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柜台操作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柜台操作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柜台操作流程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1. 认证汇票真伪:首先,柜台工作人员会核对汇票上的基本信息,如汇票号码、金额、付款人、收款人等,并使用光线和专业设备检查汇票的防伪特征,确保汇票无伪造和篡改的嫌疑。
2. 核对付款人资格:柜台工作人员会核对付款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确认其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余额是否足够支付汇票金额。
3. 确认收款人账户信息:柜台工作人员会核对收款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如账户名称、账号等,并确保信息无误。
4. 填写汇票承兑申请:柜台工作人员会填写并签署汇票承兑申请书,申请将汇票承兑入收款人的账户。
5. 执行汇票承兑:经过以上步骤确认无误后,柜台工作人员会将付款人账户上的相应金额冻结,并将汇票承兑入收款人的账户。
同时,柜台工作人员会盖上银行的承兑印章和去背书印章,确保汇票的有效性。
6. 发放回单:柜台工作人员会打印并交付给持票人承兑回单,作为证明汇票承兑成功的凭证。
总的来说,银行承兑汇票的柜台操作流程主要包括认证汇票真伪、核对付款人资格、确认收款人账户信息、填写汇票承兑申请、执行汇票承兑和发放回单等步骤。
XX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1:XX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章申请人对象和条件第四章业务操作流程第五章风险管理第六章罚则第七章其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授信业务发展,强化风险管理,规范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贷款通则》及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出票人(以下称承兑申请人)向开户行(部)申请,经承兑人审批同意承兑,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如无特别说明,本办法所指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承兑人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本行各经营机构。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纳入公司授信业务统一管理,业务审批要求按总行当年授信授权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风险管理政策;管理该项业务操作表单、协议和合同文本;负责CMIS系统的维护及管理,以及对经营机构CMIS系统操作的指导。
第六条总行公司金融部负责全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组织推动和营销管理;根据业务需求,协助经营机构对本行重点支持的客户进行协同营销。
第七条总行授信审批部负责权限内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审查、审批。
第八条总行资产监控部负责组织、推动、实施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贷后检查、风险监测和不良贷款管理等事宜。
第九条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统一制定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手续费定价指导原则。
第十条总行会计结算部负责制定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会计核算规程和营运管理。
第十一条总行合规部负责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法律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经营机构负责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受理、调查、权限内审查审批或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合同签订、承兑、贷后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申请人对象和条件第十三条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对象和条件(一)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对象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的各类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
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资料
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资料一、引言农商银行是中国的大型银行机构之一,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包括承兑汇票。
本文将介绍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操作规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该项服务。
二、定义与概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农商银行作为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按照汇票上载明的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付款方式。
承兑汇票是一种可信度高、安全可靠的付款方式,广泛应用于商业交易中。
三、申请与受理流程1. 持票人向农商银行提交承兑汇票申请,提供有效的开票依据和身份证明文件。
2. 农商银行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汇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如审核通过,农商银行将向持票人收取一定的承兑手续费,并在汇票上签署承兑字样。
4. 持票人可将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交易款项。
四、汇票到期与支付1. 汇票到期日是指农商银行在汇票上承诺支付款项的截止日期。
2. 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可向农商银行提出申请,要求提前支付或续期。
3. 农商银行在收到申请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提前支付或续期。
4. 如批准提前支付,农商银行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
五、违约与追索1. 如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后未能按时兑付,将被视为违约。
2. 农商银行将启动追索程序,向持票人采取法律手段追索未付款项。
3. 如追索程序成功,农商银行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并会对持票人进行信用评级等相应处罚。
六、其他注意事项1. 农商银行承兑汇票只能在农商银行进行兑现,不得委托其他银行进行支付。
2. 农商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承兑汇票,并可根据相关政策对承兑条件进行调整。
3. 持票人需保管好承兑汇票,并在到期日前提醒农商银行进行支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七、结论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是保障交易安全和确保资金支付的重要指南。
持票人和农商银行在使用承兑汇票时需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管理,促进票据业务发展,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及本行信贷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汇票申请人向支行申请,经支行、总行有权人审查、审批,总行授权支行签发并承诺到期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商业汇票。
第三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禁签发无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严禁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拆借资金和套取银行贴现资金。
第四条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实行总量控制,比例管理。
根据保证金比例的不同,银行承兑汇票分为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和非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
第五条本行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各支行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办理承兑业务,并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六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会计处理,按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会计核算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具体操作步骤按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的规定。
第二章承兑申请与受理第八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经县(区)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或劳务关系;3.贷款卡经年审合格,并具备贷款资格;4.合法经营,资信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5.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6.在本行开立资金结算账户。
第九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申请人向经办支行提出承兑申请,支行受理后应指定客户经理按照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进行调查,并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资料: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2.申请人及担保人的经年审或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件)、企业法人代码证、贷款卡、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已核原件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已核原件的复印件;6.申请人和担保人上年末和近期的财务报表;7.已核原件的商品贸易合同复印件;8.用财产抵押的应提供产权证已核原件的复印件和评估报告书(原始发票);9.保证金存入凭证原件;10.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145号(5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农村商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基本流程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授信审查与审批→用信审查与审批→签订相关业务合同和文件→汇票签发→会计部门复审、签章→到期兑付第二章承兑申请、受理与调查第三条申请人向本行所辖支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附件1),同时依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第四条支行负责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的受理和调查。
1.受理支行受理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是否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2)申请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本行的要求;(3)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4)审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所填内容,核实法人公章、签名及财会报表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5)审查商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6)审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7)保证金比例及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本行规定要求。
2.客户经理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受理后,支行明确客户经理按照贷款管理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对于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客户经理可不需出具调查报告。
第三章授信审查与审批第五条支行审查岗负责对调查岗移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支行贷款会办小组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申请进行会办,所有参与会办人员须在会办登记簿上签署明确意见。
第六条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按低风险业务受理,支行会办通过后,支行调查岗、审查岗和行长依次在《银行承兑汇票审查审批书》(附件2)上签署意见,连同所有材料上报总行信贷管理部审查审批。
XX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
XX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高管理水平,切实防范风险,积极促进我行票据业务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我行制订的《XX农村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签发、解付、贷后管理等业务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辖内所有分支机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操作和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二级支行客户经理工作职责(一)负责受理承兑申请(含代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审查相关资料、进行贷前调查,填制相关票据业务资料,审核承兑申请人的经办人员是否为经授权的代理人;(二)负责调查承兑保证金是否足额缴存、调查承兑申请人保证金及到期承付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三)负责完善审批同意的差额授信业务相关担保手续,按总行授信出账的相关规定将相关授信资料报一级支行风险管理部及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在票据系统录入用信信息;(四)负责在票据系统中录入代理人信息、收款人信息、承兑申请、未用退回申请和追加保证金申请等,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五)负责建立并登记《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台账》(附件1),实时登记出票人出票信息及剩余差额授信敞口余额,并与票据系统敞口余额进行核对;(六)负责对出票人进行贷后检查,如交易情况、经营情况、资金回笼情况、抵(质)押物情况,按规定及时收集证明其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七)负责每日出票完成后在票据系统导出本行和委托他行出票台账及解付通知书交对公柜进行账务处理;(八)负责票据业务数据的统计、查询和核对;(九)负责按月在票据系统中导出票据下月到期清单打印后交对公柜作账务处理和对账依据;(十)负责按时将承兑业务、贴现业务信息录入风险监测分析系统并与票据系统数据核对一致;(十一)负责督促出票人及时存足保证金和缴纳承兑手续费,汇票到期前督促出票人及时足额交存到期票款;(十二)银行承兑汇票发生垫款形成不良的,做好不良贷款的催收及资产保全工作;(十三)负责按规定做好票据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原稿)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试行)为依法、合规地开展银行汇票承兑业务,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有效防范银行汇票承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省联社信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申请与受理第一节承兑申请承兑业务由出票人向基层社信贷人员提出承兑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承兑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由基础资料和其他资料组成。
一、基础资料(一)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附件一);(二)承兑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授权的则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承兑申请人就申请办理的承兑业务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进行有效决策的相关文件(如承兑申请人为公司的,应按照其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等有效决策性文件)。
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和密码。
(三)与承兑汇票内容相符的购销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四)承兑申请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五)原则上需提供近三年及近期的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审计意见;(六)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七)担保人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审计意见;(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证明担保人提供担保已进行有效决策的相关文件材料(如担保人为公司的,就担保事项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提交有效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九)抵、质押物有关资料(清单、权属证明和评估报告等);(十)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其他资料(一)保证担保。
保证人资格必须符合省联社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资料。
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操作,确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稳步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申请,经本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本规程所称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即本行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第四条为防范资金风险,本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
第二章承兑第五条业务开办申请。
本行在具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条件后向省联社提出开办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同时上报以下资料:(一)本行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二)本行上季度资本充足率测算表;(三)本行上年末及申请当期的业务状况表和资产负债表;(四)本行银行承兑汇票实施细则;(五)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
第六条承兑申请。
出票人向本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先向本行业务部门提交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书面申请书。
内容应包括:(一)申请人简介及基本经营情况;(二)申请汇票的金额、期限和用途;(三)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日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四)本行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资格审查。
业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符合贷款管理办法要求的前提下,按以下条件对出票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一)在本行开立存款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二)具有到期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三)近三年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纪录等;(四)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提交资料。
在业务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承兑申请人应向本行提交以下资料:(一)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决议;(二)购销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商品购销合同或其他足以证明交易合法性、真实性的文件;(三)上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报表;(四)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抵(质)押物有关证明(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五)本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江苏**农村合作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操作,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农村合作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制定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一、承兑申请第一条申请办理承兑汇票业务的客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登记注册,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在营业机构开立存款账户;3、资信状况良好,近两年在我行(部)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4、承兑申请人与我行必须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5、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合同,并在购销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申请人首先向其开户营业机构申请承兑。
第三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营业机构提交下列资料:1、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等内容;(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开户核准通知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3、承兑申请人在总行清算中心存入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的承诺书;(一式三份)5、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一式三份)6、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一式三份)7、营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式三份)二、审查、审批和承兑第四条承兑申请人开户营业机构信贷人员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并对承兑申请人的有关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1、承兑申请人的合法资格;2、该笔业务是否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背景;3、承兑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近两年是否有不良记录;4、承兑申请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5、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五条信贷人员对承兑申请人财务数据和承兑风险进行分析,审查同意后,填制好各种表格,在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上签署调查意见,报本营业机构贷款审查委员会会办研究。
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ⅩⅩ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ⅩⅩ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河南银监局《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意见》及《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修订)》、《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力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又称出票人,下同)签发,并向公司业务部申请,经总行审查同意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是指我行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对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约定日期向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票款项的行为。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必须坚持择优扶持的原则,重点支持信誉好、效益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的企业;(二)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严禁签发无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银行承兑汇票;(三)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必须遵循“授信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
为加强对承兑风险的控制,必须公司部门为单位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各开户行受理的银行承兑业务由总行营业部统一办理。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应遵照信贷操作流程办理。
对提供100%保证金的可简化操作手续和授信手续;对承兑敞口业务要按照信贷授信管理和风险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由出票人和承兑行社根据合法的商品交易需求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如属分期付款,可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也可按供货进度分次签发。
第七条受理的承兑汇票必须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系统的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模块中登记。
第八条受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应当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出票人的条件第九条出票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出票人必须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并有一定的结算业务往来,具备正常的支付能力;(三)出票人必须是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具有真实合法的购销合同,且购销合同中应注明或间接约定可以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四)必须按照银行承兑合同规定的比例缴存承兑保证金;(五)在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无欠息,信用记录良好;(六)承兑敞口业务能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人不可撤销担保或财产抵(质)押担保;(七)规定的其他材料。
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农商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国家电子商务解决纠纷平台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农商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内部审计,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农商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采取合理、适当的审慎原则,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真实追踪。
第五条农商银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具备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强大的风险控制管理能力。
第六条农商银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设立独立的审批机构和专业的审批人员,确保审批的公正、合法和精益求精。
第二章业务操作流程第七条农商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应确保交易各方的真实身份、授权身份以及资金的安全使用,需按以下流程进行办理:(一)客户申请:客户向农商银行提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审批决策:农商银行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审批决策,决定是否承兑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
(四)通知客户:农商银行应向客户发出通知,告知审批结果,并要求客户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交付银行承兑汇票:客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农商银行按约定要求交付银行承兑汇票。
(六)业务结算:农商银行按照约定的结算时间和方式,向客户支付或扣划相应的款项。
第三章风险管理措施第八条农商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应对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客户信用评估: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采集并分析相关数据,以确定客户是否具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
(二)风险控制:农商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通过制定风险警示指标、设置风险分级和限额,以及积极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等方式,有效控制风险。
(四)信息安全保障:农商银行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客户的敏感信息和交易数据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
(五)风险监测和风险提示:农商银行应定期监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情况,并及时向客户发出风险提示,提醒客户注意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一、基本规定(一)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委托承兑银行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按承兑金额的0.5‰收取。
(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由分行营业部或分行本部集中办理,分行营业部集中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人员由分行运营管理部派驻。
如分行认为所属个别经营机构情况特殊,不具备集中条件需保留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业务的,可由分行行长负责审批,对其承兑或贴现业务进行转授权,并报总行备案。
相关分行必须按照总行关于票据业务的操作规定,制订严密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分行可以及时监控下属机构的操作行为。
对于保管空白银行承兑汇票、保管贴现实物票据、银承签发、账务处理、对外查询查复、到期备款、付款、托收等手续,分行运营管理部应按照要求授权支行营业室进行操作。
(三)分行运营管理部在办理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调拨时,只能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发给有权承兑行。
有权承兑行的重要空白凭证库管员,只能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发给分行运营管理部派驻(或授权)本网点的负责保管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人员。
(四)集中(或授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营业机构的派驻柜台经理,负责按规定频率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业务,以及票据小组人员保管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印章等进行检查。
(五)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由承兑行做“8316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复核”交易时联动打印,无需客户手工填写,不得向客户出售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客户通过网银客户端打印电子回单功能,打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存根,柜台不提供客户回执联。
(六)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未用退回、日间备款、银承销记、托收、解付、转垫款均由票据业务电子化综合处理平台(以下简称“电子票据系统”)完成,不需要柜台操作,且柜台无需留存银行承兑汇票底卡联和托收凭证。
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商银行在承兑汇票业务中的操作,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农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第二章:承兑汇票的申请与审核第四条:农商银行应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交易记录决定是否承兑汇票。
第五条:农商银行应在承兑汇票业务审批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发放承兑证明,并受理汇票出票申请。
第三章:承兑汇票的出票与背书第六条:客户在出票时应按照农商银行的要求填写出票人、收款人、金额等信息,并在汇票上签字盖章。
第七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客户出票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提供背书服务,并在汇票上注明背书记录。
第八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背书汇票后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汇票的背书手续,并向客户提供背书确认函。
第四章:承兑汇票的支付与兑付第九条:承兑汇票到期前3个工作日,客户应向农商银行提前办理支付手续,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第十条:农商银行收到客户支付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将支付金额划入收款人账户,并向客户提供支付凭证。
第十二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兑付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收款人支付兑付金额,并注销该汇票的支付权。
第五章:承兑汇票的贴现与转让第十三条:客户可将承兑汇票转让给他人,但需获得农商银行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客户转让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向客户提供转让凭证。
第十五条:客户可将承兑汇票贴现,但需按照农商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担保材料。
第十六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客户贴现申请后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贴现决定。
第六章:承兑汇票的管理与归档第十七条:农商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承兑汇票档案,并对相关文件进行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农商银行应定期对承兑汇票进行检查和清理,及时处理过期和疑似伪造的汇票。
第十九条:农商银行应在每年年底对承兑汇票业务进行审计,并及时上报情况。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操作规程的解释权归农商银行所有。
乌鲁木齐天山农商行的银行承兑贴票流程
乌鲁木齐天山农商行的银行承兑贴票流程
乌鲁木齐天山农商行的银行承兑贴票流程是指该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一项服务,即对其出具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
以下是该银行的银行承兑贴票流程:
1. 客户在递交商业汇票之前,需要准备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如有效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汇票原件和副本等。
2. 客户将上述文件和资料提交给乌鲁木齐天山农商行的柜台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3. 银行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进行详细核实,并进行信用调查和风险评估。
4. 若客户的资质和信用评级符合银行的要求,银行将对商业汇票进行承兑,并向客户支付汇票金额。
5. 客户在收到承兑确认后,可以根据需要将商业汇票用于支付或贴现。
6. 若商业汇票到期日未能兑付,乌鲁木齐天山农商行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是乌鲁木齐天山农商行的银行承兑贴票流程的概述。
客户在进行这一服务时,需要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文件和资料,并满足银行的要求和标准。
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帮助客户在交易中获得更高的信用度和支付保障,促进商业活动的顺利进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商业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附件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为规范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商业承兑汇票的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本规程所称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第二条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辖内各机构及我行客户办理的商业承兑汇票相关业务。
第四条关于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如下:(一)总行授信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当商业承兑汇票作为授信、融资工具时相关业务的管理规定。
(二)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制定当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时相关业务的管理规定。
(三)授信业务部门负责审核确定客户是否具备向我行购买商业承兑汇票资格,经审核同意的出具书面意见给营业网点(格式见附件)。
(四)营业网点负责保管商业承兑汇票空白凭证,按授信业务部门审核意见及有关规定向客户出售商业承兑汇票空白凭证;按规定手续为客户办理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及付款等业务。
第五条对不按相关规定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责任人,参照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相关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出售及签发第六条商业承兑汇票凭证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须严格执行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登记及销号制度。
客户申请在我行购买商业承兑汇票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我行开立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二)付款人与收款人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三)我行授信业务终审意见中列明的有权签发人(包括收款人或承兑人)。
(四)有我行授信业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售商业承兑汇票意见书》。
第七条客户申请领购商业承兑汇票时,必须填写“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其预留银行印鉴相符。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doc
附件2邻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邻水县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依法、合规地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有效防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四川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农村信用社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以下简称承兑业务)是指农村信用社作为付款人,接受承兑申请人的付款委托,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严禁承兑无真实合法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对提供100%保证金或敞口部分以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承兑业务,可适当简化调查内容和业务流程。
第五条本规程是邻水农村信用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一节承兑申请第六条承兑业务由承兑申请人(以下简称出票人)向客户部门(客户部门指公司业务部、小贷业务部,下同)提出承兑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出票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由下列资料组成:(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书》(附件一);(二)出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贷款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如章程写明其申请承兑须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决议则应提供有权有效的文件。
(三)交易双方签订的与汇票承兑内容相符且合法、有效的商品购销、劳务交易合同、发票。
(四)近三年及近期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日起至近期的财务报表。
(五)担保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同上述第(二)条。
(六)原则上需提供担保人近三年及近期的财务报表。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管理~保证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承兑是指汇票出票人开户农村信用社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指由出票人签发~并由出票人向开户农村信用社申请~经##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联社,审批同意承兑的票据。
第四条信用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应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办理无商品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
严格限定一笔交易只能申请办理一笔银行承兑汇票~并视交易风险程度和企业资信情况限制其转让~不得转让的汇票要在票面加盖印章。
第五条为防范风险~银行承兑汇票应视同贷款管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
第二章出票人的资格条件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三,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符合贷款条件~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四,信用等级较高~无欠息~无逾期、呆滞、呆账贷款,,五,与开户社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在开户社存入规定比例的保证金,,六,与收款人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并在购销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七,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第三章承兑操作程序第七条承兑申请出票人向开户社申请办理承兑时~必须先向开户社提交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书面申请.经开户社分管信贷的主任审查后~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表》~按规定比例存入保证金~并提供以下资料:,一,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三,购销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商品购销合同或其他足以证明交易合法性、真实性的文件,,四,出票人上年度和本次申请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报表,,五,抵、质押物清单等担保资料或证明保证人主体资格的保证能力的有关资料,,六,保证金进账单回单,,七,联社需要的其他材料。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模版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加强风险管理,保障银行合法权益,提高运营效率,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指银行在客户委托下对曾经被其他银行承兑的汇票进行再次承兑的业务。
第三条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实际操作流程,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第四条本规则所涉及的名词解释:(一)银行承兑汇票:指在一定时间内由承兑银行支付金额的汇票。
(二)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指银行在客户委托下对曾经被其他银行承兑的汇票进行再次承兑的业务。
(三)承兑银行:指对汇票在一定期限内采取不可撤销承诺,对填发人或持有人指定的付款人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
(四)收款行:指追索银行委托的用于收付汇款的银行。
(五)国内外汇市场:指金融市场中进行货币交易的场所和机构。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五条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程如下:(一)客户向承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
(二)承兑银行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审核,根据其信用状况决定是否承兑汇票,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客户。
(三)承兑银行对汇票进行准确核对,确认无误后予以承兑,并将承兑行的名称、地址和通讯方式注明于汇票正面。
(四)客户持承兑的汇票向银行提出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五)银行在审核汇票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承兑。
如果银行决定承兑,会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期限、利率等重要信息告知客户。
(六)客户确认无误后同意,由银行直接承兑,并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具体业务规定以合同内容为准。
(七)银行将承兑信息、汇票样本等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并报送国内外汇市场监管机构备案。
(八)收款行在汇票的有效期内将汇票转交承兑银行进行维护和到期兑付,承兑银行应确保兑付款项的安全。
(九)承兑银行在汇票到期日前完成相关款项的支付手续,并将该汇票终止。
(十)客户确认汇票终止后,由银行将承兑信息、汇票样本等相关资料进行撤销登记,并报送国内外汇市场监管机构备案。
浙农商电子承兑背书流程
浙农商电子承兑背书流程一、啥是电子承兑背书呢。
简单来说哈,电子承兑背书就像是在一张电子的票据上签字转让的意思。
比如说,你手里有一张浙农商的电子承兑汇票,你想把它转给别人,这个转让的操作过程就是背书啦。
这可是一种很方便的金融操作哦,就像你把自己的宝贝(汇票)转手给小伙伴一样。
二、准备工作要做好。
咱得先有浙农商的企业网银哦。
要是没有这个,就像战士上战场没带枪一样,啥都干不了。
然后呢,要确保自己的企业网银是正常可以登录使用的状态。
再就是要清楚自己要背书转让的那张电子承兑汇票的具体信息,比如汇票的号码啦,金额是多少啦,到期日啥时候啦。
这就好比你要送朋友礼物,你得先知道自己送的是啥吧。
三、进入企业网银操作。
登录到浙农商的企业网银之后呢,要在界面里找到和电子承兑汇票相关的板块。
这个板块可能不太好找,就像在一堆宝藏里找一颗特定的宝石一样。
不过咱仔细瞅一瞅,一般会有类似“票据业务”之类的菜单选项。
点进去之后,就能看到关于自己企业持有的电子承兑汇票的列表啦。
四、选中要背书的汇票。
在那个汇票列表里呀,找到你想背书转让出去的那张汇票。
这时候可得看仔细喽,千万别选错啦,要是选错了,就像你本来想把小蛋糕送给小红,结果给了小明,那可就乱套了。
五、填写背书信息。
选好汇票之后呢,就会有个填写背书信息的地方。
这里要把被背书人的信息填得准确无误。
啥是被背书人呢?就是你要把汇票转给的那个对象啦。
要填他们的企业名称、账号之类的信息。
这就像你给快递写地址一样,错一个字都可能送不到呢。
六、确认并提交。
把所有信息都填好之后呀,咱就得再仔细检查一遍,就像考试交卷前要检查答案一样。
确定没问题了,就点击确认提交。
这时候呀,系统可能会让你输入一些验证信息,比如网银的密码之类的,按照要求输入就好啦。
提交之后呢,就等着银行那边审核处理啦。
这个等待的过程可能有点小紧张,就像等待自己种的小花发芽一样。
七、后续关注。
提交之后可不能就不管了哦。
咱要时不时地登录网银看看背书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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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操作,确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稳步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申请,经本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本规程所称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即本行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第四条为防范资金风险,本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
第二章承兑第五条业务开办申请。
本行在具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条件后向省联社提出开办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同时上报以下资料:(一)本行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二)本行上季度资本充足率测算表;(三)本行上年末及申请当期的业务状况表和资产负债表;(四)本行银行承兑汇票实施细则;(五)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
第六条承兑申请。
出票人向本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先向本行业务部门提交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书面申请书。
内容应包括:(一)申请人简介及基本经营情况;(二)申请汇票的金额、期限和用途;(三)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日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四)本行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资格审查。
业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符合贷款管理办法要求的前提下,按以下条件对出票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一)在本行开立存款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二)具有到期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三)近三年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纪录等;(四)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提交资料。
在业务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承兑申请人应向本行提交以下资料:(一)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决议;(二)购销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商品购销合同或其他足以证明交易合法性、真实性的文件;(三)上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报表;(四)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抵(质)押物有关证明(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五)本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承兑调查。
本行受理申请后,业务部门按照信贷管理要求,对承兑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重点调查以下方面:(一)承兑申请人的合法资格;(二)该笔业务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三)该笔业务是否控制在授信额度内;(四)承兑申请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五)承兑申请人的信誉状况,近三年是否有不良记录;(六)对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审查承兑申请人能否提供足值、有效的担保;(七)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
第十条客户按规定比例缴存保证金以后的差额部分,应提供足额担保(抵押、质押或保证)。
抵押物应具有稳定的价值和较强的变现能力;保证人的资信状况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第十一条对经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可根据需要核定一定期限内的最高承兑限额,并办理最高额担保。
在限额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可不再逐笔办理担保,保证金可按规定比例一次性收取,也可逐笔收取。
第十二条经业务人员调查合格后,填写《银行承兑汇票审查审批表》,根据调查情况,业务部门要在《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表》调查意见栏中签署调查结论和意见,交风险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承兑审查。
风险部门对出票人提供的资料做进一步的审查、核实、评估,认为有必要的可派员到企业进行二次调查,复查无误后,在《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表》审查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后,提交贷款审批委员会。
第十四条承兑评审。
本行贷款审批委员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评审承兑材料的合法、合规性、是否有第一责任人承诺、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比例收取等内容,并根据评审情况签署评审意见,报决策人决策。
第十五条承兑审批。
承兑金额在本行审批权限内的,决策人根据提交的材料直接决策。
超过本行审批权限的上报省联社审查。
第十六条签订承兑协议。
业务部门接到最终批准意见后,要及时通知承兑申请人。
同意承兑的,业务部门根据审批情况和保证金进账单,按贷款操作规程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出票人签订《银行承兑汇票兑承兑协议》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需要办理登记、转移占有或设定背书转让的,应及时办妥有关手续,同时书面通知会计部门,并转交相关材料及清单。
第十七条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的处理。
会计部门收到业务部门书面通知和相关材料后,对《银行承兑协议》、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保证金进账单和汇票中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出票人是否在本社开立存款账户等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保证金和承兑手续费,无误后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交出票人当面依照承兑汇票内容填写。
待出票人填写银行承兑汇票后,审查汇票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出票人的签章是否与存款账户预留的签章一致,汇票的日期、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是否有涂改。
第十八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要根据出票人的资信及风险状况确定和收取保证金。
保证金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
第十九条保证金管理。
保证金专户必须实行封闭管理,用于支付对应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严禁发生保证金专户和客户结算户串用、各子账户之间相互挪用等行为;不得提前支取保证金。
第二十条银行承兑汇票按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出票人领用时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
汇票上如缺少下列内容之一者,汇票无效。
(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的名称;(五)收款人的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
审查无误后,在汇票第一、二联上注明承兑协议编号,在第二联“承兑人签章”处加盖汇票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交复核员核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账务手续。
办妥后,经办人将汇票第一联(卡片联)和承兑协议副本专夹保管并登记登记簿;将承兑汇票第二、三联连同一联承兑协议交出票人。
第二十一条承兑机构支付到期承兑汇票款项的处理。
各支行及分理处应每天查看承兑汇票的到期情况,并于汇票到期日前10天向出票人发出《银行承兑汇票备付款通知书》,通知客户将票款足额存入其账户用于付款。
对到期的承兑汇票,应于到期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出票人收取票款。
在接到持票人开户(行)社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汇票后,抽出专夹保管的汇票卡片和承兑协议副本,并认真审查下列内容:(一)汇票是否为本社承兑,与汇票卡片的号码和记载事项是否相符;(二)是否做成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三)委托收款凭证的记载事项是否与汇票记载的事项相符。
经审查无误后,按照委托收款付款的手续处理。
票款支付后,销记承兑汇票登记簿。
第二十二条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客户未足额交存票款的,各支行及分理处收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汇票,经审核无误后,应无条件向持票人付款,并根据承兑协议的约定,从承兑申请人保证金专户和其他存款账户扣款,不足部分由受理支行或分理处垫付。
同时采取以下措施:(一)将垫付款项转入“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收利息;(二)就垫付款金额向承兑申请人进行催收;(三)及时处置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尽量减少垫款损失;第二十三条发生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后,业务部门必须将其纳入不良贷款考核范围,制定清收计划,落实清收责任,严禁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发放贷款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同时业务部门填制《银行承兑汇票逾期票款催收通知书》,通知出票人和担保人限期清偿。
若到时仍不能清偿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四条已承兑的银行汇票未使用注销的处理。
出票人对未使用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注销,交回第二、三联汇票时,承兑机构从专夹中抽出第一联汇票和承兑协议副本核对相符后,在第一、三联汇票备注栏和承兑协议副本上注明“未用注销”,将第三联汇票加盖业务公章退交出票人。
同时销记汇票登记簿。
第二十五条银行承兑汇票挂失的处理。
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失票人到承兑机构挂失时,应当提交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
承兑机构接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应从专夹中抽出第一联汇票卡片和承兑协议副本,核对相符确未付款的,方可受理。
在第一联挂失止付通知书上加盖业务公章作为受理回单,第二、三联附在登记汇票挂失登记簿后,与第一联汇票卡片一并保管,凭此控制付款。
承兑机构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第二十六条丧失银行承兑汇票付款的处理。
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失票人在承兑机构所在法院办理公示催告到期后,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承兑机构请求付款时,经审查确未支付的,应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抽出专夹保管的第一联汇票卡片,核对无误后,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将款项付给失票人。
第二十七条银行承兑汇票逾期付款的处理。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请求付款时,应备函向承兑机构说明原因,并提交汇票。
承兑机构从专夹中抽出该份第一联汇票和承兑协议副本核对,并认真审查汇票的真伪,无误后,在汇票备注栏注明“逾期付款”字样,由持票人按规定在汇票的正面签章后,由持票人填制付款或汇兑凭证办理转汇或付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拒付。
承兑机构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票款的,应自接到银行承兑汇票的次日起3日内,做出拒绝付款证明,连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社转交持票人。
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承兑机构对下列持票人可以拒绝付款。
(一)对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三)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四)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五)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持票人;(六)对取得背书不连续票据的持票人;(七)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其他抗辩事由。
第三章事后检查第二十九条业务人员应在银行承兑汇票签开后每月进行一次跟踪检查。
第三十条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后,业务部门应加强跟踪检查,主要检查可能影响到客户到期兑付能力的事项:(一)是否按申请用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款项;(二)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正常;(三)资金流向和销货款归社情况是否正常。
(四)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抵(质)押物权属和价值等有无重大变化;(五)其他可能影响承兑申请人到期兑付能力的事项。