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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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思 1> (1)上述案例侵害了哪些人身权?
(2)民法有哪些保护人身权的规定?
(3)图片中的侵害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
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明理 1>
侵害了工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 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非法侵犯。公民 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 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 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 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 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②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 民事义务的资格。 分 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18周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18周岁)
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
案例分析
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平时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的
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 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邻居萧某见状说:“你有 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当即就拿 起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 事后,镜予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 当的价款。但随即得知小强乃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 萧某说,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负责,以此拒绝 赔偿。 【问题】 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即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 和自己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参与民事 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对自己的 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4、依法处理民事关系
要学习民法,懂的民法,遵守民法。
要自觉运用民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正
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履行法定的民事义 务,并尊重其他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否 则,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侵害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行为,应
1.工人排队接受搜身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明理 1>
侵害了生命健康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
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不可 侵犯。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 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 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 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 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 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 费等费用。侵犯他人生命健康 权要受到法律制裁。
<明理 1>
侵害了肖像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
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 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 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 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 除影响,赔礼道歉,并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5.拍广告?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 2>
(1)什么是人身权?
作业
1、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含义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类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4、人身权的分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 3> 结合上述案例和教材第132页的“互动在线”
进行讨论: (1)我们为什么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 权? (2)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 权?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明理 3>
3.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1)维护人身权的重要性 人身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没有
2、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
第二、自愿 、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 原则 第三、保护自然人 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第四、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第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四、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将守法
原则表述为: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 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这是 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守法原则的核心。
5、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修理、重做、更换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义 赔礼道歉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2. 1.工人排队接受搜身
3.偷网上说别人坏话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某中职学校学生王涛下晚自习骑自行车回家,途径 某工厂门前的公路时,突然发现前面路上的井盖已经塌 落,但终因距离太近来不及躲避而摔倒,造成下颔骨粉 碎性骨折,鼻骨骨折等损害后果,花去医疗费4500元。 经过调查,该井盖是市政公司于一个月前更换的。更换 时该井盖有不明显裂纹,但因井盖已用完,施工人员认 为一般不会影响使用,就没有对该井盖再换新的。出事 当日上午,工厂的一超载汽车进厂门时将该井盖压塌, 但工厂既未告知市政公司,也未设置示警标志。 王涛的哪些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应当由谁来承担赔偿 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人身权,人们就不能进行各种活动。 (2)维护人身权的途径 首先,认真学习和理解我国民法有关保护人 身权的法律规定。 其次,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要提高维权意识, 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学会运用法律 知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 力。 最后,要尊重和爱护他人的人身权利。
民事权利侵权案
案例分析
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平时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的窗户,攀摘树木花 草等。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邻居萧 某见状说:“你有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当即就拿起 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 事后,镜予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但随即得 知小强乃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萧某说,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 负责,以此拒绝赔偿。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明理 1>
侵害了名誉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
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 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 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 民的名誉。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 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 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 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明理 1>
侵害了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 秘密受法律的保护。我国刑 法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 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 通信自由权利。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 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当 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 损失的责任。
【问题】 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1.小强平时造成他人的损害应由付某来承担,因为小强 今年只有7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付某作为小强的 法定监护人,当然应对小强的行为负责。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萧某来承担.
③、法人
法人必须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除了上述权利外,人身权还包括哪些权 利? 民法是如何保护这些权利的? (2)侵害了这些权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 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明理 2>
1. 民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
(1)人身权的含义、内容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 ﹑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 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 类。
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
第 十一 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第 十一 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1、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
请你说一说,我们每一天的生活中哪些 活动会与民法相关。
(1)民法与人们日常活动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 (2)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的涵义 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 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1)民事主体的涵义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需要具备的条件
①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 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民法有哪些保护人身权的规定?
(3)图片中的侵害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
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明理 1>
侵害了工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 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非法侵犯。公民 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 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 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 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 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②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 民事义务的资格。 分 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18周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18周岁)
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
案例分析
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平时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的
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 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邻居萧某见状说:“你有 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当即就拿 起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 事后,镜予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 当的价款。但随即得知小强乃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 萧某说,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负责,以此拒绝 赔偿。 【问题】 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即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 和自己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参与民事 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对自己的 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4、依法处理民事关系
要学习民法,懂的民法,遵守民法。
要自觉运用民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正
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履行法定的民事义 务,并尊重其他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否 则,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侵害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行为,应
1.工人排队接受搜身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明理 1>
侵害了生命健康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
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不可 侵犯。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 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 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 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 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 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 费等费用。侵犯他人生命健康 权要受到法律制裁。
<明理 1>
侵害了肖像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
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 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 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 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 除影响,赔礼道歉,并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5.拍广告?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 2>
(1)什么是人身权?
作业
1、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含义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类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4、人身权的分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 3> 结合上述案例和教材第132页的“互动在线”
进行讨论: (1)我们为什么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 权? (2)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 权?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明理 3>
3.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1)维护人身权的重要性 人身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没有
2、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
第二、自愿 、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 原则 第三、保护自然人 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第四、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第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四、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将守法
原则表述为: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 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这是 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守法原则的核心。
5、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修理、重做、更换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义 赔礼道歉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2. 1.工人排队接受搜身
3.偷网上说别人坏话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某中职学校学生王涛下晚自习骑自行车回家,途径 某工厂门前的公路时,突然发现前面路上的井盖已经塌 落,但终因距离太近来不及躲避而摔倒,造成下颔骨粉 碎性骨折,鼻骨骨折等损害后果,花去医疗费4500元。 经过调查,该井盖是市政公司于一个月前更换的。更换 时该井盖有不明显裂纹,但因井盖已用完,施工人员认 为一般不会影响使用,就没有对该井盖再换新的。出事 当日上午,工厂的一超载汽车进厂门时将该井盖压塌, 但工厂既未告知市政公司,也未设置示警标志。 王涛的哪些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应当由谁来承担赔偿 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人身权,人们就不能进行各种活动。 (2)维护人身权的途径 首先,认真学习和理解我国民法有关保护人 身权的法律规定。 其次,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要提高维权意识, 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学会运用法律 知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 力。 最后,要尊重和爱护他人的人身权利。
民事权利侵权案
案例分析
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平时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的窗户,攀摘树木花 草等。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邻居萧 某见状说:“你有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当即就拿起 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 事后,镜予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但随即得 知小强乃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萧某说,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 负责,以此拒绝赔偿。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明理 1>
侵害了名誉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
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 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 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 民的名誉。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 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 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 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明理 1>
侵害了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 秘密受法律的保护。我国刑 法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 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 通信自由权利。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 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当 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 损失的责任。
【问题】 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1.小强平时造成他人的损害应由付某来承担,因为小强 今年只有7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付某作为小强的 法定监护人,当然应对小强的行为负责。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萧某来承担.
③、法人
法人必须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除了上述权利外,人身权还包括哪些权 利? 民法是如何保护这些权利的? (2)侵害了这些权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 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明理 2>
1. 民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
(1)人身权的含义、内容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 ﹑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 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 类。
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
第 十一 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第 十一 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1、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
请你说一说,我们每一天的生活中哪些 活动会与民法相关。
(1)民法与人们日常活动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 (2)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的涵义 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 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1)民事主体的涵义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需要具备的条件
①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 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