会计核算的完整性;而税收往往要求按照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记账,主要追求纳税义务的确定性和税收合规性。

3. 报表要求的不同:会计报表主要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编制;而税务报表主要用于纳税申报和税务审核,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编制。

4. 时效性要求的不同:会计信息要求及时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一般按照月度或季度进行编制;而税务信息要求及时反映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纳税申报情况,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编制。

二、会计与税收的实务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和税收的差异性,合理运用会计和税收规则,以达到企业经营和税收管理的双重目标。

以下是一些实务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 利用差异优化税务筹划:由于会计和税收存在差异,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运用会计政策和税收规则,优化税务筹划,降低税负,提高企业利润。

2. 注意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变化:会计准则和税法都是不断变化的,企业需要及时关注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变化,确保会计和税收操作符合最新的要求。

3. 加强会计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会计和税务是密切相关的,企业应加强会计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和矛盾。

4.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和税收操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防范会计与税收风险。

5. 做好税务风险管理:会计和税收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企业应做好税务风险管理,遵守税法规定,避免税务风险对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不利影响。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会计与税收差异研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会计与税收差异研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会计与税收差异研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在年度结束后进行的一项重要税务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会计与税收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异,需要企业认真对待和处理。

本文将从会计与税收的角度,探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可能出现的差异,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会计和税收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异。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收入确认时间差异:会计准则和税法对于收入的确认时间有所不同。

会计准则强调以收入发生时的实现和确认为依据,而税法则强调以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时间为准。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会计和税收对于收入的确认时间可能存在差异。

2. 费用扣除差异:会计准则和税法对于费用的扣除标准和范围也存在一定差异。

会计准则要求根据公允价值和权责发生制来确认费用,而税法则要求根据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范围来确认费用。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会计和税收对于费用的扣除可能存在差异。

二、差异对企业的影响1. 纳税成本计算差异:由于会计和税收存在差异,企业需要分别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来计算纳税成本。

这就需要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进行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的调整,这将增加企业的税收成本和会计成本。

2. 税负差异调整:税收差异在企业汇算清缴中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由于税收差异是指会计所载明的应税所得额与税法确定的应纳所得税额之间的差额。

这部分差额需要进行调整,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进行处理。

3. 税务风险管理: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如果企业缺乏对会计与税收的差异的认识和控制,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处罚和税务风险。

企业需要加强对会计与税收差异的管理和风险控制。

三、解决差异的建议为了解决会计与税收的差异,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企业可以考虑以下几点建议:1. 加强内部协调:企业应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特别是财务、税务和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协调一致,减少会计与税收的差异。

会计与税法差异总结

会计与税法差异总结

会计与税法差异总结会计与税法是两个相互关联但又有一定差异的领域。

下面将从定义、目的、原则、对象、内容等方面进行总结,重点分析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一、定义1. 会计:会计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通过核算、计量、报告经济活动,为决策者提供经济信息的一种社会经济活动和技术体系。

2. 税法:税法是国家依法征收税款的规范,以维护和促进国家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法规体系。

二、目的1. 会计:会计的目的是通过记录、分类、核算和报告经济信息,提供给各种经济主体,以支持管理决策、评价经济绩效和满足财务报告的需要。

2. 税法:税法的目的是建立和规范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确保国家能够正常运转并为公共利益提供资源。

三、原则1. 会计:会计有一系列的原则,如真实性、谨慎性、连续性、收入确认、费用匹配等原则,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完整和可比性。

2. 税法:税法也有一系列的原则,如公平性、平等待遇、依法纳税、税收优惠等原则,以确保纳税人公平缴纳税款,同时鼓励和规范经济活动。

四、对象1. 会计:会计的对象包括各种经济主体,如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涉及各种经济活动,如生产、销售、投资、融资等。

2. 税法:税法的对象是纳税人,包括个人、企业、机构等,对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到的收入、利润、财产等进行征税。

五、内容1. 会计:会计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核算和报告,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等。

2. 税法:税法的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的种类、税基、税率、计算方法、纳税义务的确定、税收减免、税收追缴等方面的规定,以及纳税申报、征收、稽查等程序的管理。

综上所述,会计与税法在定义、目的、原则、对象和内容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会计着重于提供经济信息,支持决策和评价绩效,注重真实准确;税法着重于征收税款,维护国家经济利益,注重公平合法。

尽管会计和税法有不同的目标和要求,但两者又是相互依赖的。

会计提供的经济信息为税法实施提供了基础,税法的要求也影响着会计的核算和报告。

关于所得税会计中会计与税收处理不同造成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关于所得税会计中会计与税收处理不同造成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暂时性差异产生于以下几种情况
• • • • 资产账面价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负债账面价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举例说明资产的计税基础及差异
• 固定资产
– 取得时,入账价值=计税基础 – 后续计量,产生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举例说明资产的计税基础及差异
举例:200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3000万元,计 提坏账准备300万元。税法规定:只允许按照应收账款账面余 额的5 ‰计提的坏账准备税前抵扣,即:3000 ×5 ‰=15万 元。2006年资产负债表日:
①账面价值=3000-300=2700万元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所得税费用计算
•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两部分组成: 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当期应交所得税
税法上的利润
所得税费用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 调整减少额 – 递延所得税=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当期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 税负 债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增加
分析:①账面价值=360万元 [ 公允价值]
②税收计税基础=300 -300 ÷20 ×5=225万元
[ 账面价值360万元>计税基础225万元] 形成: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举例说明资产的计税基础及差异
– 其他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税法规定:资产的减值在转化为实 质损失之前,不允许税前抵扣。

递延所得税基础之税会差异

递延所得税基础之税会差异

递延所得税基础之税会差异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递延所得税也就是所得税会计,这个所得税会计在新的会计准则里也称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对会计与税收之间产生的差异,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列报做了具体的规定。

本系列基于会计知识体系与税法法规体系不一致的情况。

会计准则主要是为投资者,债权人服务的,而税法主要是为国家服务的,两者所服务的目标不一样,就会导致双方在收入的确认、成本费用、列支和扣除等方面产生差异。

这种差异是一种什么样的差异?如何对这个差异产生的资产和负债进行确认和计量?这是所得税会计准则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接下来首先会介绍税会差异中产生的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的区别。

在暂时性差异里又分为时间性差异和其他暂时性差异,那么它们的区别又在哪?再然后,对于暂时性差异,在会计核算上会产生一个所谓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又是怎么进行会计核算的?(*铂略注: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请参考相关系列报告)这张关于会计税收之间产生的差异归纳表里,首先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因为会计跟税收在确认收入和成本费用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只影响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

而暂时性差异,是分时间性差异和其他暂时性差异的。

时间性的差异里,归纳为确认时间不同造成的差异;影响若干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这就跟永久性差异不一样了,永久性差异只影响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时间性差异要影响若干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它通常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对于其他暂时性差异,这种差异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意思是不计入利润总额。

其他暂时性差异还包括企业合并等。

其他暂时性差异跟时间性差异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其他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但相似之处是,它也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这张表还有一个汇总,就是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中的时间性差异都是影响利润总额的,或者是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所以涉及到当期的纳税调整,而只有其他暂时性差异都不涉及到当期的纳税调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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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二、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 的区别与联系
利润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间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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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二、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 的区别与联系
暂时性差异包括所有时间性差异-从利润表形成时 间性差异的,从资产负债表角度形成暂时性差异 如分期收款销售:
所得税核算的程序: •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计算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当期变动金额 •确认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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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结合税法中对于资产税 务处理规定确定 负债的计税基础—结合税法中对于可税前扣除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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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应享有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会计: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确认损益 税法:不调整投资成本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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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长期股权投资 税收: 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是否 需计算交纳所得税,取决于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 税税率是否高于被投资单位
会计处理:2004年计入损益
税收处理: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一、所得税核算的基本理念
按照应付税款法:
税收: 利润总额 预计保修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2004 1000 200 1200 (396) 604 2005 1000 (200) 800 (264) 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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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
税收:投资企业出售股权时,出售所得价款与投资成本之间差 额一般应全额交税 例:企业持有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200万元, 初始投资成本为1800万元。投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25%,被投资单位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假定出售价款 为2600万元. 会计收益=2600-2200=400万元 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金额=2600-1800=800万元,按照投 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25%全额计征所得税
•除包括所有时间性差异外,暂时性差异还包括计入 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的影响 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成本 期末市价 1000万元 1080万元 80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0 贷:资本公积 80 从利润表角度不形成时间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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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二、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 的区别与联系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会计: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价值变动进权益 税收:出售时一并计算应税所得 CA TB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00 1000 暂时性差异=200 关注: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所得 税影响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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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权益法
联营企业投资 合营企业投资
子公司投资 • 重大影响以下,不存在 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无 法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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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应享有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会计与税收的确认金额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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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后续计量
如果税法规定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则全部坏 账准备均构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CA TB 应收账款 1500 2000
暂时性差异=-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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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持有至到期投资 会计: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税收:认可实际利率法,不存在差异 CA TB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00 1200 暂时性差异=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资本公积 66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66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借:资本公积 200 贷:投资收益 200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66 贷:资本公积 66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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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成本法、权益法 • 成本法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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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持有至到期投资 会计: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税收:认可实际利率法,不存在差异 CA TB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00 1200 暂时性差异=0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33 33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持有至到期投资 确认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CA 1000
TB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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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初始确认:会计与税收均作收入处理 应收账款 暂时性差异=0 CA 2000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T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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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后续计量 会计:账面价值为扣除坏账准备后的金额 税收:计税基础为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抵扣 的坏账后的金额 CA TB 应收账款 1500 1990 暂时性差异=-490万元
3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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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当期确认国债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50 贷:投资收益
利润表
50
投资收益
50
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形成永久性 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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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持有至到期投资
CA 3050
TB 3050
暂时性差异=CA-TB=0
从利润表考虑的永久性差异,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的本质:当期发生会对以后期间计税产 生影响的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一、所得税核算的基本理念 如果确认递延所得税,则:
税收: 利润总额
预计保修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 2004 1000 200 1200 2005 1000 (200) 800
会计: 当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 净利润
(396) 66 670
(264) (66) 670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40 40 CA 1240 TB 1240
暂时性差异=0
34 34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会计: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价值变动进权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资本公积 1000 1000 200 200
35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举例: •甲企业2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部分项目 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情况如下:
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 存货 预计负债 总计
账面价值
2600000 20000000 1000000
计税基础
2000000 22000000 0
差异 应纳税 可抵扣 600000
2000000 1000000 600000 3000000
4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一、所得税核算的基本理念 2.权责发生制原则
交易事项发生以后,与其相关因素均应计入 所属会计期间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所得费用 净损益
5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一、所得税核算的基本理念 例1:某公司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为1000万,2004 年预计了200万元的产品保修费用,实际支付 发生于2005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CA TB
1080
1000
暂时性差异=80万元 暂时性差异较时间性差异的范围更广泛
22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二、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 的区别与联系
•从利润表角度形成永久性差异的,从资产负债表角 度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例: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的国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举例: •假定甲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6年 利润总额为750万元。该企业当年会计与税收之 间差异包括以下事项: (1)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2)税款滞纳金60万元 (3)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60万元 (4)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00万元 (5)因售后服务预计费用100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收入
利润表 1000
资产负债表 长期应收款 1000
借:长期应收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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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二、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 的区别与联系
长期应收款
CA 1000 TB 0
暂时性差异=1000万 时间性差异=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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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二、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 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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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
暂时性差异—包括所有时间性差异及其他不构成时 间性差异但对未来期间计税会产生影响的事项 永久性差异—其影响仅限于发生当期,不形成暂时 时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应交所得税 的计算,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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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费用的规定确定
未作为资产、负债列示的项目计税基础的确定 (开办费、广告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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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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