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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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参与民事活动》教案

《依法参与民事活动》教案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备课人:尚之亿课题: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课型:新授课课时数:2课时教学目标:了解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民事主体的资格,增强依法处理民事关系的意识。

教学重点:1、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是解释民法规范的准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

中职学生作为公民,要依法处理民事关系,必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

要明确以下几点内容:(1)地位。

无论是民事立法、司法,还是民事活动,都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为准绳。

(2)理解。

五条原则中,平等原则是民法的首要原则、核心原则,强调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动中主体地位平等,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平等,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3)理解。

五条原则是为下一目依法处理民事关系作铺垫。

因为要依法处理民事关系,就必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

2、依法处理民事关系从理论上说,了解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民事主体的资格,目的都是为了在民事活动中依法处理民事关系。

要明确以下几点内容:(1)明确。

要了解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其内涵,明确无论公民还是法人,要成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是依法处理民事关系的前提。

(2)思想和行动。

将其观念、意识和民法知识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工作学习中。

(3)了解。

《民法通则》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理解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教学难点:1、民法调整的对象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平等地位的社会成员间的民事关系,财产关系的基本内容是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人身关系的内容是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这些知识比较抽象。

在教学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要引导学生理解,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民事关系,非平等主体的民事关系不是由民法所调整。

(2)要引导学生首先理解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内涵及其内容,再引导学生搞清楚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民法中公平原则关系

民法中公平原则关系
物权交易的公平性
在物权交易中,应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方式, 避免出现不公的情况。
03
公平原则的适用范围与限制
公平原则的适用范围
01
02
03
经济交易
公平原则在民法的合同编 中广泛适用,特别是在经 济交易领域,用以平衡双 方当事人的利益。
财产权益
在处理财产权益纠纷时, 公平原则可以作为判断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是 否合理的依据。
公平原则要求在民事活动中保障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方当事人利用 优势地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公平原则与其他法律原则的关系
01
与自愿原则的关系
自愿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公平原则要
求在民事活动中遵循社会正义和公平的观念,与自愿原则相互补充,共
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02
纠正法律偏差
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如果 发现法律存在偏差或不公 ,公平原则可以作为纠正 偏差的依据。
04
公平原则的实现途径
通过立法实现公平原则
立法是实现公平原则的基础,通过制定公平的法律法规,为司法和社会监督提供依 据。
在立法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平衡不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法律制度 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通过社会监督实现公平原则
社会监督是实现公平原则的重要 补充,通过舆论、媒体等途径对 法律法规和司法活动进行监督。
社会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 公平的现象,促使相关部门采取
措施加和公平观念,促进社会公平正
义氛围的形成。
05
公平原则的未来发展与挑战
公平原则面临的挑战
社会公共利益
在适用公平原则时,应兼顾社会公 共利益,不能为了追求个案的公平 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这些行为表面看来是合 法的,但它们违背了民法诚 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可能造 成用户的混淆,损害在先权 利人的利益。因此,后者的 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与 企业名称权,应当承担停止 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 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 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是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
各抒己见:观看小品,分析案例
表演小品“玩笑引发的侵害”
这个玩笑动作, 侵害了安定的什 么权利?需要承 担什么责任?给 我们什么启示?
侵害了生命健康权 需承担赔偿责任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 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 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 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
我国民法规定了一系列的人 身权,如生命健康权、名誉 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
知识运用:遇到搜身,你会如何处理?
案例一:当我们去超市购物,准备 结账离开时,保安过来说我们拿了 没有付款的商品,要求搜查。
案例二:一位乘客在公共汽车上称 自己的钱包被窃,要求司机关上车 门,逐一搜查其他乘客。
如果当事人是你,你会 如何处理?我国民法对 此有哪些规定?违反了
将受到哪些处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 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 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应 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 影响、赔礼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也
要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利。
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 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 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法律处理民事案件的标准(3篇)

法律处理民事案件的标准(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是指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纠纷案件。

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处理遵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本文旨在阐述法律处理民事案件的标准,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法律处理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1. 合法原则:民事案件的处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尊重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 公平原则:民事案件的处理应公正无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程序正当原则:民事案件的处理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 司法独立原则:民事案件的处理应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外界干扰。

5. 司法公开原则:民事案件的处理应公开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法律处理民事案件的标准1. 事实认定标准(1)证据标准:民事案件的处理应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为准绳。

证据应当真实、合法、充分。

(2)事实认定标准:事实认定应准确、全面、客观,避免主观臆断。

2. 法律适用标准(1)法律依据:民事案件的处理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

(2)司法解释:民事案件的处理应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发布的司法解释。

(3)地方性法规:民事案件的处理应考虑地方性法规的适用。

3. 争议解决标准(1)调解原则:民事案件的处理应优先采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2)仲裁原则:民事案件的处理可依法适用仲裁制度,由仲裁机构裁决。

(3)诉讼原则:民事案件的处理应遵循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4. 法律责任标准(1)民事责任:民事案件的处理应依法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包括财产责任和人身责任。

(2)行政责任:民事案件的处理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民事案件的处理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5. 法律后果标准(1)民事法律后果:民事案件的处理应依法确定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后果,如赔偿、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

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民法

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民法

课后作业
民法典热点话题: 1见义勇为免责 2校园贷 3校园欺凌 要求:选择其中一个话题准备十分钟的演
讲。
民法总则
第十八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 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具 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 为。
4:您的社区(城市或农村)有没有组织过关于《民法典》的宣传 ? (如宣传栏、社区广播等)
有 无 5:你觉得《民法典》的颁布以你的生活相关度有多大? 基本无相关度 对现在的生活有一定相关度 对未来的生活有一定相关度
1:你是否知道《民法典》出台的消息?
10%
90%
是否
2:你是从什么途径了解到关于《民法典》的相关 内容的?(可多选)
民事权利能力-----有没有权? 民事行为能力-----能不能做?(做完之后能不能对 自己的行为负责)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 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心智(年龄、智力和精神 状况)相关。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 民能够成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 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情景模拟:
保护“头顶上的安全”
《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规定,“从建筑物中抛 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 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 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三四楼户主各一名同学扮演 物业一名同学扮演 受害人一名同学扮演 小警察一名同学扮演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 ppt课件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 ppt课件
(3)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财产权。
ppt课件
2
第十一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教学重点、难点
1.教学重点 1)民法的基本原则,依法处理民事关系 ; 2)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3)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
2.教学难点 1)民法的基本原则 2)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3)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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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1.民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
侵害了名誉权。
网上说别人坏话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 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 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 害公民的名誉。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名誉 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 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 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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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说别人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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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1.民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
(1)上述案例侵害了哪些人身权? (2)民法有哪些保护人身权的规定? (3)图片中的侵害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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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1.民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
工人排队接受搜身
侵害了工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
是指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要学习民法,懂得民法,遵守民法。
要自觉运用民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正 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履行法定的民事义 务,并尊重其他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否 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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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张三有房屋一处,以每月1000元的价格出租给李四。李四签订 房屋合同并预付6个月租金后,张三在第3个月又以月租金1500元的价格 将该屋出租给王五,并通知李四立即搬出。李四不满张三的行为,虽然 同意搬出,却在离开前故意将屋内电话线剪断、下水道堵塞,并在墙角 留言:“房客小心,此屋曾住过传染病人!”

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公正处理民事关系(下)教案

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公正处理民事关系(下)教案
二、善用合同办事 (一)生活中处处有合同 1、合同的形式 2、合同的订立方式
探究活动十八:采用什么形式订立合同
(1)阅读教材P133活动框图片,帮助学生理解图片内容,设问:图示活动中存在哪些合同关系?这些合同采取什么方式订立的?
(2)指导各学习小组讨论问题,对学生陈述的观点进行点评与归纳:这些活动分别
(二)物尽其用──用益物权 1、用益物权的种类 2、用益物权的取得
探究活动十五:关于用益物权的讨论
(1)阅读教材P130活动框案例。结合《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设问:案例中王钾家享有的权利属于何种财产权?涉及到那些种类?根据法律规定,王钾家享有哪些权利?
(2)指导各学习小组结合案例讨论问题,对学生陈述的观点进行点评,归纳:王钾
(1)阅读教材P132活动框案例。设问:你如何处理这样的邻里纠纷?你知道生活中还有哪些类似的纠纷。
(2)指导各小组展开讨论,对学生回答的内容进行点评和归纳,指出生活中邻里之间常会因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而起纠纷,处理这类纠纷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3)指导学生阅读教材P136陈力的案例,引导学生理解案例内容,思考案例后的问题。
(4)指导各学习小组结合教材展开讨论,对学生陈述的观点进行点评与归纳: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陈力购买手机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由于法定监护人的反对而不具有法律效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也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陈力如参加工作,应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此时购买手机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ppt

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ppt

自然人与公民在含义上是不一样的,为什么?
因为自然人既包括中国公民,还包括居住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而公民是指具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的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只是自然人取得具体民事权 利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要转化为现实,需依赖于自然人 的民事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那些?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具 体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 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 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制作人:黄敏烨 讲课:梁秋荣,霍镇涛
结合上述事例,谈谈民法保护我们生活中 的那些民事关系。(各自说明) 我国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是指什么? (答案在后面)
结合上述事例,谈谈民法保护我们生活中的那些民事关 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我国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是指什么? 我国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其中的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在占有,支配,交换和分配 物质财富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人身关 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人 格利益和身份利益而发生 的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人 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怎样才能成为法人? 法人必须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 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 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法人能够 以自己的名义和自己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 财产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法人需要 通过法定代表人来进行民事活动。
其他组织是指什么? 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 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其他组织主要包括什么? 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国家,个人合伙组织,个人独资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之《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第二课时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之《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第二课时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第二课时二、依法保护人身权一、教学目标1.认知(1)了解人身权的含义、内容以及民法通则有关保护人身权的规定.(2)懂得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2。

情感态度观念通过理解保护人身权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增强依法保护人身权的意识,崇尚公平正义。

3.运用学会自我保护,提高维权意识,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二、教材分析1.教学重点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从理论上讲,了解我国民法通则有关保护人身权的规定,懂得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目的就是为了引导中职学生理解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的重要性,并落实到日常民事活动中。

这是本框题的落脚点。

当前,我国正致力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法治国家与构建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就是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根本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首要的是必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身权。

人身权是关于人自身的权利,是人与生俱来所固有的权利。

人身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如果人连自身的权利都得不到有效而充分的保障,其他一切权利不仅无从谈起,而且毫无意义,建设法治国家也好,构建和谐社会也好,都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所以这是教学重点。

2。

教学难点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在现实中,人们对于人身权的理解比较狭窄,多是从生命权和身体权来理解,并且以为轻微的侵害不用承担责任,这就造成人们对人身权了解不全面、理解不深刻,侵害人身权的现象时有发生。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这些概念及其内容理论性强,中职学生理解起来比较抽象,在民事活动中侵害这些人身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是存在着理解的误区。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维护公平正义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维护公平正义

11 (一)财产所有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 的民事权利。广义的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 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所有权,是指以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 属于自己的财产享有合法的占有、适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对于 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天然孳息、先占、添附、继受取得、 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等。
7
(四)民事责任
民事活动,必须依法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履行法定 的民事义务,不允许以保护公民和合法利益为借口,损害国
家或集体利益,也不允许以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为借口,损
害公民或法人利益。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 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 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等。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17 (四)严格履行合同,参与民事活动
履行合同应遵守下列原则:
1.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变更、接触和同事应恪守信
用,言行一致,尽最大的善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对方
的合同权利。这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2.实际履行原则
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未
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履行。
19 (一)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 婚姻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 关系的重要民事行为。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结婚必须 男女双方自愿;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 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者应予以鼓励。)结婚必须符合 一夫一妻制。但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 止结婚:(一)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二) 患有医学上认 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合法的婚姻,受到法律的保护。 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 程序。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登记程序(一)生活中处处有合同 合同,又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依法订立合同 订立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 各方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就合同内容达成意见一致的过程, 即要约与承诺的过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又称发盘、出盘、发价或出价。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 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条款可以分为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主要条款是合 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第1-2课时: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依法保护人身权和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在第一部分,学生将了解民法的含义、民事主体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并学会如何处理民事关系。

在第二部分,学生将认识到人身权的含义、内容以及民法通则有关保护人身权的规定,懂得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研究,学生将:1.了解民法如何保护我们的生活,增强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

2.认识到人身权的含义、内容,以及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3.学会自我保护,提高维权意识,依法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

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情境导学法、案例教学法、讲授法和讨论法等多种教学方法,通过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展示。

教学设计:在讲授新课前,先让学生明确本单元与前两个单元的内在联系,以便更好地理解本单元的内容。

接下来,通过一个案例引入新课,让学生思考案例中涉及的民事关系和违反的民法原则。

然后,讲授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并引导学生分析两个案例中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

最后,介绍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让学生理解民事主体的概念。

教学步骤:1.导入(5分钟)让学生回顾前两个单元的内容,明确本单元与前两个单元的内在联系。

2.新课导入(8分钟)通过一个案例引入新课,让学生思考案例中涉及的民事关系和违反的民法原则。

3.讲授新课(32分钟)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1.民法的概念通过生活中的例子,引入民法的概念,并举例说明民法的基本原则。

2.民事主体的资格介绍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让学生理解民事主体的概念。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1.人身权的含义和内容让学生认识到人身权的含义和内容。

2.保护人身权的规定介绍民法通则有关保护人身权的规定,让学生了解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4.总结(5分钟)对本课程的内容进行总结,并强调学生要依法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一)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一)
<引思 1> (1)上述案例侵害了哪些人身权?
(2)民法有哪些保护人身权的规定?
(3)图片中的侵害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
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明理 1>
侵害了工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 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非法侵犯。公民 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 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 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 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 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②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 民事义务的资格。 分 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18周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18周岁)
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
案例分析
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平时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的
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 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邻居萧某见状说:“你有 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当即就拿 起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 事后,镜予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 当的价款。但随即得知小强乃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 萧某说,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负责,以此拒绝 赔偿。 【问题】 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即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 和自己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参与民事 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对自己的 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4、依法处理民事关系

人教版(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第3版)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教案(2课时)

人教版(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第3版)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教案(2课时)

分析 P128 《生活处处有民法》案例导入新课,民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关系最直接、最密切……(1)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 2)民法的基本原则:①平等原则;②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③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④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⑥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教材 126 页上的漫画认为李某现在已经 18 周岁了,是否有资格处理父母留给自己的财产?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略)自然人要成为民事主体,必须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为前提。

除了自然人以外,法人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那末,什么是法人、法人的成立需要哪些条件呢?是一种社会组织,但惟独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组织才干取得法人资格。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我们刚才学习了解的法人条件,也就是说法人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来进行民事活动。

是指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首先我们要学习民法, 懂得民法,遵守民法;其次要自觉运用民法规范自 己的行为, 依法正确行使民事权利, 自觉履行法定的民事义务, 并尊重其他民事 主体的民事权利。

否则,就是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具体为:住手侵害,排除妨 碍,消除危(wei )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 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分析书本 P133 页几个镜头,突出民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等。

例如: 1.工人排队接受搜身 2. “恶作剧” 3.偷看他人信件 4.网上说 别人坏话 5.拍广告 (1) “工人排队接受搜身”侵害了工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2) “恶作剧”侵害了生命健康权。

民事经济活动

民事经济活动
①平等原则。 ②自愿原则。 ③公平原则。 ④诚实信用原则。 ⑤守法原则。 ⑥公序良俗原则。 (3)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
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包括 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作为民事 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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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章学习要点分析
(2)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人身权法律保 护体系包括人身权的民法保护、人身权的刑法保护、人身权 的行政法保护。其中对人身权的首要保护就是人身权的民法 保护,也就是说在当事人的人身权受到侵害时,首先寻求的 保护是民法保护。
所谓人身权的民法保护,就是指用民法上以确认侵害人身权 的违法行为为侵权行为的方式,以使侵权人承担以损害赔偿 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责任的形式,对人身权遭受侵害的受害人 予以救济的法律保护方法。民法保护方法的财产性和补偿性, 决定了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发生侵权赔偿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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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章学习要点分析
三是要重视和善于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切实做到法律 顾问的职能、岗位和人员“三落实”,为依法经营管理提供 组织保障。
3.保护资源和环境 (1)相关法律规定 ①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根据我国国情和实现经济与社会可
持续发展的要求,节能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方针。修改后的节 能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 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法律为基本行为框架的经济运行形态,法律是市场经济运行 和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 ②企业依法经营的途径。企业实现依法经营管理,主要取决 于三个方面: 一是经营管理人员要努力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 二是要建立健全资产重组、资本经营、公司上市、对外投资、 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制度,要加 强合同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 规章制度建设,为依法经营管理奠定制度基础。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 照我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
(二)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人含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 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主要是 指企业、公司)
(二)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人基本条件: A 依法成立 B 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C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丁某死有余辜,但他的父亲为什么还会受到 法律的制裁?什么是人身权?公民的人身权还 包括什么?
(一)法律保护人身权
人格权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 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 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 者继承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 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 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二)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1)二者都是资格。 (2)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没有民事 权利能力,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自公民出生时就有 (2)民事行为能力则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况直接相 关,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才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腿打断了。一提到他,全村的人都深恶痛绝。一天晚上,他喝
了酒,回家敲门时,母亲动作慢了点侵,犯他进了门丁后抡某起的一个生板凳砸 向母亲,然后就倒在床上骂骂咧咧地命睡权下。和看健着躺康在权地上,的老伴, 丁后某,的虽父然亲全拿村了的一乡把亲斧认子为朝他逆为子村里的除头生了上命一砍害去权,。和纷丁纷某健签的康名父向亲权法被院逮为捕 其求情,但他还是受到法律的制裁。都属于人身权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解读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解读

教案(首页)编号:YJSD/JWC-17-10
古今名言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
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阮元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唐诗三百首序》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苏轼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蒲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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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明理 1>
侵害了肖像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 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 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 用公民的肖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 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 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 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 求赔偿损失。
5.拍广告?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二、依法保护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 益的民事权利。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 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 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 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 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明理 2>
2.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民的身体健康、生命、人格尊严和人身自 由都要受我国民法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 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生命健康权不可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可侵犯 (3)人身自由不可侵犯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引思 3> 记者小陶用相机拍下某妇女晾衣服把小树都快压断的照片,向报社反 映,呼吁公民要保护树木花草。该妇女却说小陶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海涛和晓明是同班同学。有一天海涛自修课时吵闹,被晓明记下后受 到老师的批评。海涛怀恨在心,但碍于面子他既不敢和晓明正面吵, 又怕打架受处分,就在网上指名道姓地臭骂晓明,还给晓明造谣。同 学们信以为真,议论纷纷。晓明有口难辩,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最 终请病假在家休息。海涛得意地说:“我君子动口不动手,骂死了也 不犯法。” 结合上述案例进行讨论: 我们为什么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明理 3>
3.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1)维护人身权的重要性 人身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没有人身权,人们 就不能进行各种活动。 (2)维护人身权的途径 首先,要增强维护人身权利的意识,认真学习和理解我国 民法有关保护人身权的法律规定。 其次,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要提高维权意识,树立防范 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人 身权,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 最后,要尊重和爱护他人的人身权利。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明理 2>
(2)民法保护人格权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 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我国民法通则在保护人格权方 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 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 公民的肖像。 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 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二、依法保护财产权
2.侵害财产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1: 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 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 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这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 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了将 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5000元现 金寄给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王某下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 ,经回忆丢在了出租车上,于是他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 李某,要求返还5000元现金。 思考问题①:李某该不该把钱返还给王某? ②:王某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明理 1>
侵害了工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 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 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的人格尊严不 容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 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法律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 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侵害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承担 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明理 1>
侵害了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 。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 秘密受法律的保护。我国刑 法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 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 通信自由权利。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 ,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应 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 偿损失的责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明理 2>
(3)民法保护身份权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我国民法 通则在保护身份权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 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荣誉权不能转让,也不能 继承。侵犯荣誉权主要表现为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 誉称号。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课后作业】 (1)假如你在路边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通讯 录,还有200元钱,在没人认领的情况下,你会 怎么办? (2)假如你掉了一个含有200元钱的钱包,在 你寻找的过程中你发现了甲拾取了你的钱包,但 他坚决不承认里面有200元,你会怎么办?
<引思 2>
(1)什么是人身权? 除了上述权利外,人身权还包括哪些权利? 民法是如何保护这些权利的? (2)侵害了这些权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明理 2>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 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 事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曹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 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 想得到一套眺望海景房屋的徐某。
一、民法就在我们身边 周某,现年9周岁,看到很多中 学生用MP3听音乐,很是羡慕,有 一天趁父母不在家,从家里拿了500 元去家附近的超市买了一款MP3, 父母回家后批评了周某的行为并去超 市要求退货。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创境激趣】
2.
3.偷看他人信件
1.工人排队接受搜身
5. 拍 广 告 ?
4.网上说别人坏话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引思 1> (1)上述案例侵害了哪些人身权? (2)民法有哪些保护人身权的规定? (3)图片中的侵害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问题:该超市该不该退货?为什么?
一、民法就在我们身边
播放视频《邻里间的纠纷》
问题:
一、视频中邻里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二、他们之间本该如何解决才不会是现在这样的结果呢?
三、他们的做法侵害了对方的权利吗?有没有触犯到法律呢?
民法的基本原则
五 条 基 本 原 则
1、平等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 4、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 5、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益
农民甲某在县城农贸市场以600元的价格买了一 只毛驴。次日由于一时疏忽,毛驴从家中走失。 恰被邻村农民乙某拾到并当即卖给了不知情的丙 某。丙某在将毛驴赶回自家的路上,经过甲某门 口当即被甲某认出。甲某向其索要,丙某拒绝返 还。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甲某遂向县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思考问题①:如果你是法官,你怎么处理甲乙丙 三个人的纠纷?你会把毛驴判决给谁? ②:查一查:侵害财产权所适用的民事责任方式 有哪些?
二、依法护财产权
【引思明理】 思考问题 ①:上述两个事例中的项链和100元到底归谁所 有?请同学们以法官的身份来分析此案。 ②: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我国《宪法》和《民法 通则》对保护人们财产权是怎么规定的?
小王的项链和小红丢失的100块,都属于我国法律上的 “财产”。他们都拥有对自己物品的“财产权”。
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国家规划新教材
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
第 十一 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第 十一 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一、民法就在我们身边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一、民法就在我们身边
在某中职学校上一年级的小王酷爱Hip-Hop,经常在深夜 放音乐,吵得邻居刘某等无法休息.刘某向小朱提出意见,而小 朱认为听音乐是他的权利,不但不听劝阻,而且还在争执中把 刘某打伤. 刘某的弟弟阿文(高中辍学在外打工)听后,十分气愤, 伙同两朋友闯进小朱家将小朱狠狠揍了一顿,并将小朱价值一 万元的音响设备砸坏。
二、依法保护财产权
1) 某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小王过生日的时候,父母送给 他一条昂贵的金项链,小王非常喜欢,天天都戴在身上。 小李是小王的同宿舍同学,看到小王脖子上漂亮的金项链 也非常喜欢。一天,小王一个人回宿舍,把项链放在床头 就去洗澡,恰好小李也回到宿舍,看到小王床头闪闪发光 的金项链,顿时起了据为已有的念头,就把项链塞进自己 的裤袋,趁没人注意离开了宿舍。后来小王发现了小李身 上有个和自己丢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项链,小李说这个是 他奶奶送给他的礼物,不肯承认就是小王的那条项链。 2)小红丢了100元钱,被小明捡到了。小红向小明要, 小明认为钱是自己捡的,又不是偷的又不是抢的,既没违 法也没犯罪,死活不肯把钱还给小红。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明理 1>
侵害了名誉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 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 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 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 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 赔偿损失。
1.工人排队接受搜身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明理 1>
侵害了生命健康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 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 康权不可侵犯。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 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 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 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 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 ,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 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 活费等费用。侵犯他人生 命健康权要受到法律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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