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01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课件PPT

合集下载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全)(含)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全)(含)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全)”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1.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制作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全)”。

1.2课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识、合同类型及特点、合同签订与履行、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合同价款2.1甲方应支付乙方制作课件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2甲方支付乙方费用的方式为: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费用,课件制作完成后支付剩余50%的费用。

三、课件制作时间及交付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课件的制作。

3.2乙方制作完成后,应将课件以电子版形式交付给甲方。

四、知识产权4.1课件制作过程中,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技术、素材等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2课件制作完成后,甲方享有课件的使用权,但不得将课件转让、出租、出借、复制、传播给第三方。

五、保密条款5.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对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保密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_______年终止。

六、违约责任6.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费用的,应自违约之日起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计算方法为:逾期付款金额×0.05%。

6.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课件制作的,应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计算方法为:合同总价款×0.05%。

七、争议解决7.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

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
合同终止
当工程完工或合同到期时,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合同。在终止合同时,应当对工程 进行验收,并对工程款、质量保证金等进行结算。
04
工程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合同违约风险
总结词
合同违约风险是工程合同管理中常见的一种风险,可能导致 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力,给双方带来损失。
详细描述
合同违约风险主要包括承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质量、 规格完成工程,或者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等。为 了防范这种风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等相 关条款。
纷。
案例二:某高速公路建设的合同履行纠纷
总结词
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多方协调解决
详细描述
该案例中,由于地质条件变化和工程 量增加,高速公路建设的合同履行出 现了纠纷。各方通过友好协商,重新 调整合同内容,加强现场协调,最终 顺利完成工程。
案例三:某房地产项目的合同变更与索赔
总结词
合同变更处理得当,索赔合理解决
合同索赔风险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索赔事件,可能导致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风险。
详细描述
合同索赔风险主要包括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等原因引起的索赔事件。为了防范这种风险,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索赔处理方式和程序,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索赔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
总结词
合同争议解决是工程合同管理中不可避 免的一个环节,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争 议,可以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合作关系。
合同履行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程服务、材料、 设备等,并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合同变更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 更。此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确保合同内容与实际情况 一致。

《工程合同管理概论》PPT课件

《工程合同管理概论》PPT课件

合同的真正形成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经济贸易的发 展而形成的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的管理制度。 1)合同制度与国际贸易的发展 国际贸易最早出现于12~15世纪的西欧。 20世纪80年代后,信息革命的到来,以技术贸易 和商品贸易为标志的新型贸易形式异军突起,逐渐成 为国际贸易的两个主要方面,使合同制度也逐渐形成 和丰富起来。 2)现代化大规模的商品生产与流通需要合同制度。 合同作为一种企业之间横向联系的法律工具,是 现代化大规模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高度发展的结果。

工程项目合同具有五个构成要素: (1)合同的彼此一致性; (2)报酬原则; (3)合同规章; (4)合法的合同目的; (5)依据法律确定的合同类型。
2019年4月7日星期日
2. 工程项目的合同体系 在这个体系中,业主和承包人是最重要的。 (1)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 与业主签订的合同通常被称为主合同。 (2)承包人的主要合同关系 (3)其它方面的合同关系 ①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②设计单位、供应单位也可能有分包; ③承包人有时承担部分工程的设计任务,他也 需要委托设计单位; ④如果工程的付款条件苛刻,承包人需带资承 包,他也必须订立贷款合同; ⑤联营合同
建设工程 施工管理 监理 风险管理
项目管理的母学科
2019年4月7日星期日
动态控制原理
2019年4月7日星期日
二、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纠偏措施
组织措施
调整组织结构;任务分工、 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 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项目目标 动态控制 纠偏措施
管理措施
调整进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改变施工管理;强化合同 管理 落实加快工程 施工进度所需 的资金
经济措施
技术措施

2019年4月7日星期日

工程合同管理 第一章1 副本精品PPT课件

工程合同管理 第一章1  副本精品PPT课件
运输合同中的运费由谁支付。 涉及安装拆卸工程的费用如何结算。
合价或总价最好用数字的大写形 式表示
数量
价款或 报酬
双双方方责责任任义义务务及及 其其违违约约责责任任
解决争议 办法
落款
注意
所有的义务,均应有义务的履 行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和违约 责任与其对应;
例如:按时交租。 乙方每月5号16:00之前将
仲裁委员会
设立 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 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组成 仲裁员由有关法律、经济贸易专家、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由3名仲 裁员组成仲裁庭,三名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 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 定。
甲方、乙方的判断
属于惯例的范畴 一般资产或服务的最终所有者为甲方
主体的签署:要确保唯一性
主体之间订立 合同的形式
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相关联系方式等 法人:名称、注册地址、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
常用联系方式等 注意:签订合同时主体信息最好在合同开始位置
客体
内容
数数量量
尾 差
磅 差
例 如
价款或 报酬
双方责任义务及 其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 办法
落款
尾差就是末尾数字的差别。某些数值的计算采用的 是精确到小数点后第几位(一般是第二位)采用四 舍五入。在采用四舍五入的过程中,往往出现前后 小数点后面数值不一致的情况,所以需要调整。
交货时磅差不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没有主管部门规定 的由当事人约定)的范围的,不按多交或少交论处,双方 互不退补;超过规定范围的磅差,按照实际交货数量与 计算多交或少交的数量。
合同规定500±5:在此范围内双方互不退补,若超过此 范围,为509时,买方补交9个单位的钱,为491,则卖方 需退给买方9单位的钱,以正常品位基数计算多交少交的 数量。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培训课程(PPT共 75张)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培训课程(PPT共 75张)


4.是进行监理的依据和推行监理制度的需要 建设监理制度是工程建设管理专业化、社会 化的结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 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施工 合同来确立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 是以订立施工合同为前提和基础的。
第二节 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济法律关系中必须包括 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施工合同主体是 建设单位(发包人、甲方)和建筑安装施工单位 (承包人、乙方),客体是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内容就是施工合同的具体条款中规定的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 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 干道,满足施土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 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 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批 文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 路交通、爆破作」色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 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工程施工的管理应当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地 方有关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对工程施工中监 督和管理,施工合同也是其重要依据。不订立 施工合同将给施工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3.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培育、发展和完善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手段是施工管理体制 的主要方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维系 市场运转的主要因素。因此,培育和发展市场 要培育合同(契约)意识,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和 实行招标投标制度都是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基础 的,不建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建筑市场的培 育和发展将无从谈起。
第 4章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主要教学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施工合同概述 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

工程合同管理.ppt

工程合同管理.ppt
问题:
1.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起算?
2.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间?
案例分析
案例2
甲乙两人为同胞兄弟,哥哥在外地工作,弟弟与父母 住在一起,1999年、2000年其父母相继去世。父母去世后, 弟弟将父母的50万元存款独自占有。2003年6月,哥哥知道 父母有50万元存款后,向弟弟提出这笔钱应由兄弟两人继承 的要求,弟弟不同意。哥哥又分别于2004年10月,2005年6 月,2005年12月向弟弟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但均因弟弟不 同意未达成协议。哥哥无奈于2006年5月向法院起诉,要求 继承父母遗产。弟弟以哥哥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拒绝。
三、诉讼时效
(3)中断 指在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出现,阻碍时效的
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规无效,待中断事由 消除后,其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 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案例分析
案例1
协议终止: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协商解除法律关系 规范的权利义务,致使该法律关系归于终止。
违约终止:指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 抗力,致使某类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
一、合同法律关系
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的客观现象和事实 称之为法律事实。
行为: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 的不作为。
(2)中止 指在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出现,阻碍权利人提
起诉讼,法律规定暂时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待阻碍诉讼 时效的法定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继续进行,累计计算。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 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双份)

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双份)

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课件内容1.1 课件主题:工程合同管理1.2 课件时长:不少于30分钟1.3 课件形式:PPT演示文稿1.4 课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工程合同概述(2)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3)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4)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5)工程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7)案例分析及二、课件交付2.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课件的制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2.2 课件制作完成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完整的PPT课件文件,包括课件演示文稿、相关图片、图表等素材。

三、费用及支付3.1 甲方应支付乙方制作课件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2 甲方支付乙方50%的费用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3.3 课件制作完成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50%费用。

四、知识产权4.1 课件制作过程中,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图片、图表等素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2 课件制作完成后,甲方享有课件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培训、外部交流等。

4.3 乙方不得将课件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5.1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课件制作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

5.2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费用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款项的5%。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

•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幻灯片 148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 时履行。包括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 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 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 行的一方未履行时(或履行不符合规定的),后履行 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对本方的履行要求。 (3)先履行抗辩权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1)缔约一方受到损失
(2)缔约当事人有过错
(3)合同尚未成立
(4)缔约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 因果关系
3、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1)发生时间上 (2)过错类型 (3)遭受损失类型 4、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 承诺
1、承诺的概念 : 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的条件 (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只能向要约人作出 (3)内容与要约一致 (4)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3、承诺的期限 4、迟到的承诺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 (2)非受要约人责任原因延误到达的承诺 5、承诺的撤回
(2)其他分类
•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 主合同与从合同
四、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形式 • 书面形式
履行期限较长,标的额较大,内容较复杂, 举证容易,强制采用 • 口头形式 标的额较小,交易快捷,须承担风险, 发生 纠纷后不易举证 • 其他形式
材料,设备,建筑物,货币 (2)行为
勘察工作,设计任务,安装工作 (3)智力成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章 绪 论教学提示:合同是规范和调整平等主体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工具,也是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法律依据。

合同关系一般由主体、内容和客体这3个要素组成。

教学要求:本章让学生了解合同的基本概念及其法律特征,掌握合同关系的3个构成要素及其合同的分类,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初步了解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1.1 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也常常称为契约,新中国建立以前,著述中都使用“契约”而不使用“合同”一词。

自20世纪50年代初期至今,除台湾地区之外,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了合同而不是契约的概念。

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 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 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是债的一种形式。

所谓债是指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法律关系。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负有为满足债权人的请示而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由于合同反映的只是正常的、典型的商品交换关系,而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非正常的、特殊的交换关系,如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所产生之债等,都不能为合同之债所概括。

因此,合同不能概括债的全部内容。

债的关系较之于合同的关系而言更为抽象,它包括合同关系在内。

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这3个要素组成。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如甲和乙签订某项合同,甲和乙都是特定的主体。

但是,合同关系的主体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可以发生变更和转移,从而使债的主体也会发生变化。

例如,甲开发某高层商住楼,后因开发商甲的资金筹措出现困难,经与丙开发商协商,转让该项目的开发权,此时,丙又成为该高层商住楼施工合同工程合同管理·2· ·2·新的主体。

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主要是指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债权和债务的统一体。

合同关系的客体在我国民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合同关系客体的内涵是物,也有学者认为合同关系客体的内涵主要不是物,而是行为。

一般来说,物权的客体是物,而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

因为债权人在债务人尚未交付标的物之前,无法实际占有和支配该标的物,只能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的行为。

因此,合同债权指向的对象主要是债务人的行为而非物。

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

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或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1.2 合同的分类合同按不同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不同的分类:(1)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2)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 主合同与从合同。

(7) 本约(本合同)与预约(预备合同)。

(8) 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1.2.1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划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1. 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和相互承担义务的合同。

双务合同的特点在于当事人具有履行义务的责任和要求他方履行义务的权利,双方的关系具有相互依赖性。

典型的双务合同有买卖、租赁、借款、运输、财产保险、合伙等。

建设工程的各类合同均为双务合同。

如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甲方享有获得合格的建筑产品的权利和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义务,乙方则享有获得工程进度款的权利和按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规范提供合格建筑产品的义务。

2. 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负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第1章 绪论 ·3·受权利的合同。

典型的单务合同有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

区分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意义,主要在于确定两种合同的不同效力。

即:1) 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存在同时履行抗辩等法律问题,单务合同中,不存在此一法律问题,因为履行抗辩是以双方均负有义务为前提的。

2) 在风险负担上不同单务合同中不发生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3) 因一方的过错可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如果非违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则对于其已经履行的部分有权要求未履行给付义务的一方返还其已取得的财产。

但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上述情况。

1.2.2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有偿合同是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反映交易关系的合同都是有偿的。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无偿合同并不是反映交易关系的典型形式,它是等价有偿原则在实践中的例外现象,一般很少采用。

各类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均属有偿合同,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等则属无偿合同。

1.2.3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

所谓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无名合同产生以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其基本内容和特点已经形成,则可以由合同法予以规范,使之成为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区分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

对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但在确定无名合同的适用法律时,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

其次,对于无名合同来说,因其内容可能涉及到有名合同的某些规则,因此,应当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等进行处理。

例如旅游合同,因其包含了运输合同、服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多项有名合同的内容,因此可以类推适用这些有名合同的规则。

·3·工程合同管理·4· ·4·1.2.4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

这种合同的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根据合同法律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能撤销赠与。

所谓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仅凭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还不能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

例如寄存合同,必须要寄存人将寄存的物品交保管人,合同才能成立并生效。

1.2.5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而成立的合同。

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法律常要求当事人必须采取特定的方式订立合同。

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属于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只有获得批准时,合同方为成立。

抵押合同依法应登记而不登记的,则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均为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但对于法律有特别的形式要件规定的,当事人必须遵循法律规定。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

1.2.6 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所谓从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如建设工程合同中,施工承包合同为主合同,为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合同则为从合同。

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主合同未成立,从合同也不能成立,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1.2.7 本约与预约预约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约为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

预约的效力在于使当事人负有订立本约的义务。

如果预约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其订立本约的义务,则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其履行订约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1章 绪论 ·5·1.2.8 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根据订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否为自己谋取利益,合同可以分为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所谓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自己设定权利,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订立合同,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这就是所谓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这种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其法律特征表现如下:第一,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

第二,该合同只能给第三者设定权利,而不得为其设定义务。

根据民法的一般规则,任何人未经他人同意,不应为他设定义务,擅自为他人设定义务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第三,该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须通知或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还是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

1.3 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3个方面。

1.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

通过对承包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