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提要: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的本地人或有暂住证的外地人居住,并需出具承租人的单位证明
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一、出租屋管理规定:
屋主出租房屋,需到房管所办理房屋出租许可证。方可出租。
出租屋主需到管理处将房屋出租情况登记备案。
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的本地人或有暂住证的外地人居住,并需出具承租人的单位证明。
出租屋只限于居住生活,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
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业主必须经常了解其承租人的活动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及时报告管理处或派出所。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将承租人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A.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B.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投靠亲友的暂住人员,暂住时间超过三天以上,须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暂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处的有关管理规定。
暂住人员不得在本辖区内从事非法活动,违者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