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商户运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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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商户管理制度

联营商户管理制度

联营商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联营商户管理,保障公司和商户的合作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联营商户是指与公司签约合作的商户,共同经营商铺,共享资源,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联营商户管理制度是公司与商户协商一致签订的商业合作协议,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分账比例等具体细节。

第四条联营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诚信经营,开展合作。

第五条公司及联营商户应当建立合作平等、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提高经营效益。

第二章合作模式第六条联营商户可选择自建商铺,加盟已有商铺,或者共同投资开设新商铺。

第七条共同承担风险:联营商户在经营中遇到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包括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第八条共享资源:公司为联营商户提供优质的商品资源、人才资源、物流资源等支持。

第九条共同合作:联营商户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后,必须按照协议内容共同开展经营活动,共同参与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

第十条共同分账:双方根据具体协议约定的分账比例,共同享有经营收益。

第三章合作协议第十一条合作协议应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分账比例、风险承担等具体细节。

第十二条合作协议应签署合作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合作双方单位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作协议一旦签署,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联营商户须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和规范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联营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依法纳税,不得以任何形式逃税或者欺骗。

第十六条联营商户应遵守公司的价格政策,不得私自调整商品价格,以免影响品牌形象。

第十七条联营商户必须定期向公司报送销售数据、盈亏情况等经营信息,并接受公司的审核和监督。

第十八条公司有权对联营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分账结算第十九条分账结算是指双方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分账比例,将经营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联营商管理制度模板

联营商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营商户的经营行为,保障联营商户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合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联营商户,包括但不限于超市、便利店、专卖店等。

第三条联营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

二、商户准入与退出第四条联营商户的准入条件:1.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4.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第五条联营商户的退出条件: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公司规章制度;2. 经营业绩连续三个月低于公司要求;3.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经营;4. 公司认为有必要退出的其他情况。

三、经营管理第六条联营商户应按照公司统一要求,规范商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七条联营商户应自觉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八条联营商户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联营商户应定期向公司报送经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额、库存、客流量等。

四、合作与沟通第十条联营商户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经营能力。

第十一条联营商户应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反馈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联营商户进行走访、检查,了解商户经营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权益与责任第十三条联营商户享有以下权益:1. 获得公司提供的商品、服务及培训;2. 享有公司提供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支持;3. 享有合理的利润空间;4. 享有合法权益保护。

第十四条联营商户应承担以下责任:1. 按时缴纳合作保证金;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公司规章制度;3. 确保商品质量,承担售后服务责任;4. 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联营商户管理制度经营标准范文

联营商户管理制度经营标准范文

联营商户管理制度经营标准范文联营商户管理制度经营标准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联营商户的经营行为,保护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联营商户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营商户是指与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经营的商户。

本公司为了共同发展,与联营商户共同承担风险和分担利润。

第三条联营商户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履行合作协议,按照本制度约定的经营标准进行经营。

第四条本公司负责对联营商户进行监督和管理,监督并指导联营商户合法经营,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服务。

第二章联营商户的入驻与退出第五条联营商户的入驻需经过本公司的审批。

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经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第六条联营商户应当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和信誉度,经过公司的严格考察和评估,符合要求的商户方可入驻。

第七条联营商户应当向本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作为合作期间的履约保障。

保证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联营商户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公司有权终止与其的合作,并追缴保证金:1. 严重违反合作协议的规定;2. 经营情况长期不达标;3. 连续两个月未按时缴纳合作款项。

第三章经营标准第九条联营商户应当按照本公司要求的经营标准进行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 经营场所的整洁与安全;2. 商品的品质与价格合理;3. 客户服务的热情与周到;4. 促销活动的实施与宣传;5. 营业时间的合理安排;6. 商品库存的控制与管理;7. 顾客投诉的及时处理;8. 经营数据的及时报送。

第十条联营商户应当按照本公司要求的经营标准进行定期培训和学习,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本公司将定期对联营商户进行经营能力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必要的管理指导和支持。

第四章经营行为的约束第十二条联营商户不得从事以下经营行为:1. 以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获取利益;2. 违反价格法规定,进行价格不当竞争行为;3. 偷税漏税行为;4. 不合理拒绝接受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5. 违反员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6. 恶意诋毁竞争对手或本公司的商誉。

商家联营管理制度

商家联营管理制度

商家联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家联营管理,促进商家间的合作与共赢,提高联营项目的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家联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家为了共同经营某一项目或者关联的多个项目而建立的合作关系。

第三条商家联营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商家联营协议,积极开展合作,共同维护商家联营的正常运营。

第四条商家联营应当采取市场化运作和风险共担原则,共同经营,共同分担成本和风险,实现利润共享。

第五条商家联营的具体合作内容、权责义务、利润分配等应当在商家联营协议中明确约定。

第二章商家联营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六条商家联营成员应当按照商家联营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的经营管理职责。

第七条商家联营应当设立领导小组或经营管理机构来协调、指导和管理商家联营的具体事务。

第八条商家联营的合作方应派专人负责联营项目的日常管理、市场营销、财务审计等工作。

第九条商家联营成员应当按照商家联营协议的规定履行对联营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第三章商家联营的经营管理第十条商家联营的经营管理应当以市场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满足顾客需求,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第十一条商家联营成员应当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渠道,提高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第十二条商家联营成员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确保联营项目的合法合规运营。

第十三条商家联营成员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市场风险,减轻经营压力,保障联营项目的稳定发展。

第四章商家联营的成本和利润分配第十四条商家联营合作方应当按照商家联营协议的规定按比例共担联营项目的成本,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分配利润。

第十五条商家联营成员应当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制度,确保成本和利润的合理分配。

第十六条商家联营成员应当按照商家联营协议的规定及时结算利润,确保利润的正常分配。

第十七条商家联营成员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对商家联营的财务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五章商家联营的信息共享和合作交流第十八条商家联营成员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制度,共享市场信息、顾客反馈、产品销售等相关信息,共同提高联营项目的经营效果。

联营商管理规范

联营商管理规范

联营商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联营商是指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特定领域内合作经营的商家。

为了规范联营商的经营行为,提高合作效率,确保双方利益,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合作协议1. 合作协议是联营商与公司之间的法律文件,双方应在签订协议前详细商讨合作事项,并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2. 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限、合作范围、合作方式、权益分配、违约责任等条款,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

三、合作管理1. 联营商应遵守公司制定的经营政策和规定,确保合作活动符合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品牌形象。

2. 联营商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向公司提交经营报告、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以便公司进行监督和评估。

3. 联营商应配合公司进行市场调研、产品推广等活动,提高产品知名度和销售额。

四、产品管理1. 联营商应确保所售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伤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 联营商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库存管理,合理安排进货和销售,避免过量积压或者缺货现象的发生。

3. 联营商应严格遵守产品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调整产品价格,确保价格合理公正。

五、市场推广1. 联营商应积极参预公司组织的各类市场推广活动,如促销活动、展览会等,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额。

2. 联营商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店面陈列和广告宣传,确保产品形象和品牌形象的一致性。

3. 联营商应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六、培训支持1. 公司将为联营商提供必要的培训支持,包括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提升联营商的经营能力。

2. 联营商应积极参预培训活动,提高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

七、绩效评估1. 公司将定期对联营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销售业绩、服务质量、市场推广等方面。

2. 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将赋予相应的奖励或者处罚措施,以激励联营商的积极性和提高经营水平。

八、违约处理1. 如果联营商违反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合作、终止合作等。

餐饮联营商户管理制度

餐饮联营商户管理制度

餐饮联营商户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1.1 为了规范餐饮联营商户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餐饮联营商户管理,确保餐饮生产经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2.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负责餐饮联营商户管理的相关人员。

3. 职责分工3.1 餐饮联营商户管理相关人员应当根据职责分工进行相应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 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管理实施情况。

- 运维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及维护餐饮联营商户的设备、环境等。

- 培训人员:负责培训相应工作人员有关管理制度及运营方面的知识。

- 安全人员:负责餐饮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4. 具体管理内容4.1 餐饮联营商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拥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注册要求; - 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 每日开展环境卫生清理,确保餐具、用品卫生洁净; - 提供健康安全食品,不得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厨师须具有相应的餐饮烹饪证书,烹制过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2 餐饮联营商户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 按定价标准销售,不得采取非法收费及欺诈行为; - 不得自行改变经营方式,如增设业务,整改装修等; - 保证窗口区域通透,方便管理和消防工作; - 无上级许可,不得独立评、招标及进口大件用品、设备等; - 不得将食品、用品、设备等借出、出售、挪作他用等。

5. 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5.1 按照相关法规,对于违反规定的餐饮联营商户进行处罚,并负责巡查摸排,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5.2 餐饮联营商户的过错责任由负责人承担,并对造成损失的范围进行清理及赔偿。

5.3 如有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6. 制度解释6.1 本管理制度由XX公司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6.2 本管理制度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

7. 结语以上是本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餐饮联营商户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严格遵守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保障食品、环境卫生安全,避免相关责任追究。

超市联营区管理制度

超市联营区管理制度

超市联营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超市联营区的管理,保障联营商户的合法权益,提升超市整体形象和经营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超市联营区是指超市与商户之间签订合作协议,由商户租赁超市一定区域开设店铺,实行零售业务的一种合作模式。

第三条超市联营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商户和超市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超市联营区管理应遵循市场规律,激励商户创新,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双方的共赢发展。

第二章联营商户的准入与退出第五条超市联营区的招商工作由超市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招商对象应符合超市所规定的行业门类和经营品类要求,经营品牌及经营理念符合超市整体定位。

第六条联营商户准入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户注册资料、经营品牌介绍、经营计划等,由超市进行审核。

第七条联营商户需签订联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经营期限、租金标准、服务内容等事项。

第八条联营商户准入后,应按照联营协议规定的时间开店营业,如需延迟开业,需提前向超市提出申请并经同意。

第九条联营商户在营业过程中,如违反联营协议约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超市有权根据约定进行惩罚,甚至终止合作。

第十条联营商户退出需提前与超市协商,按照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并完成相关结算工作。

第三章联营区管理第十一条超市联营区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超市专门部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招商、租赁、巡查、检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联营区的布局与装修需符合超市整体风格和形象,商户需按照超市的规定进行布置。

第十三条联营区的库存管理应规范有序,商户需按照超市的要求进行库存清点、监管和补货工作。

第十四条联营区的价格管理应合理公平,商户需严格按照超市的价格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第十五条联营区的服务管理应亲切周到,商户需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需求。

第四章联营区促销与宣传第十六条超市联营区的促销活动由超市统一规划,商户需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促销商品和服务。

第十七条联营区的宣传工作由超市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投放、活动举办、客户关系维护等。

联营店铺管理制度模板

联营店铺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营店铺的管理,保障各方权益,提高店铺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联营的店铺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联营双方的利益。

第二章店铺选址与装修第四条店铺选址需符合市场需求,交通便利,人流量大。

第五条店铺装修风格应统一,符合品牌形象,装修标准由联营双方共同商定。

第六条店铺装修费用由联营双方按比例承担,具体比例在联营合同中明确。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七条店铺经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八条店铺经营品种、价格、促销活动等需经联营双方协商一致。

第九条店铺管理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市场敏感度,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条店铺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店铺财务独立核算,每月向联营双方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店铺收入、支出、利润分配等按联营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店铺不得挪用、侵占联营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店铺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由联营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五条店铺员工需遵守店铺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十六条店铺管理人员需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章物资管理第十七条店铺所需物资由联营双方共同采购,确保质量。

第十八条店铺物资入库、出库、报废等需严格记录,定期盘点。

第十九条店铺物资不得私自挪用、侵占,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店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店铺员工需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店铺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联营双方共同商定处理方式。

第二十四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调整价格、挪用资金、泄露商业秘密等。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联营双方共同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联营双方所有。

档口联营管理规章制度

档口联营管理规章制度

档口联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口联营管理,规范档口联营经营行为,维护联营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档口联营是指相邻或相互关联的几个档口共同经营一种业务或产品的经营模式,共同享有利润和承担风险。

档口联营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合法经营。

第三条档口联营应保持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强沟通合作,共同发展。

第四条档口联营应当坚持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独立自主、公平正义的原则,遵循市场竞争规则,维护联营共同利益。

第五条档口联营经营者应当遵守联营协议,共同遵循本规章,保证联营经营的有序进行。

第六条档口联营的具体管理以本规章为准则,联营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制度。

第二章联营协议第七条档口联营双方在联营开始前应签订联营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约定联营事宜。

第八条联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联营目的:双方达成的共同意愿和目标。

(二)联营方式:联营双方共同经营的档口、产品或服务等。

(三)资金投入: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资金投入比例和方式。

(四)利润分配:联营经营期间的利润分配比例和方式。

(五)经营管理:双方各自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六)风险分担:双方面临经营风险时的应急措施和分工。

(七)违约责任:双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和处理方式。

(八)协议变更: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应当经联营双方协商一致。

(九)协议解除:联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联营关系时的处理方式。

第九条档口联营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联营协议,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协议内容。

第十条联营协议的签订必须在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旦协议生效即为双方的法律约束。

第三章联营资金管理第十一条档口联营双方应当按照联营协议约定的资金投入比例和方式进行资金管理,确保联营经营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联营资金的使用必须用于联营经营活动,不得挪用、私分、冒领或进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联营资金的监管应由联营双方共同负责,实行双重审计,保证资金的安全和透明。

餐饮联营店管理规章制度

餐饮联营店管理规章制度

餐饮联营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餐饮联营店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餐饮联营店是指由多家餐饮企业联合经营的餐饮服务场所,其各方平等合作,独立经营的联营形式。

第三条餐饮联营店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餐饮联营店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加强自律管理,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条餐饮联营店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日常经营行为。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六条餐饮联营店的各方应当共同参与经营管理,共同承担经营风险,确保联营店的正常经营。

第七条餐饮联营店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口味,合理制定经营计划,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餐饮联营店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来源和去向,加强财务监管,防止财务风险。

第九条餐饮联营店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的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餐饮联营店应当制定员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餐饮联营店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给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餐饮联营店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消费者的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三章各方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餐饮联营店的各方在联营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作关系互惠互利。

第十四条餐饮联营店的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出资,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分配经营收益。

第十五条餐饮联营店的各方应当共同参与经营管理,共同承担经营风险,确保联营店的正常经营。

第十六条餐饮联营店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换或更换合作方,未经其他联营方同意,不得私自转让合作份额。

第十七条餐饮联营店的各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合作期满后如有继续合作意愿,应当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八条餐饮联营店的各方应当保守合作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合作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

联营商管理制度模板

联营商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营业务管理,维护公司及联营商的共同利益,确保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开展联营业务的商户,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供应商、代理商、服务商等。

第二章联营商户资格第三条联营商户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合法经营资格;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3. 具有稳定的商品供应能力或服务能力;4. 接受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联营商户的申请与审核:1. 联营商户应向公司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商业信誉证明等;2. 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颁发联营商户资格证书。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五条联营商户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维护市场秩序;2. 严格履行合作协议,确保商品或服务质量;3.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擅自更改商品或服务内容;4. 定期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据、库存情况等。

第六条联营商户的商品或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2. 包装规范,标识清晰;3. 价格合理,不得哄抬物价;4. 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七条公司对联营商户进行监督和管理:1. 定期检查联营商户的经营状况,确保其符合合作协议;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联营商户,有权暂停或终止合作;3. 对表现优秀的联营商户,给予奖励。

第四章合作协议第八条联营商户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合作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合作期限;2. 商品或服务内容;3. 价格及结算方式;4. 违约责任;5.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联营业务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商铺联营管理制度

商铺联营管理制度

商铺联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铺联营经营管理,促进商铺联营经营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铺联营经营管理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商铺联营经营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遵循自愿互利、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商铺资源整合、品牌联合、市场开发等方面的合作。

第四条商铺联营经营管理应树立共赢理念,强化市场开拓、品牌建设、服务质量和产品创新,提高商铺联营的整体竞争力。

第五条商铺联营经营管理应加强与其他商户、商业地产合作伙伴的协议管理,促进合作共赢。

第六条商铺联营经营管理应加强风险管理,规范合作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提高合作效率。

第二章合作内容第七条商铺联营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资源整合。

商户通过联合经营,实现共享资源,降低单一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二)品牌联合。

商户联合经营,形成统一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市场开发。

商户共同开发市场,拓宽销售渠道,提高销售业绩。

(四)产品研发。

商户联合研发产品,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市场吸引力。

(五)资金共享。

商户分享运营资金,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风险共担。

商户共同承担业务风险,增强应对市场波动能力。

(七)服务互补。

商户提供互补服务,提高商铺联营的整体服务水平。

第八条商铺联营合作内容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商户自身情况,进行灵活配置,以实现最大化效益。

第三章联营合作方式第九条商铺联营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一)加盟。

商户签订加盟合同,利用联合品牌形象和服务体系进行合作。

(二)经销。

商户作为经销商合作,共同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三)股东合作。

商户作为股东进行合作,拥有一定的股权份额,参与经营决策。

(四)合资合作。

商户共同出资,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进行合作经营。

(五)合作开发。

商户合作开发特定项目,共同投入资源开发市场。

(六)联合营销。

商户联合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活动。

超市与联营商户管理制度范文

超市与联营商户管理制度范文

超市与联营商户管理制度范文超市与联营商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超市与联营商户之间的经营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提升超市经营管理水平,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超市权益保护1. 超市享有对联营商户的选配权,有权拒绝合作与解除合作关系。

2. 超市有权对联营商户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商户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 超市对联营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评估,并根据综合评定结果进行奖惩措施。

三、联营商户的权益保护1. 超市应向联营商户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得与其他商户进行垄断协议或限制竞争行为。

2. 超市应提供良好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并按时提供必要的维护和设备更新。

3. 超市对于联营商户之间的纠纷,应积极协调解决,不得偏袒一方。

四、合同约定1. 超市与联营商户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营事项。

2. 合同中应包含货物进出入、价格、结算、退货、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约定。

3.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对合同进行周期性的检查、修订和续签。

五、货物供应与结算1. 联营商户应向超市提供真实、合格的货物,确保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超市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联营商户提供货物。

3. 支付结算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进行,超市应及时结算联营商户的货款。

六、经营管理1. 联营商户应按照超市的规章制度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擅自改变货物价格。

2. 联营商户应对商品进行合理陈列,保持货架整洁有序,并定期更换过期或损坏的商品。

3. 联营商户应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商品采购,并及时更新货源,保持商品的新鲜度和多样性。

七、促销活动1. 超市与联营商户可以共同进行促销活动,提升产品知名度和销售额。

2. 促销活动应提前经过双方协商,并明确责任分工和投入资金。

3. 超市不得要求联营商户强制参与促销活动,但可以提供相应的宣传支持。

八、违约责任1. 联营商户如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超市有权采取相应的违约行为,包括扣除保证金、限制供应等。

超市与联营商户管理制度

超市与联营商户管理制度

超市与联营商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超市与联营商户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超市经营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超市管理1. 超市应当依法获得相关经营许可,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超市应当经营正规产品,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3. 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库存管理等,保证超市正常运营。

4. 超市应当保持清洁整齐的经营环境,提供良好的购物体验。

5. 超市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三、联营商户管理1. 联营商户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合法合规经营。

2. 联营商户应当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产品,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3. 联营商户应当依据合同规定按时交纳联营费用,并保持良好的信誉。

4. 联营商户应当积极参与超市组织的促销活动,提高产品知名度和销售额。

5. 联营商户应当遵守超市制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卫生规范、队列管理等,保持商户环境整洁,提高服务质量。

四、超市与商户的权利和义务1. 超市有权对联营商户的产品质量和价格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商户整改。

2. 超市有权对联营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提高联营商户经营水平。

3. 联营商户有权要求超市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服务支持,提高合作效率。

4. 联营商户有义务向超市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信息,合作共同促进销售增长。

5. 联营商户有义务遵守超市的管理制度,配合超市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保障超市经营秩序。

五、违约处理1. 若超市发现联营商户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影响超市经营的情况,超市有权停止合作,并要求商户赔偿超市的损失。

2. 若联营商户发现超市违反合同约定或严重影响商户经营的情况,商户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超市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对于违约行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并如有争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六、其他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超市所有。

以上便是超市与联营商户的管理制度,希望双方能够共同遵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超市经济和商户经营的稳步发展。

联营商管理规范

联营商管理规范

联营商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联营商是指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公司经营场所内经营自己的业务的商家。

为了确保联营商的经营活动与公司的整体经营目标相一致,提高管理效率,保障顾客的满意度,制定联营商管理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二、联营商入驻流程1. 联营商申请:联营商向公司提出入驻申请,包括商家基本信息、经营范围、经营理念等。

2. 资质审核:公司对联营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3. 合作协议签订:公司与联营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联营商培训:公司对联营商进行培训,包括产品知识、销售技巧、服务标准等。

5. 联营商入驻:联营商正式入驻公司经营场所,开始经营活动。

三、联营商管理要求1. 经营范围:联营商的经营范围必须与公司的业务相符,不得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冲突的产品或服务。

2. 产品质量:联营商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3. 价格公正:联营商的定价必须公正合理,不得进行价格欺诈行为。

4. 服务标准:联营商必须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礼貌待客、及时响应顾客需求、解决问题等。

5. 店面形象:联营商的店面形象必须整洁有序,符合公司的品牌形象要求。

6. 宣传推广:联营商必须遵守公司的宣传推广政策,不得擅自进行宣传活动。

7. 经营数据报告:联营商需要按照公司要求及时上报经营数据,包括销售额、库存情况等。

8. 合规经营:联营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四、联营商管理措施1. 定期检查:公司将定期对联营商进行检查,包括店面形象、产品质量、服务标准等方面。

2. 培训支持:公司将不定期为联营商提供培训支持,帮助其提升经营能力。

3. 奖惩机制:公司将根据联营商的经营情况进行奖励或处罚,激励其积极经营,同时惩罚违规行为。

4. 经验分享:公司将组织联营商之间的经验分享会,促进彼此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5. 投诉处理:公司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顾客对联营商的投诉,并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

联营商场管理制度

联营商场管理制度

联营商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营商场的管理,促进商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商场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联营商场是指由多家商家联合经营的商场,包括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形式。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联营商场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条联营商场应当依法进行经营活动,遵循市场规则,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障顾客的权益。

第五条联营商场管理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斥其他商家。

第六条联营商场应当注重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关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

第七条联营商场应当注重员工培训和企业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八条联营商场应当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九条联营商场应当制定明确的招商政策,依法依规进行商家招募活动。

第十条商家入驻联营商场需具备相关资质,符合大众消费需求,不得经营违法违规商品或服务。

第十一条联营商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商品管理制度,规范商品进货、上架、陈列等流程,确保商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商家应当遵守联营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营业时间。

第十三条联营商场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品销售的商家进行严格监管,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四条商家在联营商场内进行促销活动,应当事先向商场管理部门报告并获得批准。

第十五条联营商场应当加强对商家的服务质量监督,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处理并给予回复。

第三章经营行为第十六条联营商场商家不得串通涨价,不得在商品质量、服务承诺等方面欺骗消费者。

第十七条联营商场不得随意调整商家租金,应当根据市场行情和商家经营状况进行公平调整。

第十八条商家在联营商场内不得进行损坏公共设施、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

第十九条商家在联营商场内不得擅自改变店铺结构、外观或使用商场共用空间。

第二十条商家在联营商场内不得进行噪音、污染等行为,影响商场环境和其他商家经营。

第二十一条联营商场应当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不当经营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商城联营商铺管理制度

商城联营商铺管理制度

商城联营商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城联营商铺经营行为,保障商城联营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商城联营商铺的品牌形象和经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商城规定、合同约定和本管理制度,按照“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诚实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经营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第四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文明礼貌对待消费者。

第五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喜好,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第六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店铺知名度和美誉度,开展有效的促销活动,吸引更多消费者前来购买。

第七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加大环保力度,推行绿色经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为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八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加强与商城管理方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商城的良好秩序,共同推动商城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商城联营商铺的入驻和退出第九条商城联营商铺欲入驻商城,需满足商城规定的入驻条件,向商城管理方提交相关资料,并签订入驻协议。

第十条商城联营商铺的退出需提前向商城管理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商城管理方同意后,按照约定程序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一条商城联营商铺存在违约行为或经营不善导致连续亏损,商城管理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要求其退出商城。

第十二条商城联营商铺申请退出商城后,需完成清理库存和结算款项等手续,按规定时间撤离商铺,不得擅自离场。

第三章商城联营商铺的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保证商品的价格真实、标示清晰,遵守商品价格法规定,不得擅自变更价格或进行虚假宣传。

第十四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安全,准确标示产品品牌、产地、规格等信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五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遵守商城规定的营业时间,按时开店、打烊,不得私自停业或提前关门。

联营商户运营管理规定

联营商户运营管理规定

联营商户运营管理规定甲方:乙方:为共同促进XXXX商场(以下简称“商场”)的繁荣发展,达到双方合作共赢,不断提高和完善商场的经营管理和商业信誉,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方(甲方)特针对联营商户做出以下规定:一、商品的管理规定1. 联营商户所售商品不得出现以下情形:1.1. 三无产品(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1.2. 质量不合格商品;1.3. 无售后保证的商品;1.4. 假冒伪劣及侵权的商品;1.5. 食品类无质保期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商品;1.6. 未经授权的正品商品;1.7.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如出现以上情况,我司可立即将该商品从专柜撤离,商品撤离期间联营商户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赔偿、投诉等),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撤离商品于保管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联营商户自行承担。

2.联营商户商品进入商场销售前,需先由联营商户递交售价规划到商品管理部办公室经审核批准后录入零售系统,商品信息录入系统后打印销售条码标签并加盖物价员章。

若未经审批私自销售的,联营商户应支付我方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次;自我方提出警告之日起 3 日内,联营商户仍未整改的,我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联营商户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

二、店铺的管理规定1. 我方对联营商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款、统一制签标准;2. 各联营商户不允许私自对商品进行调价、打折、垫付等各种违规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需向我方主管部门经理或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3. 各联营商户应在我方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私自销售未经批准的商品,否则我方有权将其所售审批外的所有商品做下架处理;4. 各联营商户的员工不得在商场内对顾客使用不文明用语,应避免和游客发生正面冲突,在持有怀疑或处于困难时,应请示我方相关部门主管/经理后处理;5. 各联营商户员工严禁在店铺内吃东西、玩手机、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聚众聊天等与经营无关的行为;6. 各联营商户不允许使用污辱、威胁的语言或行为,禁止骚扰、欺骗或歧视同事等违法、违规行为;7. 各联营商户员工应当在每天营业前10分钟在工作群里以照片的形式反馈到岗状态,并于结业后半小时内在工作群里汇报今日业绩达成情况。

商家联营管理制度内容

商家联营管理制度内容

商家联营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促进商家之间的合作与联盟,最大限度地提高双方的利益和竞争力,制定本商家联营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是商家与商家之间的联营合作框架和规范,旨在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作行为,实现共赢发展。

二、联营合作方的选择1.商家联营合作方应具备法人资格,是合法合规的经营主体。

2.商家联营合作方应具有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和销售能力,有一定的行业经验和资源积累。

3.商家联营合作方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管理素质,能够保持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4.商家联营合作方应能够保证按照约定的合作方式和标准开展业务,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

三、联营合作模式1.商家联营合作的实施主要采取合作发展、资源共享的模式,合作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2.商家联营合作的方式主要包括产品联合销售、品牌联合推广、市场合作推广等多种形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合作内容和方式。

3.商家联营合作的目标主要是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和市场占有率,增加客户粘性,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实现协同效应和共赢发展。

4.商家联营合作应建立合作联盟机制,明确联营合作的分工和责任,设立专门的合作管理团队,建立有效的合作联络及信息沟通机制。

四、联营合作的实施1.商家联营合作的实施应遵循合作协议签署、合作计划制定、实施跟踪、绩效评价等程序,确保合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2.商家联营合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定位、销售目标、推广策略、销售培训等方面,双方应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

3.商家联营合作的绩效评价主要从销售额、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多个层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合作策略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4.商家联营合作的周期一般为一年,双方在合作期内要定期召开联营合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调整策略,及时解决合作中的实际问题。

五、联营合作的保密与保护1.商家联营合作的双方应签署保密协议,保护双方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和合作计划等重要资料安全。

2.商家联营合作的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遵守商业道德,不得泄露对方商业机密、侵犯对方商标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商家联营管理制度范文

商家联营管理制度范文

商家联营管理制度范文商家联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家联营的管理行为,明确各方的权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家联营是指两个或多个商家通过共同合作,共享资源和风险,共同开展业务,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营方式。

第三条商家联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商家联营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商家联营的稳定和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四条商家联营应当形成合作共赢、互利共生的局面,实现效益最大化,共同推动合作伙伴的发展。

第五条各方参与商家联营应当互相尊重,平等合作,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共同分享利润与红利。

第六条商家联营的具体事项应当根据合作伙伴的实际情况和联营协议的约定进行具体分工和管理。

第七条各方应当通过合作伙伴会议、联席会议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联营业务的讨论和决策,促进信息共享和沟通。

第八条商家联营不得利用联营关系侵占他人利益,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商家联营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第九条商家联营的组织结构包括商家联营合作伙伴委员会和商家联营管理办公室。

第十条商家联营合作伙伴委员会是商家联营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商家联营合作伙伴共同参与管理。

第十一条商家联营合作伙伴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商家联营的发展战略、制定联营项目规划、审核商家联营的重大事项、决策商家联营的发展方向等。

第十二条商家联营管理办公室是商家联营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商家联营的运营管理。

第十三条商家联营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包括:负责商家联营合作的日常事务、协调各方的合作事宜、监督商家联营的执行情况、处理商家联营的纠纷等。

第三章商家联营的合作方式和约定第十四条商家联营的合作方式主要包括联营合作、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等。

第十五条商家联营合作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方案,确保各方的合理利益。

第十六条商家联营合作方应当充分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市场调研和市场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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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商户运营管理规定
甲方:
乙方:
为共同促进XXXX商场(以下简称“商场”)的繁荣发展,达到双方合作共赢,不断提高和完善商场的经营管理和商业信誉,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方(甲方)特针对联营商户做出以下规定:
一、商品的管理规定
1. 联营商户所售商品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1. 三无产品(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
1.2. 质量不合格商品;
1.3. 无售后保证的商品;
1.4. 假冒伪劣及侵权的商品;
1.5. 食品类无质保期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商品;
1.6. 未经授权的正品商品;
1.7.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如出现以上情况,我司可立即将该商品从专柜撤离,商品撤离期间联营商户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赔偿、投诉等),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撤离商品于保管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联营商户自行承担。

2.联营商户商品进入商场销售前,需先由联营商户递交售价规划到商品管理部办公室经审核批准后录入零售系统,商品信息录入系统后打印销售条码标签并加盖物价员章。

若未经审批私自销售的,联营商户应支付我方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次;自我方提出警告之日起 3 日内,联营商户仍未整改的,我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联营商户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

二、店铺的管理规定
1. 我方对联营商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款、统一制签标准;
2. 各联营商户不允许私自对商品进行调价、打折、垫付等各种违规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需向我方主管部门经理或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各联营商户应在我方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私自销售未经批
准的商品,否则我方有权将其所售审批外的所有商品做下架处理;
4. 各联营商户的员工不得在商场内对顾客使用不文明用语,应避免和游客发生正面冲突,在持有怀疑或处于困难时,应请示我方相关部门主管/经理后处理;
5. 各联营商户员工严禁在店铺内吃东西、玩手机、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聚众聊天等与经营无关的行为;
6. 各联营商户不允许使用污辱、威胁的语言或行为,禁止骚扰、欺骗或歧视同事等违法、违规行为;
7. 各联营商户员工应当在每天营业前10分钟在工作群里以照片的形式反馈到岗状态,并于结业后半小时内在工作群里汇报今日业绩达成情况。

各联营商户必须遵守商场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

除另有规定外,如违反以上任意一条规定,联营商户按照50元/次/条为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仪容仪表及商店卫生
1. 各联营商户进入商场,在各自的区域内进行销售作业,必须按我方要求穿着工服、佩戴工牌,并保持工服的整齐、清洁,下班后应及时更换工服,工服不得带离商场,员工离职时须将工服交回,如有遗失或损毁须由员工本人或联营商户按照正价赔偿;
2. 女员工提倡化淡妆,禁留奇异发,男员工发不过耳、不准留胡须,男女员工均不得染彩色头发;
3. 员工上岗不得配戴耳环等夸张饰品,我方商业部需要节日特别着装的情况除外;
4. 商铺内地面保持洁净、无障碍物,店铺外本着“门前三包,门前各三米”原则,故需在商场开门前后保持地面洁净无污渍,货架底部以及可移动货架底部保持“白色纸张擦过无灰痕”要求,墙壁天花等处无蜘蛛网,促销美陈布置时的残留物资清除干净,保持原有颜色墙面,如遇污损可联系工程及时修补;营业时间自有区域保持卫生清洁;
如违反以上任意一条规定,由联营商户按照20元/次/条为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日常行为规范
1. 按照商场营业时间准时上下班,准时参加晨会;如遇请假则提前两日报备给
区域主管且保证不空岗、缺勤(迟到、早退或在工作时间内私自外出30分钟以上视为空岗);
2. 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出现如下行为:打盹瞌睡、玩手机、看书报、吃零食、店内大声喧哗或仓库吸烟、酒后上岗、无故闲逛、串岗、坐岗、脱岗游戏、超过2人以上聚岗聊天等;
除另有约定的,以上违反任意一条,第一次提出警告并开具整改单,第二次则由联营商户按照50元/次/条为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日常服务规范
1. 联营商户应礼貌待客,举止得体;与游客交谈应亲切,对游客提出的询问和要求要耐心解答,解答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寻求主管帮助;
2. 与游客相遇,要主动挥手问好;与游客同行,应礼让游客先行;未及时主动问好、礼让游客者;
3. 拾遗不报或向客人索要小费或财物;与游客发生争执,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商场名誉受损、经济损失者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追责,除追回经济损失外,我方有权根据联营合同的约定与联营商户解除合作关系;
4. 未执行岗位工作流程或服务标准,造成游客对服务不满或投诉的;
5. 对商场游客应一视同仁,热情接待,不应有不得体言行造成客人投诉;
以上违反任意一条,联营商户按照50元/次/条为标准支付违约金,累计出现2次以上(含),我方有权通知联营商户对该员工进行开除不再聘用。

六、商品、仓库安全规范
1. 未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条例,采购三无商品、无食品保质期商品等造成恶劣影响;
2. 未严格遵守联营合同相关商品质量、安全内容,违反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3. 各联营商户仓库应保持关闭并上锁,同时保持仓库卫生洁净,所有货箱需标明箱号并封闭放置于货架上;垃圾桶、卫生洁具摆放门后并明示,地面不得出现纸屑、一级包装箱等杂物以及私人物品(背包、衣物);仓库必须严格遵守商场安全消防相关要求,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出现非售卖食品及拆封食品饮料,不得在仓库内进食及吸烟;
4. 危害我方财产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行为,除依法承担国家法律责任还需承担我方财产损失及名誉损失费用,具体赔偿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我方确定;
除另有约定的,以上出现任一条由联营商户按照200元/次/条为标准支付违约金,我方并有权按照联营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追责直至解除联营合同。

七、诚实信用规范
1. 私自收受商品销售款,未及时交予收银员录入系统者,联营商户应当按照违规当日营业额的20倍承担违约责任(当日营业额20倍≤10000者,以10000元为准),若两次违反我方规定,我方有权根据联营合同的约定解除联营合同停止双方合作;
2. 发生游客投诉时,推诿、躲避、逃跑或隐瞒事情真相,未及时上报不积极配合客服部等相关部门对投诉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处理的工作者,按照联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由联营商户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我方的损失;情节严重的,我方将直接解除联营合同;
3. 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督办人员在检查工作状态时,态度恶劣,并有顶撞、辱骂、恐吓和报复等行为之一者,按照联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由联营商户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我方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我方将直接解除联营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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