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刘迪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刘迪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2.24
•【字号】沪证监机构字[2012]67号
•【施行日期】2012.0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刘迪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12]67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迪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刘迪(身份证号码:1101XXXXXXXXXX0054)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刘迪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于做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于证券业务许可证变更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更新机构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及你公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内容。
特此批复。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4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7月30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13名。
其中,李晓鹏董事长、冯仑独立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吴利军副董事长、徐洪才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蔡允革、刘冲、于春玲、王立国、邵瑞庆、洪永淼、李引泉董事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吴利军副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行拟定的第二期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行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二、《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三、《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四、《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
最高涨幅5.62%,指数最高报2198.85点,盘中逼近2200点。
11点44分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
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有媒体将此次事件称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1、事件经过2013年8月15日,上证指数收于2081点。
2013年8月16日,上证指数以2075点低开,到上午11点为止,上证指数一直在低位徘徊。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多只权重股瞬间出现巨额买单。
大批权重股瞬间被一两个大单拉升之后,又跟着涌现出大批巨额买单,带动了整个股指和其它股票的上涨,以致多达59只权重股瞬间封涨停。
指数的第一波拉升主要发生在11点05分到11点08分之间,然后出现阶段性的回落。
2013年8月16日11点15分起,上证指数开始第二波拉升,这一次最高摸到2198点,在11点30分收盘时收于2149点。
2013年8月16日11点29分,上午的A股暴涨,源于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的乌龙指。
2013年8月16日下午13点,光大证券公告称因重要事项未公告,临时停牌。
2013年8月16日13点16分,光大证券董秘梅键表示,自营盘70亿元乌龙纯属子虚乌有。
2013年8月16日13点22分左右,有媒体连续拨打光大证券多名高管电话,均显示关机或未接通。
2013年8月16日14点23分左右,光大证券发布公告,承认套利系统出现问题,公司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
有传闻称光大证券方面,下单230亿,成交72亿,涉及150多只股票。
就此,市场一度怀疑乌龙事件操作者为光大证券葛新元的量化投资团队。
事发时葛新元在外,不久即辟谣称事件和光大富尊葛新元团队没有任何关系。
2013年8月16日14点55分,光大证券官网一度登陆不能,或因短时间内浏览量过大以致崩溃。
2013年8月16日15点整,上交所官方微博称,今日交易系统运行正常,已达成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
力生制药: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公告编号:2020-06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查意见为: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上述相关业务风险均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4日。
客户资金存款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在喀什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行为是公司在新疆区域振兴的宏观背景下,通过对喀什市市场的充分调研后提出的,符合深圳证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 券交易所《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 5000 万元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该子公司具体实施公司喀什 市年产 60 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西部建设本次将超额募集资金 投资建设喀什搅拌站,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巩固公司竞争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 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中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西部建设实施上述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关于用超募资金在喀什市设立子公司暨对外投资》 的意见; 2、独立董事对《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喀什搅拌站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7 月 26 日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华泰柏瑞量化先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相关销售机构开始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光大证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公告编号:临2020-015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22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项目或资产进行评估,经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除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外,2019年下半年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层面计提预计负债及单项重大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64,426万元,详见下表:二、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按以上口径,2019年下半年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层面计提预计负债及单项重大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64,426万元,减少2019年利润总额人民币164,426万元,减少净利润人民币133,044万元。
三、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一)预计负债公司于2019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3月2日披露了《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2),6月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要事项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7),就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资本”)所涉MPS事项及其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
由光大资本下属子公司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浸辉”)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浸鑫基金”)投资期限于 2019 年 2 月25 日届满到期,因投资项目出现风险,浸鑫基金未能按原计划实现退出。
光大证券816事件认定
证监会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全文)证监会在今日下午举行的每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光大证券的调查处理情况,全文如下: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巨量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达72.7亿元,引起沪深300(2313.910, -4.40, -0.19%)、上证综指等大盘指数和多只权重股短时间大幅波动。
这一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一起因交易软件缺陷引发的极端个别事件,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
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和有关交易所迅速反应、紧急处置,并对光大证券立案调查。
鉴于该案属新型案件,中国证监会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外部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论证咨询。
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进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
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一、违法违规事实(一)光大证券在异常交易事件发生后、信息依法披露前转换并卖出ETF基金、卖空股指期货合约。
光大证券在异常交易事件发生后,根据公司《策略交易部管理制度》中关于“系统故障导致交易异常时应当进行对冲交易”的规则,开始卖空IF1309股指期货合约(截至中午休市卖空235张),并向部门总经理杨剑波汇报。
同时,光大证券接到上交所问询,开始内部核查。
11时20分左右,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沈诗光向杨剑波询问情况后,向总裁徐浩明汇报大盘暴涨可能和策略投资部的操作有关。
11时59分左右,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在对事件情况和原因并不了解的情况下,轻率地向记者否认市场上“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元乌龙指”的传闻,误导信息在12时47分发布并被各大门户网站转载。
13时开始,光大证券因重要事项停牌。
经过法定的披露程序,14时22分,光大证券公告“当天上午公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光大证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光大证券光大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一零一零一零年年第一次临时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京天股字京天股字((2010)第010号致:光大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26日上午9:30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中国(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董事会决议公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并现场审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股东大会的召开,监督了投票和计票过程。
本所律师保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保证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辞去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辞去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董事又称执行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辞去董事的议案,供大家参考!辞去董事的议案范文一20xx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于二OO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收到朱文龙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的报告。
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研究同意朱文龙先生的辞去董事职务的请求,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朱文龙先生的辞职报告。
三届董事会对朱文龙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五年二十八日辞去董事的议案范文二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本公司董事会于20xx 年 4 月29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高德柱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高德柱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辞职后高德柱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向高德柱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高德柱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法定要求。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德柱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楠女士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请予审议。
附:张楠女士简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x年五月十六日辞去董事的议案范文三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郭某某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
郭某某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规则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性质为证券自律管理组织,在行使法定自律监管职权时,若其行为的程序正当、目的合法,且不具有主观故意,则交易所不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正文郭某某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原告:郭某某,女,53岁,住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被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董事长。
被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总经理。
被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
法定代表人:张慎峰,董事长。
原告郭某某因与被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所)发生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郭某某诉称:其于2013年8月16日进行了股指期货交易,当日因被告光大证券公司乌龙指事件,股票市场相关指数均发生异常波动,之后光大证券公司及相关人员均因内幕交易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处罚。
原告认为,光大证券公司存在内控不严的过错,导致当日上午股指期货合约涨跌幅异常波动,故应对原告在当日上午的交易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光大证券公司在发现交易失误后,进行内幕交易并对市场进行误导,导致当日下午股指期货合约涨跌幅仍处于异常状态,故光大证券公司亦应对其当日下午的交易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被告上交所、中金所在明知光大证券公司出现异常交易及内幕交易的情况下,未及时发布提示性或警示性公告,上交所并发布公告称市场交易正常,导致投资者判断失误,未适当履行监管职责,且有误导市场之嫌,亦具有过错,应就原告当日下午的交易损失与光大证券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4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4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发布部门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沿革发布日期 : 2020.10.15实施日期 : 2020.10.15时效性 :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 部门工作文件法规类别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4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48次发审委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四)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五)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六)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客户集中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经营特点一致;(2)发行人主要客户本身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是否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在客户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风险;(3)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订单获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4)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定价策略与其他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是否与第三方定价具有可比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之间是否出现过重大质量纠纷;(5)发行人是否对博世集团等前五大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增长,综合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均值且差异有所增大;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持续增长,境外销售区域以美国为主。
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情况、技术优劣势等说明综合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均值且差异逐渐增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汽车行业景气度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在产品价格年降的情况下,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稳定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波动风险,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是否充分;(3)说明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在产品定价、产品种类、销售政策、销售毛利率、信用政策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差异;(4)结合汇率变化、相关国家的贸易保护政策和税收政策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快速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海外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5)说明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对发行人境外销售的影响情况,发行人的相关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广电电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公告编号:2013-017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董事会”)于2013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8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本次临时董事会已于2013年6月12日提前5天书面通知各位董事。
本次临时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84.31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吕巍、吴青华、徐晓青及朱震宇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2013-019,《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方案,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为1,627,500股的股票期权。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吕巍、吴青华、徐晓青及朱震宇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2013-020,《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方案》。
蓝帆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9-11
证券代码:002382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7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2010年9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
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振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振平先生、李彪先生、刘文静女士、刘延华先生、孙传志先生、韩邦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唐亚林先生、宫本高先生、张成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由以上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表决结果如下:(1)董事候选人:李振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董事候选人:李彪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董事候选人:刘文静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董事候选人:刘延华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董事候选人:孙传志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董事候选人:韩邦友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独立董事候选人:唐亚林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独立董事候选人:宫本高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成涛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中喜生态产业股份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的推荐工作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之推荐工作报告推荐主办券商二零一五年五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之推荐工作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喜生态”、“公司”或“发行人”)于2015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二)》等相关议案,中喜生态拟发行股票不超过1,500万股(含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5亿元(含3.75亿元)。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我公司”)作为中喜生态的主办券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中喜生态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履行了尽职调查职责,特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光大证券推荐中喜生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普通股,项目组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等的要求,对中喜生态进行尽职调查,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规范运作、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其他重大事项等方面。
项目组与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员工进行交谈;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股票发行方案(二)》和附生效条件的《认购股票协议》。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之推荐工作报告》。
60010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编号:临2020-6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一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一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22,719,189,970.35元,净资本为19,168,036,472.97元。
其余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具体情况如下:注:数据均为母公司口径;“≥”为大于等于;“≤”为小于等于。
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2021年上半年没有发生触及监管标准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宁波国金涌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向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夯实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创新”)的资本实力,抓住科创板市场和汽车金融产业的发展机遇,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扩大国金创新的投资规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一)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国金创新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为7亿元,国金创新注册资本由8亿元增至15亿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1998年8月31日)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中国证监会对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违反证券法规,超比例持有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惠中)股票未报告和公告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经查实,光大证券于1997年10月至1998年5月期间,利用52个个人股东帐户大量买进深惠中股票,截止1998年5月12日深惠中股票停牌日,光大证券共计持有深惠中股票8,857,394股,占该只股票总股本的6.425%。
但是,光大证券对上述事实未向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第四十七条关于“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待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5%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的规定,构成《股票条例》第七十四条第(八)项所述“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文件和信息的报告、公开、公布义务的”行为。
同时,上述行为还违反了《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自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关于“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以自营帐户为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为自己买卖证券”的规定,构成《自营管理办法》第三十五年第(五)项所述“以自己名义为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为自己买卖证券”的行为。
为严肃证券法纪,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照《股票条例》第七十四条、《自营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1.对光大证券处以罚款100万元;2.责令光大证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将所持有的深惠中股票共计8,857,394股全部卖出,超比例部分如有盈利予以没收。
光大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A股代码:601788 A股简称:光大证券公告编号:临2020-042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房晔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梁纯良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房晔先生、梁纯良先生的任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1、房晔先生、梁纯良先生简历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18日房晔先生简历房晔先生,1971年出生。
曾任欧司朗(佛山)照明有限公司中国区IT经理,当纳利(深圳)印刷有限公司中国区IT经理,当纳利(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洲区IT总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T 总监,上海互联网证券分公司总经理,互联网金融业务(金融科技)总监,经纪业务执行委员会委员等职。
拟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南京大学理学学士。
梁纯良先生简历梁纯良先生,1971年出生。
曾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事业总部机构拓展部、运营管理部负责人,济南营业部和上海营业部总经理,区外经纪业务部总经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经纪管理总部负责人,经纪业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和财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公司章程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7.11.02
•【文号】证监机构字[2007]277号
•【施行日期】2007.11.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
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7]277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7年6月修订)〉的请示》(光证字[2007]124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章程修改反馈意见的说明》(光证字[2007]218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修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7年6月修订)》(修改后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7年6月修订)》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你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须严格按照《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监机构字[2003]259号)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2007年6月修订)》的规定履行职权、承担责任。
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7年6月修订)》(略)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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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0-0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宝庆先生、熊国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王宝庆先生、熊国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八日
附:王宝庆先生和熊国兵先生简历
王宝庆:男,52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陕西省汉中行署经委、陕西省汉中行署深圳办事处主任科员,深圳市天龙实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光大证券南方总部高级经理,东莞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公司助理总裁、党委委员等职。
熊国兵:男,42岁,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
历任江西省审计厅企业审计处、外资审计处项目主审,江西省审计厅秘书科、综合科科长,江西省审计厅办公室副主任,光大证券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