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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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与公司定立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条员工离职方式
一、辞职:员工本人自愿离开公司,要求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退:公司或部门要求员工离开公司,并与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退休:员工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而退离原岗位,并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章离职管理权限
第一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包括:京、深、沪三地机构)员工的离职流程业务处理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第二条管理总部、管理总部所属营业部、直属营业部员工的离职流程业务处理,由当地的管理总部人力资源部或管理总部所属营业部、直属营业部的行政岗位负责办理。
第三章辞职、辞退申报
第一条辞职申报:本人需提前30天提出书面报告。报告应包含辞职原因、辞职时间、辞职去向等内容。
第二条辞退申报:相应部门需提前30天提出书面报告。报告应包含辞退员工的基本情况、工作鉴定、辞退理由、辞退时间、经济补偿意见等内容。
第四章审批流程(流程图附后)
第一条辞职审批程序:
一、公司总部各部门副总经理及一般员工辞职:(图一)
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会签意见,再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部门副总经理及主管级以上人员则需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总经理辞职:(图一)
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会签意见,再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三、管理总部及所属营业部员工辞职:
(一)管理总部及所属营业部一般员工辞职:(图二)
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经所属部门负责人或营业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管理总部人力资源部会签意见,再报管理总部总经理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电脑和财务人员还需经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和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
(二)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管理总部所属营业部副总经理辞职:(图三)
则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由所属营业部及管理总部总经理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会签意见,再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三)管理总部总经理,管理总部所属营业部总经理辞职:(图三)
则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交人力资源部会签意见,再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四、直属营业部员工辞职:
(一)直属营业部一般员工辞职:(图四)
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经所在营业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经纪业务总部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电脑和财务人员还需经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和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
(二)直属营业部副总经理辞职:(图三)
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由所在营业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经纪业务总部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会签意见,再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三)直属营业部总经理辞职:(图三)
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纪业务总部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会签意见,再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第二条辞退审批程序:
一、公司总部辞退员工:
(一)公司各部门辞退部门副总经理及一般员工:(图五)
由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会签意见,再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二)公司辞退各部门总经理:(图六)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结果提出书面报告,再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二、管理总部及所属营业部辞退员工:
(一)辞退管理总部及所属营业部一般员工:(图七)
由所在部门或营业部提出书面报告,交管理总部人力资源部会签意见,报管理总部总经理签署意见,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电脑和财务人员还需经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和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
(二)辞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管理总部所属营业部副总经理:(图八)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报告,由所在所属营业部和管理总部总经理会签意见后,交经纪业务总部会签意见,再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三)辞退管理总部正总经理,管理总部所属营业部正总经理:(图八)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报告,交经纪业务总部会签意见,再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三、直属营业部辞退员工:
(一)辞退直属营业部一般员工:(图九)
由营业部提出书面报告,报经纪业务总部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电脑和财务人员还需经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和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
(二)辞退直属营业部副总经理:(图八)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结果提出书面报告,由所属营业部及管理总部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交经纪业务总部会签意见,再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总经理签署意见。
(三)辞退直属营业部正总经理:(图八)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报告,交经纪业务总部会签意见,再报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总经理签署意见。
第三条办理期限
员工在正式提出辞职书面申请后,员工所在部门应在3个工作内报知公司各级人力资源部。
离职审批手续履行完毕,各级人力资源部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本人,并提供《员工离职登记表》、《员工离职指引》。
员工在领取《员工离职登记表》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各项业务的交接工作办理完毕。
员工在人力资源部为其出具调出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应将人事关系的调出手续办理完毕。
第五章员工离职处理
第一条员工离职处理流程
辞职、辞退员工离职审批手续履行完毕后:
辞退员工由公司各级人力资源部或营业部相关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领导与其进行离职访谈,请其完成《离职人员调查问卷》,并填写《离职访谈报告》。
辞职员工由公司各级人力资源部或营业部相关工作人员负责与辞职员工进行离职访谈,请其完成《离职人员调查问卷》,并填写《离职访谈报告》。
公司各级人力资源部为离职员工(包括辞职、辞退、退休)提供《员工离职登记表》、《员工离职指引》。员工持《员工离职登记表》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如下业务的交接工作:
一、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交接,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收回电脑设备、取消其上网帐号、公司内部信箱及电话,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三、综合管理部负责收回文件欠件、办公桌椅、衣柜、文件柜的钥匙、车辆、结清集体宿舍费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四、研咨询部负责收回借阅的资料,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