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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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06]77号【发布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06.12.30【实施日期】2006.12.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龙政办发〔2006〕7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ОО六年十二月三十日龙胜各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一)自治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自治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

会议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主持。

参加会议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会议内容:县安监局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全县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部署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一季度的会议内容还要包括:总结上年安全生产工作,表彰上年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本年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县安委办工作会议每月召开1次,时间为每月10日左右。

参加会议人员:矿山企业、危化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建筑施工单位、运输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会议内容:通报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研究行业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向县安委会提出对策建议。

(三)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议县安监局局务会议每周召开1次,时间为星期一。

会议内容:小结上周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本周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今后安。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8•【字号】龙政办发[2010]63号•【施行日期】201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6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龙胜各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为贯切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精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将桂林市列为首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为充分调动全民创业的积极性,全面推进我县创业型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发展战略,按照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扩大创业扶持对象,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社会环境,形成鼓励创业社会氛围,激发劳动者创业激情,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目标任务通过两年的创建,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等五大创业保障体系,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局面。

到“十一五”期末,新增创业孵化基地1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1个;创业型示范社区1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品牌基地1家,规模以上种养经济实体35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000户以上;新增私营企业120户以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稳定经营一年以上达到70%。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县交通局等部门关于龙胜各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县交通局等部门关于龙胜各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县交通局等部门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06]25号【发布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06.04.17【实施日期】2006.04.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县交通局等部门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06〕2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自治县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龙胜各族自治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经国务院同意,由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解决当前渡口渡船安全隐患,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龙胜各族自治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治县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OO六年四月十一日)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安全的水上交通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121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立足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和监督机制,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部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认真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进一步稳定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减少水上交通事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1•【字号】龙政办发[2008]54号•【施行日期】2008.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08〕5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ОО八年六月十一日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编制原则1.4 适用范围2 基本情况2.1 自然情况2.2 社会经济情况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3 危险区、安全区划分4 组织指挥体系4.1 组织指挥机构4.2 职责和分工5 监测通信及预警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5.2 实时监测5.3 通信5.4 预报预警6 转移安置6.1 转移安置6.2 转移安置纪律7 抢险救灾7.1 抢险救灾人员组织7.2 抢险救灾工作内容8 保障措施8.1 汛前检查8.2 宣传教育及演练8.3 防汛纪律8.4 防汛值班制度8.5 落实责任制度9 其他事项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河流分布图(略)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区、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6•【字号】桂政办发[2010]81号•【施行日期】201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8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主任:杨道喜自治区副主席副主任:李新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鸿起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文起洁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成员:张红伟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潘文峰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邱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高枫自治区教育厅厅长纳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陈一平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蒙旭富自治区纪委常委、正厅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黄瑞平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卫福喜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李杰云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蒋明红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田凤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冯振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唐标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潘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杨焱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郭绪全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莫一平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林金文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唐正柱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李国坚自治区卫生厅厅长潘世庆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韦树奉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蒙建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宋家浩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陆瑞华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剑波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邓于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朱日荣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黎志逘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李明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叶建进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陈家良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芮宏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黄显阳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覃武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文东旭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施汉飞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陈锦祥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余利民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副局长罗永魁自治区农垦局副局长谈爱和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韦慧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劳王枢自治区地震局副局长文扬思自治区黄金管理局副局长李国凯自治区海事局局长黄文标广西煤监局局长廖钦南方电监局广西电监办副主任张千里南宁铁路局局长刘卫民民航广西安全管理局局长廖志刚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廖立勇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程践知广西军区副参谋长冯广立武警广西总队副总队长袁建辉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马德文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何朝阳广西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郑京华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吴文贾广西日报社副总编辑秦克俊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党委副书记凌华生广西电视台副台长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自治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14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自治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14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自治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自治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1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深入推行依法行政,维护法制政令的统一和权威,保持政策的持续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我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范有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34号)、《桂林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市政〔2009〕37号)的有关规定要求,县法制办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县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已审议通过,现将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凡未列入保留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附件:清理后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1、《龙胜各族自治县微型水电站管理规定》(龙政发〔2004〕9号)2、《龙胜各族自治水电开发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龙政发〔2004〕11号)3、《龙胜各族自治县水电开发建设管理补充规定》(龙政发〔2004〕12号)4、《南山水电工程库区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费兑付管理暂行规定》(龙政发〔2004〕39号)5《南山水电工程库区移民搬迁安置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龙政发〔2004〕40号)6、《南山水电工程库区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龙政发〔2004〕41号)7、《龙胜各族自治县国有企业改革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龙政发〔2004〕43号)8、《龙胜各族自治县职工住房工龄补贴实施细则》(龙政发〔2004〕45号)9、《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管理暂行办法》(龙政发〔2005〕1号)10、《龙胜各族自治县加强县城集贸市场消防安全面管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发〔2005〕22号)11、《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规划管理办法》(龙政发〔2005〕23号)12、《龙脊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龙政发〔2005〕30号)1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龙政发〔2005〕41号)14、《龙胜各族自治县限制在县城燃放烟花爆竹的暂行规定》(龙政发〔2006〕4号)15、《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暂行规定》(龙政发〔2006〕23号)16、《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龙政发〔2006〕30号)17、《龙胜至温泉二级公路工程征地拆迁实施办法》(龙政发〔2007〕10号)18、《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校产管理的通知》(龙政发〔2007〕16号)19、《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桑江北区开发征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龙政发〔2007〕37号)20、《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摩托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龙政发〔2007〕39号)21、《龙胜各族自治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龙政发〔2007〕50号)22、《芙蓉河电站库区房屋拆迁实施方案》(龙政发〔2008〕16号)23、《龙胜各族自治县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龙政发〔2008〕35号)24《龙胜各族自治县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龙政发〔2008〕42号)25、《龙胜各族自治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龙政发〔2008〕47号)——结束——。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王书琼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龙政干[2010]8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王书琼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龙政干[2010]8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王书琼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正文:----------------------------------------------------------------------------------------------------------------------------------------------------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王书琼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龙政干〔2010〕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王书琼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韦建军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商贸局副局长,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吴建华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商贸局副局长,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张毅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商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10年10月起计算),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诸玉年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杨奇文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王宪在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周培强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10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何明高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10年10月起计算),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李强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姜成林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10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杨盛椿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曾祥林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刘曼萍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招商促进局局长职务;杜宏坤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招商促进局副局长职务;秦志军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其龙胜各族自治县招商促进局副局长职务;梁明轩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昌伟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江显华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粮食局局长;蒋承德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慧军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廖修革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10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吴克文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10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黄有旺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余启平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10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赖源峰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10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谌永莲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副科职,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10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李永君同志任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院院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10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免去曾波同志的龙胜各族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蒋晖同志的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1•【字号】龙政办发[2010]58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5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整顿全县河道管理秩序,规范采砂经营活动,确保沿岸道路、河堤等基础设施和农田、房屋等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集中开展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抓好全县河道采砂秩序整顿,加强河道堤防管理,切实提高我县河道安全行洪、度汛能力,使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理、制止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采、乱倒、乱排、乱建等违法违规现象,并形成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在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最大限度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的同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沿岸农田、公路、堤防等重要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重点(一)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乱堆、乱倒、乱排、乱建和影响公路大桥安全,影响水利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各种威胁河堤安全和破坏公共设施安全违法行为。

(三)依法整顿河道公路沿线的采砂场点,坚决取缔违法违规和达不到采砂加工条件要求的加工场点。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5•【字号】龙政发[2010]19号•【施行日期】2010.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龙政发〔2010〕1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为便于联系工作,现将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杨通鸣县长:领导并主持自治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贲黄文常务副县长: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协助负责机构编制、审计、监察工作和负责人事劳动保障、改革发展、民族事务、财税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县城桑江北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政务中心、监察局、审计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含物价局)、统计局、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县城桑江北区开发办公室。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公路局、人民银行灵川县支行龙胜营业室、银监办、中国农业银行龙胜县支行、广西龙胜农村合作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胜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胜支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韦秋燕副县长:负责教育、文化、卫生、计生、体育、新闻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化局、体育事业管理中心、广播电视局、档案局、妇儿工委。

联系:共青团、妇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

巫忠泽副县长:协助分管县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招商促进局。

古晓峰副县长:协助负责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

分管:区、市扶贫工作队。

协助分管扶贫开发办、文化局。

粟宁群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科技、扶贫、民政、老龄等方面工作。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防震减灾“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防震减灾“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10]119号【发布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0.12.27【实施日期】2010.1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11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体系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龙胜各族自治县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体系建设方案防震减灾“三网一员” (即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工作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中处于特殊的地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推进“三网一员”建设,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震减灾行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地震局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震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我县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防震减灾三大战略要求,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各方面资源,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中的重要作用。

我县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市政府的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设置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构建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科普宣传网,即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体系。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0.18
•【字号】龙政办发[2010]95号
•【施行日期】2010.10.1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农村环境综
合整治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曾小明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阳庆国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粟建广自治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梁昌群龙胜镇镇长
张荣军和平乡乡长
陈定彬自治县龙脊管理局局长
杜桂生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余启平自治县发改局副局长
廖克业自治县监察局副局长
梁朝标自治县国土局副局长
何明高自治县建设局副局长
何成敏自治县水电局副局长
廖克勤自治县审计局副局长
黄有旺自治县环保局副局长
黄功林和平乡副乡长
杨海生龙胜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环保局,粟建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统计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评估分析制度的通知【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07]20号【发布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07.04.03【实施日期】2007.04.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统计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评估分析制度的通知(龙政办发〔2007〕2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统计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评估分析制度》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七年四月三日龙胜各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统计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评估分析制度为全面掌握我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切实把《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到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统计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评估分析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统计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评估分析制度。

一、应急管理工作年度总结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部门,要按照《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对本乡、镇,本部门每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年度总结的主要内容是:值守应急、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与运转、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与演练、突发公共事件防范与处置、应急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科普宣教与培训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从应急管理理论出发,不断提高年度工作总结的理论水平,既要讲成绩、讲措施,更要认真提炼,形成对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原则和经验;既要找出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要从理论出发,探求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与措施。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分工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分工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2•【字号】龙政办发[2010]59号•【施行日期】2010.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分工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5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为便于联系工作,现将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分工通知如下:周功文主任:主持县政府办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财务、人事、机要、保密工作,侧重对应杨通鸣县长的工作。

周如松副主任:负责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工作,分管政府办第一秘书股、岗位责任考评、三个文明考核、人大议案(批评、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联系贲黄文常务副县长分管的各部门工作。

王珺珩副主任:分管政府办第二秘书股、政府办女工工作,联系韦秋燕副县长分管的各部门工作。

阳庆国副主任:分管政府办工会、信息、调研工作,联系曾小明副县长分管的各部门工作。

吴伟汉副主任:分管年鉴、政府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联系粟宁群副县长分管的各部门工作。

蒋文明副主任:分管信访联席工作,联系马玉生副县长分管的各部门工作。

廖修革(应急办副主任):分管城乡清洁办,协助应急工作,联系蒋伟宁副县长分管的各部门工作。

李贵卿副主任:主持县城桑江北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蒙永军副主任:主持党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刘曼萍副主任:主持自治县招商促进局工作。

梁刚副主任:主持县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项目办公室工作。

曹彰茂副主任:主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工作。

杨艳琼副主任:主持县接待办工作。

黄继业副主任:主持县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吴克文(督查室副主任):负责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工作。

廖炳奉主任科员:负责县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协助吴伟汉副主任联系粟宁群副县长分管的各部门工作。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10]58号
【发布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01
【实施日期】2010.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整顿全县河道管理秩序,规范采砂经营活动,确保沿岸道路、河堤等基础设施和农田、房屋等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集中开展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抓好全县河道采砂秩序整顿,加强河道堤防管理,切实提高我县河道安全行洪、度汛能力,使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理、制止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采、乱倒、乱排、乱建等违法违规现象,并形成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在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最大限度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的同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沿岸农田、公路、堤防等重要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7•【字号】龙政办发[2010]48号•【施行日期】2010.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4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现将调整充实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杨通鸣自治县县长副主任:贲黄文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韦秋燕县委常委、自治县副县长、宣传部部长粟宁群自治县副县长曾小明自治县副县长马玉生自治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成员:周功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周如松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珺珩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阳庆国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伟汉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蒋文明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潘权意自治县经贸局局长蒋承德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周恩平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何彦泽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余杰略自治县教育局局长杨海标自治县总工会常务主席赵勇飞自治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胡春华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杨盛林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秦峰自治县财政局局长陆全民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蒙荣祥自治县建设局局长曾波自治县交通局局长刘凯锋自治县农业局局长周艳红自治县文化局局长吴耿心自治县卫生局局长邓龙禄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粟建广自治县环保局局长温举强自治县林业局局长祝义自治县水电局局长赵丽明自治县广播电视局局长李慧军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龙宪忠自治县体育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卓飞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胜分局局长黄会成自治县旅游局局长邓劲军自治县工商局局长兰佩松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林军自治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江显华自治县粮食局局长何瑞琪自治县市容局局长陈定彬自治县龙脊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蒋桂龙胜公路局局长梁远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胜支公司经理潘家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胜支公司经理梁昌群龙胜镇镇长张荣军和平乡乡长陆安阳泗水乡乡长杨伟华江底乡乡长杜柳顺马堤乡乡长黄有能伟江乡乡长吴健平等乡乡长黄秋明乐江乡乡长粟永锋瓢里镇镇长梁德锋三门镇镇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安委办),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主任由蒋承德同志兼任。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整治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整治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10]50号【发布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0.06.08【实施日期】2010.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5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2010年4月9日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局联合召开的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区、市人民政府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龙胜县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及桂林市经济工作会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全区环保会议精神,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以下简称“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巩固污染减排成效,为推进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一)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放行为,提高重金属污染治理水平,严肃查处重金属违法企业,从源头上防止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9•【字号】龙政办发[2010]42号•【施行日期】201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4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促进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提高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全体成员的事故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自治区安监局和桂林市安监局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九个“安全生产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和重要部署,全面推动2010年“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有关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良好的安全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三贴近”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弘扬安全文化,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活动时间: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重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重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10]10号
【发布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19
【实施日期】2010.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
组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的实施,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杨通鸣自治县县长
副组长:贲黄文自治县副县长
成员:周功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如松自治县。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3•【字号】龙政办发[2010]109号•【施行日期】2010.12.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10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曾小明自治自治县副县长副组长:阳庆国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祝义自治县水利电力局局长曾波自治县财政局局长成员:唐荣达自治县水利电力局副局长邓龙禄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梁钦川自治县气象局局长秦开义勒黄水文站站长梁昌群龙胜镇镇长张荣军和平乡乡长陆安阳泗水乡乡长杨伟华江底乡乡长杜柳顺马堤乡乡长黄有能伟江乡乡长吴健平等乡乡长黄秋明乐江乡乡长粟永锋瓢里镇镇长梁德锋三门镇镇长领导小组各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唐荣达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员:王卓城、陈黛茹(电话:7515305)。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0.09
•【字号】龙政办发[2010]92号
•【施行日期】2010.10.0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地名公共服
务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65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地名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民发〔2009〕87号)及桂林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加快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专项事务的通知》(市民发〔2010〕35号)等文件精神,有效推进我县地名规划的各项工作,确保地名规划工作落到实处。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粟宁群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吴伟汉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范道宁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王宪在自治县建设局副局长
杜桂生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仁炳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廖代明自治县市容局副局长
兰建群自治县邮政局副局长
蒋利妮自治县电业公司副总经理
邓佳平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
柳映昭龙胜公路局副局长
杨秀能龙胜镇武装部长
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邓佳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罗从云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方案的实施、协调、经费落实等各项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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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县安全生
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10]48号
【发布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27
【实施日期】2010.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现将调整充实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杨通鸣自治县县长
副主任:贲黄文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韦秋燕县委常委、自治县副县长、宣传部部长
粟宁群自治县副县长
曾小明自治县副县长
马玉生自治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周功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周如松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珺珩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阳庆国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伟汉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文明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权意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蒋承德自治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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