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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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情:王某12周岁,由于没钱上网,他居然将价 值1580元的一辆山地自行车以280元的价格卖给了 同学小冷(12周岁),并立下字据决不反悔。后 小冷父亲同意支持280元买下这辆自行车。后小冷 父亲又将车以400元的价格卖给同事小李。后王某 父母知情,不同意此买卖行为,要求向小冷父亲 赎车,冷父不同意。小李也不同意退车。
案例分析
案情:王某16岁,一天到工艺美术公司以800元购 买了一项链和宝石戒指,她父母以她尚未成年, 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 要求公司退款。而王某提出她是靠边作临时工自 食其力的待业青年,她表示不愿意退货。问:王 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其父母要求公司退款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1个月的孩子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吗? 1个月的孩享有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了吗?
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的涵义与判断具备的条件
(1)涵义——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 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即依法独 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2)判断条件—— 自然人智力发育成熟,能 够理智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能够审慎地独立处 理自己事务的时候,才算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才 能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我国民法的首要原则、核心原则。
其主要内容是: (1)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动中主体地位平等 (2)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平等 (3)承担的民事义务平等 (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情境探讨:
某国税局到各学校发布招聘通知:法学毕业 生,本科,只要男生,不要女生;在校成绩 优秀,英语过六级。本科毕业生女生小刘前 去报考,却告知女生不能参加招考。小刘要 求国税局改正自己的错误。
问:小孩王某的炒股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法院 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吗?证券公司要不要赔偿 王某父母的损失呢?为什么?
案例分析
案情:王某9周岁,小学生,将家值连 城的唐伯虎的真迹画以五元的价格卖 给本村的文物贩子李某。后王某的父 母知情后,立马找李某,要求以五元 的价格赎回文物,李某坚决不同意。
2、民法就在我们身边
民法
财
人
产
身
关
关
系
系
民法是对人体现“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的法律
生活中的肖像权被侵犯——人身权与财产权
生活中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人身权与财产权
婚姻中的人身权与财产权
民事活动中的财产权与人身权
情境探讨
案情:小张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许多票证和3 万多现金,小张准备交给老师处理。结果电视台 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 的钱包,愿以15000相谢。小张心想:自己捡到的 包可能就是失主的包。当小张准备归还给失主时, 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15000元。可小张又 觉得,如果这样做,就是不是拾金不昧。
法人的基本条件
1.必须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享受与失去民事权利与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但只有具备法 人条件的社会组织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民事主体2——自然人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1.法律赋予公民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义务的资格。
2.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 生,终于死亡。
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 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 民事义务的资格。
可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情况。终于Baidu Nhomakorabea亡,始于 有完全民事行为。
情境探讨:
一日,华强用摩托车带着临产的妻子海英去医 院,途中被一辆大货车撞出十几米远,华强和海英当 场死亡。而海英腹中的婴儿却奇迹般地诞生并活了下 来。然而,这个婴儿只能由其祖父母抚养,生活艰难。 婴儿的祖父母痛不欲生 的同时,以自己和婴儿的名义 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包括婴儿的抚养费、教 育费和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30万元人民币。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 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
病人
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
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 ;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 人
民事活动 ,不能独立 进行超自身的民事活动
情境探讨:
某甲出生于1984年3月,2001年4月被某工厂招为企业工人。 同年11月,他不慎将某乙的一台录音机摔坏.乙要求甲赔偿 甲说没有钱赔.乙找到甲的父亲某丙,要求丙代甲赔偿,丙说 甲已离开家庭独立生活,家中不应当负赔偿责任. 丙还认为,甲现在还不满18岁,是个未成年人,他所在的车 间应当对他承担监护责任,因而应由甲所在的车间代甲赔 偿损失.问,这一问题应如何处理?
你赞成民法的拾金有昧,还是赞成道德的拾金不 昧呢?谈谈你的想法与理由。
二、民法的涵义及要素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 与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与财 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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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产
身
关
关
系
系
2、民法的内容(要素)
情境分析:
你的好朋友甲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 汽车,将彩电放在座椅旁。行驶中,一 小孩突然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 车的乙带的皮箱倒下,砸坏了甲的彩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弱 智 儿 童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
范围
行为能力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 (成年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 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
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人。
问:小孩王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其父母要求 小冷父亲还款退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案例分析
案情:王某15周岁,中学生,见炒股票能赚钱, 很想试一试。于是他将偷偷将家中的存款提出8千 元,在某证券交易所居然建立了股东账户。几次 交易王某赔光所有的8千元。此事被父母知道后, 要求证券公司赔偿其损失8千元。证券公司买卖自 愿,炒股有赚有赔正常现象,不能赔偿,王某的 父母向法院起诉。
情境分析:
赔偿责任应由甲承担,某乙无权要求甲的父亲代甲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公民,以自己 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某 甲在损坏他人录音机时,已满16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 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承担赔偿他 人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同时,甲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并不存在监护问题,因此他所在的车间不应对他承担监护 责任并代甲赔偿损失.
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
第十一课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常州市武进中等专业学校 邵勇骏
一、领会民法精神
1.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
民法与人们日 常生活的关系最直 接、最密切。人们 的人身、财产等权 益受民法保护,买 卖、租赁等日常活 动都要受到民法的 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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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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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调整民事活动的法律
权利主体 某甲(自然人或法人或其它组织) 民事 主体
义务主体 小孩(监护人)
民事客体 彩电(物或行为或智力成果或人格)
小孩(监护人)赔偿某甲彩电的损失 民事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
3、民事主体
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 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主体1——法人(始于成立,终于破产)
问:小孩王某的卖文物书画的民事行 为是否有效?李某要不要退还小孩王 某的父母字画呢?为什么?
三、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 第二、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 第三、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第四、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第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请问:此国税局的招聘侵犯刘某的什么样的 权利?违背了民法的什么样的原则?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2.自愿、公平、诚信、等价有偿原则:
2.自愿、公平、诚信、等价有偿原则:
2.自愿、公平、诚信、等价有偿原则:
1.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
生活中处处有民法(你的一天)
1.早市买菜时明明给了钱,菜贩硬说没给钱。 2.早上坐车上班司机紧急刹车,头被撞得鲜血直流 ,司售人员说责任不在他们。 3.中午吃饭时,居然发现自己的照片被人摆在照相 馆的广告栏里,照相馆负责人说应该感谢他们; 4.下班后给自己手机存钱,但充错了手机号,钱到 了别人的账户里,请求退还钱款,却遭到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